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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通用24篇)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1

出 租 方: (以下承租方简称乙方)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通用24篇)

承 租方(企 业 用):(以下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经营场地及经营范围

甲方将坐 层 号的商业用房[以下称“租赁物业”,详见附件一:租赁红线图(租赁物业平面图),租赁物业为商业用途] 。租赁物业的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下称“租用面积”,最终以迁安市房屋管理部门测绘报告为准)。如有误差,应予据实调整。对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同意,租赁物业的租金、其他应根据租赁物业面积计算的款项均以本款规定的租用面积为基数。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租赁物业作为 类经营范围使用,商业店铺的名称为 ,经营品牌为 。在租赁期间,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经营范围、店铺名称及经营品牌。

第二条、租赁期限、交付日期、装修期及续租

1、甲乙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为个租赁年度(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所称“租赁年度”,均系指自租赁起始日起向后推算,每满十二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租赁月度”是指自租赁起始日起向后推算,每满一个月为一个租赁月度。“租赁起始日”即计租日是指:装修期期满后的第一天。

2、甲乙双方约定的租赁场所的交付日为年月日(简称“约定交付日”)。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实际工程状况对约定交付日作提前或延后的调整。

3、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给予乙方自租赁物业交付日起签约日期晚于建筑物整体开业日期或装修期满日超出了建筑物整体开业日期,则装修期满之次日,即为约定乙方开业日。装修期内必须支付物业管理费以及装修时产生的相关费用。

4、租赁场所的实际交付日指乙方付清交付前应付的全部费用后,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场所,且甲乙双方办理完交接手续并签署《租赁场所交付确认书》(附件二)之日(简称“实际交付日”)。甲方交付租赁场所时,乙方应自行前往与甲方办理租赁场所的交接手续,且乙方应于实际交付日后3日内进场装修租赁场所。

5、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业,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租赁物业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三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续租的书面申请,则甲乙双方应就续租事宜进行协商,有关续租的条件和条款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乙方须于该续租通知发出后30日内与甲方签署关于续租该租赁物业的房屋租赁合同。

6、乙方的开业日期应与建筑物的整体开业日期一致。甲方保留提前书面通知建筑物整体开业日期的权利。如乙方未能在该期限开业,每延迟一天,则应支付双倍租金。超过10天,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收回该租赁物业,没收押金,并保留向乙方追讨一切损失的权利

第三条、 租金

1、自装修期满之次日(包括该日),租赁物业的租金按照下述规定计算:

本合同约定的租金适用:

( )固定租金

( )固定租金或提成租金较高者为准

( )保底租金+提成

( )纯提成

关于租赁费用标准及递增/减的约定如下:

(1)租金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合同期内租金合计: 元(大写: )。

(2)管理费

第 年 元/㎡/天, 月费用 元,年费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费用 元,年费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费用 元,年费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费用 元,年费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费用 元,年费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费用 元,年费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费用 元,年费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费用 元,年费用 元

合同期内管理费合计: 元(大写: )。

2、本合同内乙方对甲方的所有付款,应以人民币付至甲方书面指定之账号,或以甲方届时指定的其他方式支付。乙方付款所发生的任何银行手续费应由乙方承担。

3、租赁费及管理费应由乙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包括房屋租赁保证金和商品及服务质量保证金两项,房屋租赁保证金( 三个月租金 + 管理费之和 )为人民币 元(大写: ),商品及服务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房屋租赁保证金、商品及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统称保证金)作为乙方全面履行及遵守在本合同内其必须履行及遵守的一切条文规定的担保。在整个租赁期内保证金由甲方保管,但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保证金利息。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3、如果乙方未按期全额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须按拖欠租金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当逾期15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3.6款处理;甲方亦可以选择要求乙方支付租金及滞纳金,合同继续履行。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在不影响甲方其它权利或补救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但并无义务)以房屋租赁保证金抵付乙方应付未付款项,和/或作为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之赔偿;甲方有权(但并无义务)以商品及服务质量保证金抵付乙方如果销售不合格商品或提供未达标服务而产生的罚款、赔款、补偿款。且根据本合同规定,其扣除部分不再归还给乙方。如甲方持有的保证金用于该等抵付和/或赔偿和/或扣收而少于上述规定金额,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要求,及时向甲方补交该等差额。如乙方未按本条上述规定补足保证金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逾期支付之款项的0.1%支付滞纳金。如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须按照本合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将保证金转让或质押,亦无权以保证金抵付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款项。

6、租赁关系终止时,在乙方结清本合同项下乙方应付的所有款项后甲方应按如下时间约定向乙方返还保证金(无息):

(1)房屋租赁保证金:一个月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

(2)商品及服务质量保证金:六个月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

7、自实际交付日起,乙方于租赁场所自用之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统称为“能源费用”),由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乙方实际使用量(可按专门的独立仪表计量或按面积)代收代付给供应水、电、燃气等能源的公用事业部门。

8、其他费用:乙方另行要求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其他服务项目的,将由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另行公示收费,或由乙方与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另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招牌和广告宣传

1、乙方租赁场所门口的门头店招位租期内可供乙方免费使用,楼体外立面广告位、购物广场的户内、户外广告位,告示位,宣传位、招牌位、标志位、条幅位、灯箱等,均由甲方统一管理、策划、布置并收取相应费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设立任何招牌和广告。

2、甲方通过相关媒体推广该广场整体形象,乙方应承担适当的媒体推广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开业时间

乙方同意与甲方商业广场同期开业(即甲方商业广场的开业日为乙方的正式开业日,因甲方或政府审批原因导致的开业延迟除外)。甲方商业广场开业日暂定为 年 月 日,(甲方另行书面通知统一开业日的,则以该书面通知为准。)若乙方租赁场所未能在开业日之前正式对外营业(标准为:持有营业执照、货品齐全整齐、服务人员到位、可正常交易),除仍应支付租金、物业及其他费用外,乙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第一个租赁年度的日租金的二倍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租赁场所的装修

1、装修期:自实际交付日起内,乙方免于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综合管理费,但乙方应自行承担并支付使用租赁场所而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

2、在乙方对租赁场所的任何装修工程开工至少15日之前(乙方应充分考虑并预留相关政府审批所需时间),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在租赁场所内将进行装修有关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的装修设计文件,经甲方书面批准后,乙方可装修并负担一切费用。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改变装修设计或装修方案的权利,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3、乙方的装修设计文件及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并遵守该广场关于装修的管理制度。乙方对租赁场所的装修工程应在不破坏租赁场所的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进行。

4、乙方就各排油、排烟、排水、排污管路和空调机组、室外制冷机组或摆放场地等的设置,均须以不影响相邻各方为前提,否则,在营业过程中若因上述原因导致相邻各方投诉,则乙方应负责处理有关纠纷,并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税金

乙方须承担应缴税金,如乙方不按规定缴纳税金或有其它逃税行为,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九条、租赁场所的经营管理、维修责任

1、经营管理

1.1、租赁场所开业前,乙方需自行取得并向甲方出示所有与其经营范围和商品、商号及经营商品商标有关的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规定要求的许可证和其他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注册证书、授权经营证明、卫生许可证、环保审批、排污许可证等证件,上述文件复印件最迟在乙方开业前15天交给甲方备案,乙方应对其租赁场所内经营等活动的合法性负责。

1.2、若任何其他第三人就乙方经营产生的环保、卫生、三污排放等事宜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火灾、爆炸等公共安全事故以及乙方的不良经营行为而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3、乙方进行商品服务、经营时,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如确需增加或改变经营项目或范围,乙方须事先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若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变更租赁用途或经营的商品/服务的品牌及种类的,则乙方应将变更后的品牌及种类于五日内向甲方报备,乙方应按变更后的租赁用途或经营的商品/服务的品牌及种类经营。

2、乙方在经营中保证:

2.1、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顾客要求开具发票的,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如乙方拒绝开具全额发票或向顾客开具非法发票,则乙方应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2、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全面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违禁品、走私商品及其他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不允许陈列和销售的物品。乙方如违反本项约定,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且只要顾客提供了消费者协会以及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存在质量问题或欺诈问题的书面文件,甲方有权选择先行对顾客的损失作出赔偿再向乙方追偿或要求乙方对顾客损失作出直接赔偿。

3、人员管理

乙方雇员以及经乙方允许进入乙方租赁场所的其他人员应遵守租赁场所以及该广场的管理公约及其他有关广场管理的所有规章制度,乙方须承担因前述人员违反管理公约和其他规章制度对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租赁场所的维修责任:

4.1乙方保证正常合理地使用租赁场所及其设施设备,不得放置任何超过房屋设计荷载的物品。

4.2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消防规定,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租赁场所的消防报备并确保各项设施达到消防要求。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或任何公共区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堵塞、阻挡任何消防通道,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对此有绝对的管理权及制止权,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立即移除该等物品。否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代为移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3除法律禁止或不可抗力或甲方事先书面通知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营业时间的规定。若乙方不遵守上述规定,应按如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3.1、如擅自停业/不营业,每日乙方须按计租面积人民币5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3.2、未按照广场统一营业时间推迟开业或提早结束营业,每次乙方须按计租面积人民币2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3.3未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在租赁场所以外的公共区域摆放、销售商品或进行经营,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劝导仍不撤回或清场的,每次乙方须向甲方付违约金人民币20xx元。

4.4、甲方的维修责任限于租赁场所的主体结构及该广场的公共设施和公共区域。双方确认,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在所有合理时间内进入租赁场所进行有关维修、保养或其他与租赁场所有关的事项,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因为进行上述行动而须向乙方作出任何性质的赔偿或补偿。

4.5、乙方应负责租赁场所的日常维护,因乙方管理不善、使用不当或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租赁场所或属于甲方的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负责在损坏或故障发生后48小时内予以维修或赔偿。否则,甲方可视实际需要自行维修或更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6、乙方应使甲方免受第三方就乙方行为或失误,在租赁场所或边缘地带发生事故而提出的索赔要求或诉讼,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7、 乙方同意,不得以本租赁合同或物业管理项下的纠纷及其他任何理由拒绝向甲方支付租金、综合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4.8、遇紧急事态(包括但不限于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或重大刑事犯罪行为等突发性事件,或者存在发生在上述突发事件的潜在危险的情形)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租赁场所,或者中断能源或通讯供应,或者停止空调、电梯、等设备运行,且甲方及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不需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因强行进入而产生的损失。

4.9、甲方提供的保安、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将不构成甲方有义务负责该租赁场所内财物的保安、保管。乙方在任何时间都应自行对其所有或管理的财物负责任。

第十条、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并对乙方经营行为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乙方如有违法经营、损害消费者利益或不遵守经营秩序的行为,甲方有权处罚并终止合同。

1.2、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管理,并要求其参加甲方早讲评会、员工大会、培训等,对违反甲方企业规范的员工,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1.3、甲方应对乙方的商品质量、价格、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给予经济处罚并责令乙方及时整改不良之处。

1.4、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经营场地的治安及安全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

1.5、乙方如因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或不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终止合同时,甲方不予返还剩余租金并有权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的60%。

2、乙方权利及义务

2.1、乙方在合同期内、合同经营范围内完全自主经营。

2.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的证照供甲方留存备案。乙方应在证照期满前办理完毕续租手续。

2.3、乙方负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遵守甲方企业管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责任。

2.4、乙方享有独立承担各种刑事和民事责任义务,依法经营,合法纳税。

2.5、乙方在租赁场所内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监督检查为名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2.6、 乙方应为自己经营的货品及其他财物投保财产损失险,如发生盗窃、火灾、水灾等造成损失的,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乙方未投保的,由其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7、乙方应为雇佣的人员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8、乙方注册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应以该企业名义为甲方出具承诺书,与乙方共同享有和承担上述合同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否则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超过7日,乙方仍未改正的,则甲方有权对租赁场所采取停止能源(水、电、气)供应或采取其他措施而不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发生以下任何情形之一,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3.1、乙方逾期超过15天未能支付、不支付、不足额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综合管理费或其他任何应付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各项预付费用、保证金、能源费、利息和违约金等);

3.2、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延迟开业超过30天的,或者在本合同有限期内擅自停止或歇业超过7日的,或者乙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场所的任何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转让、承包、合作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拥有实际控制权。

3.4因乙方原因,使其他商户或甲方、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活动遭受损害或被迫中断的;

3.5乙方利用租赁场所进行非法活动;

3.6如有上述条款的违约情况发生,本合同于甲方送达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终止,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约时月租金标准两倍(如该月处于免租期的,则为付租起始日次月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支付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退出租赁场所。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3日内将全部属于自己的可移动财物搬清,腾空场地,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上述财产。乙方已进行的装修无偿移交甲方处理。

3.7租赁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或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应提供的其他文件应以附件形式记录并备附于合同文本之后,以构成完整的合同文件。

2、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的商业信息、保密信息、促销信息透漏给甲乙双方的竞争对手。

3、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约定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和终止

因不可抗力(战争、地震、台风等)导致合同条款无法执行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如因国家政策性调整,造成合同条款无法执行时,甲方应提前30天告知乙方并退还相关费用,乙方应给予理解并无条件解除(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约定管辖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支付全额房屋租赁保证金和商品及服务质量保证金日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

第十六条、附加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2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大同市城区北都街亿都国际大厦的产权所有人,拟将亿都国际大厦_______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大同市城区北都街亿都国际大厦_____层 (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亿都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_____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是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3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 ”的商业用房、乙方承租该商业用房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承租场所

1.1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向乙方出租,且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从甲方承租位于 的商业用房编号为 之承租场所。承租场所的位置参见本合同附件1平面图所示的特别部分。该平面图以记号仅作识别用途。

1.2 承租场所的承租建筑地上面积 (含公摊面积),乙方可以(亦有权)对承租建筑面积进行实际测算,最终以实际施工图纸面积为准。

2、承租期限

2.1 承租场所的承租期为 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计算租金及物业费,装修期包括在承租期内。

2.2 乙方需在 年 月 日之前装修完毕并且开业营业。

2.3 承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若乙方希望在承租期满后续租,须至少在承租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续租的意向,承租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承租权。租金和租期由双方另行协商。经双方达成协议,则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4 在承租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提前三日告知乙方的情况下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向未来的承租人展示承租场所以及对承租场所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和维修等,乙方应予以配合。该等展示、检查和维修行为不得在乙方营业时间内进行。

2.5 租赁期间,若本合同下建筑的所有权或出租权发生改变,甲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任何经合法途径取得所租建筑所有权或出租权者即取代甲方,并享有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利及承担甲方在本合同中应履行的义务。在出示相关合同的文件和资料后,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与受让人签订与本合同条款相等之新租合同,以取代本合同。若建筑对外销售,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间.若乙方的所有权、经营权或承租权发生改变,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表示同意后,乙方的所有权或承租权方能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乙方不得转让并且视为乙方违约。

3、承租场所的交付

3.1 甲方或其代理人保证将本合同项目下的承租场所于签订本合同10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使用。若因不可抗力或其它非甲方主观原因且甲方无法控制的因素而导致未能在预定期限内交付,甲方于该情形发生之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该情形之延期交付不视为甲方的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3.2 为履行该等交付手续,甲、乙双方应签署交付凭据并实际交接承租场所之钥匙(如有时)。甲、乙双方代表在该交付凭证上签字且甲方将承租场所之钥匙(如有时)交付给乙方后,即视为承租场所已于当日合格地交付给乙方。

3.3 乙方应于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如不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则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向甲方返还租赁物;对于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装修期及装修投资

装修期包括在承租期内。

乙方因装修承租场所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建筑垃圾清运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

5、租金、物业管理费

5.1租金:

5.1.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月租金地上建筑面积为 元/平方米,月租金额计¥ 元。

5.1.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月租金地上建筑面积为 元/平方米,月租金额计¥ 元。

5.1.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月租金地上建筑面积为 元/平方米,月租金额计¥ 元。

5.2物业管理费:

5.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月租金地上建筑面积为 元/平方米,月租金额计¥ 元。

5.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月租金地上建筑面积为 元/平方米,月租金额计¥ 元。

5.2.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月租金地上建筑面积为 元/平方米,月租金额计¥ 元。

5.3承租人经营所用和自用的水费、电费、气费、电话费、日常经营垃圾清运费、网费、煤气开通费等所有费用自理。

6、其他费用

6.1 乙方独立使用之照明、设备用电均需单独安装表具计算,费用由乙方承担。

7、租金及物业费支付方法

7.1 本合同约定的付款币种为人民币。

7.2 租金支付方法为:

自商业用房交付之日起支付物业管理费。

7.3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所欠缴付费用总额的日千分之一(1%0)计算收取延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或其他费用之日为止。

7.4 若乙方欠缴租金或其他费用达10天时,甲方除有权在书面告知乙方的情况下从保证金中扣除一笔相当于该欠缴之款项或甲方所蒙受的损失的赔偿;若乙方拖欠上述费用达30天,甲方有权在书面告知的情况下,对乙方采取断水断电、锁门等措施,并可终止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8. 保证金

8.1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天内乙方根据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 元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且乙方无违约情形或无结欠费用后无息退还。如乙方不按期支付,则本合同不生效。

8.2 履约保证金不支付的,视为本合同不生效,甲方有权将房屋租赁给第三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8.3 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之租金及其延期付款违约金,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或由乙方的过错,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7.4条终止合同,或在书面告知乙方的情况下从保证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或甲方所受损失的赔偿;乙方应在14天内缴付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以补足所扣除部分,如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补足所扣除部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承租场所,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4 承租期内,保证金将由甲方保管,并且不需向乙方支付利息。承租期满或本合同被提前终止时,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将承租场所交还甲方后30天内退还乙方所缴纳之保证金. 如甲方未及时返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银行短期存款利息。

8.5 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除甲方收取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8.6 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并向乙方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9. 承租场所的用途

9.1 承租场所仅限作为经营 使用,乙方须持有与本合同约定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相一致的有效证照,合法经营。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承租场所的基本用途和经营的正常范围、业态和方式。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经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蒙受的损失。

9.2承租场所的所有外立面、公共区域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在承租场所的外立面、公共区域的所有布置包括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报、橱窗和露天桌椅等户外设施的陈立等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及符合甲方指定规格,以保证商业用房的良好形象和对外统一的风格。对乙方擅自设立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报、橱窗和露天桌椅等户外设施,甲方有权拆除、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3承租场所内的清扫、清洁,和餐饮类承租户所产生的食品垃圾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9.4 非经甲方书面特别允许,乙方除了注明乙方在承租场所经营的地址时可使用甲方名称外,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或其标记。

9.5非经甲方和物业的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之外的公共区域从事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

10. 甲方义务

10.1 甲方有全部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保证的责任和义务。

10.2 在租赁期间,若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租赁合同对新的财产所有方将继续有效。

10.3 合同期内,如因该商业项目整体需要进行基建维修,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若造成乙方停业损失的,甲方必须相应减免停业日之租金作为补偿。

10.4 保持公共地方清洁完好。有义务确保该商业项目的消防、安全系统及其他商场公共设施处于完好状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10.5 所租商铺的建筑结构部分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因乙方(含其员工、顾客、访客或其他授权人士)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

10.6 对乙方交纳甲方的各项费用,甲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乙方,因甲方代收水、电等费用,且供应商只提供总发票给甲方的,甲方可不向乙方提供发票,但应当提供收费凭证。

11. 乙方义务

11.1 乙方有全部的法定权利和权限签署本合同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保证的责任和义务。

11.2 乙方在甲方场地经营期间(含本合同签订之前及之后)所发售、发放之优惠卡、贵宾卡、优惠券及其他一切有价凭证,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11.3 支付款项

及时缴付及补足本合同下的租金,保证金以及其他应付费用。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付之租金,将不会因承租方停止使用该铺面而减免或免收(本合同有不同规定除外)。

11.4 申办手续

11.4.1乙方需自行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所租商铺装修、装饰、广告设置及其他与该铺位有关的工商、税务、城建、规划、环保、卫生、公交、消防等执照、许可或手续,如乙方要求,甲方有义务协助及提供有关资料。依法应由甲方申领的证照由甲方负责办理。

11.4.2乙方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办妥在所租商业用房合法经营的一切手续,在执照上规定的经营范围内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进行合法的经营活动。

11.5 使用所租商业

11.5.1乙方必须严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所租商铺及乙方的行为、经营活动发出的指示,如有违反而导致甲方蒙受实际损失,一概由乙方赔偿。

11.5.2乙方有责任在知晓的情况下将任何对所租商铺、该商业项目或人身造成伤害的可能性、所租商铺内部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突发的意外事件及时报告甲方。

11.5.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超过设计负荷重量的任何物品安置于所租商铺内。

11.5.4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对甲方或该商业项目其他使用者造成损害或滋扰的活动。

11.5.5乙方可以使用该商业项目的名义指示所租商铺的具体地点。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使用该商业项目的名字或图片等资料进行任何包含商业目的的活动。

11.6 使用公共设施,设备乙方及其被许可人不得移动,关闭,干扰,更换,取消及其破坏任何消防器材和设施。

11.7 维护保养

乙方及其被许可人必须妥善使用下水排淤管道(如有),防止阻塞。若发生阻塞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疏通,如有证据证明阻塞乃由承租方或其许可人所引起,一切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

所租商铺内若有公共设备管井口,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在适当的时候进入合理检查维修。如水管、闸阀、水龙头等设备(如有)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系物业管理公司派员维修,根据实际情况界定费用的承担。

乙方自有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并足以影响该商业项目其他电器线路时,应即时向甲方报告,并自行安排专业人员维修故障的自用电器设备。

乙方应对甲方的常规检查和设备维修保养给予协助;因乙方或其顾客造成该铺位(包括建筑结构)或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及承担维修费用,若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8 消防及安全

11.8.1所租商铺须遵守保险公司和消防部门建议,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保持该等消防设备处于有效使用状态。

11.8.2乙方对自身及其被许可使用所租商铺之人士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有完全的责任。如因乙方及其被许可人疏忽或蓄意之行为,导致任何人士身体受到伤害或导致第三者财物受到损害,直接或间接引致出租方蒙受损失,则乙方必须全额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11.9 关于转让本合同权利及转租所租商铺

乙方如需转让、转租全部或部分所租商铺需书面告之甲方,经三方签订协议后,方可转让、转租,否则转让、转租合同无效,乙方应当改正,如不改正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11.10关于店招灯光等亮化工程

为确保本商业项目整体的美观,所有店招、灯箱、灯光等亮化体的开启和关闭的时间都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12.装修或改建

12.1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管理机构作出的租户装修的有关规定,并在甲方交付承租场所之日起2个月内,乙方向甲方递交承租场所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详细说明,并由甲方或管理机构认可。未经甲方或管理机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撤换甲方统一订造和安装的玻璃铺面、玻璃门及其上方之招牌灯箱和任何面向公共区域之装置及装修。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方可办理有关申请审批装修图的手续。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在乙方的合理要求下,甲方将协助乙方提交有关的申请,报批所需的资料、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对乙方是否取得各项批复、准许及许可不承担责任。在未获甲方事先书面批准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场所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及陈设。

12.2 乙方同意按甲方所认可的设计图和详细说明,并以良好及恰当的装修工艺对承租场所进行装修。除非得到甲方及有关部门的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已被批准的设计图和详细说明。乙方装修结束后须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对装修承租场所进行检查。经甲方检查符合设计标准及经有关部门(特别是消防)发出验收合格的证明后,乙方方可在承租场所正式开业,否则将被视为违约。

12.3乙方在完成上述装修后,如以后需要对承租场所进行装修分隔、修建、改建或安装设备等,仍须参照上述第12.1和第12.2条的规定,在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进行。

13.维修保养

13.1 甲方负责承租场所的内部结构和公共场地及其设施的管理和维修保养。

13.2上述维修保养由甲方进行并承担费用,但若由于乙方(包括其雇员、访客及授权人士)的行为而对承租场所的内部结构等造成的损坏,乙方则须承担有关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

13.3甲方可在向乙方发出合理的事先通知后进入承租场所进行维护及维修;但如遇紧急情况,甲方则无须发出事先通知且无须承担因强行进入租赁场所而致之损害。但甲方应尽谨慎注意义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3.4承租场所的内部装修及各种乙方安装配备的设备需要维修保养,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14.特定违约行为

14.1 在承租期间,乙方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4.1.1 将其在甲方之装修用作抵押或变相抵押;

14.1.2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之进场装修时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乙方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日十天内没有进场装修的,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三天内仍未开始装修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4.1.3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之开业日时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乙方于本合同规定的开业时间十五天内没有开业,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三天内仍未开业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4.1.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中途撤出所租铺面。

14.1.5 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其相关许可证照被有关部门吊销,且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无法继续经营的。

14.2 乙方有本合同第14.1条第14.1.3、14.1.4项所约定的情形的乙方应以总租赁期范围内的剩余租期租金加物业管理费之和的50%作为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

14.3 如乙方在免租期内停业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第4年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向甲方支付实际占用期间的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

15.合同终止及承租场所的归还

15.1除非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在承租期满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当本合同被提前终止或承租期满时,乙方须将承租场所及其设施恢复至交付使用时的原貌(自然老化及合理损耗除外),保持完好无损,并交还甲方。甲、乙双方亦可同意保留在承租场所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补偿或赔偿。若乙方未能在承租期满或以前或在本合同被提前终止后三十天内将承租场所恢复原貌(经双方同意保留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者除外)及交回承租场所,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使用费(使用费为当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的2倍)。

15.2在清场之前,乙方必须结清所有于本合同下尚未清缴的款项。清场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提出书面证明后,甲方将按本合同第8.4条退还乙方在扣除各项应付款项后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15.3乙方如在清场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乙方须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赔偿,甲方需提供进行上述扣款行为的依据。如果保证金不足抵扣,乙方得另行足额赔偿甲方。

15.4乙方在清场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甲方在承租场所内进行招租活动。

15.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之通知向甲方交付承租场所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之下,无论乙方是否在场,将承租场所内乙方之全部物品搬离承租场所,搬入甲方认为适当的存储场所,且有关搬离费、存储费、公证费等均由乙方负担。但甲方对所搬离物品负有合理注意的义务,因甲方原因造成物品毁损,应承担赔偿责任。

16.法律责任

16.1 乙方在承租期内的一切活动,均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并须对甲方就乙方违反本合同而引致甲方所蒙受的任何损失(包括罚款、诉讼费、仲裁费及律师费等)承担赔偿责任。

16.2 乙方在承租期内的一切活动,均须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16.3 乙方在承租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债务、亏损、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凡与商品供应厂商、客户及有关机构发生经济或行政往来,应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16.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借贷或以承租场所对任何债务进行抵押和设定第三方权利。

16.5乙方应对在承租期间由于其(含乙方的员工及授权人士)违约行为、过错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租金、出租承租场所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损害赔偿、诉讼或仲裁费、律师费用等)承担责任。乙方须赔偿甲方就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声明及保证而造成的实际损失,不可抗力及其它依法免责的除外。

16.6承租期内,若乙方发生清算或解散或破产,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本合同,收回承租场所,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进一步向乙方追讨甲方所蒙受的其它损失。

16.7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一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租期范围内剩余租期租金加综合管理费之和的5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17. 免责条款

17.1发生下列情况,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若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免责,但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二十四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当地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交由对方。

甲方无须对由非甲方之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的包括以下事件在内的各类事件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不包括人身伤害)向乙方及其雇员、访客及授权人士承担任何赔偿及其它法律责任:

17.1.1商业用房(包括承租场所)之机电、给排水、煤气等泄漏、失灵、故障;

17.1.2商业用房(包括承租场所)内任何地方发生烟火、水淹或触电;

17.1.3 从承租场所之上的商业用房单元跌下之烟蒂、玻璃片等杂物引致之损害;

17.1.4 承租场所内之失窃及遭受破坏;

17.1.5 其它超逾甲方管辖范围的(如停电限电停水等)或在甲方合理的经营、控制、预防措施范围以外或意外事件或甲方将该项目的商业用房其他地方出租予任何人引起的损害。

如由于乙方之故意或过失引致的后果,乙方保证赔偿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一切损失。

17.2发生下列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7.2.1非乙方原因致使商铺停止经营的;

17.2.2经双方确认后,非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损失;

17.2.3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行使解除合同权时所引起甲方的损失。

18、甲方权利之保留

18.1 有权在该商业项目合理的部分安装或固定出租方认为合适的服务管道、天线、设备、机器及其他广告架,并有权检查、修理、拆掉、更换这些设施和设备。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并负责维修因此而对所租商铺造成的有关损坏。

18.2 甲方知悉乙方违约而仍然接纳其租金,不能视为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18.3 更改该商业项目之名称。

18.4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如乙方欠甲方的租金或任何费用,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相应价值的货品或存在租赁场地的物品,以促使乙方支付上述费用。若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仍不能付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决定以市场能够接受的价格变卖上述物品、货品以作抵偿,如有不足,仍可向乙方追偿。

19. 其他

19.1若乙方未能按期足额向甲方缴纳保证金,经甲方催告并在甲方所指定的时间内仍不缴纳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及扣除乙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的赔偿。

19.2 承租期间,如遇政府命令或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该行为非因甲乙双方或一方的自身原因造成)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导致本合同被提前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19.3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应以书面方式补充约定,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当事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9.5甲、乙双方各自在本合同下所发的通知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如任何一方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时,该方必须及时直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19.6在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无论是否继续收取租金将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为免存疑,乙方若未按本合同规定付足租金或其它费用,或者甲方收取了不足的租金、管理费或其他费用,均不应被理解为甲方对这些违约行为或不足的费用的认可,亦将不影响甲方对这些费用不足部分的追索权,不影响甲方按本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权利。乙方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继续缴纳租金或履行其它义务之行为亦不代表对甲方违约行为的认可,乙方仍可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9.7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0.特别约定

20.1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承租场所的物业管理合同由乙方与甲方认可的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定,相关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收取。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4

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街____号商铺,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_________

1租金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________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甲方应提供产权证、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5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现将位于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单位院内库房300㎡、晒场700㎡、电子磅一台租借给甲方使用,主要用于粮食收购、仓储。

二、租金按甲方实际收购入库储存的粮食数量统一核算,计0.20元/吨天。今后如需调整,双方另行商议,租期暂定三年,20xx年9月3日至20xx年9月2日止,合同到期后,如无异议,租期顺延。

三、付款方式,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每年结算一次,即根据实际收购入库的粮食数量,甲方每年12月25日前将当年租金付给乙方。

四、自来水及电由乙方提供,按水电表数据和当地政府规定价格,甲方按月缴纳水电费。

五、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参与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甲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商、税务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得经营国家禁止产品及违规违法活动。

六、甲方在租赁期间负责:安全、防火、防盗等相关事宜,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火灾、被盗后果由甲方自负。

七、甲方如需拆除、改建、扩建和维修乙方原有房屋及设施,须向乙方提计划并征得同意方可施工,其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八、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确因特殊原因,必须终止合同,须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互相商定。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盖章(签字)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着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房屋墙体作为广告发布场地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租用场位置:富顺县 镇, 村 组(社)自用住宅 侧。

二、 场地发布广告面积: 平方米,横向长 米,纵向 米。

三、 场地租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租赁费用:墙体租用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

五、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本合同金额,逾期付款,甲方有权拆除。

六、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七、 甲方负责排除安装前期的一切干扰,确保正常的施工秩序。

八、 画面如出现损坏,甲方负责通知乙方进行维护。

九、 甲方在合同期内负责墙体画面不能被覆盖。

十、 乙方不得发布有违广告法的广告内容。

十一、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有违约,若有违约,按合同金额的5倍赔偿。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行,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7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合同内容

一、甲方同意出租位于_________车城内五号场地,面积8.59亩(5726.1O),具体面积以实量为准,供乙方作为建盖汽车4S店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期为壹拾年,自_________年6月01日至_________年5月31日止。

三、租金:经双方协商,每三年为一期计算(其中_________年6月01日至_________年5月31日止单列作为一期),第一期租金为¥7.8万元/年/亩(每年每亩柒万捌仟元正),从第二期起,每期租金以上一期租金为基数递增18%,依次类推。

四、付款方式:乙方按每三年一次支付租金给甲方,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为:

1、第一次支付时间及金额:在本合同签定之日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支付甲方三年(_________年6月01日至_________年5月31日)的场地租金总额¥2,010,0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零壹万零陆拾元整);

2、第二次支付时间及金额:

_________年5月30日前支付,乙方支付甲方三年(即_________年6月01日至_________年5月31日)的场地租金总额¥2,371,870.8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柒万壹仟捌佰柒拾元零捌角整);

3、第三次支付时间及金额:

_________年5月30日前支付,乙方支付甲方三年(即_________年6月01日至_________年5月31日)的场地租金总额¥2,798,807.5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玖万捌仟捌佰零柒元伍角整);

4、第四次支付时间及金额:

_________年5月30日前支付,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年6月01日至_________年5月31日的场地租金总额¥1,100,864.3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零捌佰陆拾肆元叁角整)。

五、特别约定

1、壹拾年租赁期限结束后,甲乙双方根据当时地价决定租赁价格;

2、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租赁期限可为甲方对租赁用地的剩余使用期限;

六、其它费用: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该出租场地的合法性,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建设该场地上的建筑物及设施的相关手续,申报的相关资料由乙方提供,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

3、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租金后一周内将出租的场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解决用水、用电、排污等相关事宜,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遇国家相关政策变更,导致以上费用变化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对汽车市场的公共配套设施作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市场公共配套设施正常运转;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项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甲方视为存在安全隐患的事项可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7、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对承租的场地及新建后的房屋有使用、管理权;

3、乙方应办理正常经营所需要的证照,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税费;

4、乙方建盖汽车4S店的设计图纸必须得到甲方的确认,设计建盖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相关的抗震、防风、消防、环保排放等要求,建筑物的标高、檐高、坡水、坡向等符合甲方对市场的统一要求;

5、乙方应对其承租场地内新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内的所有财产物资、人身安全负责,并预先作必要的防范措施及准备。若由于乙方新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的自身设计建筑不合理而引发导致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事故,甲方不予承担;

6、乙方在合同签订完毕取得场地使用权后三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每延期一天施工需按日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给甲方,乙方半年内仍不开工建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7、保密条款:乙方不得对外泄露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相关的任何内容及信息,否则对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及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对租赁场地上由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按照“来时建,去时留”的原则,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损毁。

二、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租赁优先权见第一章第五条的特别约定。

三、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需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场地用途;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场地、房屋进行转租或将场地、房屋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3、擅自改变场地房屋的结构给甲方造成损失;

4、利用租赁场地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5、在市场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违法经营;

6、逾期十五天以上支付租金或水电费、管理费。

五、租赁期内,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征用土地,视为合同提前到期,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国家给予的补偿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土地征用补偿和公共设施赔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投入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本协议即终止。已支付甲方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出部分退还乙方。

第四章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出现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如违约,除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外,按照年租金30%支付违约金。

二、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移交场地,每延误壹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正。

三、若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如数补交所欠金额,并承担所欠金额50%的违约金。逾期十五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未到期,由于甲方违约致使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将已收取的租金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出部份,退还乙方,并承担乙方所建房屋折旧残值的等额补偿金。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不予补偿。

五、由于乙方泄露本合同及附件相关信息、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支付相当于当年租金50%的违约金,造成其他影响及损失的,由乙方弥补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五章法律适用于争议解决手段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则

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补充协议系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二、甲乙双方还应遵守双方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另拟)及各项市场的规章制度。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8

出 租 人:

承 租 人: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面积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相关事宜见《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每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亮证照经营。

3、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约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或费用%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租赁期限内场地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住所: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市场登记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1. 租赁场地

出租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场地(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承租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承租方使用。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3. 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4、租赁费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 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出租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 租赁费支付

5.1 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 月___日___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出租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承租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承租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开户行:

帐号: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承租方应于每月 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在出租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出租方支付有关费用。

6、租赁物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承租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7、维修保养

7.1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承租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防火安全

8.1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2 承租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承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9、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承租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物业管理

10.1 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出租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10.2 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省市法规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它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11、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2 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11.3 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对该主张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12、转租

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承租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承租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对出租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承租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承租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承租方与出租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承租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在承租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出租方存档。

(5)无论承租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6)承租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13、合同解除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3.2 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3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出租方在承租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4、 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14.2款执行。

14.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它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5、 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承租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但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16、 广告

若承租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出租方备案。 若承租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17、 有关税费

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律师见证费及其它有关的税费,按有关规定应由出租人、承租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出租方负责办理。

18、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出租方给予承租方或承租方给予出租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19、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可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0、 其它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0.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10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南京汽车仪表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厂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本企业的闲置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

1、 甲方的厂地位置在南京市迈皋桥万寿村128号大院内

2、 出租场地的面积为 平方米

3、 甲方提供该场地的土地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

4、 该场地的现有设施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场地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 该厂地的租赁期暂订为五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租期满后双方协商再续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享有两个月的免租期(乙方清理场地,实施改造、建造)

2、 乙方租赁该场地做为物流场地使用,为达使用要求改造场地所涉及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有关手续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办理,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场地,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需在租赁期满3个月这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甲、乙双方约定,厂地租金价格为 元/平米*天,年度租金金额为: 元(以乙方改造完成后实测为准)

2、 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租金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在支付月的月底之前向甲方支付租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支付凭据

3、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要为乙方提供水、电、气、通讯、物业等服务,费用按双方约定为准,水电按表计量,乙方应及时付款

2、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3、 乙方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厂地及其附属设施,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或进行经济赔偿

4、 乙方如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设计规模、范围、方案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甲方协助手续批准后方可进行

5、 甲方出售厂地,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如遇政府部门及甲方规划要求的,乙方应归还租赁厂地

第四条 免责条款

1、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厂地,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算做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全同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1、 提请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各执贰分,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房屋及场地出租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及场地的基本情况

本协议出租的房屋及场地位于兰州市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1、房屋及场地的租赁期限自           至 ,共计           年。

2、租金标准为第一年总计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三、租金的支付方式

1、租金支付日期为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当年的全部租金。

2、由甲方出具收到转让款项的相关收款凭证。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出租的房屋及场地拥有处分权,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瑕疵。

2、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期内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并保证在租赁期限内不将该房屋及场地出租给第三人。

3、甲方保证出租前房屋及场地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结清。

4、乙方生产经营中需在租赁物附近土地通行,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如村民干涉,由甲方协助乙方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约支付转让费。

6、自甲方房屋及场地交付乙方后,使用该房屋及场地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7、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房屋及场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归甲方所有。

8、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9、承租期内因乙方使用房屋及场地造成乙方人员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

1、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房屋及场地主张权利的,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2、在承租期内甲方将本协议所指的房屋及场地出租给第三人的,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当年全部租金,并承担当年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3、乙方利用房屋及场地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当年所收租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当年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房屋及场地出租给第三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当年所收租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当年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5、乙方欠付租金超过二十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及场地。

六、特别约定

在承租期内房屋及场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有的,该土地上所建建筑物及该土地所得的补偿金由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主张补偿金。但乙方投资部分的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七、其他条款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屋及场地分布图

附件二

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12

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保证金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条 附则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签约日期: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13

甲方:北京市康瑞龙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顺利举办大型活动,合理利用房山区体育中心场馆资源,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房山区体育中心体育场地租赁协议。本合同中,甲方是体育场地权益人,即出租人,乙方是大型活动运作机构,即承租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期限

1.1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天;

第二条 租金、保证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2.1租金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本合同租金分____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2.2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日内,乙方应支付三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如合同正常履行,合同期满后保证金退换,如有违反合同现象,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 甲方权利

3.1 甲方有权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安全、活动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有权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2 甲方有权让乙方出示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活动举行的审批文件原件,并有权与乙方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3.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的场地。乙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根据需要对场地进行修缮、增设设施,应将修改的方案提前 天提交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修缮、增加设施造成场地的磨损,以及要求乙方使用后将场地恢复原状。

3.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5 甲方如因满足乙方的租赁要求,损害了原有的广告商利益,根据损害利益的实际大小,乙方应该给予全部补偿。

3.6 甲方可以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在不影响乙方的广告权益情况下,开发与活动有关的广告资源,广告收益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场地交付乙方使用,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比赛条件,保障乙方正常进行大型活动。

4.2 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活动。

4.3 甲方应对场地进行管理,维护。

第五条 乙方权利

5.1 乙方拥有活动期间场馆内部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收益的权利。如果甲方在不影响乙方原有广告收益的前提下,开发广告资源,须得到乙方的同意,并约定好双方的广告收益分配方案。

5.2 乙方有权安排甲方广告资源开发的范围。甲方开发的广告业务,应报请乙方批准。

第六条 乙方义务

6.1 乙方应具备合法的举办活动资格,并应在活动举办前向甲方出示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的文件原件。

6.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法人的备案资料。

6.3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大型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6.4 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6.5 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6 乙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场地,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7 乙方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使用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等财产保险险种。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公众责任险、观众意外伤害险、活动财产险、活动取消、延期保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8.2 合作期间若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已付款项不予返还,并支付所涉及款项部分的 %的违约金。

8.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____%的违约金。

8.4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9.1 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变更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9.2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总款项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9.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9.3.1 因违法活动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命令活动举行的;

9.3.2 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2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9.3.3 利用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9.3.4 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9.3.5 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场地的;

9.3.6 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暴乱、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届活动开始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

10.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1.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1.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 其他

12.1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2.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12.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1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            平方米,用以                         。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 年 月 日,结束时间为 年 月 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

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

本协议租金实行(五年)支付制,租金总额(大写)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协议签订后一天内提供场地。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5、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6、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生产。

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和抵押。

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第七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____乙方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凭甲方____________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凭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____等,用于________________。

二、租凭时间

乙方租凭甲方____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凭 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租凭____等地终止日期至 年____月____日。

三、租凭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在专用期间,甲方应确保场地设施安全

(二)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凭场地重复租凭给第三方。

(三)乙方因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凭场地进行租凭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二)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16

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租用甲方位于____平方米的空闲区用于建设天线架设,架设高度为高出其楼顶围墙四米;另租用靠近顶层一独立房间用做发射机房(面积不小于____平方米),现甲乙双方就有关上述场地及机房租用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租用场地具体位置:

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场地面积:

____平方米。

三.租用场地用途:

用于建设__移动电视通信网基站天线架设及机房。

四.租用机房位置:

_____房间,面积_____平方米。

五.租用机房用途:

用于建设深圳市移动电视基站发射机房。

六.租用期限:

_____年,从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七.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乙方向甲方租用上述场地及机房,租金为每年人民币_____万元整(¥ _____元),该费用含场地使用费.管井使用费.管理费.税金;

2.支付方式:分_____期缴纳,协议签订后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第一期(合同第一年度)租金计人民币_____万元整(¥_____元)。第二年度的租金在第二年合同期的第一个月的十日前缴交该合同年度的租金,逾期甲方将按欠缴总额的每月万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滞纳金,甲方应提前提供深圳市税务局正式税务发票。,因甲方提供发票时间推迟而延误付款,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所缴纳的租金已包含各种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八.双方权责:

1.乙方在租用期间,拥有其天馈.机房及其他所有通信设施的所有权,但不拥有该机房.设备.设施所占用地方的所有权,只享有合同期限内的使用权。甲方应提供乙方光缆在甲方区域内架空.埋地或管线井引入机房的路径。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水.电,以及停车.设备和人员进出等施工便利条件。甲方在自有用电额度内,向乙方提供不小于10kva的供电(220伏)接点,并提供从配电室到乙方机房电缆进线的路径;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乙方使用的电源由乙方自设经中国电力部门检验合格的计量表,依法计量,按供电部门规定的统一价格每季度向甲方结算一次,价格暂定为_____元/度,以后随供电部门电价的统一调整而调整。甲方应保证乙方机房设备的供电正常,若因非乙方责任引起供电纠纷,或其他甲方人为因素造成乙方设备停机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非人为因素如供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停电,或故障停电检修,或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电费按甲方指定时间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即:

收款单位: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4.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充分使用所租用的场地,确保该场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主张或其它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碍或其它损失。

5.甲方负责协调与大厦物管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组织的施工单位顺利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6.甲方协助乙方做好通信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安装.维护人员出入应遵守甲方安全保卫制度。乙方维护人员应持乙方有效证件和工作联系函方可进入现场维修维护,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维护。

7.基站所有设备由乙方自行维护和检修,甲方应提供出入大厦及楼顶的通路。如因维护检修不当或不及时给大厦或其它人员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九.甲方保证有权利签署本合同,保证本合同项下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使用的合法性及无争议性,甲方同时保证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设备所发生的故障,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人为因素给乙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损失除外。

十一.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处理乙方租用区域的产权,应在一个月前通知乙方,并负责协调好新的产权人与乙方的关系,确保乙方在合同期内的权益,并确保乙方不再为此增加费用。

十二.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续签合同,可延长租用期限,并续签合同。,但乙方需提前2个月与甲方协商续签事宜。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不得违约。合同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单独终止合同,均应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额的20%,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还要支付赔偿金。

十四.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条款可予以变更或终止。

十五.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1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意向如下:

1、甲方提供观光园内土地面积 亩,由乙方自行投资开发游乐项目(包括游乐设备及游乐场内冷饮、食品店)。

2、双方合作时间为 年 月 日(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协定)起至 年 月 日止。

3,场地租赁费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缴纳,每亩每年 元,一年一交,水电费以园内实际电价为准。

4、在双方合作期间,游乐设备投入资金由乙方承担,应根据游客需要逐步完善游乐设施,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另招他人投资游乐项目(甲方现有游乐项目除外)。

5、甲方供乙方使用的场地要做到“三通一平”即电通、路通、水通和场地平整,乙方所需项目建成后(在运营期间,甲方应保证水电需求),项目间的通路、绿化等工作由甲方负责。

6、甲方在整体对外宣传中,要把乙方的项目一并做好对外宣传(包括网站宣传、折页宣传、营销宣传等),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7、甲方提供的场地为园区内部招租,乙方每年所交租赁费为全部费用不再负担其它费用(如工商、税务等)。

8、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所安装的游乐设备均为国家相应机关检验合格产品。

(2)乙方在游乐项目的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遵守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场内所有游乐设备要配专业人员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规程操作,爱护园内公共设施,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经营。

(4)乙方在经营期间应按时交纳水电费,如不按时交纳费用所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本合同经营期满,如乙方继续经营,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如乙方不继续合作经营,乙方应提前一个月清空游乐园,乙方所投入的游乐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0、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或由管辖地人民法院议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18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层/厅)____号场地,面积_____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_____平方米,库房位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证金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_____%计_____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__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_________公共责任险、火灾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_________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_________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_____%。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_____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_____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_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_____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_________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_________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X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签约日期: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19

合同编号:

甲方(场地承租方) :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场地出租方) :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租用乙方场地建设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并对外经营等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场地情况

1.1 租赁场地具体位置: 省 市 区(县)

1.2 租赁面积: 平方米,租赁场地具体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图纸。

1.3 电力供应情况(选择适用,适用划√,不适用划×,下同) :

□出租场地现有电力线路和电力负荷能够满足甲方建设需求, 甲方通过接入乙方现有电线运营充电桩 (站),电费由甲方与乙方结算。

□出租场地现有电力线路和电力负荷不能满足甲方建设需求, 甲方需向电力供应单位申请单独线路接入, 安装变压器, 电费由甲方与电力供应单位直接结算。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场地交付

2.1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2 在上述租赁期限内,乙方给予甲方 个月的免租期,自年 月 日起计算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间不计租金。

2.3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场地, 交付的场地应临近公共道路, 社会车辆进出租赁场地通道畅通,不存在进出障碍和相关限制。乙方延期交付场地的,免租期和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2.4 租赁期限届满, 一方未向对方书面提出不再继续租赁或终止合同,视为双方同意对合同进行续约, 续约期限与本合同有效期一致,相关权利义务仍按本合同执行, 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一方不同意续约的,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 15 日书面告知对方。

第三条 租金和其他费用

3.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本合同项下租赁场地租金计算方式如下:

采用收益分成制, 乙方根据甲方在租赁场地经营充电桩所收取的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指消费者因利用充电桩充电实际支付的款项

扣除电费成本剩余部分)提取一定【 % 】比例作为场地租金。注:消费者实际支付的款项以甲方或甲方委托运营的第三方系统记录为准, 乙方如有疑问, 可申请查询相关消费数据; 电费成本按甲方与乙方实际结算数据或甲方与供电单位实际结算数据为准。

3.2 租金采用按 (选择填入月或季度或半年或年) 结算支付,首期租金在免租期届满后开始计算。甲方在一个结算周期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租金核算单, 乙方在收到核算单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逾期没有异议的,视为同意核算单内容,则甲方按该核算单支付租金; 如乙方对核算单有异议, 则应异议期向甲方书面提供异议通知书,通知书应列明异议数据和异议理由,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乙方应在租金核算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对应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乙方未按时向甲方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 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或从应支付的费用、 租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发票代开成本或税务成本。

3.3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名:

开 户 行 :

银行账号:

3.4 如甲方通过接入乙方电力线路运营,因运营充电桩 (站)产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电费单价按如下方式确定:

□固定单价为每千瓦 元;

□分时计价, 高峰时单价为每千瓦 元,平峰时单价为每千瓦元,低谷时单价为每千瓦 元。(高峰、平峰、低谷用电时段按国家供电部门统一规定执行)

电量使用数据按如下方式确定:

□甲方安装的设备设施记录;

□甲方电力接入后端电表记录。

电费按 (选择填入月或季度或半年或年)结算支付,采用先用电后付费模式,电费结算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票据。

如甲方未接入乙方电力线路,因运营充电桩 (站)产生的电费由甲方与电力供应单位直接结算,概与乙方无关。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有权独立自主使用租赁场地, 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施工时间、施工进度和运营时限等。

4.2 甲方有权自主经营, 有权在租赁场地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汽车充电服务、 停车管理服务、 充值卡售卖和充值、 发布广告等业务,所获收益均归甲方独立所有。

4.3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将租赁场地施工、 设备安装、 服务运营、设备维护等事项委托给第三方处理或代理, 乙方应给予必要配合。

4.4 甲方有权将租赁场地转租给第三方, 亦有权将租赁场地设备设施(所有权或收益权)和租赁场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

4.5 甲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无需经过乙方同意, 但转让后应通知乙方, 转让通知送达乙方后对乙方发生效力。

4.6 乙方对外转让出租场地的, 不影响本合同履行, 甲方对该场地享有优先受让权。

4.7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和电费。

4.8 甲方在租赁场地施工和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因施工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5.2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付出租场地, 交付的出租场地应能够满足甲方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并对外经营的需求,不存在消费车辆自由进出的障碍,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得对进出充电的车辆收取任何费用。

5.3 如甲方通过接入乙方电力线路运营的, 乙方应保证接入的电力供应能够满足甲方经营需要, 不得擅自断电或限制电力供应, 因供电单位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供电中断的,应提前 3 日告知甲方,

临时断电的,应在断电后立即通知甲方。

5.4 如在公共道路至租赁场地的通道上存在汽车进出障碍或限制性障碍物,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包括以业主身份向对方提出交涉、向相关管理部门反馈等。

5.5 乙方负责出租场地和甲方建设的充电桩的日常看管和保洁,如乙方发现任何人在甲方租赁区域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应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制止措施。

5.6 乙方不得干预甲方正常经营活动, 不得采取任何措施限制甲方经营或业务扩张。

5.7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建设、 安装充电桩, 和对电力线路进行改造,提供水电接入,配合甲方申报安装变压器,协助提供所必备的相关材料。

第六条 双方陈述与保证

6.1 甲乙双方共同保证: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格,签署本合同前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审批、授权、备案等程序,不违反章程或其他组织文件,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限制其签署和

履行本合同的文件或行为。

6.2 甲乙双方共同保证: 不存在任何导致本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的情形,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3 甲乙双方共同保证: 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 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保守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知悉的相关商业秘密。

6.4 甲方保证: 诚信、依法经营,不得在租赁场地从事非法活动,因经营产生的任何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5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对出租场地具有产权或出租权限,不存在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租赁场地的情形, 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出具

第 9 页 共 10 页

产权证书或具有出租权限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关复印件,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未收到当地政府部门关于租赁场地区域征地拆迁、 规划调整、电动汽车充电桩经营限制的通知。

6.6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和乙方名下地块或乙方管理的地块,甲方为汽车充电服务唯一提供方, 乙方不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场地开展汽车充电服务, 也不得自营或合伙经营开展汽车充电服务或类似业务。

第七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7.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补充、解除本合同, 未经协商一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2.1 甲方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7.2.2 甲方连续拖欠租金超过 3 个月的或拖欠甲方电费超过元的。

7.3 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3.1 乙方延迟交付场地超过 2 个月的;

7.3.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项下义务, 经甲方通知后 5 个工作日仍未整改的。

7.4 因租赁场地需要申报安装变压器, 电力部门不予审批或审批没有通过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安装的, 本合同自动解除,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和电费据实结算。

7.5 因地震、 水灾等严重自然灾害或政府拆迁、土地征收、经营限制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项下义务人无法按时履行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上述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 本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 则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5 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 15 日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有关主管机关、职能部门或公证机构证明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证明文件。

7.6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甲方有权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30 天内(该期间不计租金)拆除并移走出租场地上的设备设施,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电费按实际使用量结算。

7.7 因政府拆迁、 土地征收、 土地规划调整等政府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使用租赁场地的, 乙方应配合甲方依法向政府提出赔偿申请, 政府给予的地上附着物赔偿部分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范围包括造成的直接经营损失、 投入成本损失、 维权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

8.2 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和结算电费的, 每逾期一日, 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8.3 乙方未按时向甲方交付场地的, 每逾期一日, 以年租金为基数,按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8.4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5.2 条、5.3 条、5.4 条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0 元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

8.5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乙方应按每日500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三十万元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 还应据实赔偿。

8.6 因乙方电力供应故障或乙方未履行看护职责导致甲方充电设备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7 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责任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为书面形式, 可由专人送达、 挂号邮递、特快专递等方式传送,紧急情况下可采用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但事后【 5】日内应以上述约定方式补充送达。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专人递送: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签收单所示日。

( 2)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后第 7 日。

(3)特快专递: 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发送凭证上邮戳日起第 3 日。

(4)传真、电子邮件: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双方的联络及通讯方法以双方的下列相关信息为准:

甲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上述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范围包括非诉时的各类通知、 协议等文件以及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 同时包括在纠纷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但纠纷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如一方应诉并向仲裁机构 / 法院提交送

达地址确认文书, 该确认地址与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不一致的, 以其仲裁机构 / 法院提交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在本合同期限内,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3】日内以书

面形式通知对方, 发生变化而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时, 一方按本合同信息向另一方发送的,视同送达。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10.2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合同无效、终止、解除不影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等清理条款的效力。

10.3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至租赁场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签约代表: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20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______路______弄______号______室;房型规格;居住面积平方______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vcd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______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收回、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乙方擅自将、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__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而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且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如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2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场地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北路154号甲方公司院内3亩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场地租赁期限为2个月,从20xx年 4月 12日至20xx年6月11日止。

三、租赁单价为56028元/亩*年,总价为28000元;甲方按照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2个月)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四、租赁费付款方式及时间:采用先交费后使用原则,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的场地租赁费用。甲方在收到乙方款项后,须向乙方出具租赁发票。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没有按照双方协商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转租以及搭建临时房屋等挪作他用的用途,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租赁期内,乙方应对该场地合理使用,机组设备集中停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对乙方的租赁场地有建议管理权,包括对防火措施,道路通畅、环保、危险物存放等方面,对于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当进行改进。甲方应对乙方存放在厂区的机组设备的整体安全有看护责任。

七、租赁期内,乙方存放机组设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入甲方厂区,乙方卸货时需提供吊装安全操作证至甲方,甲方开具特种作业许可证后方可操作卸货。乙方在车辆倒运、停放过程中如发生车辆刮蹭,人身伤害等事故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在车辆停放期间发现损坏甲方设备及围栏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后由甲方自行修复。

八、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场地须是甲方合法拥有的场地,双方合同生效前该场地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和经济纠纷乙方概不承担。

九、乙方应及时清理在租赁期内产生的各种垃圾及废物。

十、租赁期内,双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协议,但应提前至少一个月告知对方。租金按4669元/每月/每亩计算(每平方7元,共租3亩(1亩667平方),租期2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租赁期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如双方中一方不愿续约,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将场地清理干净后交给甲方。

十一、乙方需提供出库单及出门证样版至甲方,提货时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相应出门证及出库单放行。

十二、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必须按照合同全面履行,违犯以下条款的,视同违约。违约一方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支付对方最高不超过租赁费用20%违约金。

(一):乙方超过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场地租赁费的。

(二):一方出具虚假证件欺骗对方的,无过错一方有权终止合同,过错一方应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积极、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22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__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层/厅)_________号场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于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免租期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四条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实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签合同_________日内乙方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后再交租金_________元,然后依次交纳。

第五条 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

第六条 保险

1.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各项税费。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6.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7.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8.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_________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_________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4.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_________等费用的。

5.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6.未经甲方同意连续_________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十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或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三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2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层/厅)______号场地,面积______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______平方米,库房位置为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______;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______);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 保证金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______%计______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______.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______.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______.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______.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______%.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______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______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__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______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铺/场地租赁合同(代表出租方) 篇2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石羊村八

队401组,建筑面积约为40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房屋(场所)法定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 (备注:拟新设或者变更企业的名称)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查验承租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发现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7、其他约定: 。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盖章、签字): 承租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