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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整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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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和《河源市财政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及《河源市财政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实施意见》的安排,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专线电话和意见箱、在河源日报刊登征求意见公告、上门开展谈心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财政改革、财政管理及财政干部在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及队伍素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社会各界代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向我们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归纳起来有六个方面,即财源建设、财政改革、财政管理、组织收入、支出分配和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共31条意见和建议,其中很多意见和建议很有针对性。现为了切实解决好这些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促进各项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整改实施方案。<?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财政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整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市四次党代会和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的主题,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和规范财政管理,建设公共财政,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增强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不低于”工作目标,打造“后发河源”,创建“五个城市”,促进“五大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从创建一流财政业绩的实践出发,从加快河源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永葆共产党先进性的政治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保持好、发挥好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整改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切实对照财政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的标准,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思想、制度、管理、服务、作风等方面认真整改,真正做到清醒干事、为民干事、扎实干事、创新干事、团结干事、干净干事,为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三、整改措施及分工

(一)培植财源方面。针对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的意见建议,市财政要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切实采取以下三方面的措施积极扶持经济发展。

1、要积极筹集资金,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市财政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筹集各种财政资金,集中财力投入到市高新工业区建设,完善工业园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发展的硬环境,增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和接纳能力。此项工作由预算科、国库科牵头组织,梁国华局长负责落实。

2、要用好财税政策,鼓励引导经济发展。市财政要根据中央、省财税政策的变化,结合河源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并提出促进我市经济加快发展的对策和建议,引导国民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发展;特别是对省激励财政政策,要进一步深入各县区调查研究,必要时到贯彻落实省激励财政政策较好的省内兄弟市去学习取经,从而制定应对措施,充分利用省激励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此项工作由预算科负责,办公室配合,梁国华局长负责落实。

3、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制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财政性措施。财政要结合当前经济发展形势,提出促进经济发展,贯彻落实“三个不低于”的工作目标要求,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此项工作由办公室、预算科牵头落实,梁国华局长负责落实。

(二)组织收入方面。针对代表提出要加强收入征管的意见和建议,市财政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整改:一是分解收入任务,及时把市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预算收入计划分解到国税、地税、财政等收入征管部门,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此项工作由预算科牵头组织落实,梁国华局长监督落实。二是要制定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国税、地税、财政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分析财政经济发展形势,及时发现影响财税收入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此项工作由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牵头组织落实,梁国华局长监督落实。三是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管。市财政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政府公共资源占用收入、政府垄断经营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管,确保各单位超额完成年初预算任务,应收尽收。同时,要按照构建公共财政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规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管理办法,此项工作由综合科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刘丽常副局长监督落实。四是局党组成员要定期到挂点联系服务县区了解收入完成情况,加强对县区组织收入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全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此项工作由各位党组成员负责落实。五是健全完善有关办法,鼓励市直单位积极向省、兄弟市争取资金补助,确保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此项工作由预算科牵头组织制定,梁国华局长监督落实。

(三)支出分配方面。针对代表对财政支出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市财政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整改:一是对部门预算中没有反映或没有列明细的项目资金,要及时将资金使用计划、拨付和管理等情况向市人大财工委汇报,一些重大项目的资金要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便于市人大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此项工作由预算科、国库科负责牵头落实,梁国华局长监督落实。二是积极到预算单位去了解掌握情况,多听部门单位的意见,多了解不同行业的相关政策,并结合财政财力情况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体系,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此项工作由预算科负责牵头落实,梁国华局长监督落实。三是对省拨付的各项指标款和补助款,属于县区的资金,要在省指标到达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县区财政国库账户,属于市直的资金,要在分配指标时拟文报送主管用款单位的副市长审批,在拨付资金时报主管财政副市长审批。此项工作由预算科、国库科负责牵头组织落实,行政政法科等相关业务科室协助,梁国华局长监督落实。四是要针对基层财政困难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基层财政困难的办法,并积极筹集资金增加对基层政权、农村村委会和低收入人群的投入,切实解决基层的实际问题。此项工作由预算科负责牵头落实,梁国华局长监督落实。五是要对市直特殊岗位津贴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严格按照省财政、人事部门的有关文件对提高市直特殊岗位津贴提出实施意见。此项工作由行政政法科负责组织落实,黎志强副局长监督落实。

(四)监督管理方面。针对财政监督力度不够,财政管理还存在漏洞的实际,要坚持从以下四个方面实行整改,加强监督管理:一是简化预算资金拨付手续。对市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内、外资金,属于正常办公经费、业务费的,不再需要预算单位每月填写资金请拨单报财政主管科室,而由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在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填写由国库科统一制定的资金申请表报主管副局长审批,再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此项工作由国库科牵头组织实施,梁国华局长监督落实。二是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政体制管理关系,要在确保市既得利益的前提下,又考虑源城区的实际困难,在城区教育、征地拆迁、和居委会干部补助和契税征管关系上制定具体措施,并给予适度的倾斜照顾。此项工作由预算科前头组织落实,梁国华局长监督落实。三是制定2005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要对财政资金的审批、拨付、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实施监督,将监督的重点放在基层财政、基层单位。此项工作由监督检查办公室组织落实,杨森组长监督落实。四是要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范围。市财政要将住房基金等尚没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专项资金,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接受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此项工作由综合科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刘丽常副局长监督落实。五是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核算的监督,定期检查单位财务核算的会计资料,组织开展会计人员培训活动,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此项工作由会计科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由黎志强副局长监督落实。六是组织开展专门对《财政监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活动,此项工作由监督检查办公室组织落实,杨森组长监督落实。七是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财政改革、财政政策的宣传。要将能够公开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加强与县区财政的沟通,认真做好信息传送工作,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黎志强副局长监督落实。

(五)财政改革方面。为了进一步取得预算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加快财政改革步伐,我们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快推进部门预算、国库改革、支出评价等各项财政改革:

第一,要完善财政改革的各项管理办法。一是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分档分类公用经费支出标准,确保维持单位基本运转;二是要建立项目管理库,对项目进行规范分类,按照轻重缓急实行滚动项目预算;三是要建立预算执行的跟踪反馈机制,及时发现预算执行和财政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主动为预算单位提供热情服务。以上工作由预算科负责,其他相关科室协调配合,由梁国华局长负责落实。四是制定扩大国库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近年内将市直61个副处以上一级预算单位从5月份开始每月增加10-15个单位进行改革试点。五是制定完善其他国库改革操作办法,如扩大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的具体措施,对征地拆迁资金、政府接待资金等创造条件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以上工作由国库科负责,其他科室配合,梁国华局长负责落实。六是制定支出绩效评价改革工作的评价机制和试点方案,要在今年根据实际情况,选择3—5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改革试点,此项工作由绩效评价科负责,由刘丽常副局长负责落实。

第二,要抓好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工作培训。部门预算、国库改革、支出绩效改革工作等各项财政改革都是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预算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对每项改革的实施办法、操作程序、具体要求等都要组织培训,帮助相关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此项工作由各项财政改革的牵头科室负责,相应的党组成员监督落实。

第三,加强对县区财政改革的指导力度。对县区部门预算、国库改革等各项财政改革,预算科、国库科要提出具体加强指导和推动县区开展改革工作意见。制定《河源市财政局领导干部挂点联系服务县区工作制度》,局领导各自负责对挂点联系服务县区进行督促,此项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牵头拟办,由梁国华局长负责落实。

(六)队伍建设方面。为解决局机关干部职工在思想意识、工作作风及业务能力上存在的不足,局机关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整改:第一,大力贯彻落实局机关的学习制度,坚持每个星期都要抽半天的时间进行集中科室学习,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教育活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财政工作开展,学习要有学习笔记。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人事教育科负责监督落实,定期公布学习情况。第二,不定期检查干部职工的学习记录,定期考核干部职工的学习效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确定考核内容和方式。第三,由人事教育科积极组织各种专业培训班,增强对干部职工的素质教育、业务教育和能力教育。此项工作由黎志强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