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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精选15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河道管理秩序,合理有序开采砂石资源,维护河势稳定,保持河流生态平衡,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整治方案(精选15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市“三城联创”活动,重点针对河道内存在的无证开采、乱采乱挖、越界开采、超期开采、乱搭乱建、乱排乱倒、超载运砂及存在安全隐患等违规违法行为认真开展综合整治,坚决取缔无证非法采砂,促进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凡在我市区域内的河道、界河、河滩地、河堤管理保护范围及库区,都属于此次整治的范围。重点整治渭河、藉河、牛头河、葫芦河沿线河道及县、区城区河道,天平铁路、天定高速公路、庄天二级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所在河段以及采砂危及防洪安全比较突出、采砂量较大、群众和媒体关注的存在非法采砂行为的河段。渭河沿岸的麦积、武山、甘谷三县区所辖的河段是这次综合整治的重中之重。

三、整治内容

(一)依法取缔无证非法采砂场。针对河道内存在的非法采砂行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对不符合采砂规划的、无许可证的、手续不全等非法采砂户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限期拆除撤离河道。对非法采砂工具依法查扣、拆解。对毁坏防洪工程设施和交通工程设施、对抗和威胁执法人员、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采砂行为依法严处。

(二)进一步规范有证采砂行为。对已取得采砂权的采砂业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砂场存在的超深、超界、超时限开采、近堤凹岸开采、废渣乱堆乱放等违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继续从事违规采挖的,坚决吊销采砂许可证,对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综合整治河道环境。结合“三城联创”活动的深入开展,重点对各县、区城区段河道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对河道内的垃圾、淤泥及废弃堆积物由各县区负责,监督砂场业主进行清理回填,对采砂形成的砂坑进行彻底平整,恢复河床原貌,对开采的砂料,在保障行洪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堆放,保证河岸、河道环境整洁美观。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结合本次整治行动,继续加大对群众反映、投诉的水事纠纷、水事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对采砂引起的水事纠纷及时调处,对暴力抗法行为坚决打击,对执法人员、管理人员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的从严查处,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四、实施步骤

全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从20xx年11月25日起至12月2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

全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县区要立即成立河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通知辖区内所有砂场全部停业整顿,并通过召开河道综合整治相关单位的协调会议、辖区内砂场负责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周密安排部署本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对这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迫切性、必要性、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从严整治的高压态势。同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现场,对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宣传,提高砂场业主对依法采砂、规范管理、保障行洪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本次河道集中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查整治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由县区政府负责,县区水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内河道及采砂户进行逐段逐户摸底排查,核实采砂户数量、摸清河段及采砂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按属地管理原则,县区政府负总责,水务部门总牵头,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开展整治活动。对经水行政部门依法许可、有合法手续的采砂场,要规范其采砂行为,督促采砂后河床砂坑的回填,加大河道内垃圾、淤泥的清理,保证行洪安全,对未经水行政部门许可、证照不全的非法采砂场,限期坚决拆除,凡逾期不拆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拒不接受管理或抗拒执法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同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督促相关人员和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立即着手整改,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21日----12月25日)

由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市水务、公安、国土、环保、交通、建设等部门抽调人员,对各县区河道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凡验收合格的有证经营的砂场可以进行开采,整治不彻底、验收不合格的有证砂场,继续停产整治,直至达标为止;凡无证非法开采的砂场,一律无条件拆除,并恢复河床原貌。对这次综合整治活动期间工作行动迟缓、清理整治不彻底、发现问题查处不得力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召开后进推进会,责令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全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王钧副市长任组长,法院、检察院、监察、公安、建设、国土、水务、环保、安监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天水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一名政府领导具体负责本地区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要认真执行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工作不力、安全监管不到位,影响河道安全的责任人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重大事故或人员伤亡的县区,按照《天水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二)密切协调配合。这次综合整治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县区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好本辖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协作,搞好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真正把联合执法工作落到实处。水务部门主要负责依法查处非法采砂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对非法采砂的组织者、暴力抗法者及黑恶势力进行依法打击;环保部门负责配合水务部门取缔关闭城市水源地保护区内影响水源地安全的砂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关闭取缔砂场违法占用土地情况进行清理整顿;交通部门要加大道路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运砂车辆超载及损坏道路的违法行为;安监部门要监督砂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砂场安全运行;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负责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支持违规违法采砂的行为。

(三)加大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对各县区河道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整治工作搞得好的县区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对整治工作不力,重点案件查处不彻底的县区及有关责任人要进行曝光,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为了加强全市河道管理工作,从综合整治工作开始,全市河道实行属地管理和县区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水务局不再直接负责全市河道采砂拍卖、发证工作。由县区政府组织人员严格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对河道砂石资源进行勘查,对采砂规划进行修编,确定可采区、禁采区、保留区,向社会公示,做到规范管理,依法开采。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河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河道采砂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河道管理工作走向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整治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构建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打造和谐校园。

二、工作任务与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杰 副组长 黄小军 赵志峰 陈刚

成员:邓文根 王志华 周小兰 刘小花 曾名杰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分类分处”双线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各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安全教育、交通安全、群体性事件、治安安全由政教处负责;图书室、电化教学设施由教务处负责;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由少先队负责;卫生、学校重要设施、场所的安全由总务处负责;各教室的安全隐患由各班主任负责;各办公室的安全隐患由年级组长负责;各处室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隐患不排除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3、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

(1)加强防火安全的管理,使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消防设施检查。

(2)加强交通安全的管理。重点看护送教师和值日教师、值周领导到位情况。

(3)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情况、厕所及楼梯等地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按照通知的要求,开展周边治安环境问题排查摸底工作,重点看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摊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

(5)加强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看行政楼、教师办公楼、教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加大学生安全教育力度。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开展了“安全知识讲座”活动,组织学生观看《小学生安全教育》专题片,聘请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7)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是完善和落实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

4、坚持排查治理方式的科学性。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督与协助配合安全执法结合起来,重点解决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坚持人防与物防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管理及其设施落后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把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重点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执行“分处管理、各负其责”制度,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大力宣传、突出重点

围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利用“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橱窗、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敏感时期和重点时段,加大对师生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彻底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摸清隐患存量,找准突出问题,落实整治措施;有则必改,改则必严;保证人员、经费、行动到位;严格奖惩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4、做好记录、主动上报

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应变能力。规范安全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整治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为重点的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以“四清四改四化(清垃圾、清杂草、清路障、清淤泥,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卫生洁化、道路硬化、庭院美化、村庄绿化)”工作为切入点,积极行动起来,改善乡村环境。通过建立农村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保持农村面貌整洁,有效改变农村“脏乱差”状况,扎实推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整治内容和标准

(一)主要整治内容

1、集镇和村组环境卫生整治。针对村镇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物品乱放、棚舍乱搭、杆线乱拉、墙体乱涂、柴草乱堆、禽畜乱跑等现象,从“四清四改四化”工作入手,组织开展集镇和村组环境卫生整治,清洁家园、田园和水源。加强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清扫保洁制度、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建设,搞好垃圾、污水等污染物的处理;组织单位和居民,实行门前三包(包净化、包美化、包秩序),做好自家庭院及承包土地的清洁工作,清除垃圾、白色污染等污染物,改善环境卫生状况。

2、农村集贸市场整治。重点整治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的卫生状况,加大对市场占道经营、随意堆放货物的整治力度,落实“门前三包”,保持市场环境整洁、经营有序。

3、公路交通沿线整治。对县(市、区)、镇(乡)、村所有交通公路两侧,集中整治公路旁乱倒垃圾、穿集镇路段骑路市场、公路两侧废旧物回收场、公路两侧污水等四大顽疾,保障交通畅通。

(二)整治工作测评标准:具体见附件。

三、整治区域。

全市范围内,重点整治交通公路两侧,集镇,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和招商引资项目区周边村镇(乡),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四、整治时间

20__年3月至4月,分四个阶段推进:

1、宣传发动阶段(3月初)。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利用各种会议和新闻媒体,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2、突击整治阶段(3月)。各地按“突击月”活动要求,结合实际,镇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全市统一部署,统一行动,集中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改变农村脏乱差状况。

3.检查阶段(3月下旬-4月上旬)。各县、市、区先组织开展自查,随后市新农办将组织检查评比,通报检查结果。

4、跟踪推进阶段(4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媒体跟踪,组织督办整改。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镇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刘飞跃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农委、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各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工作措施落实,确保抓出成效。镇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责任在县(市、区),任务在乡镇,主体在村。各县、市、区也要成立镇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组织,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集中时间打攻坚战,确保村容镇貌有明显改观。

(二)制定方案,整体推进。各县、市、区要抓紧制定镇(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六个明确,即明确目标、组织机构、范围、任务、内容(!)和措施,分解各项目标任务,排出工作时间表,认真组织实施推进,确保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宣传,深入发动。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和标语、横幅、宣传栏等作用,开展专题宣传,加强农村健康教育,大造声势,引导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投入,保障有力。各地要努力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加大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实行政府投入一点、项目支持一点、社会捐助一点、农民自筹一点的办法,建立政府引导、自筹为主的多元投入机制,确保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建立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建立镇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户集、村收、乡镇运转、县处理”的垃圾处置机制。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鼓励农民、企业、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广泛参与,发挥村民理事会等作用,建立乡村物业管理服务组织,实行市场化运作。

(六)加强检查,狠抓落实。县、市、区要组织自查,市里将组织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及时、工作不力、存在问题严重的镇、村予以通报,并要求整改到位,确保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测评标准

附件:

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测评标准

(总分100分)

一、组织领导(10分)

1、加强领导,把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抓好落实;(4分)

2、镇(乡)党委、政府每年组织开展两次以上镇(乡)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6分)

二、机构协调(6分)

3、镇(乡)村建立稳定的环卫队伍,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监督;(2分)

4、落实责任制,各职能单位职责明确,形成合力,实现齐抓共管;(2分)

5、有必要的经费,能保证镇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正常开展。(2分)

三、整治宣传(5分)

6、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镇村规划建设等法律法规;(2分)

7、镇村设有宣传栏,定期刊登镇村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内容;(2分)

8、建立档案制度,收集并整理镇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情况。(1分)

四、镇(乡)村建设。(6分)

9、认真落实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点布局合理,住宅整齐美观,无违规建房现象。

五、环境卫生(10分)

10、镇村环境卫生进行制度化管理,保持环境整洁;(2分)

11、对村庄、房前屋后、路边、沟渠、田地等处的垃圾进行定期清除,及时清理生产、生活、经营垃圾,搞好垃圾、污水等污染物的处理;(4分)

12、划片包干,组织单位和居民实行门前三包(包净化、包美化、包秩序)。农村居民做好自家庭院及承包土地的清洁工作,清除垃圾、白色污染等污染物,改善环境卫生状况。(2分)

13、消除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推广建设卫生厕所,推广和普及室内卫生设施。(2分)

六、镇村驻地单位(6分)

14、镇村驻地单位环境整洁,服务良好,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能发挥示范作用。

七、主次干道和重点地区(12分)

15、镇村主次干道平整,雨雪天畅通无阻,主要街道有地下排水管涵,无污水;(2分)

16、无骑路市场经营现象;(2分)

17、无占道违章搭建现象;(2分)

18、无占道乱摆摊点现象;(2分)

19、道路两侧无乱堆放垃圾及杂物;(2分)

20、电力、通信、广播等架设杆路管线,整齐有序,不影响镇村容貌。(2分)

八、交通秩序(10分)

21、镇村交通畅通,无占道堆放货物、晾晒农作物等堵塞交通现象。(4分)

22、各种营运车辆无乱停车和占道拉客、抢客等现象;(3分)

23、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等摆放有序。(3分)

九、市场管理(7分)

24、经营户入场经营,市场内整洁有序;(2分)

25、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良好,垃圾及时清理;(3分)

26、开展创建“文明经营户”活动。(2分)

十、公共设施(10分)

27、镇、集镇主次干道按规定设置水冲式公厕,配套建设定点停车场所;(2分)

28、镇村道路无被侵占、毁坏现象;(2分)

29、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2分)

30、邮箱、电话亭等公用设施功能完好,外观整洁;(2分)

31、有相应的净化居民饮用水设施,确保镇村居民饮用水安全。(2分)

十一、垃圾管理(12分)

32、街道和通往镇村主要公路沿线无乱堆放垃圾现象;(4分)

33、主要街道有垃圾中转站,定时收集垃圾;(4分)

34、主次干道均设有垃圾定点收集点,有垃圾清运设备和填埋场所,垃圾场及时覆盖。(4分)

十二、绿化亮化工作(6分)

35、主街道有行道树、绿化带和路灯,管护有效;(3分)

36、门前绿化井然有序。(3分)

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富裕、生态、文明、和谐的幸福东郭,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滕政发[20xx]17号)的要求,全面完成滕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对影响环境容貌的“脏、乱、差、丑”等突出问题,集中时间,按照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立体式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1、滕平路、中心大街、新兴路、旅游路、青年路、溢香园路、五明路、东兴路、东党路、东木路;

2、各村主要道路;

3、各村办公场所及周围环境卫生清理。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影响城镇环境的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户外经营、沿路违章建筑等各类违章违规行为;

2、重点整治我镇辖区内主干线两侧的三堆两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排水渠水面漂浮物,无杂草、秸秆坝堰焚烧残物,残墙断壁、店外经营、占道广告牌,行道树涂白等;

3、新修村村通道路的村,路肩培护和道路管护。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详见附表。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时间从20xx年11月16日—**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1月16日—18日)

成立指挥部,组成专业队伍,层层召开会议,制订方案,明确目标,张贴标语,党总支、村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展开,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9日—**月9日)

按照以村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村为单位开展整治,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由党总支牵头所属村集中整治,在整治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攻破难点,树立亮点全面进行整治。

3、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月9日—10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对治理成果逐路段、逐村进行检查验收,并现场打分。

4、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村要按照镇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精细化管理标准,将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列入日常工作认真加以落实,切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良现象。

五、检查验收及奖惩

验收实行百分制与镇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一)考核标准

滕平路、旅游路、青年路、东兴路、溢香园路、五明路、木党路、东木路及镇驻地可视范围内杜绝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漂浮物、三堆两垛、焚烧残物,每发现一处扣所在村10分。

(二)考核范围界定

考核所称的可视范围区域界定为:道路两侧有建筑物的,以建筑物临街为界;道路两侧有河道、排水沟,以河道、排水沟外沿为界;道路两侧有绿化带、行道树的,以绿化带、行道树外沿为界;道路两侧为空地的(含巷道口),纵深30米为界。

(三)检查考核

本次活动考核按年初东政发[20xx]14号文执行。

六、组织领导与要求

为加强对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郭镇行政执法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督查和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通力合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当作目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宣传广泛到位,工作深入到户,责任到人,确保整治效果,对个别单位不作为,行动迟缓的要严肃处理,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收到实效。

整治方案 篇5

一、目标任务

从6月9日开始,全镇74个行政村、镇驻地和重点路域、重点部位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对所有存量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除,确保6月30日前顺利通过县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验收,为下一步全镇环卫保洁工作托管交接打好基础。

二、工作重点及整治标准

(一)村庄及连村路卫生清理。

清理范围:各村庄、村外100米范围内、连村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存量垃圾。

整治标准:

(1)清理垃圾。彻底清理村内主干街道、房前屋后、街头巷尾、路边沟、绿化带及村外100米范围内的各类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达到村内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

(2)清理杂物。彻底清理村庄内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粪堆、废弃建筑材料等;对季节性的作物秸秆等,要确定固定放置点,做到码放整齐、堆放有序。

(3)规范搭、建、放。清理通村道路两侧和村内杂物乱放、房屋乱建、摊点乱设、车辆乱停现象,确保村内主干街道、胡同整洁通畅。

实施原则:分析各村任务量,按照分类实施、梯次推进的原则,将全镇村庄分为以下三类:

(二)镇驻地卫生清理。对驻地主次干道、辅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存量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路面及两侧的电线杆、灯箱、绿化带等附属公共设施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设广告牌等现象。

(三)公路沿线卫生清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县乡公路沿线两侧,河道、坑塘沟渠等重点部位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无存量垃圾和杂草杂物。

(四)规范垃圾处理措施。采取集中焚烧或卫生填埋的方式,对各类垃圾进行处理,禁止采取简单覆盖、简单焚烧、转移位置等处理方式。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6月6日至6月10日)。召开全镇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让环卫一体化工作和环境卫生集中清理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清理整治工作中来。

2、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至6月25日)。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对存量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一次性清理到位。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时通报清理情况,加大督促指导力度。

3、考核验收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各村自检自验合格的,申请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强化跟踪督导,确保各村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包社区领导、社区成员、包村干部和村负责人要明确责任意识,强化大局观念,迅速行动,保质保量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清理整治,自觉爱护整治成果,共建共享美丽家园。

(三)严格督导验收。将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纳入村庄年度综合考核。加大督导力度,坚持日调度、日通报,对行动早、推进快的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严格问责。按照早完成早验收、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全镇所有村验收合格。

整治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工作,形成全镇上下农村环境卫生共建共创的浓厚舆论氛围,加快推进青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核心任务,全方位、多形式地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进一步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提高群众对环境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努力打造文明、整洁、有序、优美的城乡环境,使我镇城市形象不断提高,群众居住环境更加舒适。

二、宣传重点

1、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措施、要求等。注重引导农民群众深刻认识自己的主体地位,理解和认清各自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

2、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科学知识。普及垃圾分类处理、清洁能源、路边、屋边、水边绿化等方面科学知识和操作方法,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维护环境卫生并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动态。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工作推进进程,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三、宣传方式

1、各村要悬挂横幅、制作固定的宣传标语,发放《青溪镇区环境卫生保洁倡议书》,并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文化墙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农民踊跃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各村要通过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会议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措施等。

3、在各学校深入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

4、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先锋作用。

四、宣传要求

1、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各村要及时提供有关线索、素材,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学校要全力组织学校、学生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生卫生健康教育,并通过带动学生家长、左邻右舍了解农村环境整治的意义,主动参与,着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整治方案 篇7

为进一步规范香雪农贸市场经营秩序, 维护公路交通安全通畅,根据 “三创”大行动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的理念整治马路市场,一手抓依法取缔,一手抓合理疏导,通过加大宣传、执法和管理力度,全面推进马路市场整治,进一步解决马路市场影响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实现“彻底取缔”和“规范经营”两个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香雪农贸市场马路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燕泉街道党工委书记廖永忠、燕泉街道办事处主任雷华任顾问,燕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卫国任组长,燕泉街道副主任曾娟、燕泉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徐锦涛任常务副组长,街道城管办、综治办,香雪农贸市场负责人、工商所负责人、治安巡逻队、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香雪物业办公室,由燕泉执法大队陈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调度、协调,香雪物业公司负责一切后勤保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X年6月17日-23日)

搞好调查摸底,确定马路市场取缔范围和规划临时经营场所。制订方案,召开动员会、工作协调会,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印发《整治通告》,向马路市场经营户、村民等分发告知书,悬挂横幅、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菜农和经营户宣传整治马路市场的意义,做好经营户的劝导工作,加强与摊点经营户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摊贩、菜农及其他经营户的支持,营造整治良好氛围。

(二)实施整治阶段(X年6月24日-30 日)

1、依法取缔食品加工城严重占路为市的行为,依法清除违法建设的雨棚、标牌、摊点等,引导所有商贩全部进入农贸市场交易;

2、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或者其它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通畅的行为;

3、对于个体经营户实行划行归类经营,有序摆放,固定摊贩进入主体市场内经营;零担菜农需按规定区域有序摆放,确保道路畅通并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4、所有车辆必须停靠在指定的场所,严禁随意停放、严禁随意调头。

(三)总结完善阶段(X年7月1日—15日)

1、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取缔的马路市场区域,强化日常巡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严防整治后的反弹和回潮。

2、针对前期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对确有需要的,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前提下,研究可行性方案。

四、工作要求及行动工作分组职责

1、参加整治各部门及当地居民要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通力合作,抓好落实。

2、按照分组和时间安排,参加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指定地点集合,不得无故推脱、迟到、缺席等。

3、所有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服从各带队组长的指挥;严格执行整治方案要求,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4、宣传维稳组(17人)

组 长:曹祚孝(街道政法书记)

副组长:曾娟(街道副主任)

成 员:街道驻社区干部(2人)、社区工作人员(8人)、综治办(4人)、治安巡逻队(5人)。

职 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联合执法队实施整治工作;指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5、整治行动组(58人)

组 长:黄卫国(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徐锦涛(燕泉街道城管执法大队长)

成 员:城管办(6人)、执法队(50人)

职 责:负责组织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工作。

6、后勤保障组(10人)

组 长:伍小见

成 员:香雪物业管理公司

职 责:负责后勤服务的联络保障工作。

整治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指导,积极探索重污染河段水环境改善新思路,不断提高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恢复河流水生态系统,提升城市形象及流域内的生态价值,构建经济繁荣、水体清澈、生态平衡、人水和谐新格局,为全市人民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幸福佛山。

二、工作目标

1年新进展:至20xx年底,继续巩固珠江综合整治成果,整治各类违规污染源,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水平,推动广佛交界片区水污染联防联治上新台阶,汾江河等重点河段水质实现20xx年阶段控制目标,达到V类水体。

3年新突破:至20xx年底,推进汾江河、花地河、西南涌、水口水道、芦苞涌等重点河段综合整治工作,削减重污染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控制面源污染,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标准。全市消除劣V类水体(指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汾江河水质基本达到Ⅳ类,西南涌、水口水道、平洲水道实现达标交接。

8年水更清:至20xx年底,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主要地表水体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完整性明显提升,水生态功能基本得到修复。

三、工作任务

(一)规划先行,优化产业布局。

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禁止接纳其他区域转移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鼓励向环境容量充裕的非敏感河流转移总量指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环评文件。对未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水质达不到功能区目标要求、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

将生态功能分区作为开发建设的重要依据,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敏感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建设重污染项目。积极做好产业园区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坚持高起点规划和建设产业园区、产业基地,使重污染项目入园管理,集中治污,集中供汽。实行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实行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xx年底前完成汾江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每年公布需要关停或者转型升级企业名录,制订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造纸、纺织印染、制革、电镀、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以及高水耗、高污染、低产出等落后产能的淘汰。

(二)先急后缓,稳步推进内河涌整治工作。

突出重点,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期分批推进内河涌整治工作。首批针对纳入省挂牌督办河涌、广佛重点跨界河涌、已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且未达到Ⅴ类水体的河段、未达到Ⅴ类水体的重点主干河涌要分别制定“一河一策”(河涌名单详见附件1、2),并于20xx年10月底前由各级政府印发实施。不涉及跨镇(街道)河涌的“一河一策”由镇(街道)组织审核并印发实施,涉及跨镇(街道)不跨区的河涌“一河一策”由区政府统筹、审核并印发实施,涉及跨区的河涌“一河一策”方案由市政府统筹、审核并印发实施。第二批纳入整治的主干内河涌要在20xx年3月初完成“一河一策”初稿的编制工作,并于20xx年3月底前完成印发实施工作。

(三)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益。

深入实施《印发佛山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通知》,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一是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二级管网建设。要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各级政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城市建设支出的部分优先用于管网建设。同时,创新融资方式,坚持以改革的思路、用市场化的手段,打破由政府部门主导建设、运行、管理的单一模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资金投向管网建设,以特许经营、BT、BOT和TOT等不同形式参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使污水处理设施的平均负荷率和进水浓度明显提高。

二是突出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工业废水非法排入市政管网。要严厉查处向市政管网非法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并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切实扭转非法向市政管网排放工业废水愈演愈烈的严峻势头。

三是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的日常监管。尽快建立污泥处理处置价格新机制,将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费带征范围,并按照各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快各区污泥处置中心建设,推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完善处置记录台账及污泥转运、联单,掌握污泥去向及处置方式,并加强跟踪、检查污泥运输及处置过程。

(四)以奖促治,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我市作为广东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城市,20xx—20xx年全市各区均要开展试点工作。各区要制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建立会议、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20xx、20xx年分别完成30%、80%行政村和涉农社区(有基本农田的社区)的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实施《佛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和进一步加强相关区域环境管理的意见》,切实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控制和清理整治。通过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20xx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猪场和纳入国家、省、市年度减排计划的养殖场要全部完成治理,出栏量1,000—3,000头的猪场要有20%以上的养殖场完成治理,要基本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闭和搬迁。20xx年纳入国家、省、市年度减排计划的养殖场要全部完成治理,出栏量1,000—3,000头的猪场要有70%(累计)以上的养殖场完成治理,全面完成对禁养区的清理。20xx年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业整治任务。

积极推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思路,推动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可实施管网收集污水的村居,优先考虑通过管网收集到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近期无法实施管网建设的村居,通过敷设小型管网、建设小型处理设施进行单独处理。

(五)与时俱进,加强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跨界河流水质达标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逐步开展重要水源河流、跨区交界断面以及公众关注河段的水质与污染通量实时监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机制,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发挥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长效监管作用,加强对在线监控设备的日常检查,加大在线监测数据在环境执法和排污收费等工作的应用。完善边界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妥善解决边界污染纠纷问题,建立边界污染治理与长效监管体系。加强环境信访的调处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重点抓好久拖不决、重复上访、社会反应强烈等重要案件的督察督办力度,解决一批重点、难点环境信访案件,确保不因环境信访问题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是加强应急及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定期举办现有环境监察人员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加强对环境事故处置物资和先进装备的配备,增强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加大与气象、海事、公安消防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做好监测、预测、预报以及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完善预警机制,保证应急信息的准确及时报送。建设包含政府部门、企业、群众等范围广、深入彻底的群防群治环境风险防范网络系统,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宣教工作,提高企业、群众及政府部门的防范意识。

四是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结合已建设的佛山市流域内水质模型以及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管理基础信息系统、污染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环境立体监测系统、环境污染预警应急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流域性环境信息资源网络,并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接口兼容,实现省市间、部门间信息更新、资源共享。

整治方案 篇9

经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决定在第33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年度全市“十佳优秀教师”“十佳师德标兵”推选和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全市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一线优秀教师。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政治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先进的教改理念,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较强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每个旗县市区推荐候选人各2名,市直各学校推荐1名。

各地、各学校于20--年7月20日前将推荐表及候选人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

二、推选流程

(一)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动员各级各类学校及社会积极参与推选活动,自下而上、逐级推选。

(二)市相关媒体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通过相关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对“十佳”候选人网络投票。

(三)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任成员的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相关媒体、教育专家及各方面代表组成的推选委员会,经推选委员会投票和推选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结合网络投票情况,最终在全市推选出10名“十佳标兵”。

三、推选要求

(一)要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教学或管理水平得到全市公认。要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兼顾各类学校教师,同时要向农村学校和少数民族学校倾斜。重视事迹材料的撰写,要突出成绩和事迹,找准亮点和感人点,文字表述要生动。

(三)事迹材料必须由所属学校校长和旗县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后上报。在考察、公示和宣传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人责任。

(四)要主动配合新闻媒体,创新活动形式,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大力宣传广大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整治方案 篇10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水库承包养殖和污染治理工作有关要求,为保护水库水生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经局研究,决定从20xx年6月起至12月底,开展全县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中型水库开展以禁止投肥养殖为主的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到今年底,7座中型水库水质全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水域功能Ⅲ类以上标准。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沙洋县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南调局局长刘居桂同志任组长、县防办主任姚明高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湖库股、水政监察大队、财务股及7座中型水库管理处负责人组成。同时组建11人组成的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巡查小组,由李卫华同志任巡查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巡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6月)

⑴对7座中型水库承包养殖和污染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水库水体污染源及库区周边养殖项目,畜禽粪便、化肥、饲料等投放、排放情况,养殖承包年限、到期年限、承包费用等情况。排查要确保不漏一点死角,不漏一片空白,不存一处盲点,建好台账档案。

⑵协调环保部门对水库进行水质取样、检测,锁定水库水质等级。

⑶根据调查摸底及水质检测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逐库明确工作重点、难点,制定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

2.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7月~10月底)

⑴集中宣传。通过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宣传报道,在水库周边印发禁投通告1万份,以及在《荆门日报》开辟专版,组织中型水库管理处负责人、养殖承包人发布水质达标书面承诺,广泛宣传水库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特别是库区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监督水库水环境整治工作,构建良好的舆论氛围。

⑵重点巡查。派驻巡查小组对投肥养殖现象严重的水库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取证、及时报告。同时在每座中型水库周边聘请8-10名水质监督员,对中型水库管理单位履职情况和养殖承包人投肥养殖行为进行监督。

⑶依法打击。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水库投肥养殖和污染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对一经发现的投肥(饲料、粪)养殖行为,会同县环保、水产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发动库区周边群众积极参与,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提供违法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经县水务局会同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视情节给予首次举报人1000~3000元奖励。

举报投肥提供准确信息的,奖励1000元;提供准确信息并提交有关照片、视频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据的,奖励3000元,奖励资金由县水务局承担,并为举报人保密。

通过报纸、电视、通告等媒介,向全县公开中型水库投肥(饲料、粪)举报电话:

县水务局

白天:0724-8566839,8565829

夜晚:李卫华

县环保局

白天:0724-12369

夜晚:姚雄

县水产局

白天:0724-8561189

夜晚:张立

3.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2月底)

⑴邀请县环保局对中型水库进行水质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在媒体上公示。

⑵联合有关部门对水质达标的中型水库进行考核验收,逐库落实水库水环境管理细则。

⑶对水质检测不达标的水库,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标,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⑷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全县通报。开展回头看,推广经验,查遗补漏,巩固成果,建立水库水质保护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股室、各中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主动开展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跟踪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严格整治措施。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强化整治力度,依法依规开展整治活动,对影响恶劣、严重污染水库水质的违法案件实行重点整改、挂牌督办。

3.加大问责力度。各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水库水质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有力工作格局,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整治期间,因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水库水环境得不到有效改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安洼、杨树垱水库属饮用水源地,不能发生一例投肥行为。潘集、雨林山水库负责人要履行主体责任,带头承诺不投肥养殖。金鸡、龙垱、乐山坡水库负责人对投肥养殖要履行好监管责任。对在整治工作中不作为的水库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采取组织处理等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4.落实后勤保障。专项巡查小组先期入驻金鸡水库管理处,由金鸡水库安排好住宿等相关工作,巡查车辆及燃油费、生活补助、人员保险等支出由县水务局纳入专项经费列支,确保巡查工作顺利开展。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有关各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县水产局。

整治方案 篇11

一、整治工作总体思路

以打造整洁靓丽、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村庄为长远目标,以实现村庄管理明显改进、改善村容村貌为工作要求,从老百姓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切实解决部分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使农村环境卫生焕然一新。

二、整治工作重点事项

1、明确村庄保洁范围:

对z村范围内路段严格实行路段长负责制,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路段的村民组:正阳,张村,周村,黄子坑

第二路段的村民组:各山,高阳,南村及沿途公路

第三路段的村民组:上、下汪村,上、中、下胡村

第四路段的村民组:杨岭脚,火烧旦,和睦冲,叶家冲

第五路段的村民组:河埂,上、下邵村,邵村坞,盘坑坞

具体责任人及路段长见附表执行。

2、环境整治具体内容:

一是聘请李汤德,胡在满两名保洁人员,

二是抓好村民组各家各户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工作,各村民组长要做好其监督工作。

四是治理村容村貌。对公路两边影响交通安全的竹木进行扶正和采伐。

三、整治工作具体步骤

第一阶段(20__年7月):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阶段。按照《z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各个村民组进行宣传贯彻,加强领导,组建专门班子,制定具体细化方案。

第二阶段(20__年8月):集中整治阶段。各小组成员在村两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实施方案所明确的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集中开展整治。

第三阶段(20__年9月—12月):健全规范阶段。对突击整治期间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调研,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并健全规章制度,实行常规化、制度化管理。

四、整治工作几点要求

1、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治理是我村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民组要引起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力量,明确各自责任,确保分段领导责任到位。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民组要把这次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和整治范围、内容、标准,通过橱窗、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村民进行宣传,使支持、配合、参与整治活动成为广大村民的自觉行为。

整治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打造清洁、生态品牌,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镇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市场环境综合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城同创”战略部署,结合镇农贸市场环境现状,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店外店、摊外摊、机动车占道揽客、乱涂、乱画现象。按照行商归市、坐商归店的要求把经营农贸、农副产品的(杀猪、牛、羊,零卖蔬菜、水果等)行商,限期进入辉鸿大市场,其它分别进入各专业市场,形成无摊外摊的市场经营格局,提高城镇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二、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此次整治行动在镇政府统一组织下,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城管中队主要职责:负责对占道摆摊和流动摊贩进行清理、规范,对城区内自发形成的小市场及沿街叫卖的商贩,一律规劝其进入辉鸿大市场。对违规经营者,没收经营工具,坚决予以取缔。

工商分局主要职责:协助政府对全镇各类市场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对无照经营、占道摆摊设点的经营行为,按照“退路进市”的原则进行规范。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进行监管,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和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商家店铺牌匾,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一店一招牌,统一高度和长度,整洁美观。凡未经审批,设立的各类广告牌匾,依法予以拆除。

畜牧站主要职责:负责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制定家禽疫病防控预案,督促市场主办者,设立活禽宰杀交易区,悬挂醒目标牌,摊点摆放一致,无污血、禽毛等垃圾、废弃物容器设置规范,无溢出垃圾。

食药监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经营户摊贩的卫生许可证检查和卫生监管工作。对无许可证经营和违反卫生有关规定的经营行为进行取缔。

派出所主要职责:协助工商分局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日常整治工作,维护环境综合整治期间正常社会秩序,对干扰正常执法的坚决予以打击。

三、时间及步骤

20__年6月1日——20__年8月30日,为期3个月。

整治步骤,采取集中与分散检查相结合方法进行。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负责组织,各部门按照职能实施整治工作监管。

2、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氛围。

3、注重协调配合。细化工作分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齐抓共管。

4、加强检查监督。镇里定期组织检查验收,确保活动的长期性和实效性。

五、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中队,负责整治协调工作。

整治方案 篇13

为进一步保护袁河水环境,不断改善袁河(新余段)水质,满足全市工农业及城市用水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埋单”的原则,坚持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教育疏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通过两年的整治,使袁河(新余段)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水体以上标准。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根据袁河水质状况,污染袁河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农业和城镇生活污水的排放,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悬浮物和石油类等,主要污染源为新钢公司、大唐新电公司、双强化工公司、赛维公司、袁河工业平台、新余经济开发区、新余高新区的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水以及沿河城区、集镇的生活废水、养殖业废水和生活垃圾的污染。因此,袁河水环境整治重点区段为:仙女湖主坝至袁河抬水工程闸坝桥。整治重点为:⑴对工矿企业污染源的整治。所有有废水排入袁河的工矿企业必须达标排放;依法关闭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等企业。⑵对生活污染源的整治。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力争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沿河集镇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禁止沿岸城区和主要集镇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或经处理后不达标排放;依法打击沿岸垃圾乱堆乱倒行为。⑶对农业面源的污染整治。禁止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从事规模化养殖;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有机肥、复合肥;大力发展沼气事业,实行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三、任务分工

袁河(新余段)水环境整治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系统性工作,为保证各项整治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要把袁河水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密切协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㈠沿河重点企业

1.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一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按量淘汰落后产能,改造和治理老的生产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二是加强对老厂区生产废水的治理工作,加快推进老厂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三是强化对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上述任务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2.江西大唐国际新电公司:一是加强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二是加强对2台22万千瓦机组的脱硫治理工程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3.江西双强化工有限公司:完善水循环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含氨氮的废水必须处理后在总量控制的范围内达标排放。上述任务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4.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一是加强管理,减少工业用水量和废水的排放量;二是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和废水排放量相匹配;三是完善厂内污水管网,将所有的生产、生活废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上述任务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㈡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高新区管委会:⑴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扩、改建规模化养殖场;⑵沿岸现有工矿企业外排废水必须处理达标排放,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或搬迁;⑶依法关闭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厂和规模化养殖企业,关闭搬迁工作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⑷完善区内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所有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⑸做好区内道路硬化和绿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⑹加强沿岸集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沿河集镇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大力发展沼气事业,实行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⑺对流域及支流范围内所有宜林荒山荒坡荒滩进行绿化,以四旁绿化为重点,加大平原造林力度,强化封山育林,确保区域内宜林地全部绿化,生态治理明显好转。

2.分宜县人民政府:按照《仙女湖水环境整治方案》和本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整治工作。

3.渝水区人民政府:⑴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扩、改建规模化养殖场;⑵沿岸现有工矿企业外排废水必须处理达标排放,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或搬迁;⑶依法关闭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厂和规模化养殖企业,关闭搬迁工作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⑷新余经济开发区、袁河工业平台现有工矿企业外排废水必须达标排放,新、扩、改建有污水排放的工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排放标准;⑸仙来办事处要做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⑹界水河流域范围内不得新建冶金、化工、焦化、印染、造纸、电镀、皮革、制药和农药等严重污染企业;⑺加强沿岸集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沿河集镇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大力发展沼气事业,实行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⑻对流域及支流范围内所有宜林荒山荒坡荒滩进行绿化,以四旁绿化为重点,加大平原造林力度,强化封山育林,确保区域内宜林地全部绿化,生态治理明显好转。

4.仙女湖区管委会:⑴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扩、改建规模化养殖场;⑵沿岸现有工矿企业外排废水必须处理达标排放,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或搬迁;⑶依法关闭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厂和规模化养殖企业,关闭搬迁工作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⑷加强沿岸集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沿河集镇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大力发展沼气事业,实行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⑸对流域及支流范围内所有宜林荒山荒坡荒滩进行绿化,以四旁绿化为重点,加大平原造林力度,强化封山育林,确保区域内宜林地全部绿化,生态治理明显好转;⑹完成《仙女湖水环境整治方案》的各项任务。

5.孔目江区管委会:按照《孔目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本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整治工作。

㈢市直各有关单位

1.市检察院负责预防和查处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渎职犯罪行为。

2.市委宣传部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全过程跟踪报道整治活动,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加大负面典型曝光力度。

3.市委农工部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指导开展流域内及周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有计划推进农村“六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市公安局负责严肃查处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5.市工信委负责依法淘汰企业落后工艺装备、产能及“五小”企业,对整治中淘汰落后产能、设备、“五小”企业的取缔关闭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6.市监察局加强对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保护袁河水质意义的认识,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领导小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将目标责任进一步细化分工,列出具体的整治计划表,做到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限,定工作进度,确保任务完成。

整治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推进新邵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中型以上水利工程及水利系统办公场地等环境卫生面貌,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抓好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综合整治监管。

(二)搞好局机关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协助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

(三)督促下属单位搞好本单位办公场地及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调整新邵县水利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局长周少涛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谢利人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及各股室长为成员,组织领导水利系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办公室,组成人员为局办公室人员。

(二)大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内容与意义,要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广大民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水法律法规内容,每座中型水库要有一条永久性宣传标语,同时要把此次活动列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之中。

(三)集中整治

1、开展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四大中型水库(含结瓜水库)由水库管理所负责,石马江流域各坝站由石马江流域管理所负责,梅江水库由县水力发电公司负责,责任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库区水面漂浮物进行全面打捞,对库边淹没区内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将漂浮物与垃圾实行填埋或焚烧处理。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库尾河流入口设置隔离防护带,防止垃圾、漂浮物从河道进入库区。

2、开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使办公室地面干净,墙面清洁,摆设整齐,窗户清亮,机关院落公共区无家禽、无杂物,干净卫生,车辆停放有序。

3、全力配合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与办公楼铺面户主签订“门前三包”合同,督促户主搞好铺面前的环境卫生。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不断巩固水利系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水力发电公司、水土保持局、六都寨灌区新邵管理所干部职工)分成6组,每天对机关院落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局机关办公区域和院落整齐、清洁;二是中型水库管理所、石马江流域管理所与县水力发电公司必须成立专业打捞队,不定期对库区水面及周边漂浮物、垃圾进行打捞,确保水面无漂浮物,库边淹没区内无积存暴露垃圾。

(五)严格考评问责。按要求对各下属单位与各股室进行考核,签订责任状,交纳风险抵押金,将各下属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水利系统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年终奖惩兑现。

整治方案 篇15

为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养,进一步提高我县道路交通总体服务水平,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喀什地区区域范围内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喀署办发〔20xx〕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和谐美好家园为目标,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道路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逐步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不断提高我县道路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不断美化全县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着力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美丽疏附。全面落实地区行署“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工作部署,以改善我县公路路域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交通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着力改善路容路貌,全力构建“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综合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为国道、县道、街道、农村公路沿线的生态景观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道路用地范围内的路面和基础设施的养护及综合管理治理;二是道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50米可视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路面和基础设施养护管理以道路沿线的环卫工作,文明交通行为为整治重点,依法彻底整治公路沿线环境的“脏、乱、差”现象,全面深入推进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实现公路沿线环境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一)道路基础设施养护及综合管理治理

1、路基路面。全面落实路政巡查机制,对重要路段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巡查力度;维护路产路权,彻底清理沿线垃圾堆、柴草堆、粪堆,及时处置路政案件,保障公路桥梁安全畅通。严防损坏路面沥青,路肩的违法非法行为,切实加强道路养护管理,路基坚实,边坡稳定,路面整治,无行车隐患,技术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2、桥梁监管。加强桥梁养护管理,全面落实桥梁养护管理“四个一”责任人,明确桥梁监管、养护的责任科室(单位);严格执行“危桥动态报告制度”和“桥梁动态监管制度”,积极抓好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等重点工作环节,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对运行危桥实行24小时值守,提高对病桥、危桥的掌控及预测能力;对新出现的桥梁病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防性养护措施,及时对桥梁微小病害进行维修整治;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及时安排下达危桥改造计划,对新出现的危桥及时采取妥当处置措施,加强交通管制,不能及时加固改造的坚决封闭交通,做到桥梁外观整治,确保桥梁安全运营,全面提高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科学编制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对道路交通各类标志线、信号灯、指示牌、隔离栏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证齐全整洁;严厉查处酒后驾驶、冲闯红灯、违章超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随意调头、逆向行驶,严禁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规停车,切实打造安全、便捷、畅通的城市交通体系。

4、违法占用道路用地及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治理。加大城乡道路沿线乱搭乱建的查处力度,严格禁止侵占公共绿地、道路红线、公共设施用地等现象的发生,拆除未经许可的违法建筑。对于沿路破旧的建筑及有碍观瞻的设施,坚持拆除、改造、遮挡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二)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1、通行秩序整顿。重点路段加强管控大力开展马路市场整治迁移,以金岸、大柘、石练马路市场为重点整治,加强对占用公路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堵疏结合,通过提供合适的交易场所,彻底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穿镇路段交通秩序,优化穿镇路段标志标线和隔离设施的设置。加强施工路段监管,规范施工路段标志设置、施工物品堆放和施工作业流程,保障施工路段通行顺畅。

2、建筑控制区管理。加强公路沿线建筑物管控由辖区政府负责,公路、城建、国土等部门配合,对公路沿线两侧及公路桥下的违法建筑物、违法搭建、废弃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进行坚决拆除;拆除、迁移、规范建筑控制区内的破旧建筑、无序市场、废品回收站(点)等有碍观瞻的场所;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建筑物予以拆除或进行规范整修,统一刷白处理;同时,加强对违法建筑物拆除现场的巡查复查,严防违法建筑死灰复燃。

3、道路沿线亮化和绿化。开展公路用地范围施工弃渣地治理和裸露边坡复绿,减少公路边坡水土流失和公路塌方,恢复边坡生态功能。增设花坛、亭台、公园等景观点,形成带、网、片、点相结合的绿化结构,为公路使用者提供安全、畅洁、舒适、美丽的行车环境。

4、严查不文明交通行为。强化路面执法,提升通行能力开展超限运输、撒落物污染公路专项整治。利用新路湾流动治超点,依托北界、庄山等治安卡点,加强与县公安局、县运管局等部门之间联动,对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和公路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进行查处;开展桥涵堆积物专项治理,在桥涵通道增设安全宣传牌,对桥下空地进行绿化;对公路沿线无序挖砂、采石进行治理;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加大路面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形成安全、高效执法的联动机制,有效提升公路总体通行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综合整治活动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成立疏附县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交通运输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对全县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二)责任分工

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其中,公路管理局负责国道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乡(镇)场人民政府负责乡道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各村负责辖区内村道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及农村公路环境整治工作。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职责

1、对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负总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责任到村的工作体制。

2、负责清理公路沿线生活、建筑垃圾,落实乡(镇)场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负责制定垃圾处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3、负责依法拆除公路沿线违法违章建筑和构筑物,必要时与公安、城管、交通,公路等部门联合开展违章建筑综合治理。

4、负责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违法和无序户外广告治理工作,提出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及规范设置广告的初审意见。

5、负责开展公路沿线建筑物立面的清洁和粉刷,并结合地方特色统一规范公路沿线商铺门头牌匾,使其整洁、大方、美观。

6、负责对公路沿线两侧近距离的房屋与公路之间的地方实行土地平整、硬化,补栽花草、林木,因地制宜实施造林绿化。

四、工作步骤

公路沿线坏境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分前期准备、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4月-20xx年5月)。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整治要求,对县域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抓好动员发动,明确职责分工,分解落实任务,建立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整治方案,以垃圾清理为重点,大战一百天,基本消除公路沿线的垃圾污染问题,沿线违章建筑清理、穿集镇路段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沿线建筑立面改造出新,同时开展公路沿线绿化提升和非公路标志治理工作。树立环境整治典型样板路段,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确保环境整治取得实效。巩固公路环境治理成果,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整治工作进行查缺补遗,并推进环境整治工作延伸,力争至20xx年底基本消除所有公路沿线垃圾污染、违章建筑和标志标牌不规范等问题。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全面治理”的原则,探索形成健全有效的日常工作机制、考核问责机制,基本形成长效管护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县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协调配合,指导、支持和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整治工作;各乡(镇)、场、各村要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主要道路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乡(镇)、场、县广电局等单位要充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县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家喻户晓,营造良好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支持、参与道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观念,提高爱路护路和环境卫生意识,确保整治工作真正出成效。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阶段报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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