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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门卫管理制度汇编(通用3篇)

小区门卫管理制度汇编 篇1

一、广电小区门卫工作由局安排专人担任。

小区门卫管理制度汇编(通用3篇)

二、小区门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房管理人员要严肃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性和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地做好广电小区的管理和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灾害为重点的安全防范工作。要不定时地巡视小区内各个部位,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

三、门房值班室要做到“三表”(来访人员登记表、小区住户一览表和机动车辆登记表)齐备,管理人员对院内住户、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要熟悉。

四、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对陌生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行动可疑者一律禁止进入院内,谢绝推销或其它闲杂人员进入,非院内人员向外搬运物品或驾驶车辆外出,必须严格查询,经本院内相关的`人员证实无误后方可放行,发现可疑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遇紧急情况及时报警,严防各类案件发生。

五、做好车辆出入小区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车辆乱停放、损坏公共设施、损坏绿化等行为,非院内车辆一律不准停放在院内,临时停放要进行登记,努力维护小区正常秩序。

六、做好院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及绿化养护工作。承担抽水、抄电表等工作。

七、按规定时间表开启、关闭大门,小区大门晚上关门时间一般为11:30,早上开门时间为6:00。

八、门卫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因工作需要不能值班者,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派人顶岗。

九、门卫因擅自离岗、脱岗而发生责任事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小区内居民要加强群防群治,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配合门房值班人员对家中外来客人进行登记。

(二)凡有机动车辆的住户必须到门房进行登记,车辆更换牌照或其它显性标志后要及时报告门房值班人员。停放入库的摩托车要自行锁好挂钩。

(三)遵守作息时间,无特殊情况晚11:30前应回到院内。持院门钥匙的住户要对院内安全负责,不得擅自为本户以外的人员配制钥匙,因特殊情况晚归者请自觉锁好院门,若早晨6:00前外出,开门后应及时锁门。

(四)发现可疑现象或人员,应提高警惕,及时向门房管理人员或院内居住的领导报告。

(五)对外出租房屋者要弄清租房户基本情况,并在门房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配合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管理。

(六)强化防范意识,自行做好户内防火、防盗及其它安全防范工作。

小区门卫管理制度汇编 篇2

一、门卫工作职责

(一)负责小区常住人员的出入管理,查验非常住人员临时通行证;

(二)负责外界来访小区人员的查问登记;

(三)负责监管进出小区的机动及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按月收取停车费;

(四)负责进出小区的`物品的查验登记;

(五)负责小区院内、住宅楼的安全巡视、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巡查;按时开关照明灯、水泵;

二、管理办法

1.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遵守制度和要求,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白天值班人员每两小时巡查1次,夜间值班人员每小时巡查1次。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100元。

2.门卫对出入小区人员、车辆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门外等候。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对出入小区车辆进行登记,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电话报警。对有明显标志的公务人员、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警车、邮车、工商、税务、供电)等可免于登记通行。对出现的异常情况,保安员要准确及时记录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情况。

小区门卫管理制度汇编 篇3

一、小区物业管理自治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全面负责小区安全保卫工作。

二、门卫工作职责

(一)负责业主和住户的进出监督。

(二)负责来访接待,并联络登记。

(三)负责监管进出小区的机动及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并登记造册。

(四)负责进出小区的物品的查验并登记。

(五)负责小区院内、住宅楼的安全巡视、公共区域的水电监管,以及夜间大门开关并登记。

(六)负责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

(七)保存值班的各项记录,定期上交自管会。

(八)自管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管理办法

(一)值守时间。

全天24小时。加强班16:00-04:00。每晚就寝前,要巡逻、巡视小区各区域一次。

(二)大门管理。

05:00-08:00大门敞开。

08:00-11:30大门上锁,开启小门。

11:30-12:30开启大门,小门上锁。

12:30-14:00大门上锁,开启小门。

14:00-15:00开启大门,小门上锁。

15:00-17:30大门上锁,开启小门。

17:30-19:00开启大门,小门上锁;

19:00-23:00大门上锁,开启小门。

23:00-05:00两门双闭。

(三)门前灯管理。

19:00-23:00保持照明状态。

若非人为因素遭损坏,须由门卫照价赔偿。

(四)其它事宜。

1.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如;警车、工商、税务、供电)等公务车辆可免于登记,提供进入单位的便利条件。

2.值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

3.做好报刊收发工作 ,对电汇、挂号信函要及时登记,通知、交送。

4.对出入小区车辆、人员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对夜间出入单位车辆、人员应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自管会,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电话报警。

5.要熟悉了解本小区各单元住户男女姓名和联系电话。

6.要按时开启设防单位有关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单位保卫人员。

7.违反小区门卫管理制度自管会将依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