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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精选15篇)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家装设计任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______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不含电脑效果图),估算总收费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元。

2、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量房前付预付款______元(其中______元上门测量费和______元方案费);

2、方案通过后,出全套施工图,客户付清余款并可带走全套图纸;

3、出电脑效果图,价格:______元/张(a4);

第三条 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2、平立面图

原房型图;墙体改造图;平面家具布置图;地面图;天花图;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门立面图;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电视背景墙立面图;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3、剖面图

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门窗套剖面图;玄关剖面图;天花剖面图;电视背景墙剖面图;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4、水电施工图

5、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平面方案甲方通过后,乙方在7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物业认可的房型图、结构平面图),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预付款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甲乙双方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如整体风格的变动、整体方案的推翻等,不包括个别房间布置和摆设的局部修改),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30%设计返工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延误设计损失______元违约金/天;

2、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设计费;

3、甲方未通过乙方所做的方案,乙方退还甲方预付款中的方案费,但测量费不退,同时方案图纸归乙方所有;

4、甲方通过方案,但不认可施工图,则甲方不退还所有预付款,同时不得带走施工图纸。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1、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非法人公司需负责人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2、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家装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2、设计师免费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门服务二次);

3、设计师免费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工地现场图纸验收)(一次);

4、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一次);

第九条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设计工程。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60%,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2、乙方将设计制作完成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篇3

池州皖美装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室内装饰设计项目地点:池州西祠胡同

二、项目类型:茶楼

三、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做以下设计事项:

1.提出设计平面规划方案图(平面布局图)

2.平面规划确定后,跟业主沟通后提出设计方案概念图(参考图片及概念图纸)。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及效果图。(平面地花,天花,水电定位图,立面图,部分透视效果图)

4.供给工程施工需要的详图。

5.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48000) 元。按60元每平方米给付。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贰万元整( ¥20xx0);

2.余款贰万捌仟元在工程施工结束前付清;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甲方应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平面配置及初步设计图应于签约后 个工作日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完成(即应于 月 日交图)。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费用。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二、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如调解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当地经济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三、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安徽省池州市站前区豪丰装饰城二期三楼皖美装饰有限公司

传真:0566-2628678 邮箱: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五、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池州皖美装饰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池州市站前区豪丰国际装饰城 代表人: 代表人:江胜友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 ” 室内装修工程设计工作交由乙方负责,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 装修设计工程地点 : 。

二、 委托设计项目范围:

(详见图纸)室内装修工程设计。

三、 设计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办理下列事宜,提出设计平面主案:

1、乙方第一阶段提供设计方案,应符合甲方设计表达要求,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全部设计方案的电子文件,提供平面图。

2、在设计方案确定后,乙方第二阶段提供施工设计,应符合甲方设计表达要求,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甲方提供六份施工图及整套电子文件。

3、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 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为止。

四、设计费的计算和付款方式:

1、 设计费的计算:设计部位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按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总价包干(不含税),具体见后附造价组成,增加设计面积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 设计费支付方式:第一阶段为方案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后3日内支付合 同总价的20%,第二阶段施工图按设计深度要求完成后3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第三阶段为全部图纸获得绿色建筑标识评价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3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 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五款规定。

2、甲方须及时确认乙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及图纸,甲方确认的时间不计 算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如因甲方未及时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在乙方提供审核确认文件之日起3日后,视为甲方认可。

3、甲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后,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版权归甲方所 有,仅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工程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它用途。若甲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他用途,乙方对本合同内的设计图纸其他的使用效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设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 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第三方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意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 转让、散播、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资料,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设计成果。

六、 其它约定:

1、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在开工前由甲方组织乙方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有关设计问题。

2、在施工期间,甲方如需要乙方协助考察或认定主材料,必须另外支付给乙方食宿费和差旅费,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甲方的投资和对各项使用功能的需要,力求美观、大方、实用、节能、环保。

七、 设计的修改:

设计范围、设计方案及图纸如经甲方确认后有重大变更而重做或修改 设计时,甲方须出书面变更意见书,属增加工程量,设计费用另计。

八、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开户行: 开户行: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时间: 时间: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篇5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一事,经协商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1.2装修后的使用用途:

第2条 设计内容和范围

双方商定采取:(1)由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即室内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2)专业(土建及结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机电、强弱电等)施工图设计的第 种方式,具体以乙方签发给甲方的设计委托书或根据乙方口头设计委托内容而整理并签字确认的纪要为准。

第3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设计基础资料

甲方最迟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如下:(1)地形图;(2)地质资料;(3)房屋平面图;(4)设计委托书;

(5)根据口述整理的设计委托纪要;(6)房屋结构照片; (7)设计说

第4条 设计收费

4.1双方商定采取:(1)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计取设计费;(2)室内各部位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3)专业施工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的第 种方式。

4.2上列设计费合计为元整)。

第5条 设计的阶段及其期限与设计费的支付

5.1定金的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以作为定金。

5.2设计的第一阶段: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在实地勘测后10日内,提出设计构想,并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或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 即 元。

5.3设计的第二阶段:乙方在收到5.2项设计费后的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砌墙、地台)平面图、效果图及物料样板,由甲方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即

5.4设计的第三阶段:乙方在收到5.3项设计费后20日内,完成所有图纸、设计、包括立、剖面图、大样图及物料清单等。

5.5设计修改费:甲方对一经确认的任何一个阶段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将视修改量的大小另行收取设计修改费(其中涉及设计方

5.6外出差旅费: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派员到外地(大连市区以外)参加会议、指导、处理设计或施工中的问题等,除了按有关规定提供食宿、交通、办公条件外,须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费用。

5.7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物料清单,由乙方加盖公章后有效。否则,应为无效,即不对其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6 甲方责任

6.1按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其中,如果逾期提交,乙方完成设计的时间随之顺延;如果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对其提交资料提出修改,而导致设计返工,须另付设计修改费。

6.2对未经甲方确认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不得索取带走。

6.3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图纸。否则,因此而产生的后果,尤其是影响房屋结构、采暖、给排水、强弱电效果等不良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4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按本合同第 9.3 项承担违约责任。

6.5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第7条 乙方的责任

7.1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7.2施工中,乙方将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解释图纸和技术交底,并

7.3因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的,除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应予以拒绝。

7.5参加本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8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释

8.1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非经与对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和解除合同。

8.2双方就合同变更和解除达成一致后,应制作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9条 违约责任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属甲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乙方尚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则不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如果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进行到何阶段,就按该阶段金额比例(不论该阶段的设计量是否达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属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论是否已经开始设计工作的,则应双倍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

9.2甲方逾期交付设计费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逾期交付设计设计成果的,应按设计费总额的2‰的比例,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以上的,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

并书面通知违约方。

9.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商业秘密和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的,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

第10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施工现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11条 其他

11.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设计人员配合加工订货、对外谈判、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外出技术考察等,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11.2乙方在设计及装修施工的过程中,可不必征得甲方许可,在施工现场从事设计业务方面的广告宣传,并对装修全过程的进展、竣工状况进行拍摄记录存档。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当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篇6

衢州市南湖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瑞安市大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室内装饰工程地点:浙江省衢州市

合计 设计面积约7200 平方米

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绘制总平面布置图。

2、拿出设计方案,制作主要空间的透视效果图。

3、绘制平面、地面、顶棚、立面、节点大样等详细施工图。

4、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贰拾伍万元。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 30%; 75000元

2、交平面布置图时,付总设计费的 30%; 75000元

3、交施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 75000元

4、完工时付总设计费的10%。 25000元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第3、4项甲方应一次付清。 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每日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

六、平面配置应于签约后 7 日内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30日完成(即应于 20xx年12 月 25 日前交图)乙方有拖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 10 日之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已收的付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五款规定)。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设计委托,如需施工应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 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应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十二、 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 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 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 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甲、乙双方同意以 项目所在地 经济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经济律师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八、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20xx 年 11 月 25 日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篇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 装饰工程地点:

二、 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 乙方应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 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 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 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 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6、 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7、 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五、 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大写) 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 30 %;

2、交施工图时,付总设计费的 70 %;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甲方应继续按第2、3项付款。

六、 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

七、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或宣传专用,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它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八、 除有第六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九、 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定图纸交接时间,乙方不得拖延,若因乙方拖延时间造成工程停工,应接受甲方处罚,因甲方更改变动设计时间顺延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偿乙方费用。

十、 本合同书系指委托设计,如需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 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甲方应出面协调。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

十二、 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 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它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 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节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 甲、乙双方同意以_所在地__人民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六、 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 本委托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篇8

甲方(业主):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设计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甲方委任乙方对甲方位于 进行室内装修的设计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定下列条款:

1.0 设计项目任务范围

1.1 乙方应根据甲方之要求与规定准备必需之设计与图样,以利本工程之进行。设计期间包含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乙方应根据业界之标准计划此工程。甲方同意给乙方此工程设计阶段所付出之努力给予报酬。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面积:

项目完成时间:自签定合同起 个自然日,即 年 月 日前完成。

1.2.0 设计服务范围

1.2.1 室内装饰设计

1.2.2 室内固定家具设计(仅提供设计方案,不承担相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1.2.3 室内活动家具选型(提供相关图片及设计方案,不承担相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1.2.4 室内灯具选型(提供相关图片及设计方案,不承担相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2.0 设计服务内容

设计阶段

2.1 方案设计在此阶段乙方应与甲方建立本工程之方针或需求。甲方应清楚说明本方案之目的与目标、预算、及整个专案之时间架构与应完成之日期。概要制定后,乙方应准备初期计划,包括空间安排之平面图及相关之装饰立面图,草图、材料与色彩等,以说明此设计。

2.2 施工图阶段 甲方认可设计发展阶段之成果后,乙方应准备报价单及施工所需之图样,如平面图、尺寸图、主要节点大样详细说明,符合现行施工图深度要求和现场施工要求、家具与设计图、天花布臵图、软装饰材料表等图样,并需根据业界之标准施工。

2.3 办公楼设计中由于建筑相关之内容,例如内部分隔之微调,原则是不作变更,如必须变更与建筑师及时沟通。

2.4 办公楼设计中应特别注意载重荷载,应在结构许可范围之内所用建材应与结施,建施协调,保障安全可行。

2.5 在本工程之设计阶段,甲方可作合理的修改,如果在设计成果认可之后甲方又做了相当的修改导致主要的变更,则乙方有权要求合理的额外费用及延长时间。但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之相关费用及时间之影响,并征得甲方同意。如果由于乙方设计原因,导致施工需要更改,则乙方负相关责任。

3.0 合约金额

3.1合约金额:

设计服务费:总设计费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00)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篇9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本着双方共同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条例。

3、.建设过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及期限:

1、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面积:

2、

3、设计任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日历天。

第三条 相关资料移交

1、合同签订同时,甲方需向乙方交付的资料

(1)、项目所在场地的基本情况说明

(2)项目完整的基础平面图及具体的各功能区初步平面分布图(CAD格式)

(3)各功能区家具器具尺寸及位置分布及要求,器械设备尺寸、分布及用电量数据说明

(4)相关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数据。

(5)对本项目的装饰风格定位和材料运用的建议和要求。

(6)相关的批示文件及相关的审批回复件、法律文件。(复印件)

2、设计任务期满后: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1)拟定的区域装饰表现效果图

(2)、完整的装饰施工蓝图6套(含水电)或CAD文件

(3)相关的装饰施工说明文件及材料表,灯具表、技术指标。

第四条 设计服务及收费

1、本次合同的设计费为(人民币币) 元。

2、设计费组成:

(1)本次项目的设计费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xx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依据。

(2)设计费计算系数计算,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II级,系数为1、室内装修附加调整系数为1。

(3)设计费计算公式:

符合本合同第二条款的设计范围内费用

3、设计服务收费内容含:

(1)、项目场地勘测费用。

(2)、装饰方案设计费用、拟定区域装饰效果图及施工图制作费用。给排水、强弱电施工图制作费用,图纸会审期修改图纸费用。

(3)、现场施工指导(3次)费用。

(4)、后期室内装饰品采购指导

(5)不含大面积(大于10%)变更设计费用。

(6)不含竣工图费用 (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担)

(7)不含第三方图纸审核费用(第三方图纸审核费用另行支付)

(8)不含超出本合同设计范围之外的工作服务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进度

1、付款方式:转帐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内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相关的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2、甲方提交第三条所规定的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2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4条款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5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5.、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终止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生项目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7、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者转让、转卖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则乙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向甲方交付完整的设计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三。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向施工方做设计交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3.合同生效后, 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 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4.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5、乙方在本项目设计图纸及文件中的建筑(装饰)材料、建筑(装饰)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但不得指定材料的生产厂家及供应商。

第八条 设计任务过程

1、设计任务应由签约后,乙方应提供项目进度表甲方审核后执行。

2、设计开始后,如甲方要求增加工程或由于因不可抗力因素控制的情况下设计工作中断的,则甲方应给与乙方设计工期合理之延期。乙方应以书面提出申请,由甲方核定展延之设计完成期限。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政府行政命令致使本设计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九条 各设计阶段文件的确认

1、所有设计图纸必须在甲乙双方通过图纸会审确认后方能交付施工使用

2、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甲方应尽快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超过下列期限后不给予回复,视为确认。

(1)乙方交付已完成的施工图 3 天,

(2)乙方递交设计任务竣工通知书 5 天。

3、甲方审查设计文件的时间及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修改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设计工期内。在施工图制作阶段发生局部或整体修改或者重新设计,按以下办法处理:

(1)修改的工作量占整体工作量的10%以内的,乙方无偿负责修改,修改的工作量占整体工作量的10%以上的整体修改,乙方另收取费用,费用套用合同单价计算。

(1)在上条(1)的基础上,方案仍不满足甲方要求,双方可以在甲方支付设计方案及修改费的基础上协商解除设计合同,设计成果归甲方所有。

(3)设计开始之后经甲方要求增加工程,或由于乙方因不可抗力控制的情况下,则甲方应给与乙方合理之延期。乙方应以书面提出申请,由甲方核定展延之设计完成期限。

(4)在施工图实施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需要需进行局部更改方案的,乙方

需负责及及时进行图纸修改,。

4、在本项目之设计阶段,甲方可作合理的修改,如果在设计成果认可之后甲方又做了相当的修改导致主要的变更,则乙方有权要求合理的额外费用及延长期限。但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之相关费用及时间之影响,并征得甲方同意。如果由于乙方设计原因,导致施工需要更改,则乙方负相关责任。

第十条 施工技术配合

1技术配合,甲方应另行支付乙方施工技术配合费(差旅费)。施工技术配合费(差旅费) 元。

2.、施工技术配合费支付方式:转帐

3、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应负责下列事宜:

(1)协助甲方进行施工招标及签订施工合同;

(2)对施工质量和效果进行监督,以达到预期设计效果

(3)指导施工,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第十一条 其 他

1、如甲方中途变更设计或要求增加设计内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签订合约(为合同附件)。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饰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甲方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议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乙方的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6、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以下联系方式为准。

甲方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QQ号码

乙方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QQ号码

若联系方式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签之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2、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商定的各项条款。无论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都有权依据本合同各条款决定的继续和终止。

3、甲方因无可归责于乙方之原因中止本合同,应于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应支付所有已完工设计及合约总价余额10%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合约总价。在发出仪式通知后十五日内应将款额付清。

4、若甲方违约迟付乙方设计费达15日以上,乙方有权提出中止合同,并应在第15日前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付乙方至合同中止时已完成的工作及相关费用,并支付乙方依约所积累的利息。

5、本设计合同在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篇10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 室内装饰工程地点:

合计 平方米

二、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 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6、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7、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8、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9、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元。这是依照工程概算造价的 %计算(其中:设计费 %,施工监督指导费 %)。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20%,

2、交初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

3、交施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40%;

4、完工时付总设计费的1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第3、4项甲方应一次付清。

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每日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付滞纳金。

六、平面配置及袜步设计图应于签约后 日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 日完成(即应于 月 日交图)。

乙方拖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 日以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已收的付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五款规定)。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委托,如需施工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应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法院为促裁法院。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经济律师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八、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见证经济律师: 见证经济律师: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篇11

主任设计师: (以下简称乙方) 经招标甲方委托乙方担任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 装饰工程地点:

二、 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 乙方应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 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 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 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 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6、 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7、 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8、 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 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万元

五、 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 %;

2、交施工图时,付总设计费的 %;

3、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总设计费的10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甲方应继续按第2、3项付款。

六、 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

七、 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或宣传专用,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它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八、 除有第六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九、 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定图纸交接时间,乙方不得拖延,若因乙方拖延时间造成工程停工,应接受甲方处罚,因甲方更改变动设计时间顺延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偿乙方费用。

十、 本合同书系指委托设计,如需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 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甲方应出面协调。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

十二、 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 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它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 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节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 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人民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六、

十七、

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委托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篇12

委托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有关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原则,结合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本着完全自愿、互利互惠、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项目:就甲方 长沙南郡明珠 小区 5 栋 室装饰设计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 使用性质:跃层式住家房

3.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 设计前提: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并到甲方房屋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平面设计方案。甲方在认可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2、设计内容:乙方提供甲方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图 2 套,效果图 2 张。 (注:客厅效果图一张和主卧室效果图一张)

三、设计收费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互相约定根据本协议设计收费标准收取设计费用,甲方应交纳全额设计费共计:¥ 元整(金额大写);优惠后设计费实收: ¥ 元整(金额大写)。(注:纯设计不享受任何设计费优惠)

(1) 设计收费标准:普通商品房/单间(每平方米30元)、跃层式(每平方米50元)、别墅(每平方米80元)

(2) 详细预算费标准:每套按工程造价总额的0.4%计算。

(3) 效果图收费标准:客厅600元/张、餐厅/主卧室500元/张、小公装1000元/张 注:纯设计项目的设计费全额收取,乙方提供设计说明壹份;若甲方在未签施工合同前将施工图纸带出公司,需交全额设计费,暂做纯设计项目处理,设计费不退。乙方可免费进行三次图纸更改,如需继续更改,乙方有权向甲方另行收取相应的图纸修改费用。甲方若将该项目装饰工程交予乙方施工,预算费全免;造价在6万元以下的工程,不论乙方是否负责施工,甲方都须交纳全额设计费。

(4) 支付方式: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费 定金 元整为总设计费的40%。设计完结后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总设计费的60%元。

四、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2) 乙方已开始进行施工图设计,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所收费用不退。乙方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若甲、乙双方在后续过程中因意见不统一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交付时间,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五、其它服务

纯设计项目,市内工程乙方设计师在装饰工程时免费到现场服务至少两次,进行现场放样及调整尺寸。

六、协议文本

(1)本协议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议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有效,本协议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4)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协议栏写明并双方签字认可。

(5)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篇1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委托服务内容:

1.1设计阶段:

1.1.1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及有关条例的要求,在设计上达到适用、经济而美观的效果;

1.1.2乙方应配合甲方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技术、材料,参加本工程的询价、对外谈判等工作;

1.1.3 乙方须定期向甲方通报本工程的设计进展情况。

1.2 施工报价阶段:

1.2.1 乙方为甲方提供乙方设计工作范围内的施工招标或报价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图纸及数据。

1.3 施工阶段:

1.3.1 在工程施工期间,根据工程需要和甲方的要求,乙方须加施工技术协调;

1.3.2 在施工过程中,对于甲方提出而必须进行的设计修改,乙方应及时解决有关设计和施工的技术问题,补充设计图纸,协助甲方向施工单位发出指令。

第二条 设计费:

2.1所有本合同中规定的委托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捌万伍仟二百元人民币(85200.00元);

2.2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承担的国家规定的一切税金及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 付费方式:

3.1本合同生效后效果图第一次提交方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的40%,即 34080.00 万元人民币;

3.2交付施工设计图三天内,付设计费的50%,即 42600.00 万元人民币;

3.3工程竣工时,结清余下设计费10%,即8520.00万元。

第四条 设计周期:

4.1本工程设计周期由20xx年 8 月 21 日开始计算,乙方应积极开展方案调整,以便完成以下时间安排:

A.8月 24 日前提交第一次效果图设计方案及主材表;

B.经甲方审定通过后,一周内乙方提供所有效果图方案设计;

C.效果图方案设计经甲方审定通过后10天内乙方提供装饰施工设计图;

D.本项目自签约之日起至乙方将全部设计文件及设计图纸交付甲方及施工完成之日止,称为本合同设计工作的实际总周期。

4.2在本工程周期内,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为确保施工进度的需要,甲方可以要 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出图。

4.3合同所订立之总周期,已包括所有节日及不良天气在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设计工作确实无法继续而造成停工,或由于甲方不能如 期提供乙方必需的设计资料,乙方需及时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以书面确认同意,周期方可顺延。

第五条

更改设计:

5.1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修改原有工程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修 改。如有重大修改,经双方协商后工期可顺延。设计费如需增加则由双方协定;

5.2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原设计,但应提出改进意见。如必须进行修改的,则以书面形式 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修改;

5.3乙方未得到甲方书面通知,不得更改甲方已经确认审批之设计及文件;

5.4凡设计修改的内容与报建图审批条款矛盾时,甲方应取得原审批单位的同意。

第六条 中断或解除合同:

6.1甲方有权中断或解除本合约,乙方接到甲方中断或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要立 即停止委托之业务,以免产生增加费用。同时乙方须立即将所完成的业务内容报请甲方承认,经甲方承认后,甲方据此支付给乙方合理的设计费;

6.2如本合同中断或解除,甲方在支付给乙方设计时,乙方需要立即交给甲方全部设计 图纸及有关文件,乙方不得自行销毁、拒交,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图纸交付:

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付设计施工图图纸一式八份及相对应的电子版一份。

第八条 仲裁:

9.1如甲方认为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可提出修改或补充,以书面通知乙方即时生效,该通知视为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不同意,可按第9.2条提出仲裁,但不能借口放慢或停止工程进行;

9.2双方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执,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到完工后, 由甲方指定的国内仲裁机构作最后仲裁,双方应遵守。

第九条 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备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10.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条款执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篇14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室内设计的地址:

设计内容: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设计,乙方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元。计人民币(大写) 元。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首期付 设计费,计人民币(大写) 元。

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乙方设计师在测量后 天内完成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和效果图。

三、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甲方至乙方处看图,与设计师经过沟通同意,由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完成全套装潢设计图及施工图纸,甲方到乙方处取图,并约定设计交底日期,此时甲方支付乙方 设计费,计人民币(大写) 元。

四、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设计师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应至少有四次去现场放样及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如施工方另有要求设计师出现场,则按 元/天收取费用。

五、如甲方或业主方推翻已确认施工方案,另行设计按每平方米 元收取设计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0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设计费总价的3%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延期30天以上未完成设计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总价3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按合同规定的设计费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七、设计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八、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浙江省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本合同约定(将以下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中包含的附件、补充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签定合同地址: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篇15

立设计委托合同书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室内装饰工程地点:

面积合计: 平方米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对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提出建议。 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人民币 元。这是依照工程概算造价的 %计算(其中:设计费 %, 施工监督指导费 %)。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20%;

2. 交初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

3. 交施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40%;

4. 完成时付总设计费的1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第3、4项甲方一次付清。 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每日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

六、平面配置及初步设计图应于签约后 日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 日完成(即应于 月 日交图)。乙方有施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 日以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已收的付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第五款规定)。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本书合同系指委托,如需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应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甲、乙双方同意以 经济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经济律师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八、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