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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工作方案3篇

本文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安委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省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是我市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时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的时期,也是加快我市工业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和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是关系我市未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编制工作方案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更新规划理念,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主要任务

研究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以来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以招标和委托方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规划的依据。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进度安排分四个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5月至6月底前),向市政府提出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对规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做好“十二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7月至12月底前)。研究确定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思路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三阶段:纲要基本框架、专项规划草案研究起草阶段(1月至6月底前)。根据市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宏观管理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与市直有关部门衔接。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完善、审议阶段(7月至12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人大审议批准。

(三)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报市政府审定。

具体分工及阶段:7月至12月底前,市发改委在广泛征求市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我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题目及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组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提出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的编制提纲。6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框架性草案,并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就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中的重大问题,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进行衔接协调。12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对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县(市)区规划、城市规划和其它规划的重要依据。要根据省“八大经济区”区域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的区域发展规划。具体工作包括:进一步完善**市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市“嫩江-爱辉-逊克”矿业经济区开发建设规划、**沿边开放带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嫩江-五大连池-北安”南三县农业产业综合开发规划、“五大连池-孙吴-**界江”黄金特色旅游开发规划、**市园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对俄贸易加工园区)“十二五”建设规划。由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修编起草。

(五)编制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地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应尽可能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并略有超前。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地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市发改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各地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市规划和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要求,以使我市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市“十二五”规划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的一项大型系统工程,时间长,任务重,涉及面广。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的协调性、衔接性、可操作性和规划编制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市政府成立**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胡东胜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直各相关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彭海涛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规划经费。根据国发〔XX〕33号文件精神,编制**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区域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各地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安委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编制工作方案(2) | 返回目录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亳政办〔xx〕13号)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xx〕2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制定编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明确“十三五”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责任,以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实现到2020年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为目标,科学、严谨地制定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二、编制要求

(一)总体要求。规划编制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为依据,深入总结“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确定“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做到目标科学、任务量化、措施明确,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统筹兼顾,提升规划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效力,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二)科学制定规划目标。立足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总体要求,研究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安全生产目标状况,提出科学客观的“十三五”安全生产总体指标,同时在重点行业领域设置相应的过程性指标,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

(三)明确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突出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关键性与深层次问题,立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并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明确 “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提出预防控制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的工作对策和措施。

(三)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分析我市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产业聚集区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把解决当前主要矛盾与促进长远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重点方向、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区域以及重大工程等,加强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提出解决思路和政策措施。

(四)加强重大工程(项目)研究论证。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完善、隐患排查、治本攻坚、科技强安、安全宣教培训、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监管手段创新等方面现状和需求,对在“十三五”期间拟实施的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开展研究论证。

(五)做好规划间衔接协调。确保规划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与国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其他有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三、编制内容和任务

(一)规划的基本内容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既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专项规划,也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性规划,是全面谋划、统筹安排“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重要指南。规划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5个方面:

1. 安全生产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总结“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深入剖析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研判未来五年安全生产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2. 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确定“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科学客观的提出规划期内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新发职业病例等各项目标指标。

3. 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

根据地区与行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全面系统的提出“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重大举措。

4. 重大工程项目

立足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根据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梳理提出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带动规划任务的实施。

5. 保障措施

从制度保障,责任、任务落实,以及财政、信贷、保险等经济政策方面,提出实现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各项保障措施。

(二)编制任务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是全市安全生产的整体工作规划,涉及安全生产的各个行业和领域,需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划编制要求共同完成。依据部门职责,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的内容起草,并提供相关资料;市安监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规划中相关编制内容的起草工作。规划编制工作任务见附件。

请各地按照规划编制要求,做好本县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专项规划范围,推进安全生产规划的重点指标纳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体系。

四、编制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规划调研、编制起草、征求意见、论证衔接、审定上报六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xx年5月底前)

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征集、汇总工作,梳理规划的基本思路,形成 “十三五”规划纲要框架。

(二)规划调研(xx年5月—6月)

开展规划调研,实施相关课题研究,全面搜集规划编制的基础资料。

1. 调研准备阶段。开展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的调查研究,针对“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安全生产现状、面临的形势等规划的重点内容,确定调研课题。

2. 实施调研,收集资料。通过深入基层、开展专题座谈等形式,集思广益,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收集规划编制的相关资料,形成调研报告。

3. 结合前期准备、调研和课题研究情况,完成规划纲要稿的起草工作。

(三)编制起草(xx年7月—9月)

按照规划纲要,起草完成规划初稿。

1. xx年7月,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安全监管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机构完成规划相应内容的编写工作。

2. xx年8月,规划编制工作组对各方面的规划内容进行梳理统稿,形成规划草案。

3. xx年9月,完成相关课题研究,修改完善规划草案。

(四)征求意见(xx年9月-10月)

通过调研、召开座谈会、网上公开等形式,广泛听取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对规划草案稿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五)论证衔接(xx年11月-12月)

组织专家开展规划评审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内容,并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及其他有关规划进行衔接,形成规划送审稿。

(六)审定上报(1月¬——)

按程序将《亳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送审稿)》 报市政府审定,并提请发布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任务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各单位须高度重视规划编写工作,把规划编制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任务,明确专人负责,保障编制经费,按期完成编写任务。市安全监管局成立规划编制工作组,负责规划的统筹编制工作。

(二)紧扣内容要求,保证编写质量

规划内容的起草编写应在对“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情况深入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充分调研,细致研究,紧扣规划编制要求,做到结合实际、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任务量化,全面详实、数据准确。

(三)注重沟通协调,完善规划评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规划编制工作中,要加强协调配合,在规划调研、内容起草、听取意见、修改完善等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加强沟通交流和工作研讨,共同完成规划编制。并邀请具有广泛专业代表性的专家、学者,对规划进行全面、客观、公正、规范的评审论证,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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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是全国农来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科学而有效的推进“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关系着我省农业经济的重要发展,这次“十二五”规划是新中国60年后的一次再出发,所以我们要有新的发展思路,同时,它也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后中国实行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因此具有积极的重要意义。根据省政府、农业部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全省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和阶段性特征,立足夯实发展基础,创新发展模式,破解发展难题,合理确定“十二五”农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发展重点及保障措施。努力把“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部署、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规划编制任务和分工

在配合农业部和省发改委等部门编制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重点规划的同时,重点组织编制以几个层次的规划。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要突出我省农业优势特色,明确全省农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以及主要政策措施等。总体规划由厅发展计划处牵头,会同有关处室编制(附规划大纲)。

(二)行业规划

根据“十二五”农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种植业、畜牧业、草业、渔业、农机化等四个行业发展规划。具体由厅种植业处、畜牧处、渔业处、农机局分别牵头,相关专业站配合编制。

(三)优势特色产业规划

主要编制草食畜、水果、蔬菜、马铃薯、中药材、酿酒、特色渔业等7个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具体由产业化处、渔业处牵头,相关业务处、站配合编制。

(四)专项建设规划

1.种植业方面专项规划:主要是旱作农业、节水农业、、种子工程、植保工程、沃土工程、耕地质量建设工程建设规划,由种植业处负责编制;

2.畜牧业专项规划:动物防疫体系由省兽医局负责编制;畜禽良种工程由畜牧处负责编制;

3.渔业专项规划:水产良种工程由渔业处负责编制;

4.其它专项规划:农技综合服务体系由科教处负责编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体系由农经处负责编制;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由产业处负责编制;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由市场信息处负责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编制;草原生态保护和利用建设规划由草原处负责编制;农村能源建设规划由科教处、能源办负责编制;农村清洁工程由科教处、环保站负责编制。在具体在编制中,各相关处室分别协调厅属相关业务站参与配合。

(五)市州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区域产业发展规划

各市州农牧主管部门可依据本级政府统一部署编制本辖区在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三、进度安排

分为4个阶段:

前期调研阶段安排(2月至4月底):印发规划方案、成立编制机构。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十一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加强与农业部和省上农业发展基本思路的衔接;各处室、单位确定规划编制规划重点领域,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思路研究阶段(5月):研究确定“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发展重点,拟定规划编制提纲和重点领域,邀请省上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等座谈征求意见。

草案起草阶段(6月至7月底):各处室、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意见,按照任务分工起草各类规划基本框架,纲要基本框架。征求各方面意见,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和衔接。

规划评估完善阶段(8月至9月底):厅发展计划处统一对各项规划草案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厅务会议审定,并上报省政府,农业部报送省发改委。

四、编制要求

(一)认真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厅相关处室、单位要对本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认真分析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判断“十五”期间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制约因素及面临的发展机遇。测算和确定“十二五”规划指标、主攻方向、重点建设任务、保障措施等,为编制“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

(二)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在当前农业发展转型升级,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的条件下,要把应对自然灾害等各种复杂因素与促进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谋划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研究提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政策和工作措施。

(三)科学测算和设置规划指标。一是兼顾全面和重点,在全面反映产量、产值、农民收入的同时,突出对促进产业发展、加强薄弱环节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目标和指标;二是兼顾连续性和阶段性,既要与“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保持一定连续性,又要与国家和省上农业方面新要求有机衔接;三是兼顾需要和可能,既要适度超前,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又要切实可行,经过努力可以实现;四是兼顾预期性和约束性,既要适当设置一些引导市场的预期性指标,又要反映强基础、保安全、促增收等的职责要求。

(四)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编制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在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和评估制度等。加强规划评估论证工作,除本部门、本系统的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吸收相关部门的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五)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协调。重视规划衔接工作,使各类规划协调一致,以增强规划在解决促进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上的合力。规划衔接要遵循行业规划、产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产业规划、区域规划之间相互不能矛盾的原则。要加强规划间主要指标、规划重点、重大政策等由各处相互衔接。同时,注重各重点专项规划与国家有关规划的衔接,争取所提出的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相应规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牧厅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长任副组长,发展计划处、相关处室负责人做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发展计划处),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处室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编制工作人员,集中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各相关处室、厅属单位加强各市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规划编制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组建专家队伍。为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厅机关相关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抽派专家,组成不同专业结构的规划专家咨询组,负责规划的咨询、论证、评估等。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听取规划专家咨询组的意见,规划初稿形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讨论。

(三)落实规划经费。规划编制所需经费,按照统一申请统筹安排的原则,由厅发展计划处、财务处分别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争取,专项支持按各规划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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