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文秘 > 规章制度

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规章制度细则

第一篇前言

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规章制度细则

第一章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简介

宿州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一个有着优良传统和鲜明特色的学生自愿结成的群众组织。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自成立以来,在院党总支和团总支的正确领导和精心培养下,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实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方针。经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我院学生的代表,是院风、学风的代表,是联系经管学院党总支、团总支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与发展我院班级文化、宿舍文化,促进良好班风、学风形成的重要力量,是服务我院大学生全面成长的重要载体!

经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设主席团,下设秘书处、宣传部、通讯部、团学办公室、组织部、学科部、科创部、生活部、素质拓展部、社团协调部、青年志愿者部、财务部、体育部、女生部、文艺部、社会实践部十六个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合作,共同为学生服务。

第二章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理念及目标

好的工作理念是团总支学生会进行各项工作的灵魂。经济管理团总支学生会通过历届的不断探索、改革,已经逐渐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理念,具体如下:

1、宗旨:全心全意为经管学院全体师生服务

2、组织形象: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管理型、自律型。

3、方针: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4、工作作风:团结友善、务实高效

5、活动定位:特色、精品、可行、教育

6、用人原则:能者上、不适者下;事得其人;知人善任。

7、理念定位:学生会是我家、发展靠大家

8、发展机会:如果你不能找到机会,请为自己创造机会

9、目标:打造经济管理学院品牌的学生会

第二篇 经济管理学生会工作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负责经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系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学生会全体会议。定期召开团总支、学生会干部例会。2、在院党总支和团总支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布置各项工作、举行有关活动。

3、及时向党总支和团总支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代表学生会向上级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的会议精神。

4、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二、团总支副书记的职责

1、协助团总支书记处理相关事务:团员关系申报;各种评优评先材料的宣传和交送,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总支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申请优秀团总支、优秀部门等。2、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紧抓团总支下属的各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做好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三、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 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 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 明确责任分工,并抓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 检查并协调各部门工作,协助主席做好提名学生会干部人选,搞好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

5、 向主席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

四、部长职责

1、 协助主席团做好学生会工作

2、 完成学校领导、学生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3、 加强本部与各部的联系,协调各部门工作。

4、 带领下属干事,指导并帮助干事熟练掌握本部门工作

五、副部长职责

1、 协助部长做好部门有关工作

2、 部长不在时受部长委托执行部长职权

3、 明确分工,对外联系等工作

4、 及时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协助部长完成其他的工作任务

第三篇经济管理学生会章程与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济管理团总支、学生会是院党总支和团总支领导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本组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拥护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的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适应社会建设的新世纪人才:团结和依靠全体同学,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维护学生利益,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成员

第一条:但凡经管学院学生承诺遵守学生会章程,并通过院相关组织(党总支、团总支、学生会)选拔竞聘后,方可成为本会成员。

第二条:学生会成员的权利

1、在学生会中平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平等行使表决权。

2、享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享有参加我院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的评选。

第三条:学生会成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校和学生会的利益和荣誉。

2、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3、模范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4、积极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完成学生会交给的任务。

5、思想端正、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学生中起带头模范作用。

第三章学生会工作制度

一、学生会人员制度

1、学生会人员通过公开竞聘产生。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各部门新成员预备干事期半年,干事任期半年。全体人员总数在一百二十以内。人员如不能正常履行义务时,需提出辞职,对此产生的缺额,学生会通过适当方式增补。

2、全体成员须时刻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在任何场合不得做出损害学生会的形象,或为此类事情提供帮助或便利。

二、值班制度

为了使学生会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学生会内部实施值班签到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院学生会新成员均有义务按规定值班,并做好值班交接工作。主席团定期进行监督核查。

2、值班时间:上午12:30—14:00;下午17:00—18:30;

地点:经管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3、所有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来。有事须请假并安排好替补人员,非学生会成员不得代为值班。

三、会议制度

1、会议按照与会人员分为全体成员会议、主席团会议、主席团扩大会议、部门内部会议等;

2、学生会设立会议记录本,部门会议记录由该部门负责,其他会议由秘书处负责;待会议记录完成后,交由秘书处保管。

3、每周召开一次主席团扩大会议,总结上期工作,布置下周工作;

4、秘书处负责签到登记工作,每次签到时间不得迟于会议开始,过时签到作为迟到或缺勤处理,请假须有相关签字的假条;

第四章:学生会成员行为准则

第一条:加强自律,树立学生会成员在同学中的良好形象

第二条:不许拉帮结派、影响学生会内部团结

第三条:不许在公共场合抽烟、酗酒或说脏话

第四条:如在任期间累计达两门不及格的现象,做劝退处理

第五条:不许在校外租房居住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应在学校要求报到的同一时间内,到学生会办公室报到

第七条:要积极配合其他兄弟部门开展工作

第八条:违反本行为准则,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除名等处分

第九条:未请假,无故缺席累计达3次以上,给予劝退或开除处分。

第十条:领导开会讲话时,成员不得交头接耳说话,要认真做记录

第十一条:针对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员有提建议的权利

第四篇经济管理学生会相关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服务同学,使各部门工作有序高效的运转,规范工作程序,实现科学化、正规化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要严格按照此程序组织各项活动。

第二章:活动的形成

第二条:活动宗旨,学生会组织各项活动均应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我院学风建设为宗旨,以培养锻炼学生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活动内容应积极健康。

第三条:活动的申请,每项具体活动开展前一周,确定本次活动总负责人。须交递该活动的详细计划,应包括活动名称、开展形式、活动意义、人员分工、经费预算、时间地点、安全预防及宣传准备。并提前交到团总支书记处进行审批,并备份交由秘书处存档。

第三章:活动的进行

第四条:活动的宣传,根据活动的大小开展相应的会议,合理的宣传规模,合理有效的宣传方式。

第五条:活动的开展,每项活动实行负责人制,由负责人处理活动中的具体事宜,但要将活动进程及时向老师报告。

第六条:活动的总结,由负责人向秘书处交活动总结,每月月末向团学办公室交递部门月末总结。内容包括活动过程记录、经验总结、个人总结等。

第五篇经济管理学生会干部竞选培养规划

第一章:各部门正副部长培养方案

学生会各部门正副部长是学生会教育、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在学生中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是学生会工作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学生会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特制订本规划。

1、坚持针对不同的培养对象确定相应的培养目标和计划,为下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负责人储备力量。

2、对即将培养的人员要给予他们参加各类活动、工作的机会,在实际中增长才干、经受锻炼、提高综合素质。

3、通过选拔、使用、培养、举荐等各环节对学生会后备力量进行全过程培养。

4、部长级以上人员的调整需要经党总支和团总支批准。

第二章:新成员培养方案

根据学生会现阶段发展需要,在往届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创新思维,力求使本届学生会更好的为同学服务,更好的树立学生会形象,真正起到团结同学、凝聚同学的作用。

1、被录用的同学在一定时间内要熟练掌握自己所属部门的活动流程。试用期三个月,不合适者给予劝退处分。

2、学会使用简单的办公软件。

3、被录用同学应在一个月内交递自己在所属部门的心得和往后的计划。

4、在培养新成员时,部长应起来头作用,帮助新成员能尽快的胜任自己的工作。

5、部门交接时,进行新老干部交流会,使团学工作顺利交接和正常开展

本考核办法准从校团委关于学生评选奖励办法

第六篇经济管理学生会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章: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一、名称、比例

先进集体为优秀部门,比例占学生会部门总数的15%.

二、评选范围

经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

三、评选条件及办法

1、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2、部门工作突出

3、积极协助学生会工作,工作高效完成。

4、有自己独特的部门品牌活动,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有本院特色。

根据以上标准,进行相应的加分。

第二章: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名称、比例

先进个人占5%,优秀学生干部占5%,优秀团员占10%。具体比例由本院团总支进行考评。荣誉称号每个人限报一项,即只能够从中选择一项。原则上要求应拿到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

经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

三、评选条件及办法

1、担任学生会职务满一年或一年以上,在同学中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学年度内至少获得一次奖学金。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踏实,工作成绩突出。

4、在学生会组织的例会上出勤率90%以上者。

5、任职期间无违纪现象。

6、有团籍且在校连续学习一年以上的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