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合同 > 买卖合同

加湿器买卖合同(精选3篇)

加湿器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加湿器买卖合同(精选3篇)

卖方: 签订地点:

买方: 签订时间:

担保人:

为明确各方在产品买卖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双方及担保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项目名称: 使用地点: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技术参数

产品名称牌号

商标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

单位数

量设备单价(元)小计(元)

合同含税总价(人民币)¥:

大写:

其中包含17%增值税¥:

大写:

合同净价款:¥:

大写:

技术参数额定电压: 阻抗: 分接范围: 联接组别:

第三条、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如有技术协议的按技术协议执行 。

3.2 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货物清单、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并根据买方的需要为产品提供技术指导

第四条、产品排产和交货期限

4.1 排产时间:买方支付定金或预付款且买卖双方确认技术方案后卖方安排生产。

4.2 交货期限:自卖方收到定金或预付款且买卖双方确认技术方案后 天内交货。若合同未约定定金或预付款和技术方案的,则自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交货。

第五条、产品包装、运输和交货

5.1 包装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木箱包装 (2)不包装 (3)其它:

5.2 包装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卖方承担 (2)买方承担

5.3 运输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公路(汽车) (2)铁路/海运(集装箱) (3)其它:

5.4 交(提)货方式及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卖方负责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

(2)买方自提货物,费用由买方承担

(3)卖方代办运输,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代收代付保险:运输、卸货及保管过程中的保险由

办理,费用由 承担。

5.5 如属卖方负责运输的,在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买方应立即安排接收货物,以货物送到交货地点的日期为交货时间;如属卖方代办运输的,以卖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的日期为交货时间;如属买方自提货物的,以买方提货日期为交货时间。

5.6 交货地点:

买方提货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第六条、产品验收和交付

6.1 验收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及行业标准; (2)按合同及技术协议; (3)其它:

6.2 验收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工厂验收:即在产品完工后买方派人到卖方工厂验收,买方应在收到卖方的验收通知后十日内到卖方工厂验收,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2)提运验收:即对于买方自提自运的产品,由买方在提取产品时在卖方工厂验收;

(3)现场验收:即产品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开箱)验收。若产品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三日内未能(开箱)验收,则视为产品已通过验收。

6.3 产品交付:买方人员对产品进行清点和检查无误后,在货物签收单据上签字确认后,即视为交付。产品交付时,产品风险同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6.4 验收异议:

(1)若产品的外观、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规定的,买方应在收到产品七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2)若买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即视为卖方已经按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产品。

(3)因买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买方无权提出异议。

第七条、产品安装、调试及结算

7.1 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不含安装、调试费,买方应当在收货后及时组织产品安装、调试,否则自产品交付之日起 日即视为产品已经安装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7.2 产品安装调试成功后,由卖方、买方及其他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签署结算单。

第八条、货款的支付

8.1 买方应按以下期限分次向卖方支付:

定金:合同总价款的 %,即 元,买方自合同签订 日内向卖方支付。在买方支付预付款后,该定金转为产品货款。

预付款:合同总价款的 %,即 元,买方自合同签订 日内向卖方支付。

到货款:合同总价款的 %,即 元,买方自签署货物签收单据之日起

日内或自产品到达指定交付地点之日起日支付,两者以先到时间为准。

验收款:合同总价款的 %,即 元,买方自产品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日内或自产品交付之日起日支付,两者以先到时间为准。

质保金:合同总价款的 %,即 元,质保期满后 日内买方无息支付给卖方。

8.2 支付方式:电汇或银行汇票

8.3 卖方有效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基本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桂林分行营业部; 账户: 0100 0018 0100 54000

第九条、产品质量保证

9.1 质保期期限:产品交付之日起十八个月,或产品运行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二者先到时间为准。

9.2 产品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免费维修,但以下情况下除外:

(1)由于买方拆卸、安装、操作、使用或保养不当等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

(2)由于雷电、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3)其他不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

第十条、卖方责任

10.1 如因卖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当按逾期部分产品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卖方无法按约定期限交付产品的,交付期限顺延,因此造成卖方损失的,买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2 卖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卖方应当负责维修或更换,因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买方责任

11.1 买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卖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买方应当按照应付未付货款的万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11.2 买方不得擅自取消订单,否则应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买方取消订单时,卖方尚未排产的,卖方有权没收买方定金和预付款。

(2)买方取消订单时,卖方已经安排生产的,如是定制产品,买方应当按取消订单产品价款的80%向卖方赔偿损失;如是常规产品,买方应当按照取消订单部分产品价款的50%向卖方赔偿损失。

(3)买方取消订单时,卖方已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卖方应当按取消订单产品价款的100%向卖方赔偿损失。

11.3 发生以下情形,视为买方取消订单,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按本合同第10.1条的约定要求买方承担责任:

(1)买方逾期支付货款超过60 日的;

(2)买方超过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60日未提货的;

(3)卖方产品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2日内,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的;

(4)其他因买方的原因导致延期交货超过60日的。

11.4 买方如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交货日期届满前 10 日书面通知卖方,如因此增加卖方费用的,由买方承担。

11.5 如因买方现场不能满足交货条件需要变更交货期限的,买方应提前45天书面通知卖方,经卖方同意后重新约定交货期。如因此增加卖方费用的,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担保人责任

12.1 担保人对本合同买方货款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买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未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货款,卖方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支付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买方追偿。

12.2 担保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买方应支付的货款及逾期支付货款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12.3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卖方支付完全部货款之日止。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3.1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本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本合同可以解除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3.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暂时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可能的措施降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合同的履行,因此造成延误的期限顺延。

13.3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各方应当协商妥善处理有关善后事宜。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 合同各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4.2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向卖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14.3 因买方违约导致卖方通过诉讼实现债权的,卖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买方负担。

第十五条、通知

15.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发出的通知以及买卖双方的文件往来,必须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传递。买卖双方指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买方联系人姓名: 卖方联系人姓名:

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箱:地址:

邮箱:

15.2 如通过邮递方式送达的,在信件投递后第五日视为通知已到达对方;如直接送达的,则在对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收之日视为通知已到达对方;如果同时使用几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接收方者为准。

15.3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通知送达前述地址,即视为被送达方收到,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人承担。

第十六条、其他

16.1 产品所有权自买方付清全部货款后转移至买方;买方未按时足额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产品所有权仍属于卖方。

16.2 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6.3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各方履行完全部义务后终止。

16.4 本合同一式五份,买卖双方各执 贰 份,担保人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6.5 以下附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 方:公司 买 方: 担保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住址:

传 真: 传 真:

基本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桂林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加湿器买卖合同 篇2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名称、品种、规格和价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1.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利润、税金及其它费用的到工地价格。(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具体内容)

2.以上表中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需方验收合格后专人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

二.产品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根据实际情况保留其中一项即可)

1.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三.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__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

四.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甲方有权拒收该部分的货物,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货款支付: 1.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运杂费如由甲方负担,第一条款中价格约定内容相应修改)

2.预付货款: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因货物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对所供钢材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供方对产品所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4.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6.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货物错发交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8.其它:_________。

第七条 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甲方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管辖机构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决定) 第八条 附加条款:_________。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买 方:(公章) 卖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加湿器买卖合同 篇3

出卖方:___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____产__________牌,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_,功率_____,车架号_____,外观为____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辆,以上价格仅为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仠佰元整。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分个月支付,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__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担保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________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