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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关于遵纪守法演讲稿(精选13篇)

高中生关于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1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高中生关于遵纪守法演讲稿(精选13篇)

我是高一12班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规范的行为就是遵纪守法。

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大家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都要有法律意识,要养成遵纪守法的优良行为品质,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时时处处用法律规范指导我们的行为。

我们中学生是祖国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正处于人生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对我们尤其重要。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做呢?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只是遵纪守法最基本的要求。在学校里,遵纪守法更多体现在我们应当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种规定,比如:骑车的同学在校内自行车应该推行,在阅览室阅读时应该保持安静,在实验室上课不乱动实验仪器,在食堂买饭要服从老师的管理,在校内不攀摘花木等等。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体现在应当遵守各种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应该按规定的道路行走,不在快车道上行走,不闯红灯,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过马路要走横道线等等,以上这些都是遵纪守法的表现。

同学之间难免会有些小冲突和小摩擦。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们一定要冷静,一定要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的意识,一定要向老师、学校报告,一定要通过老师、学校进行处理。绝不可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抛在脑后,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这种事也有反面教训。如某地的一名初三学生庄某因为遵纪守法的意识不够,在与一名同学发生矛盾时不但没有向老师、学校报告,反而邀约其他人去报复,结果在扭打中他不小心捅死了那名学生,最后被法院按故意伤害罪判处了徒刑。双方的父母伤心欲绝,而且他自己在监狱里也悔恨不已。

这一切都说明了一个问题,许多中学生根本没有遵纪守法的观念。而如果每个人都没有这种观念,在无意识中触犯法律,也将会受到严厉的制裁。但是,我们在遵纪守法同时,还需要有道德的观念和意识,那才是法律最根本的目的。

中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学校、社会、祖国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同学们!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高中生关于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2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提高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今年四月是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主题是集中推进“法律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法律和道德、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确保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中,才使我们的权利得以保障。也正是由于有了纪律的约束,作为学生,才能在优美的校园中,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古语很好地说明了秩序的重要性。我们都知道,如果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生活中就非常容易产生混乱,而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则会造成无序的浪费,甚至更为严重的结果。由于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无视道德的谴责,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随处可见。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维护权利的有效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因此,同学们,我们要端正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同时向同学们提出以下要求。

一、遵守校规校纪,不带危险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游戏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强化自尊、自律、自强、自爱的意识。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到勤俭节约,不吃零食,不浪费。

三、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乱抛乱扔,不损坏公物。

四、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进入校园要穿校服。

五、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该做的事情不做,杜绝一切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愿我们共同举起法律的盾牌,珍惜大好时光,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锻炼身体和从事健康、文明的活动上,遵纪守法,珍爱自己的前途,珍惜和谐相处的环境,从小做起,防微杜渐,努力做一个品德高尚、意志坚强、勤奋好学的青少年,共同创建我们美丽文明的小校园。

谢谢大家!

高中生关于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3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高中生关于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4

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是人民的最高利益。历史经验表明,依法治国是保障国家繁荣昌盛和稳定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

实行社会主义法治需要有几个重要的条件,即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要有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公正的司法制度,要有?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还要求全民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而要增强全民的法得意识,就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邓小平同志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从小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遵纪守法,是百年树人的重要?环,通过学校法制教育,学生掌握?定的法律知识,具有?定的法制观念,具备公民必备的基本素质,这对他们成为?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把“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的提高。”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实际上也是中小学教育的目标。但是,任有少部分中小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加上社会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良风气影响,导致违法违纪现象在一些中小学校园中时有发生,一些中小学生甚至误上犯罪道路,这已成为困扰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问题,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培养。因此,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今天,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不要违法,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高中生关于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5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所谓廉洁,原意为清白不污,纯正不苟。所谓廉洁教育,就是通过对公民进行廉洁方面的教育,来营造廉洁奉公,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以达到规范和约束个体行为的目的。当前,在各个学校开展科学系统的廉洁教育已是全球共识。国家教育部发出的《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要求"从20xx年起,在全国大中小学校开展廉洁教育。"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中,进一步强调:要按照《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在学校德育教育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我们作为有道德的十三中人,更应亲身参与到活动中去。

首先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健康成长,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其次努力学习加强自身的修养,艰苦奋斗,养成自律的品质,做事有底线,做人有底线,多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去培养廉洁意思。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学习方法就无法改进。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

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因此,我们必须要经常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再其次,教师应多参加廉洁专题教育,并组织开展以廉洁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实践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和吸引力强的实践活动来加强自身的修养。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来充实自己的信念。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

高中生关于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6

遵纪守法,人人皆知。这可以说是耳熟能详、家家户晓,可是有多少人能把它放在心上呢?

殊不知当你过马路时和同学打闹,闯红灯时,有多少风险降临在你身上呢?也许你是幸运的没有发生危险。可是当你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去试试看的时候,你会不会还是幸运的呢?也许危险会降临在你身上。

像这样的安全事故在我们身边不知发生了多少次!!!据统计,去年死于安全事故的就有3万6000多人,伤于安全事故的也有30多万人,多少家庭妻离子散!虽然今年以呈现好转状态,可是形式依然严峻,事故多发的势头并没有得到多大遏止。看了这样一组数据,让人大吃一惊的数字,我们应该庆幸自己闯过红灯、打闹嬉戏没有受到伤害么?不,我们应该去改正不文明的习惯,消除安全的隐患,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

在学校内应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安全呢?在楼梯上常常能看见有些同学滑楼梯、追逐打闹的。这些行为是不允许的,蕴藏的隐患。滑楼梯会撞到其他同学,还可能自己没踩好摔倒了又连累了前面的同同学,到最后滑楼梯受罪的还是你。

在外头玩耍也要保证安全,在保证自己的人生安全下去玩一些健康、有益的游戏。这是一条令人发指的消息。某地,几个孩子,最大的14岁最小的才十一二岁,他们在一个山坡上玩耍,由于,最小的一个小男孩与其他的几个孩子闹矛盾。于是那几个孩子对这个小男孩拳打脚踢,完后又挖了一个坑,把小男孩埋在了里面。只有头露在外面,然后最大的一个孩子就用打火机烧那个小男孩的耳朵。烧后还觉得不过瘾,就用稻草盖在那个男孩的头上,然后又把稻草点燃。火越来越大,那几个孩子还在那儿哈哈大笑。丝毫没有因伤害他人而紧张和恐慌。

这几个孩子就是心中没有法律的存在,没有法律的意识,肆意妄为。而事后才追悔莫及,只不过这已经迟了。所以,我们首先要知法,做到心中有法,再要守法。与法同行,人生才会幸福美好!他们是残忍的,是冷血的,他们的心中没有法!法律也绝不能容忍他们!

碧水蓝天下我们不要再让这些悲剧发生了,要做到心中有法,要用法来约束自己。

高中生关于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7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步入了21世纪;随着中国逐渐地与世界接轨,我们也加入了WTO。正因如此,当前中国最令人注目的字眼就是“遵纪守法”。

还记得20xx年公民道德规范中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四个字“爱国守法”在我看来,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须具备的道德规范就是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而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就更应该时时牢记它。

说到爱国,似乎人人都知道,那就不必多说了。因此,对于我们中学生最重要的就是“遵纪守法”了。“遵纪守法”它可以诠释为遵守纪律,遵守法律。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作为21世纪主人公的我们,作为祖国新世纪花朵的我们,更应该人人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从实际出发,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我们应该关心与重视校园、社区、城市等公共场所的纪律。自觉维护纪律。我们不能单单的将它看成一种纪律,更多的要将它看成一种道德、一种品格。遵守纪律必须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直至它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并且这棵树必须越长越茂盛,不仅影响着自己,还要影响着他人。

对于我们这些年龄的孩子,最容易冲动,而其后果更是难以想象。这就要求我们应该时时刻刻的牢记法律以及其严重的后果。我们必须了解国家的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并掌握与我们生活、学习等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条文。了解这些法律的前提就是我们必须明辨是非,要能够利用这些法律来解决问题。对于生活上的一些小矛盾、小纠纷应合理解决。但对于一些违法犯罪的人与事不应该单凭自己及所学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必要时须寻求警察帮助。因此,从这里就能看出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时应该守法。

只了解不会用是不行的。在日常生活中,违法乱纪的事情特别多,例如,闯红灯、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等。如果遇上这些事,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地球的环境、卫生靠大家共同努力。我们应该勇敢的上前阻止。如果真的阻止不了,应该寻求大人和警察的帮助。

在我们了解法纪后,不仅要学会用,还必须牢记,将它印在心底。只有当你时刻牢记了“遵纪守法”这四个字后,才会在自己的生活与学习当中来更好地运用它们,利用它们来保护自己,来惩治违反者,取得应有的成效。所以,我们应该把祖国的强大,祖国的繁荣昌盛,祖国与世界接轨作为一种压力,再把压力化为一种动力;为我们美好的目标而奋斗,为我们美好的理想而追求,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而努力。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携起手来,心连心,把“遵纪守法”时刻印在心中,让全社会、让全中国都来为祖国的安定、祖国的繁荣富强而“遵纪守法”,让我们 中学生做一个真真正正的“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高中生关于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8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少先队员们: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就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在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正在大力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深入人心。能够在这样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环境里成长,多么幸福!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记得有这样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浙江省台州市11名中学生参加同学生日聚会饮酒后,在街道上碰到本镇居民陈某,双方因为小事发生口角,陈某当场被打成重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参加打架的学生的年龄都在14岁到17岁之间,事发后一两天,他们由家长或老师陪同全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以下是他们对记者说的话:“这事会不会影响到我以后的生活?比如,我怕将来找工作时,会因为这件事而找不到。”“当时根本没有想到过报警等方法。”“可是在动手时,我根本没有想过后果。”

青少年犯罪成了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而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仍对法律一无所知,当然,司法机关不会因为不懂而不予追究,不懂法并不能减轻他们的罪错,当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时才追悔当初不应该不学法、不守法,以致触犯了法律,受到处罚。这些教训是惨痛的,值得我们成长中的青少年深深思考。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学生也不例外。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从遵循校纪校规做起。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做起。

高中生关于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9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快乐成长”。

可能有人会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约束。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鸟在空中飞翔,鱼在水中嬉戏,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在水中,让鱼儿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失去生命。而在校园里,这种追求所谓“自由”的现象比比皆是。有人吃完了零食便将食品袋信手丢弃,为原本干净的校园涂上了一抹刺眼的白色;自习课上,有人迟迟不能安静,依旧和着mp3的节拍,哼唱着流行歌曲;校园内有人无视学校规定,骑着自行车横穿过往的人流。

同学们,“无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当你走进静悄悄的楼道路,对于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当你踏入干净的教室,对于认真读书的同学来说,这片整洁多么舒畅;当你自觉排队打饭,对于心急如焚的我们来说,这份井然的秩序多么可贵。同学间总会有矛盾与摩擦,我们要相互关心和尊重,决不可出口伤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和他人。

同学们,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12月4日我们将迎来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而法纪不仅以法律条文、纪律规定的形式出现,更多的时候,是以道德规范的形式与我们亲密接触,所以,我们应该这样时时反问自己:我今天上学的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了吗?我今天在校园里乱扔垃圾了吗?我今天影响课堂纪律了没有?我按时出操了吗?我按时搞卫生了吗?我迟到早退了吗?我在家里合理安排好玩耍和预习、复习的时间了吗?我按时就寝了吗?诸如此类,学习生活中的细节,看似不起眼,却足以体现我们的素质修养。

同学们,毋以善小而不为,毋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大的失足。生命像一条河,我来了,我走过,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生活也会更加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只有遵纪守法,才能快乐成长。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高中生关于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10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我们是在法制社会成长起来的,法律是社会安定的保障。那么,我们的法律知识如何呢?我们又如何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所以首先要知法、懂法才可以守法,做法制社会里的文明小公民。

从我们懂事开始,就开始了解各种事物的规章制度和规则,并逐渐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道德约束。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是对我们这些阳光少年的督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只可惜现在很多的少年罪犯,他们心中没有道德标准,受到不良环境或者事物的影响,漠视法律,犯了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短短十几年,还有漫漫路途,还要享受阳光的沐浴以及父母亲人对你的关爱,老师对你赞许的目光,只可惜,一切都荒废了。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规矩。比如:教室的桌椅板凳,不可以踩踏损坏;公共设施,不能随意破坏或者据为己有;不能打架斗殴;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平时在我们周围,还是有很多不守规矩的人,比如:升国旗时,同学们本应该乖乖站好敬队礼,可是有些同学嬉皮笑脸,无所事事,好像国旗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还有些同学像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他们哪有一点敬仰祖国的意识?爱国守法,就是要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

前些天,我在报纸上看了一篇文章:一个上初二的学生文文,他嫌妈妈对自己管教太严,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同伙抢钱包,溜网吧……一天晚上,妈妈发现他又进网吧了,就冲进去当场给了他一个耳光,他觉得妈妈不给自己留面子,就密谋同伙,几天后一起拿菜刀杀了自己的妈妈,并且第二天若无其事上学了。这件事我看了后很震惊,“人之初,性本善”,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真是法理难容!

这就是没有法律意识才造成的悲剧,破坏了几个家庭的完整,也毁了自己的前程。所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让法律永存心中,从小在心中播种善良与爱的种子,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高中生关于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11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高中生关于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12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四(2)班的吴君如,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我们都知道,从小毛病发展到大过错,从一般违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学法、懂法、守法是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的关键。

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守法要从学法做起

小学生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特别是《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要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常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守法要从小事做起

有句古话大家可能知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因此,我们从小要培养文明礼貌的好习惯。在教室里,在马路上,不随地吐痰,不随手扔果皮、纸屑;在公共场所不大喊大叫,妨碍他人学习、工作或休息;不在建筑物上或课桌椅上乱刻乱画;遇到师长、来宾,主动敬礼问好;上下楼梯,注意谦让;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马路;我们身边的公共财物有很多。如学校的门窗、桌椅教学设备等,公园里的花草、树木,马路边的路灯、路牌、公用电话等,我们不仅要做到自己爱护,而且还应当劝阻、制止他人破坏公共财物的不文明行为。

(3)守法要从我做起从改变自身不良习惯开始

有些同学下课时未经同学同意乱翻同学的书包、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擦、借了同学的钱耍赖皮不还、给同学起污辱性绰号、欺负打骂同学……这些不良习惯要及早改正。

也许,同学们认为这些都是小事,认为偶尔违反一两条纪律没什么关系。同学们,你们知道吗?“行动养成习惯,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学会做人要比求知更重要。

同学们,让我们把握今天,从现在做起,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高中生关于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13

各位领导,同道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

,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

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遵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