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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解协议书模板集锦(通用16篇)

协议书1.12W

关于调解协议书模板集锦 篇1

受害人:

关于调解协议书模板集锦(通用16篇)

彭跃进,男,______年___月__日生,______年___月___日因交通事故死亡。

戴秋风,女,______年___月___日生,______年___-月___日因交通事故死亡。

法定代理人:

彭娟,女,______年___月___日生,系以上两位受害人之女。

彭敏,男,______年__月___日生,系以上两位受害人之子。

肇事人:

郭先刚,男,_____年___月__日生,汉族,住____县____镇______村。

法定代理人:

李淑先,女,_____年___月___日生,系肇事人之母。

肇事人郭先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晚九点左右对彭跃进,戴秋风及孙子三人所驾的两轮摩托进行相撞,造成彭跃进、戴秋风俩人死亡。现肇事人郭先刚被关在押,双方的法定代理人在镇政府多次主持调解下就人身死亡赔偿事宜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现双方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肇事人郭先刚对受害人彭跃进、戴秋风的死亡赔偿所有各项损失费贰拾陆万元(其中含车辆交强险赔偿11万,郭先刚交付现金壹拾伍万元)。郭先刚在彭家办丧事时已赔偿了人民币叁万元,余下壹拾贰万元在签本协议时已经付清。

二、双方达成协议签字后,受害人的子女表示对肇事人郭先刚予以谅解,并希望司法机关在对郭先刚作出刑事判决时予以最大限度从轻处罚。并由彭娟、彭敏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谅解书。

三、镇党委、政府考虑受害方家庭条件及其特殊,由镇政府出面,衔接相关部门解决陆万元(即不再从交强险中扣除县已垫付的陆万元现金)。

四、协议签字后,受害人的子女彭娟、彭敏不再向人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讼诉赔偿。

五、该协议签字生效,双方放弃,一切再议权力。

受害方:______肇事方: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调解协议书模板集锦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于xx年6月17日,在甲方木业厂上班时,因工作失误,造成右手大拇指受伤,导致右手拇指末节甲中段以远毁损,功能部分丧失。双方均认可该次事故为工伤。 为了解决双方的劳动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伤待遇赔偿金4000元。该赔偿金包括:

①乙方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

②生活护理费用

③住院伙食补助费

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⑥伤残就业补助金

⑦营养费

⑧继续医疗费用

⑨未发的xx年5、6月份工资

⑩其他因本次事故应当支付的费用。

二、在支付上述费用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愿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四、乙方住院期间向甲方暂借4000元(出院时退回417元),用于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医疗费用已在本协议第一条中的赔偿金中作出补偿。

五、如有:①甲方不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支付赔偿金、②乙方不遵照本协议第二条履行之情形出现,视为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认可没有欺诈、胁迫、引诱或趁人之危等不诚实信用之情形。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方:

关于调解协议书模板集锦 篇3

甲方代表:王

乙方代表:王

调解事由:___________

乙方在没跟甲方协商下,利用塑料水管从归显(水源地名)进行引水,甲方想阻拦乙方,但没跟乡村两级反映过,就私下把乙方的水管砍成若干节,甲乙双方从而发生争议。现经乡驻村工作小组从中调解,双方同意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照价赔偿乙方的塑料水管。

二、甲乙双方共同利用塑料水管从归显水源处引水到水沟末端(公路上坎),在此建一个小水池,甲乙双方再从小水池进行引水,双方的水管必须保持同一高度,乙方(王、王)必须在自家安装自动水塔。

三、乙方在每年的阳历3月至9月份期间,只能作为家庭饮用水,不能用作其它(如:养鱼等),更不能浪费水。

四、乙方引来的水只允许王、王两家饮用。

如有一方违反协议,双方发生争执后所造成的后果由违反协议的一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乡政府保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

关于调解协议书模板集锦 篇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儿子: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儿媳: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甲方大棚上班时,因工作失误,造成右大腿受伤,导致“右侧股骨下段骨折”。

双方均认可该次事故为工伤。

为了解决双方的劳动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伤待遇赔偿金陆万贰仟(¥62000.00)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打入乙方贵州农村信用社账户: 1。

该赔偿金包括:

①乙方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

②生活护理费用、

③住院伙食补助费、

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⑥伤残就业补助金、

⑦营养费、

⑧继续医疗费用、

⑨其他因本次事故应当支付的费用。

二、在支付上述费用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愿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四、乙方住院期间向甲方暂借贰万伍仟元(¥25000.00)元(出院时退回8666.71元),用于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其他医疗费用已在本协议第一条中的赔偿金中作出补偿。

五、如有:

①甲方不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支付赔偿金、

②乙方不遵照本协议第二条履行之情形出现,视为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认可没有欺诈、胁迫、引诱或趁人之危等不诚实信用之情形。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滑石乡调解委员会、岩脚村村民调解委员会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滑石乡调解委员会、岩脚村村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 (签名)乙方:_______ (签名)

滑石乡调解委员会:_______ (盖章) (签名)

岩脚村村民调解委员会:_______ (盖章) (签名)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调解协议书模板集锦 篇5

甲方当事人姓名性别 男 年龄岁住址四川省 市 乙方当事人姓名性别 男 年龄岁住址四川省 市

简要案情200x年9月26日晚甲乙双方及职工因故发生纠纷并引起互殴双方各有受伤但乙方受伤相对较重为妥善解决此事双方依据浙江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当前办理轻伤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特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 、双方就各自不理智行为表示遗憾。并向对方表示道歉和相互谅解。

二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一次补偿乙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种损失共计陆万陆仟元整60000.00元医疗费等乙方痊愈后按实结算。本补偿已包括了乙方所有损失。

三 、乙方请求公安机关不再处理本案,并不再追究甲方所有法律责任。

四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互不干涉任何一方不得再就本案滋生他事。

五 、本协议一式三份公安机关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当事人签名捺印

乙方当事人签名捺印

处理公安机关

在场见证人签名

200X年9月28日

关于调解协议书模板集锦 篇6

甲方:,男,汉族,1983年11月6日出生,住MM市DD区FF镇YY村94号。

乙方:,男,汉族,1957年10月13号出生,住MM市HH县JJ镇CC村35号。

甲乙双方就甲方受伤一事,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友好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20xx年12月3日在工地因受伤遭受的损失,经双方核算,共计70000元(柒万元整),该损失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费用。

二、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70000元,其中20xx年1月10日付款20000元,20xx年2月28付款x元,20xx年3月28日付款x元,20xx年4月28日付款10000元。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款后,甲乙双方不得再有任何纠纷,甲方不得再找乙方提出赔偿。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按捺手印后即生效,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关于调解协议书模板集锦 篇7

一 、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林权纠纷调解

2. 办理单位: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事管中心

3. 办理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事管中心

4. 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5. 承诺时限:40个工作日

6.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7. 办理电话:

8. 投诉电话:(028)83678890

二、法定依据

1.《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1996年林业部发布);第四条 林权争议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林业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设立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以下统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办理林权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 林权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主动、互谅、互让地协商解决。经协商依法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报所在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备案;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处理。

2.《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xx年国家林业局令第1号)第二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权登记职责。

3. 省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川府政管〔20xx〕8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到乡镇林权纠纷调处部门提交《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

第二步:乡镇林权纠纷调处部门工作人员在承诺时限内进行受理审查,符合本级人民政府处理条件的,则做出受理决定,接受当事人请求和相关举证材料,组织处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的副本发送给林权争议其他相关当事人。相关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向林权纠纷调处部门提交书面答复和有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的,不影响林权纠纷调处部门根据有关权属证明材料认定纠纷事实。不属于林权争议或不符合本级人民政府调处条件的,则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理由。

第三步:乡镇林权纠纷调处部门在做出受理决定后,在听取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的陈述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到有林权争议的地方进行调查研究。通过现场勘验,调阅档案、走访、询问等方式,了解林权争议产生的原因、经过、历史现状等问题。并认真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有关证据材料,汇总后作为调处依据。现地调查取证时,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到场,做好现场笔录,并签字盖章。

第四步:通过调查、研究,在掌握有关证据的基础上,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由乡镇林权纠纷调处部门组织进行调解。林权争议在乡镇林权纠纷调处科室调解下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在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或者盖章,并由调解人员署名,加盖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印章,报区农业和林业局备案。

第五步:林权争议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乡镇林权纠纷调处部门应当制作处理意见书(处理意见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职务、地址;纠纷的事由、各方的主张及出具的证据;林权纠纷调处机构认定的事实、理由和运用的法规及政策规定;处理意见),并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后,按照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制作决定书,分送有关当事人(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林权争议处理协议或者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凡涉及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经营范围变更的,应当事先征得原批准机关同意)。

第六步:争议双方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政府对林地、森林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作出的处理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步:对无论何种方式解决林权争议,乡镇林权纠纷调处部门都应当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存查。

四、申报材料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

五、前置条件

六、备注

七、权力事项类型

承诺件

八、办理结果

其他

九、事项类型

服务事项

十、编码

十一、网上预审

十二、表格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

十三、是否上下协同(区、乡镇(街道))

是(区、乡镇(街道))

关于调解协议书模板集锦 篇8

甲方:xx医院

乙方:

鉴于患者曾于200年月日至200年月 日在甲方处治疗, 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某市200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元。

某市200年度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 元。

某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元。

第二条 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略)

第三条 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 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xx医院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关于调解协议书模板集锦 篇9

甲方:xx市**公司地址:xx市xx街号,法定代表人:江,职务:总经理。

乙方:**公司破产案债权人会议,地址:xx市xx街x号,会议主席:汪

为了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给债务人**公司重振的机会,共谋发展。甲乙双方经过反复协商就**公司整顿和解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公司将以公司近两年的盈利作为偿还债务的主要来源。另外,还包括近期从其债务人处追讨来的欠款。

2、清偿债务的办法。每季度**公司与债权人会议结算一次,清偿的债款由债权人会议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3、清偿债务的期限。近二年内必须偿还债权总额的7o%,剩余款项必须在三年内还清。

4、关于债务的减免数额。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免除债款利息部分。

5、在整个整顿期间,债务人将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公司一切重大经营决策的变化必须征求债权人会议的意见,并按月呈报企业财务状况的有关会计报表,不得有任何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以上各项经人民法院许可生效后,对债权人、债务人均有约束力。和解协议对该协议产生法律效力以后成立的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xx市**公司(印)

法定代表人:江(签字)

**公司破产案债权人会议(印)

会议主席:汪(签字)

关于调解协议书模板集锦 篇10

甲方:江西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陈某

身份证号:

乙方父亲:陈某某

身份证号:x

乙方母亲:王某某 身份证号:

乙方于XX年6月17日,在甲方木业厂上班时,因工作失误,造成右手大拇指受伤,导致“右手拇指末节甲中段以远毁损”,功能部分丧失。双方均认可该次事故为工伤。 为了解决双方的劳动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伤待遇赔偿金4000元。该赔偿金包括:①乙方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②生活护理费用、③住院伙食补助费、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⑥伤残就业补助金、⑦营养费、⑧继续医疗费用、⑨未发的XX年5、6月份工资、⑩其他因本次事故应当支付的费用。

二、在支付上述费用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愿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四、乙方住院期间向甲方暂借4000元(出院时退回417元),用于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医疗费用已在本协议第一条中的赔偿金中作出补偿。

五、如有:①甲方不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支付赔偿金、②乙方不遵照本协议第二条履行之情形出现,视为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认可没有欺诈、胁迫、引诱或趁人之危等不诚实信用之情形。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方: (盖 章)(签 名) 签订日期: XX年8月14日

关于调解协议书模板集锦 篇11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_____纠纷一案,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因万_______申请仲裁一案,由乙方支付给甲方_元,双方即达成和解了结此案。案件仲裁费由甲方承担_元,由乙方承担_元。支付方式:

一、乙方应于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提交____材料。甲方应于__年_月_日前就乙方提供的材料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手续,乙方在甲方完善手续后立即支付给甲方_元。

如乙方未按时提供相关_材料给甲方,则乙方应于__年_月_日前支付给甲方_元。

二、甲方同意随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完善应由甲方负责的__手续。

三、乙方于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的_元;

三、仲裁庭以甲方为申请人、乙方为被申请人根据本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不写明仲裁事实和理由;

四、本调解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重庆仲裁委员会存档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关于调解协议书模板集锦 篇12

甲方:男(女)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住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乙方:男(女)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住址:

委托代理人:新疆 律师事务所。

甲方年月开始在乙方单位工作月日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但因乙方资金拮据甲方劳动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引起纠纷,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望各方恪守。

1、乙方拖欠甲方劳务费元,于本调解协议签订后及时付清。

2、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代理人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20xx年xx月xx日

关于调解协议书模板集锦 篇13

甲方:受伤学生__县第_中学__年级__班__(十五岁),监护人___

乙方:__县第__中学__年级__班学生___,监护人___

___、___两学生于__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后在本班教室进行摔跤玩闹时,不幸造成__右脚胫、腓骨骨折及踝关节滑脱移位。现经__县骨伤医院半年来医治基本痊愈,合计医治费用_万_仟余元。现经双方监护人自原、平等协商答成如下一至解决协议:

1、依据事故经过事实,各自应承担一半责任;

2、再由___监护人___补偿___家医药费_仟(¥_000.00)元人民币,加之前补偿_仟(¥_000.00)元合计补偿人民币_万_仟(¥__000.00)元;

3、此解决为这次意外伤害事故最终解决,___家不再从任何渠道要求其它补、赔偿;

4、 ___右脚今后功能完全恢复由监护人___监护督促,___家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___监护人:

乙方___监护人: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关于调解协议书模板集锦 篇14

立协议人:

__________公司(下称甲方)

_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

__建筑工程公司诉____百货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__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调解书已于___年10月16日送达。调解协议规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 26元,于___年10月16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银行货款的有关规定承担利息;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现因乙方目前经济方面有困难,提出分期付款。经甲、乙方反复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变更__区人民法院(___)_法经字第190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 6元,于___年10月26日前一次付清”的决定。

(二)乙方于___年12月30日前,付款43209. 26 iG;于20__年3月 0日付款40000元。

(三)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协议。乙方如不履行协议,每期拖欠的款额,每拖欠一日按30%计 算滞纳金。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__________公司(公章)

乙方: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章)

20__年__月__日

关于调解协议书模板集锦 篇15

申请执行人: (身份证:____________ )

被执行人:(身份证:____________ )

案外人:(身份证:____________ )或者公司____________ 依据____________ (判决书标号) 民事判决书申请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判决书判决如下:

1、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450000元;

2、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借款利息、逾期还款利息(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借款320000元按月利息2%计息,借款100000元按银行同期同贷利率的四倍计息)。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483元(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11483元,由被告负担。 申请执行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向五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1013993元,计算明细为:

1、由被告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450000元;

2、借款利息: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月22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小计45个月,借款320000元X2%月利息X45个月=6400X45=288000元 借款100000元X2.37%月利息(7.12%X4÷12=2.37%银行同期同贷利率的四倍)X45个月 =2370X45=106650元

3、逾期还款利息:自20xx年10月26日起至20xx年7月26日,小计9个月, (6400+2370)月利息X2倍X9个月=17540X9=157860元;

4、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483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11483元; 以上合计为:1+2+3+4=450000+288000+106650+157860+11483=1013993元 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及案外人(X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过充分合议且真实意思表示,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共识:

一、被执行人自愿用其与案外人合作的《X项目》中的部分应收款归还申请执行人欠款,截止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被执行人与案外人确定作为被执行人归还申请执行人欠款的金额为人民币:85 万(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的案款为人民币:11483元。

二、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执行案款由“X公司”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内支付人民币20 万元(大写:贰拾万元)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剩余款项按照业主单位()后续拨款总金额比例的20% 支付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业主单位()拨付工程款到“X公司”,案外人未按上述条款履行或以挪用、抵押、借贷等其它理由占用此项目工程款,则案外人同意对未付款部分自愿承担担保责任,且案外人不承担业主单位在此项目中未付工程款部分担保责任。

四、在申请执行人未收回全部欠款之前,被执行人不得向案外人主张《X项目》的全部债权。

五、申请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失信人员名单的限制,恢复其民事权利。

六、被执行人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法定义务后,双方当事人债权债务结清,申请人权利实现,本案即可终结执行。

七、自本协议签订后,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标的中捌拾伍万以外的法律权利。

八、案外人(法定代表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对上述约定条款一致认可,确定无异议。

九、本协议一式七份,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案外人各持一份,五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备案四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调解协议书模板集锦 篇16

一、调解成为必经程序

发生林权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行政调处;对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五条)

二、权属凭证的证据效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是林权争议的处理依据。

当事人未取得前款规定的证书的,1981年至1983年开展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时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山权林权所有证、自留山证,以及之后依法变更的林木林地权属证书,是林权争议的处理依据。(第九条)

(二)没有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处理依据的,下列材料可以作为调处林权争议的权属来源证据:

1、土地改革时期依法取得的土地房产所有证、登记发证的档案清册或者林权登记的土地清册;

2、1961年至1963年将劳(动)力、土地、耕畜、农具四项固定给生产小队使用的时期,确定林木林地权属归集体组织所有或者归农民个人使用的凭证、决议、决定、登记清册和其他文件材料;

3、国有单位设立时,经依法批准或者上级部门指定设计单位制定的确定经营管理范围的总体设计任务书、规划书及其设计文本;

4、国家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主持签订的生效的调解协议书;

5、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生效的处理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裁定书、判决书和调解书;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批准征用、使用、划拨、出让林地的有关说明书、补偿协议书、补偿清单和交付有关价款的'凭证;

7、林木林地权属登记换发证以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台帐;

8、1986年至1992年土地详查时期,土地权利人之间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及附图;

9、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书或者赠与凭证;

10、当事人管理使用林木林地的有关凭证和事实状况证明;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据。(第十条)

(三)当事人提供的权属凭证与发证机关档案存根或者登记台帐不一致的,以档案存根或者登记台帐为准,档案存根或者登记台帐确有错误的除外。(第十四条)

(四)对当事人提供的权属凭证提出异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确定真伪。鉴定权属凭证为真实的,费用由主张方承担;鉴定权属凭证为虚假的,费用由出具虚假凭证方承担。鉴定期间不计入调处期限。(第十六条)

三、调处程序和工作规范

(一)发生林权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林木林地权属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收到申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组织调解。

当事人可以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林权争议调解员名单中选择调解员,或者选择当事人均认可的其他人,由调处机构协调进行调解;经当事人同意,调处机构可以推荐调解员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签订协议书。林权争议调解员参与调解的交通劳务费由调处机构支付。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行政调处。(第三十四条)

(二)林权争议受理后,调处机构应当及时组织调解,调解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情况复杂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延期理由。

调解期限自被申请人提交书面答复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算,被申请人逾期未提交书面答复和有关证明材料的,自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第三十五条)

(三)林权争议行政调解期限届满仍未达成协议的,调处机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下达《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自行政调解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情况复杂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延期理由。(第四十条)

(四)人民政府及其调处机构应当在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办结时,告知权利人凭生效的林权争议调解协议书、处理决定书、复议决定书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决书、判决书等文书依法办理林木林地的不动产权登记。(第四十四条)

四、强化问责追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林权争议申请不受理的;

2、在受理、调处林权争议过程中,未向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3、在林权争议期间,违反规定发放林木林地权属证书、林木采伐许可证、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办理相关林木林地权属变更手续和批准使用林地的;

4、伪造、变造林木林地权属凭证,或者协助、指使他人伪造、变造林木林地权属凭证的;

5、未按照规定时限调解和处理林权争议造成不良后果的;

6、在林权争议调处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行政机关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权属凭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

2、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人数众多拒不按规定推举代表扰乱调处活动的;

3、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调查单位或者个人伪造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的;

4、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阻碍林权争议调处工作,或者以林权争议为由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人身等权利的。(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