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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出入管理制度(通用3篇)

教师出入管理制度 篇1

各部门,全体师生:

教师出入管理制度(通用3篇)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和迎接春季师生返校工作需要,为严格落实单位管理责任,更好地保障师生员工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严控人员进入校园,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修订本制度。

(一)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

在没有接到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正式开学通知前,学校东西区中门全天关闭,进出入人员,车辆均从东西区北门进入。

1、东西区北门开放时间为早6点到晚10点,无紧急特殊情况,晚10点至早6点,东西区北门不开放。

2、禁止学生进入校园。

3、学院教职工因办公需要进入校园,经审批同意后,须持人力资源部发放的临时出入证和身份证方可入内。首次进入校园的教职工需要向保卫部出示京心相助及北京健康宝相关健康码,查验后方可入内。在校内进行隔离的教职工严禁出校园,一经发现,不得再次进入校园,由保卫部立刻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4、学院外包服务的保安、保洁、物业等员工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须由各部门统计上报至后勤部,根据后勤部提供的名单进入校园。

5、临时进入校园办理公务的其他人员,必须与接待部门有关人员联系,由接待部门履行出入校园审批手续,经审批通过,凭北京健康宝绿色码方可进入校园。

6、凡进入东西区教职工及有关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且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7、凡进入校园人员,均须接受门卫对个人信息登记,拒绝登记人员禁止入内。

8、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在校门口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9、门卫在检测体温过程中,发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保卫部值班人员,由保卫部值班人员报学校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妥善处置。

(二)根据疫情进展及学院统一工作安排,在接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正式复工复学通知后,东西区北门、东西区中门按时间有序开放,其余校门无特殊情况关闭。

1、东西区北门、东西区中门开放时间为早6点到晚10点。其余时段无紧急特殊情况不开放。如确有必要在该时段外出或返校,需有学校钉钉审批单,门卫见审批单后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后放行。

2、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可以返校的教职工、学生、保障类人员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3、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4、进出校园东西区的`教职工、学生体温检测方式由相关部门组织师生志愿者负责。

5、学院外包服务的保安、保洁、物业等员工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须由各部门统计上报至后勤部,根据后勤部提供的名单进入校园。

6、临时进入校园办理公务、送货、送物资等的其他人员,必须与接待部门有关人员联系,由接待部门履行出入校园审批手续,经审批通过,凭北京健康宝绿色码方可进入校园。

7、凡进入校园人员,均须身份证、学生证、胸牌、介绍信等有效证件或证明性文件方可进入,拒绝出示或登记信息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8、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学生家长及其亲属、朋友进入校园。确有必要,须要学生本人逐级向学校申请,门卫见申请后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后放行。

9、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10、凡进入东西区教职工及有关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且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11、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在校门口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12、门卫在检测体温过程中,发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保卫部值班人员,由保卫部值班人员报学校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妥善处置。

(三)本办法自20xx年5月26日修订执行。

教师出入管理制度 篇2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一、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时以上(特殊情况可在上班后5分钟至半小时时间段内)进校园,下班一律在静校半小时后出校园。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在校园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学生必须年满12周岁并在法定监护人同意且签署安全责任状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并按学校规定进行管理。

三、管理办法

(一)学校与驾车上班的教职员工签订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状,未签订安全责任状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三)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教师出入管理制度 篇3

1、学校行课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非本校教职工、学生和校内住宿人员严格实行出入登记验证制度。校门出入时间:07:30——20:00。

2、学生上学、放学穿校服且佩带红领巾、校徽出入。

3、每天放学前行课时段,禁止学生出校门。如因事、因病等特殊情况,须凭班主任审批签名的出门条经门岗保安查验并经前来接送的家长签字后方能出校。门岗保安收存班主任及家长签名的出门条。

4、周末及节假日期间,校内外学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校园。

5、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一律只能在校门外,不得进入校园。

6、家长为学生送学习资料、衣服、雨具等物品,须在学校门外与老师电话联系或向学校门岗处值班保安通报,由值班保安通知班主任告知学生到门岗处领取。

7、家长于校门外接送孩子、送交学习资料、雨具、衣物时,应文明守纪、礼让有序,不得拥挤、拥堵校门进出通道。

8、学生家长到学校联系孩子入(转)学等读书相关事宜或与老师了解、交流以和沟通子女教育相关情况事宜,应提前电话预约。进入校园时应向学校门岗值班保安通报,经由保安与学校领导、相关部门或教师联系,并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经登记验证后方能进入校园。

9、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因学生教育事宜预约家长到校的,经门岗保安电话核实,并进行验证登记后方能进入。

10、非本校教职工、学生及校内住宿人员来校参观访问、办事和检查指导工作、参加教学研究及其他活动、维修校舍、教仪办公设备,须在门岗处通报,由学校值班保安与学校安全职能部门或学校领导电话联系核实,并经验证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11、校内住户亲朋好友、家用设备设施送货、维修人员进入校园,须在门岗处通报,经由值班保安电话联系住家主人核实,并经验证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12、严禁个体游走商贩、废旧物资收购人员进入校内。如确系学校、班级与校内住户联系订购货物、收购废旧物资人员入校,须在门岗处通报,经由值班保安电话联系学校安全职能部门核实,并经验证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13、所有非本校教职工、学生和校内住宿人员因事登记入校人员,离校时须在门岗处登记离校时间。

14、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与学校、教职工及校内住户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15、任何人携带校产出校门,应持有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交与门岗保安留存。

16、任何人携带大件物品、行李箱等出校门,均应主动配合门岗值班保安查询。

17、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进入校园,须持有关部门证明,经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审查同意并经门岗登记出入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