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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同十三篇

变更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变更合同十三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签订了(合同名称)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____,下称“原合同”)。由于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条款:__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__

2、原合同条款:__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__

3、删除原合同条款:_______________

4、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变更合同 篇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 贰零壹壹年拾贰月捌日变更 贰零壹零 年 伍 月 拾叁 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内容作如下变更:

1、岗位等级由原来的专业技术 十三 级岗位变更为专业技术 十二 级岗位。

2、变更后的合同期限从 贰零壹壹 年 拾贰 月 拾贰 日 至 贰零壹叁 年 肆 月 叁拾 日止。

3、聘用合同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签名或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年 月 日签订了

现甲方已更名为丙方。为理顺甲、乙、丙三方之间的合同关系,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上述 份合同中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不变。

2、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上述 份合同,三方同意合同中约定的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全部由丙方承担。

3、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书自三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时间: 年月 日

乙方:二十二冶集团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时间: 年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间: 年月 日

变更合同 篇4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 月 日签订了 (合同名称) 合同(合同号: ,下称“原合同” )。由于 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2、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3、删除原合同条款:

4、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地址:北京海淀区双清路同方大厦A座2层 地址: 邮政编码:100084邮政编码: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

变更合同 篇5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_年___月__日变更___年_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

)。聘用合同的内容作如下变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聘用合同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变更合同 篇6

出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借款给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不计利息:

第二条:借款期限

自 03 月 25 日起,至 07 月 24 日止共3个月,

第三条:还款方法

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第四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发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二)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乙方应追回贷款本 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

(四)甲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 计算应与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

第八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出借人(甲方):(签字)

借款人(乙方):(盖章)

股东签名:

变更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原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丙方(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_____市的店面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_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就该租赁合同的变更事宜做如下补充:

一、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租赁合同承租方由乙方变更为丙方,丙方用于经营。

二、乙方同意其根据租赁合同交纳的合同保证金直接转为丙方应支付的合同保证金,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由丙方凭合同保证金票据原件到甲方处办理退还手续,该合同保证金退款账号由变更为。

三、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丙方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所有权利义务。该债权债务转移行为是建立在乙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此产生的其他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以上债权债务自本协议生效后,自动由乙方转入丙方名下。

四、租赁场所内物品交接处理及所需费用均由乙丙承担。因交接所产生的.纠纷由乙丙双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乙方应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该店面上乙方申请登记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许可证的注销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丙方需自行取得所有与其经营有关的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许可和相关证照,并对其租赁场所内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负责,所需费用由丙方承担。

六、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租赁合同其他内容不变,丙方保证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变更合同 篇8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市(县、区)_________号,该房屋为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门面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身份证明。

第四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年租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房屋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_________天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房屋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甲方应承担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到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

(二)乙方应承担责任:

1、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责任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易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品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采取书面形式,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变更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金律非诉字第号甲方:

地址:

乙方:广东__

地址:____市____区市桥层

电话:传真: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该公司法人变更的委托代理人,乙方所委派的律师在甲方的委托权限内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委托事项:

1、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番禺分局提出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非诉法律文件。

2、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____区分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

3、代理审查变更法定代表人所有文书。

4、代理出具该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见

三、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所委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

四、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及提供有关代办事务的资料,并对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终止代理。

五、乙方应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完成委托事务。根据本委托事项的实际情况,甲方同意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大写)元。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指派律师已实际参与本合同委托事务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委托。如甲方无故解除委托,视为乙方已全部

完成委托事项。

七、乙方有权在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自主开展工作,甲方应尊重并信任乙方的专业知识,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信守律师职业道德,最大限度为甲方争取最大的利益。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从法律上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行为之日止。

九、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涉及诉讼,乙方有义务优先接受甲方委托,不得推辞,但应另行分别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给予优惠;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可分割。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经办律师:(签字)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于____市____区

变更合同 篇10

甲方股东:

乙方股东:

丙方股东:

由于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美容美发公司因故股东变更,经全体新老股东协商一致同意重新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乙、丙三方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以股份合作形式经营________美容美发公司,股东们一致同意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齐心协力,把公司办好、办强、办大并同意全方位地长期合作。

二、三方股东协商无论三方股东各自的投资金额多少,均有话语权提出自己的想法和看法,供全体股东参考和采纳。

三、经三方股东协商将公司月份分成一百份由甲、乙、丙三方持有,甲方占45%,乙方占40%,丙方15%。现名妍美容美发公司经三方估价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故甲方投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乙方投资金额为________万元,丙方投资金额为________万元。

四、股份在经营期间盈亏分成方式按现金计算,除去一切支出后,纯利润按股份比例发付各方,每月 日结算支付。

五、公司在经营期间如对店整修、装修包括加盟、美容、美发产品等与本公司有利益关系的事务必须经股事会商定后方可进行,任何一方不能算作主张。

五、股份合作期间,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而造成公司利益损失或恶劣后果,均将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法人代表可以由三方共同协商推荐三方中的一方担任法人代表。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现尚需补充条款时,经三方协商可另签附加合同和协议。

八、此合同一式四份,公司一存档一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合同 篇11

甲方(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河北省石家庄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自愿、公平和互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米。乙方对该房屋已实地看房,愿意承赁该房屋。

第二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期限共: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阳历)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应在租赁期满前60日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甲方给予乙方天免租。

第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5万元。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房屋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支付。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前三年租金不变,后两年在原租金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六。

2、乙方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交至甲方。

3、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房屋保证金_____元。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1%加收滞纳金。

若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应在三日内将押金退还乙方。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但乙方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

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或中途解除合同的.,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乙方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甲方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甲方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第七条:租赁条件。

甲方应保证:甲方系该房屋承租方的,甲方应当提供其有权转租该房屋及剩余租期的凭证。在承租期间,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损坏(含自然损耗),甲方负有修缮义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若发生上述事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侵害及违约责任,但经过甲方同意的情况除外。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房屋内其他附属设施一并交给甲方,甲、乙双方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交接,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九条:违约的处理。

若甲方违约,则应退还押金及赔偿乙方半年的租金作为补偿;若乙方违约则押金不予退还,若违约金不足以支付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可据实追索。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达1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补齐押金并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十条:免责条款。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本合同中约定地址可作为相关法律文书邮寄地址。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变更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

2、出租房屋面积共______平方米

3 、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个月。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生活居住使用。

5、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3、承租期间,暖气费,物业费,电费,水费,天然气费由乙方交纳。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三条:交房条件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终止。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变更合同 篇13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在合同订立之后,因为各种原因使得合同内容或者合同主体发生了变更,则为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如果当事人基于履行、提存、抵销等原因使得合同消灭,即为合同的终止。

一、合同的变更《合同法》所称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

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属于合同的转让。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体现,因此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当然可以变更合同。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手续。《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除了双方通过合意变更合同以外,还存在法定变更的情形,即一方当事人单方通知对方变更合同的权利。如《合同法》分则第三百零八条、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

合同的变更,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无溯及力。

二、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

即合同主体的变更,指当事人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分为债权的转让和债务的转让,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也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即合同的概括移转。

(一)合同债权的转让1.债权转让的概念及条件。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制度。其中债权人是转让人,第三人是受让人。《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无须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根据此条规定,债权转让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生效条件,但是要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则必须通知债务人。

2.禁止债权转让的情形。《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的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主要指基于当事人特定身份而订立的合同,如出版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雇用合同等;(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债权转让的效力。对债权人而言,如果在全部转让的情形,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代债权人地位。在部分转让情形,原债权人就转让部分丧失债权。

对受让人而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抵押权,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对债务人而言,债权人权利的转让,不得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不应影响债务人的权利:(1)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如提出债权无效、诉讼时效已过等事由的抗辩。(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合同债务的承担《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因为新债务人的资信情况和偿还能力须得到债权人的认可,以免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承担除了《合同法》规定的免责的债务承担以外,还有并存的债务承担,即第三人以担保为目的加入债的关系,二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同一债务。由于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使得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因此原则上不以债权人的同意为必要。

(三)合同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法律制度。《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经他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概括移转有意定的概括移转和法定的概括移转两种情形。意定的概括移转基于转让合同的方式进行。而法定的概括移转往往是因为某一法定事实的发生而导致。最典型的就是合同当事人发生合并或分立时,就会有法定的概括移转的发生。《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三、合同的终止

(一)合同终止的原因合同的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而使合同终止法律效力。

《合同法》规定的终止原因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即混同;(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有时当事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或者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方式,使得合同关系终止的法律制度。合同的解除,分为合意解除与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1.合意解除。合意解除,是指根据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其中协商解除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旧的合同。而约定解除则是一种单方解除。即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了合同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一旦该条件成就,解除权人就可以通过行使解除权而终止合同。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了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合同订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或依照《合同法》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照其规定办理。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三)抵销抵销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时,一方通知对方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或者双方协商以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使得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度内消灭的行为。抵销分为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抵销具有简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安全性的作用。

1.法定抵销。(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法定抵销中的抵销权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因此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2.约定抵销。《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四)提存1.提存的概念。提存是指非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或者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由提存机关保存,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合同法》规定的提存是以清偿为目的,所以是债消灭的原因。但是《担保法》规定的提存并非以清偿为目的,而是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

2.提存的原因。《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提存的法律后果。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孽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标的物提存后,合同虽然终止,但债务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此处规定的"5年"时效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五)免除与混同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即债权债务混同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