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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管理制度十篇

人事部管理制度 篇1

为促使公司快速的成熟,使各部门的绩效迅速增长、人员更加团结,为公司、部门和自身带来更多业绩,公司特制定以下日常规章制度,望所有人员共同遵守,互相监督。具体如下:

人事部管理制度十篇

第一章:日常行为规范

1、进公司应佩带胸卡;

2、做好个人卫生,注重穿着,工作期间严禁穿牛仔裤等过于休闲类服装;保持桌面、地面、电脑、电话的清洁、整齐,不得乱扔杂物、倒水;

3、人离开座位后椅子应及时归位、并且整齐、卫生;

4、轮到值日时间,要在当天下午下班后或第二天早上提前30分钟值日,并保证值日质量和当天室内垃圾的及时处理;

5、工作时间内不准看与工作不相关的报纸、杂志、书刊,吃零食或其它食物等;

6、上班时间严禁大声喧哗、闲谈、聚堆聊天等与工作不相干的事情;

7、无论是在培训、会议所有人员的通讯工具应调为静音、震动或关闭状态;

8、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等集体活动;

9、每周周五应作出并上交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每月的27号作出并上交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

10、每周周六17点为本周总结会议,每周一上午8点30―9点为本周工作计划会,每月30号为本月总结会议和下月工作计划会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会议。

11、每周二、四下午五点为部门工作讨论会,无特殊情况,严禁不参加。

12、未经他人的允许严禁翻阅他人的资料、物品等;

13、严禁在浏览不健康的网站、恶意删除、修改、传播公司的内部资料,以及向同行提供本公司人事资源;

14、工作时间内严禁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其余时间打市话不应超过3分钟,严禁电话闲聊。

第二章:处罚制度

1、对违反第一章里的2、4、5、6、7、14条中的某一条者,对当事人处以10元的现金罚款并写书面检讨;

2、对违反第一章里的8、9、10、11、条中的某一条者,对当事人处以20元的现金罚款并写书面检讨;

3、对违反第一章里的12、13条中的某一条者,对当事人处以50元的现金罚款并写书面检讨在公司晨会上宣读;

4、部门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另外全体人员应在8点30前到公司,并且保证晨会(以公司集合音乐关闭为止)不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元,一月第二次10元,三次20……依次类推,每月累计;

5、对于完不成公司或部门经理要求一定时间内要完成的任务的,依据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的罚款。

6、除以上制度和规定外,所有人员都应遵守公司的每一个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和处罚;

第三章:奖励制度

1、为部门、公司带来荣誉或做出贡献者奖励50元;

2、每月经过部门全体人员投票选出当月表现、进步、纪律等最突出者,将给予50元奖励;

3、每月绩效最高者将给予100元的奖励,要求绩效最少在8人以上者方可参与评比,如都达不到,此奖不奖励任何人;

4、每月第一个绩效达到8人者奖励50元奖励。

5、月绩效达到10人以上的,奖励200元。

6、保留一定的灵活奖励,比如在工作各方面表现突出者等。

以上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香港现代医学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望所有市场技术部的人员积极遵守、认真对待、互相监督,如有不健全之处随时修改、添加。

人事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富有竞争和效益、充满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根据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锦都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人事部负责督促实施、完善和解释。

第三条人事部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人事部的工作,负责对培训部、员工餐厅部经理的领导、检查、督导和考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事调配、工资、奖惩、劳保福利、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政策法规。

2、负责制订并建立健全的人事、劳资、晋级、聘任、辞退以及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公司中层领导的聘任和解聘手续。

3、负责制订并建立人才信息库,掌握并控制好各部门的定岗、定员,合理调整管理人员和职工队伍的结构,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做好公司人力资源的预测和统筹管理。

4、抓好对公司管理人员、职工的文化教育及各种业务技术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5、抓好对员工餐厅部的日常管理和督导,保证员工吃得好,吃得饱。负责员工宿舍的督导管理,改善员工的住宿条件和工作环境。

6、密切与各部门的联系,协助总经理做好人事、培训、员工工资及福利、奖惩等工作。

7、负责抓好本部门员工业务培训、考核、评估工作,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职务的聘任及解聘。

第四条人事部主管岗位职责

1、熟练运用人力资源科学管理知识,做好劳动人事管理工作。

2、掌握公司各部门的人员定编、工资和工作时间安排等情况,确保各项劳动人事经济指标如期完成。

3、负责员工档案的管理、人事资料的统计工作。

4、掌握人力资源的运用状况,提出人事工作建议,供领导参考。

5、协助培训部拟定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和组织实施。

6、根据公司结构和人员配备情况,制定员工的需求计划并做好招聘工作。

7、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有关手续。

8、负责对本部行政、业务工作的检查督导和员工的考勤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人事部质检主管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质量管理部的工作。

2、据公司经营方针和各项工作目标,制订公司的质量管理计划和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的考核标准和奖罚条例。

4、负责组织建立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管理网络,开展一系列的质量管理活动,使公司的质量日趋完善,达到经常化、标准化、制度化。

5、负责帮助、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质量攻关活动,培育、推荐,不断总结推广全面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

6、负责对公司内外质量管理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储存和选用,以确保质量管理信息为公司带来活力和效益。

7、负责爱卫会、安全生产的协调管理工作,协助总经办主任抓好公司车队的安全行车教育,避免出现交通责任事故。

8、负责物价、计量的管理工作,确保质、量相一致,维护公司的信誉和消费者利益。

第二章劳动管理制度

第六条劳动制度

一、劳动条例

1、公司招收员工,贯彻公开招收、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部分岗位(特殊工种)需经笔试或技术考试合格,方可录用。

2、员工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检查身体合格后,方可录用为本公司员工。公司每年为员工体检一次,凡发现员工患上传染性疾病,公司将酌情调整患者的工种或停职治疗。

二、试用期及合同

1、试用期为三个月(也可视情况缩短或延长),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其中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须在一周前通知对方。

2、凡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可录用为合同制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如一方要提前终止合同,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三、发薪方式

员工薪酬每月在指定日期以银行转帐方式或现金支付。

四、薪金调整

公司将视员工的岗位(职位)确定其工资等级,并视公司业绩状况考虑按年调整员工薪金。

五、调整—晋升

1、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可被调任或提至其他岗位(职位)或部门。

2、各级行政管理技术职务均实行聘任制,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业绩调升至现有空缺职位或更高职位。

六、辞退

若员工触犯公司规则或严重失职,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辞退。

七、辞职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需要辞职时,须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申请书,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办辞职手续。若员工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而擅自离职,公司将不发给任何书面证明,并按有关规定索赔一定的损失费。

八、裁员

公司因业务或管理条件发生变化,要辞退员工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按有关规定发给补偿金。

九、离职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出国、出境定居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章员工培训及发展制度

第七条培训制度

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各级领导,都要在工作岗位上努力学习,自觉接受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各级领导都要抓好培训,提高酒店员工整体素质、提高经济效益。

一、培训组织机构

由公司主要领导及总经办、人事部、培训主管组成公司人才培训领导小组,负责策划、组织全公司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2次讨论和研究公司员工培训教育工作,制定规划,确定任务及各个时期培训计划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公司培训工作会议,总结和布置培训工作。

二、培训内容

1、入职培训

⑴凡本公司招收录用的新进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经

过入职培训。入职培训由人事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⑵本制度所谓新进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的试用人员、临时员工、

临时雇用人员及其他需接受入职培训的员工。

⑶年度入职培训计划应配合年度员工招聘及甄选计划组织实

施。临时招聘的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由人事部斟酌新进人员每批报到人数组织安排培训时间、形式及内容。

⑷入职培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a、介绍公司的概况、现状及发展前景,并提出对新员工的要求,

激励新员工积极工作,为公司的繁荣作出努力;

b、介绍公司内部的组织机构各部门之间的服务协调网络,并带

新员工参观公司环境及各部门位置,使他们了解和熟悉各个部门职能,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按照上级的要求准确地与各个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c、介绍公司主要业务、市场、顾客需求及心理等,帮助新员工

了解公司所处地位;

d、介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使他们在工作中自觉地遵

守公司的规章,一切工作按酒店规定的标准、程序和制度办理。

e、介绍与员工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公司人事制度,包括薪酬制

度,加班制度及福利制度,工作绩效评估制度,晋升制度,休假及考勤制度等;

f、介绍公司的服务意识、团队意识、个人发展意识、开发沟通

意识以及相互配合意识等,使他们接受并融合本公司文化;

g、介绍公司对员工礼仪,仪表和着装的要求,并训练员工的举

止和服务用语。

(5)入职培训应达到以下目标:

a、帮助新进员工了解本公司主要业务,行业特征,组织架构

及规章制度,使他们尽快了解并融入本公司;

b、建立新进人员与企业之间的认同与感情,让他们知道自己的个人利益和未来发展是与公司的前途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促使他们愿意为公司目标忠心效劳,全力以赴;

c、传递企业文化,加强团队精神,使新进员工与老员工迅速

增进友谊,以提高他们的合作和服务精神;

d、培养新进人员职务上的特定技能,了解工作的内容与方法,

并掌握新技能,从而能胜任自己的工作;

e、进一步考察新进人员的理论水平、专长、品德、量才录用,

充分发挥其潜能。

2、专业培训

(1)为了帮助员工不断更新完善专业知识,及时了解各自领域内的最新知识,与社会经济技术发展相适应,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本公司根据市场要求、岗位要求及员工自身发展的要求,组织安排员工进行专业培训。

(2)本制度所指专业培训包括对员工实施的岗位培训及其他与岗位及专业相关的继续教育及培训。专业培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a、营销和服务专业培训,包括:专业化销售流程、网络销售、战略和战术销售、活动管理、销售管理、客户管理、信息研究与服务、服务理念与技巧等;

b、与其他岗位及专业相关的专业培训,酒店包括:财务管理、内部审计、法律、信息开发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知识、技能及法律法规常识等;

c、其他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专业培训。

(3)专业培训主要针对对口部门及岗位的员工实施,但在费用预算允许的情况下,亦可安排相关部门的员工参加,以帮助员工了解其他部门的操作、促进各岗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使全体员工可以从公司整体出发共同合作。

(4)员工为巩固或提高工作和技术能力,主动选修学习课程,包括有关专业和技术资格的课程,经部门经理同意,人事部批准,公司给予支持。

3、管理能力培训

(1)为保证现有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并有计划地培养有发展前途的管理人员,发展及储备充分的管理后备力量,本公司对现职管理人员及潜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能力培训。

(2)本制度中的管理人员是指处于管理部门或业务部门,其岗位职能中包括管理职能的,需要接受管理能力培训的人员及其他需接受管理能力培训的员工。

(3)管理能力培训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a、组织工作的能力:如解决问题和作出决策、计划和控制、树立目标、创造性思考、更好地利用时间等方面;

b、传播信息的.技能:如主持会议、演说、写报告、谈判、说服、提供咨询等方面;

c、管理人员与职工的关系及人际关系:如领导能力、调动职工积极性的能力、协作能力、指导和培训技术、建立良好工作关系、妥善处理个人问题等方面。

5、管理能力培训应达到以下目标:

(1)教会管理人员有效地运用他们的经验,发挥他们的才能;

(2)帮助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公司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的变化,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政府的政策法规,帮助管理人员了解政治、经济、技术发展的大趋势等;

(3)帮助管理人员掌握一些必备的基本技能,如处理人际关系、主持会议、分权、沟通等方面的技能;

(4)对新上任的部门领导人员,应帮助他们迅速了解公司的经营战略,方针、目标、公司内外关系等等,以使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工作;

(5)建立一支充足的合格的后备人才队伍,选派最佳合格人员担任关键的管理职务。

4、综合素质培训

(1)为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建立起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培养员工对公司的忠诚,使员工具备应有的精神准备和工作态度,增强员工集体主义精神,本公司对员工进行综合素质培训。

(2)综合素质培训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a、文化素质培训,包括学历教育,外语水平等方面;

b、品质素质培训:包括政治品质、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品质

等方面;

c、其他个人素质培训:包括工作态度、礼仪、心态、团队合

作精神等方面。

二、人事部在培训工作上负有组织、管理、指导、检查、协调、

服务的职责。负责拟定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写审定各种教材,组织各种培训学习活动,检查、考核培训质量,总结交流

培训经验队伍,鼓励他们热爱职工教育工作,积极授课,为提高员工素质多作贡献。

对成绩优异的都给予奖励。

第四章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第八条考核制度

一、组织领导及分工

1、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是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的重要措施。要作为公司及各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岗位、不同考核内容,由培训部与各有关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对相关专业技术业务人员的考核评议工作。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议小组负责此项工作。

3、员工转岗、入岗前操作技能和岗位业务考核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部进行监督、检查、审核。

4、新员工录用考核、等级考核,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考核由培训部负责组织。

二、考核范围及主要内容

1、考核分入职上岗培训考核、转岗考核、等级和定级考核、岗位规范业务知识、业务操作技能考核、晋升考核、管理人员任期内定期考核、专业技术职称考核、任职资格和岗位资格考核、外语考核。

2、管理人员特别是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的考核,要围绕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包括思想品德、业务水平、领导才能、工作效率、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同事关系等内容。

3、一般员工主要是考核思想品德、工作技能及《岗位规范》三、考核方法

1、新任职、上岗转岗、晋升的员工上岗操作应按“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情况确实特殊的,可先上岗实习,但在三个月内必须完成该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转正。逐步做到所有员工凭《岗位合格证》上岗,技术岗位员工凭技术业务等级证或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上岗。

2、技术等级要按初级、中级、高级的顺序进行考核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从高级技工、技师中考核晋升,其考核、评审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个别技术能力明显高于现有等级的,可提前申请或跳级考核晋升。

3、技术业务等级考核定期或不定期进行。

4、由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议小组负责制定初级、中级及其他岗位业务考核题目、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5、有关技术业务理论和岗位规范、业务知识、业务操作基本理论、安全生产知识、卫生等级考核以笔试为主,操作技能考核以选择操作性强、典型工种项目进行。

6、凡从事直接为客人服务岗位的人员,每年需进行外语考核,已达到基本要求的员工可免培训,但要参加外语考核。

7、已获得各种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每年要接受继续教育和个人业绩等进行考核。

8、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的考核:

(1)、每年末填报《工作报表》;

(2)、由总经理进行考核;

(3)、每年要向所在部门员工或职工代表述职一次,接受评议和民意测验。在述职中要实事求是地总结一年来的成绩和存在问题,要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和设想,要进行自评并接受评议和民意测验。

9、领班、主管由各门定期进行思想品德及工作业绩考核。

10、新录用的大、中专生,要安排到基层不同岗位实习锻炼,定期以课题研讨和工作业绩等内容进行考核。

四、工资与待遇

员工培训实行建档管理,每年由公司或部门对员工进行综合性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培训登记卡”中,并将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供人力资源开发部及用人部门作为对员工录用、使用、晋升、调整工资或岗位的依据。

1、坚持考核上岗、易岗易薪的原则,考核成绩为优秀者,要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给予一次性奖励;如达到本岗位技能最良档工资的,下年度可晋升一档工资。

2、考核成绩为优良者,工资未达到岗位技能工资最高档次的,下年度可给予晋升一档工资。

3、考核成绩为合格者,保持其原有岗位技能工资等级。

4、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易岗位易薪或离岗等处理。

5、凡是晋级的员工,必须是当年培训考核成绩合格以上并在新岗位工作满三个月者。

1、技术等级与工作岗位对应,且能发挥技术专长并做出突

出贡献的,给予岗位特殊津贴。

第四章劳动福利制度

第九条劳动福利

一、休息日

员工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享有2天休息,该休息日由部门或班组按工作需要预先安排。

二、法定假日

员工每年均可享受以下的法定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及当地政府规定地方性节日。

三、年假

1、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实行。

2、凡在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含3天)、请病、事假累计超过24天的,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3、凡当年留酒店察看处分或刑事拘留者,当年不得享受年假。

4、员工休年假必须提前15天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由部门根据工作情况上报人事部,安排休假。

5、凡利用工作时间参加学历、证书、职称晋升培训学习全年

累计超过15天者,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6、当年年假要当年享受,不得跨年累积。

四、结婚假

员工可凭结婚证书申请3天有薪婚假,符合国家规定晚婚年龄的员工(女23、男25岁)可获另加7天的有薪婚假。

五、分娩假

员工请分娩假时须呈交有关医院证明,可享受假期的天数是:国家规定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六、病假

员工请休病假必须持有本公司医生的证明书或公司指定医院建议书,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获准病假。

七、事假

1、员工不能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无故缺席或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事假1天以内由主管批准,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须经公司人事部审批。

3、各部门的主管请事假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副经理以上请事假须经总经理批准。

八、医疗福利

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九、生日贺金

员工在生日当月均可获得公司发给的生日贺金。

十、工伤或死亡

1、员工因工负伤应立即送医疗室或就近医院治疗,并报部门经理,事后填写工伤报告,报总经办和人事部,工伤治疗费按照国家《劳动法》及相关的政策条例执行。

2、员工因公致死亡者,将按政府有关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办理补偿。

十一、膳食安排

公司设有员工餐厅,免费为员工提供规定范围内的伙食补助,每次用餐时间为半小时。

第五章薪酬分配制度

第十条工资结构

根据公司经济效益情况,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确定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本公司实行的岗位技能工资,由岗位职务基本工资、岗位职务浮动工资、工龄补贴、岗位津贴四部分组成,它的特点是档次细分、按岗就位、操作方便。

一、岗位职务基本工资

1、岗位职务基本工资

按不同岗位份成五大类别:管理类、技术类、厨(点师类)、服务类。各类岗位又细分若干档次。

管理类分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初级管理人员;

职员类分为秘书、行政职员、销售代表等;

技术类分为医生、高级技工、中级技工、初级技工、学徒工。

厨(点)师与厨工、初级厨工;

服务类分为高级、中级、初级服务(保安员、清洁工)等。

2、岗位职务浮动工资

岗位职务浮动工资实行工效挂钩的考核办法,与经济效益、服

务质量挂钩。

3、工龄补贴:基数为20元,1-4年内,每年递增5元,5年

以上每年递增20元,工龄补贴按月支付,上限数为10年,酒店工龄计算从入店之日算起。

4、岗位津贴:依据《国家劳动法》和《锦都大酒店劳动及福

利制度》执行。

凡晋升职务或经考核达到上一级岗位业务技术并担负该岗位工作的人员,从次月开始执行新的岗位工资等级。对不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经培训仍不合格降低工资级别或档次。

试用工的试用期定为一至三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进入本岗位初级岗位工资。

二、假期工资

1、员工请事假,不发工资,以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为基础,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工资。

2、病假工资:以岗位工资、生活补贴为基础,按国家规定病假工资计算办法计发。

3、凡旷工者按公司的奖惩条例处理。

三、试用期工资

无工作经验的试用工,执行岗位职务基本工资300元。

第六章员工奖惩条例

第十一条奖罚条例

一、奖励条件

1、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生产)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3、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宾客表扬者。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为保护国家财产,保护人民及宾客生命者。 6、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7、维护公司和社会秩序,挺身而出与坏人坏事作斗争者。 8、拾获客人贵重财物交出者。

二、惩罚条件

1、轻微过失:口头警告

(1)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制服整齐;

(2)当班期间聚堆闲谈、聊天、打闹;

(3)下班后无故逗留在公司范围内,造成骚扰;

(4)不遵守更衣室或值班宿舍的规定。

(5)当班吃东西;

(6)当班办理私人事务、打私人电话;

(7)随地吐痰或乱抛杂物;

(8)在公司工作场所范围内打扑克、麻将赌博;

(9)对客人无礼(视乎严重性可列为严重过失);

(10)迟到或早退;

(11)未按规定佩戴员工证;

(12)上下班不打钟卡;

(13)违反规定携带私人物品上岗;

(14)工作或服务效率不佳;

(15)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

(16)当班时打瞌睡或当班擅离职守,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17)在公司范围内粗言秽语;

(18)因疏忽或过失损坏公司财物程度较轻;

(19)违反公司有关制服管理的规定;

(20)拒绝公司授权人员检查手袋、包裹;

(21)挑拨打架事件情节较轻;

(22)在公司范围内售卖私人物品;

(23)不服从上级合理指令;

(24)提供假资料,假报告或隐瞒事实,情节较轻;

(25)擅自标贴、涂改或搬移公司财物;

(26)酒后当班带有醉态;

(27)散布谣言或诽闻;

(28)不按照公司规定享用工作餐;

(29)擅取公司物品自用;

(30)接受宾客礼物。

口头警告:适用于前三次触犯轻微过失者。由部门领班、主管发出警告,须记录在案。

2、乙类严重过失:书面警告

(1)向客人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

(2)对客人粗暴无礼;

(3)唆使他人或代他人打钟卡(签到);

(4)恐吓他人;

(5)拾遗不报;

(6)旷工;

(7)故意破坏公司财物;

(8)在公司范围内聚赌;

(9)擅自调价或有意短斤缺两,损害公司或宾客利益;

(10)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客人物品;

(11)未经批准,私配公锁钥匙。

3、甲类严重过失:即时辞退或开除

(1)因在外兼职而影响本职工作,私人经营与本职有关的业务,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

(2)打架或危害他人;

(3)造文件,以图行骗;

(4)私换公司营业收货币;

(5)携带或带有违禁品;

(6)泄漏公司机密;

(7)调戏或欺侮他人,涉及不道德行为;

(8)偷取公司及他人财物;

(9)受贿或行贿;

(10)参与任何违反国家宪法的政治活动;

(11)触犯任何刑事罪案及违反国家法令有关规定,造成刑事责任;

(12)违反公司及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

(13)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14)恶意破坏公司声誉。

4、停职调查

(1)员工因触犯工作规则而须受调查者,公司有权即时对其停职、停薪(时间不超过十五天),以作审查应否辞退、开除或执行其它处分。

(2)等待刑事审查结果,公司将按情况决定停职期限。

(一)纪律处理程序

轻微过失由领班、主管签《过失单》;严重过失由部门经理签批后报人事部备案;辞退、除名、开除由人事部签批后报总经理批准。

(二)员工申诉

员工不服纪律处分,可直接向部门经理或人事部申斥,由人事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查、核实和裁决。

人事部管理制度 篇3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我校人事工作服务,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密工作。

2.加强组织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3.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备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人事档案。

4.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具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当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温、湿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5.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6.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7.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人员的全面材料和涉及个人政治历史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的材料,严禁任何人携带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合和娱乐场合,不得在电话或公共场所中谈论或汲及到有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内容。

8.对利用人事档案的人员,进行保密宣传,以防边阅档案边议论档案内容。

9.人事档案材料的转递,严格密封,通过机要传递或专人送达,尽量避免本人自带。

10.人事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密纸处理或销毁。

11.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但领导或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时,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天。

12.属归档的材料,及时转入本人档案,须转递的档案,做好移交签字登记手续。

13.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

14.发现泄密事件,认真处理。

二、归档制度

1.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工作调配、干部任免、组织发展、职称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学历变更、工资套改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廉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相关部门应配合人事处及时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材料归档范围具体见附件。

2.校属各单位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确定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本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

3.每年引进毕业生及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在报到之日起两个月内转至我校,没有特殊情况而逾期不到或材料不全的,学校将缓发其工资与津贴,并暂停兑现其他相关待遇。

4.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格式规范、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备查价值。需经有关部门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档。

5.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需经人事处负责人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6.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7.每年引进人员要填写干部履历表或补充表,充实干部人事内容。

8.对收集的材料,要做好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

三、鉴别制度

1.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鉴别,未经鉴别,不得随意归档或擅自销毁。

2.鉴别工作分别在接收材料归档时和整理过程中进行。

3.鉴别要以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严肃认真,确保真实、完整、精炼、实用。

4.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字迹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对不该归档的材料,要区别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5.人事档案材料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四、整理制度

1.整理人事档案,要先对缺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补充,并备齐卷皮(盒)、目录纸、衬纸、切纸打孔机(缝纫机)等必备的物品和设备。

2.整理要做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和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3.整档人员必须熟悉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掌握整理人事档案的有关规定和基本方法技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整理工作。

4.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5.人事档案按新《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规范地整理,零材料及时装订入卷。

6.不得擅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按规定剔出的档案材料,必须认真登记,需销毁的材料,经主管领导批准按规定销毁。

7.整档过程中,要切实做好防火安全保密工作,整理室内严格吸烟,严防丢失和汇漏档案内容。

五、借阅制度

1.查(借)阅人事档案的人员原则上是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干部或二级单位书记、主任,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2.查(借)阅人应在借阅前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登记表》。

3.复印借出人事档案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河南城建学院人事处”公章,方能有效。校外单位和本校工作需要查用档案,须在人事处领导同意后,方可查(借)阅。

4.查(借)阅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查阅时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5.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6.档案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六、转递制度

1.递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一般情况下,不准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信不予办理。

3.递档案时,必在转出手续完备的前提下,须经人事处

有关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并由主管人事工作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或电话催回,以防丢失。

4.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我校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人事处及组织部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事处有关负责人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5.职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接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自动离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在外调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方可转出。

6.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事档案室做好教工档案的转递工作。

7.不属于在职人员的代管人事档案,在档案转出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收取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8.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要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有关人员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出登记表》。

七、核查制度

1.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的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提供利用的人事档案,再回收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3.理好的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4.出和接收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人事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怡通集团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集团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集团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集团战略、方针、政策服务的,是选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怡通集团总部及其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

a、负责制订、修改和完善集团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等规范;

b、负责本制度在各子公司实施执行的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

c、负责怡通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d、负责怡通集团各子公司、部门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e、负责对各子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

第五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义务是指导各子公司按本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就是负责执行本制度,按其要求建立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管理企业管理部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内容

第七条:人事档案一式两套(原件由各子公司行政部保管、复印件由集团人事部统一管理),是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的有关材料构成,主要有如下几类:

a、履历材料(包括个人的简历资料、学历、资格证等);

b、考核、考察材料;

c、奖励及处分材料;

d、培训记录及外训协议等材料;

e、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录用、任免、聘用、离职材料;

f、其他可供企业用人参考的资料。

第四章、档案编号管理

第八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必须按照OA管理系统中的员工编号(即:工号)进行编号,每100个档案做一个标记,方便查找。

由其他单位转入的员工档案,按照转入单位的编号更换编号(转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人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日常收集员工履历表、试用期考评表、各种奖励、职务任免、岗位/待遇调整表、续签合同等材料。

各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每次招聘结束后的七日之内(试岗期结束),必须将新进员工的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并进行归档。

日常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于办理入职手续两日之内,将将新进员工的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并进行归档。

第十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的人事专员在以下几个时段特别需要做好人事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1、新员工报到时

新员工报到后,收齐新入职员工的所有手续、证件、资料后,统一装入新建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右上方书写上档案袋编号(口取纸)、员工姓名、性别。结束试岗期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将以下档案、证件和资料进行再次归档:《许昌怡通集团应聘人员求职表》(必须要有面试评价表及审批人意见签署);身份证(双面都印在同一页上,A4纸)、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件的复印件;

2、员工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

员工结束七天试用期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将以下档案、证件和资料进行再次归档:

(1)《许昌怡通集团应聘人员求职表》(必须要有面试评价表及审批人意见签署);

⑵ 身份证(双面都印在同一页上,A4纸)、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件的复印件

3、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时

员工转正手续完成后,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人事专员必须将以下资料收集齐后,归入该员工的档案袋:该员工的《应聘求职表》、《试用期考评表》;《劳动合同》、《保密协议》;

4、员工办理调动手续时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在完成员工调动手续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员工调动手续资料装入该员工的档案内,具体的资料有:《岗位/待遇调整表》;⑵、《工作交接表》;

⑶、《文件档案资料移交明细表》、《物品资产移交明细表》、《客户资料移交明细表》、《待办工作(事宜)移交明细表》;

5、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人事专员,在办完员工离职手续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离职相关资料装入该员工的档案内,必须装入的资料有:该员工的书面离职申请书;《离职清算表》⑶、《离职申批表》;

⑷、《员工离职工作移交表》;

⑸、《文件档案资料移交明细表》、《物品资产移交明细表》、《客户资料移交明细表》、《待办工作(事宜)移交明细表》。

第十一条:每年一季度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对上一年的人事档案进行整理、组卷。人事档案的收集范围:本管理制度第三章中所列的档案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在整理过程中,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

第六章、人事档案的借阅与移交

第十三条:凡借用人事档案,必须填写《人事档案借阅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核实理由,经企业管理部领导签批后,方可借出,借出的档案必须在7天内归还,如确因工作需要,可办续借手续。

借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准抽换、折卷和转换,不得复印。

第十四条: 人事档案的移交分为人事档案移交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移交两种。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十五条:凡是公司的员工(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临时员工)都必须建立档案正本,是否建立副本,根据工作需要由人力资源部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按受过正规的档案管理培训,在工作中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十七条: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应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保管和档案销毁。

第十八条:集团人事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子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检查中凡发现不按照以上规定予以办理执行的,视情节轻重,处罚人事档案管理员50—200元,其所属各子公司领导负连带责任,处罚100—200元。

第十九条:各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是定岗管理,凡与原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变动(包括换岗、离职、增减其他工作量)的,必须报经集团企业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直接处罚当事人50—200元,各子公司相关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处罚50—200元。

第二十条:奖惩投诉

员工对本人或他人的奖惩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前提下可以越级投诉,也可以直接投诉到集团人事部。

受到投诉的奖惩在抽查时可暂停,待调查清楚后再予以处置。

1、投诉调查结果属实的,撤消原奖惩决定,可以对员工投诉他人奖惩的进行表扬奖励。

2、投诉调查结果不属实的,维持原奖惩决定,并对投诉员工进行教育,要规范其行为和思想,注重事实;若纯属造谣生事的,可以对投诉员工予以行政记过处罚。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企业管理部。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从下发之起实施。

人事部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人事档案的内容。

员工人事档案是关于员工个人及有关方面历史情况的材料。其内容主要包括:

1、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及思想发展变化进程的履历,自传材料;

2、员工以往工作或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进行的鉴别和评价,对其学历、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

3、对员工的有关历史问题进行审查、甄别与复查的人事材料;

4、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

5、记载员工违反组织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处分及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人事材料。

第二条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公司人事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第三条员工个人情况变更规定。

1、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及专业技能、奖惩记录等项目。

2、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人事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人事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第四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员工人事档案为公司管理的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并为人事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公司人事决策人员可以通过对有效数据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公司要认真做好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员工档案材料的作用,为公司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人事部管理制度 篇6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员工的人事管理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管理制度办理。

3、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外聘和兼职人员除外)。

二、人员需求

1、每经营年度末,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负责人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2、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及公司发展规划编制《年度人员招聘计划》,上报总经理室审批。

3、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工作需要核定各部门人员编制,各部门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4、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2)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3)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

5、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三、招聘

1、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在公司内部甄选或对社会招聘(实习生另行规定)。

2、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3、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不允许将自己亲属介绍、安排到本人所在公司里工作,属特殊情况的,需由总经理批准,且介绍人必须出具担保书;

四、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发布招聘信息;

2、筛选应聘资料,通知人员笔试、面试;

3、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人力资源部审查相关证件;

4、组织人员笔试、面试、复试等;

5、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由总经理复试并确定是否录用;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复试并确定是否录用;

6、拟录用人员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背景调查。核实无误后,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报到入职

1、所有招聘录用的新员工正式上班前应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报到程序如下:

(1)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员工登记表》;

(2)员工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张,健康证(或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职称等证明(留存复印件),原单位退工单(审核后退还),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交《劳动手册》,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求职登记卡》、《居住证》等;

(3)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号及考勤卡,发放《员工入职指南》、《员工手册》,协助领取办公用品等;

(4)人力资源部门带领员工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负责人接收,并安排工作,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开始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员工的各项人事资料。

六、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

(1)新招聘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应当在第一个工作日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前双方需协商一致。

(2)订立劳动合同文本应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录用备案后公司与员工双方各执一份。

(3)重要特殊岗位经双方协商、总经理室审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限、违约金、保密条款、提前通知期以及竞业限制等条款。

2、劳动合同续签

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员工综合工作表现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

(1)中层及中层以下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中层以上员工可以签订一年至三年期限劳动合同,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2)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至一年。

4、劳动合同解除

(1)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填写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签批后,上交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①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员工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岗位工作或者不能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

员工伪造、虚报学历、学位,技术技能、职称证书,杜撰工作经历、资历,经查证属实的;

员工隐瞒疾病,身体健康状况不能从事本岗工作;

员工有不良嗜好或者不良习气,影响公司形象的;

员工品行不端正,职业道德不规范的;

员工屡次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其他相关情况。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向职工代表大会说明情况后可以依法裁减人员,裁员方案在与职工代表大会协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5、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后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2)公司或者员工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3)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公司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或经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4)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

6、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公司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明,员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7、公司中层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劳动合同订立、续订、解除或者终止等情况要上报总经理审批,中层及以下员工劳动合同订立、续订、解除或者终止等情况由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审批。

七、试用

1、试用期可以分为新进试用、调整试用、晋升试用等情况;

2、新进试用

(1)劳动合同约定实行试用期的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合格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2)新员工试用期间按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3)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即随时终止与其的试用关系。

3、调整试用

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员工,为考察其在新岗位的适应性,经双方协商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

4、晋升试用

因工作表现优秀晋升的员工,为考察其胜任新岗位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

5、试用考核

(1)试用期满前十五天,人力资源部将《试用期考核表》发给试用的员工,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表中的“考评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我评价”。

(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客观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评评语,并反馈其试用期间的绩效考评成绩。

(3)人力资源部经过综合考察,给予建议使用意见。

(4)总经理室根据部门评语及人力资源部意见进行审批,决定“聘用、调整、终止试用、辞退”等。

6、提前结束试用期

(1)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员工,试用部门负责人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试用期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负责人、总经理批准。

(2)员工在试用期内若有因品行或能力欠佳而不适合岗位工作者,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建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室同意后,公司可随时调整其试用岗位或终止与其的试用关系。

八、迁调

1、根据公司运营需要,为实现人员和岗位的最佳匹配,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员工的工作技能等情况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职务或者服务地点,员工应该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如借故推诿,概以违纪论处;

2、各部门负责人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之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部门可填具人事报告呈核派调;

3、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等情况:

(1)部门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2)部门之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经综合考察后,人力资源部须填写《内部调动审批表》,由所涉及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4、人力资源部开具《调动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由部门发放至相关人员,并安排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5、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于3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如因工作之需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7日为限。

九、晋升

1、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公司对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职务晋升。

2、晋升原则

(1)遵照职位空缺或者需要设立的原则

(2)遵照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遵照科学考评、岗位胜任、择优的原则;

3、晋升标准

(1)月度绩效考评成绩优秀者;

(2)个人品德高尚,积极进取,团结协作;

(3)企业忠诚度高,具有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具备晋升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5)具有较好的的适应性和发展潜力;

(6)其他对公司有积极贡献,表现出色者。

4、晋升分为定期和不定期;

(1)定期:每年6月、12月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考核、晋升;

(2)不定期: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非常出色者,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及员工工作表现,进行申报审批。

5、晋升程序

十、交卸手续

1、本公司员工交卸分:主管人员交卸、经管人员交卸;

2、称主管人员者为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人员。

3、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未办及未了事项;

(2)主管之财物及事务;

(3)业务单位人员名册。

4、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所经管之财物事务;

(2)所办未了事项。

5、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并填写《工作移交记录表》,主管级人员交卸时可由该部门经理人员监交。

6、本公司员工之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领导核定。

7、所有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8、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如有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后移交人负责。

9、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7日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付赔偿责任。

十一、离(停)职

1、本公司员工因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公司可命令停职,但经侦查处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2、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三十日前填写《辞职申请单》核准,在未获批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3、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交接人签准后,才能办理离职手续。

4、离职人员可以自由选择人员进行离职面谈,或由人力资源部选定面谈人。面谈人本着公正客观、平等平和的原则进行面谈,作好面谈记录,并作好相关解释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有价值的信息。面谈内容:离职原因、岗位绩效、工作未尽事项和长远计划、对公司各项工作及各级各类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等。

5、公司应与特殊岗位人员签订离职协议,明确保密义务、竞业禁止义务、补偿了断义务。

6、离职人员应按照公司《辞、离职规范流程》操作,及时办理离职单各项手续,及时办理工作资产、办公用品、公司相关资料等退还手续。

7、员工离职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至公司人力资源部结算离职工资,与绩效提奖相关的部分工资待发奖日至公司结算,离职手续不清的员工公司不予结算其离职工资。

十二、薪酬管理

1、公司实行薪资保密管理,公司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否则公司有权给予员工相应处分或者辞退处理。

(1)严禁向外界发布公司的薪资制度及薪资数据;

(2)严禁打听他人的薪酬情况;

(3)严禁向他人透露自己的薪资情况;

(4)严禁互相之间讨论薪资情况,对薪资有疑问者,应直接咨询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或人力资源负责人。

2、薪资结构:办公室员工执行岗职工资、奖金的薪资结构;司机、跟车工、冷库工为计时制工资。具体见劳动合同。

3、发放形式: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帐或者现金支付;

4、发放时间:实行月薪制的员工每月15日支付(节假日提前),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参照《年薪制管理办法》执行;

5、薪酬及绩效考核体系

(1)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由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规划、经济效益、绩效考核、人员结构等情况拟定,需征求职工代表委员会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员工具体岗位薪资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其岗位重要程度及其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情况综合确定,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公司奖金分配实行按照销售实绩进行提奖的办法,具体参照《绩效考核工作规程》执行;

(4)特定情况下的奖金分配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分配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员工薪资需按照岗位出勤情况发放,具体参照《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6)公司根据经济效益、员工绩效考核等情况可以逐步提高员工的薪资收入,调薪方案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7)员工应该服从公司的薪酬及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出异议,否则公司有权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辞退;

6、试用期薪资发放

(1)新进试用:按个人岗位薪资标准80%发放,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2)调整试用:实行薪随岗变的原则,按照个人新岗位薪资标准执行,跨月度的按照各岗位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3)晋升试用:实行薪随岗变的原则,岗职、津贴标准按照个人新岗位薪资标准的100%执行,15号之前晋升的当月执行,15号之后晋升的次月执行。

(4)各类试用期转正后按照个人岗位薪资标准全额发放,15号之前转正的当月执行,15号之后转正的次月执行。

7、公司保证薪资发放的科学、客观、公正性,并接受职工代表委员会的监督,对具体提奖计算过程情况不公开;

8、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正确发放员工的薪资,接受员工咨询。

十三、考核

1、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月度(季度)考核及年终考核等三种。

2、试用考核(见上)

3、月度(季度)考核:

(1)公司副经理级(不含)以下人员实行月度考核管理,每月底执行考核,次月5号前由部门秘书填写《月度绩效考核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上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2)考核流程及权限为:员工自评,上一级主管执行考核,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监督。

(3)月中调动的员工由现属部门执行考核,原属部门执行主管应如实反映其综合表现。

(4)公司副经理级(含)以及主持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实行季度考核管理,每季度末月底执行考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填写《中层管理人员季度绩效考核汇总表》,由总经理审核确认。

(5)考核流程及权限为:员工自评,分管领导执行考核,人力资源部综合考核出具建议意见,总经理室审核确认。

(6)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格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4、年终考核:

(1)每年12月底对员工进行年度总考核一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经理应参考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之出勤记录,填写考核汇总表送分管领导复审;

(3)年终考核的考核期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A等:

①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考勤请假制度规定日数者;

②全年旷工天数累计达2天以上者;

③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5)有下列情况者不参加考核:

①新进试用人员(参加试用期考核);

②考核期内离职者;

③复职未满三个月或待岗者;

④特别指定或其他原因不适合考核者。

(6)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之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5、考核标准

(1)考核标准包括:员工工作态度、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发展潜能等方面,岗位不同考核重点不同,每项考核标准细分为各项量化考核指标。

(2)执行考核应使用公司统一规范的《各级(岗)员工绩效考核表》,绩效考核表由各部门秘书整理归档,在指定日期送至人力资源部保存。

6、考核结果

(1)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分别对应A、B、C、D等四等级(对应标准见各级人员考核表)。

(2)考核等级与员工奖金分配直接挂钩,具体挂钩标准见《绩效考核工作规程》。

14.6.3员工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整、奖惩、聘用(辞退)、加薪之参考依据。

14.6.4员工考核结果一次为“C”者,由所在部门予以面谈提醒;二次为“C”者,予以劝退;考核结果为“D”者,公司予以辞退处理。

14.7绩效面谈

14.7.1员工绩效考核成绩经审批后,所在部门应与员工绩效面谈,每年每人至少面谈4次,每季度至少面谈1次,当员工工作表现出色或者出现问题时,应及时与其绩效面谈,予以激励或者提醒。

14.7.2营业员、副柜长、柜组长的面谈人必须是营销代表以上级人员(包括营销代表),营销代表以上级人员及后台管理人员必须由部门经理进行面谈绩效;

14.7.3绩效面谈应使用《绩效面谈表》,面谈内容包括:工作自述、考核成绩及等级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共同制定改进措施、工作努力方向、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等,面谈结束后双方应签字确认。

14.7.4绩效面谈人应如实记录绩效面谈情况,资产管理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相关部门,提供参考依据或者落实改进。

14.7.5《绩效面谈表》由各部门秘书统一保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绩效面谈表》由分管领导统一保管,年终时应整理归档保存,不可销毁,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抽查。

14.7.6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开展各级员工的绩效面谈工作,综合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及思想认识、对公司(部门)的意见或者建议,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信息依据。

14.8.执行考核人员应公平、公正,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错失遗漏。

15.其他

15.1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15.2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之指挥与监督,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

15.3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15.4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投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之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职务,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15.5本公司员工应恪尽职守,并保守业务上之一切机密。

15.6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15.7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可私自携出。

15.8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15.9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拨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事情。

16.员工考勤(详见《上海金鹰国际购物中心员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17.员工奖惩(详见《上海金鹰国际购物中心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18.本制度征求工会意见后执行。

19.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总经理室。

人事部管理制度 篇7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据有关规定,部分公司领导经总经理特别准许外,所有员工均需参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最多只能提前十五分钟(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后才能打卡),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工作时间:除个别工种外,员工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八个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一)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1)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2)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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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1)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月1日)、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国际劳动节三天(5月1、2、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2、3日);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

3、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2)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不含副总以上级)请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呈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一)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周办理);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办公室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二)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二)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人事部管理制度 篇8

一、总则

1、为强化本公司行政人事管理,科学的配备、统筹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受企业聘用的各类劳动者。

二、机构及职责

1、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人事管理职能由(科室机构名称)承担。

2、人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调动、辞退等具体工作和相关手续。其他任何单位所作出的决定均不具有法律效力,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三、聘用

1、本公司各部门确实需要招聘职工时,必须由各部门负责人先向提出书面申请,综合办调查落实报请总经理核准后,由或授权其他部门办理招聘事宜。

2、或经过授权的招工单位所招收的新员工报到时首先必须到x办理入职手续,由其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交验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证明等有关证件。

3、新员工应如实填写自身材料,企业有权向有关部门核实,如一经查实确有故意弄虚作假行为者,立即予以解聘。

4、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

4.1被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或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4.2身份不清或受政法机关通缉及其他类似情况。

4.3患有精神病或传染性、不可治愈性严重疾病,肢体残缺或器官残缺以及体检报告内容中不符合企业要求者。

4.4品性恶劣,道德不佳者。

4.5伪造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和其他入职资格材料者。

4.6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者。

5、新员工入厂后,由介绍到安全管理部门、保卫部门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厂规厂纪等培训活动,培训完毕考试合格后安排到所需部门报到,进行车间和班组级安全教育,业务技能学习和工作试用。

6、试用期间,新员工如有以下行为,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6.1品行不良、工作成绩达不到公司要求者;

6.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者;

6.3非工伤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义务者;

6.4拒绝完成领导交办任务者。

7、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除享受夜班津贴和国家法律规定相关待遇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8、需要雇佣流动性较强的人员完成具体工作任务的部门,鼓励以对外整体协议承包的方式解决。

9、各部门如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内容的劳务活动时,需暂时(短时)雇佣临时劳动力,例如装卸工、杂工等,必须到领取《临时劳务审批单》,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此类劳动力,月终汇总后由财务部门开具相应发票,报销相应费用。

四、转正

1、新员工试用期限根据所签订合同期限长短,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曾从事过相同或类似工作,短期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达到企业要求者,可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和调查核实,报公司经理批准后试用期可酌情缩短。

2、试用期满前一周内,新员工自我评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由所在单位到领取《员工鉴定申请表》,填写后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

3、部门领导签署意见,认为符合工作要求的,由牵头,组织生产、技术等有关部门给与业务考核,合格后报公司经理核准。

4、通过鉴定评估的员工享有同岗同酬的待遇,计薪日期从通过评估之日起计。

5、对评估不合格的员工,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五、考勤

1、公司各部门领导严格按日考勤,考勤表由统一发放。

2、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缺勤、旷工、病假、事假等内容,日记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凡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予该部门主管领导处罚。

3、倒班员工考勤由当班调度负责,月底由各车间报工。

4、月底报工时应背附考勤表,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六、休假

1、员工正常休假参照国家休假制度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按照现行统一假日制度执行。

2、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和丧假。

3、事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但因突发事件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部门领导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领导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办理请假手续。

4、请假时由所在部门领导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进行审批,特别注明请假详细时间和截止时间,到期未上班的,按照旷工处理。

5、请事假的一律扣发此期间工资,超过一个月的要由个人承担此期间的有关社会保险费用。

6、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与诊断结果相匹配的医院正式收费票据、检测化验结果方可视为病假。

7、因病休假的员工,医疗期从休假之日起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内每月发放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的,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员工在医疗期内患病痊愈后要求复工时,该员工所在单位必须知会。

9、女员工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十五天,产后七十五天;符合晚育政策的,由计生机关出具证明,增加产假四十五天。

10、产假期间每月发放产假工资。

11、职工婚假、丧假为三天,每日发工资标准的日平均工资。

七、迁调

1、公司基于工作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岗位,被调员工应予配合服从。如有特殊原因,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经核准后方可撤消调动。

2、各部门领导应按员工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员工接调动通知后,按照指定日期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前往新职部门报到。

4、员工到新职部门报到后即日起享有该岗位相应待遇。

5、因个人业务素质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要求的,如下程序办理:

5.1进行岗位调整;

5.2所安排的岗位本人拒绝到岗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5.3岗位调动后不能胜任新工作,给予一个月培训学习期,期间发放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基本工资。学习期满后仍然不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八、离职

1、离职分为两种,第一种:辞退,指企业辞退员工;第二种:辞职,指员工自动辞职离开企业。

2、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符合下列条款,公司有权予以公开书面辞退。

2.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3严重失职或,对企业利益造成损失5000(含5000元)元以上者;

2.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殴打,危害团队秩序者;

2.5偷窃、侵占、无故毁损企业财物经查属实,性质恶劣或损失数额1000元(含1000元)以上者;

2.6无故连续旷工三日以上(含三日)者;

2.7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超过规定医疗期而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3、企业辞退员工,应由被辞退者的部门领导填写《辞退审批单》,经综合办核实,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发放由劳动部门统一格式的有关文书。

4、员工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天提出,并填写《辞职申请表》,交部门领导、综合办、财务部门、公司经理依次审核批准后可离职,有以下情形的,可暂不办理离职手续。

4.1给公司造成损失没有承担相应责任的;

4.2约定的违约金没有支付的;

4.3工作没有妥善交接的;

4.4掌管的财物没有交还的;

4.5负责的业务款项没有回收的。

5、因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离职者要按预定日期办理工作和物品交接手续,所在部门领导确认无误后,知会综合办。离职者薪金核算以实际停止在本公司工作日为准。

九、其他

1、本制度解释权归。

2、本制度不详实之处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本企业其他制度、规定执行。

3、本制度自20__年六月二十四日起执行,原试行版同时废止。

人事部管理制度 篇9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1.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明确收集范围,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补充工作;

2.档案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地索要应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

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送交校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归档;

4.档案工作人员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认真进行核对,对缺少的材料要逐一进行登记,及时催要,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办理;

5.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严格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核;

2.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3.归档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有承办单位的签章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档案;

4.残缺不全、头尾不清、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能归入档案,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统一使用16开纸(19×26.5厘米),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的装订边,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得用计算机打印签名;

6.凡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应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零星档案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

(三)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查阅单位负责人签字,档案馆领导审批后,方可查(借)阅;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3.查(借)阅档案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或是确定提供材料的范围,凡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材料,不得翻阅,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或复制档案内容;

6.查阅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涂改、圈划、批注、抽取、增添、撤换、损坏档案;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7.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借用时,要说明理由,经档案馆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方可借出,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并不准擅自复制、抄录及转借他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参观、游览、探亲访友。

(四)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干部因工作调动或职务变动档案转出,档案工作人员在接到调档函后,经人事处签章及档案馆领导审批后,一个星期内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

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进行认真的检查、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5.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严禁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6.转出的档案逾期一个月未收到回执的,应发函或打电话询问,以防丢失;

7.收到转递来的档案,经检查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退回发档单位。

(五)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统计制度

1.建立档案工作台帐登记制度,做到勤检查、勤核对,每年全面检查核对统计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提供利用后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认真检查,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3.干部档案转出或转入时,要认真对照目录检查核对,防止张冠李戴放错卷或缺少材料;

4.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还要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六)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制度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照章办事,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非档案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3.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查(借)阅档案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不得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私自借给他人:

4.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高温、防尘、防虫鼠、防光、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工作;

5.严禁吸烟,保持库房的清洁和库内适宜的温湿度(温度14℃—24℃、相对湿度为45% —65%);

6.坚持库房检查制度,每周检查一次,防止不安全因素发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7.坚持值班制度,下班前档案要入库,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严禁个人私自保存任何人的档案材料;

9.档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10.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节轻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处罚。

(七)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保管好教职工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建立人事档案台帐,及时收集、鉴别、整理干部档案材料,及时报送省管干部档案材料;

3.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办理人事档案的查(借)阅和转递;

4.及时登记教职工职务、工资变动情况;

5.为学校及有关部门提供教职工情况;

6.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全校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搞好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部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九、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以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为主要用人原则。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部门和受聘人必须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和“入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三个月。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1、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2、培训由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3、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4、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三个月,由用人部门考核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十九、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辞退。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制。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六、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七、过节费公司视经营情况在法定节日或公司纪念日发放贺金或贺礼。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八、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7天。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5天,已婚员工3年1次7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部门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5、员工探亲期间的路费、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三十一、产育假:

1、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2、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3、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4、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二、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三、病假:

1、有薪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

2、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80%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50%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十四、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五、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六、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辞退后不予进行经济补偿。

三十七、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八、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签字批准后,由人事部予以办理辞职手续。

三十九、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一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辞退后不予进行经济补偿。

四十一、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辞退后不予进行经济补偿。

四十二、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四十三、对于无故不上班的员工,公司视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200元,两天罚款500元,旷工持续四天以上者(含四天)公司视为自动离职,因旷工造成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四十四、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五、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继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四十六、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七、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节、附则

四十八、公司属下各公司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四十九、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