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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电视广告加工制作合同(精选3篇)

承揽电视广告加工制作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承揽电视广告加工制作合同(精选3篇)

委托方:

承揽方:

签订日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公共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广告播出要求。

1.1 广告内容及证件:

1.2 播出频道和时间:

1.3 制作形式:

1.4 广告长度:

1.5 播出形式:

1.6 播出日期:

第二条 广告费及支付方法。

2.1 广告费

2.2 支付方法及时间:

2.3 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偿付违约金。

3.2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 偿付违约金。

3.3 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四条 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 向 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 向 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附则。

6.1 本合同附件 件,名称:

6.2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委 托 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承 揽 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承揽电视广告加工制作合同 篇2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一)广告发布内容:________________。

(二)广告发布频道/频率:________________。

(三)广告发布时间:________________。

(四)广告发布次数:________________。

(五)广告发布时长:________________。

(六)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一)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圆,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剩余款项时抵作价款。

(二)第一次付款: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款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二次付款: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款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三次付款: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款人民币________元。

补充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方法:『□支票』『□转帐』『□现金』

其他:

第三条:双方权利任务

(一)甲方权利任务

1.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干的资格审查。

2.如甲方为广告主的,应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乙方供给以下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德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审批机构对特别产品或服务广告内容出具的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如甲方为广告主的代理机构,则除供给广告主的上述材料外,须同时供给甲方的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甲方承诺其供给的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背法律规定,不侵占他人的民事权利。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于实际投播的日期、广告时长、段位等相干具体事项,可以广告投播订单的情势另行断定。甲方的订单应由乙方签字盖章确认。

4.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向乙方供给广告样带及与其版本一致的广告投播订单,承诺内容真实、合法,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5.甲方请求发布的广告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应当向乙方供给书面的相干审批文件,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有效。

6.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广告带所涉及的他国民事权利的合法应用允许证明。在广告中应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批准,应用无民事行动能力人、限制民事行动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批准。

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法支付合同价款。

8.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销广告订单。如因特别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订单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以书面签章情势通知乙方,并按该次被撤销广告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相干费用。

9.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顺延履行。因发布延迟给甲方带来丧失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赔偿。如延迟发布将无法实现合同目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任务

1.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

2.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发布广告。

3.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提交《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广告发布所需要供给的证明文件。

4.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相应的广告审查人员,审查广告样带。广告样带必须经广告审查人员签字批准后方可发布,并记载在案存档。

5.甲方供给的广告样带内容及其表现情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规格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修正。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____天前,将修正后的样带交给乙方。如甲方不批准修正或逾期仍未提交修正稿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请求甲方赔偿。

6.应甲方请求,乙方应如实供给监播记载。出具监播记载的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

7.乙方应建立广告档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保存本合同文本两年。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时间超过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供给广告样带造成本合同无法按期履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圆。

(三)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任务,而因甲方供给虚伪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占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广告未按约定时间播出的,甲方可请求乙方另行约定持续播出,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另行安排持续播出甲方将无法实现合同目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乙方赔偿。

(五)乙方不得擅自转变约定发布广告的栏目、时长、时段和内容。因特别原因乙方需将甲方广告调剂至其他栏目或时段发布的,需在发布日的天前,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按以下方法处理:____________。因乙方原因造成发布的广告时长、内容毛病的,双方协商按以下方法处理:。

(六)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任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七)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其他约定

因重大突发消息事件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承揽电视广告加工制作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广告发布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于

2、广告发布媒介为:

3、单位广告规格为:共 次。

4、广告采用所投放产品广告的企业提供的样带或标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带内容。在广告发布期间,甲方若更改样带内容,须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因该电视广告样带内容产生的所有法律、法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有权审查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6、广告的发布时间、时段及形式:

广告时段:发布周期内

发布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期

7、广告投放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 甲方以 为单价,共计投放期,合计投放金额元( 圆整);

2) 付款方式:

第二条:流程

1、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7个工作日之前将广告发布内容(广告带)交付乙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广告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广告专业发票;

3、乙方在甲方广告发布周期届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由广东电视台提供的广告播出证明;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仅对本广告素材或内容负责,其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独立承担责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甲方必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款项。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广告服务;

2、乙方有权审核甲方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拒不修改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广告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非甲方原因造成甲方广告错播或漏播,乙方应按错一补一、漏一补二的原则进行补播。

正常广告播出飘移30分钟以上视为错播。若甲方的广告错播或漏播,乙方未进行及时的补播,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错播或漏播的广告费,并支付等额的违约金。

2、媒体因临时转播重大事件、新闻、特别活动等不可抗拒原因或执行电视台上级指令的宣传计划进行节目调整导致甲方广告播出时间飘移的,乙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方可视为正常播出,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漏播处理;如广告因上述因素且甲方提前收到书面通知不能播出,甲方可选择等值扣款或顺延播出。

3、如果甲方在广告发布周期内终止广告投放,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预付的广告订金不予退还;

4、广告监播以广东电视台提供的广告播出证明为准。

5、甲方如对广告播出情况有异议,须在广告发布周期内及周期届满后15日向乙方提出,否则视同已正常播出,乙方应对甲方的异议及时处理。

6、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广告内容、时段、时长、栏目,否则视为错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错播的广告费,并支付等额的违约金。

第六条:知识产权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而产生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包括由甲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和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均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前15个工作日,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合同期限,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甲方未办理续签手续,甲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时段不予保留。

2、如因甲方在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引起了法律纠纷,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退还甲方未发布部分的广告费。

3、在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费用,延迟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后,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延迟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未发布部分的广告费。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服务合同条款未尽事宜或条款存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收款银行帐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第十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二:乙方在 电视台播放广告的授权委托书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