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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课外读物管理实施方案范文(通用3篇)

校园课外读物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篇1

一、工作目标

校园课外读物管理实施方案范文(通用3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导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主任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各班任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导处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班开展“师生共读”“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业务校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校园课外读物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篇2

一、活动目的:

引导广大师生“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在学校内形成读书热潮。通过读书活动增加学生的课外阅读量,提高学生的读写能力,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促进学生个性和谐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营造知书达礼、好学求进的校园风尚,推进书香校园、文明校园、美好校园建设。

二、组织机构

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读书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校长顾江英

副组长:副校长左银智

组员: 全体语文教师、图书管理员

三、活动主题精

课外阅读伴我成长

四、活动时间

20xx年9月~20xx年1月,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9月,为准备阶段。

主要任务:制定方案,学校利用各种机会、平台向全校师生、家长发出倡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为实施阶段。

主要任务:按照方案认真落实,开展各类的读书活动,做好资料的收整。

第三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为总结阶段。

主要任务:对本次活动的进行总结和反思,好的经验在全校交流推广。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

1.精读一本好书。教师根据学生的年龄段特点进行有效推荐,建议六七年级阅读散文和中短篇小说,中高年级以历史故事和人物传记。

2.上好一堂阅读课。 教师精心备课,认真组织,帮助打开学生阅读之门。

3.撰写一批阅读心得。师生阅读之后,应写一些阅读心得,要求针对自己的学习、工作实际来写,杜绝抄袭。学校在学期结束前要对师生的.阅读心得进行评比。

4.开好一次主题班会。让学生知道读书的益处,激发学生想读书的欲望。

5.出好一次手抄报。在引导学生阅读所推荐的书籍之后,就阅读的书籍进行阅读手抄报评比。

6.办好一期黑板报。要以班级为单位,办好一期以阅读为主题的黑板报,并进行评比。

7.举办一次主题书画作品展。组织全体学生参加一次主题书画作品竞赛,并将优秀作品在全校进行展览。

8.评选读书小能手。对学生中的阅读积极分子要进行一次表彰,激发学生阅读兴趣。

(二)组织开展“我为父母借一本书”活动。依托学校图书室(馆)、廊下镇图书馆、金山图书馆网,搭建中小学生假期阅读实践平台,开展“我为父母借一本书”等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家校共读,培养家长的阅读兴趣,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三)组织开展“我最爱的一本书”征文比赛。在9月开学初,组织开展“我最爱的一本书”征文比赛。

(四)组织开展“阅读之星”评选活动。每个年级评选3-5人。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组织协调。高度重视开展“课外读物进校园”读书活动,把组织开展阅读活动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长期任务来抓。结合本校农村学生家庭阅读不够浓厚,家中缺少书籍,开放学校图书馆,提供学生课外读物阅读的保障制度。

(二)加强宣传,发挥舆论作用。积极做好活动宣传工作,通过校园广播、校园宣传栏、集会、板报等,积极做好校内宣传活动,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坚持全员参与,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出良好的阅读活动氛围,以班主任为中心广泛发动,辐射家长,力求读书活动收到实效。并安排语言文字专员做好活动图片、文件、信息等资料的整理工作。

(三)加强管理,确保活动效果。围绕活动主题,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努力营造书香氛围,借机形成学校特色。

(四)梳理课外读物来源,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要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并报区教育局德育处(教材管理处)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对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教师所在组室负责人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

4.探索建立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学校应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探索建立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自治管理制度。

校园课外读物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篇3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