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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承包合同(精选19篇)

专业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使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安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专业承包合同(精选19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或项目)将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附着、维护保养及拆卸诸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主体高度:

开工时间: ;预计工期:

二、设备概况

塔吊台数: / ;施工电梯台数: 。

型号规格:

预计安装高度:

设备对应合格证、备案证附后

三、承包价款

金额(大写): 。

1、安装工程费用: 元,含拆卸人工费及 T 起重机吊装费。

2、拆卸工程费用: 元,含拆卸人工费及 T 起重机吊装费。

3、月租费为人民币 元整/月(¥ )

4、设备进出场运输费 元。

5、升节费用:每节 元,共 节 元。

6、附墙费用:每道 元,共 道 元。

7、月度维护保养费用: 元。

8、预埋支脚(套) 元。 。

四、本合同包含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标准、规范及相应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双方有关安装拆卸与维护保养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合同范围

1、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调试、试运转完毕,直至相关有资质单位检验合格。

2、根据使用说明书及施工现场实际需要进行附着、顶升工作

3、使用过程中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月保养)。

4、将需要拆卸的建筑起重机械完好无损地拆卸完毕并运出现场。

六、质量标准

1、按相关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于安装拆卸与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进行工作;

2、现场其它要求:

七、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建筑起重机械必须机械性能良好、安全装臵齐全有效、使用有效期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持有武汉市建委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明(外地设备需经武汉市建委登记有效)。不得提供国家明令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八、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专项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 双方安全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看护并保证设备及安装单位工作人员安全的义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甲方赔偿。

1.2按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中基础设计方案或自行设计的基础方案(附:《设计计算书》)及行业标准进行基础定位和施工,并负责按要求办理基础验收手续以及使用过程中的设备基础的维护管理。并做好记录。

1.3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xx)的要求设臵起重机械专用电箱,做好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并接通电源。

1.4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编号及其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做到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无安全隐患。

1.5根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和专项施工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附着装臵安装所需预埋件的预埋工作,保证附着预埋点结构满足强度要求。

1.6审核乙方安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进场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等证照真实有效性。

1.7指定专职设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情况(如清理作业现场,设立作业禁区,防止非作业人员闯入作业禁区);

1.8协助乙方测量设备的水平及垂直度。

1.9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作业后及使用期间,及时组织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1.10做好起重机械的转场运输工作:协助乙方将预备安装的建筑起重机械转运至符合《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安装作业要求的范围内。

1.11配备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 名,其中塔机司机人员由乙方负责配备,信号指挥工、司索工由甲方负责配备。施工升降机司机和物料提升机司机双方协商解决。以上人员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且在有效期内。并不得强迫乙方安排的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1.12本合同生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安装、拆卸、顶升、附着、维护保养工作对第三方分包。

1.13约定合理安排停机时间,由乙方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

1.14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负责对设备安装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统一管理,按照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安全教育。

1.15设备拆除之前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6每天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发现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加强教育和处罚。

1.17每周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设备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就及时通知乙方,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1.18安装(安拆、附着、升降)作业时负责现场维护和旁站监督。

1.19负责设备安装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1.20负责设备运行环境维护。负责特殊环境下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的协调解决(多塔作业、临近高压线防护、临街作业安全防护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编写专项安全管理措施。

1.21负责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安全交底。

1.22为操作人员无偿提供食宿和设备工具房间。

2. 乙方责任

2.1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非本单位设备,须在签订合同前,组织技术力量对设备进行目测检验。明显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应拒绝安装),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对设备的安装、附着、升降、拆除、运输、维护保养及其使用等作业过程中的完好及安全性能负责。

2.1.1提供的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装臵齐全有效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提供国家明令淘汰和报废的设备。

2.1.2提供的建筑起重机械必须具有在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外地来汉设备必须经武汉市安全站特种设备管理系统中登记。设备的技术档案资料完整。

2.2负责为该设备使用配备相应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具备持证上岗条件,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按要求对其落实培训教育,督促其按操作规程操作。

2.3在设备进场前 天,向甲方提供设备的基础图纸。

2.4准备齐全安装、顶升、附着、拆卸、维护保养等施工作业中所需的满足工作要求的设备、吊具、索具、工具、仪器。

2.5为所有参与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安全防护用品。

2.6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乙方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含顶升、附着)、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4)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附着及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人员名单,施工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专项方案执行。

2.7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2.8负责设备的使用登记检测、使用登记等相关资料的准备和手续的办理,并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

2.9 负责设备安装告知和拆除告知手续的办理。

2.10负责日常安装作业和使用作业中设备安全隐患的整改排除及回复。在设备安装、顶升、附着、拆卸与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意见,与甲方协商后整改。

2.11每月定期对设备使用安全情况进行1次全面检查。对甲方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应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记录,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二、工期

1、乙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安装日期开工。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相关款项,致使乙方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工期顺延。

3、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完成相关施工作业(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4、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由造成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质量和检验

3.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附着、维护保养等专项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相关《使用说明书》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2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建筑起重机械未能取得法定检测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书的,由造成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4.1 租赁费用明细

经乙方和甲方双方商定,乙方收取甲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3检测费

4.3.1由甲方承担,具体费用按照现有规定标准收取。

4.3.2 乙方的原因导致再次或多次检测的,再次或多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4租赁费付款方式:(设备产权为使用单位自有除外)

4.4.1 保证金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前三天由甲方向乙方付清。

4.4.2甲方向乙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始租日起,每 月向乙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 日付下次月租金),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月租赁费除以30天,再乘以实际天数结算。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使用单位。

4.4.3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 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或者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4.4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电费、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4.4.5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七日内,双方办理此合同约定条款顺延或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4.5安装、拆卸和保养费付款方式:

4.5.1 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由甲方向乙方付清。保证金不计利息,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后,乙方应在抵扣相关费用后将保证金余额退还给甲方。

4.5.2 安装进场费,自起重机械检验合格及综合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移交检验检测合格报告等资料时,甲方向乙方付清 元。

4.5.3 乙方每安装(拆卸)一道附着后三天内,则甲方向乙方付清附着费用人民币 元整。

4.5.4根据使用需要,乙方每顶升加节(或拆卸)一次,则甲方根据安装单位实际加节(或拆卸)的数量与其办理结算,并在三天内付清款项。

4.5.5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费于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每进行一次维护保养作业,甲方于作业完成后二天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款项。

4.5.6建筑起重机械的拆卸费为人民币 元整,在进场拆卸前,甲方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预付款,余款人民币 元整,甲方于起重机械拆卸完毕三天内向乙方付清。

4.5.7若遇甲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需安装单位二次或多次进场顶升达到起重机械独立高度,则每顶升(或拆卸)一节标准节按( )加收费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二次或多次进场顶升才达到建筑起重机械独立高度的,乙方不得向甲方追加任何款项。

4.5.8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附着和拆卸时所需的临时用电费用由甲方负担。

4.5.9甲方以现金、转帐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等方式支付相关费用;任何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期票或远程银行承兑汇票用以支付上述款项的,均视为甲方拖欠行为。

五、违约、索赔和争议

5.1 甲方、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5.2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赁的塔机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3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

5.4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顺延延误的工期。

5.5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6 当一方因对方原因给己方造成损失而向对方索赔时,要按本合同约定内容,提出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5.7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6.1 乙方必须为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附着、拆卸及维护保养专项工程特种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6.2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时间初定于 ,具体时间以乙方签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6.3 乙方接到甲方进场施工作业的通知后,应在 装或拆卸完毕。

6.4 建筑起重机械交付使用后,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自收到告知之日起履行保养责任。

6.5 甲方应按照《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xx)及建设部有关《起重机械保养规程》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检查与例行(日)保养,做好保养记录。

6.6 因一方违背本合同相关约定,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6.7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盖章签名后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专业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出租承包经营权的事宜,协商一致,特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围及面积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额与交款时间

1、承包金额:每亩每年承包金为

2、缴款时间:订立合同时交当年的承包款,以后乙方必须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交清下一年的承包款,以此类推。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将田头树木清除干净,保证道路畅通;

2、乙方在承包期内,所有国家、镇、村的上交款、排涝费、交通道路、河道清淤全部由甲方农户负担,农田补贴归甲方农户所有,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承包期内他人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经营;

2、遇到镇、村及以上单位统一征用土地,乙方无条件服从,赔偿的青苗费归乙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

3、按合同规定时间足额缴纳承包款,与各户现金兑现,以各户签字为准。

六、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应承担当年承包额两倍的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专业承包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______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_______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_______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_______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_________,总概算文件号:__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承包方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 工程师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 工程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_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_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水电工程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12.发包方在不妨碍承包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八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工费: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管理费: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临时设施费,为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安装工程为人工费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元,分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__。差价调整办法: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差价调整办法。

(1)按主材计算价差。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列出需要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价格(一般采用当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或结算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竣工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或结算价,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基期价比较计算材料差价。

(2)主材按抽料计算价差,其它材料按系数计算价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图计算的用量和竣工当月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结算价或信息价与基期价对比计算差价。其它材料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调价系数计算差价。

(3)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竣工调价系数及调价计算方法计算差价。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款。发包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结算证书后,由发包方的造价工程师或委托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8.当事人双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价格争议,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确定;

(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处理中,涉及工程价格鉴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9.发包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施工准备

1.发包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2.承包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_____________。

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二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承包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承包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发包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以书面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当事人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当事人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当事人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负担。

4.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发包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发包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当事人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四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 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六条 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十八条 发包方驻工地代表:

1.发包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1)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第十九条 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名单: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第二十条 发包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奖励,惩罚与仲裁

1.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百分之_________归承包方,百分之______归设计单位。

2.由于承包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承包方偿付给发包方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如承包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付给承包方万分之________的奖励。奖金由发包方收益中开支或从发包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发包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承包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3.当事人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二十三条 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发包方派_________为驻现场负责人,承包方派_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承包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二十四条 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方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5.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6.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二十七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二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3.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 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

(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十条 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 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二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发包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三十三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3.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三十四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_________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三十五条 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2.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条款内约定。

第三十八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承包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更好的完成_三期钢筋工程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责任,保质保量,经双方友协商,制定本协议,希双方共同执行。

一、工程名称:_新岸·线三期13#楼模板工程。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包工不包料(包铁线、包铁钉、包人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按深圳市筑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供施工图计算工程量;

(因考虑复式层施工难度)按展开面积每平方米主拾伍伍角 (15.50元)。

三、付款方式:按当月施工进度支付给乙方70%,工程完成后付至90%,验收通过后办理结算手续,在结算完后三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指定专项管理人员,负责安排生产、人员调配及技术、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其他分部工程施工,违者按章罚款。

3、施工期间,乙方如因技术力理不足,施工质量出现缺陷,因此致使施工进度延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冻结乙方承包工程款,并按已完成的工程量70%结算,30%作为补偿甲方损失,并由甲方重新安排他人施工。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图纸一份。

(2)负责乙方施工人员临时住宿、生活用水、用电。

(3)负责施工前后的清理工作。

(4)负责施工照明(如有个别地方因大灯照不到的,需用其它照明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自任:

(1)负责本工程施工小型工具,包括手提锯木机、手电钻、板手、铁锤、钢凿、拆模用撬棍、防护手套、雨衣、高空作业安全等模板工程所需的小型工具。

(2)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每次施工完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合理使用短方木、小模板,严禁乱锯乱切,不得大材小用,杜绝浪费。

(3)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若因乙方施工工艺原因造成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熟悉图纸,注意各部位墙体厚度,按设计图纸要求制作好墙厚砂浆限位。

(4)每个工人要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生是非,若违犯,乙方要承担责任。发生打架者,双主先给予罚款500~1000元,一切医药费由先动手者负责,严重者送交当地政法部门处理。

(5)严禁偷盗,如果发现偷东西,按价格十倍处理,清理出队,严重送交公安部门法办。

(6)教育工人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公共设施,如经发现给予处罚。

(7)负责本工种材料、工具卸车并分类堆放整齐,拆下来的模板、方木要将铁钉取出并按指定位置分类堆放整齐。

(8)接受甲方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详见施工现场各项目管理制度条款。

六、工期:按照甲方计划的施工进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按期完成给予奖励,逾期完成者按规定罚款。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有待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工程款付清本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专业承包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乙双方就建筑工程单项承包事宜,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及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的标准,并保证各项工序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否则,因此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不得拖延并影响其他工种的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完成计划工程量,严重影响其它施工,乙方必须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的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另行选择班组施工,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随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应立即停止作业和纠正。以自己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负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以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六、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度情况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进度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约定,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留%的工程款做为保修金,保修期为年,保修期满,甲方结清余款给乙方。

七、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备及用具: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及用具,如有损坏和遗失,肌肤照价赔偿给甲方。

3、乙方在施工场地内施工,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作出处罚。

4、乙方应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浪费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如有浪费,乙方须全额赔偿所损失的材料费给甲方。

5、双方需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八、在合同签订之后,双方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必须支付工程总金额的50%的违约金给对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专业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____________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承包订立本合同,并在乙方完全同意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自愿平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消防工程 。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和范围:

1、发包方提供的____________消防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不含图纸未涉及到位的内容)

1)、图纸范围内消防工程的全部设备、材料由承包方购置。

2)、图纸范围内消防工程由承包方施工、安装、检测。

3)、消防报审、验收手续由承包方负责办理。

2、根据消防规范配备的碰口连接及整体控制系统的检测和调试。单体楼内的安装和质量问题以及调试中因质量问题需要返工和重新安装的问题均在本合同范围内。

3、承包方对图纸范围内消防工程的全部设备、材料、实施购置和安装检测并达到消防部门最终验收合格。

四、合同总造价:大写: 元。(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图纸施工,工程造价非经发包方同意并签字确认变更,不得增减)。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供完整的消防工程施工图二份。提供施工水电。

2.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二份。

二、承包方:

1.合同签定后,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承包方上述文件在合同签定 日内报发包方审核批准并由发包方备案。严格按照图纸和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所用水、电费按实际发生量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施工配合费等费用承包方与总包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日历天数为 天。按发包方下发《工程开工联系单》 日内进场施工,全部工程合同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工程开工联系单》为准。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重大设计变更,致使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2.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延误工期外,其它任何情况工期不得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经验收达到:合格 。

二、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证,并经发包方或监理许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施工;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不得用于本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发包方有权对隐蔽工程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合格,由发包方提供费用。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总造价的 %的预付款

二、发包方按承包方每月工程量的 %,每月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三、承包方每月25日向发包方上报工程量,发包方五日内核准并付款。

四、工程总价款的5%,即 元整做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待质保期满后,发包方全额支付余款。

六、承包范围以外变更项目的结算与支付

① 按照建设单位有效的变更通知单(变更通知单必须有建设单位的公章)进行变更结算。

② 执行20xx年工程量清单计价。

③ 不计算贷款利息、养老保险统筹、四项保险、安全文明定额补贴费。

④ 变更项目结算经建设单位审定后并入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款支付。

⑤ 有关工程联系、变更等文件,交予发包方或监理后,三日内必须答复,特殊情况除外。

七、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取得消防合格证并向发包人交付工程后 10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审查,发包方在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在1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第六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消防主管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 承包方负责竣工验收全过程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其他工种需检测的除外)。

三、 竣工日期以取得消防局验收合格证书的签字日期为本项目竣工日期。

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承诺

一、承包人承诺本工程必须保证质量按期交工。

二、发包人承诺严格按时间付款。

第八条、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指取得 消防局验收合格证之日)起算为以年。保修金为结算造价的5%。

二、保修金在保修期满无质量及其它问题后支付,保修金不记任何利息。

三、在保修期内因承包人购置设备质量问题和施工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维修的通知(含电话)后48小时内必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九条、违约

一、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无偿返工或维修。

第十条、安全

承包人应确保施工安全,因本工程施工导致的一切工伤、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等,承包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环保条约

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和法规,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若因本合同导致的行政或司法处罚,均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二条、 物业操作人员培训条约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物业公司移交前,负责给物业公司培训2至5名操作维修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消防设备的操作,简单故障的检查排除,管道线路的检修等。

第十三条、 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双方同意所在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四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发包方执叁份,承包方执壹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合同终止,如因承包方质量问题合同自动复效。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承包合同 篇7

工程名称:

专业发包方: 分公司

专业承包方: 分公司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专业分包合同条款

专业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专业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甲方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方招标确定,本工程由乙方实行专业承包。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交汇处东北角;

3、工程概况:建筑面积39748㎡,地上20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明确工程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形式等)。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包括消防水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的全部施工及图纸深化设计,所需材料的加工、运输、安装。

2、工作内容:(包括消防水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的全部施工及图纸深化设计,所需材料的加工、运输、安装。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进度的承包方式。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 2 方式确定。

1)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不得调整;

合同价款为 / 万元。

乙方根据甲方所发招标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经甲方审核确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清楚了解该承包金额已包括所有招标图纸所显示及工程规范内要求的所有内容。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只供乙方投标报价时参考, 乙方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括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说明及工程规范内要求的工作内容,乙方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再作任何调整。

乙方可在开标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量清单偏差表,经甲乙双方核对后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乘以乙方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即为本合同固定总价。如乙方在开标后7天内未提出工程量清单有偏差,视为乙方完全认可甲方提供的招标图纸内所有的工程内容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即本合同价款为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乘以乙方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合价,以后在施工过程和工程结算中均不再作任何调整。乙方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含合同总价款中。

甲方和乙方共同盖章确认的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详细见合同附件一(专业分包承包报价清单)。

招标图纸以外的变更工程量单价按本合同后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执行。但同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变更、索赔款项增加累计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仅对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进行增加(例如:同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变更、签证累计增加金额11000元,则甲方给乙方调增1000元);增加金额在10000元以内的工程变更、索赔款项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作任何调整。工程变更款项减少的,按实调减。

2)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时单价不变,工程量按根据实际施工的范围和内容按图纸计算;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执行<<20xx年陕西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

合同中所约定的工程量为暂定数量,且不得以此数量与甲方发生任何法律及经济纠纷。详细见合同附件一(专业分包承包报价清单)。

3)上交固定管理费的合同。(现合同暂定为/万)

乙方向甲方上缴合同结算价款的 / %管理费,合同中约定的乙方上缴管理费费率不因合同价款的调整而改变。其中包括两种方式,本合同以如下第 / 种方式确定。

A、乙方上交甲方管理费的基数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价为准,乙方的最终结算价为甲乙双方确认的最终金额扣除上交的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的结算金额。

B、乙方上交甲方管理费的基数以甲方跟建设方确认的对应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价为准,乙方的最终结算价为甲方跟建设方确认的对应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价扣除上交的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的结算金额。

2、以上价格为含税包干价,乙方除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约定工作内容外,并负责履行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合同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

1)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设备材料运输及保管费、成品保护费、材料试验和工程检测试验费用(不计构件增值税)。各类与施工相关的财产、设备、人员的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2)乙方向政府各部门交纳的相关费用,以及施工中发生的环境保护、治理及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3)为保证施工而引起的必要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劳务费、冬雨季施工费、劳动保护费等费用。

4)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的保修、保养费用。

5)为确保冬季施工期间正常施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执行时不作任何调整。

6)达到甲方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承包施工区域卫生的清洁,CI形象宣传及保洁费用),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

7)与其他分项工程配合所发生的费用。

8)生活用临建费、水电费。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等政策性和非政策性价格上调等,都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造价的 / %,计人民币 20xx0 元,在甲方口头通知乙方中标后三日内,乙方以 现金或转账 形式交与甲方,作为本合同质量、工期履约保证金,甲方出具收据。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经过甲方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双方办完分包工程结算且乙方按规定交齐有关承包工程的技术经济资料后,如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扣款事项,由甲方在乙方承包工程结算办理完后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 工 期

1、分包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书面函件为准;分包工程具备完工条件,乙方向甲方报送完整的分包工程完工资料及完工报告,甲方在7天内对乙方工程是否完工进行确认,如经甲方审核分包工程符合完工条件的,甲方在乙方报送的完工报告中签字确认已完工。甲方批准的工程完工之日为本分包工程完工之日。

2、本合同工期为 35 天,乙方应根据甲方进度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不能按照甲方确定的施工计划、进度计划完成任务,每延期一天,甲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 1000 元/天对乙方处以违约罚金;工期延误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或将乙方清退出场,并扣罚所有工程款,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发包人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赔偿。乙方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书的当日,无条件退场。

3、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须书面报告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建设方办理工期延期及费用索赔手续,工期以监理及建设方批准的延期为准;如果建设方对签证不予认可,则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要求。

第七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验评规范、工艺标准、图集组织施工,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2、乙方必须在进场后 7 日内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进场后,须按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样板工程施工,样板质量、工程达到甲方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立即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安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保证条件。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而乙方拒不整改时,甲方有权采取整改措施直至更换专业承包方,责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上道工序乙方未自检、甲方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需要隐蔽的分包工程,在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后,分包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整改或返工,直至满足合同质量要求。

6、施工中,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样板工程施工或者工程不合格或未达到甲方质量要求时,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返修,并承担返工、返修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若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对缺陷、不合格工程进行返修,甲方可另行雇佣其他单位进行返修,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同时甲方将按返工项目总价款的20%对乙方处违约罚金。

7、业主、建设方、甲方、监理、设计或建筑管理部门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能否满足工程质量目标或设计、规范要求表示疑虑并要求检验、检测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检验、检测,并承担因乙方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代表

甲方驻现场代表姓名: 。

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 10 天通知乙方,继任现场代表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2、甲方职责

1)进行工程施工指导和管理工作,行驶总承包管理职责。对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和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3)负责施工前对乙方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节约、工期、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等要求。

4)审定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做好工人入场教育和技术交底。乙方施工前,应先向甲方上报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针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局部修改施工方案,乙方应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不得以施工方案变更为由提出任何与经济有关的索赔要求。

5)对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6)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专业承包合同的结算、付款。

7)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权随时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

3、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 ,全权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代表乙方行使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对其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代表若不是由乙方法人代表本人担任,应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3)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 10 天征得甲方同意,继任现场代表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4)若甲方不同意乙方现场代表易人,乙方坚持易人,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5)合同期内,乙方驻现场代表不得有少于 85% 的工作日在施工现场负责组织、管理乙方的施工人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4、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转包、再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直接终止本合同,将乙方清退出场,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需另行赔付。

2)乙方工人必须具备健康证明方能进场施工,若未及时办理健康证明,由甲方组织进行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工人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教育。

3)乙方自行办理所有工作人员进场施工手续并承担费用,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同时须按照甲方要求填报入场人员登记表,并不得随意更换。

4)乙方应当按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为其使用的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办理保险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如出现拖欠工人工资和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从工程款中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暂定价款的 2 %支付违约金。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时间派驻管理人员进场,落实并负责办理合同承包范围内包含的材料认样、认价工作;提供材料样品供甲方、监理及建设方确认封样;编制施工方案;提供深化设计的依据及其他相关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满足甲方对施工中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等要求,杜绝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和全部费用。

8)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应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如发生损坏、丢失应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须严格遵守建设方的管理规定及当地政府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制度。如有违反,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处罚。

第八条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

1、工程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工伤,无重大机械事故,无重大安全、卫生事故,无重大社会污染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 5‰以内。

2、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国家及当地政府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3、乙方必须到甲方公司签署《安全生产协议》、《廉政建设合同》及《承诺书》并出具《法人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严格执行。

4、乙方必须遵守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严格执行甲方技术人员下达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安全施工,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5、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规定,凡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并与甲方签订个人安全责任合同。乙方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施工人员必须先接受交底才能上岗,否则应当按照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当负全责。

6、甲方实施出入证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避免有毒、有害、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损害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劳动保护费已含在乙方专业承包价中,不再另外计取费用。

8、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甲方指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应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

2、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按甲方要求对工人住宿实行标准化管理,做到室内、外整洁、统一规范。

3、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料具、工具堆放整齐,按甲方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使施工现场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目标。文明施工费用已含在乙方承包价中,不再另外计取费用。

乙方若不能做到工完场清及安全文明施工,每出现一次甲方扣除乙方结算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罚金,该项罚金累计不超过结算价款的3%。

4、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自觉保护环境,装饰废弃物要集中到垃圾堆放场地处理,施工过程中要节约用水、用电、用料,要对所使用的机具、器具做好日常维修保养,防止噪音污染。

第十条 物资(材料)供应及管理

1、供应: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供应。

2、保管:乙方应负责对其进场的材料进行妥善保管,以防丢失、被盗、变质等造成损失。

3、材料的装卸、运输: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材料的装、卸、运输等由乙方负责,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并包含在乙方的承包价中。

4、乙方对建设方及甲方已经指定和确认的材料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与指定的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单价由乙方与供应商商谈。

第十一条 机械设备供应管理

1、机械设备按以下第 1 款执行

1)工程所需机械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拆除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2)工程所需大型机械设备由甲方提供,工程所需一般性机械设备由乙方提供;

3)本工程含大型机械设备有: / 。

2、乙方进场施工后,应同时报送本方所有机具、用具情况交甲方复核,达不到甲方规定要求的机具、用具不得进场,甲方有权将乙方不合格机具、用具清退出现场,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负责对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质量、安全、环保方面的检查监督,发现乙方违规定使用机械设备时,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否则按该项机械设备市场价处以经济处罚,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及价款变更管理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变更乙方的承包范围或增(减)乙方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按甲方变更内容组织施工,同时乙方须在报甲方同意后自行调节劳动力及机具、材料,并同意不向甲方提出任何与经济有关的索赔要求。

2、甲方对乙方发送的所有函件,未经甲方委托代理人 签字和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一律视为无效。

3、乙方所有工程变更、签证、索赔单据和文件须经甲方书面授权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乙方在工程变更事项确认后7天内,向甲方项目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调整工程价款。

乙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提出的,视为乙方放弃该部分变更价款调整的权利,并不得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

4、确认工程变更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的,按合同已有或类似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的,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认质认价单),经甲方批准后按甲方认可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3)变更价款超过5万元,必须签订补充协议。

以上所有变更价款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计取相关费用,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

第十三条 工程结算

1、结算程序:乙方预算人员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和当月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按合同规定编制结算书→甲方项目经理部人员按规定审核→甲方公司审定→乙方签字认可。

2、甲方根据乙方当月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包括设计变更和签证),进行预结算。

预结公式为:当期预结专业承包费 = 工程量 X 综合单价

3、工程量计算:工程量经甲方商务人员计算、项目经理审核,最终由甲方公司合约商务部书面确认为准(需盖合约商务部公章),其它人员开出的工程量不作为结算依据。

4、甲方扣除当月发生、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余下金额作为专业承包费的当月预结金额。

5、本工程工期、质量、文明施工经甲方考核后,由甲方按规定对乙方实施奖罚。

6、乙方退场后30个日历天须结算完全部专业承包费,逾期视为乙方放弃权利,甲方不再为乙方办理结算工作,逾期后签发的全部结算资料甲乙双方均一概不予承认。

7、乙方申报结算超过最终结算的5%以外的审核费由乙方承担,审核费按审减值的8%在乙方专业承包结算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不提供预付款。

2、专业承包费按月支付,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已完成专业承包费用,

进行月度预结算,经甲方审核批准后进行支付,付款比例按月度预结算的 70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至合同总造价的80%;

3、乙方在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办理最终结算。竣工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5%;

4、本合同预留结算总价的 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满后20天内,扣除质量返修费用后(无息)返还乙方;

5、专业承包费支付必须以支票或其他非现金结算方式支付乙方款项,且开出的支票必须填写收款人,收款人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

6、乙方发票提供和税金缴纳执行以下规定:

1)乙方在请款时应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专用发票并加盖与本合同中乙方名称一致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如税务部门要求合同、发票等备案登记的,乙方应办理相关手续)。

2)如乙方不能提供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乙方税金缴纳和发票的提供执行税务部门的法规。

4)乙方在请款时如未能及时提供发票(将在当期付款金额中暂扣除10%)。

第十五条 工程保修

1、本合同所涉工程的保修期为 2 年,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质量维修通知后,二天内必须派人前往维修或更换;如果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派人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队伍维修,维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须如实赔付。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人员未按合同约定(甲方书面通知)时间进场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0.5 %支付违约金;逾期 10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 5 %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需另行按实赔付。

2、乙方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时,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在2 日内乙方未予书面答复并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的,甲方有权拒付其工程款;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场,并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 5 %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需另行按实赔付。

4、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场,并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需另行按实赔付。

第十七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争议,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共同约定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补充事宜

1、本工程的专业承包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书、承诺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若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书或承诺书与本合同相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专业分包承包报价清单

2、承包方履约承诺书

3、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4、关于对施工现场作业队伍管理实施奖罚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其他: / 。

专业发包方(公司签章): 专业承包方(公司签章):

甲方负责人(法人/甲方代表): 乙方负责人(法人/乙方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专业承包合同 篇8

甲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 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条 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 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 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 决算

第十二条 保修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合同说明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以建筑工程为标的的合同,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勘察合同、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很复杂的合同。涉及到工程技术标准、质量的监督检查、施工期限等问题,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规也很多。因此,订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力求做到准确、明确和正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别是不同工程的技术术语、语词涵义往往都不相同,因此,更需要在订立合同时明确应当适用的法律和技术标准及其语词涵义。一般来讲,下列三个方面的问题是应当注意的:

(1)作为承包方为讲,首先要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情况、工程量、工程的难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达到的施工力量等。如果承包方的施工力量与工程不适应,则应当讲明,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作为发包方,应当审查承包方的资质等级,是否有力量承包此项工程。对于是否允许承包方转包,应当事先在合同中讲明。

(3)发包方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监督的方式、时间、工程内容;对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分要作出适当的安排。

专业承包合同 篇9

甲 方:

乙 方:

甲方将“ ”防水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工程补充协议和经济文件的约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1.2防水工程成活价(不含税金)

水泥基渗透结晶(两凃0.8mm厚)加复合防水涂料(一布三涂1.2mm厚),单价按 元/m2 。以上防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按以实际完成的平方数为准,工程总价以实际完成的平方数×单价。

第二条 甲方工作责任

2.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原设计图纸、变更通知及发包方要求说明,并向乙方作现场交底;基层要平整、干净、牢固、无空鼓、无松动、不得有起砂、开裂等缺陷,符合防水施工规范要求;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2.2合同签订后,甲方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各分部门分项开工前要有具体的施工方案、方法、质量保证措施和技术交底工作。

2.3驻工地代表: 同志负责合同履行、办理验收、签证、变更登记手续,协调主体施工各方的关系及对工程工序的整体调度,使施工能正常进行。

2.4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垂直运输机械,以及乙方施工管理人员住宿场所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5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现场成品的保护、防盗等工作。

2.6甲方负责该防水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和技术的检查和监督,组织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

2.7对乙方施工的工程,甲方工地代表负责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工程(工序)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返工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8甲方对乙方交接的防水层成品有保护的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责任

3.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工地安全规程、防火安全规定,按图纸或双方协定方案施工,参加验收。

3.2工程完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成品进行保护。

3.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4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现场抽样检验报告、产品施工工艺并按时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 关于工程约定

4.1因发包或甲方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2因设计变更、不可抗拒因素、雨天及非乙方原因停电造成一天内连续停工超过4小时,工期相应顺延。

4.3因甲方工程进度原因和基层面不符合防水施工规范造成无法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按施工图纸或双方协定方案、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度的施工规范组织施工、验收。

5.2采用合格的防水材料,进场施工。

第六条 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甲方的通知将材料运至工地。

6.2防水工程施工完毕、防水工程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将工程款付至工程总造价 %(除 %做质量保证金外),其余款甲方在两个月内需全部付清给乙方。

6.3保修期满甲方在一个星期内将保修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工程保修

7.1工程质量保修期为5年,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甲方扣除相应保修金时给乙方办理保修金欠条、并将保修金存到双方指定银行账户,保修期满甲方将保修金本金一起付还乙方。

7.2保修范围:材料老化、搭接开裂、材料脱落造成漏水属于保修范围。找平层开裂、基层裂缝、基层沉陷而造成材料断裂或人为损害造成漏水不属于保修范围。

7.3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保修费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停工期间给乙方造成的误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8.2乙方必须确保工程工期和施工质量及防水工程顺利进行。如果基层达不到防水施工规范要求,甲方要求乙方施工,其施工费用由甲方负责补给乙方。

8.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图纸或按双方协定方案及甲方技术交底施工达到保质保量。

8.4甲方在施工中,注意对成品进行保护,如因甲方在施工中对防水成品损坏或污染,经甲乙双方确认,由甲方负责处理。需要返工的由甲方负责费用。

第九条 争议纠纷

9.1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9.3本合同的执行中发生争议,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时,应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发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甲方付清乙方保修金,该合同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专业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消防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耐火等级:

第二条 承包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中所有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工程安装、通风。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报建、施工、包验收合格。

第四条 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105万元。一次性包干价,合同保证金10万元,开工7天内退还,施工一个月付备料款10%。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方式:

1、每月按实际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的60%。

2、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的95%(工程决算后28日内付清),留下其中5%

待保修期满一年后付清。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消防工程材料品牌由乙方报由甲方审定,材料及设备进场必须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

2、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相关施工资料。

3、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感到现场检查,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查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有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4、消防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质量验收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位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互配合,共同进行。

5、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

8、已竣工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责任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9、工程交工验收后,消防保修期按国家要求期限。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有承包方负担。

第七条 工程工期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必须与土建水电工程同时验收。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①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 7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②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③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④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

第八条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施工图各5套。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主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专业承包合同 篇11

专业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专业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甲方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方招标确定,本工程由乙方实行专业承包。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交汇处东北角;

3、工程概况:建筑面积39748㎡,地上20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明确工程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形式等)。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包括消防水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的全部施工及图纸深化设计,所需材料的加工、运输、安装。

2、工作内容:(包括消防水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的全部施工及图纸深化设计,所需材料的加工、运输、安装。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进度的承包方式。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 2 方式确定。

1)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不得调整;

合同价款为 / 万元。

乙方根据甲方所发招标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经甲方审核确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清楚了解该承包金额已包括所有招标图纸所显示及工程规范内要求的所有内容。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只供乙方投标报价时参考, 乙方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括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说明及工程规范内要求的工作内容,乙方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再作任何调整。

乙方可在开标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量清单偏差表,经甲乙双方核对后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乘以乙方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即为本合同固定总价。如乙方在开标后7天内未提出工程量清单有偏差,视为乙方完全认可甲方提供

的招标图纸内所有的工程内容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即本合同价款为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乘以乙方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合价,以后在施工过程和工程结算中均不再作任何调整。乙方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含合同总价款中。

甲方和乙方共同盖章确认的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详细见合同附件一(专业分包承包报价清单)。

招标图纸以外的变更工程量单价按本合同后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执行。但同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变更、索赔款项增加累计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仅对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进行增加(例如:同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变更、签证累计增加金额11000元,则甲方给乙方调增1000元);增加金额在10000元以内的工程变更、索赔款项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作任何调整。工程变更款项减少的,按实调减。

2)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时单价不变,工程量按根据实际施工的范围和内容按图纸计算;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执行<<20xx年陕西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

合同中所约定的工程量为暂定数量,且不得以此数量与甲方发生任何法律及经济纠纷。详细见合同附件一(专业分包承包报价清单)。

3)上交固定管理费的合同。(现合同暂定为/万)

乙方向甲方上缴合同结算价款的 / %管理费,合同中约定的乙方上缴管理费费率不因合同价款的调整而改变。其中包括两种方式,本合同以如下第 / 种方式确定。

A、乙方上交甲方管理费的基数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价为准,乙方的最终结算价为甲乙双方确认的最终金额扣除上交的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的结算金额。

B、乙方上交甲方管理费的基数以甲方跟建设方确认的对应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价为准,乙方的最终结算价为甲方跟建设方确认的对应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价扣除上交的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的结算金额。

2、以上价格为含税包干价,乙方除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约定工作内容外,并负责履行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合同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

1)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设备材料运输及保管费、成品保护费、材料试验和工程检测试验费用(不计构件增值税)。各类与施工相关的财产、设备、人员的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2)乙方向政府各部门交纳的相关费用,以及施工中发生的环境保护、治理及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3)为保证施工而引起的必要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劳务费、冬雨季施工费、劳动保护费等费用。

4)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的保修、保养费用。

5)为确保冬季施工期间正常施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执行时不作任何调整。

6)达到甲方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承包施工区域卫生的清洁,CI形象宣传及保洁费用),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

7)与其他分项工程配合所发生的费用。

8)生活用临建费、水电费。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等政策性和非政策性价格上调等,都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造价的 / %,计人民币 20xx0 元,在甲方口头通知乙方中标后三日内,乙方以 现金或转账 形式交与甲方,作为本合同质量、工期履约保证金,甲方出具收据。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经过甲方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双方办完分包工程结算且乙方按规定交齐有关承包工程的技术经济资料后,如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扣款事项,由甲方在乙方承包工程结算办理完后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 工 期

1、分包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书面函件为准;分包工程具备完工条件,乙方向甲方报送完整的分包工程完工资料及完工报告,甲方在7天内对乙方工程是否完工进行确认,如经甲方审核分包工程符合完工条件的,甲方在乙方报送的完工报告中签字确认已完工。甲方批准的工程完工之日为本分包工程完工之日。

2、本合同工期为 35 天,乙方应根据甲方进度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不能按照甲方确定的施工计划、进度计划完成任务,每延期一天,甲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 1000 元/天对乙方处以违约罚金;工期延误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或将乙方清退出场,并扣罚所有工程款,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发包人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赔偿。乙方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书的当日,无条件退场。

3、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须书面报告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建设方办理工期延期及费用索赔手续,工期以监理及建设方批准的延期为准;如果建设方对签证不予认可,则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要求。

第七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验评规范、工艺标准、图集组织施工,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2、乙方必须在进场后 7 日内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进场后,须按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样板工程施工,样板质量、工程达到甲方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立即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安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保证条件。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而乙方拒不整改时,甲方有权采取整改措施直至更换专业承包方,责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上道工序乙方未自检、甲方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需要隐蔽的分包工程,在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后,分包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整改或返工,直至满足合同质量要求。

6、施工中,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样板工程施工或者工程不合格或未达到甲方质量要求时,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返修,并承担返工、返修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若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对缺陷、不合格工程进行返修,甲方可另行雇佣其他单位进行返修,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同时甲方将按返工项目总价款的20%对乙方处违约罚金。

7、业主、建设方、甲方、监理、设计或建筑管理部门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能否满足工程质量目标或设计、规范要求表示疑虑并要求检验、检测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检验、检测,并承担因乙方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代表

甲方驻现场代表姓名: 。

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 10 天通知乙方,继任现场代表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2、甲方职责

1)进行工程施工指导和管理工作,行驶总承包管理职责。对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和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3)负责施工前对乙方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技术、质量、

4)审定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做好工人入场教育和技术交底。乙方施工前,应先向甲方上报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针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局部修改施工方案,乙方应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不得以施工方案变更为由提出任何与经济有关的索赔要求。

5)对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6)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专业承包合同的结算、付款。

7)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权随时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

3、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 ,全权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代表乙方行使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对其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代表若不是由乙方法人代表本人担任,应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3)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 10 天征得甲方同意,继任现场代表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4)若甲方不同意乙方现场代表易人,乙方坚持易人,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5)合同期内,乙方驻现场代表不得有少于 85% 的工作日在施工现场负责组织、管理乙方的施工人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4、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转包、再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直接终止本合同,将乙方清退出场,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需另行赔付。

2)乙方工人必须具备健康证明方能进场施工,若未及时办理健康证明,由甲方组织进行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工人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教育。

3)乙方自行办理所有工作人员进场施工手续并承担费用,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同时须按照甲方要求填报入场人员登记表,并不得随意更换。

4)乙方应当按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为其使用的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办理保险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如出现拖欠工人工资和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从工程款中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暂定价款的 2 %支付违约金。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时间派驻管理人员进场,落实并负责办理合同承包范围内包含的材料认样、认价工作;提供材料样品供甲方、监理及建设方确认封样;编制施工方案;提供深化设计的依据及其他相关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满足甲方对施工中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等要求,杜绝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和全部费用。

8)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应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如发生损坏、丢失应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须严格遵守建设方的管理规定及当地政府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制度。如有违反,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处罚。

第八条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

1、工程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工伤,无重大机械事故,无重大安全、卫生事故,无重大社会污染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 5‰以内。

2、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国家及当地政府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3、乙方必须到甲方公司签署《安全生产协议》、《廉政建设合同》及《承诺书》并出具《法人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严格执行。

4、乙方必须遵守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严格执行甲方技术人员下达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安全施工,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5、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规定,凡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并与甲方签订个人安全责任合同。乙方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施工人员必须先接受交底才能上岗,否则应当按照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当负全责。

6、甲方实施出入证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避免有毒、有害、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损害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劳动保护费已含在乙方专业承包价中,不再另外计取费用。

8、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甲方指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应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

2、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按甲方要求对工人住宿实行标准化管理,做到室内、外整洁、统一规范。

3、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料具、工具堆放整齐,按甲方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使施工现场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目标。文明施工费用已含在乙方承包价中,不再另外计取费用。

乙方若不能做到工完场清及安全文明施工,每出现一次甲方扣除乙方结算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罚金,该项罚金累计不超过结算价款的3%。

4、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自觉保护环境,装饰废弃物要集中到垃圾堆放场地处理,施工过程中要节约用水、用电、用料,要对所使用的机具、器具做好日常维修保养,防止噪音污染。

第十条 物资(材料)供应及管理

1、供应: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供应。

2、保管:乙方应负责对其进场的材料进行妥善保管,以防丢失、被盗、变质等造成损失。

3、材料的装卸、运输: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材料的装、卸、运输等由乙方负责,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并包含在乙方的承包价中。

4、乙方对建设方及甲方已经指定和确认的材料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与指定的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单价由乙方与供应商商谈。

第十一条 机械设备供应管理

1、机械设备按以下第 1 款执行

1)工程所需机械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拆除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2)工程所需大型机械设备由甲方提供,工程所需一般性机械设备由乙方提供;

3)本工程含大型机械设备有: / 。

2、乙方进场施工后,应同时报送本方所有机具、用具情况交甲方复核,达不到甲方规定要求的机具、用具不得进场,甲方有权将乙方不合格机具、用具清退出现场,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负责对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质量、安全、环保方面的检查监督,发现乙方违规定使用机械设备时,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否则按该项机械设备市场价处以经济处罚,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及价款变更管理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变更乙方的承包范围或增(减)乙方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按甲方变更内容组织施工,同时乙方须在报甲方同意后自行调节劳动力及机具、材料,并同意不向甲方提出任何与经济有关的索赔要求。

2、甲方对乙方发送的所有函件,未经甲方委托代理人 签字和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一律视为无效。

3、乙方所有工程变更、签证、索赔单据和文件须经甲方书面授权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乙方在工程变更事项确认后7天内,向甲方项目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调整工程价款。

乙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提出的,视为乙方放弃该部分变更价款调整的权利,并不得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

4、确认工程变更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的,按合同已有或类似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的,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认质认价单),经甲方批准后按甲方认可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3)变更价款超过5万元,必须签订补充协议。

以上所有变更价款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计取相关费用,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

第十三条 工程结算

1、结算程序:乙方预算人员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和当月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按合同规定编制结算书→甲方项目经理部人员按规定审核→甲方公司审定→乙方签字认可。

2、甲方根据乙方当月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包括设计变更和签证),进行预结算。

预结公式为:当期预结专业承包费 = 工程量 X 综合单价

3、工程量计算:工程量经甲方商务人员计算、项目经理审核,最终由甲方公司合约商务部书面确认为准(需盖合约商务部公章),其它人员开出的工程量不作为结算依据。

4、甲方扣除当月发生、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余下金额作为专业承包费的当月预结金额。

5、本工程工期、质量、文明施工经甲方考核后,由甲方按规定对乙方实施奖罚。

6、乙方退场后30个日历天须结算完全部专业承包费,逾期视为乙方放弃权利,甲方不再为乙方办理结算工作,逾期后签发的全部结算资料甲乙双方均一概不予承认。

7、乙方申报结算超过最终结算的5%以外的审核费由乙方承担,审核费按审减值的8%在乙方专业承包结算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不提供预付款。

2、专业承包费按月支付,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已完成专业承包费用,

3、乙方在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办理最终结算。竣工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5%;

4、本合同预留结算总价的 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满后20天内,扣除质量返修费用后(无息)返还乙方;

5、专业承包费支付必须以支票或其他非现金结算方式支付乙方款项,且开出的支票必须填写收款人,收款人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

6、乙方发票提供和税金缴纳执行以下规定:

1)乙方在请款时应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专用发票并加盖与本合同中乙方名称一致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如税务部门要求合同、发票等备案登记的,乙方应办理相关手续)。

2)如乙方不能提供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乙方税金缴纳和发票的提供执行税务部门的法规。

4)乙方在请款时如未能及时提供发票(将在当期付款金额中暂扣除10%)。

第十五条 工程保修

1、本合同所涉工程的保修期为 2 年,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质量维修通知后,二天内必须派人前往维修或更换;如果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派人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队伍维修,维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须如实赔付。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人员未按合同约定(甲方书面通知)时间进场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0.5 %支付违约金;逾期 10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 5 %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需另行按实赔付。

2、乙方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时,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在2 日内乙方未予书面答复并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的,甲方有权拒付其工程款;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场,并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 5 %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需另行按实赔付。

4、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场,并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需另行按实赔付。

第十七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争议,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共同约定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补充事宜

1、本工程的专业承包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书、承诺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若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书或承诺书与本合同相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专业分包承包报价清单

2、承包方履约承诺书

3、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4、关于对施工现场作业队伍管理实施奖罚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其他: / 。

专业发包方(公司签章): 专业承包方(公司签章):

甲方负责人(法人/甲方代表): 乙方负责人(法人/乙方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专业承包合同 篇1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已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一、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加乐比精品酒店安装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水施、电施、暖通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相关项目(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正压送风系统、防火卷帘、灭火器,不含水泵房部分)包工包料。

二、工期要求:

1、消防工程进度与土建及装饰进度同步进行,按甲方签署的开工日算起,在土建及装饰工程验收之日起(即总体工程竣工)二十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正压送风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并按工程规范要求通过消防部门验收达到合格。

2、工期延误

1、非甲方原因,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

2、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乙方应保证本工程按规范要求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若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无偿整改至合格,工期不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工程所选用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经相关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提交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文件,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否则发生返工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本工程保修期为十二个月,以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书或文件签发之日起为准。在保修期内,本工程项目若出现设备故障问题,乙方应在业主申告之时起八小时内作出响应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若乙方未能及时到场处理,业主有权请人代为修缮,费用按两倍计取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得对维修费用金额提出任何异议。若甲方的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则由乙方进行有偿修缮,相应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定额计价范围及价款调整:

1、按甲方提供的消防部分水施、电施、暖通施工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包干价是多少钱?

2、施工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单价,包干单价中有的按包干单价计取;

3、增加的工程量单价,包干单价中没有的部分,人工、材料价格按国家政策、政府文件、法律、法规变化进行调整,按实结算,取费按以下条文计取。(建议对照下条文并按签证结算,因为国家定额应考虑下浮率)

4、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_版)计取;

5、按《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_版)计取;

、 6、闽建筑[20_]11号文计取;

7、闽建筑[20_]37号文人工单价调整;

8、建筑[20_]4号文工程税金调整;闽建筑[20_]27号费用定额。

9、材料、设备主材价格按三明工程造价公布的20_年6月份信息价计取。

10、工程类别按三类,劳保按丁类取费。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双方签订合同后生效;

2、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通过业主及消防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保修期满,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3套完整的消防水施、电施、暖通设计施工图纸给乙方,如在施工中工程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3、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并接至施工场地;

4、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专业施工队的关系,委派代表处理有关检查、验收、设计变更等事项。

八、乙方工作

1、安全、文明施工

①、遵守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规和省市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跟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应负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②、合同代表人必须对本队伍施工人员负安全生产中的经济、法律一切责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前书面交底,特别要对工人进场前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对于重要部位和操作中易于产生不安全因素的要针对性交底、并做安全措施示范操作,专职安全员严格履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踊跃监督,制止违章,杜绝事故的发生。

2、乙方中途不得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乙方负责作好内业资料,应协助甲方办理有关部门验收的手续工作;

4、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 向甲方提出,由发包方牵头与设计单位和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九、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方式和要求

1、所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均按合格产品采购,不偷工减料;

2、所用的材料、设备产品凡涉及公安消防部门要求提供许可证和合格证的,乙方必须 无条件提供到位;

3、各项系统的设施开通调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本消防安装工程总价含税包干;

2、每月按完成工程量形象进度的80%支付给乙方工程款(含设计变更调整数和甲方中间签证增加费用一起报入进度款);

3、消防安装工程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文件)支付给乙方工程款至97%;

4、工程保修金按结算造价的3%预留,工程保修期满十二个月后,无质量问题7天内付清余款(工程保修金不计利息);

十一、竣工结算

工程安装完毕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文件,取得合格文件二十天内,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图资料(三套)给甲方,甲方收齐相关资料后3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未按规定的日期审核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收到审核意见十天内提出反馈意见。乙方如延期报送,承包范围内本次工程款的支付时间亦相应顺延。

十二、 索赔和争议

1、违约的处理: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工期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0.1%每天计收,耽误期违约金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非乙方原因,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由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0.1%每天计收,耽误期违约金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索赔: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若中途停工退场,所有施工工程量经相关部门质量验收合格后按所完成的工程量60%进行结算,余40%作为补偿甲方更换施工队伍、工期延误的经济损失费用。

4、甲方若无故单方解除合同,所施工的工程量按80%进行结算,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经济 损失费用。

5、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已完成合同工程量的60%支付乙方工程价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 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章(字)后生效。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劳务发包方):

乙方(劳务承包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二、承包价格

1. 室内消火栓系统只按箱体数量计算,不计管道及配件等其他安装费用。具体单价如下:

箱体规格:1600_700_240,单价: 450元/只

2. 室内喷淋系统只按喷头数量计算,不计管道及配件等其他安装费用。具体单价如下:

喷头类型: 下喷 ,单价: 75元/只

3. 消防报警系统按探头数量计算,另计弱电线管安装费用(3元/米)。具体单价如下:

探头单价: 70元/只

4.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只按管道长度计算(消防水池给水主管至室外市政给水管,约120米),不计配件等其他安装费用。共计3200元,土方开挖费用不包含在内。

5. 开洞、堵洞及暗箱开墙洞等零星费用。具体单价如下: 费用内容: 开DN150洞 ,单价: 45元/只

6. 由于设计、建设方及监理要求变更等签证内容,人工费甲方应按照签证单最终审计后定额人工费支付另支付给乙方。

7. 消防水泵房含2台消防主泵、2台稳压泵、1台气压罐、1台湿式报警阀共计15000元。

8. 消防系统调试费仅计取报警系统调试费,小计3200元。消火栓、喷淋系统调试费不再另计取。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进场施工后1周内支付乙方5000元作为当月生活费。

2.乙方待消防喷淋支管、弱电支管(含穿线)安装结束后,甲方在1周内内支付乙方工程量的85﹪的工程款;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材料及施工施工场地

1.工程材料由乙方开列数量清单,甲方选择品牌给乙方购买,乙方负责施工,材料实行多退少补。乙方的施工工具和试压等检测工具由乙方自备。

2.乙方应提前2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2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对方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3.甲方在乙方进场前需提供施工工作面及住所。如在外租房由甲方支付房租,乙方支付水电费。

五、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承包方):

乙方(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结算方式:

3、合同工期

3.1 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

4、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指令和决定

5.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5.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6.1承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6.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6.3承包人代表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

6.4承包人如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7.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7.2分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

7.3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7.4如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应予执行。 8、承包人工作

8.1提供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

8.2提供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及总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并批准分包人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

8.3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8.4协调分包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 9、分包人工作

9.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服从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9.2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标准施工,遵守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关于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材料使用及码放符合施工现场规定。凡属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罚款,均由分包人承担。

9.3确保现场安全检查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10、设备和材料

10.1分包方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并负责该部分设备的日常养护、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如因分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分包人负责维修,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分包工程施工图纸核定。承包人根据分包人编制并经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计划和进场计划安排材料进场。

10.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

有关试验资料并经承包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工程结算时,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购料票证。

11、工期延误

11.1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

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1.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分包人虽以

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

11.1.2分包人应在11.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

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

11.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2、质量检查与验收

12.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2.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3、合同价款与支付

13.1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

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4、质量保修

14.1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_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5、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5.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

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5.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

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6、违约责任

1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6.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16.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6.1.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6.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7、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8、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_份。

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专业承包合同 篇1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10.甲方主要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乙方主要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建设银行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承包合同 篇1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消防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耐火等级:

第二条 承包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中所有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工程安装、通风。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报建、施工、包验收合格。

第四条 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105万元。一次性包干价,合同保证金10万元,开工7天内退还,施工一个月付备料款10%。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方式:

1、每月按实际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的60%。

2、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的95%(工程决算后28日内付清),留下其中5%待保修期满一年后付清。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消防工程材料品牌由乙方报由甲方审定,材料及设备进场必须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

2、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相关施工资料。

3、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感到现场检查,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查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有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4、消防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质量验收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位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互配合,共同进行。

5、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发现有不符质量,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负责。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8、已竣工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责任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9、工程交工验收后,消防保修期按国家要求期限。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有承包方负担。

第七条 工程工期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必须与土建水电工程同时验收。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①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 7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②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③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④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八条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施工图各5套。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主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乙方:(承包责任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甲方提供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机械设备给乙方承包负责操作。

2. 提供机械设备名称:市统一编号:

3. 甲方负责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所需要的材料、配件及日常必须填写的表格,运转记录册等。

4.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承包费 月中旬前。

5. 甲方负责乙方操作人员(每台塔吊3人以内。外梯4人)上人身意外伤害险。

6. 负责与乙方协调在机械设备停滞期间人员的调配。其工资标准按市场均衡。

7. 负责全权检查乙方工作情况,及乙方全体人员证件审核。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按国家规定组织、经国家有关部门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上岗,操作好所承包的机械设备,要求所选人员,身体合格,思想合格,技术合格,不得使用国家通缉再逃人员。

2. 保证并保管好所承包设备及所属机件。如有丢失按价赔偿。服从施工单位领导,不能因乙方而影响甲方形象,及有损甲方任何利益的事情发生。

3. 每月填好结算单,台时表,运转记录等。每月3号前按时交给甲方。

4. 承包费含乙方操作人员三险。

5. 认真做好机械日常保养工作,严禁故意破坏其所承包机械设备,如有发生加倍重罚。

6. 安全第一,严禁违章作业,因违章作业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7. 按所承包机械性能提前做好连带工作,(塔吊附着架子搭设,预留洞等)并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8. 乙方必须服从巡检人员领导,听从巡检人员意见,认真配合巡检人员,填写好检查表,有问题(机械问题、人员问题),及时解决。

9. 乙方任何人员不能有盗窃行为发生,如有发生重罚,严重者交国家权力机关处理。

10.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本行业各项规章制度。

三、乙方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各项制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管理制度条文附本合同背后)

四、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 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所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2. 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宜,可增加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附加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承包合同 篇1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____________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承包订立本合同,并在乙方完全同意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自愿平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消防工程 。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和范围:

1、发包方提供的____________消防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不含图纸未涉及到位的内容)

1)、图纸范围内消防工程的全部设备、材料由承包方购置。

2)、图纸范围内消防工程由承包方施工、安装、检测。

3)、消防报审、验收手续由承包方负责办理。

2、根据消防规范配备的碰口连接及整体控制系统的检测和调试。单体楼内的安装和质量问题以及调试中因质量问题需要返工和重新安装的问题均在本合同范围内。

3、承包方对图纸范围内消防工程的全部设备、材料、实施购置和安装检测并达到消防部门最终验收合格。

四、合同总造价:大写: 元。(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图纸施工,工程造价非经发包方同意并签字确认变更,不得增减)。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供完整的消防工程施工图二份。提供施工水电。

2.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二份。

二、承包方:

1.合同签定后,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承包方上述文件在合同签定 日内报发包方审核批准并由发包方备案。严格按照图纸和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所用水、电费按实际发生量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施工配合费等费用承包方与总包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日历天数为 天。按发包方下发《工程开工联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重大设计变更,致使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2.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延误工期外,其它任何情况工期不得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经验收达到:合格 。

二、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证,并经发包方或监理许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施工;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不得用于本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发包方有权对隐蔽工程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合格,由发包方提供费用。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总造价的 %的预付款

二、发包方按承包方每月工程量的 %,每月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三、承包方每月25日向发包方上报工程量,发包方五日内核准并付款。

四、工程总价款的5%,即 元整做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待质保期满后,发包方全额支付余款。

六、承包范围以外变更项目的结算与支付

① 按照建设单位有效的变更通知单(变更通知单必须有建设单位的公章)进行变更结算。

② 执行20xx年工程量清单计价。

③ 不计算贷款利息、养老保险统筹、四项保险、安全文明定额补贴费。

④ 变更项目结算经建设单位审定后并入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款支付。

⑤ 有关工程联系、变更等文件,交予发包方或监理后,三日内必须答复,特殊情况除外。

七、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取得消防合格证并向发包人交付工程后 10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审查,发包方在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在1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第六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消防主管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 承包方负责竣工验收全过程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其

三、 竣工日期以取得消防局验收合格证书的签字日期为本项目竣工

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承诺

一、承包人承诺本工程必须保证质量按期交工。

二、发包人承诺严格按时间付款。

第八条、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指取得 消防局验收合格证之日)起算为以年。保修金为结算造价的5%。

二、保修金在保修期满无质量及其它问题后支付,保修金不记任何利息。

三、在保修期内因承包人购置设备质量问题和施工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维修的通知(含电话)后48小时内必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九条、违约

一、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无偿返工或维修。

第十条、安全

承包人应确保施工安全,因本工程施工导致的一切工伤、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等,承包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环保条约

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和法规,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若因本合同导致的行政或司法处罚,均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二条、 物业操作人员培训条约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物业公司移交前,负责给物业公司培训2至5名操作维修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消防设备的操作,简单故障的检查排除,管道线路的检修等。

第十三条、 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双方同意所在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四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发包方执叁份,承包方执壹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合同终止,如因承包方质量问题合同自动复效。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 承包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业承包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 花园三期A区(1-4)栋工程项目水电安装分包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其内容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二、承包范围

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施工图中所包含的全部水电安装工程内容。

三、分包方式

1、分包方式以甲方为主体,乙方为客体,对外均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的名义出现并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2、乙方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修的承包方式。根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由甲方的项目经理部经管。乙方自行组建项目经理部。

3、工程款必须先进甲方公司帐户。乙方报送当月工程报表及次月资金用款计划,同时报民工工资表给甲方。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工程款拨付给乙方。

4、乙方应无条件地履行甲方和业主签定的《施工合同》及有关的补充协议、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的各项义务,并承担履约过程中由水电安装工程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5、乙方在实施本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不得将本水电安装工程转包给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乙方有转包行为(劳务分包除外),甲方将收回该项目、取消乙方资格,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

四、价款约定

1、乙方确认此合同价款,承诺所有合约承包内容,本工程按约定交纳质量保证金元,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由乙方交给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2价下浮13%,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定的施工合同中水电安装工程的取费标准为依据计算的工程造价与本合同中水电安装工程的取费标准及下浮为决算依据

3、凡因本工程水电安装施工发生的与分包项目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工程材料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向建设单位申报材料价格并自行采购,经监理或甲方验证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款均由乙方支付,如因乙方材料款支付的原因造成材料商投诉到甲方或起诉到法院,甲方有权代为支付工程材料款,相应款项从工程款中扣除,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工程量的确认,乙方于次月5日前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取费标准并以甲方的名义向建设单位提交上月已完工程量的月报表。甲方在收到建设方审定的工程进度报表后,甲方按建设单位审定的工程量、材料单价及定额套用等为不变基数,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水电安装工程取费标准取费和下浮13%后的工程进度造价支付乙方上月完成的工程进度款,作为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进度,其中工程量和材料价格以建设方审定的为准,不再作调

五、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履行。

2、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施工质量要求和奖罚,同样适用于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质量的约束,乙方必须承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而被建设单位给予的任何处罚。

3、乙方按甲方对业主承诺的质量标准进行管理,甲方发现有质量问题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至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使甲方被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新闻媒体予以警告、扣证、爆光等,乙方必须对此负完全责任,并极力予以消除负面影响,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该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工期要求

1、本工程合同工期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条款履行。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总体计划编制可行的安装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并报送甲方。若甲方的施工总计划发生变更,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做相应的变更,同时甲方的总体计划中应考虑安装工程的合理工期。为保证计划的实施,乙方应有具体的保证措施,其包括:组织调配、工序管理、劳动力及机械化保证,资金、材料的到位、技术措施等,避免工期延误。

3、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施工工期要求和奖罚,同样适用于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工期的约束,乙方必须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而被建设单位给予的一切处罚。

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

1、若单项未达此创建目标,乙方必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二万元。

2、乙方有义务对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必须无条件为该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办理建筑工程综合保险,如果乙方不予办理,甲方将强制代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遵守中建总公司CI企业形象规范,按甲方的要求和指导予以完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对项目CI有特殊要求的(如有特殊要求会提前告知),乙方应配合甲方予以完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对于乙方拒绝按中建CI企业形象标准执行的,甲方将强制执行,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本工程禁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伤亡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法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甲方的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支付一定额度的违约金。

6、由于乙方安全文明施工的原因,使甲方被行业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新闻媒体予以警告、扣证、爆光等处罚时,乙方需对此负完全责任,并极力予以消除,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该款项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7、乙方应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抓好劳务队伍的管理,确保企业及社会稳定。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资金管理

1、工程质量保证金

2、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向建设单位报送收取工程款的相关资料,并协助甲方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并打入甲方帐户。原则上甲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一周内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由乙方支付使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3、本工程项目资金(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如乙方挪用本工程款,甲方有权加以制止,若制止无效,甲方对乙方工程款 的支付方式将不受上述第八项第二条款限制。由于乙方挪用本项目资金致使与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产生经济纠纷或法律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

4、为保证资金的正确流向,甲方可以不定期地对乙方项目财务状况进行检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不得提供虚假财务帐、表和原始凭证或拒绝接受检查。

5、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的10天前,乙方应拟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分配资金的使用。

6、工程竣工结算后建设单位支付的首笔工程款,甲方按比例扣除相关费用,乙方的工程资料交清后,方可将其余工程尾款待建设单位支付后七日内由甲方如数转付给乙方。

7、乙方在本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若承包方的不适当言行及行为给发包方造成不良影响,每产生一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具体以例会讲话为准。

九、民工工资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甲方代理乙方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2、乙方应保证民工工资按月及时发放,不拖欠任何应当给付的民工工资。民工工资的发放由乙方造工资册,甲方派财务人员监督发放。

3、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民工工资的给付情况进行检查,凡查到有拖欠现象的,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代付。

4、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民工工资问题,影响到甲方信用考核,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3万元;出现民工上访到公司,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1万元;出现民工上访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被新闻媒体暴光,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5万元。;影响到甲方资质年检,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50万元。违约金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委托对本合同全部内容负责实施监督,对乙方履行本《分包合同》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控制。乙方同志对本合同内容负责全面实施,在没有乙方书面变更资料的情况下,乙方的被委托人为乙方的全权代理人,其作出的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承诺及签字乙方均表示认可。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建设单位办理转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并及时拨付应拨工程款。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人住宿及办公室各一间(提供生活用水及生活用电)。提供库房场地由乙方自行搭设。

2、帮助乙方作好安全帽标识、人员胸卡、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七牌二图等CI达标布置,临时设施的布置。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为乙方提供技术及管理指导,参与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定。并提供图纸三套。

4、由于经营需要,遇考察时甲方出面协调,甲方全力配合负责接待等对接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后甲方全力配合及时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尾款及保证金,并按合同规定支付给乙方。

5、需要甲方出面协调的其他情况,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6、甲方派出检查组不定期地对本《分包合同》履行情况做全面检查,一旦查出问题,将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完善,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甲方要求乙方支付一定额度的违约金。

7、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项目班子中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乙方项目班子人员的变更需提前7天报甲方批准,并做好响应的交接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撤换甲方派驻现场不称职的管理人员,甲方应积极听取乙方意见,经调查核实后,选派更合适的人员上岗。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管理、技术、签证、经营等方面的配合,甲方有关人员不得推诿、搪塞。

3、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权威性,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领导的监督管理,全面贯彻中建总公司的CI战略要求,维护中建企业形象。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并完成甲方对建设单位承诺的本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工作内容,如果项目班子成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能力不足或工作态度等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已造成明显的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时,甲方有权接管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直至乙方重新组建合格的项目班子为止,甲方在此期间作出的任何经营管理决策将继续有效,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将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整改后还不能满足业主要求及工程需要,甲方将终止本《合同》。

5、乙方必须组织足够的劳动力保证项目工程按期竣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现场施工,若由于乙方配合不到位,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若发现乙方人力不足或严重违反规定时,有权派人帮助抢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再不能保证按时完成任务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对其影响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接受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对安全生产、质量、工期要求的指令,由这方面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由乙方完全负责。

7、接受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管理,并协调和做好相关工作。

8、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确保标准化工地,争创示范工地。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9、负责定期向甲方报送相关的生产报表、技术资料、经济资料。

10、负责以甲方的名义直接向建设单位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材料认证等工程资料。

十一、工程交验与保修

1、 本工程完工后,乙方需接受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经检查验收,因乙方分包部分工程不合格而需较大翻修时,由乙方负责翻修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建设单位的要求或甲方对建设单位的承诺时,所有因此而发生的任何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2、 工程在竣工验收进入保修期时,乙方分包工程部分应按《工程质量保修书》内保修范围的约定进行工程保修,在保修期内因保修原因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二、档案资料管理

1、 乙方需将该分包工程的有关资料,包括工程预算书、工程进度报表、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定案表、以及安全文明评估资料、获奖证书、竣工验收资料等原件及时报送分公司和约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统一归档。

2、 该项目所获得的其它有关许可证、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等,由分公司和约部建档后统一归档管理。

十三、违约与争议

1、 双方严格执行本合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和法律责任。

2、 若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所构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3、 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4、 本工程不允许再分包或转包(劳务分包除外),若发生有此情况,乙方将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终止本合同。

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施工合同》履行完毕,工程保修期满、各种款项清算完毕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3、 《工程廉洁协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安全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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