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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范例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网络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了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的管理,努力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范例

一、总则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使学生基本了解和掌握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一般步骤和基本方法,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正确的设计思想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知识、能力和素质诸方面得到综合训练、转化和提高,为今后的工作学习打下良好坚实的基础。

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要认真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教育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理论、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和提高,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

二、组织与管理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实行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管理中心、校外学习中心三级管理。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仲裁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

(三)管理中心成立以主管教学的领导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布置、协调有关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同时对所属学习中心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

(四)校外学习中心成立以主管教学的领导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落实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1.依据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和要求,拟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2.选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3.组织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4.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5.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

6.组织毕业答辩资格审查、毕业答辩、成绩初评。

7. 上报符合要求的电子版毕业论文(设计)以及论文成绩和答辩初评成绩。

8. 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9. 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定期向学院及管理中心汇报工作,接受检查和评估。

三、指导教师及其职责

(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各校外学习中心就地聘请具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经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担任。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一般不超过8人。因特殊原因超过此范围者,应经学习中心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核,报学院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1. 指导学生选题。选题应满足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有利于巩固、深化所学知识,结合学生的本职工作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等进行选择,确保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得到科学研究、工程设计能力等基本训练;题目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学院公布一批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供学生选择;也可以由指导教师拟定;或者由学生结合工作拟定,选题经指导教师审定后确定。同一学习中心选相同题目的人数不能超过3人。

2.题目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及时拟定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上报学院审批。任务书应包括研究内容、目的要求及进度安排。学院对上报的任务书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任务书,正式下达给学生;审查未通过的任务书,其指导教师和学生必须根据学院审查意见修改并重新上报。

任务书下达后,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不能变动,如更改题目须由学习中心批准,并报学院审批备案。

3.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在指导过程中应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件,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4.加强对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认真审阅初稿,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完善毕业论文(设计)。

5.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审核,客观地写出评语,并给出建议成绩。

6.指导学生进行毕业答辩准备。

四、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一)学生应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

(二)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虚心接受教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三)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禁抄袭、套用他人研究成果。学生以前发表的论文不能替代毕业论文。

五、实习调研

(一)学生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或选题意向进行毕业实习调研,深入社会,了解现实问题,积累第一手资料,理论联系实际,完成实习报告或调研报告。

(二)学生应结合选题进行文献资料的检索和查阅,了解选题的研究背景、已有成果、达到的水平以及当前动态等。

(三)由于选题和实习是结合本职工作进行,故不单独安排。实习报告是毕业论文(设计)的素材,不上交,不单独记成绩,但在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时会参考实习情况,统一评定。

六、毕业论文(设计)内容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要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对选题进行综合分析,解决论文(设计)中的问题。论文的主要观点对已有的研究成果应有改进或发展、或有自己的见解,设计中的工艺、技术问题要有改进和提高。

(二)论文(设计)中的理论依据要充分,数据资料要准确,论证推理要严密,推导计算要正确。

(三)工程设计类论文(设计)要求结构和工艺合理,论文(设计)中的表格、插图要规范准确,图表的绘制及技术要求要符合国家标准。

(四)经济、管理、法学、文科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少于8000字;理工科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少于10000字;医学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少于6000字。

(五)毕业论文(设计)应提交电子文稿(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学号、所在学习中心、论文目录、中英文摘要、论文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并按《中南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论文(设计)规范》撰写和排版打印。

七、毕业答辩与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各校外学习中心毕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中心的答辩工作,成立专业答辩委员会(或小组),制订答辩规则、程序、要求以及时间、地点安排等,并提前将安排结果上报学院。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生应将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按封面、任务书、目录、中文摘要及关键词、外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顺序装订成册,附录主要包括设计图纸、计算机程序、过长的公式推理过程等。

(三)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进行考核,包括任务完成情况、知识应用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外语水平、文本质量和工作态度等,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老师评语和建议成绩。

(四)答辩前应及时向学生公布答辩委员会(或小组)教师名单和学生参加答辩的日程、地点等。答辩时,学生简述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然后回答答辩委员会(小组)的提问。

(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综合考核:

1. 任务完成情况。

2. 学生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 论文(设计)质量。

4. 创新能力。

5. 答辩中的自述和回答问题情况等。

(六)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四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差。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优秀论文(设计)比例控制在15%左右。其余档次成绩由答辩委员会提出建议,校外学习中心领导小组裁定。

(七)毕业论文成绩“差”的,为不合格论文,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凡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可以在以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安排参加重做。

(八)学习中心上报毕业论文成绩和答辩成绩。学院组织人员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查,并最终给出毕业论文终评成绩。

(九)学院公布论文审查结果,接受论文申辩,处理申辩结果。凡抄袭论文一律按“差”论处。

八、其它

(一)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稿、答辩记录和成绩评定表等相关材料交学院档案办整理归档保存5年。

(二)毕业答辩费用在学费内开支,学习中心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答辩学生的交通、食宿、论文打印等费用自理。

九、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由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