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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6篇)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一、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其中关键、重要的工艺系统联锁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划为A类联锁,其他为B类联锁。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6篇)

二、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车间提出申请,由申请方办理审批单, B类联锁生产部审核,A类联锁厂领导审核。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三、执行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临时/长期解除、取消等作业时,应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作业(工作)票,注明该作业的依据、作业执行人/监护人、执行作业内容、作业时间等。

四、新装置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长期解除的联锁保护系统恢复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确认。对联锁回路确认,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加,检查确认后,应填写联锁回路确认单(表)。

五、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线路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应随装置停车检修进行检修、校准、标定。新更换的元件、仪表、设备必须经过检验、标定之后方可入系统。联锁保护系统检修后必须进行联校。

六、新增联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七、为杜绝误操作,在进行解除或恢复联锁回路的作业时,必须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在操作过程中应与相应车间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处理后,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载并签字确认。

八、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盘后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

九、凡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十、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配件。

十一、 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

十二、B类联锁的解除由车间技术主管以上人员提出,生产部部长签字同意,车间主任批准;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车间主任提出,生产部长同意,生产厂长批准。对涉及装置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联锁的解除,生产技术部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装备处审批。所有审批报生产技术部存档。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一、联锁系统摘除(变更)申请

(1)因生产工艺变化(包括生产异常)或生产设备(不含仪表设备本身)存在缺陷需要摘除联锁,必须办理联锁摘除工作票。由生产车间所在班组的班长或车间技术主管提出申请,填写联锁摘除工作票,由车间主任签字同意后报生产部进行审核,生产部审核同意后送总工程师审批,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后,生产车间与电仪人员均要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待各项措施落实后由电仪人员执行并签字;

(2)因生产需要,对工艺联锁参数进行调整,应办理联锁变更工作票,由生产车间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联锁变更工作票,报生产部进行审核同意后送总工程师批准,相关生产车间与电仪人员均要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电仪人员执行并签字;

(3)因仪表设备故障、变更,或联锁系统须进行维护、检修、操作等需退出联锁状态,应办理联锁摘除工作票,由电仪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联锁工作票,经生产车间主任签字同意后报生产部审核,后由总工程师批准,相关生产车间与电仪人员均要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电仪人员执行并签字;

(4)因生产实际,暂时不允许进行摘除联锁或变更的,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同意部门要组织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案,并落实。

二 、联锁系统摘除后的恢复申请

(1)联锁系统在采取控制措施的前提下摘除后,使用单位相关部门要认真进行分析,拿出整改方案,积极整改。

(2) 整改后,原申请部门要及时提出恢复联锁的申请,填写联锁恢复工作票,审批手续与摘除联锁程序相同。

(3)恢复工作票与摘除工作票要做到一一对应,无论是生产过程中还是大检修之后恢复摘除的联锁回路,均应按要求填写恢复工作票。

三、联锁工作票在填写过程中,要求做到每摘除一个联锁回路,填写一张联锁工作票,不得出现一张工作票中有多个联锁回路的情况。

四、电仪人员对联锁系统执行摘除、恢复或变更动作前后,必须及时通知生产车间,执行完后,及时将联锁工作票原件交到生产部。

五、生产部及时将联锁工作票原件收回存档,其他部门(如申请部门)也应将工作票(或工作票的复印件)及时存档;

六、 严禁各部门在没有办理联锁工作票的情况下进行联锁的操作。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3

高处作业时的安全措施有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安装安全防护门,满挂安全平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 一、高处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

6、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清理时应采用传递或系绳提溜方式,禁止抛掷。

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

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

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二、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一般上杆离地面高度一般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防护栏杆必须自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2、对于洞口作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

3、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4、进行悬空作业时,要设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搭设架手架、操作平台,使用马凳,张挂安全网或其他安全措施;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技术鉴定方能使用。

5、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6、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时,防护棚应设双层。

7、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4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DCS控制系统、PLC可编程控制器、闭路控制计算机系统、汽车装车站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一、电仪工段应加强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根据责任区划分进行点检和定期维护。

二、 系统周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缺陷记录,并立刻组织人员处理解决。

三、由电仪工段专业人员按照实际进行备品备件储备,并定期对软件进行备份。

四 、岗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爱护机器设备,严禁任何人运行与系统无关的软件,计算机必须专人操作,严禁串用或随意调整,操作人员和其他非电脑维护人员不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光盘和其它有可能带来病毒的工具,严禁使用系统电脑进行上网。

五 、工艺参数、联锁设定值的修改,要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或办理联锁工作票后(申请和工作票要由生产部审批),由电仪专业人员或厂家人员进行修改并做好记录。

六、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控制室,控制室人员应按规定着装。进入控制室作业人员必须采取静电释放措施,消除人身所带的静电

七、控制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控制室吃东西,机柜上下不得堆放杂物。

八 、控制室内必须经常清扫,消防、安全设施要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查。

九、系统供电及接地系统必须符合标准,UPS电源是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专用电源,室内的维修用电、吸尘器、电风扇、空调机用电及其他临时性用电一律不得接入计算机电源系统。

十、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运行其他与生产无关的操作。操作人员和其他非电脑维护人员不得私自退出监控系统,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支用电脑设备。

十一、工控电脑是我公司生产控制和管理的核心,凡因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要严格追究其责任事故。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5

1、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定期保养制度。其作业内容主要是:清 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作业范围即深度和周期。因设备类型、运转条 件、材料品质的差异而不同。故作业项目按周期长短分级执行。

2、各级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则范,必须根据设备零部件的磨 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参照原厂说明书要求制定。

3、必须处理好保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安排生产时,要考虑机械设备保 养所需的时间;在作保养作业时,要尽量利用生产时间或少占生产时间,以减 少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4、定期保养包括每班保养和按规定的周期分级保养。

5、每班保养又称例行保养,是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 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每班保养分工作前、工作中、 工作后进行。

6、分级保养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种,大型设备实行多级保养制,中小 型机械设备实行一、二级保养制。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二级保养以 紧固、调整为中心;三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

7、大型机械一级以下的保养和中小型机械的各级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执 行,如操作人员不能胜任的保养作业,由保养专业人员协助,二级以上保养由 专业人员承担,操作人员协助,根据施工机械不易集中保养的特点,保养作业 尽可能在机械所在地进行。

8、各级保养均有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保养规程规定的周期和作业 项目、作业深度按期执行,不应有偏差,更不能只强调高级保养而忽视低级保养。

9、机械设备在定期保养外,尚需与停放保养,走合期保养,换季保养应结合执行。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为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别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专机专责制度或包机制度,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二、所有设备都要有维护保养规程,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人员要达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实行操作合格证制度,无证者不准上岗操作。

三、认真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坚持五定(定质、定量、定时、定点、定期对润滑部位清洗换油)和三级过滤(向固定油桶经过滤、由油桶向油壶装油经过过滤,由油壶加入到加油点经过过滤),保证油质、工具清洁好用,润滑效果良好。

四、操作工人对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管道、仪表盘、支架、地面等应保持整洁、油漆、保温完整,加强静密封点的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搞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加强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的管理,对于传动设备要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六、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程序与规定步骤进行设备的启动与停车,做到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执行五字操作法(听、摸、查、看、闻),定时定点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

3.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发现设备缺陷能处理的应主动进行消除,脏、松、缺、乱、漏等举手之劳可以解决的问题,应随时在检查中进行解决。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实行十交五不接。十交即:交任务、交指标、交原料、交操作指标、交质量、交问题、交经验、交工具、交安全卫生、交记录;五不接即:设备润滑不好不接、工具不全不接、操作情况交待不清不接、记录不全不接、卫生不好不接。交接双方要在现场逐项交接,在操作日记上正式签字。

七、生产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发现特殊响声、振动、漏气、火花等紧急情况,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值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得盲目开车。已处理和未处理的缺陷记录运行记录本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八、厂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处管道及支架,应有专人经常维护,保持完整,定期检测。采取防潮、防汛、防冻、防尘、防腐蚀措施。设备管道的仪表和安全装置要齐全好用,定期进行检查和调整。

九、维修工人(机、电)对包机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对包机的设备需定时上岗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人们解决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易处理的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解决的缺陷要详细记录,结合中小修或停车机会处理。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7

一、 备品备件的计划管理

1.备件需用计划应分类编制一般分为:

⑴.维护需要的备件,即易耗、常换件。

⑵.大、中修需用的备件,即非常换件。

⑶.事故性需用的备件,即主要结构件。

⑷.进口备件,即引进设备专用备件。

2.全年备品备件需用量,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定额计算结果,经四查(查厂库存、车间库存、厂外订货、机修加工计划)以后确定的实际需用量进行编制,四查由设备管理员负责。

3.每年备品备件需用计划编制时间应由设备管理部门在11月底布置下达,各生产工段部门应在12月10日前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在12月20日汇总审核上报主管生产领导审批。

4.属大、中修、事故性备件,必须分别单独编制计划,不能混淆。

5.月度只安排补充急需的关键备件,定项、定量、定时供应。

6.备品备件计划,应将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厂家名称、设备名称等填写齐全,准确无误,满足订货要求。

二、事故备件的处理

设备发生事故所需的备件,必须按特殊情况处理,要千方百计迅速解决,尽快恢复生产。

三、对外订货管理

1.严格按年度需用和临时急需的月计划开展订货工作,不重订、不漏订、不错订。

2.严格按照备品备件规格及性能要求,择优选厂,比价比质比服务订货。

3.订货合同规定的备品备件名称、型号规格、材质、数量、单价、交货期、质量标准、到站、结算方式等栏目必须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4.非标准件的加工由维修单位委托加工。

5.备件到厂后经检验发现质量问题,订货员必须负责及时联系处理,不得影响生产需要和造成经济损失。

四、备件、部件的修复再生

设备检修更换下来的备件,尺寸不符合要求、机械性能并没有变化的备件,应采取堆焊、喷镀等修复方法,使其再生,这是节约备件、降低费用的有效途径。对于修复利用有贡献维修人员应按照“奖励条例”执行。

五、备件的报废

1.腐蚀严重或超限使用,又不能修复的备件。

2.技术落后的备件。

六、本制度由生产厂检查,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监督执行。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8

为建立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标准,使设备设施保持安全正常运行,以满足生产需要,减少缺陷率,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如下:

1.实行人员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2.运行人员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3.运行人员通过岗位练兵和培训,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四懂”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4.运行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及检查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坚持做到“五定”、“三级过滤”。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交设备状态。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文明生产。

5.运行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须记于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维修人员(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维修责任,并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并主动向运行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7.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转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8.未经批准,不得将配套设备拆件使用。

9.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运行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9

一、设备故障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的设备故障管理行为,尽可能地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次数和降低设备故障发生后的维修成本,以延长设备的折旧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公司设备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项。

第2章设备故障管理内容

第3条公司设备的故障管理内容主要分为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与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三部分内容。

第4条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是指通过对设备与运行状态的监测与诊断,判断设备有无劣化情况。发现设备的潜在隐患,须及时进行预防维修,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发生。

第5条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是指在设备故障发生后,及时分析设备的故障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措施排除故障或改进设备,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3章设备故障前管理要求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做好设备的宣传培训工作,使设备使用人员与设备维修专员能够自觉遵守设备的操作、检测、检修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现状与设备的基本资料、运行状态及特点确定设备故障管理的重点。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确定设备检查的工作规范,明确界定设备正常、异常与故障的界限。

第9条设备维修人员应有计划地采用设备检测工作与诊断技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及时发现设备的劣化征兆与劣化信息。

第10条设备维修人员在检测设备时需要着重掌握设备容易引起故障的部位、机构和零部件的技术状态以及设备的异常信息。

第11条为迅速查找设备故障的原因及部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除需要培训维修管理专员掌握一定的设备电气、液压等基本知识外,还需要将设备的常见故障、分析步骤、排除方法等编制成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以便设备维修专员能够及时查找、排除故障。

第4章设备故障后的管理要求

第12条设备维修人员接到设备故障的信息后,需要立即赶往现场排除故障,以免影响生产进度。

第13条设备维修人员的设备故障处理程序如下。(1)分析设备故障的原因。(2)拟定设备故障的排除方案。(3)排除设备故障。(4)请求验收处理过故障的设备。(5)详细记录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

第14条设备维修人员维修完设备后,应根据设备的种类及故障原因对设备故障进行分类,并拟出相关的解决对策,避免此类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15条设备维修人员遇到有代表性的设备故障后,在维修完设备后,应将此次故障及时编入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中,使其不断完善。

第5章设备故障的记录

第16条设备故障的记录工作是设备故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设备请修单、设备检修记录表、设备维修记录表、设备维修验收单等内容。

第17条设备维修经理应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与设备故障有关的设备检修、维修信息。

第1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定期查询设备的故障记录,根据记录的内容分析设备的故障频率、平均故障间隔期及设备的故障规律,以便提前安排设备的检修工作,提高设备检修与维修工作的效率。

第19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对设备故障记录的统计分析,绘制设备故障的统计分析图表(如单台设备故障的动态分析统计表),作为设备维修人员在设备检修时的目视管理工具之一。

第20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由指定的人员进行保管且不允许外借,设备维修人员需要借阅时应办理规定的手续并且只提供复印件。

第21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不允许任何人销毁,确需要销毁时必须得到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并且原则上设备故障原始记录的保存时间必须达到五年才可销毁。

第6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23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设备检修工作的管理,解决设备的潜在隐患,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公司的成本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方面的相关事项。

第3条公司设备的具体检修事项由公司设备维修人员负责。

第2章设备检修计划

第4条为确保公司设备的平稳运行,公司的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状况与设备的特点制订详细的设备检修计划。

第5条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1)设备说明书。(2)设备运行记录表。(3)设备维修记录表。(4)设备检修记录表。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制订的设备检修计划应分为年度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其中月度检修计划应根据年度检修计划分解实施。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把握设备检修计划的时间,原则上尽量满足生产的要求,并尽量安排在生产淡季进行。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在制订设备检修计划的同时需要考虑设备检修的资金预算,包括人工预算与材料预算两个部分,检修资金预算与检修计划同时报审。

第9条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应于每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经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设备检修计划的预算与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同时提交,须经设备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与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0条设备的检修计划原则上不做更改,确需更改时,必须得到生产部经理、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

第3章设备检修准备

第11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将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分解到月,并通知设备检修计划所涉及的单位及人员。

第12条在每月的设备检修计划实施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指出设备检修时的重点与注意事项,并通知到具体的负责人。

第13条设备检修人员应在检修执行前检查设备检修工具,并根据设备检修工具清单逐项核对。

第14条为提高设备检修的效率,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运行记录及特点提前判断出设备检修时可能需要替换的零部件,并及时储备。

第4章设备检修实施

第15条设备检修人员进行设备检修时,首先应与设备使用单位办理好设备的交接手续,确认设备的状态,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防止在检修后出现推诿的现象。

第16条设备检修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计划与设备检修工作规范进行工作,养成科学、严谨的工作习惯,严禁私拆、私卸检修设备的重要部位。

第17条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零部件及替换下的零部件必须登记造册,严禁漏记、错记或故意不记,一旦发现,公司将进行严厉的处理。

第18条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的检修过程中必须注意检修安全,按照公司《检修安全制度》的相关制度执行,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第19条设备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发现检修计划中的额外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检修管理人员,由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额外的工作。

第20条设备检修管理人员需要严格控制设备检修的进度,按时完成设备检修的计划。出现意外情况需要延长检修时间、增加检修预算时,设备检修管理人员应就现实情况向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进行汇总,得到审批后才可修订设备检修计划,否则由设备检修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21条设备检修人员按计划完成检修后,应开动设备进行试车,确认设备运行完好。

第5章设备检修验收

第22条设备检修完成后,设备检修人员应填写设备检修验收申请单,待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23条一般设备的检修工作由设备检修经理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即可;重点、特殊设备需经设备检修经理、技术部相关人员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第24条设备验收完成后,设备检修人员应将设备检修资料交相关人员进行存档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第6章附则

第25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26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一、工作纪律

1、严格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本部门以到达班组时间核定),迟到一次考核5分,早退一次考核10分。

2、检修休息室要保持清洁,窗明几净,更衣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桌椅、文件盒、茶杯实行定置管理。当天值班人员进行清扫(7:30前),否则考核5分/次。

3、班组成员请假时需提前10小时进行,电话请假每次考核3分,连续3次电话请假考核15分。未请假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执行公司旷工程序),未在提前10小时请假考核3分/次。

4、早会完毕后及时开始工作,凡未及时开展工作在休息室内抽烟者,考核个人5分/次。

5、对分管的设备巡检、维护保养不到位扣罚10分;导致设备故障的每次考核30分/次。

6、工作期间应严格服从班长及车间领导的工作分配,当天的任务当天必须完成,否则考核每人10分。

7、上班期间及上班前四小时内不允许饮酒,否则考核50分/次。

8、节假日值班期间,及周六、日值班人员应按时上班,无故不到者每次考核50分。

9、当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岗位有工作任务时要迅速到达岗位进行处理,无故延迟检修时间每次考核20分/次。

10、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生产或工作的扣罚100分;

11、在部门、班组煽动员工罢工或怠工的,每次考核100分;

12、一个月内累计累计违反工作纪律3次,扣罚100分;

二、巡检纪律

1.班组成员应以积极主动、认真的态度对待巡检工作,仔细检查每台设备,对有异常、试运行等设备要加强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联系整改,否则考核10分/次。

2.熟知各包机的巡检内容,能正确判断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到车间,重大缺陷须立即汇报车间领导,否则考核10--20分/次。

3.班组成员应按时巡检,巡检后按要求认真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将发现的问题记录到表内,未巡检签字的,每次考核个人10分(车间查处的考核个人20分)。

4.巡检应严格执行五字操作法:听、看、查、摸、闻;

5.有人请假或休息时,班长应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巡检,班长未安排考核班长10分/次,代替巡检人员未巡检考核10分/次。

三、检修任务书、日常维修

1.检修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内进行检修工作时都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证,一次不办理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重要装置不办理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0分/次。

2.检修工作票证的填写,要严格按照标准填写,不得乱写乱画,缺页少项,否则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3.检修工接到工作任务后及时与工艺班长联系,共同落实安全措施,确认措施落实完毕无危险因素后双方签字,方可开始工作,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4.检修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联系工艺人员试车,确认签字后交付生产使用,工作票证妥善保存,凡月底检查时缺少一张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分/次。

5.检修工作现场要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容器内作业时,使用的照明、电动工具要符合规定,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关键设备、部位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6.检修完毕后的井、坑、孔、洞要通知工艺人员及时恢复,对不能恢复的要有临时措施,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7.检修完毕后要及时恢复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未及时恢复的每件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件。

8.设备检修完成投入使用时周期不够15天者追究质量责任,根据设备的大、小及重要性分别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20分。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

3、管理规定

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经专人确认后许可检修时,检修人员才进行检修作业,要求值班电工必须现场监督,检修电工在本班组管辖的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时也认真执行,检修工作人员检修完工将工作票交回后方可允许送电。

3)所有用电的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必须到提供电源的变电所和变电站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检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许检修后方能检修,检修前通知设备所在化工岗位操作工,把转换开关转到停止位,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完现场,检修负责人才能将工作票交回,才允许送电。

4)检修电工要检修正在运转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停车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现场设备,值班电工指定要检修的变电所(站)设备,并分别监督检修。

5)检修电工要检修停止运转处于备用状态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签发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

6)检修工作票除正常签发人签字外还要有电气值班人员、检修设备岗位班长和检修负责人签字,并分别由电气值班室、操作岗位值班室和检修负责人留存,检修完工后检修负责人将检修工作票交回后方可撤安全措施送电。

7)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一、总则

设备的润滑管理工作是设备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与合理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机器磨损,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的一项有效措施。

二、润滑管理的组织

在设备管理负责人的指导下,建立由设备管理部门、工段、班组构成的三级管理系统。

三、润滑管理的任务和职责

1. 设备管理部门润滑管理的任务和职责

⑴.制订设备润滑工作的各项制度,并负责润滑技术和业务指导,深入现场检查、监督。

⑵.编制各类设备润滑卡片、图表和有关技术资料。

⑶.贯彻实施润滑的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和定人五定工作。

⑷.制订油耗定额,按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年、季、月需要的润滑油料计划,并按期统计实际消耗数量。

⑸.编制设备油箱和润滑站的年、季、月清洗换油和检修计划。

⑹.组织废油回收及再生工作。

⑺.检查润滑油的使用和审查后质量的化验结果。

⑻.检查润滑用具的合理使用,总结和推广设备润滑的先进经验,并提出润滑工作的奖罚意见。

2. 工段设备润滑管理的内容和职责

⑴.工段段长负责本工段设备润滑管理工作,对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⑵.建立健全“五定”润滑工作制度。

⑶.管理本工段润滑油(脂)的领用发放,加油状况,换油回收的管理工作。

⑷.结合循检制度,检查设备润滑情况和记录。

⑸.负责审核编制本工段年、季、月设备用油、换油计划,每月统计润滑油(脂)消耗情况,并向有关部门上报。

⑹.负责本工段岗位人员的润滑技术培训。

⑺.协同设备管理部门处理润滑技术问题,推广应用润滑新技术。

3. 岗位工人润滑工作职责

⑴.按照“五定”要求和有关规定认真作好设备润滑工作。

⑵.勤检查、勤巡视,发现润滑设备有异常情况或滴漏现象应及时处理或向有关人员报告。

⑶.保持润滑设备、器具和润油油嘴以及润滑油脂干净清洁,不混乱油脂牌号。

⑷.按润滑卡的规定,按时加换油脂,清洗油箱并做好记录,每张卡用完后,交回工段保管。

⑸.根据润滑卡的实际消耗记录,每月统计一次,交工段审核并送设备管理部门备查。

四、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内容

1.定人:按照专群结合的原则,规定什么润滑部位和润滑点由操作工人负责加油,什么部位由润滑工人负责加油、换油。

2.定点:根据设备的润滑部位和润滑点的位置及数量,进行加油、换油。

3.定质:根据设备说明书和具体情况定润滑油品。

4.定量:在保证良好润滑的基础上,本着节约用油的原则规定油箱换油和各润滑点每班用油的定额。

5.定期:按照润滑卡或图表规定的时间进行加油、添油和换油周期进行清洗换油。

五、润滑卡片的编制

1. 润滑卡片是组织设备润滑的基本文件,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编制。

2. 润滑卡片是设备润滑的档案资料,它包括设备的换油部位、润滑油脂的名称及牌号、消耗定额、换油周期等。

六、润滑油脂的管理

1. 各车间应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润滑油脂的统一管理,做好领用发放工作。

2. 润滑油脂要分类、分牌号设置明显标牌,放置合理,严格控制混乱油脂牌号和类别。

七、废油的回收和再生

1. 为了节约润滑油脂,各用油单位要积极做好废油的回收。

2. 各车间在清洗换油时,应将旧油、废油送往供应部门进行回收。

3. 不同种类的废油应分别回收保管,不能混在一起。

4. 高级的废润滑油和专用油品应单独回收。

5. 储存废油的油桶应当加盖,防止灰砂及水混入油内。

6. 废油的回收,库房应作好原始记录。

7. 再生油经化验合格后,应按照新油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八、 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对设备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生产厂考核,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监督,每季度进行一次。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13

1.目的:

1.1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公司的办公设备, 使现有办公设备在本公司充分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所有办公室以及附属办公场所(磅房、外来施工、会议室、电教室、门卫室等)

2.1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空调、网络设施、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 音响桌椅、档案柜、饮水机、水瓶、万年历、风扇及附属设施等专用于公司办公、开会及培训所用的设备。

3.职责 :

总经理批准执行;办公室负责实施

3.1办公设备使用人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与保管,

3.2行政部负责办公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3.3公司财务部负责办公设备的报废处理工作。

3.4办公设备配置,由使用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行政部报采购部采购。

4.办公设备验收、入库、领取:

4.1 办公设备采购后须办理验收、入库、领用手续,行政部负责设备质量的验收, 合格后,保管员根据实际入库数量填写“办公设备入库单”入库。

4.2行政部按计划数量核发到所需部门

4.3行政部对各部门及相关部门办公设备进行登记,部门负责人在台账上签字确认

4.4低值易耗品定额、定时发放,扫把、拖把、搓斗、档案盒、档案夹、计算器饮水机、水瓶等以旧换新,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4.5档案柜、桌椅、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按财务折旧标准执行,特殊损坏报总经理批准

5.使用与维护要求 :

5.1办公设备专用于员工办公使用,不得挪于非工作之外其它用途。

5.2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使用及保管由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开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更换配置、随意搬离办公地点;

5.3计算机使用人要负责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始终处于整洁、无灰尘的状态;

5.4 如出现故障需行政部派人专业维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安排

5.5计算机及其他有密码的实施。密码要到行政部备案,不得私自更改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设备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地发挥设备效能,做到正确使用设备,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相关职责。

1.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台账登记、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2.各车间负责各自部门的生产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设备保障部参与对新设备的改造和验收。

第二章 生产设备的使用规定

第三条 生产设备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办理生产设备领用手续。

第四条生产部结合设备保障部根据需要编写《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发放给使用部门。对于精密、大型设备或关键、特殊工序所用的设备以及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均要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同时要求相关操作人员应接受适当培训,操作人员通过现场考核,确认合格后方可让其操作。

第五条 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第六条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立即上报,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第七条 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工作,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使用办法。对不遵守规定,造成设备丢失、损坏者,应进行处罚。

第八条 机械设备在停车机械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第九条 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

第三章 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第十条 现场使用的生产设备应有统一的编号,以便于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 生产部根据设备的性能、使用频率等要求制订《生产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生产部要求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日常生产中出现机器故障,应及时修理,自行无法修理的,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协助解决。修理结束后应填写《生产设备检修记录单》,检修好的设备使用者应在《检修单》上签字确认。生产部应将重大检修情况记录在相应《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15

一、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1. 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2. 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二、设备维护的要点

1.操作工作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⑴.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责任牌,正面是责任者姓名,反面是维护保养者姓名。

⑵.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操作设备。

⑶.开车前要仔细检查设备的必检部位,如螺栓、油位、各种仪表等,然后空负荷试车,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并及时报告检修责任者,立即处理。

⑷.正确地按车间制订的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保持油路畅通。

⑸.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脏物,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

⑹.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本”签字,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2.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⑴.班组包区域,个人包机组。

⑵.每个设备区域和每一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检修责任牌。区域内要悬挂班组长责任牌,单机悬挂个人责任牌,正面填写责任者姓名,反面填写检查维修责任者职责。

⑶.包修的责任班组,应按维修部门制定的区域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循回检查包修。

⑷.维修部门应根据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设备主管部门备案,及时排除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

三、设备维护保养的标准

1.设备本体及周围清洁、整齐,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2.设备润滑装置保持齐全完好并贯彻五定(定点、定人、定时、定质、定量)原则。

3.设备各部位连接紧固,状态良好。基础螺栓及各部连接螺栓、销子齐全无缺,紧固无松动现象。

4.安全防护装置及各种仪器仪表维护保管好,完整齐全,准确可靠。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 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使用期间的物质运动(包括从采购、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记载,为设备管理提供各个不同时期的原始根据。因此,工段车间和设备管理部门都应贯彻执行,逐台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2.凡在用的设备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⑴.按公司制定的“设备技术档案”逐项记载。

⑵.必须要有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

⑶.必须要有润滑五定图表。

⑷.必须要有点检表(包括内容、标准、时间、人员及处理结果)。

⑸.设备档案的内容要随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详细记载(包括问题出现的时间、部位、损坏程度、原因、处理结果、责任者等)。

⑹.档案记载的内容、文字要整齐清晰。

3.凡在用的主要设备、应建立备件、易损件图册。

4.新设备到货后,设备库必须把随机带来的全部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交技术资料室复制两份,原资料归公司资料室,复制资料一份交设备管理部门,一份交设备使用部门。

5.设备大、中修,必须将检修情况(包括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更换的零部件、轴承、解决主要的技术问题、改进部分及图纸、调试、验收等原始记录)归档。

6.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五、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对设备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生产技术部考核,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监督,每季度进行一次。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16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