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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土地承包合同(通用16篇)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篇1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住所: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大队号地耕地面积公顷承包给乙方。详情后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黑龙江省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500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合同编号:

乙方(承包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土地发包给乙方耕种,乙方承包甲方土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土地坐落的位臵(地点)、类别、面积、用途情况

1、乙方承包的土地位于: 市 镇 村 ,后附地形图,承包单价如下: , 公顷, 元/公顷年;

2、土地类别: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积共 公顷,其中水田 公顷,旱田 公顷。

3、甲乙双方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只有土地耕种经营权,仅限用于从事法律允许的种植业。乙方保证在承包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将土地转让、出租、荒芜或用于非农建设,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永久性建筑物或挪作他用。如需更改土地类型,如旱改水、水改旱,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施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负责将到期后土地上由乙方投入建造的设施拆除,如不拆除全部归甲方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4、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无条件按期交还。乙方如要继续承包必须在承包期满三个月之前提出书面申请交给甲方,参加新一轮土地招标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二条 承包土地期限

该土地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 土地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1、该土地每年承包费总额为 元 (大写 元整) 。

2、承包费支付方式是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缴纳全部承包费,逾期不交,则合同自动废止,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下两年承包费支付方式是以现金形式支付,每年在3月15日前上缴当年承包费。如未按期上缴承包费,则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乙方土地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二)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当种植的农作物发生疫情时,有权要求乙方对种植的农作物进行处理,发生的费用和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为确保土地资产提高地力保值增值,甲方农机作业组负责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深松整地作业。按不高于当地的深松翻(旋、耙)地作业价格向乙方收取机耕作业费。

(四)指导、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种植面积,有权对乙方承包耕种土地的面积进行普查和测量。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期间与地方土地、农业等有关部门发生的相关事务。

(五)鼓励乙方秸秆还田提高地力,但种植玉米、高粱等高棵作物时,乙方应将秸秆粉碎还田。不能粉碎还田时,乙方应负责将秸秆在承包期最后一年时清理干净。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秸秆清理费用。

(六)按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独立自主耕种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二)享有在承包耕种土地上的收益权。对承包面积内的农田、设施和林带负有维护的义务,不得破坏和砍伐。在承包期内,应将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药、化肥的包装物等及时焚烧、掩埋,不得对农田造成污染。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实施。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时不得擅自进行整地作业,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收获作物,如因乙方作物收获不及时造成甲方不能正常进行整地作业,视为乙方违约(特殊天气造成不能收获时除外),甲方将按土地承包款的3%收取违约金。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购臵的机械设备、田间水利工程、房屋、临时性建筑物及水利设备等自行负责修建、维护和保管,合同期满后乙方自行回收和拆除,其回收和拆除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拆除,甲方将强行处臵,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应加强自身和对雇用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乙方负责对自身以及雇用人员的人身和工伤保险。在承包期内自身(包括雇用人员和第三方)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机械事故等一切安全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经济纠纷,由乙方独自承担民事责任和损失赔偿。

(五)乙方不得用在甲方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对外担保或抵偿债务,不能改变土地的用地性质。

(六)乙方在种植土地时应向当地保险公司进行个人自愿种植业保险,如个人不自愿到当地保险公司进行种植业保险,一旦发生各种自然灾害时,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上缴 年土地承包费,截止到本年度3月26日。对乙方不能按时上缴土地承包费的,投标定金不予退还,甲方不予发包土地,自动终止该土地承包合同。甲方有权将该土地另行对外发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有乙方自行承担。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造成荒地、弃地。对承包面积内的农田、设施和林带负有维护的义务,不得破坏和砍伐。否则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经济或刑事责任。对农田进行改旱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所产生的损失和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对他人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他人耕种或从事其它经营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自甲方发现之日起终止合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征用土地或上级政策有重大调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一)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或变更,如需变更或终止时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主要条款相抵触。

(二)由于土地面积需要再确认,甲方若对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积进行普查测量时,应按测量后重新确认的实际面积执行。乙方已交的承包费应根据新确定的面积核算出应缴承包费用后多退少补。如乙方不按照重新确定的实际面积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合同如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四)本合同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由 法院裁决。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篇3

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甲方受村民委托把承包地转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双方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地块面积和用途 乙方承包地块位于辋川镇更新村信誉加油站后面(具体地块东西四至示意图经双方签章附后)。承包面积共26亩,用于承包经营花卉苗木培植基地。

二、承包年限

承包年限为20xx年,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三、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

乙方按承包实际面积,每亩每年付村集体管理费伍拾元(与承包地村民的租金已理清)。费用在每年8月1日前一次付清。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应交壹万元给甲方作保证金,承包期满后退回保证金。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土地经营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2、甲方负责村民承包地的组织集中,与原承包地村民签订流转协议。在转包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承包期限内,甲方原承包地的村民对政府发放种粮补贴的享受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4、承包期限内,如乙方变更农业用途和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地,保证金不予退还。

5、甲方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期间,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及时负责协助配合办理。

五、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乙方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打乱水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4、乙方应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耕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不得弃耕抛荒。

5、承包期限内,各级政府扶持种植大户承包流转的奖励补助资金由乙方领取。

6、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流转承包,乙方具有同等条件优先权。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承包期内,如承包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土地和青苗补偿费的发放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甲方应于20xx年12月1日前将转包土地交付乙方。

3、乙方在生产当中如需要用电,甲方应协助解决,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生产当中如与周边农户发生纠纷,甲方应及时协助解决。

七、违约责任

承包期内,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八、本合同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篇4

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 大山种羊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宋玉民 委托人: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人所在单位: 第 管理区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为规范耕地承包者经营行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条例》、《黑龙江省大山种羊场加快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实施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所承包耕地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承包期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0月20日 第三条 承包费用明细。

单位:亩、元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耕地;

2、 对乙方弃耕撂荒地承包土地,有权终止乙方承包行为,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应收费用;

3、 有权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承包费,对未按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期限缴纳承包费的,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另行发包;

4、 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土地和其他资源以及破坏地面生产设施的行为,在承包期内发生损坏渠道和毁坏闸门等水利设施的,由乙方按现行造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除赔偿外,收回土地承包权。

5、 维护乙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随意调整已发包的土地; 6、 按照统一耕作、轮作、培肥制度及技术标准从事农业生产;并按场制定的《量化管理方案》执行,拒不执行的收回土地承包权。

7、 有权对逾期未完成缓交租金、未按期履行偿还陈欠及新欠义务的承包户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另行发包。

8、 为加强水稻科技示范带管理,有权对科技示范带制定一切农事活动,对不配合的承包户有权调整地块,情节严重的收回土地承包权。

9、 负责对缴纳水费的承包户供水,供水时间为4月10日—15日开始,8月20日停水。用水者不准跑水、浪费水资源。如有跑水视情节每次罚款50-200元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的,甲方可根据农场机动地情况调整承包地;如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征地、占地一方给予相应补偿;

3、 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守界生产,不许私自扩大承包面积;

4、 在承包期内,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平整土地、打井等,不按甲方规定方案执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 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乙方为非本场职工除外)

6、 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凡属自然灾害造成的作物绝产、减产除农业保险协议条款理赔外,其他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 乙方承担10个义务工,两个车工。用于农场公益事业建设。

8、 按照国家推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生产,接受甲方在农业生产基本制度及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并接受场逐步实现统一供应良种要求,保持原有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完好状态,防止土地污染,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9、 乙方在二月末前缴清土地承包费、量化管理保证金、水费等一切费用,有欠款职工还需签定还款协议。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其原承包的土地,另行发包。

第六条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经协商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土地承包、转让、互换等变更行为,都必须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注销原土地承包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节或和解、调节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垦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 甲方按承包给乙方实际耕地面积收取各项费用,旱田预改水田的暂按旱田收取,改后水田增加相应税费及各项费用按相邻水田就近靠等级。旱改水后面积不得少于原旱田面积。

二、 其他费用标准

1、 水利工程维护费水田3元/亩

2、 量化管理保证金水田20元/亩,旱田10元/亩

三、 土地收费按《黑龙江省大山种羊场加快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实施意见》确定。

四、 上年没有履行陈欠上交义务的取消下年的土地承包资格,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偿还陈欠: 元,担保人: 。

五、 极特殊情况下交不起承包费的,由其找担保人进行担保。经管理区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农场同意可以缓交承包费。到期不交的由担保人负责。

六、 甲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对农田防护林、草原进行依法管理,乙方有义务对农田防护林、草原植被进行保护。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 托 人(签字)

年月日: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篇5

依据黑龙江省农场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黑龙江省农场发包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住所: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大队号地耕地面积公顷承包给乙方。详情后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黑龙江省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500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 黑龙江省农场

发包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基本情况

该土地位于上海市 区(县) 乡(镇)村 组(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 20xx年 1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0 月 31 日。

三、土地的用途该土地以 租赁 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具体项目为: 粮食种植 ,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用途或用于非农建设。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20xx 年 10 月 31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五、流转价款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3 种方式确定。

1.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

2.第一年流转单价为每亩 元,以后每年递增比例为 %,合计 元。

3.每年流转单价按每亩 525 斤稻谷的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进行计算。

4.其他 。

六、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流转价款按下列第 2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支付:乙方应在 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转价款,以后每年 月 日前付清下年度流转价款。

3.其它 。

七、定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定金,定金在合同终止时返还。乙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双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保证其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真实、有效。

6.乙方不得损害农田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再一次流转。

8.合同期满后,乙方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双方协商通过折价方式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归甲方所有;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在 日内拆除,恢复原状,甲方不作补偿。

9.流转土地交还时,双方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约定: 。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乙方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

(2)乙方从事掠夺性经营,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的。

(3)乙方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抛荒土地达到 6 月的。

4.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

十、其他约定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双方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 松江 区(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 方: 代 表 人: 住 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乙 方:身份证明:身份证 号码: 住 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篇7

依据黑龙江省农场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大队号地耕地面积公顷承包给乙方。详情后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黑龙江省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500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 黑龙江省农场

发包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篇8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完善乡域内部土地承包体制,充分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现就有关土地承包问题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辖区土地权属为国有,现承包给乙方种植经营,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土地使用权,其承包面积为 亩,(具体位臵: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合法从事农、林、牧、副业经营。

二、本合同承包期三十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及其他费用的交纳方式: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包土地必须向甲方缴纳土地承包费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乙方因生产经营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负责承担,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2、乙方自 年起开始向甲方交纳土地承包费,土地承包费为 年至 年每亩每年 元; 年至 年每亩每年 元; 年至 年每亩每年 元。

3、乙方必须于当年十一月三十日前交清土地承包费,逾期不交者,按所欠承包费每天3‰加收滞纳金。如一年不交纳承包费或连续两年弃荒者,承包合同白行终止,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其承包土地,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发包。

四、由于政府规划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乙方应积极配合,征用土地造成的损失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五、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果国家调整物价及有关指数,甲方有权调整收取乙方缴费标准,由于政策的变动,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必须终止合同。

六、本合同由 负责监督执行,并负责代收本合同规定乙方应缴纳的各项费用。

七、甲方在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相关项目的实践中,乙方应承担部分建设资金,由甲方对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承包户进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进行宣讲,并组织实施,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2、甲方计算承包地面积按实有面积计算,扣除主道路、宅基地面积。

3、甲方有权对全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种植业结构、畜牧业发展等进行调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合理开发利用。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及雇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如违反宪法、刑法、土地法、计划生育政策、综合治理条例等)进行处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乙方在当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申请做出相应缓减措施。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与其他相邻土地承包户的关系。同时协助乙方解决相邻纠纷。

2、甲方应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内的合法生产经营权。

3、甲方应为乙方协调用水,用电等问题,实行统一管理。

4、甲方应以市场为导向,引导或指导乙方的农作物种植及产业结构调整。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

2、乙方在当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申请相应缓减措施。

3、乙方有权对农业生产等事宜进行建议,甲方在具体实施中应充分考虑其意见。

4、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管理效能。甲方在处理矛盾纠纷工作中,乙方对不合理现象在尊重事实的情况下,可实事求是的向 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办法。

5、乙方在承包期间,如果甲方无故终止或变更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及雇工必须依法生产、合理经营,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服从统一管理。

2、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和承包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第3款执行。

3、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超越土地经营范围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和非法开荒,防止承包土地水土流失、沙化、盐碱化等现象发生,必须按照土地开发有关规定在所承包土地范围内栽种适当比例的防护林,合理保持当地生态平衡。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第3款执行。

4、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出租、抵押,土地。若需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的。需报甲方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否则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手续无效。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第3款执行。

5、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农作物的种植引导或指导工作。甲方 可根据政府宏观调控种植的任务调整乙方的种植计划。乙方必须服从。

6、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建房屋、栽植的林木、及其他固定设施归乙方所有,如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如发生意外死亡或病逝,其家属和子女有权继承。在无经济实力和能力经营的情况下,必须通过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程序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否则转让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不得违反、如有一方违反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条款,如有违反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并终止合同。

3、乙方如出现违反本合同第九条所列的款项情形之一,甲方可限期乙方l 5日内改正,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一、本合同不随双方人事变动而随意改变,若遇国家政策、法律、条例等变动造成本合同与之相违背抵触的,按国家政策、法律、条例规定执行。双方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达成书面协议随本合同附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以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之前甲乙双方所签定的所有土地承包合同作废。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篇9

甲方(发包方): 合同编号: 乙方(承包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土地发包给乙方耕种,乙方承包甲方土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土地坐落的位臵(地点)、类别、面积、用途情况

1、乙方承包的土地位于: 市 镇 村 ,后附地形图,承包单价如下: , 公顷, 元/公顷年;

2、土地类别: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积共 公顷,其中水田 公顷,旱田 公顷。

3、甲乙双方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只有土地耕种经营权,仅限用于从事法律允许的种植业。乙方保证在承包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将土地转让、出租、荒芜或用于非农建设,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永久性建筑物或挪作他用。

如需更改土地类型,如旱改水、水改旱,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施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负责将到期后土地上由乙方投入建造的设施拆除,如不拆除全部归甲方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4、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无条件按期交还。乙方如要继续承包必须在承包期满三个月之前提出书面申请交给甲方,参加新一轮土地招标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二条 承包土地期限

该土地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 土地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1、该土地每年承包费总额为 元 (大写 元整) 。

2、承包费支付方式是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缴纳全部承包费,逾期不交,则合同自动废止,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下两年承包费支付方式是以现金形式支付,每年在3月15日前上缴当年承包费。如未按期上缴承包费,则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乙方土地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二)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当种植的农作物发生疫情时,有权要求乙方对种植的农作物进行处理,发生的费用和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为确保土地资产提高地力保值增值,甲方农机作业组负责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深松整地作业。按不高于当地的深松翻(旋、耙)地作业价格向乙方收取机耕作业费。

(四)指导、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种植面积,有权对乙方承包耕种土地的面积进行普查和测量。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期间与地方土地、农业等有关部门发生的相关事务。

(五)鼓励乙方秸秆还田提高地力,但种植玉米、高粱等高棵作物时,乙方应将秸秆粉碎还田。不能粉碎还田时,乙方应负责将秸秆在承包期最后一年时清理干净。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秸秆清理费用。

(六)按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独立自主耕种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二)享有在承包耕种土地上的收益权。对承包面积内的农田、设施和林带负有维护的义务,不得破坏和砍伐。在承包期内,应将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药、化肥的包装物等及时焚烧、掩埋,不得对农田造成污染。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实施。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时不得擅自进行整地作业,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收获作物,如因乙方作物收获不及时造成甲方不能正常进行整地作业,视为乙方违约(特殊天气造成不能收获时除外),甲方将按土地承包款的3%收取违约金。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购臵的机械设备、田间水利工程、房屋、临时性建筑物及水利设备等自行负责修建、维护和保管,合同期满后乙方自行回收和拆除,其回收和拆除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拆除,甲方将强行处臵,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应加强自身和对雇用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乙方负责对自身以及雇用人员的人身和工伤保险。在承包期内自身(包括雇用人员和第三方)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机械事故等一切安全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经济纠纷,由乙方独自承担民事责任和损失赔偿。

(五)乙方不得用在甲方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对外担保或抵偿债务,不能改变土地的用地性质。

(六)乙方在种植土地时应向当地保险公司进行个人自愿种植业保险,如个人不自愿到当地保险公司进行种植业保险,一旦发生各种自然灾害时,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上缴 年土地承包费,截止到本年度3月26日。对乙方不能按时上缴土地承包费的,投标定金不予退还,甲方不予发包土地,自动终止该土地承包合同。甲方有权将该土地另行对外发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有乙方自行承担。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造成荒地、弃地。对承包面积内的农田、设施和林带负有维护的义务,不得破坏和砍伐。否则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经济或刑事责任。对农田进行改旱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所产生的损失和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对他人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他人耕种或从事其它经营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自甲方发现之日起终止合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征用土地或上级政策有重大调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一)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或变更,如需变更或终止时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主要条款相抵触。

(二)由于土地面积需要再确认,甲方若对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积进行普查测量时,应按测量后重新确认的实际面积执行。乙方已交的承包费应根据新确定的面积核算出应缴承包费用后多退少补。如乙方不按照重新确定的实际面积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合同如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四)本合同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由 法院裁决。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现将甲方农村土地向乙方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信守。

一、土地基本情况

该块土地位于 县 乡 村 队,位置地名: ,东西长 米,东至 ,西至 ,南北长 米,南至 ,北至 ,土地面积: 亩。

二、承包期限、租金及支付办法

1、期限 年,从 年至 年 。

2、租金:粮食 斤/亩.年 /现金元/亩.年,合计:粮食 斤.年/现金 元.年。

3、租金缴纳方式:于每年阳历12月31日前根据双方约定缴纳粮食/现金按年一次性足额缴纳。

三、双方权责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按年向乙方收取,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向乙方随意增加/减少租金。

2、如遇地震、旱灾、冰雹等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经济受损时,承包租金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现场划定土地界线,甲方向乙方对该块承包土地界线进行交底。

4、承包期限内,乙方有责任对该块土地进行界线管理,不得由他人抢占,如遇地界纠纷及时向甲方反馈情况,由甲方协商处理。

5、承包期内如乙方原因无意向承包时,应在每年秋收春耕前向甲方提出请求,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与他人承包事宜,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出退包请求,导致该块土地荒耕,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一年的粮食/租金。

6、承包期限内如乙方未按时交纳或未足额缴纳租金的行为,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收回租赁土地。

7、承包期内如遇国家矿产资源开发或国家征收时,地上附着物赔偿属乙方所有,其他赔偿属甲方所有。

8、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协商承包事宜并续签承包合同。

9、承包期满乙方无意向续租,如数交还该块土地,并保证土地地界清楚,如有土地被抢占或缺损,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照农村土地赔偿标准给予赔偿。

四、违约责任

1、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土地仅作耕地使用,不可另作它用,如乙方违约,则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罚没该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

五、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村民委员会协商解决或向靖边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承租人): 公司名称: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对乙方承租的土地拥有相关的合法权利。

二、土地承包的地址、面积和方式

承包土地所在地址:, 承包的面积为 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承包方式为租用。

三、承包的期限为

自年日止。

四、承包用途: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土地种植蔬菜等。

五、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1、承包土地的每年租金小季为每亩元,全年租用每亩 元,租金的支付方式采取每年一付,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付。国家相关征

收的其它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乙方的经营,第一年的小季(时间: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免租金,第二年起的以分红的方式,根据效益来分配,乙方拿出利润的每亩占百分之 的标准作为甲方的红利,乙方保障甲方的每年的红利不低于土地的租金,否则乙方按土地的租金支付给甲方,土地租金每年小季每亩元,每年整年每亩 元。

3、乙方每年有义务拿出利润的 做组里的公益事业,拿出利润的 做村里的公益事业。

六、甲乙双方的权力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2、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任何的生产经营活动。

3、租用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好与周边各方面的关系。

4、租用期间相关政策和法律方面责任由甲方承担和处理。

5、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同一土地权属重复租给第三方,乙方也不得将此土地转租。

6、租用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租金。

7、乙方对蔬菜等农作物有绝对处置权。

8、乙方在租期结束不能残留废弃物影响甲方开展生产及劳作。

七、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经当地相关法律部门解决。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土地 亩、每亩承包费 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将收取土地承包押金____元整,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元、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诚信,可续保,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水费、地皮费及乡政府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种子补贴费,地亩补贴等政府补贴的优惠政策由甲方享有。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两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篇13

发包方(甲方):金坛市 村民委员会 发包方代表:_____________ 职务:___ 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 _ 身份证号码___ _____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集体所有耕地_ 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作为养殖区进出道路使用),其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承包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一共伍拾年。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甲方出具加盖村委会公章的正规发票或收据。

四、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和继承权。

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六、甲方保证该土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七、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八、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O 年 月 日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富裕村范围内的集体林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自然道路;南至公路;西至坑边以外300米南北一线;北至山顶分水岭以北200米。

二、乙方承包经营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20xx年一月起至20xx年一月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元100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

四、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搞多种养殖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转让转卖权和继承权。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购买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十、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一、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篇15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为加快我团发展壮大,完善土地依法承包,致富职工群众,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写清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这里双方都要注意清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写清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这里双方都要注意清除。)

三、甲、乙双方商议的土地承包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四、乙方承包甲方 连,地号 ,面积 亩。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主栽作物为__,没有团领导批示不得改种其他作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六、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和途径: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八、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 乙方(承包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篇1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第1条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承包本合同。

第2条 甲方将其队权属所有的位于 一幅土地

第3条 乙方依据本承包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资源不包含在本承包合同的承包范围内。

第4条 本承包合同的承包期年限共 拾年,从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第5条 乙 方同意按每年向甲方支付承包金,每年的承包金总共人民币 元(¥ 元)。

第6条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齐字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清 年年度的承包金人民币 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定于当年的12月30日前交付清,逾期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逾期利息,计至付清当年的承包金之日止;甲方收到乙方交来的年度承包金时,出具《收条》给乙方;《收条》为一式两份,甲方一份备存。

第7条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被政府依法征用时,政府补偿的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面上的财产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时终止,乙方与甲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8条 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本承包合同自动解除,乙方与甲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9条 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进行的林、农业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10条 乙方在承包期内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1 发包给乙方依法经营农、林业;该幅土地的面积 亩。

第11条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转让、转租该土地给第三方经营,否则,甲方单方有权终止本承包合同,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12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权属无争议,若因土地权属与他方争议,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并因此造成乙方合理的经营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合理的经营损失,但最高赔偿数额不得超过甲方依照本承包合同已经收取乙方交付的承包金数额。

第13条 本承包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双方认为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一致,以达成的书面协议为准。

第14条 本合同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15条 从合同承包期满的第二日起,乙方遗留在原承包土地内的一切财产全部视为无偿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16条 本承包合同若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合同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 本承包合同未约定的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18条 本承包合同从甲方的村民代表、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19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X村委会存档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

村民代表: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