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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扎实有效的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暨xx年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紧紧围绕“433”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完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抓好各行业、各领域特别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强有力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实施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实施、企业自查的手段和方式,切实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行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实现以下三个目标: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真正做到责任到岗、量化到人。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安全管理档案、隐患台帐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规范。

(三)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xx年下降25%。

三、工作原则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法,深入工作一线抽查、督促,狠抓落实。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大排查整改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到人。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认真登记,立即停产整顿,挂牌督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际效果。

四、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检查范围

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覆盖各乡镇、各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天然气输送管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机、特种设备、食品药品、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领域,突出消防、道路交通、尾矿库等重点行业,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二)共性检查内容

1.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设情况;事故隐患排查事前责任追究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进展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企业作业场所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2.生产安全事故谎报、瞒报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到位、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3.重大节假日、汛期隐患排查、隐患点除险加固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专项检查内容

1.煤矿:关退小煤矿的监管情况;煤矿兼并重组进展情况;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情况;井下“六大系统”推进情况。

2.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和尾矿库专项整治;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天然气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三超一改”、非法经营行为以及流向登记情况。

4.消防: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大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道路交通(含水上交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挂牌督办治理情况;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整治情况;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交通安全在线情况;对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夜间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驾驶人落地休息制度的落实情况;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及教育培训情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特别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情况;码头、水运施工企业和水运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6.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情况;城市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销售和燃气使用等情况。

7.食品药品: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监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应急设施和安全疏散情况;以乳制品、肉制品、瓶桶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方便食品、蜂产品、蛋制品、酒类等10类产品为重点产品,以不能持续保持法定生产条件的企业为重点企业,检查和整治情况;解决无证生产和超许可范围生产、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突出问题;取缔不能持续保持法定生产条件、非法生产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撤销在省级监督抽查中连续两次品质指标、安全指标严重不合格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停产整顿出厂产品达不到法定的批批检验制度要求的企业情况。

8.民爆器材:民爆器材使用、流向、管理,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9.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建筑施工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10.水利:重要水利设施和堤防的安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开展河道违法采砂专项整治等情况。

11.农牧:“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客、超速超载、不按规定参加审验、私自制发农机机械牌证及套牌、异地发牌发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整治情况;农牧饲养、农牧产品加工安全管理情况。

12.电力:发电、电网企业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情况;供电和应急保障工作情况;电力事故应急管理情况;电力设施稳定运行、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措施、输电变设施和设备安全管理、电力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完善等情况。

13.旅游安全:各旅游景区(点)所在地的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文物安全、游乐设施设备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栈道、登山、探险、攀岩等危险性较大的旅游项目中游客的人身安全等情况。

14.校园安全: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健全、保卫人员配备、门卫宿舍值班、食堂卫生、营养早餐管理、电器设施管理、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教育开展、监控设备管理、校车安全管理等情况。

15.天然气管线:天然气管线管理单位以“七查”(一查安全基础管理情况;二查规划、选址和设计及总平面布置等情况;三查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情况;四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五查日常维护运行情况;六查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情况;七查管线质量及完好情况)为主要内容开展油气管线自查情况;天然气管线安全隐患台账和分布图等基础资料管理情况;针对管道安全防护距离和占压问题,组织拆除违法建筑设施情况。

16.人员密集场所:纪念、庆典、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招聘会、庙会等各类大型活动和旅游景点、商(市)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联动系统等配备、使用、维护、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等情况。

17.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铁路、公路、水电站等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情况;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桥梁、隧道(涵洞)和高边坡开挖、高空作业等重点部位安全措施到位情况;施工人员居住区安全管理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1.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消防、道路交通(含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5.食品药品生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民爆器材、天然气管线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工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7.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质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水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9.农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农牧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0.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由文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11.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旅游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2.校园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3.商贸、林业、卫生等其它行业“三项行动”由县商务局、林业局、卫生局等行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4.矿产资源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国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五、方法步骤

全年共开展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其中1-2月份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3-5月份开展春季及“5.1”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6-9月份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10-12月份开展国庆及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县级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现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巡查纠察制度》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要达到全覆盖,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二)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省、市、县的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乡镇、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无一遗漏地开展地毯式的大检查。凡是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直至整改销号;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一律停产停业集中整改。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法律法规上限予以严处、重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县级督查。县安委办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安全监管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入手,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制度、关注细节、检查督促等重点环节,对安全生产思想重视程度、体制机制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事故防范等方面进行一次彻底大排查。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和联络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保障措施。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将行动方案、负责人和联络人名单,于3月1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反面典型,要予以公开曝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

(三)严密组织,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按时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和行业管理部门。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督查和专项检查,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以及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跟踪整改。各乡镇政府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本辖区内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联合执法、务求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和违规违章问题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要求,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对非法违法情节严重,不接受安全检查,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的生产经营单位,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五)标本兼治,完善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日常监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协同推进,进一步完善挂牌督办、监督检查、部门联动、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奖励举报等工作机制,全面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专业监管、跟踪落实,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监督检查,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每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束后,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及时将总结报告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552xxxx(兼传真)

邮 箱:

xx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xx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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