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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合同(通用3篇)

剧本合同 篇1

甲方(作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剧本合同(通用3篇)

乙方: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编辑部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是论文(以下简称“该论文”)

(1)唯一的作者; ( ) (2)作者之一以及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

2. 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2)翻译权;_(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_ (4)网络传播权;_ (5)发行权。

4. 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5年的12月31日。适用地域:世界各地。

5.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_ 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 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中国心理卫生杂志》(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收取_ 一次性版面费,数额为人民币 元。

7. 该论文在乙方编编辑出版的《中国心理卫生杂志》(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_ 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金额另行通知)并赠送样刊。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_ 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9. 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_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代表):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编辑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

年月日

剧本合同 篇2

电影剧本版权转让合同范文1

转让方: 笔名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 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3. 本含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关系。

1. 转让剧本: 1.1 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 》剧本(又名《 》)。

1.2 作品长度:分 集/部、约 字。 1.3 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1.4 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 于 年 月创作。

1.5 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 。 (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 的原著作《 》改编剧本。

1.7 本剧剧本的公开性: 。 (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 加 学术交流活动/申报 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 版权转让:

2.1 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 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

2.2 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 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3. 转让价款:

3.1 价款总额:

3.1.1 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 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3.2 支付进度:

3.2.1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

3.2.2 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 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

3.3 款项支付:

3.3.1 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3.2 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4. 其他事项:

4.1 特别约定:

4.1.1 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4.1.2 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4.1.3 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4.2 评奖:

4.2.1 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 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4.2.2 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4.3 违约责任:

4.3.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4.3.2 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4.3.3 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迟延超过 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 元;超过 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3.4 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1)甲方未能按约交付本剧剧本或交付剧本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另行给予宽限期内仍未交付或仍不符合约定时;

(2)如约定本剧剧本转让前未予公开,但实际上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已发生了以发表、出版等方式被公开或者发生被其他方已经或准备用于拍摄影视剧;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4 争议解决:

4.4.1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4.2 如协商不成,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 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 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

(2)乙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

4.6 合同生效与文本:

4.6.1 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6.2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姓名)

签字:

剧本合同 篇3

甲方(接收方):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供方,设计师或设计公司):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鉴于: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拥有创意设计、概念、构思以及乙方认为应该保密的信息,由于需要将这些信息商业化并应用于相应委托项目,乙方将这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给甲方审阅,甲方接受这些信息并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属于乙方所有或专有的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创意方案、设计图纸、策划文稿、技术资料、价格、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本次提供的信息和计划提供的信息

本次提供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2.3.乙方计划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和日期

年月日提交

年月日提交

第三条双方之间的所有联络均可通过项目联系人进行,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2.3.任何一方如更改项目联系人、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

第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内,按照双方提供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挂号信件或电子邮件送达创意信息或交付设计方案之后,接收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起三十天内给予回复,接收方如不回复则表示默认收到。

第五条甲方在接收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2.甲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第三方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甲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若甲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甲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乙方向甲方转让或授予甲方享有乙方对其秘密信息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

第七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申请仲裁解决。第八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两年内持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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