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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精选17篇)

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

各位老师、同学们:

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精选17篇)

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开始了,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学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xx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增强维权意识。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在校园里,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学校老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走出校园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些学生因为法制观念不足,辨别是非能力有限,心理往往会有阴影,进而模仿学习了社会上不成熟的处事方法,当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时候可能会行为失当,进而违法犯罪。

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一、首先从各位教师出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在学生中树立标榜,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及隐私权等,坚决杜绝校园内的边缘性违法行为。学校可以成立督查小组,保证中小学教学及各项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二、各位同学,法制教育先从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入手。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希望你们能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自己要明确的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法律与法规所具有的强制性与约束力。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今天下午各班要在班主任老师的带领下召开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队会,要在本周内出一份法制教育宣传的黑板报。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宣传与普及,营造和谐的、安全的校园环境。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我今天国旗下的演讲,能进一步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应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伤害别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

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3

大家好!我这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必须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就应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4

同学们: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是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严格门卫值班制度。禁止闲杂人员出入,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太阳。

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5

各位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以班长的身份,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犯的是《刑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了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从以上我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五)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其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它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大伤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最佳的解决方法是学生应及时报告老师,公民可以报警,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何因还手打架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还是后动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避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人,把事情闹大。

(六)遇到什么情况拔打110?

110系公安机关统一使用的报警电话,可以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尤其是对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可以拔打,交通事故112、火警119、(三台合一),拔打以上三类电话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件以及案发时间,地点,当时的情况,尤其是案发现场及犯罪分子逃离方向,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类型号牌,便于公安机关调配警力,指挥较近的公安机关民警出警,及时处置。但要说明的是110是一个指挥机关,他不担负出警任务。

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6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让法制常驻你我心间”。 最近在我们温馨的校园里,出现了极其不和谐的音符,有人不经允许私自离校,有人因小小摩擦挥拳动手,有人因语言不和恶语相加、有人因沉迷网络不思进拳…凡此种种,令人担忧,也催人深思。究其原因是纪律意识淡雹法治观念不强所致。

春夏秋冬,风雨霜雪,这是自然法则对万事万物的支配。 茫茫人海,芸芸众生,社会的法则也无处不在地规范着每个人的行为。“无规矩难以成方圆,无尺寸难以得长短”。 遵纪守法,建立和谐,不是当下的时髦,不是媒体的点缀,它是平安生活的需要,是幸福生活的追求。我们每个人心中有法,行为遵法,社会自然和谐,生活自然安康。“事遇法则行,不遇法则止”。若反其道而行之,背离法律、法规,就不可能有和谐可言。列车失去轨道,只能导致灾难;河水离开河床,只能造成泛滥。君不见,餐桌上染红染绿的食品,吃得人“花花肠子”;君不见,劣质装修材料,害得小儿惨遭白血病;君不见,为一点蝇头小利而大打出手,大动干戈;君不见,有人心理失衡,怨恨报复,杀人放火。在这些人眼中,哪有什么国家的法律,又哪有法的影踪。“法”为大事,它关系到安邦定国;“法”又细微如丝,它关系到我们每一个生活的细枝末节。只有我们每一个人遵法、守法 ,才能将个人的守法就变为大众的守法,小和谐就能汇聚成大和谐。 毛泽东主席曾把青少年比作是“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 当一轮初升的太阳在海天之间冲破云蔼,喷薄而出,这是一种状观和勇气。 1

我们应将青春年少作为学习奋进的资本,而不是游戏人生赌注。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生命,没有理由不遵纪守法,更没有理由不好学上进!什么叫遵纪守法呢?对中学生而言,就是遵守《中学生守则》,践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谈到遵纪守法,有的同学就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如果鱼离开了水,将是死鱼。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更会失去生命。人也如此,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将会被车辆撞倒。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家长老师要求我们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要互相关心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倡议,从今天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做一个知法懂法、爱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

哲人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祟高的法则。” 是的,让法在我心中,在你心中,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

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7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内容是安全法制教育。

在平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碰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乃至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据了解,我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品中毒、溺水等缘由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均匀天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在这里,我要慎重地提示我们的同学为确保我们本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到不闯红灯外,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

在我们的校园内,一样也存在着很多要挟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逐,上下楼时相互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留意自己保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示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己保护意识。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法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少,在应付各种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托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位同学都要建立自己保护意识,进步道德素质,增强遵纪遵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束缚自己的行为,机灵英勇地处置碰到的各种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宝贵的,她带给我们豪情与活力。一样,它给了我们展现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希望全体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第一准则。同学们,我想大家对生命都布满了无穷向往与期望,那就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园的美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进步防范意识。

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8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机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9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

你们好!

今天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_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治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0

各位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为。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件,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了,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㈠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㈡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㈢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都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其中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们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xx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该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凤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也是发生在20xx年的一个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某中学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约,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个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炮典型的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但是这也是违法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况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到那种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不健康的人,以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向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怎么办?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当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之规定:一方面,指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㈠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㈡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我济于事的。

㈢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㈣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况,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如: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身上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话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所以以后我们的同学们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紧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1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为一个人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比如:有的家长晚上喝酒回来,把音响打开,乘着酒劲拼命地唱歌,影响到楼上楼下,你呢可以好好劝劝家长,告诉他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么大的声响会搅得邻居不安的,同时也是违反《条例》的行为,如果人家打了110,民警来处理多不好啊。这样你的家长可能就会及时改正。

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谢谢大家!

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2

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来到我们慈溪市长河镇蓝天小学, 给同学们上这堂法制课,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陆高君,是长河派出所的民警,是我们长河镇长丰村、云海村和长河居委的责任区民警,大家都是我们长河镇的小新市民,我想以后很多同学是要留在这里为我们长河的发展贡献力量的,以后如果同学们的户口要迁到这里来,怎么迁,可以来找我哦。

同学们,你们现在每个人都处在令人羡慕的花季,那如何珍惜现在自己所拥有的大好光阴,正确对待社会和人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校能学到一技之长,进而进一步成长为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才,值得我们在座的每一个同学进行认真思考。

好的,我们现在开始今天的主题,由我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心理素质以及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了解的问题。

近年来,在司法机关办理的犯罪案件中,有不少是青少年,也有不少就是我们学生,他们之所以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在于他们不懂法,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他们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败坏校园风气,在给社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同时,也使自己和家庭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今天我要讲的第一个话题是: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了而去做。下面我就先给大家讲一个今年我经办的关于“偷盗农作物”的案例。“农作物”大家知道吗?就是农民伯伯种在地里的东西,像瓜果蔬菜这一些。为什么我今天会选这个案例与大家讲呢?因为在这个案子里,有跟同学们差不多年纪的孩子参加,所以我想很需要在这里给大家讲一讲,引起大家的重视。

我先把简要案情给大家讲一下:在今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谷某和只有14岁的未成年人蔡某、董某一起到我们长河镇三塘江上去网鱼,在网鱼的时候看到后面有一片瓜地,就趁无人之际,摘了几只西瓜和一些小白瓜,后在回家途中被巡逻民警发现并抓获。这件事情小吗?小吧。可能同学们也会想:摘了几个瓜有什么了不起的,又值不了几个钱,谁谁谁以前有摘过也没事啊。的确,这件事情很小,但它却实实在在的触犯了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最后,谷某、蔡某和董某都因“恶小为之” 而受到了处罚。

是的,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一定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法律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

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

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

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

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

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牢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黑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我们小学生明辨是非、分清好坏的能力有限,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就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到时小错累积成大错,后悔可就晚了。

好的,下面我们再聊另一个话题,再聊这个话题之前,我先问一下在座的各位同学,你们有没有QQ呀?(来,有QQ的同学请举一下手,好的,放下来),是的,接下来我要跟同学们聊的就是关于“上网”这件事。那同学们上网一般都做些什么呢?是上网聊天、查资料、看电影还是玩游戏?的确,网络已经与我们的生活已经变得息息相关,但是,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带来的危害我们大家都清楚吗?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已经成为了网络的“三个公害”。目前,“网络犯罪”已经在犯罪总量中占据了不容忽视的地位,而在网络犯罪嫌疑人当中,我们的青少年占了很大的比例!在这里,我就先讲一个关于网络犯罪的案例:

学生胡某在网吧里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胡某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胡某旁边的一名同龄的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他看到后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受害人的胸口,致受害人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现场,胡某才惊醒:“我是不是杀死人了,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胡某沉迷在血腥的暴力游戏中,已经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

同学们,“电脑是一种工具,是给我们用的,而不是玩的;学会用的人是聪明人,只会玩的人则是愚蠢的”。同学们平时在上网的时候要做到1、聊QQ要谨慎,2、不进不良网站,3、不玩暴力游戏,正确的使用网络。

三、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

根据实践经验,我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一点:就是避免自身不要受到非法侵害为首要任务。我们不提倡同学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的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电话报警,报警打什么电话号码呢?(互动110)119、120含义。

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有的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大家一定要记住:

1、旷课、夜不归宿;2、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出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另外我再讲几点同我们小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方面的建议,供同学们借鉴:

一、独自在家时怎么办?

(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门,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

(2)钥匙要保管好,不要把钥匙放在衣服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

(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

(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二、游戏时如何保证安全?

1.要注意选择安全的场所。要远离公路、铁路、建筑工地、工厂的生产区;不要进人枯井、地窖,防空设施;要避开变压器、高压电线;不要攀爬水塔、电杆、屋顶、高墙;不要靠近深河流、水井等。这些地方非常容易发生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伤亡事故。

2.要选择安全的游戏来做。不要做危险性强的游戏,不要模仿电影、电视中的危险镜头,例如扒乘车辆、攀爬高的建筑物、用刀棍等互相打斗、用砖石等互相投掷、点燃树枝废纸等。这样做的危险性很大,容易造成预料不到的恶果。

三、外出时迷失了方向怎么办?

l.平时应当注意准确地记下自己家庭所在的地区、街道、门牌号码、电话号码及父母的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需要联系时能够及时联系。

2.在城市迷了路,可以根据路标、路牌和公共汽(电)车的站牌辨认方向和路线,还可以向交通民警或治安巡逻民警求助。

3.在农村迷了路,应当尽量向公路、村庄靠近,争取当地村民的帮助。如果是在夜间,则可以循着灯光、狗叫声、公路上汽车的马达声寻找有人的地方求助。

4.如果迷失了方向,要沉着镇静,开动脑筋想办法,不要瞎闯乱跑,以免造成体力的过度消耗和意外。

四、同学之间不宜开的玩笑:

1、不能在同学后面用双手卡住同伴的脖子,容易造成颈椎骨折。

2、不能突然坐在同学的腿上,可能会把同学的腿坐断。

3、不能突然地吓唬人,会把同学吓坏。

4、不能偷偷地抽走椅子,以防同学摔倒受伤。

5、不要在门上放东西,一开门,门上的东西砸下来,会把同学打伤的。

同学们,讲到这里,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我最后送给大家6句话: 1、珍惜学习机会。2、提高鉴别能力。3、谨慎交结朋友.4、切莫虚荣攀比。5、增强防范意识。6、掌握自救本领。

1、珍惜学习机会。

要坚持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

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结朋友。

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

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比如说我们家在哪住,家里什么汽车一类的信息。

5、增强防范意识。

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

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3

各位教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日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的沙沙声。

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

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一样、出现矛盾,必须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当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我。

我的演讲完了,多谢大家!

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4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 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

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

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1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对子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是晴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一打一骂了事。更有甚者,为了"发家致富",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弃学经商,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或半文盲为代价。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终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

家庭暴力。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心中阴影严重,致使子女养成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力往往还导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被坏人引诱利用;或者导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弱者"施暴。单亲家庭,近几年来,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亲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来对子女的关心,体贴,爱护,管理和教育,有的家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粗暴的打骂子女,虐待子女。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对学习、生活和家庭失去了信心。这种心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导致违法犯罪。

不轨家庭。不轨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生活在不轨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举止,久而久之,逐渐同化、堕落,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5

甲:敬爱的老师们

乙: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好!红领巾广播有和大家见面了

甲:我是主持人。

乙:我是主持人。

甲: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乙:“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乙:下面请听如何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

乙: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甲:好了,又到了脑筋急转弯的时间了,上周的题目是 ,正确答案是 ,本周我们聘请的抽奖嘉宾是 ,获奖的同学是 ,让我们对他表示祝贺。(鼓掌)

乙:我来出本周的题目放大镜什么都可以放大,但有一样东西不能放大,是什么放大镜什么都可以放大,但有一样东西不能放大,是什么?

合:本周的红领巾广播就到这里,我们下周再见!拜拜!

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6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2、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学习中,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小学老师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7

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和同学们交流一下学法、懂法、用法方面的一些问题和看法,感到非常高兴,这些问题学校老师和于校长已给同学们讲了许多,同学们也了解掌握了许多,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越来越强,这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都是一件大好事。但是,法制教育这个话题不仅仅是对你们,而是对所有的人是一生都应该不断学习的一门课程,大家都知道,象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等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严重犯罪,从年龄上讲,他们可以说是你们的爷爷或是老爷爷,然而他们就是因为脱离了“法”的约束才走错了人生的最后一步,毁掉了自己辉煌的一生,他们本应该受到人们的尊重和爱戴,却由于犯了法被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希望同学们千万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和使命将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青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做法制教育演讲,通过听演讲、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

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此次演讲有以下几个部分:

一、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况

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少年时期也是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最值得留恋的时期。然而,我们未成年人的同学中却有少数人因为各种各样原因,在花季的年龄里,由于不健康因素的诱惑,过早地凋谢了,不但毁了自己的一生,还深深伤害了他人和自己的家人。近几年来,在国际上,“未成年人犯罪”已被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在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也呈现出逐年增多,并且出现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的走向,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随着城市的不断繁荣,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也日渐突出,据有关部门近3年来办理刑事案件统计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刑事案件的总比率是:20xx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3.1%,20xx年上升到4.2%,20xx年又增至4.9%,并且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望同学们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

二、容易导致未成人犯罪的心理和生理因素

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最显著的特点是处于生理、心理发育成长的重要时期,体力充沛、精力旺盛、思维活跃、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心,但此时的未成年人正是刚开始学习科学文化和社会知识的时期,对什么是真正的真善美与假丑恶的是非概念模糊、可塑性大,极容易受不良社会环境影响。这一特点决定了未成年时期是一个自我抑制能力相对薄弱时期,是一个需要塑造、教育、保护的时期。正因为如此,有关专家把“十几岁”称作是“危险年龄期”,还有专家把这一时期称作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心理断奶期”。在这一阶段,一方面,同学们的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逐步加强,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逆反心理。另一方面,同学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发育还不成熟,但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青少年在生理上出现早熟现象,一些14—17岁未成年人生理机能已接近成年人,可是心理发育仍相对滞后,

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还较差,容易出现违反纪律、道德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同学们自己不注意加强学习,放任自己,或者受家庭和社会的某些负面不良视觉刺激和影响,就很容易萌发不健康心理而误入歧途。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种主要类型

1、好奇模仿报复型。在办案中我们发现,模仿暴力较普遍存在于的青少年之中,作案时往往是一时冲动,不计后果。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15岁的少年,模仿电视剧中暴力犯罪情节,将邻居家一个5岁儿童绑架。然后,学着电视中的情节给小孩的父母写恐吓信要赎金。他被抓获后,问他:“你为什么要绑架一个5岁儿童?”他说:“我是想试试电视剧中的办法好不好使”。一名12岁姓李的少年在电子游戏室与一名同龄少年吵架,由于吃了亏,便学着电视武打片中黑社会里的这帮那帮,约了3名少年携刀斧伺机报复,结果在寻找报复目标时,竟将另一名素不相识的同学砍成重伤;一个16岁的赵姓少年,其父母涉嫌犯罪,他不但不归劝父母悔过自新,而且只因邻居在公安机关调查时作证,就怒而残杀证人,小小年纪成为故意杀人犯等等,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2、江湖义气哥们型。还有的同学受一些港台及国外等影视作品的影响,平时在一起就大谈特谈什么“江湖义气”、“哥们义气”,为了“义气”和“面子”,遇到发生矛盾时,一轰而上,结果是往往伤了别人,也害了自己。现在很多学生中的“江湖义气”风特别严重,许多孩子在不能明辨是非的情况下,盲目跟着“哥们儿”打人、偷窃、抢劫,给他人人身和公私财产造成了严重伤害和损失,由此葬送了自己美好的前途,实在令人痛心和惋惜。

3、侥幸心理和攀比型。未成年人中存在的侥幸和攀比心理也滋生着暴力犯罪的动机。这部分人罪犯普遍抱有“这事只有自己或我们几个人知道,别人不会被发现”的心态,尤其是一次得手后没被发现,就刹不住车又多次作案,

并相互“鼓励”:“不会有事的,以前我干过好几次了。”有些少年因由这种想法,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毁了自己。

4、沾有不良嗜好型。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除了客观外界环境的影响外,其自身主观原因,也是导致违法犯罪比率在不断上升的重要原因。据全省中小学生中抽样调查显示,若追究每一位劣迹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历史,都与他们起初不自觉地参与过不健康的活动有关。如经常出入电子游戏厅、练歌房、录像厅、台球厅、酒吧、网吧、拨打不健康的电话信息台等。这其中有的同学要钱是为了满足上网、抽烟、喝酒等嗜好;有的纯粹是逞强争霸,显示威风,寻求不健康的精神刺激。在他们的脑海里偏偏就没有“违法犯罪”的概念,有的根本不知道这是在犯罪,就稀里糊涂地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轻者受到校规校纪处理和行政处罚,重者按照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5、沉迷于进吧上网型。让我们再来谈谈同学们“上网”的问题。网络让世界浓缩于一个小小的屏幕,又让屏幕成为一个诺大的世界。它消除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给人以充分的自由,看的自由、表达的自由、行动的自由。正因如此,网络不可避免地以其特有的诱惑力吸引着有极强好奇心的孩子。据统计,我国上网人数已达3000万人,其中青少年占到80%以上。有些网吧业主想方设法吸引未成年人进吧上网,使众多学生沉迷其中不能自拔。网络里的电子游戏室、色情网站、各类缺乏管理的聊天室都是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据调查,在网吧中玩游戏的80%以上是中小学生。小学生涉足游戏室的

五、六年级学生较多,中学初一、二年级学生较多,也有少数高中学生。有的学生甚至因为玩游戏把手指都敲破了,还乐此不疲;有的同学因迷恋网络游戏,经常只睡三四个小时,通宵达旦地玩,整天脸色惨白,精神恍惚,上课无精打采。某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林某,平时经常光顾网吧玩游戏,有时甚至连续2天不回家食宿也不到校学习。饿了就吃个冷馒头,困了就在椅子上打个盹,醒了继续玩儿。他的学习成绩原来在班级属中上等,但自从迷上网吧后成绩直线

下降。为了打游戏,开始中午不吃饭省下钱来交上网费,后来发展到偷下岗母亲的钱,最多的一次偷了家中仅有的100多元。因贪恋上网玩游戏,多次偷盗他人财物,根本无心学习,最后被校方勒令退学。网吧不得容留未成年人夜间上网。希望同学们严格遵守国家的这些规定,这些都是国家对同学们的前途负责,对同学们的家庭负责,一定要牢记。

四、善待自己,珍惜青春年华,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同学们,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能够健康成长,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也是你们父母、老师和家庭殷切的期望,希望同学们能好好珍惜自己的学习机会,千万别做出后悔一辈子的事,千万别给你和你的家人在心理上和精神上造成难以弥补的创伤。马上就要放寒假了,希望同学们多和父母在一起,多帮父母做一些家务,多参加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的娱乐活动,并利用假期有限的时间认真复习学过的知识,让自己过一个充实、健康的假期。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来临,预祝老师和同学们身体健康,春节快乐!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