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专题 > 热点专题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精选17篇)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厉行节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员工及车辆使用安全,根据公司《机动车使用管理责任制度》,现就车辆的使用、管理、及有关费用与使用人签订如下责任书。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精选17篇)

一、 甲方权利、责任:

1、甲方将、车型,车牌号 、车架号,属甲方财产,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予以管理。

2、甲方负责公司办公车辆的定点加油和洗车、并负责车辆的保险费、车船税、检车等相关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工作

3、甲方负责公司办公车辆的统一调配、调度、维修和保养。

4、工作配车,根据总经理批准可作为乙方上下班交通车使用。工作时间则属于公司或部门工作用车。遇特殊情况,不论工作时间或休假期间,公司均有权调度车辆。

5、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办公车辆的管理。

二、乙方权利、责任:

1、乙方驾驶证号为 。

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以及公

司制定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对所使用车辆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个人均无权将车辆借于他人使用。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承诺:模范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危险驾车(如超速,紧跟,争道,赛车等)。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的罚款、扣分等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承诺:上班时间一律不得饮酒,饮酒后不得驾驶车辆,否则,处以元/次罚款,并做收回车辆,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处理。

6、乙方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外观,内室,底盘,发动机,后备箱整洁干净。否则,处以元/次罚款,三次以上处以元罚款,如再屡教不改,收回车辆,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对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程序。凡因违反规定程序而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7、乙方所使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何种情况,无论车损程度,都必须及时向甲方(主管部门或分管负责人)报告备案,并按照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处理。如隐瞒不报,发生的任何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视情节参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8、乙方未将车辆按规定停放在单位安排的停车点或有关部门规定的停车点,出现失窃或被损,甲方视其情况,依法追究国家财产管理不善的失职责任。

三、附则

1、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所应当支付的款项,甲方有权在乙方工资中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2、办公车辆使用管理对车不对人,不指定专任司机;原司机不在岗,可指定替岗人员。

3、专职司机和驾驶办公车辆的其他人员均作为办公车辆的驾驶员管理,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4、以上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相互遵守严格执行。

5、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2

为了确保学生交通方面的人身安全,形成学校、社会、家长交通安全教育一体化网络管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彻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特签定本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思想,做到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增强大家的责任感,切实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继续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学校、班主任利用班队会、黑板报等各种形式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雨、雪、雾天更要加倍注意;教育学生注意乘车安全,不在车内嬉戏打闹、向外探头伸臂等,听从司机、乘务人员的管理,文明乘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

三、学生家长是学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责任人。要对学生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视,要经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时时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与学校、社会共同构筑起交通安全管理网络,确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四、学生本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乘车纪律,时时注意交通安全。要听从家长的教育,接受学校的教育,服从交管(或乘务)人员的管理。交通安全要时刻铭记在心、体现在行,来去平安。

五、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学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自负。

以上几点,需各方面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

责任人:

日期:20_年_月_日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3

为了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运输秩序,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杜绝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本乡的实际,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全年水上交通安全死亡控制数 0 人。

二、村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救援体系,明确村水上安全管理员,认真落实与渡工(船员)责任书签订工作,其签订率为100%。

三、村委会要建立村级水上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做好平时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依法对渡口和辖区水域进行督促检查,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渡口不得随便迁移和另行设置渡运。

五、督促本村、组客船、货船、渡口船、旅游船到乡镇和海事部门办理船舶登记手续,并组织人员,加强管理,取缔三无船舶和无证人员,自觉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六、在赶场天、节假日以及重大的集体活动,组织人员维护运输秩序,杜绝事故发生。

七、加强辖区的通航安全管理,取缔在境内水上非法挖沙、掏金的船舶,确保航道通畅。

八、不得随意更换渡工,如必须要更换时,事先要向当地政府和海事部门报告,取得同意后再进行更换。

九、每季度要以书面向乡人民政府汇报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情况。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政府、村委会各一份。

下达目标责任人:

船主:

二0xx年xx月xx日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4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原则

依法管理,联系实际,完善制度,分级落实,各司其责,强化督查,严明纪律,责任到人。

二、工作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大力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要拒绝乘坐黑车和超员车辆,乘坐符合要求的车辆时,一定要讲公德,服从组织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乘车规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在校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学校经常对师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二是加强师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并由学校的保安、值勤教师或班主任在上下学期间对校园门口交通秩序进行维护或疏导,形成小学生每天排队上下学的制度。严禁12岁以下儿童骑自行车上下学。要加强对学生特别是骑自行车的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管理教育,对学生违反交通法规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无牌无证、拼装、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要求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指派专人对学生接送车辆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制止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是严格执行教职工自用车辆管理制度。年初要对教职工自用车辆进行摸底调查,无证件、无牌照的自用车辆禁止使用。严格控制教职工自用车辆不载头盔、不系安全带贺车,饮酒驾车等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只要出现此类情况严肃惩罚。

四是切实完善接送学生管理,做到以下几点

1、由家长雇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责任由家长承担,家长联合雇用车辆的由组织者负总责,学校负有监管责任。

2、学校要建议家长,在雇用车辆和驾驶员时要符合使用的基本要求,其雇用车辆和驾驶员条件等同于雇用专业单位的车辆和驾驶员的条件。学校在审核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驾驶员复印件的情况下,要求家长和车辆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将有关情况统计上报教育局备案。

3、学校要与乘坐此类车辆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签订详细的专项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校方有责任将审核车辆的情况向家长进行通报,通报形式以书面通报和口头通报为准,口头通报将留置有通报记录,通报记录也作为对责任人进行交通安全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

4、学校要对乘坐此类车辆的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并将与家长签订的专项安全协议书妥善留置存备案。班主任每周都要对情况进行一次了解,发现有车辆超员等现象要及时向校领导反映,校领导要及时报县教育局领导,并及时联系交管部门进行治理,也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向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三、其他事项

本责任书未提到的有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执行,各责任人完成本责任书的情况,将作为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校长(签名):

目标责任签订人:

20xx年2月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5

配备校车的幼儿园、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幼儿园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

学所有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6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家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落实,确保交通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学校方面:

1、了解本校学生上下学乘坐交通工具情况,掌握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的需求情况。

2、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和骑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

3、学校设专人负责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4、经常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5、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6、发现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学生乘坐非法运营车辆,要予以制止,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报告公安、交通运输、教育部门。

7、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止接送或调整上课时间等安全措施。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雨、雪、雾、冰冻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家长方面:

1、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家长要护送低年级学生上学、下学并做好与学校的交接工作。

2、教育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时要注意力集中,不得嬉笑、推扯、追逐、竟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机动车驶来时及早下车躲避。禁止12周岁以下的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

3、家长对孩子所乘车辆是否加入保险、牌照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有资格接送学生等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并要求车主严格办理各种手续,不超载、超速和逆向行驶。

4、教育孩子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三轮车、农用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乘坐合格车辆时,家长要与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

5、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

6、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学校: 班级:

班主任(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日期: 日期: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7

为确保驾驶员安全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则,减少公司不必要的支出,特制定如下制度:

1. 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2. 热爱车职工作,服从调派,严禁公车私用,私事驾车外出,需经申请批准同意,不经请示私自驾车外出,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非公事私自驾车外出,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搞特殊化,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做到随叫随到。

3. 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4. 各驾驶员应自觉定时维护自己所用车辆,保持车辆清洁。

5. 认真、准确、填写行车记录,当月20日 及时交回派车单,交所属部门进行审核。每当出办完事之后(没有新的工作安排时),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在外逗留或私事公办,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的处罚。

6.每次加油按里程表登记实际里程,每月按里程和出车情况核算耗油数量,超出部分,由自己负责。

7. 认真执行综合办关于车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8. 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先,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9. 驾驶员外出办事,应自觉遵守交通规章制度,准将车交非司机驾驶;不准开与证件不符的车辆。因个人违反交通规章(含闯红灯、不系安全带、占道行驶、乱停车、超速等)所产生的罚单,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不管公事、私事严禁酒后驾车,由此造成的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 汽车修理,在太原施工的车辆需维修的经车队审查后进定点维修厂,小问题、小毛病能自行处理的决不送修理厂,车辆的维修、更换配件,要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在外施工车辆如需大额费用维修的返回公司定点修理厂修理,小额费用维修的通知车队,经车队同意后方可维修.

11.驾驶员无论内外部所运送物品,出去要有出库单,回来要有回执单,中途出现短缺和损失要由自己负责。发现偷拉私卖现象按情节轻重追究刑事责任。

12.以上各条请各驾驶员自觉遵守,对当月无出差错,遵守交通规章的给予安全奖100元(年度无发生违反各项条例给予额外奖,年底统一发放)。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8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

(一)、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上、下学校的路途无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以下简称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以下简称“三无”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船及违章搭乘车辆。

(二)、安全制度落实,隐患及时整改、不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职责:

(一)、学校职责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确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根据学校实际,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确保学生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5、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学生上学途中的交通安全情况。

(二)、家长职责

1、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违章搭乘车辆;保证自己不向任何学生提供“五小”、“三无”车辆,不违规载运学生。

三、责任:

学校不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学生内出现交通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船舶,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

四、其他安全事项严格遵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12号),由学校、学生、学生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相应义务,其他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人:

日期:20_年_月_日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道路的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区统一部署,特制定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当做头等大事来抓,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交通安全保卫方案,精心组织,确保交通安全工作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做到深入扎实,不留死角,重点加强对司机的教育管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人大”、“政协”等重大政治活动和“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提前对内部人员进行专题教育,加强车辆管理。

三、切实做好消减交通流量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在内部深入动员精心组织,讲明消减流量,缓解拥堵,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的重大意义。同时合理调整工作计划,提前安排生产任务,保证完成车辆总数消减30%的工作指标。

四、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状况进行一次摸排,要求驾驶人员写一份安全保证书,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不合格车辆当场修复,当场修复不好的坚决停驶,教育私车驾驶员会议期间尽量减少出车,同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内部行政管理措施,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和事故责任者要做到件件追查,严肃处理。

五、凡是酒后驾驶、违章记录达12分、闯红灯等严重违章行为的人员除接受公安部门的处罚外,依据公司的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列入公司精神分明考核。

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及时向单位汇报。

部门领导签字: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

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委员会

20xx年2月10日

签名:

时间:20xx年**月**日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1、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2、在上学和放学时,派值班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3、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三无车)。4、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二、学生与家长方:1、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2、教育并保证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3、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文明骑车,在校园内推行,在校园外做到靠路右边行驶,不走路中间,不单手骑车或大撒把,拐弯要伸手示意,不闯红灯。4、学生家长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经常教育学生负责放学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各执一份,共同负责学生的交通安全,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放学时车辆违规装载学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单位盖章:

学生家长签名:年月日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11

为切实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管理措施,共同做好20__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提高客运企业、驾培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及客运车辆业主、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特同各村、相关学校、相关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履行职责:

1、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的要求,及时指导、督促乙方把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

3、依法严厉查处“超载、超员、超速、驾疲劳车、驾故障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不按规定超车、违规停车”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

4、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促乙方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其它相关工作。

5、启动事故问责机制。对各村、社区、企业和客运车主、驾驶人因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重大以上恶性交通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乙方履行职责:

1、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驾驶培训、汽车维修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2、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企业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黔府办发〔20__〕31号)文件精神,逐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各工种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3、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建立完善的监管台账,并及时更新信息。

5、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每季度必须对企业员工、驾驶人进行定期安全培训,并要有记录;在重点部位和醒目处要书写永久性宣传标语和布标;建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

6、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7、重点宣传“五个严禁”、“九个一律”等规定,并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9、积极履行对客运车主、驾驶人的监管职责,督促其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文明行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确保司乘人员和乘客的安全出行。校车驾驶人及其所有人特别要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2)做好车辆保养,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辆卫生整洁,状况良好,及时排除车辆有碍安全行车的故障。

(3)不得有超载、超员、超速、驾疲劳车、驾故障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不按规定超车、违规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4)不得强行通行山区三级以下不符合安全通行要求的公路,不得通行达不到夜间通行要求的路段。

(5)积极主动向乘客宣传交通法规,杜绝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车,防止意外事故。

(6)自觉杜绝非营运客运车辆、不符合春运要求的车辆参加春运和其它违法行为。

(7)与企业、学校和各村、社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所在村、社区的监督管理。

甲方:湄江镇人民政府

乙方:

监督责任人:

责任人:

二O__年一月六日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12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镇人民政府特与各村(居)民委员会签订本责任书。

一、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本村(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本辖区范围内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按照“政府主导、村级主抓、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要求,落实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与辖区内面包车、农用车、摩托车、货车、客车、工程车等各类车辆的车主和驾驶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要求驾驶人员写出书面承诺,保证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号牌、未保险、未年检的车辆。

二、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各主要路口和主要道路上刷写墙体标语2幅以上。经常对各类车辆的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知识。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村民不乘坐黑车、非法营运车、超员超载超速车、农用车、拖拉机。交通安全覆盖率、群众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三、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定期组织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等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设置率达到90%以上,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整治率达90%以上,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整治率达到100%。

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实行村组干部包车责任制,建立车辆管理台账,督促车主按规定办理营运手续,按要求参加保险、车辆年检,督促驾驶人员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严禁黑车、未保险车、未年检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上路行驶。

五、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对因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人民政府和各村(民)民委员会各执一份。

__镇人民政府责任人:

__村(居)民委员会责任人:

____年__月__日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13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学校搭乘各类车辆上学、放学回家学生。

二、责任目标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摆到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切实加强领导,重视学生交通安全。

(二)学校根据需要在规定时间到重点路段安排部分老师协助交管部门维护学生的交通安全,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违犯交通规则的现象,教育引导学生安全出行,遵守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三)学校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安全教育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接受能力确立教育目标和内容,请交管部门到学校为学生作交通安全报告,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防范和救助能力。

(四)学校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车辆、无运营资格、农用和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注重安全,尽量不乘摩托车,电瓶车。生乘坐车辆必须符合交通安全的需要,确保出行安全。

(五)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的交通安全状况,教育学生提醒家长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骑自行车、电动车不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

(六)机动车辆接送学生时要减速慢行。家长不得将车辆驶进家长止步线以内,原则上不得在校门前调头,以免造成车辆拥堵,影响学生的安全。

(七)家长接受学生必须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交通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责任人:

日期:20_年_月_日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14

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为确保学生在学校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保障学生切身利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学生应遵守:

1、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不准驾摩托车上学。

8、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打闹追逐,违章载人等。

9、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显车。

10、认真学习《书院中心小学交通安全守则》,加强安全意识。

学校应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要求学生自愿参加平安保险。

3、班级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对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

4、加强落实住校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责任措施。

5、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

6、完善各种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7、定期召开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责任班主任老师

年 班 学生

学生家长

年 月 日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15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行政村和民委会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负责辖区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村(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将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村民小组或居委会干部,与村民小组长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村民小组长或居委会干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半年、年终目标考核;

(二)及时排查村委会主干道和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建立道路及道路产能安全隐患工作台帐,按照道路养护等级及时报告。属于村委会整改的,筹集资金、组织劳动力加以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采取组织人员抢修、设置警示标志等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

(三)建立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台帐,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牌证和保险,对村民无正驾驶、违法载人或驾驶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进行劝阻,消防安全隐患。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查处;

(四)加强恶劣天气、学生放假、村民红白喜事、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组织人员上路巡查、说服、劝阻交通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五)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通、农村等部门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维护社会稳定。采取多种形式对村民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教育,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六)完成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责任制,将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现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中有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各村(居)工作人员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按照规定实施安全检查,管辖范围内存在车辆不符合营运安全技术条件从事客运业务,或驾驶人员无从业资质营运的;

(二)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责任制工作不力,辖区内存在货运汽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客;未取得客运许可的车辆从事非法载客营运;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驾驶人员酒后驾驶的;

(三)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报告或者未及时整改到位的;

(四)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不及时处置,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五)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或者隐瞒不报、拖延报告的;

(六)阻碍、干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

(七)其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失职渎职的。

目标管理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人:

责任单位:村(居)民委员会

驻村干部签字: 村三职干部签字:

二0xx年xx月日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规章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救生衣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落实好 四级(县、乡镇、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规范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和公共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与村民委员会签订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管理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渡船、采石船、渔业船、自用船等各种类型船舶及渡口、码头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目标责任

1、村民委员会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做到船舶安全管理四落实(即: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村委会主任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干部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船员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三责任人。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职责规定(试行)》和《绵阳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本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公益性渡口建设的要求,重新落实船主,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和船主以及渡口、渡船、渡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村、船主三级安全责任,逐级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把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到具体的领导人、管船人员和船主、船员头上。

3、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制度,定时召开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会议,及时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在辖区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和对本辖区内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4、搞好辖区渡口渡运安全管理,落实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客额、定专人管理的渡口五定工作。

5、加强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各种证书证件,配齐有效的工具和救生设备,及时维修、保养船舶,确保船舶随时处于适航状态。设立渡口守则碑,勘划载重线、警戒水位线、渡口封渡线。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违章、违法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严禁无证人员驾船,严禁带病、安全设备不齐、证书证件不齐或失效的船舶从事客货运输,严禁船舶超载(超员)、冒大风、冒大雾、冒大浪和夜间冒险行驶,严禁人与车、人与大牲畜、人与危险品混载。坚决禁止货船、渔业船舶和自用船舶非法从事客货运输。在五一、十一、春运、汛期、逢场天、重大集会、农忙、学生放学放假等交通高峰期间和大风、大雾等气候恶劣时期要组织安排管船员加强辖区内水上交通现场检查和秩序维护,重点时段要派人现场值班守护。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渔船管理工作。

7、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筹集好船舶维修、更新改造和渡工工资等经费,做好船舶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救生设备添制、渡工工资保障等工作。

8、按照省政府救生衣行动的统一要求,保证辖区船舶必须按照乘客定额和船舶配员人数100%配备救生衣、100%配备救生浮具等安全设备,上船乘客和船员100%的穿着和使用的三个100%的落实,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9、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船舶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

10、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督促辖区内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1、经常对各类船舶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落实,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落实严密的监控和补救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12、认真完成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交办的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奖惩办法

镇人民政府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奖惩。

下达目标责任人:

船主:

二0xx年xx月xx日

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17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创办促进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城市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诸政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车辆所有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车界定 本责任书所指的校车是由集体或个人等社会资金购买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专门用于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车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教育局审查备案。车辆所有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对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车辆所有人职责

(一)校车安全技术达标,手续完备。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必须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校车安全责任保险。

3、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4、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5、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校车通行安全。

1、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的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2、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3、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5、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6、载有学生的校车在一般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7、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8、严禁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

9、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10、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11、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三)落实随车照管人员,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车辆所有人应安排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随车照管人员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2、发现驾驶人无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积极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四)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交通事故。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车辆所有人、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校车服务学校、车辆所有人各执一份,中心学校、市教育局各备案一份。违反上述规定的,对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学校: 校车车牌号码:

校长签字: 车辆所有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