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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设计合同(精选13篇)

装饰设计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装饰设计合同(精选13篇)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__计取,设计费总计______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______%,即______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______%后,乙方在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公共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______%.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______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______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张,总计______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___________乙方名称(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__法定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装饰设计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_____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二)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______份。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装饰设计合同 篇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m2计取。设计费总计

2.设计协议签订后,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元后,乙方在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900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 部位效果图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电话: 代表人:

现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

装饰设计合同 篇4

委托方:

受托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宁夏银川市华燕湖畔家园 A1. B2 .C1样板间装饰工程

2.设计工程地点:宁夏银川市华燕湖畔家园

3.设计工程面积:439平方米

4.设计工程范围:宁夏银川市华燕湖畔家园 A1. B2 .C1样板间

二、 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费:单价:100元/㎡(不含盖章费),总价: __ 元整。大写 3.设计费及交图步骤和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协议,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定金12%。

(2) 乙方收到定金后 15 天内,向甲方提交整套效果图设计方案。即支付第二期60%的整套效果图方案设计费。

(3)甲方确认效果图设计方案后 15 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不含晒蓝图及盖章)。即支付第三期28%的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

三、 提交成果

工程名称:宁夏银川市华燕湖畔家园 A1. B2 .C1样板间装饰工程份数:效果图24张 ,施工图2份(不含盖章晒蓝图)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迟延履行合同。按每日100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单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五、 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设计工程峻工后终止。

《装修施工图》为AUTOCAD文件且应达到施工队依图施工之深度;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装饰设计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 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建筑面积:

3.使用性质:

4.房屋结构: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与建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双方责任:

<一>1.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_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甲方代表:电话:现地址:邮编:合同签订日期: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现地址: 邮编: 合同签订日期:

装饰设计合同 篇6

甲方(业主):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设计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甲方委任乙方对甲方位于 进行室内装修的设计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定下列条款:

1.0 设计项目任务范围

1.1 乙方应根据甲方之要求与规定准备必需之设计与图样,以利本工程之进行。设计期间包含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乙方应根据业界之标准计划此工程。甲方同意给乙方此工程设计阶段所付出之努力给予报酬。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面积:

项目完成时间:自签定合同起 个自然日,即 年 月 日前完成。

1.2.0 设计服务范围

1.2.1 室内装饰设计

1.2.2 室内固定家具设计(仅提供设计方案,不承担相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1.2.3 室内活动家具选型(提供相关图片及设计方案,不承担相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1.2.4 室内灯具选型(提供相关图片及设计方案,不承担相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2.0 设计服务内容

设计阶段

2.1 方案设计在此阶段乙方应与甲方建立本工程之方针或需求。甲方应清楚说明本方案之目的与目标、预算、及整个专案之时间架构与应完成之日期。概要制定后,乙方应准备初期计划,包括空间安排之平面图及相关之装饰立面图,草图、材料与色彩等,以说明此设计。

2.2 施工图阶段 甲方认可设计发展阶段之成果后,乙方应准备报价单及施工所需之图样,如平面图、尺寸图、主要节点大样详细说明,符合现行施工图深度要求和现场施工要求、家具与设计图、天花布臵图、软装饰材料表等图样,并需根据业界之标准施工。

2.3 办公楼设计中由于建筑相关之内容,例如内部分隔之微调,原则是不作变更,如必须变更与建筑师及时沟通。

2.4 办公楼设计中应特别注意载重荷载,应在结构许可范围之内所用建材应与结施,建施协调,保障安全可行。

2.5 在本工程之设计阶段,甲方可作合理的修改,如果在设计成果认可之后甲方又做了相当的修改导致主要的变更,则乙方有权要求合理的额外费用及延长时间。但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之相关费用及时间之影响,并征得甲方同意。如果由于乙方设计原因,导致施工需要更改,则乙方负相关责任。

3.0 合约金额

3.1合约金额:

设计服务费:总设计费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00)

装饰设计合同 篇7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二、 设计程序:

1. 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30元计取。

2. 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为订金。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三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 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40% 后,乙方在七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二张),立、剖面图等。

5. 施工图由甲方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50 %

6. 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二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500元 / 张)。

7. 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三、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及承担该部分费用。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县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30元 / 次的外出费,县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50元 / 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南靖县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设计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位置:

建筑面积:

为规范上述房屋的装饰装修行为,保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万达·江畔人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诺装修房屋时,遵守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万达·江畔人家《业主手册》中装修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填写《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报甲方审核,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施工卡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当首先安装大便器,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三条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非承重墙体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如改装地热供暖),乙方须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改装地热必须除去地面抹灰层,以减轻楼体负荷。

第四条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禁止下列行为:

1、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2、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间。

3、拆改或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改变住宅立面(如封闭阳台等)。

5、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电、供气、有线、通讯、烟道、通风口、下水管等公共设施,取消进户总阀门。

6、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和未按规定位置安装空调。

7、擅自刨凿楼板,切断楼板中受力钢筋、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8、擅自在墙上开门窗等洞口或扩大墙上原有的门窗等洞口尺寸。

9、封闭主下水管线检查口及卫生间棚面下水检查口。

10、拆除自来水表防盗环。

11、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坏屋面防水和安装设施、设备。

12、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周围房屋使用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如确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气设施,乙方应自行到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审批手续,供用燃气设施改造必须由燃气管理单位指定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并将审批手续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所聘请的承担装修义务的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否则因违章装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损坏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并有权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追究赔偿金。

第六条乙方办理入伙手续时,同意委托甲方有偿清运装修垃圾,并向甲方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每户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如果改做地热供暖,另缴纳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装饰装修房屋所产生的装饰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装袋后,自行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统一进行有偿清运。

第七条装修人员施工卡,由乙方或装修公司负责人持装修施工人员的照片2张、身份证(外地人员持公安机关颁发的暂住证)及复印件1张到甲方服务中心登记办理,并交纳施工卡工本费(每卡3元),装修结束后必须交还甲方;如遗失所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修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施工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本小区。乙方必须向装修施工人员详细介绍本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如装修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由乙方和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装修全过程应无条件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固定住址等“三无”人员不得在本小区内进行装修施工。

第八条乙方装修时不得使用超过环保所规定的高噪音设备,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8:00时,拆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周六、周日和重大节假日施工禁止扰民),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九条乙方装修期间,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火措施。

第十条乙方在装修期间,进入小区的散装材料(如水泥、沙子、鹅卵石、红砖等容易污染环境的物料)须由运入人员到服务中心交纳保证金500元,并签定《协议书》后放行;在本小区公共区域装卸此类物料,需铺垫布和遮盖布,搬运后需立即清扫干净。材料按《协议书》规定运入装修单元后,由房管员根据《协议书》规定检查合格后,返还保证金本金;如有违约情况,按《协议书》规定办理;其它装修材料和工具进入,保安员将根据《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内容给予放行;物品外搬必须有甲方开具的《放行条》。

第十一条乙方装修时,必须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和毗邻住户的正常使用,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水主管线、天然气、供热管线、排烟道、排风道、智能化系统等)及与此相关的设施设备(如上水阀门、下水检查口等),不得进行封闭式装修,否则当进行设施维修时,如需拆除装修,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因乙方装修造成下水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火灾及损坏他人物品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因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对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按要求予以恢复或赔偿损失。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要求其停止施工;如由甲方恢复,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装修过程中,如在包窗口时除去窗口保温沙浆,造成窗口透风、透寒、返潮、霉变等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五条乙方在安装窗台板时,不能去除窗台保温沙浆,否则发生窗台漏水、返水、玻璃结露等现象,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乙方在本小区的公共部位一律不准从事装修、堆放等活动,如不遵守此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其停工,并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乙方违章装修的必须予以恢复,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根据情节做如下处理:

1、要求停工;

2、要求恢复原状;

3、报请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乙方装修完毕后,应向甲方申请核验,甲方将在接到报验后的3日内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告知业主整改;3个月后,乙方提出终验要求,甲方会同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对装修工程进行终验。

1、终验后确定无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装修工程,视为验收合格。

2、有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装修工程,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3、甲方应将赔偿金作为本物业的房屋维修费用,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均遵照万达·江畔人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设计合同 篇9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装饰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 条例。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

2.1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幕墙施工图设计造价或面积:幕墙工程总造价约 万

2.2 设计内容:包含内容:立面图、平面图、大样图、节点图、铝材模图、结构计算书,预埋件图设计。

2.3 设计要求: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详见附件) 第五条 设计收费

5.1 本次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人民币) 180000.00元。 大写: 壹拾捌万元整。

5.2 设计收费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生效后 7天内,甲方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30%, 即 54000.00元。

6.2 交初步设计图 7天内,付总设计费的20%,即 36000.00元。 6.3 交施工设计图 7天内,付总设计的50%,即 90000.00元。 (如设计内容不含现场技术配合的,应在交施工设计图时全部付清设计费)。

6.4 工程竣工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以施工单位申报竣工验收日为准)。

第七条 甲方责任

7.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 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2 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7.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未开始设计工作,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按《 市装饰设计收费标准》规定)

7.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 14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生项目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7.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7.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转卖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则乙方有权索赔。

第八条 乙方责任

8.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三。

8.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向施工方做设计交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8.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不可抗力除外)

8.4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九条 各设计阶段文件的确认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甲方应尽快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超过下列期限后不给予回复,视为确认。乙方交付方案设计后 7 天,扩大初步设计 7天,施工图设计 天,甲方审查设计文件的时间及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修改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设计工期内。一般方案修改不再绘制效果图。方案阶段发生整体修改或者重新设计,按以下办法处理:(a)乙方无偿负责整体修改二次方案,二次以上的整体修改,乙方另收取工本费。(b)在上条(a)的基础上,方案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双方可以在甲方支付设计方案费及修改工本费的基础上协商解除设计合同,设计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施工技术配合

10.1 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甲方应支付乙方施工技 术配合费。施工技术配合费 元。

10.2 施工技术配合费支付方式:

10.3 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应负责下列事宜:

10.3.1 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施工合同;

10.3.2 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10.3.3 指导施工,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如甲方中途变更设计或要求增加设计内容,应以书面通知 乙方并签订合约(为合同附件)。

11.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 费用。

11.3 本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 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载(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载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载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11.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1.6 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设计合同 篇1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委托服务内容:

1.1设计阶段:

1.1.1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及有关条例的要求,在设计上达到适用、经济而美观的效果;

1.1.2乙方应配合甲方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技术、材料,参加本工程的询价、对外谈判等工作;

1.1.3 乙方须定期向甲方通报本工程的设计进展情况。

1.2 施工报价阶段:

1.2.1 乙方为甲方提供乙方设计工作范围内的施工招标或报价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图纸及数据。

1.3 施工阶段:

1.3.1 在工程施工期间,根据工程需要和甲方的要求,乙方须加施工技术协调;

1.3.2 在施工过程中,对于甲方提出而必须进行的设计修改,乙方应及时解决有关设计和施工的技术问题,补充设计图纸,协助甲方向施工单位发出指令。

第二条 设计费:

2.1所有本合同中规定的委托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捌万伍仟二百元人民币(85200.00元);

2.2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承担的国家规定的一切税金及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 付费方式:

3.1本合同生效后效果图第一次提交方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的40%,即 34080.00 万元人民币;

3.2交付施工设计图三天内,付设计费的50%,即 42600.00 万元人民币;

3.3工程竣工时,结清余下设计费10%,即8520.00万元。

第四条 设计周期:

4.1本工程设计周期由20xx年 8 月 21 日开始计算,乙方应积极开展方案调整,以便完成以下时间安排:

A.8月 24 日前提交第一次效果图设计方案及主材表;

B.经甲方审定通过后,一周内乙方提供所有效果图方案设计;

C.效果图方案设计经甲方审定通过后10天内乙方提供装饰施工设计图;

D.本项目自签约之日起至乙方将全部设计文件及设计图纸交付甲方及施工完成之日止,称为本合同设计工作的实际总周期。

4.2在本工程周期内,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为确保施工进度的需要,甲方可以要 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出图。

4.3合同所订立之总周期,已包括所有节日及不良天气在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设计工作确实无法继续而造成停工,或由于甲方不能如 期提供乙方必需的设计资料,乙方需及时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以书面确认同意,周期方可顺延。

第五条

更改设计:

5.1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修改原有工程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修 改。如有重大修改,经双方协商后工期可顺延。设计费如需增加则由双方协定;

5.2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原设计,但应提出改进意见。如必须进行修改的,则以书面形式 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修改;

5.3乙方未得到甲方书面通知,不得更改甲方已经确认审批之设计及文件;

5.4凡设计修改的内容与报建图审批条款矛盾时,甲方应取得原审批单位的同意。

第六条 中断或解除合同:

6.1甲方有权中断或解除本合约,乙方接到甲方中断或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要立 即停止委托之业务,以免产生增加费用。同时乙方须立即将所完成的业务内容报请甲方承认,经甲方承认后,甲方据此支付给乙方合理的设计费;

6.2如本合同中断或解除,甲方在支付给乙方设计时,乙方需要立即交给甲方全部设计 图纸及有关文件,乙方不得自行销毁、拒交,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图纸交付:

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付设计施工图图纸一式八份及相对应的电子版一份。

第八条 仲裁:

9.1如甲方认为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可提出修改或补充,以书面通知乙方即时生效,该通知视为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不同意,可按第9.2条提出仲裁,但不能借口放慢或停止工程进行;

9.2双方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执,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到完工后, 由甲方指定的国内仲裁机构作最后仲裁,双方应遵守。

第九条 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备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10.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条款执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装饰设计合同 篇11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

装饰设计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 ¥ _________ 元, (大写: )。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 元整(大写: )。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着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着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设计合同 篇13

甲方:XX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3承包范围;装饰装修人工费用;

4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总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____个工作日。

第二条;合同价款

1装饰装修人工费用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贰仟元;¥:_______。

⒉签订合同当日甲方支付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总费用的30%;¥:_______

⒊装修装饰工程完成80%,甲方第二次支付费用40%,¥:_______

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装修装饰费用25%,¥:_______

⒌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一年内支付,¥:_______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指派_________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和其他事宜。

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指派_________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材料供应

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六条;安全责任

1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施工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3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质量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效果图、作法说明、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3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第八条;工程变更

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变更设计方案和材料的换用,必须经设计师、发包人同意方可变更方案。

第九条;工程保修

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工程(保修一年)。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1000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5%支付滞纳金。

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1000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_________%。

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2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发包方电话承包方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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