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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团规章细则(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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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团规章细则 篇1

为严肃团风与活动纪律,进一步完善管理秩序,建立良好的团风,树立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加强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艺术团规章细则(精选16篇)

一、 考勤制度

1. 考勤范围包括:会议、训练及要求各团员参加的相关活动。

2. 各队建立记录薄,各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及活动情况。

3. 各项活动一般不准请假,如果实在有事,请假者须向相关负责人提交正式请假条,假条由相关负责人及主管副团长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如果没有正式假条或未经签字,则请假一律无效。一个月内请假超过三次者,迟到超过三次者,旷会超过三次者分别予以警告甚至清退。(附:标准请假条格式)

4. 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制度,一学期有严重违反该制度者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5. 每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证的注册,由办公室负责。

6. 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本着公平公正的精神,按错误性质和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评优资格。

二、 奖惩制度

1.凡入团满三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的评优评奖,院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人数的相关比例。

2.艺术团团长、副团、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学生手册来加分,其他团员根据参加活动情况及获奖情况酌情加分。

3.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院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4.艺术团建立社团活动记录档案,对活动参加情况和其他方面的表现予以记载,团内要严格考勤制度,积累考评结果,进行年终分队及个人总评,每学年末评出优秀团员,优秀分队长,优秀艺术分队,考评成绩较差成员可是程度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凡因个人表现影响整体任务完成或对学校、艺术团形象造成损害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一学期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入团不超过三个月的、违反校纪校规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三、管理制度

1天使艺术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必须对艺术团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并与四位副团共同参与团内事务的重大决策

2.副团长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各项工作,参与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并对日常事务进行统筹规划。

3.各组负责人负责统一安排本组的工作,并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向分管副团长汇报工作。

4.每半个月由团长副团组织召开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各组组长副组长都务必到场,对近期活动进行总结,并商讨有关艺术团的相关事宜。

5.每个月由团长副团召开一次全体团员会议,增进各部门的交流与沟通。由各组负责人商讨制定近期的节目训练安排。

6.每个月各组负责人交一份书面总结,对本月该组进行得活动、计划、得失及训练情况进行说明交与办公室收集存档。

四、日常工作制度

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成员了解并报告团委审核。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及重点解决得问题。

2.各队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计划,计划要让全体队员都知道,并报艺术团办公室。 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需要得到的帮助和支持。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对应及时解决,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

4.学期末,艺术团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电子及书面形式报团委。总结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5.艺术团每周一举行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会议,每星期召开完例会随机抽取一个组(或排个表)去看他们的节目(已成形的节目),以便随时了解训练情况。

五、纪律与要求

1.按时参加艺术团的训练、排练和其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负责人请假。

2.服从组长、团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实践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是按实集合、化妆、上场。

4.各团员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5.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的对待训练和演出。

6.维护艺术团荣誉。

7.本规定解释权归河南职工医学院天使艺术团所有。

院天使艺术团

附:标准的请假条格式

请假条是请求领导或老师或其他,准假不参加某项工作、学习、活动的文书。

艺术团规章细则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由舞蹈队,合唱队,礼仪队三个队组成。

第二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受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领导。

第三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宗旨是培养艺术人才。编排和整理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丰富我校师生的校园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提高建筑工程学院的声望。

第四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活动以承办校内重要文艺演出以及校际演出交流活动为主,艺术团团员的活动以排练,演出和展出为主。

第二章团员

一、团员选拔制度

1、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勤奋,有责任感,自豪感和为我校发展做贡献的荣誉感。

2、采取自主纳新、各级文艺晚会选拔、各学院学生会和社团推荐等多种方式吸纳新团员.

3、凡在校学生,愿意参加艺术团,并在其中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演出水平,遵守艺术团规章制度,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艺术团考核合格,成为艺术团学员。

4、各队定于每学年艺术团招新之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员,如有需要各队可增加招收学员人数和次数,但必须经过艺术团团长以及领导老师有关指导老师同意。

5、各类文艺晚会:成员观看校内外各种文艺演出,学习经验,增进交流,挖掘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二、团员的权利

1、参加艺术团的有关会议,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

2、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

4、有权对艺术团的团员提出有根据的批评指导

三、团员的义务

1、遵守校规校纪以及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2、学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知识,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完成艺术团布置的各项任务。

3、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艺术团多做贡献。

4、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服从艺术团各级干部和指导老师的安排。

四、团员退团制度

1、团员不得擅自退团,经学校出资培训的团员,必须学年期满两年。

2、对下列成员(学习成绩严重下降者,业务素质提高缓慢者,具有其他认为应劝退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或者由艺术团指导老师劝退。

第三章管理

一、考勤制度

1、各队建立纪律簿,各队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以及活动情况。

2、各项活动一般情况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各队队长请假,病假要有校医院证明,未经队长同意的请假均视为无效。

3、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一学期缺勤两次以上的(不包括两次),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4、团员应按时参加排练和会议,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给予团内通报批评,全体人员有监督权。

5、每个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团员证的注册由组织部负责。

6、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应本着惩前毖后的精神,按照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并取消校级的各种评优资格。

二、日常工作制度

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团员了解并报告校团委审核。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经费预算等。

2、各组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知道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和活动计划,活动计划要让全队队员了解,并报艺术团办公室。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组内经费预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帮助等。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队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

4、学期末,艺术团和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总结的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5、艺术团每星期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三、物品管理制度

1、物品指各队活动室、服装以及装饰、道具、化妆品、音响设备,电脑、书籍和资料、办公用品等。

2、各队需要借用活动室应提前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并保管好活动室内物品。

3、艺术团内服装不得私自外借,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出。

四、奖励与惩处

1、凡入团满六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评优评奖,校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的人数的相关比例,并通知各院系团委。

2、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校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3、一学年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或入团不满六个月的,或违反校规校纪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丢失物品的,或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五、艺术团纪律和要求

1、按时参加训练、排练和其它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组组长请假。

2、服从团长、组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时间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时,按时集合、化妆、上场。

4、台风严谨,尊重观众和评委。

5、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6、爱护公物、爱护所有演出器材。

7、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地对待训练和演出。

8、维护艺术团的荣誉。

9、本规定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会所有。

第四章附则

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全体干事会议,有权对本章程进行修订。艺术团下辖各组的队内管理办法不得与《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相抵触,如有出入以《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为准。

艺术团规章细则 篇3

第一条:纪律要求

1、艺术团是以个人志愿、村委组织和受一定的规章制度约束而组织起来的团体,艺术团团员应服从组织管理,注意个人形象,自觉维护本团的名誉。2、艺术团的成员必须具备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等条件。3、艺术团的各管理人员由艺术团民主选举而产生。4、艺术团排练和演出,艺术团会议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5、艺术团成员必须遵守团内规章制度,要学习、遵守艺术团章程、制度和纪律。

第二条:艺术团成员享有的权利:1、在团内对本艺术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及批评的权利。2、在允许的范围内,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擅长的表演。3、有退出艺术团的自由。

第三条:艺术团成员应履行的义务:1、不断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努力加强艺术修养。2、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完成排练、演出任务。3、队员之间互帮互教、团结友爱,在活动中积极主动去做训练和演出过程中的事务工作。4、爱护艺术团的一切财务,如服装,演出道具及其他用品。5、鼓励个人或集体创作创新。

第四条:例会制度:1、本团每月召开一至二次的团内会议,听取一月来的演出完成情况,讨论下个月的工作计划。2、每年的年底召开艺术团全体成员大会一次,对全年工作任务、排练计划进行布置,对团内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第五条:奖惩制度:1、艺术团成员参加会议、活动和演出情况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团内年表彰的依据。2、对在艺术团内表现良好,有突出成绩的团员将给予奖励。优秀团员奖:具有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关心团员等素养者。最佳表演奖:在艺术团重大演出中表现突出者

第六条:艺术团的全体成员,务必在日常排练中做到以下几点:1、排练出勤:严格遵守排练和演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团员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训练和演出者,必须事先向艺术团主要负责人请假。2、排练态度: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投入到艺术节目训练之中,以大局为重,服从团内统一安排;谦虚好学,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进行训练并参加演出,注重团结协作。3、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排练演出,必须向艺术团主要领导及时请假。

第七条:演出制度:为方便艺术团大型及常规演出顺利有效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1、演出到位:参加演出的成员应事先做好准备,确保演出提前到位,并全力配合进行化妆、换装,及演出准备。有事者须提前两天请假。2、道具的保管:参加演出人员的服装或道具,应妥善保管,并在演出后及时上交,不得拖延或不上交。3、态度和纪律:演出时应全力表演,积极热情,不得因个人情绪而影响演出效果:注意台上及后台纪律,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王峰村民间艺术团

20xx年2月21日

艺术团规章细则 篇4

(一)文明之星

1、诚实守信方面

诚实待人,讲信誉,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

2、爱心助人方面

具备关注他人的精神,并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及社会的各项帮困助学活动。

3、尊敬师长方面

尊敬老师、长辈,孝敬父母和老人,能帮助家长做家务,得到众人认可。

4、文明礼仪方面

尊敬他人,与人交往过程中克己、慎重、积极主动、礼貌待人、适度得体、以诚待人,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以模范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5、遵守纪律方面

遵守学校各项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打闹、仪容仪表端庄。

6、热爱劳动方面

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义务劳动,表现突出,并能带动其他同学共同参与。

8、拾金不昧方面

在金钱等物品方面不动容,能积极主动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失主。

9、勤俭节约方面

不浪费,能节约生活中每样用品,不讲究吃穿,不和同学在生活上攀比,有朴素的作风。

10、爱护公物方面

爱护社会和学校的一切公共财产,并能和破坏公务的行为作斗争。

11、团结协作方面

在工作或活动中,为了共同的目标,能与他人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积极合作,表现出良好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责任意识。

组织学生从“文明在我心中”、“文明在我口中”、“文明在我手中”、“文明在我脚下”等方面入手,每天做几件文明事,逐步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进而赢得他人的尊重、友谊和真爱。

“文明在我心中”:从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善待他人、回报社会等方面开始,培养尊重他人、敬重长辈、知恩图报的良好品质。通过班级开展感恩教育进行。即:为父母做一件事,送老师一句感谢的话.

“文明在我口中”:从讲文明用语,正确使用称呼等方面开始,管住自己的嘴,不讲脏话、粗话,不给同学起污辱性绰号,不吃口香糖等。养成讲文明、有礼貌的好习惯。

“文明在我手中”: 从保持清洁、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等方面开始,管住自己的手,不在教室、楼道、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纸屑、果皮,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在校园墙壁、走廊、桌面等处乱写、乱涂、乱画、乱抹、乱刻,不损坏公物,不向楼下倒垃圾、抛纸团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勤俭节约的习惯。不打人。

。 “文明在我脚下”:用文明规范自己的脚步,在公共场所不追逐跑跳,不说笑打闹,养成给他人创造良好的生活空间的习惯。 不跨楼梯、不踢人等。

3

一、道德品质好:(20分)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积极向上、要求进步;(5分)

2、助人为乐、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艰苦朴素;(5分)

3、待人真诚、办事踏实、不怕困难、自尊自爱;(5分)

4、辨别是非、友爱同学、遵守公德。(5分)

二、遵纪守法好:(20分)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5分)

2、严格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无伤害事故;(5坋)

3、服务值日领导、教师和学生的管理;(5分)

4、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5分)

三、勤奋学习好:(20分)

1、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5分)

2、认真预习、认真上课、认真复习、认真作业、认真考试;(5分)

3、勤学好问、刻苦钻研、互相帮助、共同进步;(5分)

4、努力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自理能力;(5分)

四、体育卫生好:(20分)

1、按要求认真上好体育课,掌握体育卫生知识;(4分)

2、认真做好早操和眼保健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各项竞赛;(4分)

3、刻苦锻炼身体,体育达标,防近视做得好;(4分)

4、衣冠整洁,保持教室和保洁区的整洁;(4分)

5、不乱抛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4分)

五、文明礼貌好:(20分)

1、尊敬师长、敬老爱幼,把方便让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5分)

2、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待人谦和;(5分)

3、语言文明、不讲粗话、不欺负同学;(5分)

4、不乱涂乱画,乘坐公共汽车时不抢座位。(

加分:做好事,为班级争光,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艺术团规章细则 篇5

1、地面(20分):

干净无尘绒、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彻底清扫、拖地一次。(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不拖地扣2分、大面积不干净扣5分、严重者扣10分,保持不好扣1至5分。)

2、 教室门、窗框、窗槽、开关(10分):

(一处不干净扣1分)。

3、 桌椅、玩具、图书摆放整齐(10分),有一处不整齐扣1分,玩具不清洗、不消毒扣1分。

4、 衣柜、杯柜、电视柜、玩具柜、钢琴、办公桌(6分)

内、外无灰尘;发现一处扣1分。

5、墙壁、玻璃(20分)一处不干净扣一分;

6 、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4分)

7、强调幼儿讲究个人卫生,常洗澡、常换洗衣物、常剪指甲、常理发,每天洗脚、换袜(10分)。(一点不合格扣1分)。

8、按时打扫卫生者奖励(10分);

不按时打扫的,一次扣2分;打扫不彻底的,一次扣1分;无正当理由不打扫者,一次倒扣5分。

9、餐、饮具消毒有记录(10分)

消毒、记录各5分。

10、幼儿一巾一杯,整洁无损(10分)

缺失或有不干净者,一件扣一分。

11、平时抽查占50%,周二大检查占50%。

艺术团规章细则 篇6

根据xx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xx人社发〔〕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验区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划分情况的批复》(x政秘〔〕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区直部门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经报市政府同意,全区各乡镇办均为一般乡镇,结合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在乡镇工作20xx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xx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三、资金来源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从xx年1月l日起执行。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摸底审查公示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完成所属工作人员摸底审查工作,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按规定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申报审批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并报区编办。经区编办审核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六、有关具体问题

(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办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办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任职年限比照工龄计算方法确定,按虚年计算。达到年限调整标准的,从达到年限当年的1月起执行新的标准。乡镇工作时间有间断的人员,其间断时间不满1年的,不计算间断时间,超过1年不足2年的,扣除1年;其间断时间超过2年不足3年的,扣除2年,并以此类推。

(三)借调出乡镇办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经组织批准借调的,借调期间可计为乡镇工作年限。选派、下派等到乡镇办、村(社区)工作干部不纳入执行范围。因病、因事不在岗工作的,乡镇工作补贴按《关于转发〈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叶人福〔〕1号)规定执行。

(四)乡镇工作补贴与其它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可以同时享受。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仍按政办〔20xx〕41号文件规定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规定,大别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享受的生活补助继续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五)派驻乡镇办机构的确定,由各主管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和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文件相关规定申报,同时享受人员数不得超过“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数。乡镇办中小学和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具体执行范围由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六)申报程序。(1)个人据实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2)所在单位(站所)负责初审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3)主管单位负责复核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在单位内部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编办进行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分别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批。

(七)申报材料要求。个人申报表必须由本人签名,单位申报花名册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主管单位报批花名册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和单位申报材料由主管单位留存备查。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材料必须出具主管单位正式报告,说明初审、复核及公示的情况和结果,并附《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一式四份。

七、组织实施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划定享受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纳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范围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要求申报实施人员及其标准,各乡镇办要协助管理区直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考勤和日常考核,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区人社局要做好符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人员的审核审批;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备和拨付。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

艺术团规章细则 篇7

本周开始评选五星学生。(照片会在每周周五放学前贴在班级门口)参照班级公约,一周行规分最高的同学将被评为五星学生。每天的分数公布在小黑板上,家长们可以查看。

加分细则:

1、作业认真完成且书写端正整洁加一分。

2、值日工作认真负责加一分。

3、上课遵守纪律受到老师表扬加一分。

4、保洁习惯好,桌椅整齐,地面洁净加一分。

5、午睡最快睡着(前五名)加一分。

6、吃饭不浪费粮食,前五名加一分。

7、集会肃立,站队做到快静齐加一分。

8、得到语文状元或数学状元加一分。

扣分细则:

1、 迟到扣一分。

2、 课间疯逗打闹扣一分。

3、 课前准备没做好扣一分。

4、 没有带上课用的书本工具扣一分。

5、 上课不专心听讲经提醒仍没有改正扣一分。

6、 桌椅板凳未摆放整齐,地面有垃圾扣一分。

7、 干扰他人午睡扣一分。

8、 未完成家庭作业,未按时完成课堂作业扣一分。

艺术团规章细则 篇8

一、地板未打扫打扫过、但不够干净打扫过、干净明亮

二、天花板墙壁有蛛网、灰尘厚‘墙壁污迹过多保洁好、挂贴物较整齐、墙壁污迹较少干净整洁、挂贴物协调美观、墙壁无污迹

三、桌椅摆放桌椅积尘多、书物摆放凌乱桌椅积尘较多、书物摆放较凌乱桌椅无积尘、书物摆放整齐

四、床铺蚊帐枕被凌乱、蚊帐悬挂不正、床上杂物多枕被较整齐、蚊帐悬挂一般、床上杂物较多枕被摆放整齐、蚊帐洁白、床上无杂物

五、行李摆放床梯床梯积尘、行李随意堆积摆放床梯积尘、行李随意堆积摆放床梯积尘、行李随意堆积摆放

六、门窗久未清洗、布满灰尘有清洗但不够、有灰尘清洗彻底、门窗明亮

七、洗刷台镜面有污迹、台面摆放凌乱、台面有积水、有灰尘镜面稍有污迹、台面摆放稍整齐、台面稍有积水镜面干净明亮、台面摆放整齐、台面无积水、无灰尘八、阳台未打扫、有大量积水、总体感觉凌乱有打扫、有少量积水、总体感觉一般有打扫、地板干净无积水、总体感觉好

九、卫生间、浴室久未清洗、有异味清洗尚可、无异味清洗干净、无异味十、总体凌乱、空气有异味、卫生差外观较好、卫生好布置大方、整洁美观加分情况:

1.洗手间或卧室有清新剂的加1分

2.宿舍成员热情接应评分小组成员的可酌情加1分

3.宿舍有粘贴值日表或内部管理制度的加1~2分

4.宿舍有用心装饰美化的加1~2分

扣分情况:

1.乱挂电线等的扣1~2分

2.有电饭煲、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的扣1~3分

3.宿舍门前(走廊上)鞋架鞋子乱摆的扣1~2分

评比时间:

上学期第7周~~第15周每单周周日晚上8:00~10:30

下学期第5周~~第15周每单周周日晚上8:00~10:30

评比小组成员:男生组3人,女生组3人(不包括生委)

由生委统计学期各宿舍的平均分,优秀文明宿舍按比例来算。其中,男生占2间,女生占3间。文明宿舍成员每人加德育分0.5分。

艺术团规章细则 篇9

为进一步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充分调动保洁员的积极性。从20xx年XX月开始对小区内的保洁员实行考核奖惩制度,具体做法是:

1、要求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上岗,便于监督和管理。

2、由物业选派考核小组,全面考核保洁工人各自包干区内地面、绿化带、环卫设施等的保洁。

3、考核每月4次,考核时间由考核组决定。

4、月底公布结果,按分数高低取前XX名予以奖励。每月兑现奖金:第一名150元,第二名100元,第三名50元。历次考核均前三名的,年终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考核小组办对辖区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按照以下规定处罚,所罚款项从其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1、责任区侧石角积尘多,每发现一处罚款XX元;

2、责任区内有丢堆、漏扫,花带里面有塑料袋,发现一处罚款XX元;

3、责任区有污水、砖块、石头,未及时清理,每发现一次罚款XX元;

4、保洁期间,发现有塑料袋、纸片、烟头、果皮等未及时清理,每块罚款XX元;

5、发现有故意往下水道内清扫垃圾的每次罚款XX元。

艺术团规章细则 篇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质?20xx?11号)精神,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工地”)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最高荣誉奖,其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水平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达到我省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择优推荐后进行考评。“省安全文明工地”考评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倡导绿色施工方法,推行标准化作业,实施科学管理,减少能源消耗,提高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水平。

第五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考评工作由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统一领导,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组织实施。

第六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分为单体工程和群体工程两个类别。其中,单体工程分为示范工地和优良工地两个等级;群体工程为省安全文明小区,其单体工程享有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同等荣誉。

第二章 申报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 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范围:

(一)示范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8000m以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以上;

(二)优良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5000m以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

(三)安全文明小区,应为开发建设的城市居民小区或其他群体工程,本期开工工程总建筑面积80000m以上,且不少于6个单位工程。

(四)造价及面积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或者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第八条 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条件:

(一)凡申报的在建工程项目,其总包及分包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三)在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施工投诉和其他事件;

(四)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符合相关要求;

(五)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六)施工现场及工程形象进度应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分项考核条件的要求;

(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相关要求。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九条 拟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在开工前将创建计划列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单独制定创优实施方案和措施。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向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附表1)和《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申报表》(附表2),由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和《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申报表》中签署具体评价意见并盖章,出具正式文件向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推荐。申报省安全文明示范工

地的工程必须提交介绍施工过程的影像资料一份(放映时间在5分钟左右)。

第四章 复查验收

第十条 复查验收工作由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按照各市推荐项目名单,采取统一复查验收和随机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统一复查;随机抽查根据各地申报和工程进度情况确定。

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文明小区全部由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组织复查验收;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由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抽查验收,不少于总量的30%。

第十二条 复查验收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听取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汇报; (二)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省有关规定的内容进行复查;

(三)对申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现场有关人员进行提问,考核其对施工安全知识的熟知和掌握情况;

(四)对复查验收的工程项目现场反馈情况; (五)汇总复查验收情况。(附表3)

第十三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专家组由4至6人组成,设组长一名,专家由具有中高级职称,从事建筑安全管理5年以上的人员担任。

第十四条 专家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和有关规定,结合现场管理和资料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 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 省安全文明小区,其中10%的单体工程(不少于1个)得分在90分以上,其余单体工程最低得分在80分以上。

第五章 评审表彰

第十五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评委7-9人,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及有关领导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评审工作坚持“高水平、严要求、公开、公正”原则。

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复查验收组的汇报,通过观看工程录像、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票数在2/3以上有效。

第十七条 对于获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由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表彰,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授予荣誉证

书,在山东省建筑业信息网上公布名单。

各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在工程招投标中增加相应的荣誉分。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复制和伪造“省安全文明工地”文件和证书。如有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评审纪律

第十九条 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接受评审单位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十条 复查验收专家和评委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其参加评审检查工作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省外工程由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艺术团规章细则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养护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来访人员接待和病人及家属车辆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当好养护院卫士,确保养护院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养护院安全保卫工作在院长和保安主管领导下。

第三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本科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地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五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养护院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养护院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六条养护院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安全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七条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第九条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第十条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一条责任范围:适用于养护院全部所辖区域。

第二条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养护院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依据制度实施养护院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对养护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4.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家庭及外来人员要遵守养护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爱护公物花木,保持环境整洁

第八条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全院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行政事务部有关人员维修更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三条岗位职责

(一)保安队长的工作职责:

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全院安全消防工作,负责监督执行院内院纪院规及保安队内部各项规定,及时把每天所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

1.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联系联防工作。履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2.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如火灾、偷盗等立即报警,并迅速与消防队、治安办部门联系。

3.进行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4.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保安班长对保安岗哨坚持不定时的查岗及查夜,及时指出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误及不规范的行为。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内容:

5.1保安仪容仪表;

5..2当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逻记录;

5.3物件签收事宜;

5..4人员、车辆出入记录;

艺术团规章细则 篇12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和班风。学校将开展“星级班级”评比活动。通过争创星级班级活动,促进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增强学生对班集体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最终实现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更新我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加强班级管理,提升班级管理质量,使我校班级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考评内容

依据《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管理章程,设立“文明守纪星、环境保护星、体育运动星、交通秩序星、特色活动星”共五颗星。

四、考评标准

(一)文明守纪星(20分)

基本要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班级荣誉,多做为学校增光添彩的事,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事。仪表整洁大方,使用礼貌用语,不说脏话。

1.每周星期一、二、四、五穿校服。违者每人次扣1分。

2.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违者每人次扣1分(一年级暂时不检查)。

3.不准在楼内大声喧哗、跑、跳、闹等,违者每人次扣1分。

4.上下楼梯要按顺序靠右侧行走,不准拥挤,违者每人次扣1分。

5. 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花坛,不在花坛沿上行走。发现一次各扣1分。

6.凡打架斗殴者,视其情节,每次扣2——5分。

(二)环境保护星(20分。包括教室、走廊、卫生区。)

1.地面(含室外走廊)干净。一张纸屑、一块果皮、一块口香糖或一个包装袋等扣1分。

2.墙壁干净,无手印、脚印、球印及乱张贴现象。违者一处扣0.1分(非人为因素除外)。

3.讲桌及教学用具摆放整齐。违者扣0.1分。

4.课桌凳及学习用具摆放整齐,违者每人次扣0.1分。

5.玻璃、窗台干净,未擦扣5分,未擦干净扣1分。

6.清洁工具摆放在固定的位置且整齐有序,违者扣0.1分。

9.卫生区打扫要做到及时、干净、彻底。未打扫扣5分,一张纸屑、一块果皮或一个包装袋等扣0.1分。

10.学校临时安排的打扫卫生,未打扫的,扣除该项2分。

检查时间:每日早上检查前一日教室的清洁打扫情况;每天课间操检查各班卫生区卫生情况;卫生大扫除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评比,分数计入班级总分。检查也可采取随时抽查的方式。

(三)体育运动星(20分。包括眼保健操、广播操、下午大课间活动。)

1.做眼保健操时保持安静闭上眼睛认真做,动作标准。一人不做扣1分,5人以上未做扣5分。

2.因教师拖堂而致全班未做操扣5分并注明“拖堂”;因上体音美等课程没及时回到教室做操的,注明“上课”;因考试或测验需要而不能停下做操的不扣分,注明“考试”。

3.课间操和下午大课间活动班主任和班级辅导老师要及时到位,带领学生做广播操和活动,违者一次扣5分。

4.广播操要做到“快、齐、静”,违者每人次扣1分,如果跑步,班级有积极向上的口号。没有口号的扣1分。

5.做完广播操后队伍整齐地回到教学楼中。若有乱窜、拥挤、起哄,每人次扣2分。

(四)交通秩序星(20分)

1.放学时班主任要护送学生过马路,违者一次扣5分(班主任请假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政教处)。

2.放学时学生要挑路队旗,违者一次扣2分。

3.全班无故不排路队一次扣10分。

4.路队中前推后拥挤、打闹者每人次扣2分。

5.队伍出门散队、不整齐每次扣2分。

(五)特色活动星(20分)

1.按时召开班会和队会,有会标、有主持、有记录。此项满分为10分。

2.队干部按时参加会议,准确及时转达各项大、中队活动要求,并能协助老师完成活动。此项满分为5分。

3.根据常规要求和临时活动及时更换班级黑板报。此项满分为5分。

4.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比赛。学校举办的,有全体学生参与的大型活动,对获奖的班级,根据实情奖1—10分,或者直接根据竞赛分记分。此项分值直接记入该项总分,不列入月积分。

五、考评组

1.学校检查小组:每天领导值日和每周不定时抽查,根据细则按等级量分。

2.红领巾文明岗检查:设文明守纪、环境保护、体育运动、交通秩序、特色活动五个红领巾监督岗,组长带领组员实施常规检查,按细则量分。

六、考评办法

1.日检查

各红领巾监督岗组长每日汇总记录,扣分以红领巾监督岗成员扣分单存根为准,对扣分情况,本周内可查询,逾期不受理。

2.周汇总

政教处每周汇总,升旗仪式宣布。

3.月评比

每月根据细则和各项检查按五项分别积分,按积分排名,每项积分第一名的班级可取得该级部该项该星。在升旗仪式上通报各班积分及星级评定结果,并授予星级流动红旗。

4.学期总评

(1)学期末,按五项累计一学期积分,积分第一名的班级获该级部五星级班级,授予“五星级班级”流动红旗。

(2)连续三次获得“五星级班级”的班级,晋升为“行为规范示范班级”,发奖牌,奖励班级5分。

(3)学期末综合成绩作为评选优秀班级和优秀班主任的依据之一。

七、几点说明

1.班级出现恶性安全事故,该月该该年度不得评为星级班级。

2.凡对值勤、监督岗队员的检查加以阻挠的教师、学生,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扣5分,严重者取消该班级当次流动红旗和评比资格,并全校通报批评。

3.本方案自20xx年2月日试行,未尽事宜,由政教处、少先队解释。

艺术团规章细则 篇13

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身心健康;

2.优秀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的7次日常行为考评等级必须为“良”(含良)以上,其中至少有4次为“优”,成绩排名在本年级的前40%以内,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曾获校级荣誉称号或者在学科专业、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等领域有突出成果和表现;

3.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曾获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的品学兼优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1.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或辅导员提名,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评审小组在认真研究、充分征求意见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后,初评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经院系党委行政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2.优秀毕业生中本科生的人数控制在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研究生的人数控制在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以内;

3.优秀毕业生名单由学校最后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优秀毕业生证书;

4.已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称号:

(1)毕业离校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学术不端者;

(2)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者;

(3)毕业论文不合格、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四、评选时间

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进行。

五、其他

1.双学位及其它各类学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可参照本办法进行;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艺术团规章细则 篇14

一、 检查办法

1、班级检查为学生会值日每天的常规检查和课任老师课堂检查。

2、班级检查共分两操,早读,上课,晚自习,卫生、教室安全,文明礼仪,违纪处分和加分八则。

二、评分细则

第一则 两操

第一条 学生出勤。除经政教处批准,有特殊情况同学外,所有学生生应按时出操,不得迟到、早退、旷操,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0.5分,旷操者每人次扣2分。

第二条 集队。学生应提前进入指定位置站队,按班级排列,每班两列,做到快、静、齐,不符合要求的根据情况扣1—5分。

第三条 做操质量。做操时动作到位、整齐划一。有间停者每人次扣1分。

第四条 班主任出勤。广播体操时班主任须站在队伍的前列或后面,眼保健操时须进教室督促学生按时、按质做操。缺一次扣2分。

第五条 本则考核由学生会值日干部操作,提供数据。

第二则 早读

第六条 出勤。所有在校学生(含走读生)应在7:30分前到教室早读,做到不迟到、早退、缺勤。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0.5分。旷早读者每人次扣2分。

第七条 早读质量。早读由任课教师组织,学习委员协助,全班同学统一配合。如检查发现无早读,每班次扣5分;早读声音微弱、效果不佳视情况扣1-3分;发现乱走动、吃早餐、做作业、交头接耳、看报纸杂志、听音乐等情况,每项每人次扣1分。

第八条 本则第六条考核由学生会值日干部操作,提供数据;第七条考核由任课教师考核,每堂课在《班级考核教师登记表》中作好记录,班长负责向学生会值日干部提供数据。

第三则 上课

第九条 出勤。学生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因故迟到者,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并不得影响课堂秩序。上课铃响后5分钟以内到教室者按迟到处理,每人次扣1分;5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每人次扣3分。

第十条 课堂礼仪。进入课堂,应衣着整洁,禁止穿拖鞋、背心进教室;上课时不准吃零食、不准吵闹或做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活动。发言前应先举手,得到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发言。违者每项每人次扣1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教室者必须征得教师的同意。如未征得教师同意离开教室者,按旷课处理,每人次扣3分。

第十一条 课堂秩序。上课时应注意听讲,关闭手机,不准接听、拔打、收看信息和玩手机游戏。上课睡觉,接听、拔打手机、收看信息和玩手机游戏者每人次扣1分。

第十二条 课间秩序。休息时间不得在课室或走廊内打球、喧闹、嬉戏。情节严重者每人次扣1分。

第十三条 本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由任课教师考核,每堂课在《班级考核教师登记表》中作好记录,班长负责向学生会值日干部提供数据;第十二条由学生会值日干部考核,提供数据。

第四则 晚自习

第十四条 出勤。住宿生应按时晚自习,做到不迟到、早退、缺勤。晚自习铃响后5分钟以内到教室者按迟到处理,每人次扣1分,5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每人次扣3分。

第十五条 晚自习质量。晚修时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和出入、不准打闹或做任何有碍于晚自习秩序的活动。不得交头接耳、听音乐或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违者视情节扣1—5分。如班级吵闹经课任教师提醒该班仍无改进的每次扣5分,及时改正的扣2分。

第十六条 本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由任课教师考核,每堂课在《班级考核教师登记表》中作好记录,班长负责向学生会值日干部提供数据;

第五则 卫生、教室安全

第十七条 卫生检查时间为每日早读、下午第一节课和晚自习第一节课正式上课前十分钟,地面卫生不定期抽查。

第十八条 值日安排。劳动委员应安排好每天的值日生进行打扫,值日生应在早上7:30分前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无人值日一次扣5分,不按时完成一次扣2分。

第十九条 检查内容:

1、黑板。检查前应用湿布擦干净,当检查时已经变干,没擦的每次扣2分,没檫干净的每次扣1分。

2、门窗。用抹布檫净门和窗的边框、玻璃及窗台,不能有尘迹和水迹。不符要求的视情况扣1—2分。

3、地面。发现一件垃圾扣1分,垃圾不倒扣2分。

4、桌椅。摆放整齐,无论从横排或竖排均成一字形,如摆放凌乱无规律则按凌乱程度扣1—2分。

5、清洁区。地面无垃圾,楼梯扶手无灰尘,过道墙顶无蜘蛛网,不符要求视情况扣1—3分。

6、安全。值日生应在教室无课时或中午、下午及晚修后关灯、关风扇、关窗锁门,生活委员负责自查及监督。不符要求每项每次扣5分。

第二十条 本部分考核由学生会值日干部操作,提供数据。

第六则 文明礼仪

第二十一条 仪容仪表。符合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违者每人次每处扣1分。

第二十二条 环保: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教室、宿舍、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墙壁上乱写乱画,违者每人次扣1分。

第二十三条 吸烟喝酒:学生不得吸烟喝酒,违纪者视情节每人次扣1-4分。

第二十四条 骑车: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规章制度,违纪者视情节每人次扣1-4分。

第二十五条 本部分考核由学生会值日干部操作,提供数据。

第七则 违纪处分:

第二十六条 凡受纪律处分的,接受处分当日按处分级别扣分:通报批评1分;警告2分;严重警告4分;记过6分;记大过8分;留校察看10分;劝其退学12分;勒令退学15分。

第二十七条 对已达到纪律处分的同学,班主任瞒报的,经查实,双倍扣分。

第二十八条 本部分考核以政教处处理意见为依据。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没有列举的扣分项目,如确需给予扣分的,参照本细则类似条款或学生管理规定酌情给予扣分。

第三十条学生会干部、班长负责提供数据部分如有隐瞒,经查实,隐瞒者所在班级双倍扣分。

第八则 加分

第三十一条 班级外出做好事受到社会好评,收到表扬信一次加5分。

第三十二条 在大会受到校级领导口头表扬,一次加1分。

第三十三条 班级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不论得奖与否,每人次加1分。

第三十四条 参与学校重大活动:2分—4分。

第三十五条 卫生周检查加分:A等2分,B等1分。

第三十六条 被评文明寝室的班级每室加1分。

三、评比办法

先进班级每周评比一次,取分数排名前三位。每周升旗仪式时为先进班级颁发流动红旗。普高、对口高考班总分为100分,专业班总分为110分,采取扣分、加分制实行,扣分扣完为止 ,加分一周不超过5分。

艺术团规章细则 篇15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和班风。学校将开展“星级班级”评比活动。通过争创星级班级活动,促进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增强学生对班集体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最终实现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更新我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加强班级管理,提升班级管理质量,使我校班级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考评内容

依据《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管理章程,设立“文明守纪星、环境保护星、体育运动星、交通秩序星、特色活动星”共五颗星。

四、考评标准

(一)文明守纪星(20分)

基本要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班级荣誉,多做为学校增光添彩的事,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事。仪表整洁大方,使用礼貌用语,不说脏话。

1.每周星期一、二、四、五穿校服。违者每人次扣1分。

2.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违者每人次扣1分(一年级暂时不检查)。

3.不准在楼内大声喧哗、跑、跳、闹等,违者每人次扣1分。

4.上下楼梯要按顺序靠右侧行走,不准拥挤,违者每人次扣1分。

5. 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花坛,不在花坛沿上行走。发现一次各扣1分。

6.凡打架斗殴者,视其情节,每次扣2——5分。

(二)环境保护星(20分。包括教室、走廊、卫生区。)

1.地面(含室外走廊)干净。一张纸屑、一块果皮、一块口香糖或一个包装袋等扣1分。

2.墙壁干净,无手印、脚印、球印及乱张贴现象。违者一处扣0.1分(非人为因素除外)。

3.讲桌及教学用具摆放整齐。违者扣0.1分。

4.课桌凳及学习用具摆放整齐,违者每人次扣0.1分。

5.玻璃、窗台干净,未擦扣5分,未擦干净扣1分。

6.清洁工具摆放在固定的位置且整齐有序,违者扣0.1分。

9.卫生区打扫要做到及时、干净、彻底。未打扫扣5分,一张纸屑、一块果皮或一个包装袋等扣0.1分。

10.学校临时安排的打扫卫生,未打扫的,扣除该项2分。

检查时间:每日早上检查前一日教室的清洁打扫情况;每天课间操检查各班卫生区卫生情况;卫生大扫除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评比,分数计入班级总分。检查也可采取随时抽查的方式。

(三)体育运动星(20分。包括眼保健操、广播操、下午大课间活动。)

1.做眼保健操时保持安静闭上眼睛认真做,动作标准。一人不做扣1分,5人以上未做扣5分。

2.因教师拖堂而致全班未做操扣5分并注明“拖堂”;因上体音美等课程没及时回到教室做操的,注明“上课”;因考试或测验需要而不能停下做操的不扣分,注明“考试”。

3.课间操和下午大课间活动班主任和班级辅导老师要及时到位,带领学生做广播操和活动,违者一次扣5分。

4.广播操要做到“快、齐、静”,违者每人次扣1分,如果跑步,班级有积极向上的口号。没有口号的扣1分。

5.做完广播操后队伍整齐地回到教学楼中。若有乱窜、拥挤、起哄,每人次扣2分。

(四)交通秩序星(20分)

1.放学时班主任要护送学生过马路,违者一次扣5分(班主任请假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政教处)。

2.放学时学生要挑路队旗,违者一次扣2分。

3.全班无故不排路队一次扣10分。

4.路队中前推后拥挤、打闹者每人次扣2分。

5.队伍出门散队、不整齐每次扣2分。

(五)特色活动星(20分)

1.按时召开班会和队会,有会标、有主持、有记录。此项满分为10分。

2.队干部按时参加会议,准确及时转达各项大、中队活动要求,并能协助老师完成活动。此项满分为5分。

3.根据常规要求和临时活动及时更换班级黑板报。此项满分为5分。

4.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比赛。学校举办的,有全体学生参与的大型活动,对获奖的班级,根据实情奖1—10分,或者直接根据竞赛分记分。此项分值直接记入该项总分,不列入月积分。

五、考评组

1.学校检查小组:每天领导值日和每周不定时抽查,根据细则按等级量分。

2.红领巾文明岗检查:设文明守纪、环境保护、体育运动、交通秩序、特色活动五个红领巾监督岗,组长带领组员实施常规检查,按细则量分。

六、考评办法

1.日检查

各红领巾监督岗组长每日汇总记录,扣分以红领巾监督岗成员扣分单存根为准,对扣分情况,本周内可查询,逾期不受理。

2.周汇总

政教处每周汇总,升旗仪式宣布。

3.月评比

每月根据细则和各项检查按五项分别积分,按积分排名,每项积分第一名的班级可取得该级部该项该星。在升旗仪式上通报各班积分及星级评定结果,并授予星级流动红旗。

4.学期总评

(1)学期末,按五项累计一学期积分,积分第一名的班级获该级部五星级班级,授予“五星级班级”流动红旗。

(2)连续三次获得“五星级班级”的班级,晋升为“行为规范示范班级”,发奖牌,奖励班级5分。

(3)学期末综合成绩作为评选优秀班级和优秀班主任的依据之一。

七、几点说明

1.班级出现恶性安全事故,该月该该年度不得评为星级班级。

2.凡对值勤、监督岗队员的检查加以阻挠的教师、学生,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扣5分,严重者取消该班级当次流动红旗和评比资格,并全校通报批评。

3.本方案自20xx年2月日试行,未尽事宜,由政教处、少先队解释。

艺术团规章细则 篇16

辖区各单位、社区:

20xx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冲刺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科学领导和全力推动下,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纷纷投入到创卫工作,已掀起了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创卫工作热潮。为了充分调动辖区单位、小区特别是广大居民群众创建热情,使单位、小区、居民都能自觉地把创建活动与改陋习、树新风,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与遵守城市管理、维护公共秩序,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等结合起来,都能积极投入全市创建活动,形成全民参与人人创卫的浓厚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辖区广泛开展“文明卫生小区、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楼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时间

此次评选活动从6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参评范围涵盖新兴辖区所有的单位、小区、楼宇及广大居民。

二、评选程序

单位、小区、楼宇、家庭为四个评选组。活动开展时间内,在社区居委会的统一组织下,通过社区考核单位、小区,小区考核楼栋,楼栋考核家庭的分层评选方式进行考核评比。每个参评单位在创卫评选活动开展以来优良表现的量化得分构成评选的依据。量化得分由基础分、考评分、参与分和附加分组成。所有参评组均有十分基础分,另外每组自身环境好坏和每组成员参与创卫活动的人数、次数进行加减分。每组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市考核验收标准,做到每项得1分。初次检查没有做到,但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不扣分;限期没有整改的扣一分。成功纠正不文明行为一次,由当事人签字后可获附加分5分。活动结束后,每个测评组每项得分相加,得分最高的单位、小区、楼宇家庭为文明单位,授予文明奖牌。扣分最多的单位、小区、楼宇则给与挂黑牌处罚。

三、评选标准

参照国卫考核验收标准对小区、楼宇、单位、家庭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评分,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进行整改,能达到的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所对应的部门进行考核,获取考核分。单位、小区、楼宇及家庭中的所有成员,除做好所在单位、小区、楼宇、家庭环境卫生的整治外,还应参与社区、小区组织的创卫义务劳动和创卫宣传活动,参与一次每位成员可获参与分1分,参与人员越多,次数越多的参与分越高(社区、小区、楼宇分别会对每一类别的参与成员进行登记)。每组成员成功纠正不文明行为一次,由当事人签字后可获附加分5分。活动结束后,各测评单位分别把所对应的参评部门得分结果上报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对每个单位每项得分进行相加审核,审核结果报街道组织科进行复审表彰。

四、表彰奖励

此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对表现突出总分最高的家庭、楼栋、小区、单位除授予单位、小区、家庭文明奖牌,发放纪念品给予表彰外,并可成为市、区文明办 “文明家庭”“文明楼栋”“文明小区、文明单位”评选的候选单位。对考核得分最低的单位、小区、楼道进行批评曝光。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评选活动,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塑造魅力新咸阳的重要之举,同时是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此次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各社区、所辖物业公司、单位小区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评选活动取得成效。评选活动结果将纳入各社区年度精神文明考核评选之中。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