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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精选4篇)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篇1

1、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凡经营期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精选4篇)

2、其地方所得税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免征10年。地方所得税免征期满后,对当年产品出口额达当年企业全部产品销售额50%以上的免征当年地方所得税。

3、享受减免税后,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免减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当年出口额达当年产品销售额70%以上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从认定之日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免征部分所得税制度。

6、经认定后,民营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经认定后,可免征两年企业所得税。

7、东北地区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可在现行规定折旧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比例缩短折旧年限。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可在现行规定摊销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比例缩短摊销年限。

8、从投产年度起,区投资新建的生产型企业。年度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第一年按纳税额区留用部分的50%第二年按30%实行财政扶持或奖励制度。

9、从运营年度起,区投资新建的商业、饮食、服务、物流业企业。年度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第一年按纳税额区留用部分的30%第二年按20%实行财政扶持或奖励制度。

10、经认定,区投资新建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年度纳税额150万元以上的第一年按纳税额区留用部分的50%第二和第三年按30%实行财政扶持或奖励制度。

11、对于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购置土地的企业。享受土地出让价格优惠制度。

12、申请登记注册的经营期10年以上的科技企业,绿园经济开发区运用自主知识产权。经认定,享受1-5万元的创业引导资金扶持,并在一定期限内免费提供办公场所。

13、并经开发区认定的,绿园经济开发区新注册纳税的成长型企业。从注册纳税之日起,视项目具体情况,按不超过纳税额区级留用部分的50%实行财政扶持或奖励制度。

14、对投资规模大、财政贡献率高、科技含量高、安置就业人员多的有特殊贡献的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给予特殊优惠制度。

15、同时适用两种条款的可选择最优条款,享受制度的企业。不能兼得。

16、本制度各条款的优惠均由受益财政承担。由区财政统一支付。

17、本制度由区经济合作局负责解释。

1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篇2

一、流程名称:投资决策管理流程

二、流程编号:gygfc-zq-005

三、流程目的

明确从制定项目计划书和初步方案到组织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

四、流程目标

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工作

五、流程负责人

直接负责人:证券部;间接负责人:各部门/控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

六、流程描述

1)根据董事会制定的.投资战略与策略,公司各个部门及控股公司收集项目来源,提出项目投资的建议,会同证券部进行前期论证,并制定项目计划书或初步方案;

2)各部门和控股公司将项目计划书或初步方案报送总经理批准后正式立项;

3)证券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制定投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4)将投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总经理办公会,在总经理办公会权限范围内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外的报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的审批权限为一次投资不超过100万以上的项目或累计投资不超过300万的项目);

5)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项目投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并对项目投资进一步进行调查论证;将投资的调查论证结论与投资决策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6)董事会对权限范围的项目(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为5000万以下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权限范围外的报股东大会审批;

7)如果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技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还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8)所有审批通过后,证券部向财务部发出资金调拨的指令;财务部接到资金划拨的指令,经与公司风险控制小组核对无误后,将资金划拨到指定帐户;

9)申报部门或控股公司组织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按照公司投资决策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七、流程文件、表单

《项目计划书或初步方案》《投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业务风险

投资决策失误

九、流程控制点

投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

控制目的:增强投资的合理性

控制手段:证券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进行审查和调查论证

控制依据:公司投资决策管理规定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度资金运作管理,减少和避免因决策失误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对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根据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指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对所属各单位(含多种经营单位)、各部门在职处级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出现本制度第四条所规定之情形,依照本制度予以问责的制度。

第三条重大项目投资、大额度资金的标准。

(一)重大项目投资

在胜利石油管理局,是指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资本性支出和所有的对外投资。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非安装设备购置、油气田勘探开发、境内外合资合作、境外投资等。

在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是指按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程序及管理办法)上游投资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一、二类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区域区带勘探项目、规定限额以上的产能建设项目、地面单项工程、系统配套项目、所有非生产性投资项目、股份公司单独确定的重点管理项目等。

(二)大额度资金

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企业主管部门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以上的.资金。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是指单项支出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资金运作款项,主要包括预算内资金及各种专项资金。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依照本制度问责:

1、违反《胜利石油管理局资本性支出管理规定》,擅自对外投资的;

2、违反决策程序,搞计划外项目,或任意扩大建设规模或提高建设标准,造成项目超投资严重的;

3、发生重大质量或环境污染事故的;

4、投资效益低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

5、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导致职工群众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

6、不严格执行大额度资金审批制度,在资金预算编制、使用控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7、对资金的使用不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8、由于项目论证不充分或执行过程中监管不当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或无效投入的;

9、由于“戴帽项目”、“搭车项目”、“人情工程”、暗箱操作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10、胜利石油管理局党委、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有限公司认为应当问责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胜利石油管理局纪委(监察处)发现有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提出问责,经胜利石油管理局党委、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有限公司研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被问责者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取消先进、模范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六条被问责者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胜利石油管理局纪委(监察处)申请复核。

第七条本制度由胜利石油管理局纪委(监察处)商有关部门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篇4

1.0目的

1.1本规程规范公司对外多种经营投资和对外投标承接物业管理投资工作,确保对外投资稳妥可靠、盈利。

2.0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对外多种经营投资和对外投标承接物业管理投资的管理决策工作。

3.0职责

3.1经营部各主管负责对外商业信息的收集、整理。

3.2经营部经理、主管总助负责组织对外投资的论证、公关工作。

3.3公司各职能部门协助参与对外投资的论证工作。

3.4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外投资的决策工作。

4.0工作流程图

可行

寻找项目———>初步论证———>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评审———>审批

5.0工作内容

5.1项目来源

5.1.1当公司对外寻找到新的多种经营投资项目或寻找到对外招标物业管理项目时,由经营部主管对候选项目进行初步论证。

5.1.2初步论证主要是初步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如果结果可行,经营部主管应在经营部经理的指导下写出书面的初步论证报告书报总经理进行项目立项。

5.1.3论证报告书的基本要求是:

a)有明确的`项目说明、概况;

b)有较为准确的技术经济分析;

c)有对外投资合作的步骤、方法;

d)有明确的立项结论。

5.2拟选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5.2.1项目立项后,总经理或主管总助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可行性论证小组。对拟选项目进行全面可行性研究论证。

5.2.2可行性研究应当注意在论证时不设任何可能影响论证结论的前提和原则。

5.3可行性论证报告书的内容及有关编制要求

a)“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要求较详细列出拟投资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现状等;

b)“影响投资的基本要素”要求详细列出拟投资项目的对外合作条件和可能影响本次可行性研究的因素;

c)“技术、资源论证”是可行性研究的重要论证之一。技术论证主要是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技术方面是否可行、本公司是否具备投资的技术能力的详细论证,资源论证则是假定在已确定投资的前提下需要配备的人力、物力资源以及人力、物力资源的配置能力;

d)“经济论证”是可行性论证的核心部分,编制时要求:

——详细测算出拟投资项目的前期投入成本和项目正常运转后的经营成本;

——利润测算则是在测算完毕预期收入以后,依据收入测算出的预期投资利润

——“风险分析”要求对对外投资进行详细的盈亏平衡分析、现金流量分析。

e)“投资的优劣势分析”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能力和上述的技术、资源、经济论证结果详细列出本公司对外投资时的优劣势要素;特别是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隐患应详细一一列出。

5.4论证结果的处置

5.4.1可行性论证出来后,总经理应召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骨干进行讨论,对可行性论证的过程和结论进行评审。

5.4.2评审认为可行性论证真实可靠结果可行的,最后总经理在综合公司财力、物力、综合回报以及投资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审批。

a)决定投资的,开始组成项目组进行准备工作;

b)暂缓投资的,将前期已做好的可行性论证报告书等资料归档备用。

5.4.3评审认为可行性论证不充分、不完善的,应当由经营部继续补充论证直至清晰完善。

5.4.4可行性研究认为不可行的,经营部应当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书连同其他资料一起交总经理或主管总助,由其决定是否归档保存。

5.5对外参加招标竞争物业管理权的投资,在做完可行性论证后,应当由经营部主管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投标书(具体参照《物业管理投标方案编制规程》)。

5.6对外投资(投标)金额的审批权参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执行。

6.0引用文件及记录表格

6.1《物业管理投标方案编制规程》

6.2《招投标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