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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水管理制度(通用6篇)

锅炉水管理制度 篇1

一、每月必须保证不少于24小时的`检修时间,全年检修时间不得少于12――15天。

锅炉水管理制度(通用6篇)

二、对三班运转的设备,除月检外,必须坚持班检制度,巡检制度,每班保证1――1.5小时的检修时间。

三、重要设备的检修有检修标准、措施,检修后要验收总结,检修结果要填入设备检修记录本,报送机电科。

四、每次检修时间超出计划检修时间要提前报机电科,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一坚持”。

六、设备达到90.5.1

锅炉水管理制度 篇2

1、为认真贯彻tsgg5001-20xx《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和gb/t1576-20xx《工业锅炉水质》,锅炉房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经当地质监部门考核发证的水质化验员。

2、锅炉结构,型号的不同选用相适应的水处理方法。并及时进行化验和处理,以确保锅炉水质符合要求。

一般情况下,要求化验时间和项目如下。

1)每月进行一次原水硬度,碱度,ph值,浊度的化验。有条件的单位应做水质全分析。

2)当采用炉外化学处理时,每班至少进行一次给水(软水)、汽质量的'化验。对于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4t/h的锅炉,在水处理设备运行工况稳定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化验时间。

3)采用炉内加药处理时,给水和炉水的有关指标每天至少化验一次。

4)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0t/h的锅炉,给水应进行除氧,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溶解氧应小于等于0.050mg/l;若采用化学除氧,则应监测炉水的亚硫酸根含量。

3、锅炉水质应符合gb/t1576-20xx《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锅炉及水处理方法,把水质标准中的相应要求列出来。

4、及时、正确、清晰、完整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并将记录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锅炉水管理制度 篇3

一、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得投入运行。

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1576--85执行,加强水质监督。

三、化验员对水箱的水质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及ph值,锅炉内的.水应每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

四、水处理工作要由锅炉带班班长负责,化验员进行协助。

五、化验分析用的药品应由化验室妥善保管,随用随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六、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会同车间化验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句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七、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要填写完整正确。

八、要保持化验室和水处理设施的清洁卫生。

锅炉水管理制度 篇4

一、严格执行gb1576―85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二、化验员每2个小时,测定一次给水硬度(≤0.03mmol/l),炉水硬度(≤0.03mmol/l),碱度(6~26)及ph值(10~12)。

三、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四、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五、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六、化验员应对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地填写完整正确。

七、检验室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设施。

八、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锅炉水管理制度 篇5

1.蒸汽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t1576-20xx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蒸汽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锅炉和蒸发量1t/h以下(含1t/h)卧式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

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氧;锅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和磷酸根。

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7.对于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用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0.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11.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水管理制度 篇6

一、锅炉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规定的要求。

二、采用纳离子交换器处理的弱水水质应按标准每小时化验一次。离子交换剂接近失效时,化验次数应相应增加。

三、盛装锅炉绐水或系统补水的储水箱内的水质化验每四小时进行一次。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当面化验,以监督和保证水质。

四、炉水水质(碱度、ph值、氯根等)每二小时化验一次,其中,氯根与溶解固形物的比值应定期复试和修正。相对碱度应定期测量计算。

五、循环水质应根据热水炉水质标准每二小时化验一次。

六、分析化验的时间、项目、数据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均应做认真详细的记录。

七、锅炉应在无垢或薄垢状态下运行,不允许采用酸洗除垢的方法代替水处理。

八、锅炉排污是控制锅炉水质的重要措施之一,排污量和排污方式必须在水处理的配合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