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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文明祭祀的发言(精选3篇)

发言稿2.1W

清明文明祭祀的发言 篇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清明文明祭祀的发言(精选3篇)

大家早上好!

严冬在春风中消退,在春的怀抱中,不知不觉又是一年清明节。清明时节,追忆亲人,缅怀故人,是国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 但是随着清明节的到来,困扰人们扫墓的诸多问题也接踵而来。比如:有人坟边烧钱纸引发了大火;有人把别墅、奔驰当成了祭祀用品;有人清明出行车水马龙影响了交通秩序;有人街头焚香,烟尘缭绕污染了环境„„如此举动让清明节变得不再清明,因此文明祭祀势在必行。而我们又该如何过清明节呢?

首先是追思过清明。大家可还记得,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成千上万的革命烈士用鲜血和生命换回来的,我们不应该也不能把他们遗忘。因此,我们倡议,通过开展“烈士陵园扫墓”和“唱红歌、祭英烈”等活动,颂扬先烈精神,陶冶情操。

其次是节俭过清明。送上一束鲜花,栽上一棵绿树,点上一首歌曲,留下一段祭文„„用这些方式来祭奠先人,即节俭又有意义。另外,我们还提倡“厚养薄葬”的新观念,即老人在世时多孝敬,老人逝去时丧事从简。

再者是绿色过清明。清明节在祭奠先人时,我们要树立生态环保的理念,减少鞭炮燃放、焚香烧纸,抛撒冥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采摘花草等不文明行为,一起过一个绿色清明。最后是网上祭扫过清明。20xx年出现了第一家网上祭堂,目前全国各地已达数十家。逝者的音容笑貌保存在网上,我们悼念者随时可访问网上纪念馆,献一束鲜花、点一枝蜡烛、留一曲旋律,或在论坛上抒发自己的思念。这种方式新型绿色、安全环保,给常年在外打拼的人们提供了一种很好的祭扫方式。

同学们,倡导文明祭祀,让更多的人了解并选择文明祭奠,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请用你和家人的文明行为表达出来,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文明的清明节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清明文明祭祀的发言 篇2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是4月1日,下周的周一就是中国传统节日清明节了。“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这是唐人的诗句。清明节从春秋开始,延续2500多年,历来是我们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也是国家法定的假日。

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发展,祭祀的意义不仅是对先人的怀念与敬仰,更重要是对精神文化的传承,以此培养我们心中的信仰、和志存高远的浩然正气!从很小的时候,家族长辈会带着我们去扫墓。然而,每到清明、上元等祭祀时节,在大街小巷、路口、野外墓地,山林,会看到火光冲天,烟雾弥漫、鞭炮声震天的景象,各种火星随风飘荡,也让人担心引发火灾。同学们,扫墓只是清明节祭奠文化的一种活动。祭奠祭在心,如果没有缅怀先人美德、传承尊老爱幼优良传统、花费再多钱物祭奠也仅仅是形式。为了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进一步提高蚌埠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营造良好社会风气,让文明先行,慎终追远,缅怀先烈,以实际行动倡导蚌埠新风尚,我们向六中广大师生提出以下建议:

一、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今年清明节我校的德育部门开展“网上祭英烈”等活动,把对革命先烈的悼念,化为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广大党员、团员要做倡导文明祭祀的带头人,积极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家人和朋友。

二、发扬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多照料亲人,多关心老人。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从俭办丧、文明祭奠,让逝者欣慰,让生者无憾。请同学们尽可能同家长一道参加清明节祭祀祖先活动。清明节祭祀不是一种迷信活动,而是家人对已逝去祖先的怀念,缅怀他们对后人、家庭及社会所做的贡献,国家为清明祭祀设定了法定假日,说明它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活动,值得我们提倡、参与、弘扬。

三、摒弃陈规陋习,实行文明祭祀。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用更加环保、科学的方式,例如采取鲜花音乐祭祀、种植树苗,放飞风筝寄哀思等低碳、环保的形式,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

四、科学安排时间,采取避峰出行。今年清明节4月3日至5日连休,集中祭扫可能会导致各公墓短时间内人流、车流高度聚集。尽量避开高峰时段,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老师们,同学们,从你我做起,倡文明健康、节俭环保、安全有序的祭祀,用实际行动,为文明、和谐蚌埠发展做出贡献。

清明文明祭祀的发言 篇3

同志们 :

这次全市文明办主任会议,是在市第三次党代会胜利闭幕后,与全市宣传部长同时套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xx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任务。这次会上,我们印发了“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十堰市文明新村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系点工作情况通报”等材料,还将讨论《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强化文明新村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全国、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下面,结合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就我市20xx年工作情况以及20xx年工作安排讲几点意见:

一、20xx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主要成效

20xx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在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的工作方针,按照“突出一个主题、实施两大工程、深化三大创建、推进四项建设、实现五大突破”的基本思路,在深化中增强创建工作的服务功能,在创新中实现创建工作的与时俱进。全年工作积极主动,扎实深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主要体现在“六个新”上。

1、“文明十堰”建设活动有了新的推进。我市按照省委关于建设“文明湖北”的总体部署,迅速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文明十堰”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及实施方案,把“文明十堰”建设作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主题、主线和总抓手,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精心组织优化环境、文明养成、共铸诚信、改进服务、繁荣文化、科普环保、家园建设、关注健康、爱心惠民、品牌创建等十大活动,按照“立足长远、着眼当前、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和“一个时期明确一个重点、一个阶段解决一个问题”的要求,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了以城市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乡村集镇为重点的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以倡导文明行为为重点的十大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同时还开展了以企业走访大调查、执法人员形象大讨论、影响发展环境大治理为重点的“三大集中整治活动”。优化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受到上级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

2、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有了新的提升。围绕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八荣八耻”新标准,全市深入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针对市民素质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市民学校规范化建设管理的通知》,使市民学校更加具体化和规范化,市民思想道德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通过“荣辱观之我见”电视专栏、“社会主义荣辱观”书画展、“知荣明耻,从我做起”演讲比赛等系列主题活动,倡导公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使“八荣八耻”更加深入人心。结合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建党85周年,举办了“纪念中原突围胜利70周年”大型图片展,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求真务实、创新奉献的时代精神。全市命名表彰了汤晓红、贺文勇等26名市民为第二届文明市民,通过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极大地鼓舞和教育了全体公民,不仅褒扬了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而且较好地推动和配合了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了新的突破。按照《十堰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任务分解》等有关文件要求,市文明委于去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三次全会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述职考评会,对文体局、卫生局、财政局、信息产业局、工商局等第二批部分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重点责任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评议。全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文明新村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以城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责任单位为主体,建立扶持帮建联系点100个,具体指导联系点的文明新村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针对农村贫困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孤儿和留守儿童等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状况,积极探索我市农村未成年人包、保、防、控新途径。房县土城镇结合当前农村青壮劳力普遍外出务工的客观实际,摸索出了一条“九长联手”包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好路子。全市继续抓好“暑期集中行动”,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联手定期不定期对全市网吧和电子游戏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超时经营、接纳未成年人进网吧等违规行为,并从11月16日起在全省市州中率先实施网吧“零时断网”举措,从根本上杜绝了网吧超时营业,受到了广大市民尤其是未成年人家长的交口称赞。市文明办还与教育、司法、文体等部门联合,在广大中小学生和青年中开展“学会感恩、共创和谐”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演讲、知识竞赛、征文、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在实践体验中学会反思、体验感激、加强自律,在活动中培养感恩父母、感恩亲人、感恩朋友、感恩社会的高尚情操。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积极挖掘本地红色教育资源,组织青少年学生瞻仰革命烈士纪念碑和祭扫烈士陵园,开展“寻访革命英烈,传承民族精神”活动,以强化爱国主义教育。

4、文明城市创建有了新的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确保省级文明城市五连冠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市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制定下发了《十堰市争创20xx—20xx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于去年8月18日召开了新一轮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与此同时还在全市启动了文明社区“321”创建达标工程,对各类社区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推进,为文明城市提档升级奠定了基础。

5、文明村镇创建有了新的拓展。为进一步深化 “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全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实施“六大工程”,深化“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建设文明新村活动的意见》,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了扶贫、信用、生态、健康、文化、平安为主要内容“六大工程”创建活动。通过大力推进“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万名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城乡手拉手、共建文明村”,“五改三建”等活动,改善了农村农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以“百家文明单位对口支援百个文明新村”和“百家企业联系百个新农村”的“双百”活动渐次推进,收到良好社会效果。通过组织各级文明单位与文明新村结对帮扶,援建了一批农村文化中心户,捐赠了大批衣被、药品以及款物等,去年又有7名贫困中学生、5名贫困大学生得到了“西部助学”项目资助。

6、文明行业(单位)创建取得了新的成效。针对企业改制和经济发展现状,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制订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扩大各类群体参创率和覆盖面。在去年5月全省召开的非公经济组织文明创建现场暨经验交流会上,我市作了典型发言。同时,全市坚持立足单位创建,推动行业升级的工作要求,在不同行业领域分别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生产经营信誉制”等,始终把“便民、利民、惠民、为民”作为窗口行业的服务宗旨,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用活评选、激励和竞争机制,进一步优胜劣汰,鼓励先进,展示文明创建成果。去年全市共表彰20xx-20xx年度最佳文明单位84个,文明单位310个。

在充分肯定我市20xx年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法手段、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不足:一是适应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载体探索不够,特别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二是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体制不畅、约束不强、协调乏力的现象;三是创建活动紧贴中心和服务大局不够,城乡统筹、区域统筹还不平衡,文明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及整体推进的水平还不高;四是队伍和投入保障严重滞后,全社会支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氛围不够浓厚。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正视和对待这些问题,新的一年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认真抓好20xx年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重点工作

20xx年是深入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规划、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市第三次党代会刚刚闭幕,中央、省委将相继召开xx大、省九次党代会,做好新一年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今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推动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着力点,大力开展“讲文明、促和谐”活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公民文明程度的全面提高,为建设“文明和谐十堰”而奋斗。围绕这一指导思想,今年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突出“讲文明、促和谐”主题,继续扎实推进“文明十堰”建设。根据党的xx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文明湖北”、“文明十堰”建设的总体部署,紧扣“讲文明、促和谐”的主题,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文明十堰”建设活动。要在巩固去年三项集中整治成果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要以迎接党的xx大、省九次党代会为契机,乘市第三次党代会召开的东风,突出城市市容市貌整治,逐步建立城管考评体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和促进市容常态管理。要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深入开展“共铸诚信十堰”活动,以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以商务诚信促进社会诚信。要围绕倡导文明言行、普及礼仪知识、着力解决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存在的不文明现象,整体提升十堰文明城市形象。

2、进一步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形成新一轮创建热潮。20xx—20xx年,是新一轮全国、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周期,20xx年的工作基础与否,直接关系和影响着申报、验收和评选成败,因此,要在巩固保持现有成果基础上,向省级文明城市“五连冠”和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冲刺。要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湖北省文明城市创建长效管理暂行办法》,认真落实《十堰市争创20xx—20xx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逐条对照,逐项检查,狠抓落实。要突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和窗口服务等重点,会同、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明查、暗访和集中整治行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化、管理制度化、服务规范化。按照构建和谐十堰的要求,修订完善市民手册、文明公约、礼仪常识等文明知识资料的编辑汇集,继续开展“十大不文明行为”和“十大文明行为”大讨论,公开征集十堰市民精神,广泛进行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投入到文明城市创建行列。要进一步抓好社区创建达标,遵循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凸现效果的原则,夯实城市细胞基础。同时,各县(市)要按照全省文明县城检查考评体系,认真做好省、市级文明县城的申报、验收工作,切实加大县域内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3、围绕“创文明行业、促荆楚和谐”主题,继续深化文明行业(单位)创建。要围绕“创文明行业、促荆楚和谐”主题,进一步深化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不断拓展领域、丰富内容、改进形式,逐步实现行业创建从规范服务到优质服务的提升,从优质服务示范点到行业系统的拓展延伸,切实扩大文明单位(行业)的公信度和影响力。要按照中央和省文明委的要求,以规范服务为重点,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发动各行各业积极参与,重点推进党政机关、生产流通领域、服务行业、中介组织、科技文化战线、执纪执法部门的诚信建设,构建十堰社会信用体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在此基础上,命名表彰十堰市第四批文明行业(系统)。要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具有先进性、代表性,体现时代精神和改革成果的创建典范。要借助20xx—20xx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命名表彰的东风,加大文明单位创建力度,结合十堰创建工作实际,制订、完善《十堰市文明单位考评细则》、《十堰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和跟踪考核办法》等文件,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态管理力度。要结合湖北省开展的“六比六看”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比便民措施,看谁服务质量优;比奉献社会,看谁公益事业贡献大;比关爱未成年人,看谁办实事多;比扶贫济困,看谁为群众送温暖多;比服务新农村,看谁为农民办好事多;比行业形象,看谁文明创建活动抓的好),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文明单位在行动”系列主题创建活动,即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开展“文明单位社区行”活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文明单位乡村行”活动;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文明单位校园行”活动。要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制定实施《十堰市关于在非公有制和新经济组织中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适时召开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文明创建座谈会,不断提高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水平。

4、深化“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扎实推进以文明新村为重点的文明村镇创建。坚持“突出主体、注重农户”的工作思路,在继续推广竹山“实施六大工程”,深化“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谷城现场会议精神,强力推进文明新村创建。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和全省文明新村建设现场会议精神,修订、完善《十堰市文明村镇建设考评细则》,完善和规范文明村镇创建管理。20xx年各县市区要按照“夯实基础、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和省文明办关于确立5%左右的建制村进行文明新村试点的要求,增加本地区试点村数量,并同时抓好3—5个示范样板,使全市文明新村试点村总数达到100个左右。要坚持和完善“百企联百村”和“百个文明单位帮建百个文明新村”的“双百”工程,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强化文明新村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努力提高文明单位的帮扶水平和帮建质量。要以国道、省道沿线为重点,坚持城乡共建和连片创建,实现城乡联动和区域协调发展,努力形成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文体设施向农村延伸、文明服务向农村覆盖的共建局面,实现城乡统筹创建。今年将召开全市文明新村创建工作推进会,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创建活动不断深入。

5、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要认真落实中央8号、省委9号以及《十堰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搞好“回头看”的基础上,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建设和谐校园、做文明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实施“学校育人”、“家庭育人”、“团队育人”、“活动育人”、“基地育人”、“环境育人”,强力推进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保工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巩固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责任单位述职考评办法,切实加强以网吧、游戏厅、舞厅为重点的文化市场管理,深化“暑期集中行动”和“学会感恩、共创和谐”教育活动。在学习、借鉴仙桃、孝感等地先进经验的同时,在全市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评选,促进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的创新

6、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全面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利用重大节庆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培育良好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之中,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之中。广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要在全市组织“寻找身边的榜样”活动,挖掘和弘扬身边的道德榜样和好人好事,在全市倡导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文明和谐人际关系,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扬荣弃耻,见贤思齐,推动“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氛围的形成。

7、着力加强精神文明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打牢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树立传播先进理论,回答现实问题、总结实践经验、探索长效机制的研究理念,进一步加强和深化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宣传,努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围绕和谐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农村文化服务的新机制和新路径,着力解决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等问题,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围绕文明和谐十堰构建,组织召开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精神文明创建理论研讨会,举办精神文明建设培训班,发挥好《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刊的作用。努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积极筹办和力争早日开通十堰精神文明建设网,为和谐创建培养理论骨干,为基层提供经验交流、成果展示、信息服务和动态研究的平台,为全市社会、经济、文化、政治协调发展奠定理论基础。

三、切实加大务实创新力度,努力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今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联系实际找准创建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主动地为人民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使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创建的成果和实惠。要正确把握好“五个关系”,强化科学管理,不断改进创新,提高工作水平。

1、要处理好领唱与合唱的关系。最近,中办、国办印发了《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党的xx届六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确定了中央文明办作为和谐创建工作的牵头单位,并对这项工作的贯彻实施负总责。各级文明办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充分发挥文明委办事机构的作用,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各级文明办不仅要搞好“领唱”,还要指挥好“合唱”。要善于借力使力,整合资源,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多协商、多沟通、多联系,充分发挥文明委成员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责任单位、“文明十堰”建设责任单位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服务社会、联系群众、和谐创建方面的自身优势,围绕市文明委的总体部署,实行总动员,搞好大合唱,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开创万众一心,共创和谐的新局面。

2、要处理好打造亮点与攻克难点的关系。精神文明创建一定要注重典型引路,品牌效应,这不仅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新形势下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的重要经验。要善于发现亮点、培育亮点、打造亮点,用亮点来以点带面,提高层次,这是各级文明办抓好工作的一项基本功、着力点,也是反映各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抓亮点不是回避工作难点,亮点与难点是相辅相成的辨证关系,越是难点的问题越容易出亮点。这次全省表彰了12个首届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品牌,我市的竹山县深化“十星”创建新探索获此殊荣。这几年,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也花了一定的精力、物力、财力,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全国、全省有影响、有特色的典型不多。因此,各地要树立“典型”、“特色”、“品牌”意识,努力在全市培育县城的、农村的、行业的、家庭的、个体的、群体的不同类型、不同层面的先进典型和特色品牌,继续挖掘、培育、打造、发挥好典型的资源,不断丰富创建形式,拓展我们的工作领域,营造工作新亮点、新特点,进一步提升和展示我市文明创建新形象。要认真疏理一下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工作难点,善于培养典型,善于总结经验,善于挖掘提炼,将难点不断转化为亮点。我们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就一定能够出新出彩,再上新的台阶。

3、要处理好拓展领域与深化内涵的关系。和谐创建是全民创建,共建共享是一项重要原则。只有让不同群体的人们都享受到创建工作的成果,和谐创建才能形成持久的动员力和广泛的参与度。文明创建近几年覆盖面不断扩大,群众参与率不断提高,但仍有空白和死角。城市中的富人封闭式社区、许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大量进城的农民工,还游离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外,把他们吸引到创建活动中来,不断拓展文明创建的覆盖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仍是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任务。在拓展领域的同时要下大力气深化和谐创建的思想内涵、道德内涵、文化内涵,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渗透到和谐创建的各项活动中去,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要善于运用群众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群众身边的榜样,生动形象地宣传“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增强学习教育的亲和力和感召力,广泛开展好公仆、好公民、好婆媳等评选活动,为人们树立榜样,形成扬荣弃耻,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使文明创建领域不断拓展、内涵不断深化、质量不断提高、载体不断丰富、品位不断提升。

4、要处理好理论务虚与工作务实的关系。社会在进步,形势在发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适应形势发展,要提高层次水平,必须加强理论研究,坚持虚功实做,注重虚实结合。理论务虚就是要善于分析精神文明创建的形势,探索精神文明创建的规律,总结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经验,把实践中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又是一项非常具体的工作,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工作,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衡量精神文明创建成败的唯一标准。要求我们工作必须务实。工作务实就是要一切从实际出发,鼓实劲、求实效,一个个环节落实,一项项工作的分解,一个个问题的解决,真正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就是要聚精会神、埋头苦干、踏踏实实、力戒浮躁,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就是要严细深实,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我们要从这两个方面努力提高水平,扎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

5、要处理好统筹发展与整体推进的关系。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必须立足本地实际,着眼长远,做到既要积极进取,尽力而为;又要尊重规律,珍惜民力,力争使各项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深入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创建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在巩固阶段性成果、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方法和工作机制,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随着形势的发展,文明创建的领域越来越宽,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必须提高统筹创建的能力,把各项工作贯通起来,把可利用的资源整合起来,整体联动,协调发展。要统筹好创建活动与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现二者的互相渗透和融合。要统筹城乡文明创建,发挥城市、城(镇)带动辐射作用,精心组织好沿国道、省道的文明走廊创建工程,形成共创共享、城乡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创建局面。要统筹三大创建,使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得益彰,形成彰显特色,互为促进的良性发展态势。

同志们,新的一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繁重、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握机遇,乘势而上,积极进取,奋发作为,以扎扎实实的行动,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以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为建设“文明十堰”、“和谐十堰”,促进十堰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春节将至,在这里我向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全市文明办系统的同志拜个早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合家幸福、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