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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精选12篇)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促进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安徽中医药大学财务制度》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年度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其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是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实的财政拨款预算指标和学校各项事业收入而编制;支出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而编制。

第三条预算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章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

第四条预算编制的原则。学校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按照预算编制全口径、综合全面的要求,所有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一)依法理财原则。收入做到合法合规,支出遵守现行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同时根据事业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地测算每一笔收支项目,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

(二)公共财政原则。按照“一保工资、二保运转”的要求,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分清轻重缓急,量入为出,统筹安排项目支出,保证建设和发展的重点支出需要。

(三)勤俭节约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勤俭办事业,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绩效导向原则。按预算编制要求,合理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建立健全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和预算项目库,以绩效为导向,以考评为手段,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第五条预算编制的方法。年度收支预算可采取零基预算或参考上一年度正常预算经费(不含专项经费)执行情况,根据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综合因素进行编制。正常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要留有余地,不能高估冒算,支出预算要打足,不能预留硬缺口。对支出预算的编制(不含人员经费)逐步过渡到项目化预算管理方式。

为适应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度举债进行建设,实现学校的超常规发展。发展性负债必须考虑学校规模的定位,保证财务状况安全,要有利于学校的长期、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财务处要加强对负债管理,对适度负债(借款或贷款)进行基本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基本办学条件改善,事先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风险性评估,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在预算中单列,专款专用。分期偿还计划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

第三章预算编制的程序和内容

第六条预算编制的程序。学校年度预算在校内各部门上报的基础上,经财务处审核,并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后汇总,由财务处提出预算草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程序和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请省人大批复下达后执行。为便于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比较,根据批复的预算,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项目经费作进一步细化。公用经费切块分配到部门。切块给部门的包干预算,由财务处书面下达到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由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直接下达到使用部门或项目负责人。

第七条预算编制的内容。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的编制根据学校各类收入构成和国家有关文件批准的收入项目、收费标准,结合历年组织收入情况和增减变化因素据实编制。收入预算由财务处在相关部门配合下统一编制。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基本支出以及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是指日常业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定额公用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由财务处和人事处根据相关工资福利政策编制;定额公用支出预算由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结合未来支出预期进行测算编制。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由各部门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申报项目,编报的项目要突出绩效,体现效益,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用途、范围,确保学校中心工作任务完成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编报的项目首先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和测算,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既要有政策依据、绩效目标,又要有测算过程、预期效益。每个项目的提出都需包含项目内容、金额、申报理由等部分,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各部门对于采购符合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项目,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章预算执行

第八条学校预算经费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执行”的预算管理办法,切块分配到学校各部门包干使用。

第九条学校预算经批复下达后,各部门要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额度执行。各部门应切实增强支出进度意识,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责任制。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预算执行第一责任人,对预算执行工作负总责,要与项目具体实施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起责任。财务处、国资处应牵头抓好项目预算,特别是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工作,加强预算支出调度,提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加快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加快项目支出预算资金支付。

第十条严格控制预算指标结转结余,确保财政拨款资金在预算年度内执行完毕。当年的项目支出资金应在本年内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毕的结转结余资金,原则上全部收回预算。对工作不落实、执行进度慢的部门,应适当压缩其支出预算总额。各部门年末预算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严格管理、统筹安排。

第五章预算调整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对于年初预算确有客观原因不能落实到具体使用单位和具体项目的,必须在预算执行中及时提出细化方案,报省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财政拨款收入和学校事业收入一般不予调整,如遇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收支预算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切块给部门包干预算调整,由财务处书面下达到各部门。

第十三条为保证学校预算的严肃性、有效性,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时,经申请部门与财务处等相关部门会商后,由申请部门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财务处予以调整。

第六章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四条强化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二级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预期完成情况、项目运行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等实施考评和跟踪监控,各二级单位应严格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

第十五条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可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绩效管理体制。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等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和模式,扩大重点项目评价和再评价范围,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情况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和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分析、通报:考核结果90分以上的,在财力许可范围内,优先考虑部门下年度新增支出项目;考核结果介于80-90分之间,除必要的运行支出外,原则上下年度部门预算不再安排新增支出项目;考核结果低于80分的,除必要的运行支出外,适当扣减部门下年度预算。同时预算执行绩效情况与各部门当年的年度考核相挂钩,预算执行差的,直接影响部门年度考核结果。

第七章决算

第十七条决算草案由学校财务处负责编制,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编制上报。

第十八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十九条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应当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为了强化全校预算管理,有效地发挥学校的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科学配置办学资源,保障和促进教学、后勤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小学财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校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公历年),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反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模和方向,是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预算编制小组是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由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组成,在校长的领导下参与学校预算编制活动。

第四条校务会是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审定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五条总务处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后,负责拟订校园预算草案,按有关制度对校园各项经费支出进行全过程监督与预算控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领导报告预算执行状况。

第六条学校预算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围绕学校年度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第七条各部门是预算管理执行机构,按职能提出预算需求,并根据批准的预算指标,具体负责预算的管理与执行。

第八条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资源调查、摸清家底,同时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状况,透过实际状况与预算的比较,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分析预算形势,充分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状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第九条预算编制的方法。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收入编制以上年度预算执行状况为基础,根据预算年度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求,思考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实事求是地测算预算年度收入数额。预算编制要遵循稳健性原则。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和实际人数核定,其中公用经费以维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为基础,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以改善办学条件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根据剩余财力,按“轻重缓急”原则安排。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支出项目,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第十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

第十一条预算草案经校务会审定后,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批。

第十二条决算是反映学校必须时期预算执行结果、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学校年度决算。决算数字要真实可靠、资料全面准确,并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全年预算执行状况进行全面总结与分析。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预算执行,确实需要调整的,须经校务会审定后,由学校按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规范和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规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第四条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滚动预算管理。

第五条根据管理层次和需要的不同,预算分为部门预算和学校预算两种。部门预算指是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上报主管部门的预算文本;学校预算是指在部门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侧重学校内部管理需要编制的预算文本。学校预算与部门预算在收支口径和总量上保持一致。

第六条学校预算包括一级预算和二级预算,一级预算主要是指学校层面预算,二级预算主要是指二级单位根据一级预算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的预算。学校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采用合理方法科学、及时编制预算方案。

第七条经国家和学校批准的预算,非经规定程序,不得调整。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第八条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社会公开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九条预算的编制、执行应当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机制。

第十条预算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年度预、决算草案,重大预算安排和调整等事项须提交学校校务会议、党委常委会议审查,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负责对学校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决算草案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向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报告。

第十三条计划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管理部门,负责编制一级预算,指导和监督二级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体编制预算、决算草案;

(二)组织和监督学校预算的执行;

(三)提出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

(四)具体编制预算的调整方案;

(五)定期向校务会议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各预算单位(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是本单位预算执行主体。其职责包括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本单位的预算收入,提出本单位预算支出建议;按照批复的预算,严格控制和监督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第三章预算的收支范围

第十五条学校预算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款,包括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和财政其他拨款;

(二)教育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三)科研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非法人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是指本条上述规定以外的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地方配套经费、资产盘盈收入等。

第十六条学校预算支出包括人员基本支出、公用基本支出、项目经费支出:

(一)人员基本支出:包括在职职工人员经费(工资、津贴、社保、购房补贴等)、离退休职工人员经费(工资、补贴、抚恤金等)、福利费、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学生奖助学金等。

(二)公用基本支出:指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包括教学教辅、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等公用支出。

(三)项目经费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有规定用途的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财政专项、科研专项和校内自筹专项。财政专项主要包括基本科研业务费、本科教学工程、统筹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基本建设经费等。

第四章预算编制

第十七条学校预算应当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的执行情况和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对本年度收支进行预测,按规定程序征求各方意见后,编制预算。

第十八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应当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九条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学校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家财政政策相衔接。各预算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合法合规组织收入,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

第二十条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统筹兼顾,在保证学校事业发展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学校确定的重点支出,应当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控行政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建支出。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处理或难以预见的开支。

第二十二条学校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第二十三条预算编制的具体事项由计划财务处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进行部署,包括预算布置,单位申报,调研、分析与汇总,专题论证,编制预算草案等五个阶段。

(一)预算布置。计划财务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下年度学校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与方法,向全校各单位布置下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

(二)单位申报。各二级预算单位根据本部门预算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预算申请,将预算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计划财务处;

(三)预算调研。计划财务处对各二级预算单位提出的预算申请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和建议,按类别进行分析和汇总;

(四)专题论证。对于基本建设工程、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等重大事项,应组织项目必要性、方案可行性以及金额合理性等论证,必要时应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论证。

(五)编制预算草案。计划财务处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和措施,对各二级单位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在学校一级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学校预算草案。

第五章预算审查、批准和下达

第二十四条预算审查和批准。计划财务处向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草案,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年度预算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对预算编制与执行、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绩效、加强预算监督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修改后的方案按有关规定提交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第二十五条预算下达。预算审定后,由计划财务处向预算单位下达预算通知。预算通知应明确经费额度、经费使用范围及经费管理要求等。

第六章预算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积极组织预算收入,计划财务处要监督各项收入按计划、及时、足额上缴学校,不得擅自减收、免收或缓收,各单位不得截留、占用或挪用预算收入。

第二十七条预算年度开始后,在预算方案未经批准前,计划财务处按上一年度同期预算支出的数额安排本年度必须支付的支出预算。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未经批准列入预算或超预算的支出,一律不准预支。

第二十八条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按照收入性质及相应政策,将学校可统筹部分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调节基金;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调节基金、减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按有关规定经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批准后可列赤字,并应当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

第二十九条计划财务处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目标管理落实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学校应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将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挂钩,预算执行与绩效奖励挂钩,落实预算执行责任主体,建立盘活财政存量、统筹自筹专项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一条财政专项结转和结余资金按国家规定执行,自筹专项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按预算申报计划或时间节点任务情况,本年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可结转下一年,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学校收回统筹安排。

第七章预算调整

第三十二条学校预算一经确定,当年内原则上不予调整。若在预算年度内遇到国家有关政策变化或因学校工作计划调整、出现突发事件或其他涉及学校全局的临时事项等情况,必须及时增加预算的,列入预算调整方案,经批准后动用预备费。

第三十三条计划财务处在每年10月底完成预算调整方案的编制工作,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按有关规定报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预算调整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

(二)需要调入预算调节基金;

(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

(四)支出结构、用途变化;

(五)其他调整事项。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确因事业发展需要追加预算的,应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追加经费理由、额度并编制详细支出预算,加盖部门公章,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研究分析提出初审意见,单笔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报主管财务校领导审批,单笔金额在30至100万元(含)以内的项目报校长审批,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报学校校务会议或党委常委会议审批。

第八章决算

第三十五条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教育部的规定编制决算草案。编制决算的具体事项,由计划财务处组织并部署。

第三十六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七条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

第三十八条决算草案应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报审计部门审查后,按有关规定报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第九章预算监督及绩效考评

第三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的预算、决算进行监督。重点监督下列内容:

(一)预算收入情况;

(二)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三)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资金结余情况;

(四)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五)其他与决算有关的重要情况。

第四十条审计处对学校和各部门的预算执行与决算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下列内容:

(一)预算编制管理情况。学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应安排审计处提前介入,列席有关决策会议。重点对预算依据充分性、预算编制完整性、预算安排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等进行审计。

(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对收支规模大、经济活动频繁的二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关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控制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

(三)预算执行绩效情况。在预算年度结束后,审计处对学校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审计,评价执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尤其对学校重点项目进行绩效审计,评价项目绩效,促进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第四十一条审计处将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列为部门财务收支审计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自觉接受国家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建立预算绩效奖惩制度,将预算执行和绩效考评的情况作为各单位的考核和奖励的依据。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南大学预算管理制度》(中大财字〔20__〕20号)同时废止。

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预算管理行为,充分发挥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科学配置办学资源,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预算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权结合、收支平衡”的总原则。

第三条学校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收入;科学合理地安排学校年度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办法和制度等。

第二章预算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预算由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其对预算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审查、批准学校关于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相关制度

(三)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

(四)审议、批准学校预算建议草案;

(五)监督预算执行,审议、批准预算执行中的调整方案;

(六)审查、批准学校的决算报告。

第五条计财处作为学校预算的专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监督工作等,其主要职责为:

(一)收集资料,分析往年预算执行情况,对学校各单位提出的明细预算建议案进行审核,并汇总编制预算草案;

(二)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报学校预算建议草案;

(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预算批复意见,编制校内预算,并按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把学校的预算分解到各有关责任单位,实施责任预算管理;

(四)审批各责任单位具体预算方案;

(五)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报预算调整建议;

(六)根据校长办公会的决议,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年度预算;

(七)监督学校各项预算的执行,督促各预算收入单位和缴款单位完成收缴任务,汇总、通报收缴情况,监督各责任单位管好用好资金,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准确、及时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建立预算执行预警系统,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八)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九)年终全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准确及时地编报年终决算。

第六条各预算责任单位(学院、部、职能部门等)是本部门预算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提报本部门年度预算建议;

(二)落实本部门的预算收入和支出责任;

(三)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本部门的预算,编报本部门具体预算方案和月度用款计划;

(四)坚持“一支笔”审批和会签制度,严格控制本部门的预算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五)根据事业发展情况,年内确需调整预算的,要据实向学校提出预算调整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预算编制原则

第七条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根据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可能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统筹安排支出项目,原则上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八条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合法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第九条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支出预算分为经常性支出和建设性专项支出两部分。首先要保证经常性支出,并坚持适度从紧;其次按已落实的专项收入来源情况和学校自筹能力安排建设性专项支出。

第十条预算编制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所有收入全部由学校统一调度使用,全部支出由学校预算统一安排。

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程序,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xx]488号)和《唐山学院财务管理制度》(院发[20xx]79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三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章预算编制原则

第四条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编制以收定支,量力而行。收入预算要全面真实,积极稳妥;支出预算要科学合理,注重实效。

第五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预算体现学校年度整体的事业目标,保证学校事业顺利进行。优先保障正常运行和人员经费,重点保障教学科研,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项目。

第六条统一预算,分级管理。学校实行全口径统一预算,统筹安排各项收入与支出;各二级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与管理。

第七条勤俭节约,注重绩效。严格控制和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努力降低运行成本;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重点考核支出效益,并作为来年安排预算的参考。

第三章预算管理职责

第八条各单位负责统筹安排各类资金,科学编制本单位的预算草案;严格执行学校批复的预算,合理组织收入,科学安排支出;对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定期向本单位教职工或教代会通报预算批复和执行情况。

第九条学校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预算项目管理办法负责对专项项目进行审核,对各单位上报的专项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和使用效益进行评价。要做好专项项目的执行、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财务处负责预算编制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对各单位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汇总,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财力状况,拟定预算建议方案,提请学校相关会议审定通过;负责下达经批准的预算,指导和监督各单位预算执行,进行预算控制;负责进行财务分析并向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论证财务预算方案,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负责审议学校财务预算方案;审批10万元(含)以下需动用校长预备费的项目,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第十三条学校党委常委会负责审定学校财务预算方案;审批10万元以上需动用校长预备费的项目,审定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第四章预算编制内容

第十四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

第十五条收入预算是指学校在预算年度内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各类非偿还性资金的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预算、事业收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预算、经营收入预算、租赁收入预算和其他收入预算等。

第十六条支出预算是指学校在预算年度内用于教学科研活动,基本建设及其他资金支出的预算,包括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和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一)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工资、保险和津补贴等人员支出预算,按照上级规定标准及学校绩效工资方案等编制;学生奖助学金等预算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标准编制。

(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学校对院、系、部实行二级预算管理,二级预算由各院、系、部根据自身事业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需要,在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内按要求自主编制;学校对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实行定额标准加公用专项的办法安排预算,公用专项根据上级政策、学校财力和工作重点安排预算。

(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教学科研建设、实验室建设、图书购置、服务外包、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基本建设等专项经费归口职能部门组织编制预算,纳入项目库管理,视学校财力和轻重缓急列入学校财政预算。

第五章预算编制程序

第十七条财务处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方案,各单位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支出绩效评价,编制本单位预算。

第十八条各单位年度预算的编制和确定,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各单位按学校要求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草案,经过一定范围讨论通过后报财务处汇总;

(二)财务处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并进行综合分析,征求分管财务校长、校长意见后,将各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修改意见反馈各部门;

(三)各单位根据学校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预算方案经本单位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报财务处;

(四)财务处再次汇总、分析,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根据校长办公会决议编制学校正式预算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正式下达各单位年度预算。

第十九条?学校支出预算可设置公用经费的2%的校长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

第二十条学校预算方案批准确定后,除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预算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一般不得变更和调整,确需调整的,预算调整方案要经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定批准。

第六章预算执行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第二十二条负责落实预算收入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完成预算收入,不得违规收费,不得截留、占用和挪用预算收入。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按照预算方案确定的项目、标准、范围、额度和时间安排支出,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和质量。除预算批复前可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基本支出外,不得无预算安排支出。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情况确需存量调整的,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3万(含)以下的`经费由分管财务校长和校长审批,3万元-10万元(含)的经费由校长办公会审定批准,10万元以上的经费需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批准。

第二十五条年度预算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统筹用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年度结转资金,按财政要求支出。

第七章决算

第二十六条决算是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梳理和总结,是对年度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确认,是对学校全年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全面真实的反映,是学校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财务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实事求是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并按时上报。

第二十八条财务决算及分析结果需报告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

第八章预决算公开

第二十九条学校在门户网站设立财务公开专栏,由财务处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预算和决算的相关信息。

第三十条学校各单位应完善内部民主理财和监督机制,定期在全体会议或二级教代会上公布本单位财务预算方案和预算执行情况,切实保证本单位财经活动的健康有序运行。

第九章预算绩效管理

第三十一条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包括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以及根据评价结果所采取的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在预算编制时,应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设定绩效目标,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加强支出管理,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得以实现。

第三十三条财务处应定期对全校和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第三十四条学校逐步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制度,将预算执行绩效情况纳入相应的考核体系。

第十章预算监督

第三十五条财务处定期向分管财务校领导汇报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三十六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监察审计处负责对学校各级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及监督结果报学校分管纪委和财务的领导。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唐山学院预算管理办法》(院发[20xx]19号、《唐山学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院发[20xx]24号同时废止)。

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规范各经营单位的预算管理,增强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发挥预算的规划、控制、激励功能,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协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所有中心部门及实质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职责

3.1预算管理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副总经理、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负责审议公司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审批确定目标分解方案;负责组织召开预算平衡审议会,提出修改与调整意见;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内、超预算和预算外事项进行审批控制;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协调各部门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调整事项的决策和审核;预算考核意见的审核;其他相关事项。

3.2预算管理部:财务部执行预算管理部的职责,预算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子分公司、部门预算的编制;根据预算编制方针,对子分公司、部门编制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协调和平衡、汇总后编制公司的预算案,并报预算管理员会审查。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员会审批;汇总和分析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编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报预算管理员会审批。

3.3预算执行机构:由预算责任中心执行,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编制业务计划和年度预算,报相关部门审核;执行和控制预算员会下达的预算;定期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制度,向预算管理员会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协调本单位或部门内部资源及单位或部门之间的预算关系。各运营单位应设立专(兼)职人员进行预算的编制、跟踪及分析评价。

3.4预算监控机构:由审计部执行,其主要职责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预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编制分析报告,提交预算管理员会审核;对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5预算考核机构:预算考核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会同预算责任单位确定预算考核指标,报预算管理员会审批;根据各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由各具体负责预算指标考核、评价部门,出具预算指标达成结果和意见,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4、定义

4.1全面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是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及全员参与的预算管理。

4.2预算责任中心是根据各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在预算总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作用和职责划分的,承担一定责任并享有相应权力和利益的企业内部单位,是预算的责任主体。

5、内容

5.1全面预算的'管理原则

5.1.1统一规划原则。预算目标由公司总部统一规划,并与公司总体的经营目标一致,各级预算单位必须服从于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5.1.2分级管理原则。预算目标经过逐级分解后实行分级管理,下达的预算指标由各级运营及管理单位负责落实,各单位对各自归口的业务编制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负责,公司统一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

5.2全面预算的期限与效力

5.2.1预算期间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编制执行。

5.2.2预算编制期,指预算实际编制的时间。预算编制期为每年10月-12月。

5.2.3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5.3预算编制的内容

5.3.1预算编制的原则: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5.3.2预算的类别

预算分为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两类

1)业务预算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材料采购预算、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单位成本预算、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预算等;

2)财务预算主要是指资金筹措和使用的预算,包括现金预算、长期资本支出预算、长短期借款预算、预算会计报表等。

5.3.3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一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内容

5.3.4预算编制的程序

采取“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并复修订、平衡、调整的方法。预算编制的流程详见附件二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流程。

1)准备阶段:在编制下一预算年度预算之前,预算管理员会组织各预算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预算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的执行情况资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预算年度的发展趋势,预测下一预算年度预算的总体情况,测算并调整制定预算的有关指标数据。

2)目标下达:董事会根据战略规划确定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将预算目标具体分解到各预算单位,包括销售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等,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预算管理部下达各部门。

3)编制上报:各预算单位在下达的预算指标范围内,按下发各业务系统预算编制指引和编制计划要求,编报本单位的财务预算方案;

4)审查平衡:财务部将各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提交预算管理员会审查,在审查、平衡过程中,预算管理层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馈给各有关部门予以修正,最终形成财务预算定稿上报审批;

5)审议批准:经审查平衡的财务预算由预算管理员会核准,最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6)下达执行:经批准后的财务预算方案由预算管理部发布,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遵照执行。

5.4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分析

5.4.1执行部门:各预算责任单位是预算的执行机构;各预算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是预算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具体业务负责人对预算执行负主要责任。

5.4.2预算控制主要体现在预算审批方面,具体详见附件三XX公司年度预算控制的流程。

5.4.3执行控制原则:“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得突破预算指标(包括预算项目、金额和数量);如果客观环境、内部条件以及公司经营计划发生重变化需要突破预算的执行预算外审批程序;预算结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预算分析:月末各责任中心应编制月度报表,列明预算执行情况;财务部进行汇总分析,编制预算分析报告,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信息。预算分析报告应包括:进度分析(累计计算并汇总各月完成预算情况,以收入预算完成进度为起点分析成本和费用进度,为调整计划和控制提供指导),业绩分析(根据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通过差异分析的方法,评价部门业绩,为考核提供依据),改进措施(各级预算管理机构根据预算分析报告,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各项不利差异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利差异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措施)

5.5预算的调整

5.5.1预算调整的原则

1)不随意调整原则: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2)内部挖潜原则:当不利于预算执行的重因素出现后,应首先通过内部挖潜或采取其他措施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3)积极调整原则:当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变化,应积极主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以保证预算方案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5.5.2预算调整的条件

1)董事会调整公司发展战略,重新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2)客观环境发生重变化(如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竞争对手和国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调整有关预算指标;

3)公司内部条件发生重变化;

4)发生不可抗力;

5)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员会认为必须调整的其他事项。

5.5.3预算调整的方式

1)定期调整:每季度20日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责任中心负责人参加的预算分析协调会,讨论预算调整事宜。

2)不定期调整:公司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等方面发生重变化,可以根据情况随时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5.5.4预算调整的类别

1)自上而下: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全局性重变化,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后,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董事会提出预算调整意向,审计预算部编制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上报预算管理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2)自下而上: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局部重变化,而且符合预算调整条件的,可以由各责任中心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预算调整申请部门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交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预算管理部审核;预算管理部审核后,提出调整建议,上报预算管理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5.6预算的考核评价

5.6.1预算执行按月份进行评价,考核奖惩按具体考核制度周期执行。

5.6.2财务、审计部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组织进行预算差异分析,找原因,落实责任归属,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预算执行的考核意见。

5.6.3各责任单位的预算数据指标完成评价结果由财务部门出具,报预算管理员会审核,预算管理员会依据预算执行结果及相关意见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执行考核。

5.6.4人力资源部接收审批后的预算执行结果及意见,依据《XX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业绩考核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奖惩。

6、其他与本制度相关的说明与要求

6.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6.4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修改和解释;此前有关公司对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及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部门预算的构成

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包括单位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我局财务实行的是部门预算管理,局机关属行政单位部门预算,局下属中心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

第二条部门预算的编制原则:

一、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平衡预算;

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合理确定支出范围、支出规模,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工作;

三、真实准确的原则。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实际情况。

第三条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在编制组织收入能力计划时,应包含纳入预算内管理的收入预算情况,列明收入科目、收入项目和具体金额。

在编制收入预算时,应根据上一预算年度收入完成情况、预算执行年度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和下一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各项收入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型分类编制,切实反映单位的可支配收入。

第四条各项支出预算编制的程序和要求

本单位各项预算的编制,必须根据区财政局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年度预算编制;各科室编制本部门的各项专项预算。支出预算由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一、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一)基本支出预算的组成

基本支出预算是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包括人员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指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民政抚恤对象人员经费。预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下的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款级科目。

2、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主要主要指机关日常公用支出经费。预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电话通讯费、机关办公取暖费、职工宿舍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设备维修费、房屋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宣传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下的办公设备购置费。

(二)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过程

根据单位人员及公用基础信息、有关财政财务政策标准及预算定额标准,由部门预算编制系统自动计算生成。编制过程如下:

1、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部门预算编制系统人事财务基础信息数据库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做好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由主管部门审核。

2、按照区财政局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核实本单位所属部门申报基本支出预算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并依据政策标准和定额标准组织编制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审核汇总后报送区财政局。

3、区财政局对报送的基本支出预算进行审核、批复后,机关财务部门执行。

二、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是为完成单位的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编制的项目支出计划。按编制内容可分为:经常性专项、一次性专项;按资金审批管理流程分为:行政事业单位一般专项项目、专业职能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其他项目;按预算申报时间分为:年初预算项目和追加项目。

(一)项目预算的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供给的方向、范围。

2、符合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要求和本单位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的规划。

3、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及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二)项目预算的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有充分、合理的立项依据。

2、要按照项目库的管理要求填报相应项目申报文本,并附相关材料。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明晰。

3、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详细编写项目采购需求,在项目申报书中予以明确。

(三)项目预算的申报方式

项目预算报送采取以集中报送为主,集中报送和随时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编制年度预算时,由申报部门结合年度工作选择报送需要安排到下年度预算中的专项项目预算。

(四)项目预算的管理职责

我局项目预算管理涉及:项目部门、财务部门。

项目部门是指直接负责项目申请并组织项目实施的部门;财务部门是指专业负责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指负责对某些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的部门。在对项目预算的管理中职责如下:

1、项目部门应根据上级要求对项目工作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建立单位项目库,结合工作规划申报编制项目预算,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拟写和上报项目预算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资料、数据上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汇总后上报财务主管局长审阅,经局长办公会审批;

批复预算后,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实施项目,按要求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报告;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财务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制订专项资金管理、支出计划,合理界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汇集并审核属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内的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对专项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报告。

3、财务部门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和年度财力状况提出项目预算安排意见,并依据资金审批权限有关规定报批;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审核采购需求,确认采购方式;对项目申报、项目库管理、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预算执行报告等提出规范性要求予以落实。接受财政部门和专业职能部门对审批确定的项目支出预算进行规范性审查。

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企业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我企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模式

第三条公司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指标,编制本公司年度预算,定期向集团公司汇报预算执行情况,接受集团公司考评。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根据所管辖的业务,结合预算项目制定本部门、本项目预算,对预算执行进行分析,接受公司考核。

第三章组织与职能

第五条公司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在公司全面推行预算管理。

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人员构成表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的预算管理政策、制度与方案;

(二)拟定本公司的年度工作目标及计划;

(三)组织编制本公司的全面预算;

(四)审核本公司全面预算调整方案并上报;

(五)监督与分析本公司预算的执行情况;

(六)评价与考核本公司预算的完成情况。

第四章预算编审程序

第六条每年的十月上旬,公司预算委员会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制定下一年度的总体工作目标,拟定经营管理总目标,确定并下达预算目标及编制方案。

第七条十月下旬,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组织编制本部门、本项目部下年度预算。

第八条十一月中旬,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向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上报本公司预算,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提交集团公司。

企业预算管理编审流程图

第五章预算的编制方法

第九条收入预算编制。

(一)主营业务收入。比如物业管理费、增值服务收入等。

(二)其他业务收入。和物业本身管理内容相关性不是很大也给项目带来收益的服务,如房租等。

第十条支出预算编制

(一)行政费用。如办公用品、快递以及其他跟行政管理相关的费用。

(二)人力成本。除了员工薪资以外,还需要去考虑公司因为给员工购买保险所支出的费用。

(三)工具及耗材。保安管理的对讲机、手电筒,保洁跟工程管理涉及的相关耗材和操作设备费用。

(四)设备维护及年检的费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以及特殊场地及特殊设备的年检费用,比如电梯、消防设施设备、机械车位等。

(五)外包费用。保洁和安全管理的整块业务外包或者绿化外包、水箱清洗、垃圾的清运等等。

(六)保险的费用。主要是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

(七)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以及附加税,如城建和教育附加等等。如果实际运作过程中有残疾人雇佣的,残保金也是实际发生的费用,也应该列入预算成本。

第六章预算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本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及收支预算实施各项经济业务和管理活动。

第十二条公司须设置相关账簿,准确、及时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并进行控制。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随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过程监控,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质询,并将质询结果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

第七章预算分析

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应召开会议,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解决。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将本公司预算执行情况与分析说明(包括改进措施),每月由财务部向公司预算委员会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第十六条公司预算委员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评审公司的预算完成情况,遇有特殊情况预算委员会成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八章预算调整

第十七条公司半年终了时,可在年度盈亏预算指标额度内对各项收支预算进行调整,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八条如经营管理条件发生重大变动需调整年度盈亏预算指标,由公司及时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下达预算调整通知书;未经批准,不得调整年度盈亏预算指标。

第九章预算评价

第十九条每年7月和次年1月份,由公司预算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结合目标责任书中的管理指标考核情况形成评价报告,作为对各部门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9

一、预算编制

1、乡镇财政应按照全面推行综合预算的要求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乡镇单位预算收入的编制:遵循所有经常性收入纳入预算的原则。将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其他预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纳入预算收入管理。

2、乡镇单位预算支出的编制:遵循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按照个人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顺序安排支出预算,确保工资有保障。预算编制草案,报经乡镇政府审核和乡镇人民代表会审议通过,然后以政府名义行文下达执行。

二、预算执行

1、收入征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预算内外收入。任何部门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减征、免征、缓征或截留、占用、挪用应征收入。

2、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

3、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更改计划。

三、预算调整

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合理是指调整有依据,有调整项目,有调整金额;合法是指预算调整须经乡镇政府审核,乡镇人通过。

四、决算

决算遵循按预算计划或调整计划的原则。决算要求:年度终了时,应及时清理全年收入、支出数字的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帐工作。决算各项数字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以估计数字替代,不得弄虚作假。

五、预算监督

1、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向本级人民代表会报告并接受监督。

2、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接受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3、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对不规范的口头交办,便条批复的拨款必须坚持原则,一律拒绝办理,否则,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10

1、贯彻执行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和实施措施,监理和完善预算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2、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完成预算的编制上报工作。

3、负责年度预算方案的草拟工作,研究、拟定预算年度的支出重点,科学安排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4、根据预算单位的情况,对确需调整的项目,按规定的程序提出具体调整的意见。

5、加强预算执行日常监督,控制无预算支出和改变资金用途支出,发现无预算支出和改变资金用途支出,即使报告和处理。

6、对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按照要求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按规定的范围公开本级预算。

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11

为全面细致地规范学校经费收支预算工作,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学校财务预算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学校实际,本着“勤俭节约、合理开支”的原则,经研究,学校成立财务预算审核领导小组并制定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财务预算审核工作领导机构人员组成:

组长:远春兰、朱育明

副组长:黄碧芳

成员:夏彩琴、巨安源、吴巍、周红宇、张仁军、张建华、高岩杰、乔献国、六个分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办公室,由黄碧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财务预算审核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财务预算审核领导小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做好财务预算工作,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内部协调,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管理。

(1)根据财政部门编制预算的有关要求,组织拟订本部门财务预算编制与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2)审议财务预算方案和财务预算调整方案;

(3)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4)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按规定时间公开当年财政预算下达数和年终实际决算数。

(6)除财政采购批复预算项目以外,学校3000元以上经费开支经办人需履行询价手续。

(二)各分管部门主要职责:

各分管部门在预算审核领导小组管理机构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开展本部门财务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审定批复的财务预算方案。

(1)负责本部门财务预算编制,按照统一格式,在规定时间及时上报预算;

(2)负责将本部门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环节;

(3)按照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各项预算,及时分析预算执行差异原因,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4)及时总结分析本部门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三)财务部门主要职责:

财务部门在学校财务预算审核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财政部门有关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学校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执行和日常监控工作。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组织做好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1)宣传和贯彻财政预算政策;按照政策规定,根据学校各部门预算,做好当年预算收入和支出工作;

(2)根据审议的预算,做好编制、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3)组织传达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文件精神和预算控制数,监督学校财务预算管理执行情况;

(4)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监督预算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5)监管好学校预算开支,分析预测财务预算完成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关依据;

三、各部门具体工作要求:

(1)预算审核领导小组应当于每年10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本学校预算总体目标;

(2)各分管部门根据学校预算总体目标,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于每年10月30日之前,审核上报本部门下一年度财务预算;

(3)预算审核领导小组对各分管部门提交的预算进行审核、汇总,并提出调整意见,经审议后下达各分管部门财务预算数;

(4)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审议、调整后的财务预算,及时编制上报本单位财务总体预算;

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篇12

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财会室每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主管财务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财会室定期向主管财务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1、全校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由分管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财会室执行。由财会室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2、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3、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的办学效益。

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1、在县教育局下达会计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2、每年11月底,由财会室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财会室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3、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4、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制度者,财会室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5、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财务室(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6、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1)基建预付款由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其《合同》分送财务室与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财会室执行支付。

(2)基建决算款须经审计后,由校长签字认定才能支付,并将决算情况报校长及校务会。

7、小型维修的修缮费。其经费预决算先由财会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同一项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现场又搞预审),然后由分管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审签。

8、学校食堂、小卖部实行承包,立核算,学校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