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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管理制度十二篇

装备管理制度 篇1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种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及消防装置的使用和管理。

装备管理制度十二篇

一、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不可少的一种预防性装备,为防止在日常生产作业中发生伤亡事故及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必须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安全可靠,操作者还要学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根据作业环境的危害程度,合理选用。

1、安全帽

安全帽主要用来保护劳动者的头部,减缓撞击伤害,以保证职工的`安全。安全帽的采购、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帽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帽的规定,必须有制造厂名、商标及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及产品合格证等,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还应具备重量轻、透气性好的优点。安全帽必须能够承受5000n的冲击力,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确保人的头部不受伤害。

(2)安全帽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员工在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时,必须按尺寸选用并佩带合适的安全帽,扣好下腭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不得轻易松脱和摇晃,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3)帽壳破损、缺少下颚带、缺少帽衬(帽箍、顶衬、后箍)等的安全帽不得使用。

(4)安全帽的领用必须以旧换新,以生产车间为单位,每两年更换一次。

2、安全带

安全带由带子、绳子和金属配件组成,是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安全带的购买和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带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带规定的构造、型式、材料、技术性能和使用保管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产品。

(2)安全带金属配件上应有永久性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验证,并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冲击重量、制造厂名称、检验员姓名及保管使用注意事项。

(3)凡坠落有效高度达2米及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4)安全带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缓冲器、速差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严禁将绳打结使用和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

(5)安全带使用两年应按批量抽验一次,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抽验的安全带必须更换安全绳。

(6)安全带的使用期为3~5年,当出现异常现象时应提前报废。

3、呼吸防护器

呼吸防护器分为防护口罩和防护面具两类,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必须佩戴呼吸防护器。呼吸防护器的购买和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呼吸防护器特别是防护面具的购置,必须有制造厂名、商标及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及产品合格证等,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2)防护面具中的活性炭必须按要求定时更换。

(3)喷漆工在喷涂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口罩,电焊、气焊工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面具,操作者在使用砂轮打磨焊道时必须佩戴防护面罩。

二、消防装置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固定和可移动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等设备。

(1)公司各类消防设施应当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购置的各类消防设施必须有制造厂名、商标及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及产品合格证等,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2)安装在生产作业现场的固定消防装置要定期检查,做到不堵不漏,处于完好状态。对固定消防装置要加强保养维护,经常检查,定期做防腐处理。对消防设施上的阀门、喷嘴等要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

(3)小型可移动式消防器材按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配备,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不得随便挪动;

(4)干粉灭火器使用年限是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年限是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年限是12年,各类灭火器要严格遵守使用年限,到期及时更换。

装备管理制度 篇2

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要求,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权一致”原则制定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一、院领导

1.确定一位主管副院长全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与地方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遵照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协调各有关部门间的关系;

2.加强仪器设备的宏观管理与调控,把握投资方向,审定装备规划与年度购置计划,审批仪器设备的调剂、报废工作;

3.了解本单位仪器设备的分布和使用情况,加强对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领导与考核

4.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根据医院规模发展需要及现有医学装备情况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仪器设备管理队伍和维修队伍的建设,抓好人员培养、考评等工作。

二、医学装备管理部门

1.医学装备管理部门是全院的医学装备管理的职能部门,依据上级的.有关制度,制定本单位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积极收集国内外有关医学装备的情报信息和动态,做好咨询服务;

3.进行医学装备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研究及经验总结,努力运用各种现代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定仪器设备的装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医学装备的购置、验收、保管、供应、维修、调剂、报废、计量管理以及统计报表、经济效益评估、事故处理、安全监督和资料档案等工作。

6.对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检验、评比和奖惩工作,组织协作共用和对外开放。

三、使用部门

1.确定一位领导主管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

2.制定本科室的医学装备和零配件的申购计划提出可行性报告或专题论证报告,按时报送医学装备管理部门;

3.配合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做好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及建档等项工作;

4.负责本科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管等项管理工作,保障仪器设备性能良好,安全地正常运行;

5.做好仪器设备的零配件及消耗品的使用登记工作。

6.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使用说明书)须保持完整,破损的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

装备管理制度 篇3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0、158、165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结合我矿百善字(94)104号文件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现制定对我矿安全装备及各种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一、安全装备的管理规定

1.监测队负责安全装备的安装、使用、调试、拆除的日常工作;

2.安全装备的安全质量应符合井下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

3.建立安全装备台帐、集中管理;

4.建立安全装备检修记录,及时填写,积累检修经验;

5.井下使用的设备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6.井下装备由该地点的.施工单位负责看管,凡发生装备被损坏的追究当班班(队)长责任,对需要经常移挪的装备,只许采、掘班(队)长在瓦检员和放炮员的监护下,按规定移挪,严禁擅自移挪或停用,装备停用后,由监测队回收待用;

7.维修工要认真负责装备的维修质量,精心钻研业务,提高维修质量,为矿井安全监测提供安全保障。

二、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规定

1.监测队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校正工作,做到帐、物、卡记录齐全;

2.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做到集中保管、维修、发放及环境卫生整洁;

3.编制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年度送检计划;

4.在架使用的各种安全仪器仪表,必须保持完好,具备计量合格证,严禁无证使用;

5.监测队负责各种安全仪器仪表的检定证书的存档工作。

三、安全仪器仪表的发放范围

1.便携仪的配备范围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放炮员、通风和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

2.其它仪器仪表的发放使用人员是通风区职工。

四、发放地点

发放地点设在通风区安全监测队仪表发放室,便携仪及各种仪器仪表凭牌个人领取。

五、维修管理

1.通风区设专职人员对便携仪及各种安全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管理发放工作;

2.各单位要对使用安全仪器仪表的职工加强教育,要爱护安全仪表,不得无故损坏丢失;

3.维修发放人员要熟悉各种安全仪器仪表的工作原理和完好标准,每天负责对在架仪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填写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六、其它要求

1.各单位对需要使用仪器仪表人员进行登记,统计后报通风区,由通风区根据仪器仪表数量和和单位需求量进行计划分配;

2.丢失牌子应立即申请办理,凡因牌子丢失,仪表被他人领走,由本人负责赔偿;

3.损坏丢失安全装备、仪器仪表及配件,发放人员有权扣下牌子及时办理赔款手续。如不及时办理赔款手续,而影响工作或打骂维修发放人员,移交矿保卫部门处理。

装备管理制度 篇4

一、切实抓好教育技术装备建设。

1、按照仪器器材设备配备标准,尽力配齐,继续落实兼职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

2、切实加强各室的安全保管措施,危险药品单独存放,并落实督导评估。

二、切实抓好对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管理。

1、学校继续落实一名领导分管,并加大管理力度。

2、建立并完善各室制度、职责、规则。各种制度、职责、规则用玻璃上相关室内。

3、每期对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各室管理人员进行评价。

4、凡学校购进、调入的仪器和器材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5、教育技术装备的建帐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要求有明细帐、总帐和各类建帐要按照规定执行。

6、仪器的陈列存放严格按照配备目录分类分层存放在仪器柜内。

7、仪器定位、图书定位等一律按要求执行。

8、加强对仪器的维护、保养,学校领导要不定时的检查。

(1)各室的实验管理人员要按说明书的要求经常对仪器进行保养和维护查仪器室的仪器,发现故障要及时修理,以保证实验教学的开展。

(2)要保持实验室和仪器的清洁卫生。

(3)图书保管要防潮、防腐、防虫、防暴晒。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补救,以减少损失。

(4)加强对计算机的维护,以保证计算机使用的安全,严格强化对操作用系统的维护。

三、加强对教育技术装备使用的管理,充分发挥功能。

(1)实验教师和事业人员要站在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高度,从教育改革的局面,来认识加强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创造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要求学生实验达85%以上,并完善各种记录。

(2)计算机的使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不断提高计算机合格率。

(3)要切实使用好有的图书资源,培养学生、引导学生、熏陶学生。图书率不低于90%,保持阅览室每周向师生开放15小时以上,要求开展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丰富多采的读书活动。

(4)加强有关使用记录的管理。各种记录要齐全,登记实事求是,规范合理。

(5)抓好教育装备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

1、按照要求各种资料装档,规范有序。

2、科学装档、存档。

四、结合学校实际,努力节约资金用于不断充实教育技术装备的配备,计划用2万余元补充教育技术装备。

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是学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让我校的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上新台阶。

装备管理制度 篇5

一、警用装备器材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非巡逻队员不得使用,不得私自将器材借予他人。

二、严格按照配备用途使用,熟记各种器材的使用说明;不得私自拆卸。

三、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做到“数、质量清楚。账、物相符”。

四、凡具有攻击性的器材(如电警棍、伸缩警棍);必须在自身及受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方可使用。严禁使用此类器材进行打逗或威胁他人。

五、严格执行警用器材的交接制度;做到交接有记录。发现人为损坏、丢失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是因公或自然损坏的.药做好登记,及时申请更换,以保证工作中的使用。

六、经常检查、维护、保养警用装备器材,防止带故障工作。

七、所有充电式器材在充电时,要认真做好记录,以防因充电时间过长烧坏器材。

八、除执勤、训练和备勤外,不准将警用装备器材带离单位或用于其它途径。

装备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装备、设施、货物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二章 装备、设施选购

第二条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职工的安全。

第三条 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三章 装备、设施管理

第四条 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五条 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此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人日常维护保养,有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第六条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第七条 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管理人员、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第四章 事故管理

第八条 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至1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

第九条 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

第五章 改造、报废管理

第十条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第十一条 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门审核,经副总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 设备改造的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规定设备选择,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装备管理制度 篇7

(一)管理

1、保安队装备的保管,应当适应装备得性能,符合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2、装备通常存放在指定得保管室内,有专人看管。

室内应当设置一定的安全措施。

每周清点数量次数不得少于两次。

3、严禁任何部门或者个人擅自拆卸、转借、交换装备器材。

4、装备的交接和送修,应当严格手续,及时登记、统计。

装备的损失、消耗要如实上报。

5、存放的装备按照有关规定分类放置,必须帐物相符。

严禁留存帐外物品。

(二)领用

1、由申领人填写装备领用或使用单。

2、仔细检查装备完好情况,清楚使用规定和技术要求。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3、严禁擅自动用非职掌的装备。

(三)使用

1、认真阅读使用手册,熟悉装备性能、技术参数、适用范围等有关事项。

2、分发到个人使用的装备和物质要有领用时间、交换时间、装备情况等事项的记录。

3、对个人使用的装备,使用人要熟悉装备的性能、适用范围等相关情况。

4、严格遵守装备使用规定,不得擅自转作他用。

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1)对讲机使用规定对讲机是保安部必备的重要通讯工具,全体保安人员必须执行对讲机使用规定,熟悉对讲机的性能,爱护并熟练地使用对讲机。

1、持机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对讲机,禁止转借他人或将天线拆下来使用。

2、发现对讲机有损坏或通讯失灵,持机人应立即向直属上司报告,由部门主管检查后交维修部维修,严禁自行拆修。

3、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乱按或乱调其他频率。

4、严格按对讲机充电程序充电,以保障电池的性能、寿命和使用效果。

5、交接班时,交机人要讲明对讲机当班使用状况;

接机者当场查验,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立即报告当值主管或领班。

6、对讲机只供保安员值勤时使用,严禁用做其他用途。

7、对讲机不用时,应由领班收回,统一交付保卫处保管充电。

8、保安员应严格遵守以上使用规定。

如有违者致使对讲机损坏或丢失,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对话要求

1、呼叫对方时,先报自己岗位,再呼叫对方,并在最后讲'收到请回话'。

2、接受方回话后,呼叫方要简明扼要地将情况讲清楚,接受方收到情况或信号后,应回答'清楚'或'明白'。

3、用对讲机讲话时应使用规范礼貌用语,严禁用对讲机粗言秽语、开玩笑或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对话时要控制好音量,特别是晚间不能影响业主的休息。

(2)电筒的使用a、按照要求使用,不得用电筒进行打、砸等容易损坏的事。

b、要及时对电筒进行补充电源,不得长时间停留在无电的状态。

c、不得将电筒存放在潮湿的.地方,要避免易引起联电,短路等现象。

(3)警棍的使用a、按规定悬挂、佩戴或放置在规定的地方。

b、不得乱用警棍,除非在不得已或是自卫的情况下可以使用。

c、不得用警棍到处进行敲打或是互相打闹。

(四)服装的管理

1、制服的领用

(1)新入职的队员在三天后填写装具领取表领用。

(2)按照着装规定穿着,并对制服进行保管。

2、制服的上交

(1)离职员工要上交所领服装和其他相关用品。

并填写物品交还表。

交所在班领班。

(2)根据时间的长短收取服装折旧费,最低人民币20元,最高人民币100元。

如有损坏或遗失按原价赔偿。

(五)衣柜的管理

1、新入职的队员可以领用一个衣柜,由领班上报登记。

2、衣柜钥匙由自己保管,遗失、损坏按价赔偿。

3、不得自行调换衣柜,更换锁和钥匙。

4、队员离职时要将衣柜钥匙上缴,并清理衣柜

装备管理制度 篇8

为完善我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发挥其应有作用,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1、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在日常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作他用。

2、各队组对现有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负有储存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救援物资装备应定人、定点、定期管理。

3、对于具备应急救援器材箱的队组应明确应急救援器材箱钥匙所在,不得随意挪动,保证在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器材箱可以顺利开启。

4、各个救援物资装备责任人应按规定定期对物资装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及时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状态不良的物资装备、补充缺失的物资装备、定期进行清洁擦拭,如发现较为严重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并将检查、维护、清洁情况记录在案。

5、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使员工掌握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在日常情况下的完备有效。

6、供应科经常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存储、检查、维护、擦拭、记录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对救援物资装备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7、对于工作不到位现象,供应科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于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后果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8、不得随意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进行拆解维修。

经阁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 事故分类与管理

1.1事故可按以下几类分别进行管理:

1.1.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产品损失的'事故。

1.1.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1.1.3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1.1.4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1.1.5伤亡事故:指公司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

2 职责

2.1安全生产委员会和设备动力部负责管理生产(工艺)事故、设备事故;总经理负责处理火灾、爆炸、伤亡事故。各职能部门及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3 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3.1设备事故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2火灾事故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执行。

3.3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3.4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 抢险与救护

4.1公司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4.2发生重大事故时,总经理要直接指挥,各部门、员工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4.3对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5 事故报告程序

5.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公司领导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用快速方法在1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5.2发生事故的单位,在8小时内按规定填写书面事故报告上交总经理。

5.3对重大事故,应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24小时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5.4.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要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报告。

5.5凡外单位人员在企业劳动、实习、培训时发生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向总经理汇报。

6 责任划分

6.1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各部门主管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

6.2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不颁发或组织实施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6.3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能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油库管理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6.4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 “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技术设计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6.6因“三违”造成事故的,由“三违”人员负责。

6.7学徒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的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7 调查和处理

7.1事故调查

7.1.1发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7.1.2对一般事故(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主管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

7.1.3对重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元及以上的事故),总经理应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7.1.4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主管责任人、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部、油库管理部、事故发生单位、事故相关单位等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7.1.5事故调查小组的职责和权限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事故调查小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7.2事故处理

7.2.1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来执行。

7.2.2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7.2.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大小、轻重情节、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出厂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2.4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7.2.5对防止事故扩大或事故抢救中有功的人,公司应予以表彰、奖励。

7.3应对安全生产搞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装备管理制度 篇9

1、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学校装备管理制度。

2、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体育设施的检查与维修。

3、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保卫科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保卫科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人员密集的放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由学校保卫科、总务处组织开展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检验,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师生在班级私自接线使用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学校各部门、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门反馈,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管理制度《学校装备管理制度》。

装备管理制度 篇10

一、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3公斤bc干粉灭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监督各部更换药剂一次,其它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二、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三、店内的地上消火栓,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工程部放水检查一次。

四、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五、酒店的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六、酒店的各种电器设备,每年联合检查一次。

七、消防总监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测试一次。

装备管理制度 篇11

为完善我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发挥其应有作用,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1、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在日常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作他用。

2、各队组对现有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负有储存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救援物资装备应定人、定点、定期管理。

3、对于具备应急救援器材箱的队组应明确应急救援器材箱钥匙所在,不得随意挪动,保证在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器材箱可以顺利开启。

4、各个救援物资装备责任人应按规定定期对物资装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及时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状态不良的物资装备、补充缺失的物资装备、定期进行清洁擦拭,如发现较为严重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并将检查、维护、清洁情况记录在案。

5、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使员工掌握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在日常情况下的完备有效。

6、供应科经常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存储、检查、维护、擦拭、记录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对救援物资装备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7、对于工作不到位现象,供应科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于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后果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8、不得随意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进行拆解维修。

装备管理制度 篇12

(一)为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突发事故时开展救援提供保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xx)第 672 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药品。

(三)按规定配齐各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煤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五)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六)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