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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补充规定(精选9篇)

考勤管理补充规定 篇1

为了规范集团员工考勤管理,明确相关福利待遇政策的落实,经总部领导研究决定,对《考勤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若干问题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考勤管理补充规定(精选9篇)

一、 关于出差假期补休的问题:

集团员工在国家法定假日期间恰逢因公出差,而无法回家休假者,可于回总部后申请补休。

1、补休以国家法定假日日数为限,按1日补休1日标准执行,不另行计算加班工资或补贴。

2、补休条需经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签批确认;补休时效以半年为限,逾期者不予补休。

二、 关于长期休假的待遇问题:

1、员工申请长期因私事休假,休假期间不发放工资和绩效、管理奖金、分红,但不影响业务提成发放。

2、员工的非因产、病、婚、丧全年累计事假天数超过30天的,不享受年终分红和奖金。

3、员工申请休产假,休假期在90天内的,不影响工资和绩效、管理奖金、分红发放;但休假期超过90天的,休假内仅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三、关于生日奖金发放的问题:

1、员工生日奖金仅限于转正后员工享受,入职但未转正的员工不享受生日奖金,但可以享受半日的生日休假。

2、因公出差恰逢生日,未有享受生日假的员工,可在回总部一周内,申请补休半天生日假。

三、 病假的证明问题:

员工因病请假在1.5天内的,可凭社区诊所的证明核报病假;超过1.5天的病休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核报病假。

特此通知,请集团总部各部门、各省公司负责人组织员工学习、进行宣贯执行!

考勤管理补充规定 篇2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确保公司考勤制度更好地执行,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请事假1天扣发50元。

三、旷工1天扣发100元。

四、不签到/签退1次扣发20元。

五、查岗中发现迟到者1次扣发50元。

六、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签退者,须说明情况,并在24小时内填写《补签单》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核准,于次月1日前交综合办备案。

七、当月签到/签退口头请假不得超过3次(含3次),超过3次的,按不签到/签退论处,每次扣发20元。

八、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公司组织的会议/活动,1次扣发50元;既不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的按旷工论处。

九、以上补充规定与《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标准执行。

本补充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考勤管理补充规定 篇3

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均以打卡的形式考勤。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打卡次数为一天2次,员工应严格按工作时间的规定准时打卡上下班。

2、员工上班时间内应公事到盱眙以外出差,不需要打卡但必须有经批准的《出差审批单》,提前1天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该员工外出事由确定是否需要添加出勤记录。

3、员工上、下班漏打卡者,2日内必须填写《考勤补卡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确认后,交办公室作补卡依据。当月累计补卡超过4次,从第4次起每次按50元处罚。(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休息日需加班的,必须事前填报《加班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为有效。没有《加班审批单》的,考勤记录不作为加班依据。

5、所有员工上班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如发现打上班卡后不上班,或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而下班时间再回公司打卡,除按旷工处理外每次加罚款50元,以示警告,累计3次以上者扣除年终奖,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6、员工考勤记录作为员工核算工资的依据之一,每月办公室编制《考勤统计表》,并予公示,如有疑问应在3日内提出更正申请,否则不予更正。

7、员工请假必须填报《请假条》,1天以内经部门主管审批;1天以上经部门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后,送交办公室备存。无请假条按旷工处理。

8、一个月内连续请假10天以上,且无故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可以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特殊情况报请董事长批准。

7、本规定与公司原《考勤管理制度》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8、本规定从20xx年10月15日执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考勤管理补充规定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力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社区工作人员形象,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干部管理制度。望所有干部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考勤制度:

一、迟到、早退及有关事项的规定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扣工资10元,半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扣50元。超过两小时,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日工资计算:月基本工资除以二十二个工作日),连续旷工15天或年累计30天,将按国家公务员条例予以辞退。

2、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者,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罚(50-100元)。

3、请假程序: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提前请假。请假半天以上者必须出具请假条,先由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经领导批准持请假条在办公室备案。遇有特殊意外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可通过电话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得由其他工作人员代话。

4、准假权限范围:警务室工作人员请假由警务室警长批准,请假半天以上2天以内由警长批准后;告知社区主管领导。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半天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2天以内由主要领导签字批准。

5、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值班时发生迟到、早退、不到岗的现象,严格按工作时间考勤执行。

6、社区考勤一月一汇总。全体工作人员每月考勤汇总后,在社区范围内通报。因迟到、早退、旷工、擅自离岗发生的罚款,应以现金的方式三天内交到办公室。

二、病事假管理规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病假

1、工作人员因病必须治疗的,凭指定医院医师证明,向单位主管领导申请病假。病假到期后,持医院发票报办公室销假。

2、长期休病假的,要定期出具医院证明。

3、凡弄虚作假取得休病假的,一经查明,除按旷工处理外,须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二)事假

1、工作人员处理私事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2、事假每人每月不超过2天。每月事假累计超过两天者,每超一天扣50元。

3、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函大、业大等类学习,需脱产上课的,持授课通知单在办公室备案,按照休假第3条执行。

(三)休假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如下:

1、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休假十天。

2、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职工,每年休假十四天。

3、病假年累计超过两个月,事假年累计超过二十天的,不再享受当年休假,因公负伤住院治疗期不影响当年休假安排,意外受伤的视条件状况给予处理。

(四)婚假、丧假、产假的管理

1、职工初婚,按法定年龄结婚(汉男青年满23岁,女年满21岁;少数民族男满21岁、女满19岁)婚假3天。职工初婚属于晚婚的(汉男青年满25岁,女年满23岁;少数民族男满23岁、女满21岁),再增加婚假

20天。

2、丧假3天(指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按事假对待)超假需另行请事假。

3、产假90天。初婚晚育120天,哺乳期享受每天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期为10个月)。居委会工作人员按时在考勤人员处报到。

4、实施计生手术者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年底考核和评优的规定

1、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六个月,不能参加年度考核。

2、病假年累计超过24天,事假年累计超过24天者,不参加年底评先选优。

(六)其它未列明事项,按有关文件法规规定执行。

综合制度

(一)南社区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一律挂牌上岗,着装整齐,不得穿奇装异服或拖鞋上岗,警务室工作人员、社区保安一律穿着制服。

2、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办事群众。

3、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4、维护民族团结,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正确处理工作中产生的矛盾,不造谣,不搬弄是非。

5、塑造自身形象,严禁酒后上岗。(酒后上岗者罚款100元。)

6、工作责任心强,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

7、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办公场所禁止大声喧哗,扰乱办公秩序;禁止在办公室吃零食。

8、工作中讲大局,讲协调,维护整体利益,不搞小集团利益。

9、服从组织分配,不消极怠工。

10、认真学习,勤奋工作,比业绩,比贡献。

(二)服务岗位责任制

为进一步完善办事处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将优质服务纳入日常工作,

结合办事处已有岗位责任,进一步完善如下:

1、工作中,严禁利用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或互相推诿扯皮。

2、认真提高工作效率。热情接待群众。推行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询问时,要耐心解答,详细讲解,保证让群众满意而归。

3、社区领导要督促好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学习,勤奋工作。

4、工作中发生办事拖拉,与群众争吵,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警告、辞退等措施。

(三)工作人员离岗,脱岗管理办法

为认真加强和改善社区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群众满意,特制定工作人员离岗脱岗管理办法。

1、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单位考勤制度,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期间严守八小时工作制,不得随意离岗,脱岗。

2、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前来办事群众不得刁难,推诿扯皮。对因离岗脱岗造成的社区办事效率低下,让群众久等现象要严肃处理。

3、对擅自离岗脱岗1小时以内的人进行批评教育,离岗脱岗1小时以上不满2小时者,给予警告。

4、对离岗脱岗2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处,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5、对因离岗脱岗造成工作延误,产生不良后果的,除责令在社区会议上做检查外,将严肃追究责任。

6、社区考勤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人员离岗脱岗现象如实汇报不得隐瞒,如发现互相包庇者,一经查实,责令在社区会议上做出检查,并追究相关责任。

7、社区主要领导不定时对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本工作制度内容。

综合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挂牌上岗,着装整齐。一次未挂牌罚款10

元;穿奇装异服或拖鞋上岗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

2、上岗期间,不准在办公室吃零食,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杂活、私活,发现一次扣20元。

3、保持办公场所的秩序和严肃性,禁止大声喧哗。维护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办公室卫生差,杂乱无章的,一次扣办公室每位工作人员20元。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处,并在社区会议上进行通报。

5、工作中坚持文明用语,热情接待,与办事群众发生口角吵闹者,不论对错,一次扣50元。

6、工作中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一经发现严格按离岗脱岗管理办法执行。

7、工作人员不得无故串岗,发现一次扣20元。

8、工作责任心不强,消极怠工,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大会检查、停职待岗处理。

9、不服工作安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态度不端正,对本职业务心中无数,工作中造成失误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大会检查、停职待岗、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理。

10、严禁酒后上岗,发现酒后上岗者责令立即停止工作,并按旷工论处。酒后上岗并寻衅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予以停职待岗直至开除公职的处理。

11、爱护公共财物,损坏照价赔偿。如发现将公共财物占为私有者,一经查实,除原物退回外,同时予以纪律处分。

12、维护团结,正确处理工作中产生的矛盾,发现有人为制造工作障碍,造谣生事,搬弄是非,影响工作者,除责令在干部大会上做出检查外,将严肃处理。维护民族团结,对蓄意破坏民族团结,制造事端者,予以警告、停职待岗直至除名的处理,同时报上级部门备案。

13、维护集体荣誉和本单位荣誉。八小时之外发生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等影响本单位声誉的事,一经查实,处罚200元,责令在社区会议上做

出检查,同时视情节轻重以予通报批评、停职待岗、纪律处分。

14、最差工作人员的处理办法:

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不服从分配,无责任心,工作无成绩,工作中出工不出力或思想政治业务水平、服务态度不能适应工作需要者,由社区领导、负责人对其做出鉴定结论,予以通报批评、大会检查、停职待岗、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理。

15、领导干部不得有特权思想,要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如发现以权谋私,打击报复的行为,由单位做出鉴定结论,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

16、补充说明:

1、工作人员待岗期间工资一律停发。

2、对违反本办法第1-7条的,视为轻微过失,取消本人当月奖励(月奖励计算:年度考核奖励工资除以十二个月)。

3、对违反本办法第8、9、10、11、13条,情节轻微的视为一般过失。取消本人本季度奖励,不参与年终评先选优。

4、对违反本办法第8、9、10、13条,情节较重的,视为重大过失,取消本人全年奖励,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5、对违反本办法第11、12、13条,情节严重的,视为特大过失。

霍尔果斯口岸X居委会

20xx年1月1日

考勤管理补充规定 篇5

一、目的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规范公司的考勤管理,特制订本补充规定。

凡本公司除经理级以外的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三、出勤补充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须说明情况,并在24小时内填写《补卡单》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核准后交人事部存档。当月因个人原因补卡超过5次(含5次)的,记旷工一个班处理。

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或累计次数超过10次的,以旷工一个班处理。。

3、员工打过上班卡后必须马上进入工作岗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外出及回宿舍办理私事,违者根据其情节每人/次处罚10~50元。

四、公出补充规定

1、员工需外出办理公事,应填写《公出单》,若在打卡时间范围内,必须要先打卡后外出,并保持手机开机状态;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填归来时间,正常补填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逾时作未打卡处理。

2、员工公出期间不得处理私人事宜,一经发现,根据其情节每人/次处罚20~100元。

五、 加班补充规定

1、加班应预先计划,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提前经过其直接主管经理批准方可实行。如遇突发事件或客户需要进行加班, 必须在加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经理说明情况并补填《加班申请表》,任何没有提前申请及审批或不被批准的加班被视为个人行为,加班期间应正常打卡,否则不予记加班。

2、员工加班后,优先安排调休,销售、市场、设计、技术等特殊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调整的时间不记作加班。员工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工作或其他需要临时加班的,应主动加班工作,加班不计加班费或调休。

五、请假规定

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因病或因伤须于工作日休息或就医的,应该事先向其直接主管经理请假,并填写《员工请假单》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方式向主管领导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如果确实需要延长假期的,经总经理批准后,还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需请长假的员工必须提前15天向人事部门申报,经主管和总经理批准后,做好工作安排方可休假。

2、部门主管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2天内(含2天),由其部门主管经理签字审批后报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即可;请假2天以上需由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人事部

20xx-11-16

考勤管理补充规定 篇6

一、目的 学大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为完善公司考勤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考勤手续办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作为《学大教育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V2.0》的补充规定,具有同等的执行效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专职员工。

三、内容

(一)加班认定

1、工作日延时:因工作需要,正常下班时间过后需要继续工作的,一律不予计算加班。

2、休息日加班:因工作需要,休息日需要继续工作且工作超过8小时,计为休息日加班。

(二)加班审批

1、全体员工加班需提前申请,经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HR负责人复核后方可执行。

2、因特殊情况需紧急加班(或相关权限主管外出)者,应在加班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办加班审批手续,逾期提交不予加班认定。

3、主管(正职和副职)加班审批:

1)总公司各部门主管的加班由直接经理及总裁进行审批、人力资源总监进行复核。

2)分公司部门主管加班由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分公司人事经理进行复核。

3)校区部门主管的加班由校区总监和分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分公司人事经理复核。

(三)调休审批

1、员工在已有加班的前提下方可申请调休,调休经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2、主管(正职和副职)调休审批:

1)总公司各部门主管的隔级经理为总公司总裁,调休由总裁进行审批。

2)分公司部门主管调休由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

3)校区部门主管的隔级经理为分公司(副)总经理,调休由分公司(副)总经理审批。

(四)年休假资格认定

为简化员工工龄资料收集及认定程序,对员工工龄按年龄和学历分为几种认定方式:

1、 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以员工本科毕业时间为工龄起始时间。

2、 全日制学历为大专(含大专)以下的,以员工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时间为工龄起始时间。

3、 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为工作后继续进修的,以最早第一学历时间为准。

4、 全日制学历为大专(含大专)以下的,如果其参加工作时不满20周岁的,不予工龄认定。自20周岁(含20周岁)以后,开始累计计算工龄。

5、 员工学历证明及身份证明以员工提交给HR存档的资料为准。员工无任何学历证明和工作证明存档的,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

6、 对于个别工作年限较长(20xx年以上),难以收集相关证明资料的员工,由HR负责人和总裁(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工龄认定。

7、 按以上方式认定的工龄适用于员工医疗期核定。

(五)年休假申请条件

1、员工入职一年后方可申请年休假。

2、员工两次年休假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小于12个月。

四、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五、本规定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考勤管理补充规定 篇7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特通知如下:

一、考勤是考查员工工作出勤情况的记录,公司考勤实行记载式和电子考勤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员工考勤记录必须真实。

二、电子考勤打卡:公司员工在上下班、外出办事等进出公司时必须按规定打卡考勤(包括值班和加班人员)。

三、记载式考勤:公司各部门(车间)确定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记载考勤。每月考勤核对无误,并在“考勤员”一栏签名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行政部。

四、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所有员工必须做到在职在岗,不得随意串岗、脱岗、早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员工外出办事必须先报部门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经批准外出办事或因公出差不能及时回公司打卡的,应在当天或次日回公司后报单位考勤员核实记载。

外出办事批准权限:

1、部长以上,报公司经理同意;

2、主管、主任,报各部部长同意;

3、其他员工,报各单位负责人同意。

六、行政部保卫办负责监督员工上下班及进出公司打卡情况,对违规打卡行为进行登记后报行政部。

七、电子和记载式考勤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人事管理规定,做到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或包疪、隐瞒虚假事实,一经发现,扣罚当日工资;属考勤员或单位负责人审核责任的,追究相应责任,扣罚考核分2分/人次;情节严重的,

按公司制度严肃处理。

八、本规定自11月18日起,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考勤管理补充规定 篇8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协保运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外协保运单位考勤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各外协保运单位按照公司核定的在册人数给予每人2天/月休息日,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天数超过2天的人员由各保运单位自行调节,但月度休假的总天数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额定休假天数(额定休假天数=月度在册人数×2天),否则公司将按照规定予以考核,当月休假天数未达到公司规定的额定休假天数的,下月不再进行累积。

二、各保运单位要严格履行安装检修公司请销假程序,按照请假管理权限办理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如有违反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按照《安装检修公司外协保运单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三、因节假日公司统一给保运单位放假的在假期期间休息的人员视为正常请假(请假人员须履行请假手续),计入额定允许请假的天数。

四、各车间每月上报考勤时必须附带请假单,经批准的休假天数且未超过额定总天数的部分公司将不予以考核,超过额定总天数的部分或未经请假擅自休息的天数公司将按照规定予以考核。

五、为了加强人员的稳定便于考勤管理,对保运单位人员调换公司每月集中办理二次,每月10日、20日前各保运单位递交新进入人员申请表,次日起公司将向化工公司培训中心提交新入厂人员考试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进厂的相关手续,车间接到保运人员流动介绍信后方可接收且列入考勤,同时完成与清退人员的交接手续后清退人员方可离厂。

六、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安装检修公司

考勤管理补充规定 篇9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员工队伍也在急剧增加,为严格加强公司各项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考勤管理制度,在执行原《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同时,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第1条 公司所有员工一律严格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所有员工外出前要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或《出差申请单》,部门员工由部门经理签字,部门经理由主管副总签字,上述申请单均需提前一天填写,在次月1日(含1日)之前递交人力资源部,在次月1日(含1日)前没有接到各种申请单的,人力资源部不再向本人索要,直接按照当月打卡标准计算考勤。对部门员工违反本规定的,每6个月累计一次,记载在员工半年考核表中。

第2条 对忘记打卡的员工,按照审批程序当天填写《忘打卡说明》,于次月1日(含1日)之前将《忘打卡说明》递交人力资源部,并在当月薪资中扣款20元/每次,如在当月累计3次以上者,在当月薪资中扣款30元/每次。

第3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5分钟之内迟到的,不计迟到。迟到时间规定在35分钟之内,每迟到5分钟(不足5分钟的以5分钟计)罚款5元,直至罚款30元。迟到35分至1小时按旷工0.5日罚款,迟到1小时以上至2小时按旷工1日罚款,迟到2小时以上按旷工2日罚款。严禁找其他借口避免迟到罚款,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罚。

第4条 员工在下班之前提前离岗的,按早退计算,每早退10分钟(不足10分钟的以10分钟计)按旷工1日罚款。

第5条 对各销售部门办事处员工的考勤,由销售助理严格按照每天日志、月考勤汇总、出差天数详细统计后递交人力资源部。若办事处经理对本部门员工(或合并办公员工)的 每天日志、月考勤汇总、出差天数记载不全或记载重复、有误、作弊的,部门经理负连带 责任,每出现一次在对部门经理的考核分中减5分。

第6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请假的审批权限为1日(含)之内,超过1日以上的,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审批流程报批,每月最多3次,严禁部门经理为本部门员工分多次、连续日期的签批在权限之内的请假单。请假需提前申请,当日请假无效,病假除外,

部门经理的考核分中每次减5分。 若请病假需提供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如有部门经理违反本规定的,在对

第7条 公司只有生产部门员工加班有加班费,并按照公司规定标准执行;严禁生产人员下夜班时连续上白班,如有紧急情况需要员工连续上班的,要有本部门组长详细填写原因,报部门经理和主管总工程师签字。生产部门员工的平日加班,要有员工所在的小组 长填写加班内容、理由、签字后报部门经理签字;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报部门经理和总工程师签字。如需调修需提前申请,当日申请无效。

第8条 除生产部门以外的其他所有员工利用非上班时间工作没有加班费,没有调休(参加招聘会除外)。若技术人员经总工程师的准许,需要节假日或休息日加班的,可计加班费或调休。如需调修需提前申请,当日申请无效。

第9条 若公司员工(或各办事处员工来公司总部的)在上班时间聊天、看报、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睡觉、查阅与公司业务无关网页的,被发现者在当月扣薪50元/次,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每发现一次在对部门经理的考核分中减8分。

第10条 以上补充规定与《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标准执行。

第11条 各销售部门分管的办事处由部门经理负责转达本规定内容。

第12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本规定的解释。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