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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暴风雪灾害的应急预案(通用6篇)

应对暴风雪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

为做好雨雪冰冻极端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应对冰雪灾害天气暨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的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园林绿化冰雪灾害安全生产应急方案如下:

应对暴风雪灾害的应急预案(通用6篇)

一、指导思想

落实城管局应对冰雪灾害天气暨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要求,强化雨雪冰冻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管理,遏制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按照“以块为主、分区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接到应急任务后,做到反应迅速,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以有效的措施,及时排查清除城区及工业园区主次干道、各公园广场、澧水风光带倾倒树木、隐患危树、断枝、冰雪等,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组长:汪健

副组长:雷鸣、李丹东、周黎云、熊丹丹

组员:黄怀英、王惠明、李明、曾武祥、罗增国、冯闲、

文蓉、章红云、喻盼、龚关、章函

(二)工作职责

为扎实有效做好雨雪冰冻天气下各项工作,各块分管领导根据要求提前做好应急处置队伍、装备、物资等准备工作,到各工地现场、市各路段、公园、广场进行现场督查工作,并及时的向一把手汇报情况,做好应对措施。

督导科:负责对绿化维护公司和绿化工程公司的责任区进行巡查、督促,查露补缺。责任人章宏云

办公室:负责对雨雪冰冻天气的工作进行媒体宣传报道;确保车辆、办公院落内水电及其它设备安全运转;确保绿化维护公司和绿化工程公司的物质保障和车辆安排。责任人黄怀英。

绿化维护公司:负责对城区各主次干道及公园广场进行巡查。组织两个应急队伍,每队5—8人,运输车辆两台;负责向办公室提供应急工作的影像资料。责任人王惠明、罗增国。

绿化工程公司:对在建、(已建)未移交的绿化工程及工业园区维护养管的道路、广场绿化进行巡查。组织两个应急队伍,每队5—8人,运输车辆两台;对新栽苗木进行有效保护,确保苗木安全过冬。负责向办公室提供应急工作的影像资料。责任人李明、曾武祥、冯闲。

应对暴风雪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郴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郴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设工程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遵循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在市政府、市安委统一领导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应急响应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

2.相互协调,快速反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协作,保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地方人民政府是处置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设立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应急指挥部),其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局长(主任)

副指挥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市人防办)副局长(副主任)

成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工程科、法规科、住保科、城建科、村镇科、市场科、设计科、财务科、工程服务中心、市质安站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为:

1.指导、协调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

2.及时了解、掌握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情况,根据需要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有关情况;

3.发生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时,在事故前线负责应急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及监督协调工作;与市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并接收指令,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情况或者请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护力量增援。

4.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市政府、省住建厅。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承办指挥部的日常事务,主任由工程科科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指派。

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受理事故报告、区分事故等级,传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政府、市安委指示,传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指挥部指令,联络行业各级应急机构和资源。

(二)相关机构职责

1.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机构的组建、职责应参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挥部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2.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已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项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三)基本应急工作组

为迅速开展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工作,应急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工程抢险、专家评估、后勤保障4个基本应急工作组。根据现场指挥工作需要,启动若干相关应急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市住建局办公室牵头,工程科、法规科参与,负责上传下达有关信息,联络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各工作组和各方面的工作。

2.工程抢险组:由市住建局工程科牵头,市质安站、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参与,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其中市质安站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负责抢险工程量的现场登记和核实工作。

3.专家评估组:由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牵头,工程科、设计科、市质安站参与,负责组建由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检测、鉴定等技术专家组成的抢险专家库,组织专家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开展工程结构安全性鉴定。

4.后勤保障组:由市住建局财务科牵头,办公室参与,负责市住建局抢险人员的后勤保障,包括车辆、雨衣、雨鞋、手电筒、安全帽、临时柴油发电、必需的食物及饮用水等调度。

(四)工程抢险专业队伍

1.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在我市从事工程建设的建筑施工企业中选择,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调遣。

2.凡在我市从事工程建设的建筑施工企业均有承担本市工程抢险救援的义务。

3.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应当具备处置工程坍塌、基坑坍塌、脚手架垮塌、设备倒塌等类型工程抢险工作的能力,各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具体抢险类型分工由指挥部办公室结合企业情况确定。

4.在工程抢险专业队伍中,选择常设2个专业抢险和1个机动抢险队伍,常设抢险队伍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三、监测和预警

(一)预警工作准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预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各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进行研究分析,对出现危险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建筑工程抢险事件,应急办公室以及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及时划定危险区域,予以公告,必要时撤离人员、设备,并及时将风险信息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

(2)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同级政府和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事故或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各部门除根据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外,可直接报至湖南省人民政府。

2.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类别、事故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主体情况: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全称、经济类型、生产经营规模、资质等级;

(4)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5)事态控制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7)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快报要求的相关内容。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8)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

(9)事故原因分析;

(10)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11)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书面记录。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应急行动情况,妥善保存重要痕迹、物证。

4.分级响应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分级标准见附件)。

实施I、Ⅱ级响应行动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应迅速启动本预案,按程序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实施Ⅲ级响应行动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应迅速启动本预案,督促、组织事发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当地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实施Ⅳ级响应行动时,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启动相关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响应程序

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1.施工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市级、县市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3.市住建局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局领导带队赶赴现场监督、协助当地政府研究处置对策,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并组织专家协助事故调查,及时向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汇报有关情况。

(三)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后期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清理与处理现场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

督促协调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或家属给予安抚、补偿。社会、个人和有关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的资金和物质,由市民政部门受理和发放。保险机构须在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五、应急结束

(一)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危害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事故(灾害)因素被消除时后,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二)事故抢险调查与调查报告

1.事故调查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处理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事故结论;

(6)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7)各种必要的附件;

(8)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9)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2.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据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拒绝参加工程抢险救援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年内禁止在我市承接工程。

六、应急保障

(一)抢险队伍保障

1.在我市从事工程建设的建筑施工企业,是我市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的主要救助力量。接到工程抢险救援的命令后,应立即无条件执行应急救援任务。

2.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应做好各项应急物资、救援队伍的配置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应急演习,提高应急反应处置能力。

(二)专业技术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由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监、检测、鉴定等技术专家组成的抢险专家库,同时依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专家队伍,在事故应急事件发生前后,根据抢险工程类型,挑选有关专家参加工程抢险工作,由专家队伍对工程险情进行预测和分析,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指导应急抢险工作。有关专家在接到应急救援的通知后,应立即无条件执行救援任务。

(三)经费保障

1.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经费由指挥部办公室申请应急专项资金解决。建筑工程抢险预案演练、宣传培训、设备装备配置管理、信息化以及其它日常管理经费,由市住建局财务科纳入部门预算申报解决。

2.各工程抢险专业队伍的应急抢险经费和日常管理经费由各自单位先行垫付,并本着合理、准确原则,经应急指挥部和审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和程序向财政部门申报解决。

3.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经费的支出,原则上由被救助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或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其它临时性工程抢险任务经费的支出,按照“一事一办”和“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由被保护、被救助部门或单位承担。

(四)物资保障

1.根据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的特点,定期收集有关建筑工程抢险的设备、设施、装备、物资的类型、数量、性能、分布情况等信息,建立抢险设备信息数据库。

2.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建筑工程抢险的实际需要,按照“先征调、后补偿”的原则,征调有关单位的设备、设施、装备、物资用于应急救援,被征调单位应无条件执行征调命令。

3.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应当配备土方施工机械、起重机械、运输车辆、电气焊设备、发电设备、通讯设备、抽水设备、钢材、木材、水泥、防护用品、劳保用品以及其他必要的抢险设备、设施、装备、物资。

4.对实际抢险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缺少专用、专业抢险设备、设施、装备、物资的情况,依据“先行租赁,事后结算”的原则,由工程抢险专业队伍负责租用;工程抢险专业队伍无法立即解决的,由应急办公室协调解决。

5.工程抢险专业队伍负责建立本单位抢险设备信息数据库;对于本单位不具备的设备、设施、装备、物资,建立租赁信息数据库,确保应急抢险设备调用及时、可靠。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

各级应急领导小组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预防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下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有序进行,提升从业人员和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技能。。

3.应急演练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部署和组织地区性的应急救援演练。

建筑、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对救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建筑、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施工现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检查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组织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的说明

1.本预案中的建筑工程新建、改建和拆除活动是指:

(1)新建:是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迁移厂址的建设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

(2)扩建: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扩充的项目;包括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以及为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产场所或工程的建设活动;对于建筑工程,扩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高加层(需要新建造基础的工程属于新建项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目的等,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也属改建;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属改建项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活动。

2.本预案中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负责管理与更新,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本地区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三)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制定并负责解释。

(四)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应对暴风雪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3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当前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区教育文件精神,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雨雪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全面负责校园雨雪天气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二、恶劣天气范围界定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冰雹、冻雨等天气

三、安全工作措施

1、当日值日人员全部到岗,早晨7:10到校,放学之前10分钟到达学校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学楼和学校大门口。

2、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及时到岗,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按时放学,并在大门口、教学楼等区域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接学生。

3、班主任课间加强巡视,确保学生课间不追逐打闹,确保课间活动安全。遇紧急疏散时,在班级内疏散学生,各司其责,确保本班学生安全有序离开班级。

4、各班主任利用电话等通讯手段,要求家长教育孩子在上学途中注意安全,确保上学放学途中不出意外。

5、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清扫校园内主要路段的积雪,对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6、其他注意事项

(1)雨具使用引导:为避免学生因个别雨具锐利,倡导、鼓励家长为学生配备雨衣。

(2)对于使用雨伞的学生,提醒学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进教学楼时要做到收伞;二是持伞时,伞尖要朝下;三是严禁用雨具打闹。

一、指导思想

为保障我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雾霾天气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雾霾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园成立雾霾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雾霾天气处置工作。

三、成立雾霾天气工作领导小组

四、预警

预警分级

(一)四级预警(蓝色)

(二)三级预警(黄色)

(三)二级预警(橙色)

(四)一级预警(红色)

五、应急措施

(一)四极响应措施

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减少师生、幼儿户外活动,不做操。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活动。

(二)三级响应措施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避免师生、幼儿户外活动,室内活动;加强幼儿晨检、日间健康巡检,以及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幼儿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

(三)二级响应措施

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幼儿园在落实以上级别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停止学生、幼儿一切户外活动;

(四)一级响应措施

当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时,根据红色预警发布的不同时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幼儿园停课,通过网络、信息、电话等途径与家长联系,提出合理化学习建议。

六、加强联系

针对出现的严重雾霾天气,为避免或减少雾霾天气对师生健康、安全带来的危害,根据天气预报,要求各班老师利用电话、网络等通讯手段,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利用幼儿园宣传栏、校园网、电子屏等进行提醒,让全体师生提前防范,如:出入戴防尘口罩等。共同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一旦出现问题需及时上报园领导。同时提示家长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骑车速度和路途车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具体要求

各班级在第一时间进行安全教育,讲解雾霾天气对人体健康带来的影响,并按照预案要求,提出具体要求:

(一)雾霾天气一律停止幼儿户外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活动。

(二)如果出行,要戴好口罩。

(三)抵抗力较弱的孩子应该尽量呆在室内,防止患上呼吸道疾病。

(四)雾霾天气应少开窗、外出回来后应该清洗面部及裸露的肌肤。

(五)多喝水,多吃新鲜、富含维生素的水果,防止水分的丢失。

(六)一旦发现孩子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到医院就诊。

应对暴风雪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4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局应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按照以人为本、避免伤亡原则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特编制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灾害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灾害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232号);《生产安全灾害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皖政办〔20__〕41号);《阜阳市安全生产灾害灾难应急预案》(阜政办秘〔20__〕58号);《安徽省安监局生产安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皖安监应〔20__〕81号)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我局对在建工程的应急预防和发生突发事件(灾害)时的应急处理。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按照《阜阳市安全生产灾害灾难应急预案》的规定,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设立低温雨雪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其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质科,负责组织应急值守事宜,接收灾害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市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灾害信息;接收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呈报局领导阅批,并将指示转有关科室和单位办理;负责本局应急处置过程中人员的车辆和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及事发项目办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事发项目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指导灾害现场应急救援,提供灾害单位业务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救援;通报灾害情况等。

2.3现场应急救援根据处置需要,可设立下列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负责协调配合本项目抢险救援人员、其它项目支援人员、协调社会救援支援人员组成,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

(2)医疗保障组:负责协调配合卫生、医疗部门人员,协助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工作。

(3)治安警戒与交通管制组:负责协调配合公安等部门人员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保护灾害现场,实行交通管制等。

(4)人员安置与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配合人员的.疏散安置、遇险遇难人员亲属安抚和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资金、通信、交通、电力的保障。

(5)综合信息组:由应急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灾害信息综合整理、报送工作。

三、应急响应

3.1启动应急响应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

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同时启动《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生产安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3.2应急工作处置

接到灾害报告后,启动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进入响应状态,作出如下处置:

局长或授权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赶赴灾害现场指导协调,对事发地项目救援机构提出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要求;指导、协调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按照应对灾害需要,调集应急所需物资、装备、车辆,确保应急保障工作。协调市有关支援部门、相邻项目工地救援人员、专职救援队配合支援。动员局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现场灾害风险不能及时消除的,指导救援现场撤出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3.3.应急工作措施

雨雪天气工作人员进场前须进行专项安全教育,清扫道路积雪、结冰,保持道路清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督促指导各项目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听取天气预报,降雪之前,将不必要的设备收起,防止积雪负重。

(2)雪天过后及时检查机械设备,及时对机械进行积雪、冰碴清理作业,应遵守停机断电挂警示牌制度。及时清理基槽、方沟上方的积雪,及时清理临建设施上的积雪,防止积雪过多发生坍塌现象。

(3)发现有坍塌迹象时,发现人应立即告知其他人员及时撤离坍塌区。

(4)如发生坍塌灾害,立即封闭现场,避免二次灾害的发生。立即组织人员清理坍塌部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脆弱部位加固。

(5)施工人员清理积雪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护,避免发生人员伤害。

(6)如发生临建设施损坏,施工人员不能再进入建筑物内,且要及时清理积雪及损坏的建筑物。

(7)如发生人员伤害,应立即联系现场急救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3.4信息报告

发生灾害,灾害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办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项目概况;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灾害现场情况;灾害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准备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局应急领导小组将根据灾害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同时,按照市安委会和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将雪情冻情灾情和突发事件信息向上报送信息。

四、应急救援总结

灾害发生单位在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完整、准确的记录灾害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管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在灾害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调查组。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制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应对暴风雪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抵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减少和控制灾害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蚌埠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蚌埠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蚌埠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蚌埠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蚌埠市禹会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2组织体系和职责

2.1领导机构

成立纬四街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指挥部设在街道应急站,李多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有陆云弢、罗丹。

各社区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组织领导、办事机构的设立,参照本预案确定。

街道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

(2)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

(4)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

(5)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

(6)负责提请街道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7)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组织、协调开展抗灾救灾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灾害所需设备、材料、物资的供应;负责灾害处置过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综治办:牵头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对接派出所负责打击盗窃、哄抢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接各物业公司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小区治安维稳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党服办:督促民族宗教场所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和安全提示、安全防范工作。

经济办: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应对及救灾资金的筹集、下拨和监督管理。

城建办:对接住建局做好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灾害评估等工作;负责铲雪除冰机械工程设备的租用、调度和相关人员的组织;督促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并做好小区内部的铲雪除冰工作;牵头组织加强对城市危房的监督巡查,防止城市危房垮塌造成人员伤亡。

应急办:承担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会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及时提请街道指挥部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指导、督促工贸、危化、烟花爆竹等直管行业生产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条件下各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按要求汇总、对口上报灾情信息,组织勘灾核灾,及时做好救灾工作;对接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综合救援工作。

各社区:服从街道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防灾减灾应对工作。编制和组织本单位的应急分队,随时应对辖区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情况。

3预防和应急准备

3.1灾害摸排

各社区应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摸排。

3.2避难场所准备

各社区树立避难场所标志,制定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在受到灾害威胁时,有序引导群众转移到避难场所。

3.3队伍准备

各社区编制一个10人的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

3.4宣传引导

各社区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

4预测与预警

4.1预测及信息报送

4.1.1街道定期向社区及成员单位传达预报信息。

4.1.2各社区应及时报送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情况至指挥部办公室。

4.1.3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各社区、相关部门应每天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和应对措施建议;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重大灾情时,应随时提供信息。

4.2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2.1Ⅰ级预警

已启动Ⅱ级预警并持续24小时,并预计未来48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累计降雪量仍将达到8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

4.2.2Ⅱ级预警

全区积雪深度已超过2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2℃,并预计未来48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累计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

4.2.3 Ⅲ级预警

全区积雪深度已超过1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2℃,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分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2℃。

4.2.4 Ⅳ级预警

全区积雪深度已超过1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0℃;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分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0℃。

5应急响应

5.1应急启动

按照《蚌埠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蚌埠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蚌埠市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

5.2应急响应行动

5.2.1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并在1小时内主持会议,制定应急响应行动方案;每24小时向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和区委、区政府报送灾难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

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密切注意天气动向,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街道、社区组织清扫积雪、融冰化雪工作;督促重点生产经营企业采取防寒防冻措施,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防止停水停气事故发生;帮助和指导居民落实防冻保暖、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的各项措施;组织检查建筑施工场所,责成建设单位在灾害期间停止室外施工,协助对建筑民工的妥善安置;会同工商部门对危房、临时建筑物、农贸大厅等场所以及广告牌匾、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参加应急响应的部门应在1小时内提

升响应级别,分管领导应到岗指挥,增加应对措施。

5.3社会动员与参与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街道、社区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5.4应急终止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结束,灾害已得到有效控制,指挥部研究决定,由应急启动人发布终止令。

6灾后恢复与重建

6.1善后处置

6.1.1各社区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6.1.2各社区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定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

6.1.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上级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级政府申报。

6.2社会援助

各社区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

6.3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灾害评估报告并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情况、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对应急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等。各社区、各部门应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并整理归档。

7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街道负责互联网站的监控和管理,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区政府上报信息。

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和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保障措施

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证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8.1人力保障

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8.2物资保障

街道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的地方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8.3基本生活保障

街道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9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抗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抗灾救灾工作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0附则

本预案由纬四街道修订和更新,并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应对暴风雪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6

一、成立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临武县交通运输局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黄兴旺

副组长:邓学文

成员: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局属各单位和郴汽集团临武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局各股室负责人。

各单位要分别成立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工作应急预案启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应急处理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措施。

(三)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送交通部门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四)应急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阻断,公路交通发生安全事故时,快速排除险情和障碍,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五)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急需调用的大宗物资、旅客运输所需的车辆等。

(六)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的新闻媒体宣传组织等。

三、各相关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因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造成交通阻断或人为破坏造成道路中断时,及时组织人员、机械、物资进行抢修,保障公路畅通。

(二)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根据全县营运客车总数的5%预留机动运力,将应急车辆的单位、驾驶员姓名、联系电话、车辆车号、座位数等情况登记造册。在运输高峰时段,按照应急客、货运输的要求,及时调配车辆,满足各类道路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需要。

(三)运输企业

1、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上报县局应急指挥办公室,随时报告事件动态;

2、全力维护运输秩序,保障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3、发生旅客大量滞留时,为旅客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4、预留一定数量的客、货车辆作为应急抢险运力。

四、应急处置

(一)公路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公路应急预案,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应迅速开展工作,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研究制定处置方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2、出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造成公路通行困难时,协调交警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对造成公路阻断的路段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和抢修,必要时开辟绕行线路。

3、储备好应急物资。及时储备好除雪铲冰的物资和设备工业盐、融雪剂、铲雪机械等,随时备用。

(二)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在突发事件中,需要调集车辆等运输保障力量时,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立即开展工作,启动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及行车安全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预备车辆,进入紧急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3、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运输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抢运紧急物资。

4、确保运输安全有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三)新闻宣传应急处理

各单位应该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发单位经确认后要第一时间向县局报告有关情况,县局将按有关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