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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精选25篇)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总林长令要求,扎实抓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重点开展以“携手护林防火,共享生态美景”为主题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全面做好20__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精选25篇)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防灭火宣传工作取得实效,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立宣传领导组,组长由镇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勇利同志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具体宣传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了解掌握各村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整理有关工作资料,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全方位展开。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西省人大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20__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以及其他火源管理规定等。

(二)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决策部署。及时宣传省、市、县、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领导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署、安排、指示及会议精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新动态以及取得的成效;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干部包片责任制、基层管护责任制等。

(三)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常识。森林草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尤其要对山河防火中队和11支应急小分队加强森林草原防扑火技能培训和演练,宣传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和自救能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

(四)宣传封山禁火措施。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大力宣传封山禁火指令、森林防火倡议书,提醒广大群众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烧荒燎塄,不带火种入山。

(五)宣传文明祭祀新风。结合“清明节”等重要时段,严格管控上坟烧纸陋习,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祀。

四、宣传方式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将防火宣传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利用宣传车、喇叭、微信、短信、标语、传单等各种平台和渠道,宣传防灭火常识以及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单,挂置宣传彩旗、宣传条幅,设置固定宣传栏等,做到宣传教育进村入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群策群力、群防群治”。

(一)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利用镇政府大厅的电子屏幕持续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要及时张贴森林草原封山禁火令,大力宣传根茬、秸秆等可燃物禁烧规定;及时传达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和防灭火提示短信,遇有极端天气,要根据预警提示准备应急工作;利用彩旗营造氛围,镇指挥部布设不少于1000面森林防火彩旗,防火重点村要适当增加。

(二)积极参与佩戴红袖章活动,为防火包片干部、巡査督查人员、护林员、村干部、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缘地带种地人员、牛羊牧工等佩戴印有“防火巡查”等字样的红袖章。

(三)镇政府要利用宣传车辆在林区沿线开展巡回宣传,每天至少巡回宣传一圈,针对易发生森林火情的村庄区域和重要时节节点每天要增加巡回宣传次数;在进山路口和居民区张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资料,对在208国道以及马月路、牛土路、衙核路等主要干道设置的.100块固定宣传碑牌进行粉刷更新。

(四)各行政村要利用大喇叭循环播放《森林防火条例》、《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防火“十不要”等,与农户签订防火承诺书,并送上一份告知书,在村口和进山路口张贴封山禁火令,刷写不少于3条(固定)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通过宣传要特别对特殊人群(老、弱、智、残)落实双重监护,加强对监护人宣传教育。

(五)追山中学及各小学要在学校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进行防火知识答题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六)镇政府设置的防火检查站、旅游景区村要加强对工作人员防火宣传力度,做好旅游团队、游客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为每一个进山入林人员发放森林草原防火资料或发送提示短信,在景区、林区内显著位置设置防火宣传警示标志、标语。

(七)林业站要加强对村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指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对防火宣传工作进行不间断的检查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提高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是有效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损失的前提条件。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要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务必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取得成效。

(二)认真组织,积极引导。要科学分析火险形势,根据实际情况,周密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把握宣传政策、时机和节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同时可利用村级微信群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创新形式,及时总结。各村、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积极创新,丰富宣传内容,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确保宣传工作切实发挥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有作用,确保宣传效果。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上报镇林业工作站。镇防火指挥部在防火特险期将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对防火宣传工作不重视、宣传不到位的将进行全镇通报,对因防火宣传工作不落实,造成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基本方针,围绕“三保一降”工作目标,充分利用多种形式,面向社会、深入基层、突出实效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面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社会氛围,筑牢林草防火安全防线,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宣传。要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领导批示、决策部署以及火灾危害、扑火安全、避险常识等内容宣传,持之以恒开展全年宣传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一人不漏,扩大宣传影响。

(二)坚持重点宣传。农事用火多发期,要面向农村,保证人民群众,特别是重点特殊人群全部受教育。祭祀用火集中期,要在公墓区和村口、沟口重点宣传,引导公众植树、献花文明祭扫。春游活动密集期,要在林区、景区和自然保护区路口、沟口等部位,加大宣传警示,劝诫游人野外不用火。3月份要围绕“携手森林防火共享生态美景”主题,开展宣传月、宣传周、警示日活动。

(三)坚持深入宣传。要积极利用森林防火“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容忍度低”这一社会特性,组织发动广大干部重心下移,面对面作群众工作,把防火法规、政策、常识送进千家万户。要通过开展森林防火“四进”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不断提高公众接受度和认同感。

三、宣传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办法》《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20xx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市政府《全面加强全市森林防火管理八条措施》《晋中市加强森林火灾防治八条措施》,县级政府颁布的《森林草原禁火令》等火源管理制度等。

(二)国家森防、国家林草局和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决策部署,近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等。

(三)森林草原火灾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举措,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有关规定。

(五)“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微信公众号,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等。

(六)森林草原防灭火成效经验做法,防火先进事迹、模范人物、野外用火惩处案例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等。

四、主要任务

(一)扩大舆论引导。一是推广一次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要求乡、村两级所有从事森林防火人员必须在3月1日前关注“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和“山西森林公安与防火”微信公众号,加深对森林防火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掌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开展一次“四进”森林防火宣教活动。要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进景区、企业、校园、村组宣教活动。特别是要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五个一”活动,即:写一条森林草原防火标语;写一篇森林草原防火日记或画一张防火宣传海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信;开设一堂森林草原防火课或组织学生观看防火宣传片、开展防火知识现场问答;每个班级出一期森林草原防火板报。三是组织一次拉练活动。镇森林消防队伍要分别组织一次声势响亮的拉练活动,充分引起群众关注,形成广泛舆论效应。

(二)强化宣传手段。一是媒体介入。要积极利用微信传播迅速的优势,分级建立微信群组,及时推送每周天气情况和火险等级预警信息。二是标志突出。各村和林区景区经营单位要对森林防火固定标语、宣传横幅、警示牌、旗阵工程进行全面亮化和量化,林区单位标语、横幅、警示标志不少于30个、每村宣传横幅不得少于5条、林区路口警示牌不少于2个。同时要在流动标语上下功夫,宣传车上要看到防火标语,巡查和看护人员身上要看到红袖标。三是声势响亮。巡逻宣传车辆、村组和站卡扩音喇叭要全天候响起来,渲染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加深社会公众对森林草原防火的认识。

(三)营造警示氛围。加强防火巡逻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焚烧燃放行为。对发现的违规用火行为统一顶格罚款3000元,树立反面典型,通过微信、抖音、快手等媒介转发周知。同时要加大对《左权县森林草原防火区违法用火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对举报违规用火和火案线索的人员要依办法给予奖励,充分带动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

(四)开展自我教育。镇、村两级要在系统内部深入开展国、省、市、县生态文明建设意见和森林防火决策部署学习活动,学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熟悉森林草原防火规章制度,掌握处置和扑救森林火灾基础技能,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增强全体防火人员做好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尤其是景区和厂矿企业要切实做好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力度,牢固树立“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思维,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章制度,积极担负监督和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在野外不抽烟、不使用明火”的森林防火保证书签名活动,主动向他人和游客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劝导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野外用火。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及相关单位一定要深刻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重要性,切实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

(二)凝聚宣传合力。森防指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防火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互补优势,全力凝聚群防群控、联防联治的宣传合力。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结合实际,借鉴好的做法,发挥好的优势,认真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1日前报送活动实施方案,5月和11月底报送春防和年度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总结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玉舍镇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玉舍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城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防控能力,努力实现森林防火工作由政府行为向全社会共同行为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全面建设森林防火责任、信息、预防扑救“三个体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实现森林防火责任全覆盖;整合、改造、提升、完善森林防火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建立起覆盖全镇的森林防火信息体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救灾和管理机制,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有效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实现森林火灾发生率清零的目标。

三、落实责任

(一)加强宣传,形成家喻户晓的防火氛围。要采取“集中动员+零星宣传”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在镇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各村(居):一要进行会议宣传,结合村支两委换届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召开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参加的森林防火动员部署会议和群众动员会,要做到逢会必讲,警钟常鸣;二要进行资料宣传,全面发放《禁火令》,及时张贴悬挂镇林业站下发的森林防火标语及宣传资料,在每个村民组用油漆刷写标语不少于10条,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和知识。教育部门:中心校要组织召开全镇教职工大会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早操、课间操等时机,大力向全体师生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各班级召开森林防火主题班会,深入宣传讲解森林防火知识,做到每周一讲,要求学生将森林防火有关知识和规定带回转达给家庭全体成员,从而形成小手牵大手的宣传模式和氛围。林业站:一要积极与县林业局做好对接,确保《禁火令》等宣传资料及时发到各村。二要指导、督促各村(居)、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护林员:对包保区域携带喇叭佩戴标识袖套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巡回宣传,要全面做好巡山记录,并按林业站的要求及时交到林业站接受检查。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杜绝小孩玩火和大人野外随意用火而导致火灾发生的现象。

(二)加强管控,形成责任到人的防火措施。为能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实现责、权、利的统一,将森林防火责任进行层级划分,按照“谁承包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林地权属和承包情况,林地所有者或承包人即为该林区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分区管护”的原则,根据镇林业站和村(居)委会对护林员的分区划定情况,负责管护林区的护林员为该林区防为火第二责任人;按照“分区包保”的原则,村支两委成员要对本村的林区进行分区包保,包保林区所在村民组的村(居)干部为该林区防火的第三责任人;按照“包村包安全”的原则,根据包村领导和工作队长的统一安排,镇包村工作队员为所包保村民组林区防火的第四责任人。所有责任人的责任区域,含林地和林地周边的荒山、荒滩、荒地。

(三)加强巡查,形成不留死角的防火局面。森林防火防范大于扑救,为确保防火巡查不留死角,结合森林防火责任人的划分层级,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巡查分成四道巡查防线进行,第一道巡查防线为承包人或所有者,即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己承包或自己所有的林地进行全方位巡查,不留空档和死角,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第二道巡查防线为护林员即森林防火第二责任人,要对自己管护的林区进行往返巡查,既要巡查火灾隐患,又要督促检查第一责任人的巡查到位情况;第三道巡查防线为村(居)干部即森林防火第三责任人,要对自己包保的林区进行巡查,巡查任务包括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检查第一、二责任人的巡查到位情况;第四道巡查防线为包村(居)的镇干部即森林防火第四责任人,要对自己包保的村民组的林区进行巡查,巡查任务包括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检查第一、二、三责任人的巡查到位情况。

(四)加强扑救,形成群防群救的防火机制。发生火灾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全镇干部群众进行扑救,各村也要及时组织护林员、民兵及群众积极参与扑救,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救的防火机制,确保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限度地减少损失。

(五)加强打击,形成从严惩处的防火力度。发生火灾,公安要及时介入调查,查明原因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惩处,要做到有警必出,有案必立,有责必究,达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山西省第1号总林长令)、《晋城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四条特别规定》组织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强化全民防火意识,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樊晋刚副镇长为组长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全镇20xx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各村、各林场也要成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领导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三、时间安排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坚持“常态化+节点化”模式,日常普遍开展、防火期集中开展、重要节点针对性开展。20xx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时间为3月1日一3月31日。

四、宣传重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办法》、山西省人大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20xx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以及其它火源管理规定等;

(二)国家森防指、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期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等;

(三)森林草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

(五)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五、宣传目标群体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重点对林区工矿干部职工、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农群众、林区外出务工人群、旅游人员、中小学生、牛羊牧工和“特殊群体”进行宣传。

六、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内容

(一)增强传统宣传力度。一是发布一份封山禁火令;二是设立宣传警示标识,在林区卡口、主要道路两侧布设防火宣传旗阵、悬挂宣传标语;三是宣传车或大喇叭分时段在林区循环播放《森林防火条例》《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防火“十不要”等,形成浓厚的防火工作氛围。

(二)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宣传手段,通过微信、抖音等网络工具开展线上防火宣传,将防火短消息和短视频推送至村干部和村民的手机,使广大村民防火意识入心,防火知识入脑,切实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三)加强防火督导检查。镇护林防火巡逻车及警车分片、分组、分区域巡查监督,对责任区划内居民点、田间地头实行常态化安全巡查,做到巡查不间断、无死角。对村主干和护林员在岗在位、防火措施落实和防火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保持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实行进村入户宣传。一是镇、村干部携带森林防火相关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开展护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与群众面对面宣传、一对一讲解,积极向村民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二是逐家逐户发放《致农民群众的一封护林防火公开信》、防火知识宣传手册及海报,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林区群众发现野外用火行为时如何举报,动员林区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护工作。三是各村要签订《南岭镇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承诺书》,各村和农户签订一份防火承诺书或送上一份告知书。

(五)夯实防火应急队伍。加强各级防火应急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强化应急队伍扑火技能培训,提高应急队伍战斗力,提升扑火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应急队伍在护林防火工作中的作用,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有效应对处置。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村、各林场要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务必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实施宣传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积极协调争取相关支持和帮助,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积极引导。各村、各林场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火灾案件,重点宣传,以点带面,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积极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创新形式,确保效果。各村、各林场要积极创新,丰富宣传内容,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确保宣传工作切实发挥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应有作用。并认真总结提炼,将开展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在之后防火工作中持续发力推进,让好的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并发挥指导借鉴作用。

(四)集中活动,常态宣传。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常态化宣传,及时将宣传月活动经验转化为管长远、管常态的有力举措,做好集中宣传所常态宣传相衔接,把一个月的集中攻坚转化为全年防火期的常抓不懈。同时针对性开展“节点化”宣传,特别是在清明、“五一”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方针,以防为基础,以宣传教育为前提,以不断提高全民在防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法规12119火警电话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提高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不同方式扩大防火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防火意识。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及防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实用防扑火知识。

(二)针对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面临的形势,以及做好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先进典型和火灾典型案例,发挥先进引导警示教育作用。

(三)充分利用森林草原防火微信、手机短信、街道社区等各种宣传平台,发布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政策法规科普常识等。

(四)继续实施学校教育工程、标牌警示工程,责任书入户工程、旅游教育工程,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千家万户。

(五)强化偏远地区,信息闭塞地区和特殊人群的针对性宣传,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进校园活动”,并在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阶段,并开展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绿色出游,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规定,真正做到“森林草原防火,家喻户晓”。

(六)要求各乡镇,村,各国营林场一定要在主要公路沿线,项目区入口、村口,人口密集地竖立固定防火碑,牌,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悬挂防火彩旗,横幅,真正做到警示作用。

三.时间安排

(一)在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森林草原重点时段进行重点宣传,对重点地区群众开展面对面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政策,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等。

(二)重点阶段(3月到6月—9月到11月)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手机短信,树立防火宣传警示牌等方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火意识,为保护生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三)在全年不间断的通过微信公众号、防火宣传平台宣传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防火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典型火灾案例,警示人们时刻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真正做到齐心协力守护绿色家园,万众一心狠抓森林防火。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全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部门积极配合、社会齐抓共管”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氛围,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社会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镇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森林草原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重点宣传《扑火队员应知应会手册》、《林火管理应知应会手册》、《乡村森林草原防火应知应会手册》、《扑火指挥员应知应会手册》等相关内容。

(三)学习和宣传大理州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规定、森林草原防火户主责任通知书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令等一系列内容。

(四)广泛深入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的严峻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繁重性,极大地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五)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大举措、进展及成效等动态信息。

(六)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集体、人物及事迹。

(七)依法治火和违规用火处罚的典型案例。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实施“七大宣传工程”。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各成员单位、各村要利用“责任书入户、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学校五个一、案例警示、标牌宣传、森林火险五彩旗”等“七大”宣传工程为载体,宣传安全用火、安全防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等基本知识,森林高火险期必须在城镇面山及国道、省道和林区要道两侧等重点区域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牌、标语。实行永久性标牌与临时性标牌相结合的原则,以增设和修缮永久性标牌为基础,以重点时段增设临时性标牌、标语为抓手,实行宣传标牌、标语“本土创新”原则,结合本村文化风俗、生活特征和防火重点、难点来设计标牌、标语内容,做到“通俗易懂,深入人心”。

(二)创新开展新媒体宣传。新媒体宣传具有传播快、覆盖广、全媒体、高互动的特点,是当前最容易被接受的宣传方式,要将新媒体宣传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的主要方式,主动适应、积极创新实践。充分利用“力角微讯”、“大喇叭”、微信工作群等,构建高质量、广覆盖的森林草原防火新媒体宣传工作体系,建立信息收集、报送、发布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宣传机制。

(三)抓实依法治火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小组微信群、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体,利用“大喇叭”以及设置宣传栏(警示牌)、印发宣传单(册)、张贴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以及各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地方性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法规,重点宣传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社会民众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突出野外用火各项规定,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抓好日常时段的宣传。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制定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计划,定期组织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及个人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培训;在主要交通要道、电力、通讯设施等森林草原防火危险地段,设置更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牌(碑),并广泛宣传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要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和城镇面山等重点区域设置通俗易懂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标牌等,做到“时时讲宣传,处处是宣传”,大力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

(五)抓好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宣传。各村要在元旦、全国两会和省两会、春节、冬奥会、清明节、高火险期、“三月街”民族节、COP15第二阶段会议、五一节等重点时段,突出重点林区、城镇面山、坟山等重点部位,组织开展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生火野炊、烧香烧纸、烧山烧地等专项宣传活动。在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要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采取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组织形式,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全面普及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真正形成安全用火、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特别在12月防火宣传月、3月和4月的防火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要集中开展针对城乡群众、林区学生、祭扫人员、进山人员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要求深入人心。

(六)开展野外火源管理专项宣传。突出宣传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林下可燃物清理、割除工作,广泛宣传推广入山扫码登记,宣传教育进山人员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规用火,坚决杜绝林区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七)开展林区中小学生“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要主动协调中心校和各小学校,联合开展林区学校“五个一”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开设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课程,并在春节、清明节、重点森林防火时段来临之前,开展一次关于森林草原防火的安全教育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材料,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绿色出游,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规定,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要适时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评选,对活动开展较好的学校、教师、学生等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各中小学校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主动性。

(八)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事迹宣传。镇宣传办要开展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事迹宣传报道活动,深入挖掘、整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模范群体、模范人物,通过宣传片和先进事迹报告等方式,唤起广大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高度关注,更加全面立体地了解、理解、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九)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案例宣传。结合当地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本着“人人明白,教育深刻”的原则,制作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片下乡进村活动,做到户户教育,人人受警示;普及全民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增强全镇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意识,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

(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宣传。注重森林草原防火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管理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信息报送程序,严格按照特色优先、质量并重、主题突出、及时高效的原则,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数量和时效,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加及时、更加充分、更加准确地了解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动态和取得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相关站所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形成声势。各村、各相关站所要把握好宣传的政策、时机和节奏,结合实际,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制定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典型宣传要紧扣时代精神,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正确引导群众、教育群众、激励群众,在全镇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促,抓好落实。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要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森林草原防火任务重,难度大及火灾多发易发地区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及时堵住漏洞。凡因宣传不到位,检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7

为切实做好我局防火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势头,全面实现由森林、草原部门主抓、各部门参与的、小防火向政府主导、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的大防火转变,由季节性防火向常年防火转变,由一般性号召向叫板较真转变。根据国家、省、市、旗、县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xx年至20xx年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依靠科学、依靠群众、依靠法制的工作原则;我局和学校各室齐抓共管,努力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实现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奋斗目标。

、工作重点

(一)我局森林防火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工作各项要求,认真落实上级确定的防火责任制,并按职责落实各项措施,加强防火宣传,加强护林防火队伍建设,改善防火设施,周密布置,科学调度,做到有警不成灾,有灾不蔓延,将森林防火工作坚定不移地抓好。

(二)在学校要充分利用班队会时间,多形式、多角度宣传野外违法用火的恶劣后果,教育小学生不在野外用火。

(三)重点把握“清明节”、“五一”等重要时段的野外用火,有计划、有组织的抓好“五个一”宣传,通过上防火课、召开主题班会广播、板报等形式,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让学生懂得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

(四)加强学习《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月”、“宣传周”等专项活动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五)狠抓野外火源管理,重点管住中、小学生,严防学生因玩火、燃放烟花爆竹以及野炊、烧烤等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

、组织领导

为确保森林草原防火的有质有量的完成,我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指导和落实。

组长:

成员: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8

为防止我镇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我镇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减少或避免森林草原火灾损失,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以保护我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草地资源为出发点,强化防火意识。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抓早、抓小,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避免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确保我镇安全度过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

二、时间

从20xx年09月15日至20xx年12月15日防火期结束为止。

三、工作重点

1、突出重点部位。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重点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坚持常抓不懈,做到严防死守。

2、把握重点时期。中秋、国庆前后和秋收季节,是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时期,要集中优势兵力,进行重点防范,做到万无一失。

3、抓住重点环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野外违法用火管理、森林草原火灾的组织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力争不出差错。

4、管住重点人群。精神不健全人员、中小学生、旅游人员、林区作业人员等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需要管住的重点人群,要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不漏一人。

四、预报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措施

1、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要本着对党和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领导,把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到实处。各村按职责分工,深入到田间地头排查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搞好法则宣传,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搞好法则宣传,做好公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教育,是有效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给学生上防火课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森林法》、《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地管理条例》、《防火公约》等法律法规文件,广泛宜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及火灾的危害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加强火源管理,严格野外用火制度

一是各村(社区)要对重点区域内的呆傻、精神病人员摸底登记,落实监护人,与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学生由老师、家长共同负责,儿童由家长负责。

二是对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内的闲杂人员进行清理,重点路段、路口设监察站点,对过往行人车辆一律进行安全检查、登记,做到人员到位,不脱岗、不漏岗、死看死守。三是在防火期内严格执行“五不准”制度,即不准在森林草场内吸烟;不准在森林草场内点火取暖;不准在森林草场内燎荒。四是防火期内实行野外用火许可证制度,依法制止野外用火。在重点草场内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切实堵住草场火灾源头,防患于未然。

4、落实森林草原防火有关制度

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在防火期内要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的监督、检否和火灾的查处工作。森林草原重点防火村由护林员、护草(坡)员负责火险、火情监视报告,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扑救,逐级上报,实行火灾扑灭后一灾一报制度,不准延报、瞒报、谎报。在防火期内各村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不允许空岗、漏岗,保证信息畅通,突发火灾及时处理。发生森林草原火警,一般火灾,所发生的村要立即向镇、管理区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力、物力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扑救火灾。在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不允许动用残疾人、孕妇、老人和儿童参加。

5、加强森林草原灭火队伍建设,组织技术培训

各森林草原防火重点村除建立群众义务扑火队外,也要建立一支精良半的专业灭火队伍。各重点森林草原防火村要成立森林草原防火联防队,发现火灾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要结合本地实际及防火预案,进行技术培训和灭火实战演练,提高灭火队伍的实战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积累灭火实战经验,并在演练过程中逐步修改、完善防火预案,保证灭火队伍在遇到火情时,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6、做好扑救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准备工作

各村(社区)防火领导小组要克服厌战、麻痹思想,立足于防大火、扑大火对现有的扑火工具进行全面的检修筹备,确保各项设备完好无损,灭火贮备物资充分,把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思想、人力、物力三到位。

各村(社区)在森林草原防火结束后认真做好总结工作的经验教训,找出差距和不足,制定对策和措施,为做好今后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奠定基础。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9

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火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强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氛围,全面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加大“防火码”推介使用力度,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野外用火的管理规定》《桐梓县森林防火禁火令》、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森林火灾政策性保险知识等,大力推广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和“森林防火码”的普及运用。

(二)重点区域。要在娄山关红色风景名胜区、凉风垭森林公园、东山坡山体公园、黄莲柏箐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边缘、乡镇集镇所在地和林缘人员居住密集村组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宣传。

(三)重点时段。在贵州省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2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5.12”防灾减灾日,以及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国庆节等森林防火特殊时段,进行森林防火重点宣传。

三、主要任务

(一)今年是新版《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第一个年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通过培训、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主动性;加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学习,要充分利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单(册)、宣传板、微信、小视频等多种方式展开宣传,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布设密度。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宣传碑(牌)的修缮和增设工作,加大布设密度,林区公路、高速路旁及重点区域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牌。在林区重要入口、防火检查站、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林场、村(社区)都要设有本辖区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三)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进”活动,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月”浓厚氛围。按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11条,每年2月为全国森林防火宣传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先进典型的宣传,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县森林防灭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认真总结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反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护林巡查人员持之以恒的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精神等。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开展。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来抓,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积极主动向宣传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请示汇报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将宣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部门支出预算,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纳入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项目投资计划。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基层林区调研、检查、督促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和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10

认真贯彻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根据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5月1日至5月5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各村负责把发放的《森林防火令》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30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委、村民代表会议,并将《森林防火令》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1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清明、五一期间重点路口出入人员防火码的扫码登记工作,严格禁止上坟用火现象发生。

2、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至7日—5月1日至5月5日,各村落实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制度。

3、乡中心学校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祀。

4、全乡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5、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如:“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先人”、“祭祀鲜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各村防火工作由各村书记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11

一、指导思想

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严格管火,规范用火,突出对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责任追究和防火攻坚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的处罚,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平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由书记任组长,乡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林草站、各站所、各村支书为成员的王乐井乡20xx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负责王乐井乡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日常工作。各村、各部门是本辖区本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王乐井乡20xx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林草站,办公室主任由陈有泉同志担任,负责贯彻落实工作部署,协调处理森林防火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游进国站长负责收集、调查和评估森林火灾损失情况,沟通上报火情信息;张元婷负责完成指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森林防火实行属地管理,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村庄森林草原内焚烧秸秆、烧灰,严禁野外吸烟,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野外烤火、野炊和其他非必要性用火。

(二)对痴、呆、傻、聋、哑以及精神病患者、情绪不稳定和上山放牧等人员,各村要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责任人,签订监管责任书,实行严格监控。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被监护对象的教育和管护。因被监护人的行为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由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的,必须提前向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野外用火申报表,说明用火目的、地点、范围、时间、防范措施、负责人等情况,并提交野外用火安全承诺书,经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现场检查认可后,方可用火。

(四)建立村规民约,实行联防。各村要制定护林防火村规民约,督促护林护草员认真巡查、履行职责。要建立完善农村“十户联防”自治性约束组织,实行“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农户间野外用火源监督管理联保制度。要建立与退耕还林户、荒山承包户共同承担护林防火工作机制。

(五)防火期间,要全面开展以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对火灾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防火期间,要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和“四清”活动。即:“清坟边、清地边、清林边、清隔离带内可燃物”。防火期内,各村负责本辖区的隐患排查。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乡的隐患排查督导。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分类登记建档,并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七)防火期内,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扑火应急队伍待命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扑火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逐级上报。

(八)各村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短信、微博、微信等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禁牧法律法规,以群众喜闻乐见、方便快捷的方式开展森林草原普法宣传。以案释法,以鲜活的事例和典型案件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不断增强群众遵守森林草原法律法规的意识。

(九)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在防火期间,对各村护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将及时报向乡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封育工作不仅是一项重要的业务工作,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强化底线思维,未雨绸缪,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

(二)明确工作重点,抓好管控落实。充分认识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封育管控工作面临的复杂性、艰巨性和严峻性,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控工作。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式,以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封育工作。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封育的基础性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各种形式持续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宣传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火禁牧意识,提高防火禁牧工作主动性,建立联防群控机制。

(四)压实防火责任,强化督查问责。要加强防火禁牧工作自查整改工作,县“两办”督查室、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也将联合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辖区防火禁牧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落实领导包片责任制,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封育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大对责任区森林草原防火禁牧的督查巡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职能。强化基层防火禁牧队伍建设,提高物资管理维护水平。对重视不足、措施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管控不到位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以及禁牧工作被区、市批评通报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12

20__年是政治之年,大事喜事多,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营造安全稳定内部环境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__年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工作格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做好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

(二)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

(三)宣传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及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危害性、危险性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五)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六)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肇事及处罚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的.宣传教育,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七)重点做好重要林区、重要景区、敏感地区、重要时段及涉林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三、宣传措施

(一)创新手段渠道开展宣传。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的“七进”宣传活动,实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覆盖。一是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海报,分发到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张贴于村(居委会)公示栏及主要路口。二是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作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常识小册子,发放到各中小学生手中,可组织工作人员或委托老师在课堂上讲解和提要求。三是利用本地电视台、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等方式展开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四是加强“防火码”推广运用,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区设置清晰“防火码”便于扫码登记,加强值守和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方能进入林区。五是在乡镇政府、重要村寨路口路段设置宣传栏或横幅,营造全社会加强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浓厚氛围。六是加大对护林员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护林员履行防火宣传职责(配备小喇叭),将防火宣传工作带进村送到户,确保宣传一片、带动一片,实现全民依法用火、安全用火。

(二)加大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宣传。一是强化重要时段宣传。强化“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5.6”森林大火警示日、“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防灾减灾宣传周”、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2月份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6月份为安全生产宣传月,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府微博、手机微信、短信等现代信息传媒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安全生产理念,增强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重点人群安全生产及防火宣传。一是强化涉林企业、森林草原经营单位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提高个人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做好森林防灭火队伍宣传教育培训。突出抓好防灭火战法训练演练,加强科学扑救、安全防护、紧急避险知识学习,不断增强扑火队员技战术水平。三是强化对中小学生、进入林区草原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及农事活动人员宣传教育,加大对异地搬迁人员森林防火宣传,增加安置群众防火意识。四是强化倡导农村新型祭拜方式宣传力度。特别是在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期间,加大在农村倡导鲜花等新型祭拜方式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移风易俗、鲜花换香蜡纸烛活动,提升群众认同度和参与度。

(四)强化重要区域安全生产及防火宣传。一是要结合本地实际,以林区林场村组为宣传重点,特别是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地等重点区域,火灾易发多发区、高速公路两侧等地段进行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重点宣传。二是在重点区域集中力量适当增加防火宣传碑、宣传牌、宣传窗栏和防火检查站的数量,调配防火宣传车和宣传设备,做好防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碑牌的修缮工作,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在宣传标识和碑牌上尽量设有本辖区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防火虎威威”宣传标识,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六盘水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要深刻认识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从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主要领导要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宣传重点。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六盘水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要采取不同形式、方法和手段,把握宣传时机、环节和重点,营造“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声势和氛围,结合工作实际,选取上述的部分或全部宣传形式,制定本级20__年度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确定各项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预算工作经费,有计划组织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检查指导,抓好贯彻落实。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要加强检查指导,深入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和敏感区域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宣传工作不重视、宣传活动组织不力、森林火灾多发的单位和个人要下发工作提示或通报批评。督促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13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社会稳定,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防火工作要坚持以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包干负责、从严查办、依法惩处”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防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海棠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钟向能兼任办公室主任,符赛刚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收集和汇报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

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任成员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要相应成立以支部书记为队长的防火扑火应急分队,村联防队人员为队员,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三、责任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全区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宣传报道活动。

(二)区民政局:负责清理青田、文尖、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的杂草及易燃物,并在四处公墓放置水桶储存应急备用。

(三)区文体局:负责清理古墓群的杂草及易燃物。

(四)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四个公墓停车场车辆停放等工作。

(五)海棠区林区派出所:负责火情案件查处。

(六)海棠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疏导文尖、青田、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及古墓群出入口车辆的交通秩序,加强巡逻警力,维护和处置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中的治安与纠纷。

(七)海棠消防大队:做好消防应急待命工作,做好四个公益性公墓及古墓群发生火情及时处置。

(八)神泉集团:负责清理南田农场存在火险区域杂草等易燃物,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及挂横幅,加强清明节期间巡查力度。

(九)区农林局:负责清理全区散墓杂草等易燃物,做到隔离段带火源的发生,加强存在火险区域巡查,在重要路段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挂横幅。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结合我区实际,把森林防火工作分解为七个责任区,安排护林大队清明节期间加强巡查,村委会配合协助。

第一片区:海丰加油站至英州镇交界路段(东溪村、升昌村)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蒲取探、蓝福德、林道能、蓝文仕、吉石养负责巡查,吴清文(东溪村委会书记)、苏忠宁(升昌村委会书记)、陈泰文(营头村委会书记)、符积辉(海丰村委会主任)、梁平(龙楼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龙楼散墓、龙楼公墓、东溪古墓周边以及公益林区。

第二片区:北山村路口至海丰村路口(北山村、椰林村、洪李村、龙海村、风塘村、)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符飞、苻方瑞负责巡查,苏玉花(北山村委会书记)、刘衍洪(椰林村委会书记)、陈家茂(龙海村委会书记)、陈帮文(风塘村委会书记)、董益洪(洪李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椰林村公庙周边散墓以及公益林区。

第三片区:大茅隧道至北山村路口路段(湾坡村、龙江村、新庄头、三灶村、林新村)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吴积超负责巡查,周其川(湾坡村委会书记)、杨昌宏(庄大村委会书记)、欧能友(三灶村委会书记)、徐翔(林新村委会书记)、黎家宝(龙江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公益林区、文尖公墓、林区墓地。

第四片区:林旺油库至竹陆岭(铁炉村、江林村、湾坡村)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高巧、蒲文彬负责巡查,高大荣(铁炉村委会主任)、林廷文(江林村委会书记)、周其川(湾坡村委会书记)。其中主要地点:青田安置区周边散墓。

第五片区:竹络岭至铁炉港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青田村),由护林防火员蒲俊杜、周明史负责巡查,蒲忠源(青田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公益林区、青田公墓。

第六片区:林旺出口至蜈支洲岛码头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藤海社区、江林村),由护林防火员谭至清、董政江负责巡查,黄义富(藤海社区书记)、林廷文(江林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海防林。

第七片区:南田农场全区域由神泉集团护林防火员陈运福、林情、董兴停、胡明道、兰庭庭、高雄负责巡查,符天德(南田居委会书记)协助。

野外火源管理巡逻队安排陈育华、柯海云、符飞飞、苏忠觉组成应急队伍,配置运兵车,驻点区政府待命。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性强,任何预防措施的落实,都是以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为基础。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防火知识、常识的宣传,尤其是要加强对扫墓人员的`教育,禁止扫墓人员在山上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鞭炮、烧墓草、吸烟乱丢烟蒂的行为,要爱护树木、幼苗,不要随意攀拆毁坏,乱砍林木。营造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真正做到“安全防火,人人有责”。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做好海棠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各单位要在认真实施“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的同时,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实行领导责任制,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对本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火灾发生的要追究责任。

(三)做好扑救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要密切注意气候变化,充分考虑不利因素,完善处置火灾的预案。及时检修、补充消防装备,要从扑火机具、队伍、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做好扑救火灾的应急准备。节日期间,防火队伍要做到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科学指挥,速战速决,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重大火情应及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或区指挥中心(电话:)。要不断加强扑火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四)落实经费和消防设备,做好防火保障工作。

为确保消防安全,区农林局办公室统一购置风力灭火器6台,灭火扫把260把,砍刀20把(其中给各村(居)委会配备10把灭火把,南田居配备10把灭火把、风力灭火器4台、砍刀20把)。并安排各村(居)委会、南田居1.5万元、神泉集团1.5万元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加班及采购消防设备等经费。消防设备经费以及工作经费从区农林局护林防火经费中列支,设备由区农林局安排分发。

(五)加强值班

各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并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火情,值班人员立即通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组织人员扑救,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26日森林防火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安排表报到区指挥中心和区农林局。联系人:陈育华。海棠区值班室电话:。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14

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局、管理局春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坚持预防扑救并重齐抓,不断提升专业队伍综合能力和森林火灾处置能力,有效降低灾害损失。

力争不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春季森林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

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4月20日至5月31日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

进入防火期,各级领导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树立责任意识,弘扬敬业精神,坚持把森林防火摆在重要位置,当作首要工作来抓,坚守一线抓防火,安排部署,检查指导。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发生山火亲自率队进入火场,保证组织指挥到位。

2、努力提高宣传效果。

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林区人们的防火意识。局电视台每期《沾河新闻》有森林防火的内容,大力宣传防火工作中的突出做法和先进事迹。各林场(所)布置好防火宣传一条街,插防火彩旗、挂横幅、贴标语、广播每天定时宣传。场区、公路两侧宣传牌要进行刷新、扶正,破损的更换,保持宣传效果。林场(所)与外来人员、重点人员和疯、傻、痴、呆人员的监护人签订防火合同书、保证书,做到上门入户宣传,深入作业点、农业点宣传,不留死角死面。

3、“三清”巡护检查到位

南沾河、伊南河、奋斗地区做为“三清”检查的重点,各相关单位继续加大“三清”工作力度。吉岭库、北沾河、汤元山、尖新山四个林场各派2支小分队,在关键时期进驻南沾河驻点看守清理。伊南河2支队伍进驻大平台巡护,茂岚进驻重点部位驻防巡护,疙疸敏、浦洛口、岭顶管护站巡护本责任区。立新、胜利严管北部农林混居林区的火源,重点是制止私自烧地边、扩地边等违规用火行为。边界各防火工作站把守大界线,清理外来人员,局属森林消防一中队8个小队关键时期分别进驻南沾河、伊南河施业区的重点部位,清理私自入山人员,防住外来火源。

4、继续坚持依法治火

公检法作为依法治火主力军,要继续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公安警力达到每个林场至少一名,高火险期,公检法三机关依法治火驻场包保干部按时到位开展工作。山上各派出所按照管辖区域进行执法检查和稽查,清查火源,惩处违规。发生火情第一时间进入火场,调查火因,查处火犯。坚决打击野外带烟带火、林内私自用火等行为,达到处罚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5、严格管理各种火源。

进入防火期,各防火检查站、岗亭值班人员严格检查入山人员和车辆,认真做好登记和宣传教育。对外来人员、无证人员、无防火装置的车辆一律不准入山。高火险期,在重点区域增加岗卡,南沾河地区实行封山戒严。加强对春播、森林抚育、林下经济管护承包、采集山野菜人员的管理,岗亭严格检查、护林员跟班巡护、场领导经常检查和指导,野外作业点要指定专门的防火负责人。发挥义务防火员、监督员的作用,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责的防火氛围。

6、强化火情监测。

进入防火期,各塔了望员开始上塔了望观察,严密监视责任区。了望员加强业务技能学习,熟悉掌握责任区内的地理情况,提高观察了望和通话能力。幸福、乌斯孟主塔做好通讯中转,确保火场和指挥中心通讯畅通。各单位、部门的对讲机按照指挥部要求开关机,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命令的上传下达。幸福气象站做好火险天气预报工作,及时制定中长期火险预报,发生火情随时提供气象资料。

7、提高火情处置能力。

认真落实《沾河林业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入防火期,局属专业队、武警森林部队及时进驻执勤点,严阵以待开展工作。林场(所)扑火队要满编满员,强化扑火技能训练,机具装备和车辆状态完好,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接扑火命令能迅速出发。

重要设施和林场(所)、村屯周围必须按照规定开设防火阻隔带,制定紧急避险方案,划定避险路线和场地,并进行演练。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15

通过学习、培训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知识及法律法规,使全校师生掌握森林防火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技能,提高学校领导及师生的森林防火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减少我校森林火灾的发生。

组长:x副组长:成员:

全校全体教师,重点是各班主任及相关任课教师,本次参加培训的全体教师,有义务和有必要向全校学生负责宣传工作。

培训时间:年月日14:30——17:30(星期六)

x小学会议室

(主持人:)

1、我校校长卢春雷作重要讲话;

2、我校分管安全副校长王建国讲话;

3、我校余友耀作森林防火业务培训;

4、我校作森林防火业务培训;

参加培训的全体教师,培训后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完成对学生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并做好相关培训心得和资料的。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16

一、指导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负责制,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相关职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4.警钟长鸣。村救火队应在接警后半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小组成员,应在10-20分钟内赶赴现场指挥灭火:组织撤离相关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抢救转移人员和财产。指挥村应急队和村民,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有效灭火。

二、森林防火防御现状

1.当前防火现状。我镇山地纵横交错,地形复杂,山与地交错且不一致,村庄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时有发生,且全镇地形复杂,路状不好,车辆无法进入,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非常大。

2.当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基于森林火灾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从我镇近几年来森林防火防御工作来看,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灾点消息传递困难。区域内山高坡陡,群众居住分散,很多地方移动电话信号差,每次遇到火险发生,很难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对防火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2)村民外出务工,防火工作难度大。现在外出务工的都是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经发生火灾,山高路又陡,很难组织年青劳动力上山扑火,造成火势蔓延,给群众造成更大的损失。

(3)森林覆盖率高是导致火灾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镇森林覆盖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来山地易燃物增多,这些都是导致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

(4)违规用火是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村民上对防火不重视,随处烧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违规炼山、上山随地扔烟头、上山祭祀等现象,是直接产生火灾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灾和事故也是导致火灾的原因之一。如打雷、电线杆倒塌、高压线经过山林,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隐患。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小组

指挥长: 各村(居)委会书记

副指挥长:各村(居) 委会主任

成 员:各村(居)委会副主任、村委委员、监委主任、各社社长工作职责:

1.指挥长职责:①接到火情后,立即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及有关人员会议,通报火情事故情况,安排扑救山火工作。②掌握救灾情况、调度指挥救火工作。③根据需要,成立扑火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火灾查处工作组、善后处理组等班子,组织协调火场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

2.成员职责:①了解火情详细准确情况后,立即报告指挥长和主管,同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上下不间断联系,直到扑救结束。②提出“处理扑救”的建议。

(二)火情预报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森林火情的预测,保持与上级防火指挥部的联系,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火灾信息,做好火情调查,编写火情通报。

(三)火灾救援应急工作组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动防火应急队参与重大火灾的扑救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区内群众的紧急安全转移,负责转移群众和扑火应急队员的基本生活及伤病防治,为森林防火工作交通、电力和通讯保障。做好扑火救灾所需的粮食、食品、燃料、药品、物资、扑火工具等的调拨和储备工作。

四、应急预案级别和启动

1.应急预案级别

按照发生火灾的范围划分,应急预案按发生火灾的程度来划分,每级预案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和危急预案三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预案级别、失火范围、毁林种类、火源周围连片面积

①初级预案:

村民小组内

杂草、灌木类

15亩以内

②紧急预案:

村内

柏树、桤木、杂木类

15亩-100亩

③危急预案

跨村

柏树、桤木、杂木类

100亩以上

2.预案的启动方式

(一)初级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村指挥长,同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发布启动初级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到岗到位。

(2)各村分管负责人或主要及值班人员到岗到位。

(3)村应急分队聚集待令。

(二)紧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由村指挥长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指挥长向各村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本村的应急队人员和抢火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3)村应急队抢火人员调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必须在5分钟之内,由村指挥长电话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向村主要发布启动危急预案的命令,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通讯设施,号召全村人民紧急动员,自觉参加灭火战斗。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村应急队伍到岗到位。

(3)以失火点为中心,发布全镇扑火动员令,全镇各村应急队伍及扑火人员到岗到位,迅速组织扑救山林火灾。

(4)按照火情的发展,及时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

五、扑火队伍的组成及调用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应急队。

2.组建10人以上的扑火突击队。

3.各村扑火灾突击队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扑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费用由各单位、村负责。

4.调用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队和其他村扑火突击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长下达命令,无论什么情况,各个应急队在接到调用命令后,必须按照命令到岗到位,其中属本组范围内的,一般在十分钟内到岗到位。属本村范围内的一般在二十分钟内到岗到位。

六、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

(1)强化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责任状、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小组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加强队伍建设

各社都必须要配备专职人员护林,特别是森林防火戒严期期间,各村要增配人员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进行24小时巡逻看护。

2.信息报送和处理:出现火情,应当逐级上报。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村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七、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村组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组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社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

各村要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任务,并由林业站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八、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17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各级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为建设生态济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建立健全全街道森林防灭火救灾机制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备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断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条件,补充森林防灭火装备,实现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全年无火情;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网格制;全年不发生过火有林地面积10亩以上,其它林地面积2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实现人员零伤亡,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

(一)前期基础工作(20xx年9月30日前)

一是在前期森林防火责任“一张图”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网格建设,明确卡点值守人员、巡护人员和各级包保责任人员。

二是传达学习上级《森林防火方案》《森林防火值班卡点建设标准》等文件和检查标准。

三是完成全街道护林员队伍的优化调整,把一些年龄偏大、责任心不强人员调出护林员队伍,择优纳入新队员,确保防火期能够真正承担起管护人员责任。

(二)防火期前准备工作(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一是优化卡点设置,做好辖区内主要进山入林路口的排查工作,确保防火检查卡点在重点林区应设尽设。二是开展隐患排查,紧盯问题梳理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三是对上一个防火期安装的固定宣传牌、粉刷的标语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损坏的及时维修、更新,宣传氛围不浓厚的及时采取补充措施。四是对防火物资进行清点摸底,对机具装备进行保养检修。五是对20人的森林防火队伍进行优化调整,吸纳各类专业人才,确保专职专用,成立流动防火巡查队伍,开展流动巡查,指导辖区内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居各成立3-5人防火预备队,建立街道与村之间、村与村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

10月下旬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发布禁火令,禁止防火期内林区的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在重点林区张贴公告,向村民发放倡议书、明白纸。二是在组织本街道防火人员、护林员和村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全面提升队伍实战水平。三是根据前期墓地排查情况,选择合适的位置建设集中焚烧池,在各值守卡点配备值守帐篷、板房等设施。四是做好重点林区林缘和道路两侧林下可燃物的清理工作。

(三)防火期内工作安排(20xx年11月1日-20xx年5月31日)

1、严格落实好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街道指挥部、森林防火任务各村居严格值班备勤,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防灭火队员一线备勤,确保信息畅通,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启动战时机制。各村居防火卡点按照建设标准落实到位,安排熟悉防灭火知识的专人值守,逢人必问、逢人必查,做好值班登记工作。在防火关键时间节点,对常出现火情、墓地集中等隐患大的地方,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街道和村级加大流动巡查、夜间巡查力度,充分发挥每个村居成立的防火预备队作用,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2、持续开展防火宣传。街道辖区内设置固定宣传牌10个以上,重点村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4个以上、喷刷永久防火标语10幅以上,各进山入林主要路口必须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同时,在可视进山道路两侧及路口等主要地段采取张贴树体标语、穿插彩旗、悬挂横幅、粉刷标语等宣传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村大喇叭、值守卡点扩音喇叭等各种媒介开展高密度、大频率、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森林防火知识、支持森林防火工作。

3、严格火源管理。各村居采取网格化、精细化布控方式,全面强化野外火源管控,深入到林区、田间地头开展火源排查。在清明节、寒衣节、除夕等传统祭祀日期间,对所有坟区墓地安排专人盯守,提倡和推行鲜花、在集中焚烧点焚香烧纸等方式进行祭祀活动,实现文明祭扫、绿色祭扫。公安派出三所强化监督执法,持续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林区内及周边500米范围野外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查处,依法依规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做到打击一人教育一片。

4、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街道纪工委、林业科、服务区及抽调同志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森林防火任务村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检查物资到位、值班人员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护林员履职、进山人员登记、宣传氛围等情况的落实,检查情况全街道内及时通报。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村居支部书记是本村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村居要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要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制度,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和护林防火员包卡点、包山头。

(二)强化督导检查。街道建立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督导,落实各项防火要求。在春节、清明节、重大活动期间等防火重点时段,实施驻地督导、24小时驻守等战时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及时回头看。

(三)严格责任追究。因思想麻痹,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特别是森林火灾发生后未及时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18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县山高谷深,坡陡林密,加之林农交错,林牧汇融,野外生产用火频繁,极易引发较大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从保护森林资源、维持生态平衡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努力使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形成政府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一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职能作用。财政部门要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经费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在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五个一宣教活动;交通部门要免征、免收森林消防专用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通行费;广电部门要及时发布和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气象部门要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武装、公安、武警、消防部门要积极参加扑火救灾。

二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分片挂钩负责制,经常深入挂钩片区检查指导工作,全力以赴协助挂钩片区抓好森林防火。挂钩片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赶赴火场,协助指挥扑救,严禁挂名不挂钩,挂钩不到位。

三是乡镇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落实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分片挂钩负责制,安排林业站集中精力抓好森林防火;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责任区检查、督促工作,组织力量查找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是要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一条线、林业局林业站林场一条线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所)指挥部(所)成员单位一条线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和奖惩。

五是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林区,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林场护林员、学校班主任和教师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紧紧围绕搞好森林防火,维护生态安全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是要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森林的多种效益和功能;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宣传《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措施、森林火灾扑救技术和火场避险自救常识;宣传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火灾肇事者典型案例。

二是在抓好大面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林区、中小学校的宣传力度;在抓好长期宣传的同时,要强化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

三是各乡镇要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领导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根据辖区内林区分布情况和野外用火特点,制定宣传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宣传方案的实施。

四是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重点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

五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并把林区周围农户和全县中小学各个班级作为《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的发放重点,切实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使森林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云南省野外生产用火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申报、审批、监督制度,规范野外生产用火行为。

一是各乡镇对在林区或林缘铲草烧灰等野外生产用火行为要全面排查,彻底清理,坚决予以制止。同时,要加强省界、县界、乡界沿线火源监控,搞好联防联治。

二是对重点林区实行重点防范。集中力量抓好马厂林场各大林区、林业局局属国营林区和重点集体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在高火险林区开挖防火隔离带,清理林地卫生,减少火灾隐患。

三是对重点时段实行重点防范。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要坚持加强巡山护林与严防死守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重点设防,死守硬看,把火源堵在林区外。六是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要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盲流人员及中小学生的责任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19

为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不断完善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治体系,加强联防联动队伍建设,构建完备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和森林资源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问题导向,从严从细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席机构,形成市、乡镇、村、森林草原管护单位、林区工矿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体系。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昌吉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宏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姚勇斌同志、王成恩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承办领导小组召开的联席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职责分工

(一)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各乡镇及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主管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同自然资源、森林草原、气象等有关部门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预案,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编制专项预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协调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二)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负责落实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点并组织落实,督促指导各乡镇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以人工林、平原次生林为重点,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巡逻巡控,加强火源管理;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各专项预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档案。指导各乡镇管理、监督生产性用火,加强野外用火管理,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统计和损失评估。市北部荒漠生态保护管理站负责全市各乡镇、北部荒漠区、南部山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市草原监理所负责全市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天山东部国有林管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负责编制本责任区内森林防灭火预案,落实本责任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度及措施;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积极主动与市政府、乡镇、村(驻村工作队、警务站)、林区生产经营等单位对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火险分析研判,制定火灾隐患整治方案。督促林区单位切实履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值守、日常值班、护林巡查及宣传、信息上报工作;落实市、乡、村联防联动各项任务,与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签订联防协议,建立联防巡护队伍,做好培训演练;教育引导林区农牧民和经营户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

(四)市公安局。督促指导林业派出所及辖区派出所按照市、乡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积极参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管护区范围内巡护,及时查处违反森林草原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禁火令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五)市委宣传部。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性广告和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信息,报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六)市气象局。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气象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气象保障工作。

(七)市文旅局。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所防火各项工作。

(八)市教育局。指导、监督全市中小学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教育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严禁学生参加扑火。

(九)市财政局。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保障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并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十)各乡镇。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执行防灭火联防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政府禁火令及联防联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与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签订防火责任状;定期组织召开联防联动协调会;指导各村建立由村委会、管护站(所)、社会单位组成的联防联动队伍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督促村级联防联动队伍定期开展巡护工作,定期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例会;掌握辖区的各种火灾隐患情况并及时上报;教育引导本村农牧民和经营户做好生产、生活、野外用火管控。

(十一)林区生产经营单位。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联防协议,明确防灭火责任区,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制度,加强施工作业范围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和野外用火巡护、管控。

其他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联防联动。

五、联动形式

(一)市级联动

1.领导小组。定期召集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好联防联动的各项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防火期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森林草原防灭火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防灭火形势,安排部署近期防灭火工作,协调解决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防灭火责任。

3.各成员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林区各类作业活动。

(二)乡级联动

各乡镇全面负责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适时组织召开乡级联席会议,查找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各森林管护站(所)要主动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落实乡镇安排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防火责任的落实。

(三)村级联动

发挥农牧民熟悉地形、分布广泛的优势,及时报告林区各类隐患及违反禁火令行为的各类信息;配合森林管护站(所)防火队员开展巡护工作。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20

为切实提高车桥镇半专业扑火队安全扑火能力,决定在全镇开展半专业扑火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标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训战一致、突出实战”原则,加强扑火理论、体能、技能、安全等教育训练,着力提升我镇半专业扑火队扑火能力和安全避险能力,确保扑火人员生命安全。

二、参加对象

车桥镇半专业扑火队全体队员。

三、主要内容

聚焦实战化需要,围绕“必理论、比技能、比体能、比安全”开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理论知识(30分)

林火扑救理论、扑火技能、扑火安全等知识。

(二)基础体能(30分)

1500米负重跑。

(三)救援技能(40分)

风力灭火机操作。

四、实施步骤

活动时间为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9月30日。

(一)准备阶段。7月15日至7月20日。制定训练计划,明确时间安排,选配专业教官,全面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练兵阶段。7月21日至8月底前,组织全体队员开展日常教育和强化训练,原则上每周集中训练时间不少于8个课时。根据达标考核细则,每月度开展考核,确保全员过关。

(三)比武阶段。8月底前,选派10名队员组队参加县防火办组织的县级大比武。其中,理论考试全员参加,1500米负重跑、风力灭火机操作各选派5名队员参加(详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半专业扑火队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落实训练器材和时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考核考评。要建立健全镇半专业扑火队考核考评机制,明确练兵比武的考核标准和机具型号等内容,每月定期开展考评考核,确保全员参训,人人过关。镇应急口要建立镇半专业扑火队员考核成绩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落实奖惩激励措施。

(三)加强督查检查。镇应急口要加强对本次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督查检查,对学习不扎实、技能不过关的.队员要给予通报,对理论水平高、实操能力强的要给予表扬。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21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防火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镇情概述。

X镇位于X省X县东北X公里处,东与x镇接壤,南与X镇相连,西、北与x镇毗邻。近年来林业发展迅速,西部大开发后积极响应“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号召,X镇先后实施了“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国家大型林业工程,绿化面积进一步扩大,杂林木资源丰富,树种以刺槐、油松、杨树为主,截止X年底,退耕还林(草)面积达X亩,天然保护林X亩。

三、森林防火期。

X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四、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2、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发生深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组织机构。X镇森林防火小组: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镇经济综合服务站,由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火信息的接受,对防火信息按上级要求做到及时通知、传达、记录。对发生的火情、火灾报警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在第一时间通知X镇森林防火小组主要负责人。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22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普及防灾减灾和群众自防、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提升全民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以及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员的防灭火业务知识和科学指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和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努力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工作格局,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结合全县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目标、新方略、新任务、新举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防字当头”的理念,以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为最高目标,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切实履职尽责,人员前移、措施前置、关口前设,不断丰富完善工作举措,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推动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措施上来,打赢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

二、总体要求

(一)20xx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健全规范责任书入户、中小学“五个一”活动等七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程等传统有效的宣传模式,同时,要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手段,拓宽宣传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xx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以“抓规范、建队伍、强基础、提能力,争当排头兵”为主题来开展宣教活动,对各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创新性举措、工作亮点、先进典型等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

(二)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培训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应的培训体系和规范化的培训制度,落实各项保障措施。通过全面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工作,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林火管理与扑火指挥队伍,增强森林消防队伍以及群众性的应急扑火队伍防控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森林草原防灭火培训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培训工作要点

1、云南省林火管理应知应会手册、云南省乡村森林防火应知应会手册、云南省扑火指挥员应知应会手册、云南省扑火队员应知应会手册、云南省护林员应知应会手册。

2、扑救森林火灾通用培训教材。

3、林火管理的组织开展。

4、扑火组织指挥与扑救安全。

5、主要岗位和业务培训。

(二)宣传工作要点

1、坚持依法治火宣传常态抓。继续强化《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地方性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法规和各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组织和个人以及社会群众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突出违规用火的处罚规定,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让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入脑入心见行。

2、坚持“七大”宣传工程规范抓。以“责任书入户、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学校五个一、案例警示、标牌宣传、森林火险五彩旗”等“七大”传统宣传工程为抓手,深入开展责任书入户活动;积极协调新闻广电部门、通讯管理部门,利用电视台和通信公司,制订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计划,播出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广告,在重要时段向公众发送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短信;联合林区学校开展“五个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教育片下乡进村活动,做到户户受教育,人人受警示;在州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区、高火险区、城镇面山、林区要道等重点区域,设置醒目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标牌、标语,插挂不少于20面森林火险五彩旗;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的主要阵地放在乡、村两级,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协调森防指成员单位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宣传区域和宣传人群的全覆盖。

3、坚持野外火源管理宣传专项抓。突出宣传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引导林区群众积极参与可燃物清理工作,教育引导进山人员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规用火,坚决杜绝林区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4、坚持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宣传重点抓。针对两会、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州庆、五一节等重点时段和高火险区、自然保护区、涉林旅游区、城市面山、坟山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严禁燃放鞭炮、点孔明灯、生火野炊、烧香烧纸、烧山烧地等专项宣传活动;以各类宣传月、宣传日为契机,集中开展针对林区群众、林区学生、祭扫人员、进山人员等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意义、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常识、紧急避险技能等送到林区,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稳定平安。

5、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宣传专人抓。各乡镇要安排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和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工作,要高度重视新思路、新亮点、新举措等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的收集、上报和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类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信息报送程序,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的质量、数量和时效性,让社会群众能够更加及时、充分、准确地了解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动态和取得的成效。

四、工作机制

(一)按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要求,创造从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人员,人人皆受培训、人人皆可胜任工作的条件,进一步奠定防火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二)坚持日常培训与专门培训相结合,县、乡、村分级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大幅度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素质。

(三)将能力培养贯穿于业务培训的全过程,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实践运用,提高林火管理和应急处置的综合水平。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改进、完善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内外结合,适应林权改革和建设现代林草的需要。

(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录像、录音、黑板报、宣传车、电影下乡、文艺汇演、等宣传形式,将《林农防扑火安全手册》、《户主通知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布(通)告、传单、《森林高火险期野外用火管理规定》、《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防火安全知识挂图等进行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

(六)利用有关会议、集市、民族民间节日等群众聚集期进行宣传,对边远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散居林区的群众,要组成工作队进行重点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七)通过新建、刷新永久性标牌、临时标牌,书写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

五、有关要求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培训宣传工作作为《森林草原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的一项重要任务,与《责任状》的执行同步检查、考核。

(二)县林草局履行全县防灭火业务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协调服务,督促检查,负责对乡镇进行防灭火业务培训。乡镇负责对村、村对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对林农,层层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培训。

(三)县级培训对象:各乡镇分管林草的副乡镇长,林草服务中心主任及林草服务中心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工作人员,实行统一集中到县上或分别到各乡镇开展培训。

(四)乡级培训对象:乡镇专业扑火队员、义务扑火队员,各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护林人员。

(五)村级培训对象:各村民小组组长,义务扑火队队员。

(六)村民小组培训对象:林农,应急性群众扑火队队员。

(七)培训时间:县级培训在今年12月底完成,乡级培训在20xx年1月中旬完成,村级培训在20xx年1月底前完成。

(八)积极协调、发挥优势,形成宣传合力。

(九)因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森林草原火灾频繁发生,或因培训工作不到位导致扑火救灾中发生人员伤亡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23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本园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分级负责。在园区管委会的下,园区森林防火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园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小组承担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园区森林防火组职责

在园区管委会统一下,园区森林防火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园区森林防火组成员

园区森林防火小组由园区管委会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分包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四)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园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用火;各分包企业人员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园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园区内火烧出的情况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园区干部、饭煲企业人员。指挥现场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与重心、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发生火灾时,协调发动园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参加扑救,应急队员在副组长带领下,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发挥扑救作用。做好车辆调度工作,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扑火工作。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坚持以人为本的,园区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落实责任人,明确人员安全撤离。当企业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园区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乡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六、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24

为贯彻落实了《全县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和《全县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有效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全面增强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保护好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市、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年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大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舆论氛围,把握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高标准的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生态安全、构建和谐林区

二、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重点内容:

《森林防火条例》;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省、市、县各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年森林防火命令》;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及紧急避险知识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二)重点时段

1、春、秋两个防火期进入前的动员教育阶段。

2、春、秋季节入山采集、和备春耕农业生产和秋收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阶段。

3、防火期内,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阶段。

4、防火期内出现持续高火险天气特殊时段的超常规宣传教育阶段。

(三)重点工作

1、以科学制定本地宣传方案为重点。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以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的投放和管理为重点。要进一步完善全镇规范统一的宣传警示物标准化建设,内容规范醒目,全面提高宣传质量。

3、以切实抓好林区群众分层次教育宣传为重点。为确保各类人群普遍受教育,要加大开展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认真学习领会森林火灾的危害和相关法规等主要内容;采取引导、警示的方式,在清明节等祭祀活动较集中时段,倡导文明祭祀;对广大群众采用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防止出现侥幸心理;对中小学生采用课堂和板报宣传的方法,全面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4、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为重点。结合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等宣传日,要普遍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日活动。要因地制宜利用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工作宣传。

5、以规范森林防火宣传设施管理为重点。通过建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档案,对辖区宣传警示物详细登记,促进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步骤

(一)进入防火期前的准备阶段

1、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细化量化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要认真组织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及省政府命令,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维护和各类非固定宣传物布设前的准备工作。

4、做好森林防火区内农田剩余物清理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进入防火期的`实施阶段

1、全面启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全民防火、依法治火的宣传,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

2、全面开展防火宣传物、警示物的布设工作。着力扩大和提高“12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3、全力做好农事用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十户联防公约入户活动,大力宣传农事用火管理规定,要大力组织动员林区群众在森林防火期前,将防火区内的农用秸秆提前移出、回运、清理以及有组织烧除工作,达到既满足群众用火和备耕生产需求,又遵纪守法,提前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

4、开展“清明节”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集中开展“倡导文明祭祀周”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采取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坚决避免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

5、开展森林高火险期防火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对入山人员野外禁火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野外用火。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有关扑火安全常识,以及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与典型案例分析。

(三)防火期结束后总结阶段

1、做好宣传工作总结,适时上报书面材料。

2、及时做好非固定宣传物的撤收工作。

四、基本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协调,确保宣传教育质量。

2、要依据省、市、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保证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切实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林区村屯、主要入山口都要设一处旗阵。营造出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3、镇森防指要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评,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措施落实了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 篇2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建立统一、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森林防灭火管理体制;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精准,最大程度确保人员安全、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协调联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下,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军民协同、密切配合,确保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响应迅速、保障有力。

2、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实行委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防灭火责任制。依据森林火灾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市政府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必要时,请求省政府给予协调和支持。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优先考虑救援人员安全,科学指挥、精准扑救、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级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2、重大森林火灾(Ⅱ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4、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及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绍兴支队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绍兴电力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绍兴支队等。

2.2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森林火灾和扑火救灾情况进行新闻报道;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播放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高火险天气警报等。

2、市委统战部: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寺庙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寺庙人员和香客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寺庙人员和香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设在林区的寺庙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3、市发改委:及时了解灾情,负责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和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安排等综合协调工作。

4、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现场通信保障;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能源等保障工作。

5、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把森林防灭火知识教学纳入教育内容;当学校周边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学校师生和员工紧急转移,确保人身安全。

6、市科技局:负责森林防灭火及火灾扑救等科技项目立项,组织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7、市公安局:负责指挥事发地公安机关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侵害森林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8、市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协调做好火灾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9、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预算,落实森林防灭火项目配套、森林火灾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和扑救工作所需专项资金。督促各区、县(市)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1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森林防灭火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灭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经营单位开展专业队伍建设、防灭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林业系统做好森林防灭火的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森林火灾综合管理系统、信息通信系统、物资保障系统的建设;负责森林防灭火应用地理信息数据、森林资源分布数据,及时火灾影像资料及火烧迹地面积图;指导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监管的协调、指导工作和森林火灾先期扑救工作。

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救灾时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扶持林区公路建设,改善林区交通条件,指导本系统做好公路两侧森林防灭火工作;协调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公路、水路运输问题,通知路桥收费站开设“绿色通道”,快速放行扑火救灾车辆,确保扑火物资和人员运送到位。

12、市水利局: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山塘水库的修复,加强“以水灭火”水源地建设;督促设在林区的水库管理等经营单位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做好发生森林火灾时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负责协调做好山边林缘生产性用火的安全。

14、市文广旅游局:负责做好森林旅游景区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旅游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导游和游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旅游景区(点)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5、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森林火灾中受伤人员的救治,当事发地县级医疗机构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协调做好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救治等工作。

16、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牵头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事宜;承担市森防指办日常工作。

1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生产、流通领域森林防灭火产品的质量监督。

18、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服务工作,及时天气预报、天气实况服务,组织管理林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高火险警报和卫星林火监测的发布工作。

19、绍兴电力局:负责穿越林区的输电线路及林区电力设施的安全,并定期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电器设备漏电、打火等引发森林火灾;指导参与因高压电缆、输电线路引发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0、市消防救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在市森防指统一下,组织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1、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驻绍部队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2、武警绍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森林消防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兵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2.3 扑火前线指挥部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县域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市森防指负责协调、指导。跨市域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防指和相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并建立市际间沟通协调机制。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工作。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咨询机构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组,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必要时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市组由市森防指办负责组建和联系。

2.5 区、县(市)指挥机构

县级政府应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县森防指”),乡镇(街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县、乡两级指挥机构在同级委、政府下,组织、指挥、协调区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森林经营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在其隶属的主管部门和地方委、政府下,负责其经营管理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3 火险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3.1 火险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有关标准,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四个等级。

3.1.2 预警发布

各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必要时,市森防指向县森防指发布预警信息。

3.1.3 预警响应

乡镇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依据不同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的防范和扑救准备工作,采取应对性预防措施。

蓝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等情况,密切关注森林火险预警变化,注意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检查反馈情况。

黄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森林防灭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橙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在重点区域设卡布点,禁止携带火种上山,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红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发布禁火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在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卡布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靠前驻防。市森防指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林火监测

市森防指办根据国家林火卫星监测系统的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及时督促各地核查和反馈热点情况,掌握全市火情动态。森林火灾发生地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瞭望台和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3.3 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照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将森林火灾信息逐级上报至市森防指办,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下列重大、紧急火情信息应遵循以下规定:

1、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应按要求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1)过火面积50公顷以上或明火2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的森林火灾,或正在蔓延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火灾。

(3)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伤5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4)受灾50户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县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其他需要上报市委、市政府的紧急、重大信息。

2、向省森防指报告。有下列情形发生的,应立即报告省森防指:

(1)接到卫星热点监测核查要求后,县、市级森防指应在2小时内完成信息核查反馈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尽快答复并说明原因。

(2)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应根据情况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3)发生在市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特殊的森林火灾,包括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高保护价值森林安全的森林火灾;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需要国家、省协调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乡级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积极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灭。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乡、县两级指挥机构分别负责指挥扑救,同时启动相应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明火6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必须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明火12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或明火24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森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市政府分管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过火面积500公顷以上或明火48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政府主要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市级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1 Ⅳ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Ⅳ级响应: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1)市森防指办进入应急状态,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灾发展态势,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视情协调相邻地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1.2 Ⅲ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Ⅲ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办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3)市气象局火场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等信息,启动人工增雨作业工作机制并择机实施。

4.1.3 Ⅱ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Ⅱ级响应:

(1)森林火灾确认已达到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600公顷。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森防指负责人率相关人员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市森防指扑火前线指挥部,并设立相关工作组和组。火场的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物资的调动和调拨,由市现场指挥部下达命令,市森防指办协调调度。相关单位快速响应,配合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3)按照跨区域支援扑火,及时组织调动驻绍解放军、武警部队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参加扑救工作。为确保跨区域支援扑火工作调度顺畅,绍兴军分区、武警绍兴支队指派联络员到市森防指办参与调度联络工作。

(4)市森防指办及时向市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势蔓延趋势等信息,市气象局实时火场气象服务,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5)协调市级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根据实际需要,向省森防指请求支援。

4.1.4Ⅰ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向市政府报告,并建议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市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巨大。

(3)市内扑救力量已不足,无法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2、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主要负责人赶赴扑火前线指挥部,指挥森林火灾扑救;

(2)启动森林火灾扑救,全市范围内调集扑火力量;

(3)加强高保护价值森林、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调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实施跨区域转移受威胁群众;

(5)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与物资运输畅通;

(6)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加强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7)根据实际需要,请求省调派专业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实施支援扑火,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

(8)按照省森防指派出的工作组情况,落实相应保障工作。

4.2 处置措施

4.2.1 组织扑火

(1)组织与动员

发生火灾时,事发地乡镇(街道)、重要目标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民兵应急分队展开扑救行动,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机关干部、职工和群众等参与扑救保障工作。

当火灾蔓延无法控制时,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汇报,请求支援。当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时,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经县级森防指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指挥调令当地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扑救。根据需要,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森林消防队实行调度,开展支援扑救行动。

当事发地县级扑救力量不足时,根据县森防指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2)装备调度

根据火场态势和实际需要,依据全市跨区支援机动扑火队伍携行装备情况及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分布情况,进行科学有效调配。

(3)扑火规则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分析火场各要素,迅速形成火灾扑救,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战区指挥员全权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的战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合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与扑火;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以劝阻。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和必要的生活、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5 保护重要目标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采取开设阻隔带、清除障碍物、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军事目标、油库、液化气站、加油站、炸药库、变电所等重要设施目标周围必须安装森林消防栓,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或工程阻隔带。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急开设的阻隔带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当地公安机关在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派出警力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2.7 火案查处

当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组织森警、刑警、治安警、派出所民警等警力,开展森林火灾案件侦查破案工作。

4.2.8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具体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4.2.9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较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2个小时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6个小时以上。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

4.2.10 应急终止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相应等级(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市级;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由省级)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政府和市森防指提交调查报告,按要求建立火灾档案。跨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共同的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协调。必要时,由省森防指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5.2 工作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所在县、乡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进行,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时限上报当地政府和市森防指。市森防指向省森防指上报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和调查报告。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对火灾肇事者及其他违反森林防灭火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由有关单位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火灾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能力。为群众义务扑火队、干部职工、企事业应急队伍等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以应急、民间救援和群众森林消防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向市、省森防指请求支援,调动跨区支援力量支援扑救。各级政府应当为主要扑火应急队伍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6.2 技术保障

建立市、县、乡、林场四级森林防灭火通信络,健全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特别是单兵通信设备、机动通信设备、通信指挥车辆等。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商共建和管理森林防灭火库,汇集各领域学者,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技术支持。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能力。

6.3 物资保障

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并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各类机具装备性能良好。市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3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各区、县(市)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乡镇(街道)配备供50人以上使用的森林防灭火扑火机具和装备,定人管理,定期保养。

发生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不足时,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有权紧急调用下一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保障。必要时,按《绍兴市突发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等有关规定组织支援。

6.4 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等应急所需财政经费,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绍兴市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执行。

6.5 培训演练

预案实施后,市森防指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每三年不少于1次演练)。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和日常管理,适时组织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政府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为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市森防指办适时组织对各地编制、修订和演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情况,以及本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预案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绍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政办发〔〕18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