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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守法演讲稿(通用3篇)

知法守法演讲稿 篇1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知法守法演讲稿(通用3篇)

我是X班的李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哎!这本书中怎么这么多错字,还有那么多不清楚的。不行我得去找书店老板,他明明说这本书是正版的”。有的同学劝我说:“算了,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又不是标准课本,就凑合着看吧。”“那可不行。”我说:“他可侵犯了我的权益,他应该受到处罚的”。

我们实际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类似于以上事例的事情发生,但是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而放弃了讨回公道的机会,则使违犯法律的商家逍遥法外,更大程度上的实行违法行为。

在我们国家乃至整个世界都制定有许多的法律法规。它们的制定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许多的帮助。同时,也给那些不法分子以打击和制约。

目前,我国有许多完善的配套法律,涉及到人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等等。例如、国家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等。

“法律教育要从娃娃开始。”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这句朴实的话告诉了我们学习法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个人从出生直到去世就和法律结有不解之缘。我们踏进人生的第一声啼哭,就是我们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宣言”。在未成年之前,父母有依法教育和抚养我们的义务,我们有人身不受欢伤害的权利。到了法定年龄,我们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劳动的权力和义务,同时有保卫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义务。经济上有合法继承财产的权力,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在年老、疾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社会保障的权利。我们一生都享有法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可以说,每个人的一生都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紧密联系在一起。

知法守法演讲稿 篇2

做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依法行政,争做懂法、畏法、守法的先行者,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国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不懂法就不知畏法,不畏法就不会依法。当前之所以会有很多乱为、扰法、违法事件发生,就是我们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目中无法。有人信奉“权大于法”的信条,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有人持有“法有例外”的观念,认为自己是党员干部,身份特殊,在法律面前可以享有特权;有人心怀“法不责众”的侥幸,看着别人触摸法律的红线,也心安理得“随大流”。殊不知,正是因为少数领导干部将党纪法律作为束之高阁的摆设,当作为了个人私利可以随意揉捏的橡皮泥,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透支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最终作了最坏的示范。作为基层领导干部,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树立法治理念,一定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的原则,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学法、知法、尊法、守法,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畏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畏法,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另一种表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无授权不可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的行为及出台的规定,不少都是“法无授权”而为之,甚至没有对其“合法性”进行调研论证。虽然政府初衷良好、目的正确,但出台的规定于法无据,即合理不合法,容易造成群众的不理解,或给个别别有用心之人制造混乱以借口,形成新的社会矛盾。因此,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要时刻把自己的言行、决策置于法律约束之内,在作出任何决策或形成某项决议时,都必须取得法律授权,于法有据,以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反之,如果我们作出的决策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只要我们的决策符合群众意愿,有利于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我们也不能因法无明文要求而不去作为,而是要出于公心、出于国利,在不违法、违纪的前提下,即便法无授权也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勇于探索创新,大胆做出的决策,并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民调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求决策的科学化、正确化。

守法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守法,是每个党员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关键核心,是对“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重申和强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政府权责统一、法定职责必须为逐渐成为越来越多领导干部的共识。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政府简政放权的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相违背的情况,“为官不为”就是典型的表现。这不仅影响政府职能的履行,也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不负责任,对政府公信力乃至对全社会信法、尊法、守法都将产生负面影响。如何避免个别领导干部“该为不为”或“不为想法去为”现象的发生,四中全会关于“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相关制度设计,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权责一致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担当意识,不能籍口一项决策或工作无明文规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为,做太平官。而是从工作实际出发,在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担当又要正确厘清宪法、法律为先的原则,让“为官不为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从根本上扭转“为官不为”行政乱象发生,进而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保证依法行政。

知法守法演讲稿 篇3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目前,由于一些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我们当中有一些辨别是非能力较弱的同学,会做出一些较严重的违纪行为,如有的同学动手打人、骂人、欺负勒索弱小同学、不按时回家、欺瞒老师家长等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我们常说做人要遵纪守法,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失去生命。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同学们,我们在加强自身修养、自觉遵纪守法的同时,还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我就如何保护自己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