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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问题专题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关于"着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根据市委办公厅《XX年"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市领导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的要求,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志佳同志牵头、市政府副市长陈国同志参与的关于完善惩防腐败体系问题专题调研工作,经过专题调研小组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目前基本结束。苏志佳、陈国同志高度重视专题调研工作,亲自审改调研工作方案,部署指导专题调研活动。专题调研小组先后组织召开了有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部分室(厅)主任、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负有专项工作牵头任务的市直部分单位、各区县级市分管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部分街镇的党政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负责人等参加的5个座谈会。期间,苏志佳同志亲自参加了调研工作,强调要"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努力交出一份高质量调研成果",对专题调研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指明了努力方向。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专题调研组对近年来我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有了比较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掌握,为进一步探索完善我市惩防腐败体系的新思路、新举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关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问题专题调研报告

一、我市近年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XX年1月中央颁布《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称《实施纲要》),同年9月市委制定下发《广州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称《具体意见》)。三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工作的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具体意见》的要求,坚持把贯彻中央精神与广州实际相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扎实开展拒腐防变教育,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不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有力促进了我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深化。目前,《具体意见》提出的148项工作任务全部按计划展开,制定完善了涉及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和体制创新等方面制度130项,初步形成我市反腐倡廉制度基本框架和工作机制,顺利完成市委确定的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

(一)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为着力点,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结合广州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建立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推进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日常教育与主题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与舆论宣传相结合,促进教育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坚持"虚功实做",强化精品意识,创新教育载体,打造具有广州特色的反腐倡廉宣教品牌。一是创办"羊城廉政大学堂"。以"树浩然正气、扬清廉之风"为宗旨,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先进模范开办讲座,举办专题学习会、报告会等系列活动。二是推进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廉政研究与教育培训基地、廉洁文化教育基地、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等五大教育基地,发挥教育示范点和教育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三是举办"清廉羊城"系列活动。制定下发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编辑出版《广州市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读本》,举办反腐倡廉文艺汇演、勤政廉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会、"读书思廉"征文、廉政公益广告创作等系列活动,建立广州廉政信息发送平台,在媒体开办反腐倡廉教育专版专栏和《廉政前哨》、"沟通无界限,行风大家谈"电视专栏等,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

(二)以规范权力运作为着力点,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一是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市委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贯彻执行《广州市委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市委办公会议有关规定》等制度。落实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二是建立规范国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制度。落实《广州市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和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有效投诉认定办法,建立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等配套制度。三是建立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制度。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和从源头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四是建立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广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等,完善办理责任追究的程序。五是建立关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制度。完善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建立农村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中央纪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建立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形成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六是建立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执行《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落实监察机关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报告工作制度,完善监察机关内部职能设置和工作程序。七是建立纪检监察机关队伍管理制度。落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实施细则》、《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业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制度、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人才信息库和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机制。

(三)以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为着力点,全方位监督网络进一步健全。一是党内监督进一步增强。坚持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等有关制度,落实《广州市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二是各监督主体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建立市纪委向市人大、政协机关及社会群众团体、新闻单位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度,各级人大、政协、政府专门机关和群众、舆论等多种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三是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有所加强,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录制度,健全推荐干部、考察干部和任用干部责任制,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统发工资补贴、非税收入、财政投资评审等制度,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得到加强。四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和监督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执行《广州市国资委企业内部财务监控暂行办法》、《广州市国资委直属企业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等。五是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作用进一步显现。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探索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工作和通过绩效评估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方法,全面推行审计前公示制度。六是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范围已由镇政府扩展到区、县级市和市级政府,由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拓展,由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向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推进。全市所有村都建立了"村务公开栏",全面实施《村民自治章程》,规范村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监督措施,有的村还建立村务公开接待日制度,以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建立《广州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责任制度》等。全市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全面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非公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已超过80%。我市先后被评为全国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七是对公职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监督得到加强。一些单位将限制职务消费作为开展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限制职务消费的若干规定,包括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控制外出开会、办公用品费用和办公用房装修、公款出国(境)活动等。

(四)以改革体制机制制度为着力点,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一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选拔任用干部的具体制度逐渐完善;实行《市委常委会投票表决区、县级市党政正职和市直机关党政正职拟任(推荐)人选暂行办法》;推进《公务员法》配套制度建设,坚持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探索新录用公务员下派到基层工作办法。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全面取消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行政审批事项,对有关行政许可规定以及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作了清理,制定《广州市实施行政许可监督规定》,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开展网上行政审批,实行"在线"效能监察,对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非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五个环节实时监控,行政效能有所提高。三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区、县级市和镇财政管理办法趋向合理,区域发展逐渐协调;预算编制制度进一步完善,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从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和会计、实行市直机关统一财务核算和统发工作岗位津贴制度、实行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向完善财、税、库、行联网工程和执法部门应收尽收激励机制、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以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延伸。正在制定的违反财经法规纪律的问责办法,将逐步实现财政资金投向的跟踪问效、问责。四是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逐渐完善,改变过去"投、建、管、用"皆由政府部门负责的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和核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广州市社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和核准暂行办法的制定、执行,逐步推进劳务"分包制"、强化市场准入和违规清出。城市道路和特种行业经营权的管理方式也在积极探索改革之中。五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得到有效的改革,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和检务督查制度,深化审查逮捕方式改革和公诉方式改革。六是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中小学校收费"一费制"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进一步落实,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建立规范的教育收费管理体系;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解决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完善校务公开制度,高校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七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完善社区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综合评价制度、医疗安全质量监管机制、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医疗服务价格机制、信息公示制度和医用耗材、大型医疗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八是对国有资产有效监管机制的探索迈出新步伐。建立薪酬管理、职务消费、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等制度,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行为。实施《关于推进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九是农村综合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区和县级市、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正在加快推进,农村基层政权运转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收支行为逐渐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全面推行;各项惠农支农措施和农民减负增收政策逐渐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逐渐深化,镇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已开始实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农村金融保险体制改革也在探索之中。十是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进一步健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发挥,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产权等要素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逐渐规范。在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土地交易市场管理体系、产权交易管理体制和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等方面,逐步建立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十一是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职能得到强化,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制等级评估制度、奖惩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逐渐建立。随着《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制定并实施,将有力促进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制规范运作机制、诚信执业机制、公平竞争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奖励惩戒机制、自律保障机制等机制的建设。

(五)以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为着力点,惩治在预防腐败中的治本功能进一步深化。XX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23319件(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701件783人,其中大案354件,涉及处以上干部的要案144 件;处分党员、监察对象708人,给予党纪处分540人、政纪处分32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084万元。XX年至今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98件,涉案总金额6.66亿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于在案件检查工作的各个环节,注意综合体现办案工作的政治、经济、法纪和社会效果。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实行实名信访件反馈、新提拔领导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和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分析、及时核实制度。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执行市纪委制定的办案工作"一案双查"(查违纪、查领导责任)、"一案双报告"制度和《中共广州市纪委、广州市监察局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行案件处理整改建议制度的意见》,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在预防腐败方面的作用。

二、我市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在构建惩防腐败体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改进。

(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深度和广度不足,效果不够明显。应该说,我们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面确实想了一些办法,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有所创新,投入了不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做了大量工作。但还是不够系统、不够深入、不够扎实,有的还比较浮泛、空洞、粗疏,看上去轰轰烈烈、热热闹闹,但有的缺乏针对性、时效性、严肃性,停留在简单的用大道理说教的层面,有的流于形式;宣传教育与监督、惩处、制度建设及日常管理、业务工作等环节没有紧密结合起来,不能做到知行合一,甚至出现"两张皮"现象;宣传正面典型的力度偏弱,对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的光辉事迹和崇高精神的宣传不够充分等,在一定程度了影响了反腐倡廉教育效果。

(二)有的领导干部对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得不够扎实。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认为惩防腐败体系是虚的东西,是个徒有其名的花架子,对其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能否起到作用存有疑虑,因而重视不够,推进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不足;有的单位和领导认为构建惩防腐败体系是党委的事,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因而抓惩防腐败体系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不强,使"党委书记负总责"、"把惩防腐败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等要求没有落到实处,影响了工作力度和效果。有的单位虽然对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工作作了部署,但各个工作环节都是应付式的,照搬照套,照抄照转,不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出发。有的牵头单位工作不积极主动,责任部门配合不得力,工作进度缓慢,普遍存在着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往纪检监察部门一推了事的现象。

(三)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的办法不多,制度执行不够有力。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意义基本形成共识,能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源头治腐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但始终未能找到从源头上根治腐败的有效办法。如在制度层面,各单位各部门十分注重制度建设,制定的制度不少,但真正能发挥作用的不多。一方面,制度还不够系统,还存在不少空白地带,不能够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制度的可操作性差,对许多普遍存在的问题,如职务消费、公车私用、土地出租、厂房出租转让、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缺乏刚性约束。同时,忽视了责任考评、追究制度和组织协调机制等配套机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对违规、失职、不执行制度等行为追究的措施不够具体有力,责任追究不到位,导致制度的执行力较弱,造成有的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四)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不够规范,工作机制和工作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虽然市以及市属各单位、区、县级市都建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惩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包括督导组和情况综合组的工作机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明确了工作人员,但由于缺乏健全有效的机制和制度作保障,这些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运作往往不够正常,不够规范,加之这些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属于临时的,人员变动快,流动性强,职责和任务不够明确,难于有力地推进工作,从而削弱了对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功能,齐抓共管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格局和机制还不完善。

(五)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力量失衡,渠道不畅、力度不够。近年来,我们在强化党内监督、支持和保障人大监督方面下的功夫比较多,但在发挥舆论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方面还做得不够,党外监督的渠道不够顺畅,监督平台不够健全,"三公开"等尚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而镇街纪检监察力量薄弱,无法充分履行监督惩处方面的职责作用。在社会管理层面,尽管经过多年政府机构改革,管理力度仍然不足,尤其是基层政府管理职能不清晰、权力不明确、手段单一,权责不对称的现象比较突出,以致基层政府对农村、社区出现的许多问题"看得见,管不了,管不好,不愿管",影响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思路和建议

党的xx大强调要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在xx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xx指出,反腐倡廉建设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这些新论述、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体制和机制创新,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符合广州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加快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保证。

工作中要坚持坚持完善体系与服务大局相结合、继承发扬与改革创新相结合、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相结合、突出重点与统筹推进相结合、贯彻上级要求与结合本地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和"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拓展领域"的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总体思路,在初步形成我市反腐倡廉制度基本框架的基础上,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把思想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认识中解放出来,用思想的大解放、方法的大更新、制度的大创新,推动我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大发展。要正确处理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工作规律和特点,抓紧研究制定《广州市贯彻落实〈实施纲要〉XX--XX年工作规划》,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我市惩防腐败体系,力争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到XX年,建成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使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一)要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强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要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把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形成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

1、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从政道德修养,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群众观以及科学发展观。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建立健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参加教育、带头讲廉政党课的制度,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课。坚持每年举办党纪政纪法纪及普法教育培训班,使领导干部长期接受法制教育。

2、面向全党全社会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全党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范畴,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党性原则,增强宗旨意识,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继承优良传统,践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集中时间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突出主题的纪律教育。深化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每年宣传一批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正气;剖析一批典型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做好对农村和社区党员、流动党员、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党员的廉洁教育工作。抓好公务员廉洁从政教育,对新录用、新入党、重要岗位、管理重大工程项目和管理行政审批事项、从事财务管理的公务员进行专门反腐倡廉教育。

3、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继续办好羊城廉政大学堂,深入开展清廉羊城系列活动和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扎实加强廉洁诚信、依法经营教育。配合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传统节日文化活动等,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廉洁修身教育,并把它作为大中小学德育教育的基本内容。在社区和家庭中倡导文明风尚和清廉家风。努力打造廉政文化品牌,全面繁荣以先进理念为支撑、一流阵地为载体、优秀作品为亮点、群众性文化活动为基础的廉政文化事业。

4、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纪检监察、组织和人力资源管理、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和单位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出部署,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格局。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坚持在主流媒体开办反腐倡廉专栏,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制作、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和影视作品。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反腐倡廉情况。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新路子,创新教育形式,强化特色教育,增强教育实效。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具有长期性、根本性、稳定性、全局性。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基本制度,为预防和惩治腐败提供机制保证。

1、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制定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责任追究办法。推动各级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等制度,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决策责任、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反映社情民意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完善党外人士参政议政制度,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2、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制度。贯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从业行为,防止利用领导干部的职务和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和非法利益。完善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制定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有效投诉认定办法,健全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等配套制度。全面推行公务消费卡制度,规范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行为。

3、完善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和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加大对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破坏规章制度行为的追究力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制度,健全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完善办理责任追究案件的程序。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审计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工作。

4、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坚持各级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健全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有关制度。完善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制度;研究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及现代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加大干部教育培训、轮岗、交流力度并逐步形成制度,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人才信息库,健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三)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努力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1、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情况以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各种行为;要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加强对贯彻党内监督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建立和完善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系统,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经常性的廉政监督。

2、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持和完善选拔任用干部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制度,建立并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录制度,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防止和纠正考察失真、"带病提拔",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问题。要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完善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公安、审判、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和制约。健全司法人员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建立人大机关对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监督制度;建立人民法院对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司法审查制度。健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管理制度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发展电子政务,保证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要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管,深入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构建和完善部门预算信息化平台,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管。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制衡机制。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防控机制,防止金融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完善我市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推行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办法;实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公示制度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3、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一是要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全面推进党务公开。二是要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加强人大对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监督。严格审查财政预算,开展执法检查和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逐步健全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人大咨询和论证制度。三是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支持政协运用会议、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提案等形式,对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四是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研究切实可行的效能绩效评估措施,促进我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勤政廉政。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对区、县级市、市直局级单位及区属县处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干部,逐步做到任期内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并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开,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支持公安、财政、土地、建设等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监督。加强特邀监察员和政风行风督察员工作。五是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人民检察院要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六是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电子政务,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七是支持和保证舆论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支持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四)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形成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长效工作机制。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维护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要要协助党委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努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1、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继续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以及在住房上的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规定。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现象。认真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装修、设备配备标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推行定点接待,规范接待标准,控制公务消费,厉行节约。严格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要加强党政机关效能建设,努力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调整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解决效率低下、办事推诿、浪费资源等问题;建立健全效能绩效考评制度,促进效能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克服一些基层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刁难群众、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深入开展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纠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国内外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重大问题独断专行、重要岗位任人唯亲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良风气,形成守法行事勤廉办事、民主议事、节俭从事的良好风尚。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务消费和廉洁从业情况并接受评议和监督的制度。

3、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和民主评议制度。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农村基层干部,力戒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落实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解决基层干部不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等问题。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行为。

4、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抓好全市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协调机制。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中央"两免一补"等政策的落实。完善医疗机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医药和医疗器械价格监管。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治理涉农乱收费。整顿农资市场秩序,纠正损害农民利益行为。治理公共服务行业搞价格欺诈和乱收费等问题。严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

5、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完善和落实信访制度,建立健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和处理群众投诉的机制,完善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重点督办责任制。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建立健全"阳光操作"绩效评估制度,引入公众评价调查,完善和落实对干部作风、政绩和为群众办事能力的考核机制。贯彻《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完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健全从源头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五)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创新,努力形成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通过深化机制体制制度改革创新,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

1、深化干部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一是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全面推行干部任免票决制。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扩大并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二是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推进差额考察制、考察预告制、实绩考核制和考察责任制,落实考核结果反馈和向同级纪委通报制度,不断提高考察考核过程的公开化、民主化程度。三是要完善干部培养管理机制。落实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度、辞职制度、任职回避和交流制度,建立国家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改革和完善干部双重管理体制,打破选人用人中论资排辈的观念和做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积极营造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2、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扰。加大机构改革和整合力度,降低行政行本,提高行政效能。推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方式,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公示制度,完善行政许可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推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制定并落实行政效能投诉办法,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3、深化财政、金融及投资体制改革。要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系。执行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推进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有条件的单位试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推进村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加强对地方金融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严格落实《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完善符合广州实际、适应工程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需要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机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监管、重大投资项目论证、投资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4、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监督机制。健全和落实司法人员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改革和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律师行业准入机制、行业协会自律机制、行业监督惩戒机制、行业保障机制和行业评价机制等。改革司法机关经费保障制度,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

5、完善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严肃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纪律的意见》,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制度,推进工程建设劳务市场的建设。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加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努力使之成为全国一流的交易服务平台和源头治腐工作品牌。要完善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逐步把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建立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一体化土地市场,制定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推行基准地价公告制度。要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和各项监管制度。规范产权交易机构的运作,健全和完善产权交易制度,提高产权交易的进场率和竞价率。要完善政府采购体制建设和运作程序,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完善和整合政府采购工作。推进政府采购中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管理。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网上电子采购,实行联网评审制度,规范经办人自由裁量权,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运作效率。推进垄断性行业改革,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引导规范和监督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逐步建立个人和社会其他主体"不良记录"档案,实行信用备案制、公告制。严格规范市场中介行为,强化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职能和行政管理机关的行业监管、业务指导,抓紧建立等级评估、奖惩、信息披露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

6、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落实中小学校收费"一费制"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建立规范的教育收费管理体系。规范各类学校招生和收费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监督,保证高校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确保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落到实处。

7、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行业监管,依法管理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收费标准,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医疗卫生监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以打击无证行医为重点,监督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执业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加快发展社区和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全市人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进一步完善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加强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

8、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立科学的考核分配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收益制度,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重点加强财务监管,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和改制工作。建立和完善薪酬管理、职务消费、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等制度,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行为,探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量资产奖励股权以及虚拟股权激励办法。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中和离任审计制度。健全国(境)外国有资产风险管理体系。整合企业监督力量,建立具有广州特色的国有企业监管体系。

9、推进农村监督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基层政权运转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财政保障机制,规范镇财政收支行为,全面推行村、社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强化对农村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惠农支农措施和农民减负增收政策,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行镇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探索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农村金融保险体制改革。制定"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农村经济发展留用地管理办法。

(六)加强办案工作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坚持标本兼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态势,充分发挥惩处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

1、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对任何腐败分子,都要依法惩处。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规范和制约交易活动。重点查处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严禁国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在国(境)外的商业贿赂行为。依法查处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市的商业贿赂行为。推进非公经济组织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3、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建立案件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使用办案措施,严格执纪行为、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完善实名信访件反馈制度,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健全案件督办机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跟踪督办。正确运用办案方式和手段,推动和完善办案工作点建设,加强对办案工作点的规范使用和统一管理;加强新形势下办案工作规律研究,提高办案科技含量。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强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健全办案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完善办案回访制度,建立健全执纪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加大对错案的责任追究力度。

4、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加大查处案件的协调力度,由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推动案管机构建设,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构筑办案信息交流平台。健全和完善执纪执法部门之间的案件情况通报交流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制度、重要协调事项督办制度、联络员联系制度,明确各执纪执法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协调配合的原则、形式、程序、方法、责任,确保办案组织协调工作规范有序。完善跨区域协作办案及防逃、追逃、追赃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5、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研究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一案双查"(查违纪、查领导责任)制度和"一案双报告"制度。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监察机关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或监察决定书,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并及时向监察机关反馈纠错整改、建章立制情况。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总结教训,引以为戒,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预防腐败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