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文秘 > 规章制度

律师考勤管理制度(精选3篇)

律师考勤管理制度 篇1

一、总则

律师考勤管理制度(精选3篇)

1、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律师事务所日常工作管理,本所所有员工除遵守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规定外,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律师事务所聘用的所有员工。

二、招聘及入职制度

1、招聘方式、原则

本所根据年度发展计划和工作目标制订员工招聘计划,以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内部推荐、员工自荐和外部招聘方式来招聘人员。

2、录用与入职

2.1经录用后,如发现被录用之人员与应聘时表述不一致,事务所可单方面予以解除合同

2.2新入职员工报到,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并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

2.3员工提交的证件及简历必须真实无误,发现作假,事务所将立即辞退。2.4员工到相应行政部门录入指纹考勤。

2.5员工个人资料如有变动时,如住址、联系方式等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应行政部门,以便做出相就调整。

3、试用转正

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时间为1-3个月,所里相应部门负责人会根据试用期的表现做综合评估后,并主任审核批准,方可转正。

4、员工离职

4.1事务所及员工均有权利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填写《离职申请书》向公司提出申请。离职日期以公司领导批核为准。

4.2员工在离开事务所前,必须按事务所离职程序办理手续,填写《员工离职工作事项交接清单》并归还事务所领用的一切物品和借款,包括移交在职期间的工作文档、客户电话及工作关系等并办理好工作交接。

4.3任何原因离职而未办离职手续的员工,事务所将不予发放剩余薪资。

律师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倡导高效率地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规范公司各项考勤制度,保证薪资核算有可靠的原始资料。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三、打卡管理

上班时间:9:00-12:0013:30-18:00每周日休1天,月休总4天

A、在所有工作时间上、下班都必须打卡,考勤以钉钉打卡记录作为主要依据。

B、无打卡记录的视为漏打卡。每人每月有3次补卡机会,需在漏打卡的五天内补卡,过后不再通过补卡,经批准的补卡视同为正常的打卡,没有补卡或没有被批准补卡的按缺卡处理。

C、实际上班及打卡时间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为迟到;实际下班及打卡时间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为早退;工作时间擅自离开本人工作岗位从事非公司安排或必需的工作视为擅离职守。

D、由于工作的原因在公司外上下班,也要钉钉打卡。请假和休假除外。

四、外勤打卡

A、由于特殊情况在工作点外上下班,应正常外勤打卡,并叙述具体情况;如外勤情况与实际不符合,则当旷工处理。

B、由其它原因产生的外勤打卡在钉钉申请改卡并说明原因。

五、调班申请

A、调休须办理调班手续,须钉钉申请并获得批准。

B、未办妥调班手续,出现考勤异常,视为旷工;

六、考勤处罚

所有职员均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如有违反,将给予相应处罚:

A、迟到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扣款10元一次,迟到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扣款20元一次,迟到超30分钟,则视为旷工半日.

B、早退一次扣50元,早退2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日,再扣100元。

C、无故旷工一天的,扣2天工资。无故旷工3天的,做开除处理。

D、漏打卡每次扣50元。

E、扣除一天工资为当月平均每天工资。

F、以上处罚并项处理。(如早退及不打卡,两种情况一起处罚。)

七、请假制度

1、请假时应事先报备获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再在钉钉申请(特殊情况应向电话申请,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2、请假分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病假、工伤假。

1)病假:员工因普通伤害或疾病无法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

a病假超过2天需出示公立医院病历证明和建议休假单,否则以事假论;

b一年内累计病假不得超过30天,期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可酌情给特别病假,但以2个月为限;

2)事假:全年事假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请事假按实际天数扣日薪。

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带薪3天,超过3天按事假扣薪;未经批准的超过3天按旷工处理。

4)产假:指转正后的员工因生育而请的假别。女性生育假期128天带薪,男性陪护带薪假期15天。

a女员工在请产假时必须提供准生证明,大概在产前50天提出.

b如员工已参保的,产假期间的薪资可由公司按其基本工资标准先行支付,待劳动保障部门报销完毕再予以补发或抵扣;如员工未参保则按其基本工资标准予以发放。

c配偶分娩,可请陪产假,员工需要提交住院单等相关单据作为陪产证明,方可享受15天的有薪假;

d陪产假为一次性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内。

5)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给假天数3天(外省可加2天路途假),不足部分另请事假。

7)节假日:指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元旦等节日按国家规定放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3、批假权限

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申请,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未能事后补办手续由总经理签字批准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八、外出报备

1、外出:员工外出必须报备,未报备视为旷工一天处理。

九、员工出差

1、应事先填写《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行政部登记,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外出人员出差后需每日用外勤软件签到,并提交至部门经理及行政部。如遇外勤软件异常或手机损坏等问题,可直接用微信、QQ、短信、电话形式提交至行政部说明情况。如果有不签或者漏签者,按旷工处罚,连续半月以上未签到者,视为自离。

律师考勤管理制度 篇3

考勤管理

第一节、考勤规定

第一条、作息时间

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8:30-17:30,午餐时间:12:00-13:00。

第二条、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员工佩带工作卡上岗。第三条、人事专员负责日常考勤,并在每月第三个工作日之前将上个月的考勤表汇总,作为计算当月工资的参考之一。

第四条、工作卡作为员工考勤和内部工作证件,不得遗失或损坏;如工作卡不慎丢失或忘带,到行政办办理补卡手续或登记。

第五条、因公外出

(一)员工经批准在市内办理公司事务视为因公外出。因公外出时间一般在1个工作日以内;

(二)员工因公外出时,需于外出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外出原因,填写“因公外出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事专员存档;

(三)外出交通工具一般为公交车,特殊情况下可向总经理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如办理紧急事务,携带重物或贵重物品,去银行存取大量现金等;

(四)员工因公外出不得办理私人事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视作旷工一天处理,同时员工自行承担外出所有的交通费用;

(五)因公外出乘坐交通工具请索取发票,以备报销之用。第六条、迟到、早退的界定

(一)迟到: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至30分钟;

(二)早退:提前5分钟至30分钟下班者,视为一次早退。

第七条、如遇考勤机故障致使本人不能按时打卡,或员工因公外出或忘记打卡,请在人事专员处填写“打卡异常登记表”。因公务或忘记打卡的员工必须于次日午餐前登记,交人事专员处予以确认。

第八条

迟到、早退的处罚规定

(一)当月迟到/早退次数将影响到当月的绩效考核;(二)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事假半天处理;

(三)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如事先请假,并于事后补齐手续,按事假处理,如未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按旷工论处。第九条、以下行为视为旷工:

(一)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未按请假流程请假或假期满后未经批准擅自延期的;

(二)上班时间脱岗,办理私事或拒绝工作的;

(三)出差员工未按要求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的;

(四)提供虚假证明骗取休假的;

(五)员工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视为旷工。

第十条、无故旷工者,每旷工一天按日工资标准(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三倍处罚;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七天者,按规定处罚后,视为主动离职。

第二节、加班与调休

第十一条、经直属领导批准的延长工作时间视为加班(出差员工除外)。以下情况属于加班范围:

(1)因工作需要,由部门领导指定在休息时间内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2)因工作需要,由部门领导指定需在周末或节假日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第十二条、加班需要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一)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二)人事专员根据考勤记录或其它加班证明资料核实加班考勤,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其他证

明材料的,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三)不办理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四)开会、培训、应酬、出差。

第十四条、加班原则

(一)尽可能限制加班加点,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

(二)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三)确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员工本人需填写“加班审批表”,直属领导批准后进行加班。

第十五条、加班申报程序

1、工作日加班,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当天下午五点前,要填写“加班审批表”,报直属领导审批后,交人事专员备案。

2、周末或假日加班者,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5点前填报“加班审批表”,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直属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给人事专员。

3、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者,相关直属领导要加以额外说明。

4、如果员工提出加班申请时,需要签字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电话联系领导获得批准,并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签名的“加班审批表”交给人事专员,待领导回来后补签。

第十六条、加班调休

(一)公司加班补偿一般实行调休制。

(二)调休时间标准:

1、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2、周六、周日加班按1:2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4、因特殊原因不能实行调休的员工,核发加班工资进行补偿。第十七条、加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最小加班时长1小时,满半小时即按1小时计算。

第十八条、员工加班后,各部门将在不影响部门职能发挥的情况下,有计划地安排调休。为便利公司的正常营运,调休应尽可能安排在淡季。员工调休需填

写“假期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由人事专员处备案。

第十九条、加班员工享有加班补贴。加班补贴包括交通补贴和误餐补贴。

第三节、假期管理

第二十条、假期分为有薪假期、无薪假期。有薪假期薪资包含每月员工所发放的所有薪资福利项目;无薪假期即休假日无任何形式的工资,当月工资应扣除休假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一条、事假

(一)事假为无薪假期,其最小统计单位为半天。超过半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病、事假可以冲抵调休或年假;

(二)员工事假单次最长不得连续超过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个工作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三)员工需请事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紧急情况或因病不能到岗,应及时报告直属领导,事后补办请假和销假手续。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病假

(一)公司正式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有薪病假,超过5天,计为无薪病假。病假也可由年假冲抵;

(二)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请病假者,请一天以上的病假需出具合肥市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病历和假条,不能提供该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三)员工有薪病假期满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

(四)医疗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医疗期间按全薪的80%发放工资;

(五)病假超过一个月医疗期后,仍确实无法工作,经公司批准可在合同期内保留职位,此期间工资按照不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第二十三条、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因公工伤事故,直属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总经理。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

工伤假。工伤假属于有薪假期。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到医保定点进行检查。

第二十四条、法定假日

公司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规定,每年享有以下有薪法定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女员工可在妇女节(3月8日)享有半天有薪假期(遇休息日不顺延)。具体的放假安排参照政策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另行通知。第二十五条、年假

(一)年假天数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年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年假为有薪假期,可分期休假,最小可分至半天。

(三)年假原则上只能在本使用,不补休、累积或以薪资代替。当年年假未使用,则视为对公司的无偿贡献。

(四)员工休年假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人事专员核准后方可执行。部门负责人休年假需报呈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六条、婚假

(一)婚假天数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婚假遇节假日不顺延。婚假为有薪假期。

(二)员工请婚假,需提前一周向人事专员书面递交休假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并做好假期工作交接方可休假。

(三)婚假自结婚注册之日起,半年内有效,且需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第二十七条、丧假

(一)员工的直系亲属(本人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去世可以申请3天丧假。

(二)丧假为有薪假期。

(三)丧假按自然日计算天数,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不再另外给假,属一次性假期。

第二十八条、产假

(一)女员工可享受产假,产假天数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怀孕女员工必须于预产期前至少一个月凭准生证申请请假。产假结束后回公司上班需向人事专员提供子女出生有效证明(如:出生证等)进行销假;

(二)在职男员工配偶合法生育时可享有护理假,护理假天数参照公司相关规定。男员工休假前须持准生证申请,休假完后须向人事专员提供有效证明(如:出生证)进行销假。护理假按自然日计算天数,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不再另外给假,属一次性假期。

(三)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奖励假天数参照公司相关规定。

(四)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有薪假期以供月检;

(五)产假为有薪假期,按自然日计算天数,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不再另外给假,属一次性假期;

(六)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七)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八)哺乳期规定:女员工产假后婴儿一岁以内可享有哺乳期,哺乳期为每天两次,每次半小时,该假期为有薪假期。

第二十九条、休假程序

(一)各类休假均应提前申请,请假人填写“假期申请表”,说明请假类型或内容及天数,逐级审批。假期审批权限及程序如下:

1、请假(含调休)天-1天,员工填写“假期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人事专员备案;

2、请假(含调休)天以上(含天),员工填写“假期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人事专员备案;

3、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字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电话联系领导获得批准,并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签名的“假期申请表”交给人事专员,待领导回来后补签;

4、请假超过5天(包括年假、婚假、产假等),应提前向人事专员申请,依

审批程序审批,并协助直属领导做好人员接替工作。

(二)年假、婚丧假、产假等特殊假期,须经人事专员事先统一核准天数。

(三)休假结束后,员工应在返回当日销假,公司按员工销假日期计算假期的实际天数。

(四)员工因突发事件未能按照上述手续事先请假,则应在当日上班后2小时内电话通知公司领导,说明请假理由,经批准后方为有效。然后在销假时补办请假手续。超过三天未补办手续,按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