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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商场商铺转租赁合同(通用3篇)

地下商场商铺转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地下商场商铺转租赁合同(通用3篇)

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将成都 地下商场商铺 门面店铺部分转租给乙方,转租部分面积为七平方米。

第二条 商铺权属状况

甲方保证已依法取得对该商铺的转租权,如甲方未取得该商铺转租权致使本合同无效或解除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商铺用途

该商铺用途为: 。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用途。

第四条 租赁期限

商铺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年 个月。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

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三十日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请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

租金标准: 元/月,租赁期内该商铺乙方承租部分租金不变。

如商铺所有权人上涨租金由甲方负责。

租金支付时间:租金从商场开业时起算,第一次租金支付时间为商场开业时间,届时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共三个月租金,租赁期内剩余部分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收取乙方租金时应当出具收条。

第六条 合同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元,商场开业时,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商铺租赁保证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商铺租赁保证金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商铺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乙方承担等费用。

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商铺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商铺的交付及返还

交付:合同期满乙方未续租的,应向甲方交付所承租商铺。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

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对于该商铺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九条 转租

甲方认可,乙方可不经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将该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转租过程中取得的转让费等一切费用归乙方所有。

乙方转租该商铺,甲方有义务与接受转租方重新订立书面转租合同,但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商铺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铺达十日的。

2、交付的商铺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商铺的。

4、交付的商铺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三十日的。

2、擅自改变该商铺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结构的。

4、利用该商铺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提前收回该商铺,否则应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租赁期内,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4000元租赁保证金。

租赁期内,乙方应当按时交纳租金,否则每迟延一日,应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迟延交纳租金达三十日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承担合同解除前所产生的租赁费用。

其他:▁▁▁▁▁▁▁▁▁▁▁▁▁▁▁▁▁▁▁▁▁▁▁▁▁▁▁▁▁▁。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地下商场商铺转租赁合同 篇2

商场商铺转租合同

转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东方:(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征得丙方同意后,三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 商铺地址:

甲方将其租赁的位于 市 区 路 号的商铺在良好状态下,转租部分给乙方用于 使用。

二. 商铺面积:

转租该商铺的使用面积约为 平方米。

三.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商铺腾空交给乙方使用。

2. 装修免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乙方免房租之装修期。

四. 租金:

1. 数额:甲乙双方议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整,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甲方可适当调整租金,应付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交付给甲方。

2. 支付方式:

租金按 为壹期支付,首期租金由乙方于本合同签定时一次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期开始前提前 缴纳,先付后用。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开具发票给乙方。

3.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 个工作日,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所欠费用款项的1‰收取

滞纳金,如超过 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 依约将商铺及附属设施按时完整交付乙方使用。

2. 负责对商铺定期安全检查,商铺维修费等原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3. 租赁期内,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的证明及材料,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卫生、治安、消防等手续。

六.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 依约按时交纳租金,并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通讯费、治安费、税金、卫生费等一切因乙方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2. 乙方在装修期间不能破坏商铺的主体结构。

3. 合同期满后,乙方原有的固定装修不能破坏移走。

4.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注意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备,否则在本租赁场所内由此而产生的消防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 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 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需续约,乙方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2.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3天内将承租的商铺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完全的处置权。

3.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八. 不可抗力:

商铺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合作无法进行,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应退还乙方已预付的未履行期间的租金给乙方。

九. 违约处理: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责任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 圆整。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的实际损失,责任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2. 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他: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壹 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地下商场商铺转租赁合同 篇3

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商铺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的主要情况如下:

座 落: (以下简称该商铺)

商铺用途:

装修情况:简单装修(清单见后)。

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无误。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商铺作为乙方______使用,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如有违反,乙方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商铺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的时间,甲方同意该段时间做为乙方筹备和装修时间,不计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为该段装修时间向甲方补偿人民币 元。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商铺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1.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角整)。(不含水电等日常费用)

该商铺租金 年内不变,即自 年 月 日起,双方同意对租金标准以 年为单位进行调整,具体细节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商铺租金的支付方式原则上一次性付清全款。如有特殊情况需分期付款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商铺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商铺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物业费以及房屋和设备日常维修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对本商铺中的所有物品、设施负有监管责任,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4、乙方须在签订完本合同且交付清相应款项后到物业办理商铺交付手续。

第四条 租赁用途

乙方租用该商铺的经营范围为 库房 。租赁期内 ,乙方不得变更经营范围,不得经营噪音扰民的业态,如何变更,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同意。

第五条 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费用的承担

1.承租区域内设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业管理者支付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收费标准按相关标准执行。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租赁期间,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外部设施损毁,包括房内防水、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关证明文件。

3.甲方有权将该商品售卖,在该商铺售卖后,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不变动与乙方签订的该租赁合同,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予以赔偿。

4.甲方有权对整个欧亚国际项目商业街进行统一规划和布局调整;有权统一整个项目的整体形象策划,甲方享有对欧亚国际项目内外的统一广告发布权;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在广场召集、组织、举办各种促销、推广活动或在各大媒体发布针对欧亚国际项目的广告、宣传。物业公共部分的使用权归甲方统一安排、使用。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在装修前应自行取得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的所有合法证照(营业执照、资质、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给甲方审验和备案(乙方提供的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出的书面装修申请。如乙方经营行业需先装修完才可申请办理相关证照,则乙方需给甲方提供承诺,承诺如相关证照无法办理,乙方退租,因装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乙方申请装修时,若因行业要求或经营业务内容等特定条件需改变房屋外貌或改变房屋主要结构时,应先向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例如:消防、环保、供电、食品药品、质检等业务所属的上级管理部门)做好咨询(甲方配合提供相关可出示的项目证明文件)并取得批准文件后再向甲方提出书面装修施工的申请和审核;施工过程中,乙方所聘请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对于违反审核方案进行施工者,乙方施工的全过程中出现一切损失(含对他人造成的间接损失)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未经同意(许可文件不齐全,施工方案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者,甲方首先要求乙方停工至整改完成(含前期许可证的办理),仍不配合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乙方施工单位退场,并要求乙方及乙方所聘施工单位承担给各方造成损失的全部责任,且甲方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乙方施工部分的任何损失。

3.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4.在租赁期内,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作出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如乙方须分租,转租,转让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执行。

5.乙方在租赁期内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经济、经营及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此第三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6.乙方应保证其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如因商品或服务质量、品质、卫生、价格、知识产权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引起纠纷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7.乙方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对店铺进行防盗保护,乙方的装置、设备、货物、装修之损毁、盗抢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在乙方经营期间,乙方自行承担按有关规定应向政府部门等第三方缴纳或承担的费用并向顾客开具发票。

9.乙方在租赁场地范围内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租赁场地范围内的治安和财物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所有责任和租赁范围所有人员安全责任,

10.乙方应当确保承租区域的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消防、安保规定进行装修和日常经营,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避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租赁场地范围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11.经营期间,乙方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应当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明显标志,不得遮挡、覆盖指示标志、

12.如乙方需在欧亚国际项目公共部位安装广告或店招的,需向甲方申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店招(广告)的具体规格、尺寸及效果图需随乙方提交装修方案经甲方书面审核同意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出将商铺的承租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的额,须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审核同意,中途转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证金的 50 %退换给乙方(不计息),其余 50 %保证金无偿归甲方所有。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 租赁期满。

2、 乙方延迟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3、 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4、 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5、 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乙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影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 双倍 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乙方应如期缴纳租金,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 5 ‰加收违约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需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连续停业、空置、歇业超过 7 天;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停止一切可供经营设施设备的使用及终止提供相关服务并提前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务搬走, 7 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且无须向乙方做出任何补偿。

6.因乙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房屋内的固定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 其他

1.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减免停业期间的租金(须致使乙方连续停业达 7 天以上,方计入甲方减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围,否则乙方应正常缴纳租金给甲方),若因灾害连续两个月还不能使用该商铺的,则作本合同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他租户。如该商铺已售卖,在租赁期满后,乙方还要继续承租该商铺,则直接和产权所有人进行对接。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该小区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