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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制到法治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组织:

从法制到法治思想汇报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支撑。刚刚闭幕的党的xx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必将有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摘自《人民日报》社论)。

平心而论,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相对比较健全和完善,涉及到社会、经济和人们生活工作等各个方面,基本上都有法可依,但法制健全完善,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已经实现了法治社会,法制是法治的前提,法治是法制的目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面对相对健全的法制,普通老百姓并没有完全感受到法制的公平,问题正是我们据真正的法治社会还有相当长的距离,中央四中全会把议题“定格”在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上,正是出于推动和加快由法制到法治的实现步伐。

实际上,从法制到法治的最大障碍就是有法不依,以权乱法和以权压法,人们提起现实的司法不公和社会较普遍存在的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等问题,矛头都会直指这一现象,是权力干预司法所造成的后果。其实把所有司法不公的问题完全归咎于权力的干预甚至压制,也不是看待和分析问题的正常心态,如今社会存在种种司法不公的问题,除了权力干扰甚至压制因素之外,还有利益与人们的意志信仰等诸多因素,可以说,无论是官员还是普通老百姓,不仅对诸多司法不公都有或多或少的责任,推动和加快由法制到法治,更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付出努力。

记得前不久,笔者回老家听说这样一件事,两户村民因为一些琐事发生冲突,双方大打出手,结果都住进了医院,公安机关介入后,两家为了强调各自 “有理”,一方走“关系”之路,托付自己在县里党领导的亲戚过问;而另一方家境比较殷实,更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就这样双方较起了劲,结果此事被群众举报,当领导的亲戚被处分,而收了另一家好处的办案警察也因此受到处理,参与打架的两家分别受到不同的法律追究,最后两家都是后悔不迭,对法院的判决,不仅没有异议,更埋怨自己“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走关系的害了亲戚,花钱贿赂的害了办案警察,最后还是法律给了两家一个“公道”。其实这样的例子在坊间并不少见,发生矛盾出现纠纷,首先不是想到法律,而是希望通过权力和金钱来讨回自己所谓的“公道”,这种对法律的不信任,不仅导致了很多司法不公,也往往把一些拗不过情面的领导干部或司法部门人员“拖下水”,导致更多的司法不公,且越是司法不公,越是让人对法律产生怀疑,进而陷入恶性循环。

推动和加快由法制到法治的进程,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避免权力干预甚至权力压法是一方面,但教育普通老百姓树立起高度的法治观念,则更是不可或缺,中央四中全会公报中更明确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的“全民守法”本身就是对依法治国的一种推动,只有全民守法并相信法律,在自身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够首先想到并习惯性的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才能“倒逼”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和促进司法公正。

依法治国看起来是个“大道理”,实际上他与每个人工作生活学习等各个方面休戚相关,如果我们每个人遵纪守法的同时,在遇到某些涉法问题时,消除可能干扰司法公正的权力、利益等心态,恪守法律的公正的信条,既让自己干净,也让法律干干净净。官员守纪,百姓守法,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司法就很难出现不公,法治的进程自然就会加快。

汇报人:

2019-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