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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精选4篇)

乡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 篇1

晒经乡人民政府根据《汉源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xx年工作要点》(汉府办发〔20xx〕37号)文件要求,对照自身责任分工,逐条梳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乡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精选4篇)

一、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完成“最多跑一次”改革

通过梳理乡一级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根据省、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要求,完成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配置,统一各事项的设定依据、法定时限、申请材料、服务对象等要求,优化了办事流程,达到了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效果,提升了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二、充分发挥办理制度优势,提高群众满意度。

为进一步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固化“放管服”改革成果,我乡加快职能转变,充分发挥乡、村便民服务代办帮办、综合服务等作用,制定村级民事代办理制度。认真开展服务群众工作,强化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亲民化,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乡村便民服务中心分区分级分类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实行一码双查,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无障碍的便捷服务。全力推动“全程网办”、“不见面办理”等互联网+政务服务类型,加强政务服务网上办的比例,实现“不见面”审批。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乡便民服务中心存在人员变动比较大,部分人员刚好熟悉业务后职位就产生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便民服务中心整体业务素质的提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同各县级审批部门沟通反馈机制不健全,在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过长,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

最后,我乡将就以上问题首先从乡村实际出发,相对固定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强化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其次,健全政务服务反馈机制,增强部门联动,加强对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全过程监督,持续优化便民服务的办理水平。

乡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 篇2

为贯彻落实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创新工作机制,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我局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审批服务。

一是简化审批流程。按“应进必进”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局已将审批事项全部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并在党政网上公布办理流程,并在广西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平台和广西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受理、审核和制证,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运行管理。实现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限时办理。二是实行食品生产经营“多证合一”。将原有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流通许可证》统一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由原来的证书3年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并对食品生产企业由以前的一个单元发一个证改变为一企一证,对每一家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发放一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多类别食品的,在生产许可证副本中予以注明。三是缩短审批时限。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的,将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变为30个工作日前;将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由原来的3年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四是简化审批程序。取消许可检验机构指定,申请人可以根据产品检验需要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取消委托加工备案;取消企业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调整现场核查内容,获证企业在许可食品类别范围内增加生产新的食品品种明细,不再进行许可现场核查;

二、实行取费减负。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取消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收费,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三、松进严管。

在大力实施简政放权的同时,县市场监管局局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积极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监管格局,强化标准化、格式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力度,推行“首违告诫”制,提高监管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切实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情况

(一)不断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深化“多证合一”改革

“多证合一”改革是在20xx年“三证合一”、20xx年“六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将有关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等各类证、照,就是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20xx年我市印发了《百色市“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百政办发〔20xx〕92号),整合的证照是35项(包括营业执照),今年6月底,自治区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广西“多证合一”改革事项实施方案》(桂工商发〔20xx〕24号),将税务、住建、商务等十七个部门39项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20xx年以来,在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县顺利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问题,完善措施,确保“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取得实效。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为我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注入新的活力,近年来,新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连续保持增长态势经济发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二)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方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文要求,广西工商系统于20xx年5月30日正式启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双随机”抽查机制是对检查对象的随机抽取和对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选派,实行“抽取、检查两分离”的综合执法随机抽查监管制度。

20xx年,第一批双随机共抽查45户各类市场主体,抽查结果情况:在这次市场主体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有3户,占抽查总数的93.33%;其中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有1户,停业有2户,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有3户,已责令改正的。抽查结果公示情况:抽查的市场主除停业和办理注销登记外,其余全部进行了公示,公示率达到100%。第二批双随机抽查任务正在进行中。

五、工作亮点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实行以招商引资带动经济发展战略,提升了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势头,各种工商企业纷至沓来。为了使企业“进得来,留得下,有发展”,乐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百色市局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实际,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加上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登记制度改革。将多个部门颁发的证(表)与营业执照整合,施行“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与全区同步提前1个月实施“多证合一”,实现“一照走天下,一码管终身”,降低了企业办事制度性成本。切实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六、存在问题

一是“证照”衔接面临困难,监管执法存风险。“先照后证”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部门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和调整,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监管职责,然而在取得营业执照后许可证办理期限要求、职责边界、负面清单等方面,未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做出详尽规定,监管执法无法可依。

二是实施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政府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但部分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实施“双随机”抽查是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思想观念有待于进一步转变,部门联合有待加强。其次,抽查中市场主体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形较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以企业的多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的两证整合为重点,围绕做实降低门槛、提高效率、完善服务等举措,明确操作层级、落实责任主体,使各项改革规范有序进行,扩大“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制度改革成果。

二是抓好不定向抽查后续监管工作。核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其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职责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按规定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将信息抄告或通报有关部门,取得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成效。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氛围。

乡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 篇3

根据《xx区大数据发展局(xx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事项迎检工作的函》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就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政务服务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整合业务,优化职能。为了加快部门职能转变,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镇把社保、民政、计生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整合到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相关证件的代办代理情况,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就近办理服务。

2、优化升级政务服务工作。大力推广政务服务网站,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提供更过便民服务,让群众解决更快速解决实际问题。在政务服务中心,有专人引导群众在网站注册、登录和使用。在政务服务中心门口设有电子屏,将群众需要的信息如就业信息传播出去。

3、建立健全制度、严肃规范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投诉处理制等一系列制度,在镇政务服务中心显眼处摆放事项办事指南以及窗口指引,方便群众咨询,设有专业人员办理业务,切实规范人员服务行为。热情接待群众,坚持优质服务,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严格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工作要求,为群众提供“便民优质、高效”的各类便民服务,不断提高群众对镇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咨询x余人次,为群众办结各项便民服务事项近x余件,当天办结率达到%以上,群众对政府办事服务给予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1、“放管服”工作,涉及站所部门多、专业技术要求含量高,加上我镇缺乏相关专业人员、乡镇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导致“放管服”质量、效率不高。

2、基层“最多跑一次”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清单执行不严格,办理事项流程尚未得到优化。

3、社会民生例如计生、民政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办理尚未实现异地可办、快递邮寄等服务。

三、下一步打算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电子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完善网上查询进度以及现实“只跑一公里”的政策。

2.强化人员保障。切实加强镇、村业务人员的培训,充分挖掘现有人员潜力,吸收年轻血液,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3.积极对接示范区行政服务平台,完善行政服务事项以及政务服务中心的路标指示,确保事有人管,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保障工作服务到位、监管有效。

最后我镇将继续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措施,夯实工作责任,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持续推进“放管服”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放管服”改革取得更大实效。

乡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 篇4

20xx年以来,县人社局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相关工作部署,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全力实施“强修文”五年行动为工作主线,着力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牢牢把握“人社部门是服务型部门”定位,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估排位上升,营商环境评估指数全面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凝聚强大力量。

一、基本情况

(一)加大就业创业扶持,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1.强化企业用工支撑。有计划的开展招聘活动,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今年以来,修文县共举办各类招聘会34场,共657家企业参加(其中506家企业为贵阳市人社局提供),至少有771人达成就业意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完成职业技能培训7493人,占目标任务2500人的293.96%,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职工培训2419人;

2.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全力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创建充分就业居委会17个,创建率为94%;充分就业村97个,创建率为94%。推动惠企利民政策落地,截至目前,审核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05万元。

3.做好档案管理与服务。依托贵阳市社会人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增加多条转递渠道,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推进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人性化。截至目前我局托管档案达5800份,今年以来接受档案业务咨询今年以来1500余次。

4.支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跨地区互认。由外省、其他专区调入、引进、招考的专业技术人员,其通过人事职称部门组织的社会化评审、考试等渠道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其他系统内评审、考试取得的资格,均按省、市相关要求,报省、市人事职称部门审核认定,并根据审核认定结果,聘任和兑现相应待遇。

(二)紧盯服务效能提升,打造优质人社服务

1.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关于企业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压缩办理时限,确保用工权益,服务好企业。20xx年以来共审批办理完成特殊工时审批7家、人力资源许可2家、劳务派遣许可4家,并不定期对具有行政许可企业进行监管。

2.提升社保业务办理便利度。一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建设,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全面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查询;二是全面推行“掌上12333”系统服务,养老保险转进与转出更便捷,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推行减证便民行动,跨省转移新增业务实现“无纸化”,省内转移业务取消提供缴费凭证环节;四是新企业参保实现“零跑腿”,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参保办理人力、经济成本,截至目前,完成新参保企业1030户。

3.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动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失业保险扩大范围工作。

(三)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1.加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化解争议“第一道防线”和“互联网+调解”作用,减轻劳动者维权成本,截至目前,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44件,立案208件,仲裁108件,调解196件(含乡镇街道基层组织以及案外调解96件)。

2.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实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截至目前,完成企业书面年审606户;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75份,对违反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且拒不改正的单位立案32件,结案25件(其中:涉嫌使用童工2件、项目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案件20件,中止3件),正在处理7件(其中:涉嫌拖欠工资案件4件,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3件);清欠农民工资9315.19万元,涉及农民工3811人;

二、存在问题

(一)就业结构性矛盾凸显。“求职难”与“招工难”并存,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部分险种转移便利度有待优化。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还未实现省内、外网上转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还未实现省内网上转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还未实现省外网上转移。

(三)劳动用工权益保护压力仍大。违规用工现象仍然存在,零星欠薪线索仍然禁而不绝,人事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劳动用工权益保护问题仍然严峻。

三、对国家层面的建议

(一)出台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加大对边远地区的资金投入,保障城乡各类就业困难对象实现更稳定更充分就业。

(二)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搭建就业供需桥梁。深入企业走访,掌握企业招聘需求,畅通企业与求职者沟通渠道,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

(二)进一步做好社保经办服务。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力争20xx年12月31日前实现“贵州省金保三期系统”使用,实现城镇养老保险省内网上转移。

(三)进一步维护劳动用工权益。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的签订、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工资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等工作;进一步探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切实提高制度执行效率,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