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工作方案 > 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精选5篇)

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1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精选5篇)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1455万元。

其中,家禽种苗补贴600万元,畜牧养殖补贴375万元,水产养殖补贴450万元,其他品种养殖补贴20万元,雏鸡保育场建设项目补贴10万元。

预计年内参与养殖农户1800户,受益人数7020人,可解决1560户,5835人口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xx年贫困户和20xx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xx年和20xx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限额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一)家禽类养殖项目(600万元)

1.土鸡养殖(预计30万羽,补贴4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脱温鸡苗50-1000羽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羽补贴15元。

养殖要求:(1)土鸡品种;(2)林下、果园放养;(3)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4)雏鸡必须经过50-60天的脱温期。

2.肉鸭养殖(预计10万羽,补贴1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鸭苗50-600羽养殖,饲养1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羽补贴1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3.肉鹅养殖(预计2万羽,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鹅苗40-500羽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羽补贴25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牲畜养殖项目(375万元)

1.生猪养殖(预计1万头,补贴3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生猪种苗2-10头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300元。

若留养1-5头后备母猪的,待母猪第一次产崽后可再次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20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栏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品种的生猪,如香土猪、野猪等养殖项目参照以上母猪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2.山羊养殖(预计7500只,补贴75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按要求完成栏舍建设,购入种羊20—50只养殖,购羊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只补贴1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圈养;(2)栏舍建筑面积为每只羊不低于1平方米,可为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3)建有相应的饲料房和青贮池;(4)配套建有每只羊5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并建有山羊不可跃越的固定围栏;(5)种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牧草,每10只羊需要配套种植1亩牧草;(6)建有相应的消毒、储粪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

(三)水产养殖项目(450万元)

1.网箱养殖(预计1万平方米,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网箱养殖200平方米以内,网箱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网箱面积实数,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是新建的网箱,用钢管作框架,焊接牢固。

(2)规格为25-36平方米的小箱,每个网箱不少于4个浮桶,规格为72平方米以上的大箱,每个网箱不少于8个浮桶。

(3)箱网高(深)不少于2.5米。

(4)做好网箱的防洪、防火等附属设施包,不能影响航道、排洪泄洪及灌溉。

(5)不得在人畜饮水水源管理范围内,不能造成水质环境污染,不得影响市容景观,不得在融江县城段河道内新建网箱。

2.池塘养鱼(预计20xx亩,补贴4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或改造池塘养鱼1亩以上至6亩,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面积实数,每亩补贴20xx元。

养殖建设要求:(1)主要用于新建鱼塘或池塘改造以及苗种补贴;(2)要求鱼塘四周护坡平整坚实,塘基坚固,塘底清淤;(3)鱼塘垂直深度达到2米以上,水深达1.5米;(4)养殖品种不限。

(5)所投鱼苗达到投放标准,每亩投放鱼苗数不低于500尾。

(6)投放鱼苗时,必须有所在地的村委干部或包村干部、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场,并拍摄放鱼苗照片作为验收佐证材料。

(四)其他品种养殖项目(20万元)

1.家兔养殖(预计1万只,补贴2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购入种兔50-300只,饲养1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种兔实数每只补贴20元。

养殖要求:有相应的养殖房和青贮间。

2.其他品种养殖项目,如竹鼠、豚鼠等参照家兔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五)雏鸡保育场(脱温)建设项目(10万元)

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内新建标准规范雏鸡保育(脱温)场,每个场脱温量每批达一万羽以上的,当年向我县养殖户供应4万羽脱温土鸡苗的,一次性给予两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验收程序

20xx年12月1日前,按照方案养殖要求养殖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补贴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455万元。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养殖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养殖计划方案,养殖种苗引进,及对项目实施检查指导、培训和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县扶贫办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项目验收,发放补贴造册登记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3

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既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县的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秋冬油菜、桑树和蔬菜等短期经济作物种植,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以公路沿线和各乡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在全县形成油菜秋冬产业带,加快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计划冬种油菜8000亩、新种桑树500亩、种植蔬菜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10万元,其中油菜160万元,桑树50万元,蔬菜100万元。

计划发动3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到14000人。

油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35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1050元,每亩纯收入750元。

种桑养蚕前2年每亩投入资金399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4800元,每亩纯收入810元,第3年每亩纯收入1560元。

按标准化种植管理的蔬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1300元(不含人工费),实现平均亩产值4500元,每亩纯收入32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500户6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xx年贫困户和20xx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xx年和20xx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冬种油菜、蔬菜每亩奖补2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1亩,不足1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蔬菜品种以蔬菜栽培书框定的品种为准。

新种桑树每亩奖补10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出苗15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油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xx年8—11月,面积在1亩以上,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长势差,每亩缺苗面积超过67平方米的,从验收面积中扣除,扣除后面积不足1亩的,不予登记和补助。

(2)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畦宽1.2-1.5米,沟宽0.3米,畦高0.2米以上。

移苗栽植的,移栽株距35-40cm,行距30cm。

2.桑树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xx年1—4月,(嫁接桑:每亩种植2500—2700株,行距100—120厘米,株距35—40厘米;实生苗:每亩种植4000—5000株,行距80厘米,株距17—20厘米)新植必须规范,且保持园内干净整洁美观。

面积达到0.5亩以上,成活率达到90%以上。

(2)园地整洁,土层深厚,翻耕并施有机肥;低洼积水、粘重田地必须开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严禁在烟草种植地、厂矿、砖窑附近等污染源建园。

3.蔬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xx年1-10月,要求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且保持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2)按照蔬菜栽培管理技术进行种植,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31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机耕、项目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4

为坚决打赢我市精准脱贫攻坚战,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确保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意见等五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xx〕5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淮发〔20xx〕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实际,大力实施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实行“两年集中攻坚、三年巩固提升”,在政策、资金等方面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加快贫困村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区域防洪减灾体系,通过两年的努力,三年的巩固发展,到20xx年,扭转贫困村水利发展滞后局面,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为贫困村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到20xx年底,实现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到20xx年底,实现贫困村水利设施有明显改善,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0xx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以上。

(一)全力推进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采取以“集中式供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的方式,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不断提高贫困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水质合格率,到20xx年底实现22个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在贫困村、贫困户用水现状与需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省水利厅、省发改委支持,在年度实施计划中对贫困人口优先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措施加以推进。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入户费用,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免除或优惠。

(二)切实加快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

制定县区“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优先安排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以小水闸、塘坝、河沟、机电井、渠系、农用桥涵、大中沟水土保持、现代农业综合配套等小型水利工程为重点,推进改造提升,到20xx年底,实现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有明显改善,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0xx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以上。加大贫困村农业节水灌溉设施投入,为贫困户增收提供水利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级政府是实施水利建设扶贫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规划制定、资金整合、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等责任。市水务局成立水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切实加快水利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县区水利部门要成立水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明确水利扶贫工作任务,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精心谋划,综合施策,切实加快水利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要建立贫困村的水利扶贫工作台账,逐村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建设任务,逐年验收销号。与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水利扶贫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贫困村水利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级资金补助,支持贫困村重点水利工程、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等水利工程建设。对贫困村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指导贫困地区统筹使用地方债及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等投入水利建设。

(三)完善体制机制

支持贫困村积极创新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模式。对塘坝扩挖、沟渠清淤整治等凡是村组集体能自行建设的简易工程,鼓励和支持村组集体组织受益村民参与自主建设。切实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支持贫困村内用水户协会、灌溉合作社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村积极推行农村人口安全饮用水两部制水价,建立并完善三级水质检测体系,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用得起、长受益。

(四)强化监督考核

县区水利部门每年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部门对完成的年度计划任务及时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贫困村、贫困户进行销账。市水务局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定期开展现场督查、绩效评价等工作,一旦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与项目资金安排,评优评先等挂钩。问题严重的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5

项目名称:普定县核桃产业化扶贫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普定县城关镇、化处镇、马场镇、补郎乡、

鸡坡坡乡、猫洞乡、猴场乡、龙场乡、坪上乡等9个乡镇

项目建设规模:核桃产业化种植11000亩(其中:集中连片

种植4000亩、四旁地及果粮间作7000亩)。

项目实施单位:普定县城关镇、化处镇、马场镇、补郎乡、

鸡坡坡乡、猫洞乡、猴场乡、龙场乡、坪上乡等9个乡(镇)人民政府

项目主管单位:普定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技术依托单位:普定县林业局 编制单位:普定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编制日期:20xx年11月7日

普定县核桃产业化扶贫项目建设

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普定县位于贵州省中部偏西,云贵高原东侧斜坡地带中段,属乌蒙山脉南缘,苗岭山脉西端,北部与织金县毗邻,东部与平坝县、西秀区,南部与镇宁县,西部与六枝特区接壤. 地处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分水岭地带。全县最大河流三岔河横贯县境中部,将全县切成南、北两大块,北部山高坡陡,主要山峰多在海拔1700m以上,南部地势相对平坦;全境地势为东、北、西三面较高,南部次之,中部最低。东北斗篷山最高,海拔1846m,三岔河出境处杨家寨河谷最低,海拔1042m。普定交通方便,距贵阳120公里,安顺28公里,紧靠210国道和清黄高速公路,安织二等级公路贯穿县城,并与正在修建普安高等级公路交叉而过,贯通全县东西南北,贵昆电气化铁路穿越县境。

总面积1091.6平方公里,全县山地丘陵,海拔较高,属典型的山丘地形。年平均气温15.1℃,年降雨量1378.2mm左右,全年以7月最多,1月最少,无霜期301天,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9%,10-12月最高,3-4月最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全县有耕地面积36.4万亩,人均耕地不足0.8亩,20xx年人均纯收入3128元。辖11个乡镇317个村10个居委会,1946村民小组,总人口46.3776万,其中农业人口42.1088万,非农业人口4.2688万人,占总人口数的9.2%。有

少数民族约9万人,主要以苗、布依、彝族为主,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内陆山区农业县。

二、项目建设规模

核桃产业化种植11000亩,其中:集中连片种植4000亩、四旁地及果粮间作7000亩。

集中连片种植4000亩中,补郎乡460亩、城关镇76亩、猴场乡539亩、化处镇457亩、鸡场坡乡169亩、龙场乡638亩、马场镇356亩、猫洞乡420亩、坪上乡885亩。

四旁地及果粮间作7000亩中,补郎乡498亩、城关镇550亩、猴场乡461亩、化处镇1061亩、鸡场坡乡831亩、龙场乡1322亩、马场镇390亩、猫洞乡562亩、坪上乡1325亩。

具体如下表:

三、项目投资概算

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32.9万元种植核桃1.1万亩(其中投入138.4万元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4000亩,亩均补助346元;投入94.5万元用于四旁地、果粮(草)间作种植7000亩,亩均补助135元)。具体概算为:

(一)集中连片种植:111.09万元,其中: 1、购买种苗:66.24万元; 2、购买薄膜:1.25万元; 3、购买肥料:16万元; 4、挖坑补助:27.6万元。

(二)四旁地、果粮(草)间作种植:84.52万元,其中: 1、购买种苗:50.4万元; 2、购买薄膜:0.95万元; 3、购买肥料:12.17万元; 4、挖坑补助:21万元。

(三)根据20xx年11月6日全县核桃种植工作会议精神(普

府专议[20xx]134号),财政、林业、扶贫三个项目整合统一标准使用,建议剩余37.29万元调整归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普定县核桃基地建设项目使用。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进度安排

工期8个月,20xx年11月15日开工,20xx年6月15日全面完成。进度安排为:

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整地、挖坑; 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种植; 20xx年4月至20xx年5月,申请县级验收; 20xx年5月至20xx年6月,申请市级验收。 (二)资金安排

1、项目启动后,先拨付30%的启动资金购买种苗。 2、项目中期,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总额60%用于项目实施。 3、余下10%的项目资金款项待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用于项目建设各项费用的结算。

五、组织管理和管护措施 (一) 组织管理

1、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夏德刚(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杨德超(县林业局副局长) 杜守明(县林业局副局长) 梅 勇(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高诗彪(林业工程师) 张振清(林业工程师)

李 林(林业站站长) 刘应权(林业站站长)

夏德明(林业站站长) 袁胜刚(林业站站长) 喻忠源(林业站站长) 任 鹏(林业站站长) 罗 林(林业站站长) 胡 俊(林业站站长) 王 勇(林业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杨德超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技术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督促、协调和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务工作。

1、项目启动后,具体明确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及工程监理人员,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使扶持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

2、项目资金严格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手续。

(二)管护措施

1、发动、组织群众投入劳动力,共同实施。

2、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由上级部门及镇政府交付项目实施村农户管理使用。

3、以项目实施农户为主实施管护,成立项目管护小组,出台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