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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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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精选12篇)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 篇1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强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特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2、甲方:平原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3、甲方负责在学校对所有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监督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安全管理条例》。

4、乙方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关监护职责:

(一)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乙方保证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乙方给学生租赁的任何车辆都是个人行为,乘车发生的任何事故都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教育学生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不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外面过夜;不跟陌生人接触,不与社会上行为不良的人员来往,学会机智巧为、自护自救,防止受骗。

(三)教育学生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学生在家或学校以外的任何场所因饮食不当而发生的呕吐中毒等均由乙方负责;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四)乙方教育学生不迟到,不早到(预备前半小时到校),因过早送学生到校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心校执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平原小学

乙方:(签字)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 篇2

尊敬的家长: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学生的安全是学生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你的学生送到我校就读,是你们对我校的信任。我校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制订了此《安全责任协议》,使你的学生能在我校安全、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现就学生的安全接送问题提出如下条约,望你们遵守: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车辆的相关规定。

二、家长必须要准时、定点接送子女,超出等候时间,由此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家长接送子女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接送学生的家长必须告知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接送学生不得超载。

3、家长不得酒后驾驶车辆来接送学生。

4、家长不得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5、如果学生患有先天性疾病,请主动告诉老师,如果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请在家医治好方可入校。

6、中午教师下班休息时间,走读学生必须回家吃饭休息,不得自行上街闲逛及买零食,不得在学校逗留,作息时间之外,家长自负学生安全职责;

四、学生上学时,家长应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侯车,不得随意迟到。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学生,注意乘车纪律和行车安全。

五、学生乘坐的车辆应负责被接送学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各项损失应由车辆运营方承担赔偿,学校方不承担责任。

六、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发现异常应该及时检修。学生的安全,是学校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前提,希望各位长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接送工作,请自觉遵守以上条约。

接送学生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双哨中心学校 20__年8月20日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 篇3

尊敬的 家长:

关爱孩子的身心健康,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协议,望家长理解配合。

一、早上8:00、下午2:00在家长的陪送下准时入校,中午10:50、下午5:00(星期五4:00以前)准时在校门口将孩子接走(如遇雷雨等特殊天气,请家长根据情况提前到校与老师联系)。

二、送孩子入校时,必须将孩子亲自送进校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在孩子未进校门之前,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三、孩子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果身体不适,应及时打电话或亲自向本班教师请假。

四、接送孩子入校或离校时,原则上由孩子监护人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请将委托人的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安全责任由家长和被委托人负责。被委托人在法律上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由家长负全责。

五、孩子来校、离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六、请各位家长按时来校接送学生,如有特殊情况请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否则出现任何意外事故,由家长负全责。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电 话: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班级:

班主任电话: 科任教师电话: 分管校长电话: 古今小学 20__.2.12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 篇4

幼儿接送安全协议书 幼儿家长:

安全是头等大事,关系到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问题。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幼儿年龄尚小,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较差,特别是上学、放学路上和滞留校园的安全问题应引起家长的高度重视。因此,学校为了要求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和准时接送幼儿上学、放学,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与家长(监护人)签订如下协议: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准时接送幼儿上学、放学,幼儿上学、放学的安全必须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二、家长(监护人)不准委托任何人接送或陪护幼儿上学、放学(包括在本校就读的幼儿的兄弟姐妹);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家长(监护人)必须负全部责任;

三、家长(监护人)必须根据放学时间准时接幼儿离开校园(除家长或监护人等待外),不准幼儿在校园滞留,否则,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关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四、严禁家长(监护人)用四轮车、三轮车等安全系数不高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用无牌、无照车辆接送学生,接送时做到不超载、不超速,否则,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关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五、此协议由家长(监护人)详细阅读,亲自签名并按指印后交回学校存档。

家长签名:

幼儿姓名:

班主任签名:

签订日期:20__年9月1日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生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重视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甲方应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学生学习,使学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应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通过集会、班会和安全课等多种形式,教育培训学生安全常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学生吸烟、酗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吸烟、酗酒,甲方应及时制止,学生在校外期间因吸烟、酗酒而发生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4、甲方应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

5、学生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7、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不得骑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如果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8、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甲方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9、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甲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10、学生在校期间自杀、自残事件;在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四年级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 篇6

学生监护人自愿委托甲方在暑假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对学生进行基础知识强化教育,为了确保学生暑假期间在学习班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习班实际情况,双方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习班,学习班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学习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学习班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习班的设施有关,但学习班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习班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学生患病是自身身体素质引起的,产生后果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5、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和学习班共同负责,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习班不负责任。

6、学习班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当,造成意外伤害的,学习班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习班不承担责任。

7、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8、学习班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火炮、玩锐刃钝器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学习班、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习班承担相应责任。

9、学生应按学习班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习班不承担责任。学习班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习班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习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习班可承担部分责任。

10、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习班负责。

11、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2、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学习班学习期间。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 篇7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也是学生家长的希望。教育好学生是学校老师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把孩子培养成为建设祖国的合格人才,创建和谐的家校关系,我们学校和学生家长需签订如下协议:

1、小学生年龄比较小,因此家长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学,以保证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学期间路途上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2、学校负责收集学生家庭的通讯资料,以便保证家校联系沟通。您的通讯资料若有更改,请及时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以备随时联系。

3、学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点名。上课教师若发现有未到校学生要直接联系家长或告知班主任老师,立刻联系家长,问明情况。若是学生不知去向,家长需要如实向学校说明情况,并马上寻找学生,学校教师予以协助。

4、教师在上课中间,若发现学生没在班学习,应立刻把情况调查清楚,如不知去向,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如不在家中,教师应立刻寻找,家长予以协助。

5、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电话:

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电话:

学生家长签字: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 篇8

学生家长(甲方):

立协议人

木鱼镇小学(乙方):

甲方子女系乙方 年级学生,因患有 疾病,不适宜在校做出操、上体育课等大运动量活动,经双方协商,特立以下协议:

1.甲方应密切关注、掌握子女病情,及时就医,在校身体不适时,应及时请假。平时经常教育子女不做大运动量活动,并将病情报告班主任。

2.甲方子女(特异体质)可随时向体育等教师报告不做出操、上体育课等大运动量活动。

3.乙方班主任发现班级中有特异体质学生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备案,经常关心,经常与家长联系,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家长和学校。通知体育教师,并经常教育特异体质学生,不做出操、上体育课等大运动量活动。

4.若甲方子女在校病情复发,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无不当行为的不承担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 篇9

为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为了确保校园安全零事故,本着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服从安全第一原则,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协议如下:

甲方(班主任)

1、学校教师应承担《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内的有关责任。

2、教师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自查工作,对学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对学生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针对问题及时整改。

3、学校教师只承担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的安全问题。

乙方(家长及监护人)

1、监护人应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护人应督促子女遵守校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学生应在上课前10分钟到校,家长要监护好学生上学途中安全。

3、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4、监护人应教育子女不得擅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要离校,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待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5、监护人在学生的节假日、寒暑假及考试后休息期间,每日应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在上述时间段的安全责任由监护人完全负责。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保存备案,有效期一年。

甲方签字: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

下犁川小学校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 篇10

甲方(学校): 学校

乙方(学生家长): ,系学生 父亲(母亲)

确保学生安全是学校、家长的共同义务。为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和最大程度降低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是学生的监护人,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甲乙双方均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的义务。

2、学校承担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和制止。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

3、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4、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要及时向老师请假;学生无故旷课,老师应及时告知家长。因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家长自行负责。

5、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家长不得让学生乘坐拼装车、报废车、非法营运的黑校车上下学。家长应督促学生及时到校或回家,教育学生下学后不在途中玩耍,尤其不到河塘、沟渠、水库等可能造成学生身体危险的地方游泳、洗澡或玩耍;教育学生不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不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学生不能自行到校的,乙方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上课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学生下学时,乙方应准时到校接走学生。不能按时接送的,必须电话告知班主任老师代为临时监管,并尽快接走学生。

7、学校因考试、放假、运动会、比赛、各种活动等原因提前放学的,班主任应当提前向学生宣布,告知学生家长。家长应当充分关注和注意学生的上下学时间,对考试、运动会等活动提前下学或放假的,家长应尽到监护职责,教育学生及时回家,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和逗留。

8、学生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家长应当尽到监护职责,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事件,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9、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卫生和安全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的卫生饮食习惯。学校和家长均不得让学生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家长保证不让学生入住包吃包住的小饭桌。否则,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学校上体育课和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和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学生不听指挥,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造成自己伤害的,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家长不愿调解解决,或经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上访、围堵校门、打条幅等非法行为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否则,由行为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2、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否则,学生突发疾病或参加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导致事故发生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3、学校在组织学生进行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必要救助措施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4、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 篇11

学邦教育(甲方):

太和小学(乙方):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合作开展教育培训服务,协议遵照以下条款进行: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有义务保证对辅导学生的教学质量

②甲方根据家长和学生需求有权利决定辅导方式,乙方不得干涉。

③甲方有权利定期对辅导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回访,如发现反馈情况不符合事实,有权利取消合作关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义务及时联系和反馈甲方提供的信息。

原则上当天反馈联系情况,无论成否。

②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服务进行监督。

③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服务进行评定,并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如果对【学邦教育】的服务不满意,可以随时取消合作关系。

20xx年度细分产业研究报告产业报告调研报告20xx年报告行业报告

二、收费标准: (一)招学员 1.小学学员: 元/每人次; 2.初中学员: 元/每人次; 3.高中学员: 元/每人次; 四.备注: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决定! 附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 篇12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和有关条款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校方的义务和责任

1、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2、学校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场地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

3、学校定期负责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和普法教育。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或者相关活动,应负责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可预见范围内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学校不得组织或者安排学生不宜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它活动。

6、学生在校期间,如遇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一经发现,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把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7、 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8、 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应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

及时告知后,该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由监护人自己负责。

9、教育学生掌握安全常识,利用校会、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交通、卫生、防水、防汛、防震、用电、用药、煤气、饮食等安全常识。

10、教育学生不涉足河、水库、机井、工地、车间、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等不安全场所,不与不良人员交往,防止受骗上当,学会自我保护,避免不安全事件发生。

11、教育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守法。

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容忍互谅,协调解决同学间的磨擦,严禁打架、斗殴和伺机报复等不良现象发生。

12、教育学生不到建筑工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地段、桥梁等处玩耍、逗留。

教育学生不攀爬电杆、树木、楼房、围墙、桥栏、高架等。

13、教育孩子在社会上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严禁学生围观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参与打架斗殴,严禁毁坏公物。

严禁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

严禁学生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

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义务:

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监护人应在日常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校方共同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时制止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

2、 配合学校共同教育学生不玩火,不下河洗澡,不触摸电器设备、不扒车、不头,不爬高层建筑物,不擅自跟不认识的人走出校门,不打架斗殴。

3、学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异体质、容易产生病发症等情况,应及早以书面形式告知校方(有关情况),以便给予一定照顾。

4、学生在校行为具有潜在危险性,校方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引发伤害事故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5、监护人应经常告诫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返校、离校途中的安全。

学校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教育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没有家长陪伴,不得私自结伙乘车外出。

6、家长对学生要经常进行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教育,不得让学生随意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购买流动摊点的食品和饮料,要培养学生不吃零食的良好习惯。

7、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不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外出必须经家长同意或由家长陪伴。

不参与任何违规违法活动,不参加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等。

8、教育学生不看内容不健康的报刊、杂志、读物、影视等,以确保学生心理卫生健康。

9、由于学校的时间安排特殊性,凡晚间进行课辅同学,家长应当主动前来接送,学生离校后,任何安全问题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学生责任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如果出现下面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禁止性规定的; 2、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未向学校汇报的; 3、学生违反学校规定,私自翻越阳台的;

4、学生私用电器,触摸电源,携带管制刀具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个人或学生社团组织外出活动的; 7、学生在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发生的;

9、寒暑假逢逢礼拜或放学期间学生在校外或学生未经批准滞留学校或提前到校发生事故的; 10、非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的; 11、学生擅自在外租房居住、旅馆登记住宿或搭火做饭的;

12、学生在宿舍内酗酒猜拳、打架、赌博和从事有害身心健康及败坏校风的; 13、学生在校内外上网、进游戏厅、跳舞和参与其它娱乐活动的;

14、对学校组织的一切教育活动,要按老师的指导去做,对违反学校规定,不接受老师指导造成的伤害的。

四、其他责任

1、地震、雷击、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而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3、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

4、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五、有关安全要求

1、学生不准私自下河或违规到游泳池游泳;

2、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不得违规使用电器,严禁抽烟、酗酒。

3、注意个人财产安全,特别要时刻妥善保管好贵重财产。

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搭乘非正规营运车辆;

5、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6、不到校外非正规餐饮摊点就餐买零食,注意饮食卫生。

严禁抽烟酗酒;

7、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或者家长电话告知并经学校批准方可离校, 8、男女生交往要得体,女生尤其要有安全防范意识;要遵纪守法。

9、发现或发生有关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