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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岗位职责(精选5篇)

安全保障岗位职责 篇1

职责描述:

安全保障岗位职责(精选5篇)

1、负责部门日常行政事务及内部文化建设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执行、后勤安全保障及行政服务支持;

3、负责办公场所、档案管理、材料收集、文书起草、文件收发等工作;

4、内外相关部门人员联络接待、日程安排、解答咨询及传递信息工作;

5、各类会议、培训、集体活动组织与安排,节假日慰问等。

任职要求:

1、具有金融、经济、管理相关专业背景,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交流能力。

3、熟练使用ms office系列软件,熟悉计算机和网络信息基本操作。

4、有较高的.文字处理能力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5、有海外留学经历和金融行业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

安全保障岗位职责 篇2

安全科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南通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对下属项目部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指导、督促、检查下属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目标管理的落实进行考核,搞好年终总结评比,兑现奖惩。

4、组织下属项目部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组织单位员工(包括劳务队伍)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6、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协助安全第一责任人及主管领导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制订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

7、参加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参加重点施工项目、特殊复杂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审定和交底;参加各种经营承包合同、项目管理合同中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办法的制定,组织对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考核。

8、督促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9、实施领导交办的其它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保障岗位职责 篇3

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积极落实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四、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五、制止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对违反安全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劝阻,制止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七、对出现的事故,组织调查,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不断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安全保障岗位职责 篇4

(1)协助总工程师工作,和生产副经理一道,负责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2)参与编制项目质量保证计划,负责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方案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监督、消除隐患等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人员和进场工人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安全技术审核把关和安全交底;负责每周的全员安全生产例会;

(5)参与相关分包商和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工作;

(6)负责项目争创'市级示范文明安全工地'的组织和管理活动;负责安全目标的分解落实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评比;负责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和宣传活动;

(7)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应急计划,保证一旦出现安全以外,能立即按规定报告各级政府机构,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负责准备安全事故报告;

(8)负责安全生产日志和文明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9)配合综合办公室,做好项目对外宣传工作;

(10)与综合办公室一道,共同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处理施工民扰和扰民问题和特殊交通运输问题等;

安全保障岗位职责 篇5

(一)养老保险方面

1.负责科里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拟定组织实施的办法。

3.监督、检查辖内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4.监督、检查辖内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5.协助做好企事业破产改制工作。

6.负责特殊工种的认定工作。

(二)医疗保险方面

1.拟定辖内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

3.拟定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费用补贴、大病医疗互助以及特殊人群医疗保障等管理办法。

4.组织拟定辖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负责直管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认定和年审工作。

5.拟定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单位、定点药店、定点康复和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资格标准,并负责对上述机构的年审工作。

6.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价格。

7.承办职工工伤认定工作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8.组织拟定伤病疗期、劳动能力、职业康复鉴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辖内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