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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通用31篇)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1

我爱看的故事书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因为里面的词语、句子都用得非常好。这本故事书一共有十二篇文章,第一章写爱丽丝毫不犹豫的和一只兔子跳进了一个很深很深的洞里,在洞里经历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第二章写了爱丽丝掉进了“池塘”里遇见了一只小老鼠,她和老鼠进行了有趣的谈话。第三章写了渡渡鸟想出了会议式的方法让大家在赛跑中不知不觉的把身体弄干了。这个运动方式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生活中,只要我们认真思考、扩散思维,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从这三篇文章里,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个善良、有爱心的小女孩。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通用31篇)

爱丽丝把婴孩抱起来,怕她没人照顾,还怕她被打死。从这件事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善良、有爱心的小女孩。

就因为她是这样的一个人,所以我非常喜欢她。爱丽丝很喜欢装成两个人。“起来,哭是没有用的`!”爱丽丝严厉地对自己说。“限你一分钟内就停止哭泣!”她经常给自己下命令(虽然她很少听这种命令),有时甚至把自己骂哭了。从爱丽丝的这些话,可以看出她是一个乐观坚强的人。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使我懂得在以后的学习和成长道路上,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保持乐观的心态,勇敢地去面对。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2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因追逐一只奇怪的白兔而掉进了兔子洞,开始了漫长而惊险的旅行。在那里,他遇见了公爵天人、柴群猫、帽匠、三月兔、素鸭、鹰头狮······直到最后与扑克牌王后、国王发生顶撞,急得大叫起来,才大梦醒来。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我们要勇敢、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3

暑假对于我来说,真是一个快乐的假期。做完了老师布置的作业,可以捧着自己喜欢的书,摆个自己最舒服的姿势开看了。”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正在读第三遍,这本书语言优美活泼,故事情节希奇怪诞、引人入胜。

爱丽丝是一个美丽、可爱、善良的小姑娘,甚至喜欢扮演双重角色,她做了一个奇妙的梦,这个梦成了无数孩子们最喜欢的故事之一。梦里爱丽丝可以变大变小,交了一只会笑、会只露出笑脸不露出身子的朋友柴郡猫,书中脾气暴躁的红心王后,总想砍人脑袋,结果槌球场上只剩下了三个人。故事情节离奇古怪,让我又好奇又怀疑,到底有没有这样的事呢?

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大胆丰富,语言幽默生动,让我忍不住看了一遍又一遍。故事充满童心童趣,主人公爱丽丝做了一个奇妙的梦,让我们每个人的想象力都插上了翅膀,任意地翱翔。丰富的想象力真是童话故事创作的源泉。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带我走进了一段奇妙的童话世界,那个世界里,一切都稀奇古怪,但好象又都那么的真实有趣。它让我展开想象的翅膀任意翱翔……

我真想也做一个这样的梦,但是我希望梦里出现温和的毛毛虫、公爵夫人、柴郡猫,有礼貌的三月兔、帽匠、可爱的睡鼠、温柔善良的红心王后,在红心王后的统治下,人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我的身边再跟一个小精灵吧!可以帮助有困难的人或者动物。想着我忍不住笑出声来,我在做白日梦呢!但愿晚上进入梦乡后,真能做一个这样的梦。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4

大千世界因为书而绚丽多姿,长辈给我的书充满了丰富的知识,每一本都象孜孜不倦的老师,陪伴着我成长,不知不觉中,我开阔了视野,懂得了道理。在我成长的路途中,书也让我变得越来越聪明越来越睿智!

我爱读书,特别爱读班主任毕老师推荐的书,因为每一本都是她精挑细选出来经典之作。前一阵子她推荐读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可喜欢了,书中的故事和情节深深吸引了我。故事讲述了一个神奇而又怪诞的梦游故事!主人翁爱丽丝天真善良、活泼可爱。我最佩服爱丽丝的勇敢了,她敢去任何陌生的地方,也不畏惧任何陌生的事物。

一天,爱丽丝在草地上读书,读着读着就睡着了,进入了甜美的梦乡。在梦中,爱丽丝开始了神奇的漫游……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爱丽丝在草地上追逐着一只会说话的兔子,突然掉进了一个洞里,于是就来到了奇妙的地下世界。在那里他喝一口水就可以变成个小不点,再吃点东西又能变成个巨人,最后变小时,竟然掉进了由自己眼泪汇聚成的池塘里,差点儿就淹死了。后来她遇到了总爱说教的公爵夫人、会隐身的柴郡猫、老喊着砍别人头的扑克牌王后和一群扑克牌士兵,她又参加了一个疯狂的茶会、一场古怪的槌球赛和一场由十二只动物担任陪审员的糊里糊涂的审判。直到最后与王后发生冲突时才猛然醒来,发现这只不过是一个长长的梦……

这本故事书带我进入了一个童话般的世界,就像我自己也在童话中漫游一样。我希望自己也象爱丽丝那样聪明、善良和勇敢。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5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爱丽丝漫游奇境》童话书。这本书里的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对它爱不释手。

主人公爱丽丝是一个纯真的小女孩,她美丽、善良又爱幻想。

故事发生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爱丽丝在河边和姐姐读书,突然,一只离奇的兔子跑了过来,爱丽丝追赶这只兔子的时候,和那只兔子一起掉进了一个洞里。那个洞深处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童话王国。于是,我和爱丽丝一起开始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冒险。

在这个国度里,爱丽丝时儿变大,时儿变小,有一次竟掉进了自己眼泪汇成的池塘里。她还遇到了爱说教的公爵夫人、会隐身的柴郡猫、会跳舞的素甲鱼和鹰头狮,还有总是喊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牌王后…… 爱丽丝参加了一个有趣又疯狂的茶话会、一场古怪的槌球赛和一场审判。直到最后和王后吵架时,爱丽丝才醒来 ―― 原来自己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读完这本书,我为书中新奇有趣的事情感到好玩,假如我也能和她一起去那神奇的幻境游玩该多好啊!晚上,我也做了一梦,梦见自己和爱丽丝一起走在神奇的地方,我看到了揣着怀表的白兔,看到了参加茶话会的小动物们,还和他们一起进行”会议式赛跑“…… 后来,扑克牌国王和王后举行了一个欢迎宴会,宴会上的蛋糕居然是用各种五颜六色的树叶做成的,不过这次王后没有再说”杀头“这样的话……

当我从梦中醒来,我多么希望在我生活国度里,每天都有新奇有趣的事情,没有写不完的作业、背不完的课文。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6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我很喜欢读。

爱丽丝是个天真活泼、善良、极具同情心的可爱小姑娘,她强烈的好奇心使她开始了奇幻之旅:她掉进兔子洞后就被兔子当成了奴仆,兔子叫她拿东西,她拿完东西看见一瓶药水,就往嘴里倒,结果她变大了;兔子看见房子里有怪东西,就往房里投石子,爱丽丝看见石子变成小蛋糕了,就吃了一块,她变小了就冲出屋子逃跑了;她又来到王后的槌球场,王后请她玩球,她们打球的方式可真怪:棒子是红鹤,球是刺猬,爱丽丝的红鹤跑了,她去追红鹤,红鹤追回来了,可刺猬又跑了!就这样球场乱了套,王后气得每隔一分钟就喊:“砍掉她的头!砍掉他的头!”结果球场上所有当门洞的士兵都跑去砍人头啦,王后就没有办法玩槌球了,最后当许多纸牌飘在她身上,她醒了,发现这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已!

我非常喜欢爱丽丝,因为她很勇敢,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会命令自己不许哭,在孤独的时候会安慰自己。我也非常喜欢这个故事,写故事的人的想象力如此的丰富,真令人惊叹!我也想插上想象的翅膀,在童话世界里尽情地遨游!我希望我们的现实生活能有一些这样的奇遇就好了,那会让我们的童年更加多彩,生活也变得更加有意义啦!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7

暑假里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

这本书分两大章,第一章是《爱丽丝漫游奇境》;第二章是《爱丽丝镜中奇遇记》。第一大章主要写小姑娘爱丽丝追赶一只会说话的白兔时,坠入一个其妙的地下世界。在这里她一会变得比房子还高,一会变的只有毛毛虫这么大。她在这里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会咧着嘴笑的柴郡猫、一直在喝茶的三月兔和鞋匠、整天酣睡的鼠、长着鹰头的狮子、多愁善感的素甲鱼,还有整天要砍人脑袋的红心王后等。

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爱丽丝和红心国王以及红心王后发生争执。扑克兵们纷纷扑向爱丽丝······在和扑克兵打斗的时候,爱丽丝猛然苏醒,原来一切奇遇不过是一场梦。

第二大章主要写在一个下雪的天气,爱丽斯来到了镜子里的世界,小溪与树木分割成一个大棋盘。在红棋王后的指点下,爱丽丝成为一名白旗小卒,开始向王后的目标出发。

从出发到终点的一路上,爱丽丝碰到了要为波浪鼓决斗的叮当弟,开着店铺的绵羊、长的像蛋一样的白骑兵。在经历一番奇遇后,她终于成为一名王后。可是庆祝爱丽丝成为王后的宴会上,一切突然乱了套······爱丽丝惊醒过来,原来又是一场梦。

同学们爱丽丝的梦神奇吧?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喜欢里面的人物和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动物。每当爱丽丝遇到困难的时候,她都会想:哭有什么用啊?一定要想办法解决困难。我要用爱丽丝的这句话来鼓励自己,在生活中做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苏诗雯

这本书的作者是刘易斯。卡罗尔【英国】。

我渎了这本书,里面讲了很多很多的故事有142页,有八章。

1862年7月,卡罗尔先生带着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游览泰晤士河。在旅途中,卡罗尔给爱丽丝讲了一个奇妙的故事,他一边想一边讲。结果就讲出了这本世界经典童话——《爱丽丝漫游奇境》。爱丽丝这本书包括两个童话故事,爱丽丝漫游奇境和爱丽丝镜中奇遇。在前一个故事里,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一只兔子的带领下,进入了一个神奇的童话世界。那里有慢吞吞,绿如叶子的毛毛虫先生和假海龟,还有扑克王国,扑克王国里有:王后,扑克士兵 等。爱丽丝在扑克王国一会儿变大,把动物们吓得够呛的;一会儿变小,又被动物们欺负,好玩极了。在后面一个故事里,爱丽丝来到了跟现实世界的顺序和方向完全颠倒的境界中,为了能成为一位王后,她又开始了一趟荒唐的旅行。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感觉我也在爱丽丝漫游过的境界中,这个童话故事情节朴素迷离,变幻莫测好,深受全世界小朋友的喜爱。

如果你也想进爱丽丝的童话世界,那就跟我一起去书中漫游吧,相信他一定会给你带来喜悦和快乐的!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说:一个叫爱丽丝的女孩,因为好奇掉进了兔子洞,然后发生了一系列奇怪的事情。比如:吃了不一样的东西会一会儿大,一会儿小;老鼠的长故事;会笑得猫;进入扑克王国;龙虾四组舞……有神奇的事情,也有无聊的事情……最后,姐姐把她叫醒以后,她才知道原来是一场梦呀!

一个多么有意思的梦呀!一会儿大,一会儿小,这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发生事。可是,在小爱丽丝的梦境中却可以发生。虽然这个梦中有的故事让她非常讨厌,但是,她一定不会忘记这个有趣的梦的。

我喜欢看《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8

假期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女孩的梦是多么的荒诞离奇,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富有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身上发生了许多事,都是些不可思议的事,我觉得我们应该像她学习,学习她的勇敢、坚强、天真和机智。

好了,今天就说到这儿吧!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9

《穷人》这篇文章是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所写。当时,俄国劳动人民处于沙皇的黑暗统治之下,生活极度贫困,但是他们心地善良。课文记叙了渔夫和妻子桑娜关心同情邻居西蒙,毅然收养了她的两个孤儿的故事,反映了穷人纯朴善良的同情心和乐于助人的高尚品质。

课文中通过对环境和人物神态、心理、对话的描写,刻画了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渔夫“皱起眉”“脸变得严肃、忧虑”这一系列的人物神态描写说明渔夫感到问题很难办。“搔搔后脑勺”说明他正在认真考虑,形象地说明渔夫觉得问题严重。“嗯,你看怎么办?”这是渔夫在征求妻子的意见。“得把他们抱来,同死人呆在一起怎么行!”这是渔夫做出的初步决定。“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熬”,是忍受(疼痛或艰苦的生活)的意思。说明渔夫为了抚养邻居的孩子,准备过更艰苦的日子,准备付出更多的辛劳。“快去!别等他们醒来。”渔夫怕孩子醒来受惊,催促桑娜去抱孩子。这段话细致地描写了渔夫做出决定前后思考的过程,说明他与妻子桑娜一样,有着一颗甘愿自己受苦也要帮助他人的高尚的心。

这篇文章告诉了我,爱心是比金钱更贵重的东西,有时爱心可以换取到钱买不到的东西,例如:开心、笑容。这世界上最贵最有推动力的东西是爱,是爱让桑娜激起怃养那两个小男孩的勇气。我同桑娜比起来真是微不足道,虽然看见那些拉音乐的乞丐就给他们一元钱,但这种微小的爱心怎么能和桑娜渔夫他们的爱心比呢?

同学们,让我们用这些微小的爱汇成一个爱的旋律,流淌在我们的心田吧!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10

这本书是芬兰著名女作家图韦·杨松1948年创作的童话故事,也是她的被国外译得最多的代表作之一,受到世界各国儿童的欢迎。翻开这本书,我仿佛进入了童话世界,小木民矮子精一家人和住在他家的其他人的友爱、互助和乐天的性格、爱冒险的精神,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最精采的一章要数第七章了。第七章讲,由于某甲、某乙把手提包还给了木民妈妈,木民妈妈便准备为工人开个晚会,某甲、某乙手提包内的宝石之王终于在晚会上同大家见面了。魔法师在月亮上发现了宝石之王,于是黑豹便驮着主人来到木民谷,他们成了黑猫和白鼠,来到晚会上,魔法师说明来意,但某甲、某乙不同意交换宝石之王。魔法师答应为在坐的每一个人变出想得的东西。某乙希望得到和宝石之王一样的宝石。魔法师变出了宝石之后,某乙便把宝石之王送给了魔法师,魔法师拿着宝石走了。从此木民谷的谷民都过着快乐的生活。看了这个故事以后,我想:魔法师有能力得到宝石,但他没有利用魔法夺取宝石之王。魔法师说过:“不能把宝石硬拿走,要不然就是抢了。不过你们不能跟我交换吗?比方说我用两个钻石山和一个山谷的珍珠跟你交换。”他采用满足大家愿望的方法,最后每个人都得到了满足。同时,魔法师也得到了想得到的东西。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以理服人,不能专横武断,应该克服自私自利的坏思想,从小培养人与人之间相互合作的好思想。一定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说自己不愿别人对自己做的事情,自己首先应该不对别人做这种事。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11

《橡树上的逃亡》这两本书,是我暑假里看的书之一。它向我们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1。5毫米的托比是书中的主人公,托比的民族定居在大橡树上,他的父亲为了保护像树生态环境,拒绝公开一项能源,为此全家流放,继而被捕入狱,只有托比一个人逃脱。托比想出了一千个一万个方法来拯救父母,但还是失败了,在爱丽莎等朋友的帮助下,打败了坏蛋乔。密西,救出了父母, 大树也重获新生。

我最喜欢托比,他很勇敢,非常爱他的父母,性格也很开朗、乐观,经得起上帝的考验,而且对他的朋友也是最忠诚的。在逃亡的过程中,有一次,托比被困在一个冰雪覆盖的树洞里,洞内只有一袋可以吃两个星期的粮食,然而他还要熬四个月,大雪才会融化。他每天只能吃一个鸡蛋或一片面包。如果是我肯定几天就把东西吃光了。托比还发现了一团可以吃的霉菌,于是他又加了餐,还很乐观的的用霉菌在墙上作画。画的正是托比居住的大树,他靠顽强的意志力活了下来。

这本书的情节引人入胜,看着总舍不得放手。这是一部历险小说,也是一部幻想曲,更是一篇保护生态环保的宣言。大树就是地球,树浆就是石油,托比一家就是环保主义者,是爱护大树的人。看完这本书,你就会发现整个故事像发生在你身边一样,有各种各样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想方设法破坏地球,而有些人却不息一切代价来保护地球,我们要像托比一家一样爱护环境,保护地球。

有时候,经过大树旁,我会细细观察,去寻找托比家族……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12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 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 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 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13

今年寒假,我上了短期班在线直播课“体贴入微读《史记》”,里面的故事一下子吸引了我,仿佛打开了一部巨大的历史画卷,让我看到了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

在老师讲解的基础上,我找出了家中的《史记》。这本《史记》已被翻译成白话文,原著是司马迁,是我国历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翻阅沉甸甸的书本,我仿佛坐上了时光穿梭机,来到兵荒马乱的战国、秦朝、西汉年间,蓦然发现,那一位位英雄,带着坚定无畏的表情,披荆斩棘,向我走来。

《史记》就是一部历史人物的百科全书,塑造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有智勇双全的蔺相如,他凭三寸不烂之舌、顾全大局的格局、忠君爱国的精神,带给我们一个个脍炙人口的动人故事:“完璧归赵”“渑池之会”“负荆请罪”;舍身为国的荆轲,不顾自己的性命刺杀秦王的大无畏精神,“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是多么的凄凉;统一六国的秦始皇是个残虐的暴君,他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害得老百姓民不聊生;农民起义领袖陈胜吴广,在秦朝残暴的统治下,起兵反抗;西楚霸王项羽,英勇善战,有着卓越的军事领导才能,可惜最后落得“四面楚歌”的下场……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故事告诉我们困难与挫折能催人奋进,与人力量,安逸与保守却使人堕落,所以,我们要勇敢面对挫折,敢予接受挑战,否则只能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史记》很厚,共一百三十篇,我还没有读完,但已受益匪浅。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史记》很厚,共一百三十篇,我还没有读完,但已受益匪浅。所谓“读史使人明智”,领略成功的秘诀要学习历史人物的优点,也要以过去的失败为鉴,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14

王安石的文章《伤仲永》,论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与成才的关系,对吾辈教益匪浅。

天才到底是什么?虽说余已过不惑,但偶还是认为这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爱迪生以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颜。倘若灵感不光顾,岂不是俺们的汗水都白流了?还好,姓爱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说话,还有个叫爱因斯坦的,这个爱也说过一句话: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再思,确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却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释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阴,书也读了些,人也见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荆公晓得个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学,终泯然众人矣。哎,咱也别老拿孩子说事,你如若摊上这么个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风雅,与琴书画无缘,硬是和棋搭上个边,说到玩棋的,以前有个吴神童,有幸碰到段执政,渡洋学弈,后竟自独步天下;又有个高丽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数十年也无人能敌。此二人,不可不谓天才!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执着、他们进取、他们拚搏、他们坚持不懈,---总之,他们成功了,你说他们是天才也就不为过,因为他们以前确是神童!好脑壳,爹妈给的,打小又不让咱混吃混喝,见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谁!

然则却也知晓神童若干,终未进身天才,个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15

儿子与情人,英国作家劳伦斯的类似传记作品,花了我好几个星期看完了,本来是兴起随便买了看的,由的是自个儿的对名着的崇拜之情,也是对“外国作品看了有点别扭,那长长的名字,加不准确的翻译法”这种看法的验证,我终于相信,好的作品只要意思达到了,同样可以传达作者心声,同样可以在内心深处引起波澜。

最大的主题是:情与爱,简称“爱情”。可以说是四五个人物的关系上描述整个过程。莫莱尔先生、莫莱尔夫人、保罗、威廉、克莱拉、亚姆利亚(记得是)。

莫莱尔夫妇,他们从相知、相处、相恋、相离(这里的离是心灵距离的扩大),因而移情别恋到大儿子身上,后来又因大儿子的早亡转到保罗身上。但这种转移也并非单向的,而是双向的,说不定保罗对他母亲更甚。以至于保罗即使有亚姆利亚和克莱拉的陪伴也感觉很孤独,不自在,他需要的母亲,以相依为命为原则,依赖着这位母亲。

搞不懂为什么保罗那么嬗变,变得一塌糊涂,刚说要跟亚姆利亚结婚的,没过多久就跟人家分手。克莱拉也是,不管是抛弃他丈夫还是被他丈夫抛弃,跟保罗好上一段时间之后,又回到丈夫身边。这么离奇的事件,放到如今,谁能忍受呢。不错,保罗,克莱拉是嬗变,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内心深处的自己没有变,保罗对他母亲的爱始终不变,克莱拉对他丈夫的那种依赖始终没有变。

我因此感到,我这人生,刚出来找工作的时候,也是那么的感觉。坐在公交车上不希望目的地一下子到达,因为我很不希望我达到目的地,因为那个地方不是我想去的。我很不喜欢我去面对那些空洞。因此希望公交车有某些停靠站点,但不希望有目的地,不希望我下车,就一直做在椅子上摇晃我的双腿,荡漾的那种飘忽不定的心情,永远下去。这是一种逃离,面对现实无法感到满意的逃离。保罗也是这样,对母亲的死去,他久久不能承认,然后寻求的方式是借酒,像那次被克莱拉打到五体投地趴在地下时的情形一样,懒得动弹,懒得面对这个事实。或是不愿意承认他被打趴下这个事实。

保罗到最后的觅死觅活,就因为搞不懂他活下来又是为什么?不明白他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人生,确实需要面对这么个问题。可再想想,人,就那么沧海一粟,考虑那么多意义干什么呢?同学说活得没劲儿,我怎么觉得我还是很淡定的,但还是不能给予比较合理的答案消除那种没劲儿的感受。

不敢奢谈人生,暂且得过且过一回。

我将继续思考人活着的意义,这个意义只是个人的,没有全人类的应用广度。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16

大家应该听说过“鸿门宴”吧。自从我看了电影《鸿门宴》,我就迷上了这个故事,我从司马迁的《史记》这本书里找到鸿门宴这段历史文章,然后一遍一遍地读。

“鸿门宴”讲的是:楚怀王让刘邦和项羽分两路去打秦国,谁先入咸阳谁就称王。当时刘邦率十万人马,项羽率四十万人马,可是没想到刘邦先到了关中,约法三章,想在此称王,但这个消息被左司马曹无伤传到了项羽那儿,项羽想杀刘邦所以摆了鸿门宴。可到了鸿门宴上项羽又舍不得杀刘邦了,范增好几次给项羽使眼色,可是项羽好像没看见,后来范增把项庄请来让他舞剑杀刘邦,项庄在宴上舞剑,项伯(项羽季父也)和张良是朋友,也上去和项庄一起舞剑,不让项庄杀刘邦。最后,刘邦在上厕所的时候跑了,回去把曹无伤杀了。

读了“鸿门宴”这段文章,我感受到:人不要太自满了,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项羽在鸿门宴上可以杀刘邦,可是他放弃了。刘邦在上厕所时逃跑,虽然不符合情理,但是在打仗要逃的时候就不要在乎这点小事,只要有机会就一定不要放过。这让我想起有一次,我们班选科学小组的组长,我们组有刘禹尧,何轼,张越熹和我,一开始我们都让张越熹当组长,但张越熹不当,然后我说:“如果你们都不当,我就当,爱当不当,不当我当。”后来我就成为了科学小组的组长。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17

和人一样,动物与动物之间也有着和平竞争,这种竞争是平等的,它会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友谊和睦相处。自从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小说后,我仿佛来到了多姿多彩的动物世界,这本小说的作家是“动物大王”沈石溪,他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我也是在他的笔下一篇篇生动的文章所读出感悟来的。

这本书描绘了生动的动物世界,讲述了关于鸟类的故事,其中有一篇小说叫《雄鹰金闪子》,提到了它的名字;我心中不禁会想起它与敌人作斗争的画面,它是一只理想远大、遇到敌人很会报仇雪恨的雄鹰,在我的眼里,他是一只真正的英雄,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怪不得它的名字有“金”这个字,这篇小说讲述了它的一个故事:雄鹰金闪子降临在一个美丽的纳壶河谷,当时,整个纳壶河谷只有它一只守卫在那里,只要敌人闯进它的地盘,它就会发动攻击,直到对方害怕而逃掉为止。有一天,一只叫白羽臂的雄鹰闯进了它的地盘,于是金闪子风一般的冲着它飞过来,与它进行了斗争,不一会儿,白羽臂见打不过对方,就立马藏得无影无踪,金闪子发愁了,正盘旋在空中。这时,它发现草地上有一条银白色上下嵌着一块梅花状的疤痕,金闪子立马知道了这条银环蛇是当年杀害它妻子女儿的凶手,就在这一瞬间,它忘了白羽臂,向银环蛇冲过去,就这样也改变了雄鹰与雄鹰的关系,与因换车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斗争未完,正当金闪子受到银环蛇反击时,白羽臂飞了过来,在两只雄鹰的合作下也顺利地把银环蛇解决掉了,金闪子为了感激白羽臂的帮助,从此就和它成为了朋友,金闪子也希望让白羽臂也能有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

读完了这篇小说,当我要读下一篇小说的时候,我不得不再想回到这篇小说,因为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了小学语文教材中的一篇现代诗《有的人》中的一句话:“有的人他为了多数人更好地生活。”金闪子就是这样,它不仅仅有着一颗理想远大的心,而且还有这对别人似金子般的心,而我虽然有时候是这样,但却徘徊在第一种人和第二张人之间,读者这篇小说,我已把金闪子和它的形象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自己活,让别人也活,大家共享生存资源,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18

苍蝇是个把臭味当做香味来点播的坏家伙!小白兔呢,是个不动脑子的急性子!猪医生是个勇于承担责任的好医生!

通过阅读,我体会到了,做任何事情,特别是自己喜欢的事情,也一定要考虑别人的感受。例如:自私的苍蝇把难闻的烂柿子味赞美得“太香了,太香了,实在是太香了”,可是害得大家连喊“臭死了”,这样的举动要不得!假如我们也犯类似的错误,例如上课大声嬉笑,下课追逐打闹,影响他人学习和安全,那就要不得了!

我喜欢猪医生的热心举动,是他及时为大家减轻了痛苦,虽然在大意中,“没有关掉苍蝇的电台”,“ 苍蝇们大概也救活了”,可是他仍然是好心办事,和“没有脑子”的小兔不一样!动物们纷纷向他道谢,受之无愧呀!为大家排忧解难的猪医生真了不起!

文中的小兔犯下了一个不小的错误,因为急于报复苍蝇,也把“闻众”们害苦了!他的举动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不能只顾一时痛快,而不计后果。这样做事情,往往会适得其反,或者事倍功半。

暑假里,我坚持每天读书、看故事,感受阅读的快乐,既增进了自己的见识,通过思考,还明白了好多道理。我爱读书!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19

刚读完这本书,我还有点儿喘不过气来,虽然主人公们一次次转危为安,但我依然为他们下一刻的安全而担忧。在一系列围绕着“法老的诅咒”展开的故事中,我同样感到恐惧,同样感到放松,同样感到勇气涌上心头,同样在人物的言语中渐渐明白许多道理。

故事得从3320xx年前讲起。那时,埃及法老阿肯那顿遭到围杀,才知谋杀他的是他的臣子和朋友——埃叶。于是,临终时,法老发出了诅咒——叛徒将活着,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他所有的武士唤醒……3320xx年以后,诅咒即将应验。各个神祗为了实现诅咒或毁灭诅咒都不断寻找所谓的“死人”——阿顿。也只有阿顿才能完成这个诅咒。最终,诅咒实现,被唤醒的武士们又化为尘埃,雅西尔也如愿以偿地死去了。

整个故事,我想,多数人读完后,仍不会相信“木乃伊复活”之类的事——就连我,也觉得这不过只是科幻小说罢了。或许,如大部分人所想,这的确是虚构的。也许,正如文章中说的,神祗们确实因人们的信仰而存在;而埃及,也的确是我们难以真正步入的一个国度,那样神秘。

也许当你听到法老的诅咒这个书名时,不禁会问,那一本法老的诅咒啊?的确,有很多关于法老的丛书,但我不得不说这一本是我看过最精彩的一本书了。

主人公叫阿顿,是古埃及太阳神的意思,他的使命就是实现阿肯那顿法老对杀他的凶手埃叶的诅咒,诅咒是这样的“你将不会死,在三千年后有一个死人把我的武士唤醒,那个时候你才能够死去……”阿顿经历了荷拉斯,奥西里斯众神的追击,每次都死里逃生,他的守护天使叫萨沙,可以说每次都是她千钧一发之际救了他。最吸引我的是那两只宠物,两只拥有古埃及神灵名字的宠物,阿努比斯,一直又大又黑的短毛猎犬和巴斯苔特一只小猫咪。整个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心肌梗塞,好书!

想着这,我忽然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解释:一个事物,当人们还怀念着他时,他不也就活在了人们的心里么?

当然,当我们随文字来到帝王谷中那座巨大的金字塔形洞穴时,发现那是怎样的荒凉衰败,又随阿顿回想起这里曾经的富丽堂皇、珠光宝气,也深深明白——一切曾生成的东西,终有一天要消逝。这或许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则。而人们心中的,则是一种同样存在的物质——感受。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20

王二小生于河北省涞源县上庄村一个贫苦农民的家中。1939年夏天,王二小的家乡暴雨成灾,庄稼颗粒未收,闹起了灾荒。结果,王二小的父母和哥哥因病饿先后去世了,无依无靠的王二小开始了逃荒的生涯。后来,二小就加入了儿童团,一边放牛一边给八路军放哨。

1942年10月25日早晨,13岁的王二小正在狼牙沟门的外崖山坡上放牛,忽然看见一队鬼子进山来扫荡,正从狼牙口向范庄旺村走来。那边的山沟里隐蔽着八路军的后方机关,还有不少乡亲们,万一鬼子摸进那条山沟,不仅八路军的后方机关受损失,乡亲们也将在劫难逃。可是这时候跑回去报告已经来不及了。 这时二小忽然想起来,为了粉碎鬼子的进攻,保护后方机关和群众,骑兵连就埋伏在石湖旮旯的石岭子上。二小冷静地想了想,他要把鬼子引进埋伏圈,让八路军打他们个措手不及!打定主意之后,二小故意暴露了自己的目标,机智地和鬼子周旋,骗取了他们的信任在前边带路,引向八路军埋伏的石湖旮旯。一进石湖旮旯,山头上的部队枪炮声四起,鬼子一下傻了眼,直到此时才知道上了当。可是二小却被鬼子杀害了。

王二小是个孤儿,从小是党和乡亲们抚养他长大,他心中牢记党和人们对他的恩情,他更痛恨日本鬼子,侵略祖国,烧杀抢掠。在危急关头,他想到的是老乡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临危不惧,成功地消灭了敌人。他虽然是个少年,但他同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一样,意志刚强、大义凛然、宁死不屈。他们那高尚的品质,感人至深;他们的精神,让我们刻骨铭心。

历史虽已过去,但是,吃水不忘挖井人。革命先烈为建立新中国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是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不能忘记他们,在感受幸福生活来之不易的同时,我们更要努力学习,奋发图强,把祖国建设的更加强大!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21

《大卫·科波菲尔》(DavidCopperfield)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的第八部长篇小说,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述说了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从幼年至中年的生活历程,以“我”的出生为源,将朋友的真诚与阴暗、爱情的幼稚与冲动、婚姻的甜美与琐碎、家人的矛盾与和谐汇聚成一条溪流,在命运的河床上缓缓流淌,最终融入宽容壮美的大海。

《大卫·科波菲尔》是世界文学宝库丛书48本中的一本,尽管世界文学名著宝库中的书我已经看了好几本,但我还是对狄更斯的这本自传情有独钟。

文中的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的父亲在大卫出生六个月就去世了,大卫八岁时,她的母亲又嫁给了摩德斯通先生,而摩德斯通先生和他的姐姐都是铁石心肠,他们不喜欢大卫,总想着法子虐待大卫,还将大为的母亲给折磨死。

大卫的母亲死后,他的继父就不再让他上学,并逼着大卫去做童工,做了童工的大卫生活变得更加困难,一个星期6个先令让大卫省吃俭用,很快他就偷跑了出来,投奔他富有的姨婆,并被姨婆送进学校,受到了好的教育。

尽管大卫童年时受尽了磨难,但他善良,乐于助人的性格没变,并且他最终也取得了幸福美满的爱情。

《大卫·科波菲尔》让我懂得了自传的书写方式,也让我明白了只有磨练自己,你才可以成功。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22

不老泉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女孩有一个很大的家,她家住在一片树林中。她的母亲和奶奶对她管教甚严,她准备离家出走,在走之前,她和一个蟾蜍成了好朋友。她出走了,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名叫杰西的小男孩,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后来,杰西的母亲跟哥哥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让温妮知道他们已经有几百岁了。后来,穿黄色制服的老人发现了他们,梅杀死了他,警察把梅带到了警局,最后,温妮救了她。塔克一家走了。回来时,发现珍妮的墓碑。在走之前,杰西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里的水,她没喝,而是把那瓶水倒在了蟾蜍身上。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实,人永远的活着并没有什么好,只有经历一次死,那才是真正做人的滋味。其实,在一般情况下,要是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我会喝。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再让我选择喝不喝,我会选择不喝。如果我喝了,那我就只有一个人孤孤零零的永远活着,其实,经历死也是很幸福的。像塔克一家,他们想死都死不了了。这让人知道了,人要活着,也要死去。

温妮幸好没有喝那瓶泉水,不然,她也会永远也不死去,永远活着,就算想死,也不能死,也没办法死。温妮的选择是正确的。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谁也不想死。可是,如果自己亲身体会一下,就一定不想喝那瓶让人长生不老的泉水。这本书告诉了大家:活着有活着的乐趣,死也有死的快乐,如果不能死的人,那他一定是最难受的人。我们一定要安分守己,不能像塔克一家人那样,不小心误食了不老泉,而导致后悔莫及。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23

《养花》主要写老舍先生在自家的院子里养花过程的真切感受,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体会。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多么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爷爷的这句话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揭示了为人做事的真理。其实,我也经历过这种事情。那时候我正读三年级一个暑假的下午,我正在拼装着拼图,太阳火辣辣的,热的人直叫,蚊子“大军”更是令人烦恼不堪,但是我还是专心致志地拼装我的拼图,天气太热了,拼装起来相当困难,劲儿使大了,零件往两边滑;劲儿用小了,又粘不牢。涂胶均匀也很难做到。第一次失败了,但是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我把胶水均匀地抹上拼图,使劲地按在手心下,毫不放松。一秒钟过了、两秒钟过了……一分钟过了、两分钟过了……我的手心里积满了汗水,手又酸又痛,脸上还不停的滴着汗水,我还是坚持不懈地挤压着,连拼图的锐角划破了我的手也不在乎。终于,一幅美丽的拼图在我的手中诞生了。我愉快地想:虽吃了些苦,也是值得的!

还有记的有一次,天气很寒冷。我家院子里的一棵树被一股寒冷的风吹的垂下了头。我赶紧把绳子把叶子绑在门上,让风吹不到树,我为了不这棵树被风吹到,我几乎把自己的手冻伤了。但是想了一下,虽然是吃了些苦,但是也值得的!

读了《养花》这篇课文后,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24

老舍,一个本该被诺贝尔记住的人,可是最后,正如他的话剧《茶馆》所说的最后一句台词“我是爱我们的国的,可是谁爱我呢?”,就此陨落。

《茶馆》的角色说起来有七十多个,代表了那个时代各个阶层的小人物,老舍先生通过描写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栩栩如生地体现出角色们的喜怒哀乐,就像茶馆老板王利发的精明灵活,常四爷的耿直磊落,王掌柜的精明油滑,他们在与那个时代巧妙周旋的过程中背地里却都满满是无奈与辛酸。

我通过上网查阅资料知道了茶馆讲述的清末到抗战胜利后的五十年间的事,那个时代有人夜夜笙歌,也有人为自己的生机而八方应酬,而老舍先生塑造的茶馆老板王利发便是这样的一个经典形象,他只是一心想要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这有什么错呢?可是他却如一个小丑一般,屡屡被世态炎凉所嘲弄。形形色色的人出入着茶馆,王利发看着他们的悲哀,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同样掉进这个令人窒息的漩涡中,越纠缠越绝望,越绝望,越纠缠。

其间有好多细节触动着我,也彰显着那时整个社会不堪一击的华丽外皮下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太监买姑娘做老婆,洋货充斥市场暂且不提,毕竟尝试新事物是人类的本能,就拿“太监买老婆”一事来说,首先太监可说是君主立宪制时期的代表出产物,朝代又首推清朝,恰巧上一节说过这一故事涉及到清末这一时期,因此“太监买老婆”的主语咱们推敲完毕,下面是动词“买”,现代社会大家都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男女没有贵贱之分,更何提把人像东西一样买卖呢?最后又一个关键词“老婆”相信这也不必多说,除非是皇帝恩赐一位姑娘与立过大功的太监“同食”,否则太监是不能娶妻的。整个短语一下推敲完毕,我们用数学语言来说就是有证据A 、证据B 、证据C 来证明当时“大清帝国”的名存实亡。

再迷醉的外表,撕开不过是虚有其表。无论在什么时候透过表面看实质都是非常重要的,就像我们透过老舍先生笔下的一个个灵魂,窥见那个时代的特征。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25

今年夏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白天鹅红珊瑚》的书。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红珊瑚”的漂亮天鹅的故事。红珊瑚爱美、贪玩,产下小鹅后,就把生活的重担扔在了自己的丈夫身上。而红珊瑚的日子倒是过得快活,每天都要花大量时间打扮自己,再去逗逗蝴蝶,抓点小鱼,过得十分悠闲。可不幸的事发生了,它的丈夫因过于劳累,睡得太沉,在睡梦中被蛇咬死,之后,又因为它的不负责,小鹅们一个个也魂归西天。在深思熟虑以后,红珊瑚放弃了自己美丽的容貌,收养了一对父母双亡的小鹅,从那以后,它再也没有打扮过,尽心尽责当起了妈妈……读了这篇感人肺腑的文章,我思绪万千。为红珊瑚的轻浮而气愤,也为它后来的悔改而感动……

文章中,红珊瑚的转变大得惊人。曾经,它轻浮爱美还贪玩,在早晨去梳理羽毛,将一窝冷得瑟瑟发抖的小鹅丢在窝里;它去挑逗年轻的雄鹅,却让一群没有生活经验的小鹅独自在水里折腾;它独自一鹅去寻找美味的小鱼小虾,却让嗷嗷待哺的幼鹅们饿得“吭吭”直叫……现在的红珊瑚不像以前一样了,它瘦了,每天尽心尽力的照顾幼鹅们。幼鹅们一只只长得膘肥体壮,洁白的羽毛被精心洗得干干净净,像一片片洁白的雪。读到这里,我被红珊瑚的转变所感动了。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母爱,足以令人改变从小到大一直未变的习性!我又联想到了我的妈妈。自生了我以后,妈妈多少个夜晚为了我而整夜未眠?多少次下雨把伞向我这边倾斜而自己淋得象个落汤鸡?我不禁感动得潸然泪下。当我读到红珊瑚因为保护自己孩子而被水獭咬断了一只脚和半边翼羽时,我又一次感动了。失去了翼羽和半只脚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红珊瑚的下半辈子飞行都会变得十分困难,甚至会因为在空中打转而迷失方向……后果很严重,但红珊瑚无悔,因为小鹅没有受伤,多么伟大的母爱!

读完了《白天鹅红珊瑚》后,我被文中的红珊瑚深深的打动了。母亲,人间第一亲,母爱,人间第一情,就算红珊瑚不是人,我还是要向它致敬!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26

四月二十六,正是芒种节。按照风俗要祭饯花神。大观园中的女孩子们早开始忙碍了,吾独不见黛玉。而宝玉见到黛玉总是躲着自己,正奈闷自己哪里得罪了她,却发现地上有许多落花,于是他兜起落花,奔到那天和黛玉葬桃花的地方。

再说那黛玉因昨夜到怡红院遭拒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吟起了《葬花吟》。声音凄美动人,让人好不伤感。

林黛玉为何能吟出这么一首凄凉唯美的诗呢?这就要提起她的身世了,林黛玉是林如海和贾敏的独生女,因父母先后去世,外祖母怜其孤独,接到荣国府抚养。她生性孤傲,天性率真,与宝玉同为封建的叛逆者,她从不劝宝玉走封建的仕宦道路,她蔑视功名权贵,当贾宝玉把北京网所赠的圣上所赐的名贵念珠一串送给她时,她却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这东西!”她和宝玉有着共同的理想和志趣,真心相爱,所以昨夜宝玉没有和黛玉相见,自然让黛玉心中又气又悲,吟出“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由落花无人怜爱哀叹自己身世苦。

而黛玉自从进贾府第一天,知道这里不同于别处,自是做事处处小心。虽有贾母等人的疼爱,而敏锐的她更多感受到自己被人冷落,从“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更真实的表现了自己寄人篱下处处提防。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老落人之两不知!”感叹青春易逝,纵使自己如今拥有稀世容颜,也逃不掉岁月的侵蚀。且自己现在身在他人家中,即使老死也无人知晓,感叹自己的身世。

“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林黛玉诗书精通,所以性格不免有些孤傲,她以为自己原本高洁的情操也能不被这腐朽污浊的社会所浸染,表现出她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高尚节操,她希望自己可以像鸟儿一样拥有一双翅膀可以飞翔,也表明她不受封建束缚,背离封建礼教,追求自由的精神。

一首凄凄艾艾的《葬花吟》道出了一个知性美丽的奇女子,这其间存在的深刻情感,怎样不叫我们认真领会感悟呢?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27

今天的青年,也以更积极、更主动的姿态,去实现自己的价值、寻求自身的存在。今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神州大地,青年一代成为闪耀的群体。4.2万多名援鄂医务人员中,有1.2万多名是“90后”,其中相当一部分是“95后”“00后”;武汉关闭离汉通道

“暂停”后,一位小伙子拿起相机,记录疫情下的城市,对外展现一个真实的战疫侧面;一位“90后”程序员用计算机仿真模拟演示,告诉人们“为什么还不能出门”,直观有趣地科普防疫知识……那些父母眼中的孩子,成了国家的中坚力量,更是未来的发展希望。磨炼是青年最好的“成长礼”,实践是青年最好的“墩苗田”。唯有从实践活动中锤炼、从生活养分中汲取、从探索求知中发现,才能在拼搏奋斗的“自我燃烧”中实现向上向善的“自我构筑”,站在奇迹的肩膀上缔造新的奇迹。

伙伴们,我们赞美青春,也常常会听到鞭策之声。从“莫让青春染暮气”到“精致的利己主义”,从“娱乐的自我消费”到“空心病”“焦虑症”……每一代年轻人的成长都或多或少地伴随着质疑、批评。对于青年,这也是自省、反思的机会。换个角度去理解、去审示,这也可以成为成长的滋养。欣慰的是,每代人都不会让人失望,那些质疑声成了“矫正器”、那些批评声成了“清醒剂”,可爱的年轻人用自己选择的方式为热爱的生活添彩,把人们的期待变成了前进的动力。

相信吧,青年人!你的气质代表着时代气质,你的风貌塑造着未来面貌。鲁迅曾言,“你们所多的是生力,遇见深林,可以辟成平地的,遇见旷野,可以栽种树木的,遇见沙漠,可以开掘井泉的。”无论在日常生活、工作岗位还是网络空间,青年们若不能像山一样静止,就该像风一般飞扬,用智慧的、创造的、实干的、革新的、担当的姿态,播下一颗颗执着奋进、创新包容、开放多元的种子。作为“人生之王”的你我,迎着绚丽的“人生之春”,一定能在时代年轮上刻下“人生之华”。

时代的大潮奔涌,后浪推前浪,青年就是立于潮头的“后浪”。在这个属于青年的节日里,我们用欣赏和赞许的眼光看待青年的创新创造;也相信,走在时代前列的青年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生气勃发、高歌猛进,在劈波斩浪中开拓前进、在披荆斩棘中开辟天地,为驱动中华民族加速迈向伟大复兴凝聚起蓬勃力量!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28

如果说谁能把众多人物在一部毫不冗长的小说里连一个有机整体,当推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他精妙的构思已在此部小说里到达极致。这是一部结合悬疑,感情,哲理于一体的小说,打破了狄更斯现实主义的创作束缚。

大多数人对贾斯薇小姐印象深刻,那个把自我囚禁在阴暗房间里的老女人,自我得不到真爱还报复其他无辜的男人。她的衣服是结婚当天的礼服,钟表停留在结婚时的时间,连发霉的结婚蛋糕都还保留着。作者设计他自焚的死亡方式顺其自然的,陈腐的东西必定要死亡,何况是有如此毒害如此危险的东西。狄更斯斯在刻画这个人物时明显受哥特式小说的影响,阴暗,抑郁的气氛占据了环境和人物内心。作者敢于表现和挖掘,恰当处理了主人公和这个人物的关系。

主人公匹普没有任何光彩夺目的地方,他的魅力来源于真实。一部小说要结合多重形象的人物,就要有足够的亲和力和引人入胜的情节。这两点作者都游刃有余,于是就让读者能够尽情陶醉其中,既探寻他的重重悬念,又在情节中感叹人物命运多舛,周游期间,至终才发觉“远大前程”的无奈,它可是是一个欲望的幻影,在匹普和我们的心间渐渐胀大,掩盖住最终一丝现实的景象。

我们不能说这是部杯具,飞黄腾达的幻想谁都应当有,可狄更斯所说的远大前程却是在讽刺虚有幻想的人。至于虚与实,幻想与现实,两百年后我们不是又生出截然不一样的看法么作者竭尽才华为我们讲述道理,可是两百年间,谁又能真正摆脱幻想,完完全全地创造出自我的远大前程呢

挣扎中的人在沉醉,清醒的人又不爱功名利禄,唯有平平凡凡甚至庸俗的人们,偷偷的幻想着,也许,有人也会给我一大笔钱,成就我的远大前程,谁管给钱的是逃犯还是什么。

发黄的书页里,我以一种敬畏的心境阅读狄更斯。我能看到他忧愁又苦笑的神情,太过沉重,我只能敷衍过去。这是罪过,好在从他朴实的语言里,我还能得到他和蔼的微笑,在他设计的完美故事链条中,我甘心沦落。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29

在我们同学中常有这样的现象发生,你撞了我一下,我就必须要还你一下;你骂了我,我就要加倍地骂你,生怕不这样做,自己就吃亏了似的。还有在食堂经常可以看见一些同学们,因饭菜不合自己的胃口,就将全盘饭菜倒了。这些看起来都是理所当然。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震动》,书中讲述了:在一个小镇的学校里,男生钟雷和黄春荣因宋佳玲而发生一些矛盾并结仇,他们的解决办法是到郊外决斗来分胜负。同班同学宋佳玲为阻止这场“战争”,叫了几个同学跟随在他们后面,准备随时阻止。就在他们打得不可开交时,地震爆发了。一瞬间同学们都被堵在了巨大的岩石外。一阵喧闹过后,只听见黄春荣同学痛苦的叫喊声,回应他的是钟雷。钟雷说:“黄春荣,你怎么样了?你要坚强,大人们回来救我们的……”一同来的俞前进同学伤得最轻,他很快从岩石中翻了出来,他对大家说“大家别怕,我会找人来救你们”。于是他出发了,路上他被毒蛇咬伤了中指,为了大家,他忍痛咬下了中指继续前行。他几次掉进了沟里,腿上被划了几道深深的口子,可他并没有向困难倒下。最后他回到镇上找救援队救出了大家。

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的行动感动了。想到我们同学之间有时为一点小事就你推我搡、毫不示弱,有一点磕磕绊绊就去向老师告状。看到同学们有困难因记仇也不去帮助。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习他们在灾难面前,抛弃所有个人恩怨,共同来战胜的困难吗?我们那点个人恩怨在大难面前算什么呢?

我决定向同学们推荐这本书,让我们共同来感受书中那股强大的同学友情,那种在困难面前不屈服,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在以后的生活中少一些争吵,多一份关心、多一份帮助、多一份坚强!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30

在最近几天,我看完了一个伟人的人物传记:《拿破仑传》。这部书讲述了拿破仑的一生。从幼年时被法国贵族们的嘲笑,到青年时的指挥千军万马与敌国打仗,发动政变,自立为帝,中年时的智慧使他好几次大败敌军,在征俄一役,是自然环境让他从五十万人变成十万人,所以而败,莱比锡战役,他遭到了数国的联合进攻,所以大败。而在他唯一的遗憾——滑铁卢战役中,他最终被英普联军击败,被流放,最终病亡。

拿破仑不是一开始就是皇室贵族,甚至不是法国人,他的家园是意大利,他们国家一开始遭到了法国贵族的侵略,拿破仑发誓与法国势不两立。但他之后投靠法国,甚至帮忙法国侵略意大利,又多次和英国、奥斯曼、俄国、奥地利、普鲁士等国进行战斗。之后他发动政变,夺取皇位。又先后于欧洲各国进行了战争,可是之后,拿破仑又用外交手段与其他国家进行友好谈判。能够说,此时的俄国占据亚洲,奥地利和普鲁士也是亚洲的国家。英国已成为是在欧洲之外的岛国。欧洲除了西班牙,其他过全部是法国盟国,当时的法国是欧洲最强大的国家。但之后他做出了错误决定,进攻俄国,结果大败,各国都来攻击他,最终他被迫退位。尽管他想卷土重来,可是没能成功。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件事情只要自我努力去做,总有成功的一天。

我对这个人的评价是:早年的他是一位英雄,多次创造以少胜多的奇迹,但晚年的他是一头狗熊,他在每一次打仗都注重人数,并且都是采取正面进攻的方法,但几乎都是战败。

我爱这本书。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篇31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这岂不悲哉?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这就是我读《围城》从中得到的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