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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与家长协议书(精选5篇)

校车与家长协议书 篇1

为了让孩子能安全顺利地上幼儿园,方便家长,我园设立了幼儿接送校车服务。为确保幼儿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幼儿园和家长密切配合,明确双方职责,特拟定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事项如下:

校车与家长协议书(精选5篇)

1、华源幼儿园为离园较远、不方便入园的幼儿提供校车接送,并承担行车间幼儿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幼儿,应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幼儿园同意,方能乘坐校车。

2、华源幼儿园保证接送校车必须证照齐全,车辆符合校车标准,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幼儿。

3、幼儿园的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4、幼儿园每辆校车必须配备1—2名随车人员(教师或保育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5、幼儿园校车运行途中,随车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管理好车内幼儿,防止幼儿在车内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幼儿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根据各小区或本地方幼儿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

7、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家长和幼儿园接送人员在幼儿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幼儿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上车时由家长牵领送到随车人员手中,下车时由随车人员牵领送到家长手中。

8、家长因事无法接送,或让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须提前电话通知幼儿园。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9、幼儿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幼儿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幼儿在车上吃东西。

10、幼儿园、家长双方有义务教育幼儿在乘坐校车是要遵守校车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

11、以上双方职责,不按要求执行,如出现事故,各负其责。

12、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幼儿园、家长双方各一份。

幼儿园:

家长或监护人:

20xx年X月XX日

校车与家长协议书 篇2

为了确保学生在车辆接送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哈密特殊教育学校与家长签订以下协议,望双方能遵照执行,互相协助、督促。

一、学校职责

1、接送学生校车应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接送,发车准时,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

2、学校要加强管理,确保接送学生校车状况良好,驾驶员资质合格。

3、校车驾驶员必须坚持行车前、行车后的例行检查,以消除隐患。

4、校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一切交通法规,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5、校车驾驶员执行学生接送任务时必须精力集中、不急不躁、心态平和,确保行车安全。

6、学校应严格管理,接送学生校车驾驶员严禁饮酒驾车,不能超速行驶,确保学生在行驶途中的安全。

7、校车行驶途中,严禁采取紧急制动,以确保学生安全。

8、接送学生时,跟车老师必须认真点名并记录,不得遗漏学生。

9、跟车人员要坐在车辆中间,管理好乘车学生的纪律,严禁学生将手、头伸出窗外。

10、跟车人员要及时对乘车学生进行登记,防止错下、漏下。

11、到达候车点后,跟车人员要护送有需要的学生通过马路。

12、学生下车后,跟车老师要检查车厢内有无学生滞留,确保学生安全。

13、收车后,校车驾驶员和跟车人员要及时做好车厢内卫生清洁工作,定期消毒,保证车内整洁无异味。

14、接送学生校车驾驶员应及时将车辆到达候车点的准确时间和地点告知家长或监护人。

二、家长职责

1、早晨请家长按时将学生送到候车点,学生上车前的安全由家长负全责。在陪同学生等车时,同时教育学生要注意安全,当跟车老师记录学生上车后,家长方可离开。如果未按规定将学生送至跟车老师手中,由此造成的他人或本人的伤害由家长承担。安全教育内容:

(1)不允许在等车的时候追逐打闹、相互玩耍,要文明候车,否则由此造成的他人或本人的伤害由家长承担。

(2)严禁学生携带刀具、尖锐物体等危险品上车,否则由此造成的他人或本人的伤害由家长承担。

(3)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4)如果校车因突发事件未能按时到达,请及时和学校取得联系,学校会及时安排处理。联系电话:。

(5)如果在规定时间里由于您和您孩子的个人原因而未能按时到候车点候车,考虑到其它学生的候车时间,校车在一分钟后不能再等待您和您孩子的到来,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应由家长自行承担。

(6)教育孩子听从校车驾驶员及跟车老师的管理,行驶过程中不得将手、头伸出窗外。否则由此造成的他人或本人的伤害由家长承担。

(7)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请假不来上学,望您能及时通知校车驾驶员或学校。

2、放学后,由校车驾驶员或跟车老师点名上车,并送到各个候车点。

(1)为了保证特殊学生个体的安全,请您于规定的时间到候车点去接您的孩子,学生下车后的安全应由家长负全责。

(2)请教育您的孩子到候车点后要随同父母及时回家,不要在途中玩耍。

(3)请您经常教育您的孩子一定要注意各种安全隐患。

尊敬的家长,您孩子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是我们学校工作的重点,为确保您的孩子乘车安全。请您配合学校做好校车运行及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此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学校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20xx年X月XX日

校车与家长协议书 篇3

协议人:古浪县民权初级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周小红

法人单位所在地:古浪县民权乡金星村

协议人: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为了确保学生在车辆接送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学生人身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根据《古浪县20xx年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1、加强监督运输公司所派车辆的安全状况,及驾驶员是否饮酒驾车;

2、每周派专人清点人数,并与车主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

3、督促驾驶员准时到达接送点,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

4、做好运输公司与乙方的联络、协调工作。

二、乙方职责

1、学生上学时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并教育孩子在等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1)不允许在等车的时候追逐打闹、相互玩耍,要文明候车;

(2)等车时应在指定地点靠路边候车,以防交通事故;

(3)等车时不要和陌生人答话;

(4)如果车子超出规定的时间未到,教育孩子不要慌张,应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

2、如果在规定时间里未能按时到候车点候车(规定时间到后多等10分钟),乙方直接把孩子送到学校以保证安全。

3、教育孩子听从车主的管理,行驶过程中不得将手、头伸出窗外。

4、如果孩子因事因病请假不来上学,乙方及时通知车主。

5、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学生必须乘坐接送车上下学,无故不坐仍要承担既定乘车费用。

6、每周放学乘车时缴纳往返周乘车费用。

7、放学时,乙方于相应的时间到候车点去接孩子,在乘车回家的途中学生的安全责任由运营公司负责,候车点到家途中学生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三、双方应尽职尽责,确保学生安全。若因一方没尽职造成事故,责任由该方负责。

四、本协议在签订前及签订时甲、乙双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现;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按印后生效;

甲方: 古浪县民权初级中学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校车与家长协议书 篇4

尊敬的贵家长:

为了保证孩子的安全,保证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让我们将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做在前面,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减少培训学员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增强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您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安全教育与管理协议:

一、博雅书画艺术培训中心义务和责任

1、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用电、防火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防范于未然。

2、对旷课、缺勤的学生,我们将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3、对学生擅自离开培训场地等与学生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一旦发现或者知道,应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告知后,该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由监护人自己负责。

二、家长或其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

1、家长应督促子女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及时掌握孩子上学前、放学后的行为动态,教育学生不允许在上学、放学的路途中玩耍,做不安全的游戏,更不许打架。否则责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2、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开培训场地,子女因家里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开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告知培训老师,经老师同意方可离开,否则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负责任。

3、学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异体质、容易产生并发症等情况,应及早告知老师(相关情况),以便给予一定照顾。否则出现意外事故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培训期间具有潜在危险性的行为,老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引发伤害事故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5、要求三年级以下学生家长必须接送,四至六年级以上学生如果家庭离学校较远,也要接送,以保证孩子的路上安全。否则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监护人负责。

三、本协议由本中心和家长签字之日起生效,时间为培训期间。

博雅书画艺术培训中心

负责人(签字):

学生姓名(签字):

监护人(签字):

20xx年X月XX日

校车与家长协议书 篇5

协议人: (以下简称甲方)

车牌号: 联系方式:

协议人: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为了确保学生在车辆接送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学生人身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根据《古浪县20__年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协议。

驾驶员职责:

①严禁超员、超速(限速40公里/小时)、随意接听电话、酒后驾驶等违法规行为发生。

②监督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按时维修,不开带病车,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状态。

③主动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及时将市县出行或停运通知精神传达有关学校,由学校通知乘车学生。教育监督校车驾驶员履行以下承诺,文明、诚信服务。

④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运营方案确定的线路、站点、离返校时间承运学生(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站点,不得无故漏送漏接,不得违背学生意愿提前让学生下车。因故不能正常接送时,应及时报告线路负责人和承运公司领导妥善处置,确保学生有车可乘。

⑤校车驾驶员必须按现行票价一次性收取学生周乘车费用,不得随意涨价或降价。在接送过程中,如果车辆发生故障,不得退费让学生另行乘车,更不能丢下学生不管,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运输公司,由运输公司安排其他校车承运,承运费用由故障车主负责。

⑥在承运过程中做好服务工作,对体弱生病的学生给予关心和照顾,对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严重者应立即向学校离返校负

责人报告。

⑦校车驾驶员如有违规行为,发现一次给予相应的停班和警告,违规记录达两次以上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该车的承运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从事校车业务。

⑧校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运学生,否则须承担赔偿责任。

⑨接送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运输公司,安排其他合格车辆接送,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家和回校,更不准丢下学生中途不管。驾驶员有责任向学生宣传交通常识和乘车常识,遵守上、下秩序,特别告诫同学们在乘车时头臂不能伸出窗外,下车后不能从车头前面跑过和横穿公路,确保乘车学生的绝对安全。遇接送学生临时调度,应无条件服从。

二、家长职责:

1、学生上学时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并教育孩子在等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1)不允许在等车的时候追逐打闹、相互玩耍,要文明候车;

(2)等车时应在指定地点靠路边候车,以防交通事故;

(3)等车时不要和陌生人答话;

(4)如果车子超出规定的时间未到,教育孩子不要慌张,应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

2、如果在规定时间里未能按时到候车点候车(规定时间到后多等10分钟),乙方直接把孩子送到学校以保证安全。

3、教育孩子听从车主的管理,行驶过程中不得将手、头伸出窗外。

4、如果孩子因事因病请假不来上学,乙方及时通知车主。

5、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学生必须乘坐接送车上下学,无故不坐仍要承担既定乘车费用。

6、每周放学乘车时缴纳往返周乘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