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合同 > 买卖合同

二手挖掘买卖合同(精选3篇)

二手挖掘买卖合同 篇1

买受人:

二手挖掘买卖合同(精选3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130-7挖掘机含破碎锤买卖和完成其它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当事人及车俩情况

甲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卖出车辆基本情况:130-7挖掘机含破碎锤及相关配件。颜色黄购买日期车架号码。

第二条:价格:

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元甲方保证卖出挖掘机及破碎锤的合法性以及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应提供车辆真实情况和信息。在乙方购买之日起,挖掘机以前所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甲方应提供该车的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第四条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款并赔偿乙方相应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可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它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二手挖掘机买卖合同范文,

二手挖掘买卖合同 篇2

购苗方(甲方):_____________

供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此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条款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购君子兰种株详细品明、规格、数量、单价及合同总金额见下表:

种株名称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株)

单价_________(元/株)

金额_____________

备注 君子兰

合计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要求:

君子兰种株为熟株,种苗健壮、根系发达、无病无害,乙方提供种苗因质量问题(如变异等)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运输与种苗外观品质、质量:

1、将种苗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种苗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丢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卖乙承担。

2、甲方收到种苗后,若数量、或外观品质上由争议,应在到货三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供乙方核实,双方友好解决。

第四条 交货时间: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前。

第五条 验货地点:

第六条 付款方式:分二次付款。

1、第一次付款:甲乙双反在签定合同后,按总价的25%为定金,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付款;

2、第二次付款:于收货后三天内付清货款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要保证产品质量,按时把货交到甲方指定地点,经买方验收后给乙方开据收货证明,并在收货后3日内付清余款,否则甲方应偿付乙方货物余款总额30%的违约金。

2.甲方如拒收合格商品,亦应偿付乙方此批货款总值50%的违约金。

3.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定货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合理期内提供有关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第十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本合同涂改后无效。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经盖章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苗方:______________甲方(盖章) 供苗方:___________乙方(盖章)

签 字:___________________签 字: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手挖掘买卖合同 篇3

立互易契约人 简称甲方,简称乙方,

兹为汽车互易,经双方同意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后列第一标示车一辆,与乙方所有后列第二标示车一辆,彼此互易约诺。

第二条 前条互易标的物连同有关文凭证件,于契约订立同时互相点交清楚,并限于一个月内会同向有关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各不得怠慢或刁难等。

第三条 本件互易甲方愿补贴乙方人民币 元整,即日于乙方凭收据确实向甲方如数亲收足讫。

第四条 本件互易标的物各方确认为自己所有,保证与他人毫无瓜葛,又无来历不明现象,日后如有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障碍时,出易人应出来抵御排除一切障碍,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损失。

第五条 出易人各保证其出易标的物,未经与他人预约买卖及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为碍,倘有是情,出易人除应即为理清外,并应负赔偿损害的责任。

第六条 如违背前二条契约时,对方除可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权利外,并可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互易标的物应负的课征,如税金会费或油费其他负有债务时,出易人各应负责即为缴纳或理清。

第八条 本互易诸费,除契约代书料印花税费对半负担外,对于过户一切费用于受易人各自负担。

第九条 乙方所雇用的司机 及车掌 、 ,甲方应与乙方同一条件继续雇用,但被雇用人倘有反对时不在此限。

第十条 本件互易标的物列开于下:

第一标示(甲方所有部分)

(1) 年式

(2) 出品厂牌:

(3) 制造号码:

(4) 牌照号码:

第二标示(乙方所有部分)

(1) 年式:

(2) 出品厂牌:

(3) 制造号码:

(4) 牌照号码: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互易汽车契约书人

甲方:

乙方:

中证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