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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精选20篇)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1

一、指导思想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精选20篇)

全面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山西省第1号总林长令)、《晋城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四条特别规定》组织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强化全民防火意识,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樊晋刚副镇长为组长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全镇20xx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各村、各林场也要成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领导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三、时间安排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坚持“常态化+节点化”模式,日常普遍开展、防火期集中开展、重要节点针对性开展。20xx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时间为3月1日一3月31日。

四、宣传重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办法》、山西省人大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20xx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以及其它火源管理规定等;

(二)国家森防指、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期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等;

(三)森林草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

(五)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五、宣传目标群体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重点对林区工矿干部职工、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农群众、林区外出务工人群、旅游人员、中小学生、牛羊牧工和“特殊群体”进行宣传。

六、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内容

(一)增强传统宣传力度。一是发布一份封山禁火令;二是设立宣传警示标识,在林区卡口、主要道路两侧布设防火宣传旗阵、悬挂宣传标语;三是宣传车或大喇叭分时段在林区循环播放《森林防火条例》《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防火“十不要”等,形成浓厚的防火工作氛围。

(二)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宣传手段,通过微信、抖音等网络工具开展线上防火宣传,将防火短消息和短视频推送至村干部和村民的手机,使广大村民防火意识入心,防火知识入脑,切实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三)加强防火督导检查。镇护林防火巡逻车及警车分片、分组、分区域巡查监督,对责任区划内居民点、田间地头实行常态化安全巡查,做到巡查不间断、无死角。对村主干和护林员在岗在位、防火措施落实和防火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保持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实行进村入户宣传。一是镇、村干部携带森林防火相关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开展护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与群众面对面宣传、一对一讲解,积极向村民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二是逐家逐户发放《致农民群众的一封护林防火公开信》、防火知识宣传手册及海报,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林区群众发现野外用火行为时如何举报,动员林区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护工作。三是各村要签订《南岭镇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承诺书》,各村和农户签订一份防火承诺书或送上一份告知书。

(五)夯实防火应急队伍。加强各级防火应急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强化应急队伍扑火技能培训,提高应急队伍战斗力,提升扑火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应急队伍在护林防火工作中的作用,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有效应对处置。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村、各林场要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务必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实施宣传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积极协调争取相关支持和帮助,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积极引导。各村、各林场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火灾案件,重点宣传,以点带面,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积极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创新形式,确保效果。各村、各林场要积极创新,丰富宣传内容,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确保宣传工作切实发挥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应有作用。并认真总结提炼,将开展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在之后防火工作中持续发力推进,让好的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并发挥指导借鉴作用。

(四)集中活动,常态宣传。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常态化宣传,及时将宣传月活动经验转化为管长远、管常态的有力举措,做好集中宣传所常态宣传相衔接,把一个月的集中攻坚转化为全年防火期的常抓不懈。同时针对性开展“节点化”宣传,特别是在清明、“五一”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2

为防止我镇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我镇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减少或避免森林草原火灾损失,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以保护我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草地资源为出发点,强化防火意识。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抓早、抓小,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避免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确保我镇安全度过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

二、时间

从20xx年09月15日至20xx年12月15日防火期结束为止。

三、工作重点

1、突出重点部位。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重点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坚持常抓不懈,做到严防死守。

2、把握重点时期。中秋、国庆前后和秋收季节,是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时期,要集中优势兵力,进行重点防范,做到万无一失。

3、抓住重点环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野外违法用火管理、森林草原火灾的组织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力争不出差错。

4、管住重点人群。精神不健全人员、中小学生、旅游人员、林区作业人员等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需要管住的重点人群,要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不漏一人。

四、预报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措施

1、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要本着对党和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领导,把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到实处。各村按职责分工,深入到田间地头排查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搞好法则宣传,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搞好法则宣传,做好公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教育,是有效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给学生上防火课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森林法》、《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地管理条例》、《防火公约》等法律法规文件,广泛宜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及火灾的危害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加强火源管理,严格野外用火制度

一是各村(社区)要对重点区域内的呆傻、精神病人员摸底登记,落实监护人,与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学生由老师、家长共同负责,儿童由家长负责。

二是对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内的闲杂人员进行清理,重点路段、路口设监察站点,对过往行人车辆一律进行安全检查、登记,做到人员到位,不脱岗、不漏岗、死看死守。三是在防火期内严格执行“五不准”制度,即不准在森林草场内吸烟;不准在森林草场内点火取暖;不准在森林草场内燎荒。四是防火期内实行野外用火许可证制度,依法制止野外用火。在重点草场内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切实堵住草场火灾源头,防患于未然。

4、落实森林草原防火有关制度

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在防火期内要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的监督、检否和火灾的查处工作。森林草原重点防火村由护林员、护草(坡)员负责火险、火情监视报告,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扑救,逐级上报,实行火灾扑灭后一灾一报制度,不准延报、瞒报、谎报。在防火期内各村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不允许空岗、漏岗,保证信息畅通,突发火灾及时处理。发生森林草原火警,一般火灾,所发生的村要立即向镇、管理区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力、物力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扑救火灾。在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不允许动用残疾人、孕妇、老人和儿童参加。

5、加强森林草原灭火队伍建设,组织技术培训

各森林草原防火重点村除建立群众义务扑火队外,也要建立一支精良半的专业灭火队伍。各重点森林草原防火村要成立森林草原防火联防队,发现火灾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要结合本地实际及防火预案,进行技术培训和灭火实战演练,提高灭火队伍的实战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积累灭火实战经验,并在演练过程中逐步修改、完善防火预案,保证灭火队伍在遇到火情时,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6、做好扑救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准备工作

各村(社区)防火领导小组要克服厌战、麻痹思想,立足于防大火、扑大火对现有的扑火工具进行全面的检修筹备,确保各项设备完好无损,灭火贮备物资充分,把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思想、人力、物力三到位。

各村(社区)在森林草原防火结束后认真做好总结工作的经验教训,找出差距和不足,制定对策和措施,为做好今后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奠定基础。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3

为切实做好玉舍镇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玉舍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城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防控能力,努力实现森林防火工作由政府行为向全社会共同行为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全面建设森林防火责任、信息、预防扑救“三个体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实现森林防火责任全覆盖;整合、改造、提升、完善森林防火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建立起覆盖全镇的森林防火信息体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救灾和管理机制,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有效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实现森林火灾发生率清零的目标。

三、落实责任

(一)加强宣传,形成家喻户晓的防火氛围。要采取“集中动员+零星宣传”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在镇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各村(居):一要进行会议宣传,结合村支两委换届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召开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参加的森林防火动员部署会议和群众动员会,要做到逢会必讲,警钟常鸣;二要进行资料宣传,全面发放《禁火令》,及时张贴悬挂镇林业站下发的森林防火标语及宣传资料,在每个村民组用油漆刷写标语不少于10条,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和知识。教育部门:中心校要组织召开全镇教职工大会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早操、课间操等时机,大力向全体师生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各班级召开森林防火主题班会,深入宣传讲解森林防火知识,做到每周一讲,要求学生将森林防火有关知识和规定带回转达给家庭全体成员,从而形成小手牵大手的宣传模式和氛围。林业站:一要积极与县林业局做好对接,确保《禁火令》等宣传资料及时发到各村。二要指导、督促各村(居)、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护林员:对包保区域携带喇叭佩戴标识袖套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巡回宣传,要全面做好巡山记录,并按林业站的要求及时交到林业站接受检查。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杜绝小孩玩火和大人野外随意用火而导致火灾发生的现象。

(二)加强管控,形成责任到人的防火措施。为能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实现责、权、利的统一,将森林防火责任进行层级划分,按照“谁承包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林地权属和承包情况,林地所有者或承包人即为该林区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分区管护”的原则,根据镇林业站和村(居)委会对护林员的分区划定情况,负责管护林区的护林员为该林区防为火第二责任人;按照“分区包保”的原则,村支两委成员要对本村的林区进行分区包保,包保林区所在村民组的村(居)干部为该林区防火的第三责任人;按照“包村包安全”的原则,根据包村领导和工作队长的统一安排,镇包村工作队员为所包保村民组林区防火的第四责任人。所有责任人的责任区域,含林地和林地周边的荒山、荒滩、荒地。

(三)加强巡查,形成不留死角的防火局面。森林防火防范大于扑救,为确保防火巡查不留死角,结合森林防火责任人的划分层级,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巡查分成四道巡查防线进行,第一道巡查防线为承包人或所有者,即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己承包或自己所有的林地进行全方位巡查,不留空档和死角,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第二道巡查防线为护林员即森林防火第二责任人,要对自己管护的林区进行往返巡查,既要巡查火灾隐患,又要督促检查第一责任人的巡查到位情况;第三道巡查防线为村(居)干部即森林防火第三责任人,要对自己包保的林区进行巡查,巡查任务包括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检查第一、二责任人的巡查到位情况;第四道巡查防线为包村(居)的镇干部即森林防火第四责任人,要对自己包保的村民组的林区进行巡查,巡查任务包括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检查第一、二、三责任人的巡查到位情况。

(四)加强扑救,形成群防群救的防火机制。发生火灾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全镇干部群众进行扑救,各村也要及时组织护林员、民兵及群众积极参与扑救,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救的防火机制,确保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限度地减少损失。

(五)加强打击,形成从严惩处的防火力度。发生火灾,公安要及时介入调查,查明原因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惩处,要做到有警必出,有案必立,有责必究,达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方针,以防为基础,以宣传教育为前提,以不断提高全民在防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法规12119火警电话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提高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不同方式扩大防火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防火意识。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及防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实用防扑火知识。

(二)针对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面临的形势,以及做好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先进典型和火灾典型案例,发挥先进引导警示教育作用。

(三)充分利用森林草原防火微信、手机短信、街道社区等各种宣传平台,发布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政策法规科普常识等。

(四)继续实施学校教育工程、标牌警示工程,责任书入户工程、旅游教育工程,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千家万户。

(五)强化偏远地区,信息闭塞地区和特殊人群的针对性宣传,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进校园活动”,并在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阶段,并开展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绿色出游,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规定,真正做到“森林草原防火,家喻户晓”。

(六)要求各乡镇,村,各国营林场一定要在主要公路沿线,项目区入口、村口,人口密集地竖立固定防火碑,牌,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悬挂防火彩旗,横幅,真正做到警示作用。

三.时间安排

(一)在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森林草原重点时段进行重点宣传,对重点地区群众开展面对面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政策,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等。

(二)重点阶段(3月到6月—9月到11月)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手机短信,树立防火宣传警示牌等方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火意识,为保护生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三)在全年不间断的通过微信公众号、防火宣传平台宣传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防火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典型火灾案例,警示人们时刻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真正做到齐心协力守护绿色家园,万众一心狠抓森林防火。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总林长令要求,扎实抓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重点开展以“携手护林防火,共享生态美景”为主题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全面做好20__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防灭火宣传工作取得实效,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立宣传领导组,组长由镇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勇利同志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具体宣传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了解掌握各村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整理有关工作资料,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全方位展开。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西省人大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20__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以及其他火源管理规定等。

(二)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决策部署。及时宣传省、市、县、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领导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署、安排、指示及会议精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新动态以及取得的成效;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干部包片责任制、基层管护责任制等。

(三)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常识。森林草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尤其要对山河防火中队和11支应急小分队加强森林草原防扑火技能培训和演练,宣传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和自救能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

(四)宣传封山禁火措施。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大力宣传封山禁火指令、森林防火倡议书,提醒广大群众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烧荒燎塄,不带火种入山。

(五)宣传文明祭祀新风。结合“清明节”等重要时段,严格管控上坟烧纸陋习,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祀。

四、宣传方式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将防火宣传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利用宣传车、喇叭、微信、短信、标语、传单等各种平台和渠道,宣传防灭火常识以及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单,挂置宣传彩旗、宣传条幅,设置固定宣传栏等,做到宣传教育进村入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群策群力、群防群治”。

(一)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利用镇政府大厅的电子屏幕持续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要及时张贴森林草原封山禁火令,大力宣传根茬、秸秆等可燃物禁烧规定;及时传达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和防灭火提示短信,遇有极端天气,要根据预警提示准备应急工作;利用彩旗营造氛围,镇指挥部布设不少于1000面森林防火彩旗,防火重点村要适当增加。

(二)积极参与佩戴红袖章活动,为防火包片干部、巡査督查人员、护林员、村干部、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缘地带种地人员、牛羊牧工等佩戴印有“防火巡查”等字样的红袖章。

(三)镇政府要利用宣传车辆在林区沿线开展巡回宣传,每天至少巡回宣传一圈,针对易发生森林火情的村庄区域和重要时节节点每天要增加巡回宣传次数;在进山路口和居民区张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资料,对在208国道以及马月路、牛土路、衙核路等主要干道设置的.100块固定宣传碑牌进行粉刷更新。

(四)各行政村要利用大喇叭循环播放《森林防火条例》、《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防火“十不要”等,与农户签订防火承诺书,并送上一份告知书,在村口和进山路口张贴封山禁火令,刷写不少于3条(固定)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通过宣传要特别对特殊人群(老、弱、智、残)落实双重监护,加强对监护人宣传教育。

(五)追山中学及各小学要在学校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进行防火知识答题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六)镇政府设置的防火检查站、旅游景区村要加强对工作人员防火宣传力度,做好旅游团队、游客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为每一个进山入林人员发放森林草原防火资料或发送提示短信,在景区、林区内显著位置设置防火宣传警示标志、标语。

(七)林业站要加强对村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指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对防火宣传工作进行不间断的检查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提高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是有效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损失的前提条件。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要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务必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取得成效。

(二)认真组织,积极引导。要科学分析火险形势,根据实际情况,周密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把握宣传政策、时机和节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同时可利用村级微信群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创新形式,及时总结。各村、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积极创新,丰富宣传内容,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确保宣传工作切实发挥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有作用,确保宣传效果。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上报镇林业工作站。镇防火指挥部在防火特险期将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对防火宣传工作不重视、宣传不到位的将进行全镇通报,对因防火宣传工作不落实,造成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6

为切实做好我局防火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势头,全面实现由森林、草原部门主抓、各部门参与的、小防火向政府主导、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的大防火转变,由季节性防火向常年防火转变,由一般性号召向叫板较真转变。根据国家、省、市、旗、县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xx年至20xx年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依靠科学、依靠群众、依靠法制的工作原则;我局和学校各室齐抓共管,努力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实现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奋斗目标。

、工作重点

(一)我局森林防火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工作各项要求,认真落实上级确定的防火责任制,并按职责落实各项措施,加强防火宣传,加强护林防火队伍建设,改善防火设施,周密布置,科学调度,做到有警不成灾,有灾不蔓延,将森林防火工作坚定不移地抓好。

(二)在学校要充分利用班队会时间,多形式、多角度宣传野外违法用火的恶劣后果,教育小学生不在野外用火。

(三)重点把握“清明节”、“五一”等重要时段的野外用火,有计划、有组织的抓好“五个一”宣传,通过上防火课、召开主题班会广播、板报等形式,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让学生懂得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

(四)加强学习《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月”、“宣传周”等专项活动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五)狠抓野外火源管理,重点管住中、小学生,严防学生因玩火、燃放烟花爆竹以及野炊、烧烤等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

、组织领导

为确保森林草原防火的有质有量的完成,我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指导和落实。

组长:

成员: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7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基本方针,围绕“三保一降”工作目标,充分利用多种形式,面向社会、深入基层、突出实效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面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社会氛围,筑牢林草防火安全防线,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宣传。要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领导批示、决策部署以及火灾危害、扑火安全、避险常识等内容宣传,持之以恒开展全年宣传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一人不漏,扩大宣传影响。

(二)坚持重点宣传。农事用火多发期,要面向农村,保证人民群众,特别是重点特殊人群全部受教育。祭祀用火集中期,要在公墓区和村口、沟口重点宣传,引导公众植树、献花文明祭扫。春游活动密集期,要在林区、景区和自然保护区路口、沟口等部位,加大宣传警示,劝诫游人野外不用火。3月份要围绕“携手森林防火共享生态美景”主题,开展宣传月、宣传周、警示日活动。

(三)坚持深入宣传。要积极利用森林防火“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容忍度低”这一社会特性,组织发动广大干部重心下移,面对面作群众工作,把防火法规、政策、常识送进千家万户。要通过开展森林防火“四进”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不断提高公众接受度和认同感。

三、宣传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办法》《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20xx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市政府《全面加强全市森林防火管理八条措施》《晋中市加强森林火灾防治八条措施》,县级政府颁布的《森林草原禁火令》等火源管理制度等。

(二)国家森防、国家林草局和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决策部署,近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等。

(三)森林草原火灾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举措,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有关规定。

(五)“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微信公众号,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等。

(六)森林草原防灭火成效经验做法,防火先进事迹、模范人物、野外用火惩处案例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等。

四、主要任务

(一)扩大舆论引导。一是推广一次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要求乡、村两级所有从事森林防火人员必须在3月1日前关注“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和“山西森林公安与防火”微信公众号,加深对森林防火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掌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开展一次“四进”森林防火宣教活动。要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进景区、企业、校园、村组宣教活动。特别是要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五个一”活动,即:写一条森林草原防火标语;写一篇森林草原防火日记或画一张防火宣传海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信;开设一堂森林草原防火课或组织学生观看防火宣传片、开展防火知识现场问答;每个班级出一期森林草原防火板报。三是组织一次拉练活动。镇森林消防队伍要分别组织一次声势响亮的拉练活动,充分引起群众关注,形成广泛舆论效应。

(二)强化宣传手段。一是媒体介入。要积极利用微信传播迅速的优势,分级建立微信群组,及时推送每周天气情况和火险等级预警信息。二是标志突出。各村和林区景区经营单位要对森林防火固定标语、宣传横幅、警示牌、旗阵工程进行全面亮化和量化,林区单位标语、横幅、警示标志不少于30个、每村宣传横幅不得少于5条、林区路口警示牌不少于2个。同时要在流动标语上下功夫,宣传车上要看到防火标语,巡查和看护人员身上要看到红袖标。三是声势响亮。巡逻宣传车辆、村组和站卡扩音喇叭要全天候响起来,渲染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加深社会公众对森林草原防火的认识。

(三)营造警示氛围。加强防火巡逻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焚烧燃放行为。对发现的违规用火行为统一顶格罚款3000元,树立反面典型,通过微信、抖音、快手等媒介转发周知。同时要加大对《左权县森林草原防火区违法用火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对举报违规用火和火案线索的人员要依办法给予奖励,充分带动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

(四)开展自我教育。镇、村两级要在系统内部深入开展国、省、市、县生态文明建设意见和森林防火决策部署学习活动,学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熟悉森林草原防火规章制度,掌握处置和扑救森林火灾基础技能,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增强全体防火人员做好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尤其是景区和厂矿企业要切实做好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力度,牢固树立“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思维,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章制度,积极担负监督和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在野外不抽烟、不使用明火”的森林防火保证书签名活动,主动向他人和游客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劝导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野外用火。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及相关单位一定要深刻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重要性,切实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

(二)凝聚宣传合力。森防指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防火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互补优势,全力凝聚群防群控、联防联治的宣传合力。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结合实际,借鉴好的做法,发挥好的优势,认真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1日前报送活动实施方案,5月和11月底报送春防和年度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总结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8

为切实做好全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部门积极配合、社会齐抓共管”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氛围,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社会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镇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森林草原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重点宣传《扑火队员应知应会手册》、《林火管理应知应会手册》、《乡村森林草原防火应知应会手册》、《扑火指挥员应知应会手册》等相关内容。

(三)学习和宣传大理州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规定、森林草原防火户主责任通知书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令等一系列内容。

(四)广泛深入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的严峻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繁重性,极大地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五)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大举措、进展及成效等动态信息。

(六)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集体、人物及事迹。

(七)依法治火和违规用火处罚的典型案例。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实施“七大宣传工程”。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各成员单位、各村要利用“责任书入户、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学校五个一、案例警示、标牌宣传、森林火险五彩旗”等“七大”宣传工程为载体,宣传安全用火、安全防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等基本知识,森林高火险期必须在城镇面山及国道、省道和林区要道两侧等重点区域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牌、标语。实行永久性标牌与临时性标牌相结合的原则,以增设和修缮永久性标牌为基础,以重点时段增设临时性标牌、标语为抓手,实行宣传标牌、标语“本土创新”原则,结合本村文化风俗、生活特征和防火重点、难点来设计标牌、标语内容,做到“通俗易懂,深入人心”。

(二)创新开展新媒体宣传。新媒体宣传具有传播快、覆盖广、全媒体、高互动的特点,是当前最容易被接受的宣传方式,要将新媒体宣传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的主要方式,主动适应、积极创新实践。充分利用“力角微讯”、“大喇叭”、微信工作群等,构建高质量、广覆盖的森林草原防火新媒体宣传工作体系,建立信息收集、报送、发布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宣传机制。

(三)抓实依法治火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小组微信群、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体,利用“大喇叭”以及设置宣传栏(警示牌)、印发宣传单(册)、张贴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以及各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地方性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法规,重点宣传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社会民众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突出野外用火各项规定,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抓好日常时段的宣传。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制定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计划,定期组织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及个人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培训;在主要交通要道、电力、通讯设施等森林草原防火危险地段,设置更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牌(碑),并广泛宣传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要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和城镇面山等重点区域设置通俗易懂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标牌等,做到“时时讲宣传,处处是宣传”,大力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

(五)抓好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宣传。各村要在元旦、全国两会和省两会、春节、冬奥会、清明节、高火险期、“三月街”民族节、COP15第二阶段会议、五一节等重点时段,突出重点林区、城镇面山、坟山等重点部位,组织开展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生火野炊、烧香烧纸、烧山烧地等专项宣传活动。在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要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采取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组织形式,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全面普及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真正形成安全用火、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特别在12月防火宣传月、3月和4月的防火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要集中开展针对城乡群众、林区学生、祭扫人员、进山人员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要求深入人心。

(六)开展野外火源管理专项宣传。突出宣传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林下可燃物清理、割除工作,广泛宣传推广入山扫码登记,宣传教育进山人员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规用火,坚决杜绝林区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七)开展林区中小学生“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要主动协调中心校和各小学校,联合开展林区学校“五个一”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开设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课程,并在春节、清明节、重点森林防火时段来临之前,开展一次关于森林草原防火的安全教育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材料,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绿色出游,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规定,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要适时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评选,对活动开展较好的学校、教师、学生等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各中小学校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主动性。

(八)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事迹宣传。镇宣传办要开展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事迹宣传报道活动,深入挖掘、整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模范群体、模范人物,通过宣传片和先进事迹报告等方式,唤起广大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高度关注,更加全面立体地了解、理解、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九)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案例宣传。结合当地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本着“人人明白,教育深刻”的原则,制作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片下乡进村活动,做到户户教育,人人受警示;普及全民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增强全镇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意识,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

(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宣传。注重森林草原防火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管理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信息报送程序,严格按照特色优先、质量并重、主题突出、及时高效的原则,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数量和时效,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加及时、更加充分、更加准确地了解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动态和取得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相关站所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形成声势。各村、各相关站所要把握好宣传的政策、时机和节奏,结合实际,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制定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典型宣传要紧扣时代精神,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正确引导群众、教育群众、激励群众,在全镇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促,抓好落实。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要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森林草原防火任务重,难度大及火灾多发易发地区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及时堵住漏洞。凡因宣传不到位,检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9

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火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强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氛围,全面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加大“防火码”推介使用力度,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野外用火的管理规定》《桐梓县森林防火禁火令》、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森林火灾政策性保险知识等,大力推广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和“森林防火码”的普及运用。

(二)重点区域。要在娄山关红色风景名胜区、凉风垭森林公园、东山坡山体公园、黄莲柏箐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边缘、乡镇集镇所在地和林缘人员居住密集村组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宣传。

(三)重点时段。在贵州省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2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5.12”防灾减灾日,以及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国庆节等森林防火特殊时段,进行森林防火重点宣传。

三、主要任务

(一)今年是新版《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第一个年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通过培训、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主动性;加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学习,要充分利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单(册)、宣传板、微信、小视频等多种方式展开宣传,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布设密度。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宣传碑(牌)的修缮和增设工作,加大布设密度,林区公路、高速路旁及重点区域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牌。在林区重要入口、防火检查站、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林场、村(社区)都要设有本辖区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三)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进”活动,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月”浓厚氛围。按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11条,每年2月为全国森林防火宣传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先进典型的宣传,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县森林防灭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认真总结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反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护林巡查人员持之以恒的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精神等。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开展。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来抓,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积极主动向宣传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请示汇报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将宣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部门支出预算,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纳入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项目投资计划。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基层林区调研、检查、督促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和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10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建立统一、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森林防灭火管理体制;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精准,最大程度确保人员安全、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协调联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下,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军民协同、密切配合,确保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响应迅速、保障有力。

2、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实行委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防灭火责任制。依据森林火灾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市政府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必要时,请求省政府给予协调和支持。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优先考虑救援人员安全,科学指挥、精准扑救、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级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2、重大森林火灾(Ⅱ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4、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及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绍兴支队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绍兴电力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绍兴支队等。

2.2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森林火灾和扑火救灾情况进行新闻报道;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播放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高火险天气警报等。

2、市委统战部: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寺庙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寺庙人员和香客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寺庙人员和香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设在林区的寺庙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3、市发改委:及时了解灾情,负责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和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安排等综合协调工作。

4、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现场通信保障;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能源等保障工作。

5、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把森林防灭火知识教学纳入教育内容;当学校周边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学校师生和员工紧急转移,确保人身安全。

6、市科技局:负责森林防灭火及火灾扑救等科技项目立项,组织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7、市公安局:负责指挥事发地公安机关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侵害森林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8、市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协调做好火灾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9、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预算,落实森林防灭火项目配套、森林火灾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和扑救工作所需专项资金。督促各区、县(市)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1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森林防灭火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灭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经营单位开展专业队伍建设、防灭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林业系统做好森林防灭火的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森林火灾综合管理系统、信息通信系统、物资保障系统的建设;负责森林防灭火应用地理信息数据、森林资源分布数据,及时火灾影像资料及火烧迹地面积图;指导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监管的协调、指导工作和森林火灾先期扑救工作。

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救灾时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扶持林区公路建设,改善林区交通条件,指导本系统做好公路两侧森林防灭火工作;协调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公路、水路运输问题,通知路桥收费站开设“绿色通道”,快速放行扑火救灾车辆,确保扑火物资和人员运送到位。

12、市水利局: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山塘水库的修复,加强“以水灭火”水源地建设;督促设在林区的水库管理等经营单位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做好发生森林火灾时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负责协调做好山边林缘生产性用火的安全。

14、市文广旅游局:负责做好森林旅游景区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旅游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导游和游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旅游景区(点)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5、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森林火灾中受伤人员的救治,当事发地县级医疗机构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协调做好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救治等工作。

16、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牵头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事宜;承担市森防指办日常工作。

1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生产、流通领域森林防灭火产品的质量监督。

18、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服务工作,及时天气预报、天气实况服务,组织管理林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高火险警报和卫星林火监测的发布工作。

19、绍兴电力局:负责穿越林区的输电线路及林区电力设施的安全,并定期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电器设备漏电、打火等引发森林火灾;指导参与因高压电缆、输电线路引发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0、市消防救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在市森防指统一下,组织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1、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驻绍部队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2、武警绍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森林消防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兵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2.3 扑火前线指挥部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县域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市森防指负责协调、指导。跨市域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防指和相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并建立市际间沟通协调机制。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工作。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咨询机构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组,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必要时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市组由市森防指办负责组建和联系。

2.5 区、县(市)指挥机构

县级政府应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县森防指”),乡镇(街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县、乡两级指挥机构在同级委、政府下,组织、指挥、协调区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森林经营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在其隶属的主管部门和地方委、政府下,负责其经营管理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3 火险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3.1 火险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有关标准,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四个等级。

3.1.2 预警发布

各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必要时,市森防指向县森防指发布预警信息。

3.1.3 预警响应

乡镇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依据不同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的防范和扑救准备工作,采取应对性预防措施。

蓝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等情况,密切关注森林火险预警变化,注意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检查反馈情况。

黄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森林防灭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橙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在重点区域设卡布点,禁止携带火种上山,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红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发布禁火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在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卡布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靠前驻防。市森防指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林火监测

市森防指办根据国家林火卫星监测系统的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及时督促各地核查和反馈热点情况,掌握全市火情动态。森林火灾发生地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瞭望台和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3.3 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照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将森林火灾信息逐级上报至市森防指办,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下列重大、紧急火情信息应遵循以下规定:

1、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应按要求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1)过火面积50公顷以上或明火2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的森林火灾,或正在蔓延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火灾。

(3)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伤5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4)受灾50户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县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其他需要上报市委、市政府的紧急、重大信息。

2、向省森防指报告。有下列情形发生的,应立即报告省森防指:

(1)接到卫星热点监测核查要求后,县、市级森防指应在2小时内完成信息核查反馈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尽快答复并说明原因。

(2)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应根据情况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3)发生在市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特殊的森林火灾,包括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高保护价值森林安全的森林火灾;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需要国家、省协调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乡级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积极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灭。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乡、县两级指挥机构分别负责指挥扑救,同时启动相应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明火6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必须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明火12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或明火24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森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市政府分管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过火面积500公顷以上或明火48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政府主要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市级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1 Ⅳ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Ⅳ级响应: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1)市森防指办进入应急状态,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灾发展态势,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视情协调相邻地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1.2 Ⅲ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Ⅲ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办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3)市气象局火场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等信息,启动人工增雨作业工作机制并择机实施。

4.1.3 Ⅱ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Ⅱ级响应:

(1)森林火灾确认已达到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600公顷。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森防指负责人率相关人员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市森防指扑火前线指挥部,并设立相关工作组和组。火场的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物资的调动和调拨,由市现场指挥部下达命令,市森防指办协调调度。相关单位快速响应,配合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3)按照跨区域支援扑火,及时组织调动驻绍解放军、武警部队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参加扑救工作。为确保跨区域支援扑火工作调度顺畅,绍兴军分区、武警绍兴支队指派联络员到市森防指办参与调度联络工作。

(4)市森防指办及时向市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势蔓延趋势等信息,市气象局实时火场气象服务,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5)协调市级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根据实际需要,向省森防指请求支援。

4.1.4Ⅰ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向市政府报告,并建议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市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巨大。

(3)市内扑救力量已不足,无法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2、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主要负责人赶赴扑火前线指挥部,指挥森林火灾扑救;

(2)启动森林火灾扑救,全市范围内调集扑火力量;

(3)加强高保护价值森林、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调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实施跨区域转移受威胁群众;

(5)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与物资运输畅通;

(6)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加强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7)根据实际需要,请求省调派专业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实施支援扑火,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

(8)按照省森防指派出的工作组情况,落实相应保障工作。

4.2 处置措施

4.2.1 组织扑火

(1)组织与动员

发生火灾时,事发地乡镇(街道)、重要目标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民兵应急分队展开扑救行动,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机关干部、职工和群众等参与扑救保障工作。

当火灾蔓延无法控制时,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汇报,请求支援。当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时,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经县级森防指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指挥调令当地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扑救。根据需要,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森林消防队实行调度,开展支援扑救行动。

当事发地县级扑救力量不足时,根据县森防指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2)装备调度

根据火场态势和实际需要,依据全市跨区支援机动扑火队伍携行装备情况及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分布情况,进行科学有效调配。

(3)扑火规则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分析火场各要素,迅速形成火灾扑救,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战区指挥员全权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的战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合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与扑火;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以劝阻。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和必要的生活、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5 保护重要目标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采取开设阻隔带、清除障碍物、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军事目标、油库、液化气站、加油站、炸药库、变电所等重要设施目标周围必须安装森林消防栓,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或工程阻隔带。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急开设的阻隔带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当地公安机关在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派出警力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2.7 火案查处

当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组织森警、刑警、治安警、派出所民警等警力,开展森林火灾案件侦查破案工作。

4.2.8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具体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4.2.9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较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2个小时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6个小时以上。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

4.2.10 应急终止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相应等级(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市级;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由省级)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政府和市森防指提交调查报告,按要求建立火灾档案。跨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共同的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协调。必要时,由省森防指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5.2 工作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所在县、乡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进行,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时限上报当地政府和市森防指。市森防指向省森防指上报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和调查报告。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对火灾肇事者及其他违反森林防灭火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由有关单位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火灾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能力。为群众义务扑火队、干部职工、企事业应急队伍等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以应急、民间救援和群众森林消防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向市、省森防指请求支援,调动跨区支援力量支援扑救。各级政府应当为主要扑火应急队伍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6.2 技术保障

建立市、县、乡、林场四级森林防灭火通信络,健全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特别是单兵通信设备、机动通信设备、通信指挥车辆等。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商共建和管理森林防灭火库,汇集各领域学者,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技术支持。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能力。

6.3 物资保障

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并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各类机具装备性能良好。市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3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各区、县(市)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乡镇(街道)配备供50人以上使用的森林防灭火扑火机具和装备,定人管理,定期保养。

发生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不足时,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有权紧急调用下一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保障。必要时,按《绍兴市突发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等有关规定组织支援。

6.4 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等应急所需财政经费,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绍兴市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执行。

6.5 培训演练

预案实施后,市森防指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每三年不少于1次演练)。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和日常管理,适时组织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政府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为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市森防指办适时组织对各地编制、修订和演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情况,以及本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预案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绍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政办发〔〕187号)同时废止。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11

一、指导思想

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严格管火,规范用火,突出对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责任追究和防火攻坚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的处罚,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平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由书记任组长,乡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林草站、各站所、各村支书为成员的王乐井乡20xx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负责王乐井乡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日常工作。各村、各部门是本辖区本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王乐井乡20xx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林草站,办公室主任由陈有泉同志担任,负责贯彻落实工作部署,协调处理森林防火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游进国站长负责收集、调查和评估森林火灾损失情况,沟通上报火情信息;张元婷负责完成指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森林防火实行属地管理,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村庄森林草原内焚烧秸秆、烧灰,严禁野外吸烟,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野外烤火、野炊和其他非必要性用火。

(二)对痴、呆、傻、聋、哑以及精神病患者、情绪不稳定和上山放牧等人员,各村要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责任人,签订监管责任书,实行严格监控。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被监护对象的教育和管护。因被监护人的行为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由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的,必须提前向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野外用火申报表,说明用火目的、地点、范围、时间、防范措施、负责人等情况,并提交野外用火安全承诺书,经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现场检查认可后,方可用火。

(四)建立村规民约,实行联防。各村要制定护林防火村规民约,督促护林护草员认真巡查、履行职责。要建立完善农村“十户联防”自治性约束组织,实行“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农户间野外用火源监督管理联保制度。要建立与退耕还林户、荒山承包户共同承担护林防火工作机制。

(五)防火期间,要全面开展以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对火灾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防火期间,要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和“四清”活动。即:“清坟边、清地边、清林边、清隔离带内可燃物”。防火期内,各村负责本辖区的隐患排查。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乡的隐患排查督导。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分类登记建档,并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七)防火期内,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扑火应急队伍待命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扑火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逐级上报。

(八)各村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短信、微博、微信等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禁牧法律法规,以群众喜闻乐见、方便快捷的方式开展森林草原普法宣传。以案释法,以鲜活的事例和典型案件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不断增强群众遵守森林草原法律法规的意识。

(九)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在防火期间,对各村护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将及时报向乡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封育工作不仅是一项重要的业务工作,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强化底线思维,未雨绸缪,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

(二)明确工作重点,抓好管控落实。充分认识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封育管控工作面临的复杂性、艰巨性和严峻性,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控工作。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式,以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封育工作。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封育的基础性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各种形式持续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宣传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火禁牧意识,提高防火禁牧工作主动性,建立联防群控机制。

(四)压实防火责任,强化督查问责。要加强防火禁牧工作自查整改工作,县“两办”督查室、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也将联合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辖区防火禁牧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落实领导包片责任制,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封育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大对责任区森林草原防火禁牧的督查巡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职能。强化基层防火禁牧队伍建设,提高物资管理维护水平。对重视不足、措施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管控不到位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以及禁牧工作被区、市批评通报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1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依靠科学、依靠群众、依靠法制的工作原则;齐抓共管,努力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实现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奋斗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证全县教育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力度,使我县教育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教育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白文焕(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 罗布邓珠(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县中、县城关小学、县机关幼儿园及各乡镇中心小学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办,由益西达珠同志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1、要充分利用团队、少先队员、班会等活动时间,多形式、多角度宣传野外违法用火的恶劣后果,教育中小学生不在野外用火。

2、重点把握重要时段的野外用火,有计划、有组织的抓好“七个一”宣传,通过上防火课、召开主题班会广播、板报等形式,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让学生懂得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

3、加强学习《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力度,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通过“宣传月”、“宣传周”等专项活动扩大宣传范围,切实增强森林草原防灭火“五不准”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氛围,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4、狠抓野外火源管理,重点管住中、小学生,严防学生因玩火、燃放烟花爆竹以及野炊、烧烤等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

四、工作安排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追究

学校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校长负责起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切实落实监管措施,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2、加强防火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防火宣传教育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有力保证。学校积极组织人员,开展防火宣传,充分利用宣传专项活动和国旗下讲话、小喇叭广播、班队会、发放防火明白纸,刷写长效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组织学生向家长宣传,告知家长、不在野外随意煨桑、不野外吸烟、不烧烤干粮、不燎地边等野外违法用火,做到防火期广播有声,墙有标语,人人懂防火的宣传氛围,大力消除火险隐患,并按要求上报防火宣传教育图片、简报等相关资料。

3、严格火源管理,打击野外违法用火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一环,每次火情绝大部分是人为用火不慎引发的.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安全用火、科学用火意识,实现野外火源有控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4、加强督导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学校对自已校内外进行认真检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着重查责任制的落实、查制度措施的建立,查存在火灾隐患的地方,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不执行的教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学校在防火重要时段保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遇有火情及时处置,防火值班期间确保通讯畅通,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严格执行上报火情制度,发现火情,上报要及时,对因迟报、瞒报,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统一安排部署形成全覆盖形成格局,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抓实抓好,落到实处。

2、明确重点,形成声势。各校园结合学校实际因地制宜的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营造“防范森林火灾,保护绿色美好家园”浓厚氛围。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校园要认真总结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经验、好做法,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13

为切实做好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森林防火常识,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森林火灾防范能力,全力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林业部门新使命和生态空间治理新要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中、省、市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总体要求,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为建设美丽生态南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宣传内容

(一)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宣传。

重点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南郑区森林防火规定》、《南郑区森林防火戒严令》等法律法规以及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政策、方针和要求;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重要性、危害性,切实强化全民森林防火责任意识。

(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

宣传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在林区内违规用火的危险性和发生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森林火警电话“12119”和“三个严禁”(严禁老弱病残孕妇和未成年人扑火,严禁群众无组织无预案自发扑火,严禁无指挥经验人员指挥扑火)。

(三)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宣传。

宣传森林防火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起到弘扬社会正气的引导作用,公开曝光火灾典型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学习《森林防火条例》。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普及,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扩大宣传面,二是利用宣传车、标志牌、板报、标语、横幅等各种方式强化关键点,积极宣传《条例》,形成在全社会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刷新和新建森林防火宣传牌(碑)

每个镇(办)和有林单位要按照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至少新建10块宣传牌,进行警示宣传;同时要把领取的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发放张贴到村到户到重点地段,要达到全方位、全覆盖进行宣传。

(三)切实抓好重要时段及重点人员宣传。

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以及国家、省、市召开的重要会议期间、农事生产高峰季节等森林防火的重点时段,集中开展针对痴呆傻哑等特殊人群的监管人、未成年人、户外运动人员、祭扫人员、林区生产人员、林区生活群众等森林防火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握好宣传时机和方式,林区中小学要开设森林防火知识课,发出《致学生家长森林防火公开信》,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电信等通讯部门,利用互联网、手机发送信息等形式,发布森林防火宣传警示信息和大风高火险天气警报,提醒群众注意防范森林火灾,科学指导林区群众规范用火。做到森林火险信息发布及时、全面覆盖,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让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盲区。

(四)各镇班要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村组人员作用。

深入到镇村、街道、集市、人口聚集区、进山入林、路口、旅游景点、林地耕作点等进行巡回宣传。

(五)开设森林防火宣传专栏。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介开设森林防火专栏、刊发森林火灾危害、防火安全常识、火灾避险自救常识等科普知识和森林防火成功经验做法及先进事迹,对违规用火和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曝光,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教育群众。

(六)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有五进”和“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即:电视上有影像、广播上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网络上有帖子、墙上有专栏;森林防火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庄、进家庭。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高森林火险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要通过上街宣传、森林防火专题讲座、森林防火签名、森林防火文艺演出、森林防火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

(七)进一步加强“防火码”的宣传推广使用工作。

大力宣传推广使用“防火码”,做到“防火码"全覆盖,做好进山人员及车辆的数据采集工作,实现“入林入山必扫码”,快速掌握进山入林人员情况,为后期火案调查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四、实施步骤

汉中市南郑区20xx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春季防火宣传(1月1日至4月31日)。春防期间是我区森林火灾的多发期和森林防火工作紧要期,要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抓住春节、清明、五一等关键时段,重点围绕火源管理、可燃物清理、火灾隐患排查等火灾预防措施的落实,森林火警电话"12119和“三个严禁"等内容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

秋冬季防火宣传(11月1日至12月31日)。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重点围绕安全用火、紧急避险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在林区内违规用火的危险性和发生森林火灾的危害性等内容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站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因地制宣制定本辖区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于20xx年1月6日前报区林业局),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抓好落实;要积极主动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请示,争取宣传工作经费,确保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二)勇于创新实践,注重宣传实效。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勇于创新宣传思路、创新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行多渠道的宣传,使人民群众易于接受、乐于接受,发挥宣传实效。

(三)突出宣传重点,营造舆论声势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把集中宣传、重点时段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以《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为重点宣传内容,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和高森林火险期为重点时段,大造舆论声势,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督查检查,对宣传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宣传活动期间,区林业局将派出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对防火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及时掌握每个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效果,总结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推进工作,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月10日前和次年1月10日前将第一、第二阶段工作总结报区林业局。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14

为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不断完善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治体系,加强联防联动队伍建设,构建完备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和森林资源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问题导向,从严从细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席机构,形成市、乡镇、村、森林草原管护单位、林区工矿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体系。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昌吉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宏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姚勇斌同志、王成恩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承办领导小组召开的联席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职责分工

(一)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各乡镇及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主管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同自然资源、森林草原、气象等有关部门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预案,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编制专项预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协调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二)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负责落实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点并组织落实,督促指导各乡镇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以人工林、平原次生林为重点,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巡逻巡控,加强火源管理;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各专项预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档案。指导各乡镇管理、监督生产性用火,加强野外用火管理,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统计和损失评估。市北部荒漠生态保护管理站负责全市各乡镇、北部荒漠区、南部山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市草原监理所负责全市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天山东部国有林管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负责编制本责任区内森林防灭火预案,落实本责任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度及措施;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积极主动与市政府、乡镇、村(驻村工作队、警务站)、林区生产经营等单位对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火险分析研判,制定火灾隐患整治方案。督促林区单位切实履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值守、日常值班、护林巡查及宣传、信息上报工作;落实市、乡、村联防联动各项任务,与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签订联防协议,建立联防巡护队伍,做好培训演练;教育引导林区农牧民和经营户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

(四)市公安局。督促指导林业派出所及辖区派出所按照市、乡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积极参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管护区范围内巡护,及时查处违反森林草原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禁火令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五)市委宣传部。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性广告和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信息,报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六)市气象局。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气象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气象保障工作。

(七)市文旅局。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所防火各项工作。

(八)市教育局。指导、监督全市中小学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教育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严禁学生参加扑火。

(九)市财政局。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保障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并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十)各乡镇。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执行防灭火联防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政府禁火令及联防联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与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签订防火责任状;定期组织召开联防联动协调会;指导各村建立由村委会、管护站(所)、社会单位组成的联防联动队伍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督促村级联防联动队伍定期开展巡护工作,定期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例会;掌握辖区的各种火灾隐患情况并及时上报;教育引导本村农牧民和经营户做好生产、生活、野外用火管控。

(十一)林区生产经营单位。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联防协议,明确防灭火责任区,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制度,加强施工作业范围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和野外用火巡护、管控。

其他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联防联动。

五、联动形式

(一)市级联动

1.领导小组。定期召集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好联防联动的各项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防火期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森林草原防灭火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防灭火形势,安排部署近期防灭火工作,协调解决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防灭火责任。

3.各成员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林区各类作业活动。

(二)乡级联动

各乡镇全面负责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适时组织召开乡级联席会议,查找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各森林管护站(所)要主动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落实乡镇安排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防火责任的落实。

(三)村级联动

发挥农牧民熟悉地形、分布广泛的优势,及时报告林区各类隐患及违反禁火令行为的各类信息;配合森林管护站(所)防火队员开展巡护工作。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15

一、指导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负责制,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相关职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4.警钟长鸣。村救火队应在接警后半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小组成员,应在10-20分钟内赶赴现场指挥灭火:组织撤离相关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抢救转移人员和财产。指挥村应急队和村民,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有效灭火。

二、森林防火防御现状

1.当前防火现状。我镇山地纵横交错,地形复杂,山与地交错且不一致,村庄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时有发生,且全镇地形复杂,路状不好,车辆无法进入,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非常大。

2.当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基于森林火灾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从我镇近几年来森林防火防御工作来看,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灾点消息传递困难。区域内山高坡陡,群众居住分散,很多地方移动电话信号差,每次遇到火险发生,很难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对防火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2)村民外出务工,防火工作难度大。现在外出务工的都是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经发生火灾,山高路又陡,很难组织年青劳动力上山扑火,造成火势蔓延,给群众造成更大的损失。

(3)森林覆盖率高是导致火灾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镇森林覆盖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来山地易燃物增多,这些都是导致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

(4)违规用火是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村民上对防火不重视,随处烧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违规炼山、上山随地扔烟头、上山祭祀等现象,是直接产生火灾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灾和事故也是导致火灾的原因之一。如打雷、电线杆倒塌、高压线经过山林,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隐患。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小组

指挥长: 各村(居)委会书记

副指挥长:各村(居) 委会主任

成 员:各村(居)委会副主任、村委委员、监委主任、各社社长工作职责:

1.指挥长职责:①接到火情后,立即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及有关人员会议,通报火情事故情况,安排扑救山火工作。②掌握救灾情况、调度指挥救火工作。③根据需要,成立扑火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火灾查处工作组、善后处理组等班子,组织协调火场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

2.成员职责:①了解火情详细准确情况后,立即报告指挥长和主管,同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上下不间断联系,直到扑救结束。②提出“处理扑救”的建议。

(二)火情预报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森林火情的预测,保持与上级防火指挥部的联系,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火灾信息,做好火情调查,编写火情通报。

(三)火灾救援应急工作组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动防火应急队参与重大火灾的扑救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区内群众的紧急安全转移,负责转移群众和扑火应急队员的基本生活及伤病防治,为森林防火工作交通、电力和通讯保障。做好扑火救灾所需的粮食、食品、燃料、药品、物资、扑火工具等的调拨和储备工作。

四、应急预案级别和启动

1.应急预案级别

按照发生火灾的范围划分,应急预案按发生火灾的程度来划分,每级预案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和危急预案三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预案级别、失火范围、毁林种类、火源周围连片面积

①初级预案:

村民小组内

杂草、灌木类

15亩以内

②紧急预案:

村内

柏树、桤木、杂木类

15亩-100亩

③危急预案

跨村

柏树、桤木、杂木类

100亩以上

2.预案的启动方式

(一)初级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村指挥长,同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发布启动初级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到岗到位。

(2)各村分管负责人或主要及值班人员到岗到位。

(3)村应急分队聚集待令。

(二)紧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由村指挥长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指挥长向各村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本村的应急队人员和抢火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3)村应急队抢火人员调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必须在5分钟之内,由村指挥长电话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向村主要发布启动危急预案的命令,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通讯设施,号召全村人民紧急动员,自觉参加灭火战斗。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村应急队伍到岗到位。

(3)以失火点为中心,发布全镇扑火动员令,全镇各村应急队伍及扑火人员到岗到位,迅速组织扑救山林火灾。

(4)按照火情的发展,及时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

五、扑火队伍的组成及调用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应急队。

2.组建10人以上的扑火突击队。

3.各村扑火灾突击队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扑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费用由各单位、村负责。

4.调用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队和其他村扑火突击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长下达命令,无论什么情况,各个应急队在接到调用命令后,必须按照命令到岗到位,其中属本组范围内的,一般在十分钟内到岗到位。属本村范围内的一般在二十分钟内到岗到位。

六、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

(1)强化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责任状、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小组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加强队伍建设

各社都必须要配备专职人员护林,特别是森林防火戒严期期间,各村要增配人员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进行24小时巡逻看护。

2.信息报送和处理:出现火情,应当逐级上报。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村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七、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村组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组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社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

各村要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任务,并由林业站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八、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16

为切实提高车桥镇半专业扑火队安全扑火能力,决定在全镇开展半专业扑火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标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训战一致、突出实战”原则,加强扑火理论、体能、技能、安全等教育训练,着力提升我镇半专业扑火队扑火能力和安全避险能力,确保扑火人员生命安全。

二、参加对象

车桥镇半专业扑火队全体队员。

三、主要内容

聚焦实战化需要,围绕“必理论、比技能、比体能、比安全”开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理论知识(30分)

林火扑救理论、扑火技能、扑火安全等知识。

(二)基础体能(30分)

1500米负重跑。

(三)救援技能(40分)

风力灭火机操作。

四、实施步骤

活动时间为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9月30日。

(一)准备阶段。7月15日至7月20日。制定训练计划,明确时间安排,选配专业教官,全面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练兵阶段。7月21日至8月底前,组织全体队员开展日常教育和强化训练,原则上每周集中训练时间不少于8个课时。根据达标考核细则,每月度开展考核,确保全员过关。

(三)比武阶段。8月底前,选派10名队员组队参加县防火办组织的县级大比武。其中,理论考试全员参加,1500米负重跑、风力灭火机操作各选派5名队员参加(详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半专业扑火队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落实训练器材和时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考核考评。要建立健全镇半专业扑火队考核考评机制,明确练兵比武的考核标准和机具型号等内容,每月定期开展考评考核,确保全员参训,人人过关。镇应急口要建立镇半专业扑火队员考核成绩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落实奖惩激励措施。

(三)加强督查检查。镇应急口要加强对本次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督查检查,对学习不扎实、技能不过关的.队员要给予通报,对理论水平高、实操能力强的要给予表扬。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17

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局、管理局春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坚持预防扑救并重齐抓,不断提升专业队伍综合能力和森林火灾处置能力,有效降低灾害损失。

力争不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春季森林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

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4月20日至5月31日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

进入防火期,各级领导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树立责任意识,弘扬敬业精神,坚持把森林防火摆在重要位置,当作首要工作来抓,坚守一线抓防火,安排部署,检查指导。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发生山火亲自率队进入火场,保证组织指挥到位。

2、努力提高宣传效果。

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林区人们的防火意识。局电视台每期《沾河新闻》有森林防火的内容,大力宣传防火工作中的突出做法和先进事迹。各林场(所)布置好防火宣传一条街,插防火彩旗、挂横幅、贴标语、广播每天定时宣传。场区、公路两侧宣传牌要进行刷新、扶正,破损的更换,保持宣传效果。林场(所)与外来人员、重点人员和疯、傻、痴、呆人员的监护人签订防火合同书、保证书,做到上门入户宣传,深入作业点、农业点宣传,不留死角死面。

3、“三清”巡护检查到位

南沾河、伊南河、奋斗地区做为“三清”检查的重点,各相关单位继续加大“三清”工作力度。吉岭库、北沾河、汤元山、尖新山四个林场各派2支小分队,在关键时期进驻南沾河驻点看守清理。伊南河2支队伍进驻大平台巡护,茂岚进驻重点部位驻防巡护,疙疸敏、浦洛口、岭顶管护站巡护本责任区。立新、胜利严管北部农林混居林区的火源,重点是制止私自烧地边、扩地边等违规用火行为。边界各防火工作站把守大界线,清理外来人员,局属森林消防一中队8个小队关键时期分别进驻南沾河、伊南河施业区的重点部位,清理私自入山人员,防住外来火源。

4、继续坚持依法治火

公检法作为依法治火主力军,要继续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公安警力达到每个林场至少一名,高火险期,公检法三机关依法治火驻场包保干部按时到位开展工作。山上各派出所按照管辖区域进行执法检查和稽查,清查火源,惩处违规。发生火情第一时间进入火场,调查火因,查处火犯。坚决打击野外带烟带火、林内私自用火等行为,达到处罚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5、严格管理各种火源。

进入防火期,各防火检查站、岗亭值班人员严格检查入山人员和车辆,认真做好登记和宣传教育。对外来人员、无证人员、无防火装置的车辆一律不准入山。高火险期,在重点区域增加岗卡,南沾河地区实行封山戒严。加强对春播、森林抚育、林下经济管护承包、采集山野菜人员的管理,岗亭严格检查、护林员跟班巡护、场领导经常检查和指导,野外作业点要指定专门的防火负责人。发挥义务防火员、监督员的作用,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责的防火氛围。

6、强化火情监测。

进入防火期,各塔了望员开始上塔了望观察,严密监视责任区。了望员加强业务技能学习,熟悉掌握责任区内的地理情况,提高观察了望和通话能力。幸福、乌斯孟主塔做好通讯中转,确保火场和指挥中心通讯畅通。各单位、部门的对讲机按照指挥部要求开关机,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命令的上传下达。幸福气象站做好火险天气预报工作,及时制定中长期火险预报,发生火情随时提供气象资料。

7、提高火情处置能力。

认真落实《沾河林业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入防火期,局属专业队、武警森林部队及时进驻执勤点,严阵以待开展工作。林场(所)扑火队要满编满员,强化扑火技能训练,机具装备和车辆状态完好,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接扑火命令能迅速出发。

重要设施和林场(所)、村屯周围必须按照规定开设防火阻隔带,制定紧急避险方案,划定避险路线和场地,并进行演练。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1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应对火灾事故,建立健全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事故带来的损失,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境内发生火灾事故交通系统处置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配合、快速反应,提高警惕、常备不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股),刘尚宁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决策、部署和措施,启动应急预案;

迅速了解灾情,确定应急工作方案,参与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部署和组织交通系统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县交通系统各项火灾事故应急行动,必要时可依法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以及社会交通运输设施和装备,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

(二)道路抢修指挥小组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调用本单位及施工企业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翻斗车等机械设备,对事发现场道路进行抢修,确保道路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畅通;

配合县林草局做好森林防灭火道路基础信息采集及规划建设工作。

(三)救援车辆指挥小组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救援车辆的组织、调度等工作,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保证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四)应急保障指挥小组及职责。

主要职责:疏通交通,配合公安交警管制过往车辆,落实应急物资,做好后勤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预警预防与信息报送

根据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预报,经批准,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向下属单位传达火灾事故预报,要求有关单位加强对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采取紧急防护措施,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火灾事故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

(一)应急措施。

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火灾事故后,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预案,统一领导指挥交通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1.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灾害程度和规模,及时研究提出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对策、措施和建议。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协调物资调运和灾区内外交通保障等应急救援工作。牢固确立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的理念,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当灾情特别重大,超出我县自身能力,需要外援时,立即报请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道路抢修指挥小组立即组织本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灾害现场,如需要可向其他专业队伍支援,对公路、桥梁等重要部位的受损状况进行调查和进行动态监测,提出应急预防对策及措施,并及时报送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

3.救援车辆指挥小组立即制定交通运输保障计划,调集相关企业的专业运输车辆,到达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要求的指定地点,保障防灭火应急物资有序运输,并会同公安部门,实行交通管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救灾物资与人员优先通过。

(二)应急结束。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灾区灾后应急期结束后,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可适时决定和宣布应急工作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应急工作结束后,在县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二)调查总结。按照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事发原因、损失、经验教训、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灾后恢复和重建计划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表彰惩罚。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火灾事故处置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火灾事故中瞒报、漏报、迟报、不报信息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灾后救灾、安置、保险理赔、调查总结和交通恢复重建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经费保障。根据需要安排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应急人员保障。各单位要组织一批年富力强、技能熟练、素质较好的职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通过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工作队伍应急和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建立科学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三)应急装备保障。各单位要建立火灾事故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事发时能够应急使用。

七、宣传、培训与演习

(一)宣传教育。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向社会和相关单位公布应急值班电话,组织和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和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知识以及预案的宣传、讲解等普及教育活动。

(二)培训与演习。应当做好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工作,要有计划的实施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参与,达到普及火灾事故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配合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专项应急队伍与各单位的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

八、附则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制定负责组织实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19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我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开展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 指导和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对工作。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6 响应分级

省级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森林火灾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2 主要任务

2.1 组织扑火行动

根据火情、地形、地势和队伍、物资准备情况,制定扑火,组织扑火队伍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2 转移疏散人员

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2.3 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

2.4 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社会治安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3.1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1.1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

设指挥长1名,由省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长、省军区副司令员、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应急厅、林业局、消防救援总队主要负责人及省公安厅负责人担任;秘书长2名,由省应急厅、林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成员: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广电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省粮食和储备局、林业局、气象局、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河南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场集团、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负责人。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承担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职责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制度,组织制修订《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省火险形势、处置进展情况,组织、指导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开展有关协调工作。

3.2省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组织

3.2.1前方指挥部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成立省级前方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前方指挥部指挥长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火灾发生地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织成立综合协调组、扑救指挥组、支持组、气象服务组、人员安置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宣传报道组等8个工作组。根据火场情况,可调整工作组的设立、组成单位及职责。

3.2.2后方指挥部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同时成立后方指挥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及省应急厅、林业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厅、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意见,为现场救援服务和保障;应前方指挥部要求,及时调度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3.3扑救指挥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应对。发生较大、一般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和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应对,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森林火灾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共同负责应对。

本预案启动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指令到达抢险救援现场,接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方指挥部统一指挥。军队支援力量的调动、指挥按照中央军委有关规定执行。火灾发生地市、县级政府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履行应急救援属地责任,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方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有关部门,调动救援力量,落实各项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预警和信息报告

4.1 预警

4.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1.2 预警发布

各级应急、林业和气象部门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在必要时对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各视频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护林员要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做好物资调拨准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视情靠前驻防。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督导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增加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视情对力量部署进行调整、靠前驻防。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4.2 信息报告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向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报森林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立即报告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按照相关规定报告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1)省界、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5)可能危及重要设施或者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需要省政府组织扑救的森林火灾。

5 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火情会商,根据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火情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响应等级。

5.1 Ⅳ级响应

5.1.1 启动条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伤,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危险性较大、2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5)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秘书长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5.1.2 响应措施

(1)进入应急状态,及时调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发展态势。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地区派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通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增援准备。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5.2 Ⅲ级响应

5.2.1 启动条件

(1)达到较大等级且48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1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5.2.2 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调派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省气象局火场天气实况服务,择机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5.3 Ⅱ级响应

5.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达到重大等级。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3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或者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5.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带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成立前方指挥部,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2)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立后方指挥部,负责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意见,为现场救援服务和保障。

(3)按照跨区支援扑火,增派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增援,协调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4)配合国家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5.4 Ⅰ级响应

5.4.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达到特别重大等级。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者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火势持续蔓延、7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4)本省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I级应急响应。必要时,省政府可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5.4.2 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带领副指挥长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成立前方指挥部,组织开展扑救工作。

(2)根据实际需要,请求国家调派专业力量和飞机跨省区域支援,并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火灾扑救任务。

(3)加强,统一指挥,及时决定火灾扑救的其他重大事项。

(4)配合国家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5.5 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地点、时段,森林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6 应急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1 扑救火灾

森林火灾发生后,由林业部门负责火情前期处理,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近组织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民兵、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火灾扑救;动员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但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各扑火力量服从前方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路线、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6.2 转移安置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证转移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有必要的医疗救治。

6.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4 保护重要目标

当林区和靠近林缘的重要民用设施、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原始森林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胁,保护目标安全。

6.5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受森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及传播谣言、阻碍救援等违法犯罪行为。

6.6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站、官方微博、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新闻单位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前方指挥部的批准,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加强对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的管理和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6.7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明火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前线指挥部组织检查验收,确认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6.8 应急处置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9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抚恤、褒扬。

7 后期处置

7.1 火场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7.2 火灾评估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过火面积、受害面积、蓄积、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组织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7.3 约谈整改

对因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地方,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及时约谈相关市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7.4 工作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向省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

7.5 表彰与责任追究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8 应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会商制度

(1)火情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林业、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单位,不定期开展火情会商,为扑火指挥决策依据。

(2)扑火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林业、气象等部门人员和扑火,分析会商扑救,为扑火指挥技术保障。

(3)重大决策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有关成员,对重大问题进行会商决策,统一调度指挥。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发布、共享相关政策、会商结果、工作动态信息。应急响应期间,前方指挥部成员单位共享实时火情和相关基础数据信息,包括火灾预警监测、应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处理、交通管控、火场气象、森林分布、物资保障、立地条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度

(1)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承担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做到组织机构、防火责任、基础设施、工作经费、火灾处置“五到位”。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林区经营单位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森林公安队伍任务分工按照“一条不增、一条不减”原则,原职能保持不变。

(2)督导监督机制。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对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职责的同时,按分工对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的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成员单位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物资储备、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3)工作自查检查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区)或基层单位开展自查,市级以上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者主管部门开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灾核查统计报送制度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火灾核查统计报送制度,统计森林火灾发生的基本情况、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情况,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逐级上报。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森林防灭火信息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平时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带班,出现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带班。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掌握火情、扑救进展等情况。出现高火险天气时要了解有关重点林区火险等级和工作措施,发生火灾后要主动了解火灾地区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施救情况。

8.2 队伍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突击力量,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辅助力量。

8.2.1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特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必要时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8.2.3 专业森林消防队

由市、县级政府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业部门管理,少部分由应急部门管理),有较为齐全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防火紧要期集中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做到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齐全、反应快速。

8.2.4 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由林区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林场、林区经营单位组建,每年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训练,确保有组织、有保障,人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在森林火灾高风险期集中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8.2.5 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由各地政府、国有企业组建,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专业力量。

8.2.6 群众森林消防队伍

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林区居(村)民中的青壮年为主,主要参加火情处置、带路、运送扑火物资、后勤服务、参与清理和看守火场等任务。

8.2.7 力量编成

森林火灾发生后,按照属地负责、就近调度原则,由火灾发生地政府调度本地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先期处置。省级森林火灾Ⅰ、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灾情、险情及先期处置情况,研究确定救援力量的编成和规模,必要时协调军队应急救援力量和周边省份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调度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拟定,可参照《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力量编成表》。

扑火力量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是火灾发生地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第二梯队是火灾发生地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第三梯队是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行政区域外增援的各类队伍按照上述标准纳入编成。

8.2.8 力量调度

(1)下达指令。各牵头部门协调联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下达书面调度指令(《请求调用应急救援力量的函》,《应急救援力量调度指令》),火情紧急时可先通过电话指挥调度,随后补发书面指令。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火情信息通报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扑救的,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商省军区、武警河南省总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周边省份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由省应急厅提请应急部协调增援。

(2)快速出动。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调度指令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紧急集结动员,快速做好准备,并将集结情况(包括指挥员、人员、装备、行程路线等信息)报告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征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立即赶赴救援现场或指定地点。

(3)预置备勤。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救援力量部署,下达预备指令,预置备用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8.3 物资资金保障

8.3.1 救援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省财政按照政策规定安排森林防灭火经费,统筹用于省级森林防灭火应急储备物资购置和各地森林防灭火补助。

8.3.2 救援装备保障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本预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为目标,加强省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装备。市、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本地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等救援装备。

8.3.3 救灾物资保障

省级救灾物资包括帐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叠床、救生船、救生衣、应急包、手电筒等,储备在省级救灾物资仓库。

省级救灾物资调用条件。森林火灾发生后,受灾地要先使用本级救灾储备物资,在本级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救灾需要时,可申请使用省或中央救灾储备物资。申请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应逐级上报,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可越级上报。

省级救灾物资调运程序。省应急厅发布物资调度命令,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

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生活物品等,由火灾发生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保障。

8.4 气象服务保障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省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场蔓延趋势等信息。省气象局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循环制作火场区域气象专报,制定人工影响天气,适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8.5 通信信息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通信部门要迅速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保证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广电、通信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群众撤离信息,配合应急救援行动。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火场区域及周围地形、地貌、社区分布、道路、资源等地理信息,为救援决策支持。

8.6 交通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摩托化输送方式为主。在特殊情况下,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商请铁路或者民航部门下达输送任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抢险人员、转移群众、扑火救援物资运输。

8.7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灾区疾病防治工作开展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

8.8 治安防护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林区纵火、破坏森林火灾救援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行为,保障火灾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或者经研判火灾较为严重,需要航空消防飞机参与救援的,首先使用驻防的航护飞机;需要跨省调机支援时,由省应急厅向应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南、北方航空护林总站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接受援助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支付。

9 预案管理

9.1 预案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要组织预案评估,并适时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者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森林火灾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5)其他需要修订应急预案的情况。

9.2 预案培训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预案培训。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紧要期前至少培训一次。科学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增强针对性,提升各级、各部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9.3 预案演练

(1)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各级专业和综合性救援队伍要根据本地森林火灾风险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3)乡镇(街道)、林场、涉林景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9.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141号)同时废止。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范文 篇20

一、总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惯彻《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严格管火,规范用火,突出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责任追究和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的处罚,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平衡。构建社会和谐。

二、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成立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火灾扑救物资的准备、车辆的协调,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扑火人员的调动,并负责上下联系工作。

四、职责分工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广播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典型宣传。

乡中心校、各中小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安监站:参与森林防火火工作的宣传,参与森林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

林业站:负责掌握火灾现场情况,向上级反馈现场情况,事后行调查取证工作。

畜牧站:负责已办理草原证的草场上的火灾。

卫生院:负责制定医护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乡直其他各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工作。

五、实行包保负责制

以乡为基础,以村为根本,以农户为关键,实行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林的包保责任制。包保以组为单位,包村民组内所有山头地块,如因包保人员变动,后接任人员仍对该组所有山头地块进行包保。包保人员对所包村、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对所包区域进行经常性巡查,建立严格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从严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包保人员如下:

六、组建专业扑火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乡组建专业扑火应急分队50人。

由乡统一服装,统一配置装备,各村组建义务扑火队100人,由村支部书记任队长,村主任、副主任任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