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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选5篇)

发言稿1.46W

在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1

一、正视现实,进一步增强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选5篇)

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从1998年开始起步,多年来虽然在政府的领导下,经过物业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使物业管理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我认为还只是停留在初级阶段。从企业认证情况看,全市物业管理企业中有资质的仅有5家,可以说少得可怜。从供暖情况看,*城区供热面积214万平方米,供热楼房499栋,22213户,锅炉房125座,锅炉167台,总计558吨,目前自烧98座,承包27座。其中物业公司直管楼房122栋,面积49.2万平方米,委托楼房36栋,13.2万平方米。共有19座锅炉房,33台锅炉,计150吨,固定资产2232万元,直管供热户数8095户。几年来政府协调解决资金300万元,对城区一些老楼房及全市大循环式楼房进行供热分户改造。现在已完成分户改造69栋,4143户,27.8万平方米,占应改造的57%。由于煤电涨价,热费欠缴、设备陈旧,管理不善,导致供热温度很难达到国家标准。从市直部门单位住宅楼物业管理情况看,目前市直部门单位所管的住宅楼341栋,面积151.5平方米。其中物业管理自己负责的有77个单位,263栋楼房,面积115.3万平方米,租赁发包的有29个单位,78栋楼房,面积36.3万平方米,这些单位住宅的物业管理还只是以供暖为主,其它服务项目如卫生保洁、四防安全、公用设施维护等都不到位。从开发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看,我市城区现有引资开发小区4个,即阳光苑、世纪花园、怡景花园、曙光小区,建有楼房28栋,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其中物业管理由开发建设单位自管的有2个。租赁发包的有2个。除阳光苑小区物业管理较好外,其它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仍须急待提高。

在正视现状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物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行业管理不够规范,机制不够健全。我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成立较晚,未能全部履行行政主管部门职责,依照《条例》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的力度不够。物业管理企业市场准入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导致物业管理企业大都没有资质,无序进入市场,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不讲诚信,毁约弃管。并有开发商将配套公建私自转卖给承包人,变成承包人的私有财产,承包人为了谋求个人利益,往往是多收费,少服务,随意增加业主负担,造成多起群众上访。

二是业户欠费严重,国有供热设备带病运行。由于市场调节的燃煤价格迅速上涨,供暖必需的原材料与燃料价格的不断上升,导致供热成本不断增加,20*—20*年供暖期每平方米供热成本比上年度增加了10元,同时热费收缴率年平均低于80%,每年热费收缴率下降2-4个百分点,20*—20*年供暖期,业户欠缴国有公司热费就达340万元。由于企业资金短缺,致使大量老化和已超过使用年限的供热设备得不到及时更新改造,相当部分供暖系统存在隐患。

三是早期住宅物业管理缺失,供热管网分散。由于我市没有执行专项维修基金征缴制度,结果一些市直单位部门的住宅楼公共部分当出现下水堵塞、墙皮脱落、屋面防水渗漏等问题时,往往因为资金问题,随之在维修养护时就出现了互相推诿、彼此敷衍的滞管现象,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另外全市共有锅炉房125个,使用锅炉167台,锅炉网点过密,未能集中和分户供热,造成能源消耗过大,环保质量较差。另外一些承包企业受供热成本涨幅影响,未能达到供热标准,群众反应强烈。

四是物业企业负担过重。目前物业服务是商品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大多数市民还习惯于计划经济下的福利住房分配和使用制度,花钱买服务的意识还不强,有些业主只想得到更好的物业管理服务,却不被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直接影响了物业企业经营性收入。有的开发小区建设不配套,遗留问题多,如地沟高度不够,下水管道脱节、堵塞,脏水上返等问题不断出现。物业管理法规与相关配套制度、政策不健全,影响了物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成为制约物业管理企业发展的难点。因此,我们必须正视现实,统一认识,加大力度,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全面履行部门职责,强化对物业行业的监管力度

1、明确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我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是市政府下辖的独立的城市住宅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办公室设主任一人,由*办事处副主任常城兼任。下有4名工作人员。其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指定专门帐户,存储和代管业主交纳的各项维修资金,并监督其使用;制定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示范文本;审查物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指导物业管理活动;纠正违反物业管理行为。

2、做好“专项维修基金”的征缴工作。《物业管理条例》第2章第7条第4款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可以解决因建楼比较早、已过保修期楼房屋面防水渗漏困绕住户生产、生活等难题,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是物业维修基金的主管单位。依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商品住宅和现已使用的商品房其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由开发建设单位代收,并与物管办签订《物业维修基金收缴协议》;向购房者收取购房款2.5%的物业维修基金,购房者须持物业维修基金专用票据和其他资料办理房屋确权手续;开发建设单位在售房期间,应将代收取的物业维修基金定期存入市物业维修资金专户。现已使用的商品房,其公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由实际管理的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负责收取,按建筑面积每月每户每平方米0.15元,非住宅用房以每月每平方米0.8元收取,管理单位按所管房屋的数量到市物管办核准收缴数额领取专用票据,并及时将收缴的基金足额转入物业维修基金专户。

3、执行物业管理市场准入制度。根据《条例》规定,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参与前期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提出便于实施物业管理的具体意见,参与住宅小区竣工后的综合验收。今后凡进入社区(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都要具备相应资质,同时要到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实施物业管理时,要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向物管办交纳保证金或固定资产保证金,标准不低于5万元。各部门、各单位所属的住宅楼,物业管理工作必须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要坚持以人为本,自行加大管理力度,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保证一方稳定。开发建设单位要在办理“房屋销售许可证”之前,通过招投标或采取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这样做有助于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做到建与管不留隐患,切实解决配备设施不完整或不切实际的超值服务承诺等问题,从而促使物业管理尽快走向规范化的市场轨道。

4、努力做好业主委员会的组建与管理工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是物业管理活动的主体,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社区组织的配合下,由物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其委员应当由社区或楼区内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今后凡是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都要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要接受物业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检查、指导,同时积极配合社区组织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其权利和义务,《条例》有明确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要突出业主权益,同时明确业主应承担的义务,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要保证做到业主的权责一致,这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的关键。要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及时化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的矛盾和纠纷。一个成熟的、挑剔的、高素质的、依法运作的业主委员会,肯定有力于物业管理行业高速健康发展,有力于减少投诉,保障社会稳定。

三、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扎实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1、切实加快国有物业公司的管理机制改革。*市物业公司要全面进行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实行领导班子集体承包责任制,健全完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切实形成规范长效的制约机制。要实行公开竞聘制度,配齐配强中层领导;要实行双向选择制度,实现竞争上岗,定员定责;要实行承包经营制度,实现风险抵押,自负盈亏;要实行指标考核制度,实现绩效挂钩,奖优罚劣。通过改革,全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2、努力做好城区供热联网和分户改造。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城区内凡实行“大循环”集中供热的居民楼、商用楼都必须进行分户改造,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形成一户一栓,水热同位。国有物业公司直管楼房的分户改造资金按规定由供热单位和业户共同筹集,委托管理和单位自管的楼房分户改造资金由产权单位和业户共同筹集。今年,如果委托管理单位楼房的分户改造任务不能完成,或者不能及时出资搞好锅炉、管道的维修养护而出现隐患的,物业公司有权停止供气。同时物业公司要根据城市发展供热总体规划,积极争取协调资金,逐步实现大面积供热并网联网,实现环保、节能、高效的目标,两年内力争全面完成供热联网和分户改造工程。

3、加大力度清缴热费。热费收缴多年来一直是物业单位的难点问题。为此,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密切配合供热企业,依法收缴陈欠热费,并对拒交热费的“钉子户”,应履行法律手续,坚决收缴。对供热托管单位多年所陈欠的热费,托管单位要采取有利措施,在开栓前将欠款缴清,否则物业公司可以停止供热。

4、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物业管理的对象是建筑物和建筑物的配套设施设备,服务的对象是广大群众,所以说它是一种特殊的服务行业,既要做好“物”的管理工作,更要做好为“人”服务的事情。因此,物业企业要在物管办的指导下,按照市场需求多样化和实效性的原则,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市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与业户签订服务合同,并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根据《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代收。物业企业要积极组织不同类别的从业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达到持证上岗。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解决好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排查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在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2

同志们:

昨天,家瑾同志对《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过程和主要法律制度作了说明,志峰同志就《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精神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讲了话,我完全赞成,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有十个单位交流了经验和贯彻《条例》的安排,希望各地研究借鉴。

会议讨论中提出了不少贯彻中的意见以及一些需要继续探讨研究的问题。昨天晚上,房地产业司进行了认真的归纳整理,给我列了十大问题,主要是《条例》贯彻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针对这些意见,建设部还将继续研究,也希望各地积极探索。一是,关于业主和业主大会。《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重大事项须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业主大会怎么组织,还需要探索。二是,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素质问题。对此《条例》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具备高素质,能否请当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担任。业主委员会能不能真正尽责,对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很重要,请你们在今后的工作指导中总结经验。三是,业主大会在法律上承担什么责任。它既不是自治组织,不是法人机构,又不是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组织。四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事件,物业管理企业有没有责任。五是,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收水、电、气、暖等费用产生的纠纷如何解决,维修责任如何落实,这涉及到公用事业改革的问题。六是,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环境和亏损的问题,以及当地政府在环境整治中会不会增加物业管理企业负担的问题。七是,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产权怎么明确地界定。八是,旧小区实行物业管理难的问题。九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责任和如何履行职责。十是,地方政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研究转变职能的问题。这些问题大部分都在志峰同志的报告里作了说明,要在贯彻《条例》中逐步解决,要有一个过程。我个人体会,物业管理不完全是一个房屋管理问题,很多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极其复杂。当前最重要的是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要通过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探索解决好这些问题。发展中的问题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下面,我结合自己学习《条例》的体会谈点认识,同大家一起研究讨论。

我认为当前贯彻《条例》,首先是省建设厅、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也包括城乡规划、市政公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要共同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前期建设和物业管理带来的问题非常突出。《条例》从解决社会发展、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矛盾出发,作出了很多规定,所以《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大家谈到的旧小区问题,到底是房屋管理,还是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还是房屋管理和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相结合,是很现实的问题。各地要在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法律关系,认真分析各地实践的基础上,确定有效的步骤,推进《条例》的实施。向社会各方宣传理解认识《条例》的重要性,和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深化改革和贯彻《条例》是我最近想的比较多的问题。我理解贯彻《条例》的重点和难点是各方思想认识问题,尤其是主管部门、业主、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根据《条例》调整工作思路,转变观念,将《条例》贯彻好。

一、物业管理发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社会基础

我国物业管理历来是有社会需求,与经济体制、住房制度、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方式有关,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城市容貌、城市形象,是全社会的客观需要,反映的是城市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物业管理新体制的产生、发展是一个长期的演变过程,并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事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以及房地产建设、销售和售后使用管理分工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而得到逐步发展和规范。

我国物业管理的历史状况: 80年代初以前,我国广大居民住房产权主要是属于政府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所有。居民住户是房屋的承租者,交付房租、享有房屋的使用权。政府房管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负责环境管理,包括绿化、卫生、垃圾和厕所管理等公共部分,列支相关费用。居(家)委会、街道办事处是对居住环境管理承担组织责任。

80年代中期之后,我国进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打破单位单一投资建房,开始允许多渠道建房。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逐步提高,形成对居住环境配套设施的需求。房屋建成后由房屋产权单位管理,外部环境则由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这一管理模式,逐步强化了居民关心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所管公共部位的环境卫生、绿化环境等公共财产的意识。

房地产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带动了单位购房,随着这种需求的增大,开始形成服务于房屋所有人的物业管理。特别是人们对良好的居住环境的需求,刺激了商品房的供应,从而进一步促进了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这种需求的经济负担和住房分配方式一样仍是单位负责,个人受用。新建小区物业管理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同时也引发出物业长期管理的需求。

我们房地产开发是实行滚动开发,预售制、规划批准建设范围实施周期长短不一,加上历史上新建房屋移交中产生物业费用由谁来承担问题,促使开发企业组建物业管理企业,满足开发企业的需求和购房业主在小区建设尚未全面完成情况之下的物业管理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自己开发的项目实施物业管理,也是基于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这就形成前期物业管理。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物业管理也随之发展。但存在公房出售之后的物业管理和仍由公房管理、单位管理的出售及未出售公房之间需求关系、管理方式等尚需研究和规范。

居民的住房需求,由直接关注住房面积大小、功能质量等内部需求,发展到对环境的需求;从需要对房屋共用部分的管理,发展到同时需要对部分公共社会事务的服务;从需要对房产和附属设施的完好,发展到实现房屋的保值、增值。这些,使物业管理的内涵更加丰富,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更加明晰。

从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的进程来看,物业管理涉及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变,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改善人居环境、提供公共服务,也包括机关后勤服务改革,政企分开、政府转变职能,基层政权职能到位和居委会自治组织作用的发挥。在这些转变中需要立法来强调业主的自身的位置,规范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开发企业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与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转变观念,改变工作方式和方法,也有基层单位的改革转制问题,这也就是存在于《物业管理条例》之中的社会基础,需要明确相关法律制度。

二、物业管理中要运用法律法规规范人们的行为(或者讲相对人的行为)

《物业管理条例》既然存在着立法的社会基础,就应当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在改革和发展中推进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既要调整解决好现有矛盾,又应有一定的前瞻性。因此,我体会,要贯彻落实好《条例》,关键是学习、宣传《条例》规定,准确理解和把握好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规定法律关系。这里我着重讲一讲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

(一)业主是《条例》规定的责任主体

业主是房屋产权的所有者,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行为。所以,业主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的重要责任主体。这是宣传贯彻《条例》,形成共同工作氛围的基础。明确这一点,才能说清楚业主具有可以选择管理企业和不选择管理企业的权利,具有维护个人和公共的共同利益的责任,和遵守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所规定的义务。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业主的责任,除了对房屋内专有部分所有权的行使,更重要的是还承担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由公约和规章制度确定的义务。多个业主之间必定形成共同利益和共同事务,而公共利益和共同事务不是一个人代表的。从我国固有的特点来看,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部分,必然存在业主和业主之间内在的联系,这就体现出业主公约。因此,《条例》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在吸收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既有制度的基础上,确立了业主大会制度。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规定了业主大会的成立、会议形式和表决方式,业主大会按照《条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的程序作出的决定,包括业主公约等,视为全体业主的共同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通过这些规定,保证业主大会能够切实担负起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职责。

(三)合同是物业管理服务的法律依据

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业主、业主大会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什么、达到什么服务标准,要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当然,服务价格和服务水平必须相对应。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内容不是包罗万象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业主是责任主体,物业管理公司是服务主体,他们之间违反合同的纠纷是民事纠纷,主要受《合同法》保护和约束,行政主管部门不要过多干预。

(四)前期物业管理必须加强

《条例》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什么《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可以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

在建设过程中间,开发企业与业主以及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相互利益关系的调整是关键。与其他的销售行为不同,房屋产权的销售是一个过程。因为房屋建设实行的是滚动开发,业主在滚动开发中,获得产权,不可能等到开发商销售完所有物业,购房人全部入住,成立业主大会之后,才来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因此,商品房销售阶段的物业管理服务,是建设期的业主(建设单位)向最终业主(住户)过渡期的物业管理,也就是前期物业管理,客观上只能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来实施。《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来签订。但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的对象不仅是建设单位,主要还是逐渐入住的购房人。根本上讲是业主长远利益的保证,包括对批准规划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的预防,可以减少开发企业建设过程中随意改变规划。所以,《条例》要求,购房人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必须包含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从而让购房人承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关于物业管理的权利义务,为业主接受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提供了法律基础。

(五)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诚意接受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条例》第二十条对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与居委会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要理顺两者的关系,关键是要学习贯彻《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主要职能作用是,协助基层政权做好居民群众政治思想工作,调解居民邻里矛盾,维护居民道德行为规范,创造良好、和谐的社区人际关系。业主大会是业主们由于共同财产关系而形成的共同利益通过业主公约来确定的组织。居委会是和社区对应的组织,业主大会是和物业管理区域对应。业主、业主大会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离不开当地居委会的指导和帮助。《条例》设立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应当告知并听取居委会意见的义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居民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同时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委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并接受其指导。与其他企业一样,物业管理企业按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服务,与居委会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六)落实《条例》规定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应当从房管部门改革和改进工作抓起

关键要清理公房出售专项维修资金的挪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落实账户到人。《条例》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目的,主要是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这是保障物业管理区内公共设施、共用部位完好使用和维护业主长远利益的必要措施。因此,必须完善制度,严格征收,专项使用,加强监管。

(七)政府机关要转变职能做好实施监督

物业管理企业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在市场中的行为其实就是市场行为,民事行为的特性要求给市场主体以充分的自主权利,政府不能干涉民事主体自由从事市场活动,不能主动介入到这种活动中去,更不能随便运用自己拥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干预。政府部门既要尊重业主在物业管理上的自主权,也要尊重物业管理企业的独立经营自主权。

政府的作用,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对物业管理企业行为实行监督管理,为他们从事市场活动提供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彻底改变过去大包大揽的观念和做法,明确哪些是自己管的,哪些是民事行为交给市场解决的,一旦有民事纠纷,应鼓励多走一点司法程序来处理,做到依法行政,既到位,又不越位。

(八)抓好公房管理部门改革,有步骤推进实施物业管理,抓好试点稳妥推进

社会对环境的需求是地方政府关心的。公房管理改革不仅是房管部门的事,关键是人的居住环境,有居民本身要求,也是城市形象问题,要有紧迫感,要积极参与。各地建设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作为地方政府的参谋,制定方案,推进改革实施。

(九)建设部和省厅市局的工作问题

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充分领会《条例》精神,并充分总结物业管理发展的历史过程。通过这些工作,把握物业管理的难点、重点和方向,这样工作才有前瞻性。

第一,要把法律关系弄清楚。要明确物业管理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明确业主责任和行政主管部门自身的责任。

第二、要尽快完成配套法规的制定,对过去的法规进行清理,要有计划,明确出台的时间。部里有关司局向我反映,向地方征求意见的立法经常不能按期回来。当前部里要建立一个考核各省厅市局的制度,把法制工作作为考核省厅市局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并把考核结果向省区市政府通报。

第三,要同心协力,解决法制建设问题。我讲的同心协力有三个层面。一是上下同心协力,我们这个行政管理的各部门要同心协力,二是左右同心协力,我们今天为什么要求部里其他司的司长来参加会议,《条例》对有关质量安全,规划问题,城市建设中的水、气等改造的问题,都有规定。贯彻落实好《条例》,我们的相关部门能不能同心协力很重要。三是我们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部门同心协力,特别要与民政部门,与当地政府有关社区管理的部门同心协力。我们要如实地告诉别人,对你们工作有什么要求。当然部门之间的工作是有不同侧重的,要在分歧中找共同点。

(十)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还要加强。法规司、房地产业司要组织开展好有关宣传活动。要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对促进城市发展、改善投资环境的作用,对协调业主共同利益和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的作用。对业主的宣传,要增强业主自律意识,推进民主协商机制的形成。只有依靠社会力量的支持和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条例》的贯彻工作才能做好,才能规范社会人和行政部门的行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真正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这是国务院领导对《条例》颁发实施的要求。《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的意见,在贯彻实施《条例》中更要倾听群众的意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同志们,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国的物业管理行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学习好《条例》,贯彻好《条例》,按《条例》的要求做好自己的工作,切切实实地保护好广大群众的权益,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在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3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全市财税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财税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财税工作汇报,对做好今年财税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曙光市长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佳良常务副市长还将提出具体要求,对两位领导的重要指示,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市财税工作讲三个方面。

一、全面总结20xx年全市财税工作

20xx年,是我市财税经济运行充满困难和挑战的一年。一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下行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个三”决策部署,迎难而上,积极作为,财税工作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局面。

(一)财政收入逆势增长。20xx年,面对经济增长下行、结构性减税因素增多等重重困难,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研判财税经济形势变化,有针对性地研究采取财税征管措施,狠抓收入征管。市财税三局继续实行局领导联系县区、重点项目和企业收入工作制度,完善综合治税机制,落实税收保障责任,加强收入计划安排和调度管理,狠抓均衡入库;江华、冷水滩等地积极建立税收预警制度,加强税负模型分析和税源入库动态分析,强化税收源头控管;祁阳、新田等地加强房地产税费一体化管理,零陵扎实开展房屋出租清理等4项专项清查,确保收入“颗粒归仓”;道县、江永等地创新协税护税方式,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去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13.4亿元,增长13%,提前一年超额完成“”财政规划收入目标,收入总量排全省第9位,比上年前移2位;收入增幅排全省第4位,比上年前移1位。尤其可喜的是,县域财政实力显著增强,全市县区共完成财政收入84.7亿元,增长16.1%;冷水滩、祁阳、零陵、宁远4县区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其中,冷水滩、祁阳达到11亿元以上。

(二)服务发展作用凸显。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按照“稳增长、调结构”的要求,充分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加减法”服务经济发展。一方面,增加产业发展投入。各级财政部门不同程度地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市本级安排各类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资金1.35亿元,支持企业技改扩能,比上年增长14.4%;祁阳充分利用“特色县域经济”平台多方投入2.48亿支持园区和项目建设,道县为园区及产业项目兑现各类政策性奖励和补助2.2亿元,双牌安排1020万元支持重大项目谋划、编制和申报,宁远、东安等地分别投入上千万元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此同时,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刻把握中央和省财政扶持政策精神,紧跟上级财政资金分配动向,及时做好项目包装和申报,积极“跑项争资”,去年共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125.7亿元、增长13.7%,争取专项转移支付86.9亿元、增长26.1%,争取地方债券资金7.01亿元、增长45.1%,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财力保障。另一方面,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全市各级财税部门通过实施“营改增”扩面、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落实出口退税政策等措施,为中小企业减税1.4亿元以上,为47家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2.6亿元。同时,贯彻执行收费减项降标政策,对园区企业新建、改扩建和技改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全免,并取消、免征、降标一批涉企收费项目,按政策及时减免各类收费,其中市本级减免收费3000多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和项目负担。在财政的强力支持下,去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300亿元、增长9.9%,固定资产投资1303.5亿元、增长21.3%,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297.97亿元、增长12.2%。

(三)保障民生成效显著。全市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其中,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13.4%,腾出了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去年,全市财政支出297亿元,增长15.4%;其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231.6亿元,增长17.7%,占财政支出总额的77.9%,一批重点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教育方面,新增城区义务教育学位1.58万个,建成义务教育合格学校83所、农村公办幼儿园28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实现“一口价”,并分别提高到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医疗卫生方面,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人平320元/年、35元/年;在全省率先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级统筹,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稳步推进,实现了县区群众在市级医院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社保就业方面,城乡居民养老制度顺利“并轨”,并将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人平60元/月;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连增”;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市低保人均救助标准分别提高到350元/月、330元/月,农村低保救助标准提高到人平165元/月,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2640元/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6.5万人,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7.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住房保障方面,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3.3万套,基本建成1.6万套,发放住房货币补贴1.5万户。

(四)理财水平大幅提升。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认真抓好中央和省统一安排的财税体制改革“规定动作”的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3+2”改革部署,稳步推进自身财政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预算管理制度方面,支出定额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机制初步建立。预算公开稳步扩大,市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扩大到31个市政府组成部门;蓝山预算公开覆盖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在全省处于领先行列;其他县区在扩大部门预算公开的同时,积极扩大专项资金公开范围。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全市完成政府采购12亿元,比采购预算节约5.2亿元,综合节支率为30.3%;其中,市本级完成政府采购3.2亿元,比采购预算节约1.3亿元,综合节支率为28.5%。国库管理制度方面,全市1627个预算单位纳入集中支付范围,覆盖面达100%,冷水滩将二级机构也全部纳入集中支付。国库集中支付程序不断规范,财政直接支付比例持续提高,祁阳、新田直接支付率分别达到87.1%、81.5%。公务卡结算改革范围不断扩大,江华公务卡结算增长三成以上。财政监督管理方面,市本级制定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意见,认真开展了政府性债务清理甑别,摸清并锁定全市存量债务余额。市、县区都制定了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市本级还建立“三公”经费季报制度,将公务支出行为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预算绩效评价得到强力推进,评价结果有效运用到预算安排上,宁远绩效综合评价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与此同时,全市财政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扎实开展财务会计检查、“小金库”专项治理等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财经违纪违规行为,市本级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87亿元,查补财政收入493万元,纠正违纪违规资金1.82亿元。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建设,评审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全市共完成评审项目6353个,审减投资39.6亿元,审减率22.7%;其中,市本级评审项目909个,审减投资16亿元,审减率29.6%。市本级和东安、江华、宁远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

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部门和广大纳税人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市所有财税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市财税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持续增收难度加大,收入结构亟需改善;刚性增支因素不断增多,收支矛盾有增无减;财政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财政管理绩效有待提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二、正确认识财税经济发展新常态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收官和“十三五”谋划之年。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必须立足永州实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战略判断上来,正确把握财税工作新要求,全面认识新常态,积极应对新常态,努力实现新常态下的新发展。

要主动适应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的新常态。财政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当前,我国已进入以增长速度换挡、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动力转换为主要特征的新常态,财政收入也相应地从过去的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个别地方甚至可能出现增长停滞或负增长,对此,我们要实事求是地正确看待增速变化,不能妄自菲薄。从我市情况看,经过多年的打基础增后劲,支撑全市经济增长的利好因素不断集结,经济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这是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永州正处于迎难而进的攻坚期,财政收入只有保持一定的增速,才能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因此,我们既要摒弃速度情结、追求排位的传统思维,又要坚决克服对收入下滑无动于衷、无所作为的思想,充分抓住永州处于稳定向好的发展期,狠抓财源建设,依法组织收入,在确保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实收入,努力实现收入总量和质量双提升。

要主动适应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的新常态。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的同时,财政支出继续保持刚性增长态势,尤其在稳增长、惠民生、促改革等方面的刚性支出大幅增加,而且资金属性固化、支出结构僵化、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突出,各级财政自我平衡的压力很大。面对新常态,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创新理财方式,科学界定财政作用边界,正确处理好财政“越位”和“缺位”的问题,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在经济发展上,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财政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放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多采用市场化和间接支持的方式,撬动社会资源,放大财政资金效益。在社会事业发展上,要树立正确的民生理念,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要求,量力而行,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少干锦上添花的活,既注重面上的民生普惠,更注重点上的精准发力,努力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在制度建设上,财政部门要主动出击、积极参与,着力解决制度碎片化等问题,减少财政资金重复投入现象,增强政策的公平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要主动适应财政工作公开透明的新常态。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党委政府实现既定目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物质保障,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始终是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对财政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诉求越来越强烈。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将预算公开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进行了明确,今后财政账本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在这种新常态下,如何更好地呼应社会关注,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推进财政公开透明,是摆在各级财政部门面前一道重要的课题。这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以新《预算法》为准绳,及时修订和完善现有的相关财政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财政预算公开范围,确保财政规范、高效、透明运行。

三、扎实做好20xx年各项财税工作

根据市委、政府要求,今年全市财税工作目标是:财政收入完成127亿元,增长12%;财政支出安排332亿元,比上年预算汇总数增长12%。要完成这个目标任务,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狠抓财政增收,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要强化责任意识。刚刚闭幕的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了今年全市收入增长目标,其中市本级收入增长10%。根据市人代会决议,市财政局将市本级收入预算分解到市财税三局,其中,市国税局收入预算10亿元、增长11.55%,市地税局收入预算11.7亿元、同口径增长10.8%,市财政局收入预算9.8亿元、增长1.5%。今年的收入预算是充分研判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的科学决策,是我市破除发展难题、应对区域竞争、保障民生民本的客观要求。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必须紧扣这一目标,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全年收入预算。要依法加强征管。认真总结收入征管经验,积极研究新举措依法征缴税费,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优惠政策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税费征收秩序。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加大非税收入统筹力度,增加可用财力。要加强跑项争资。我市财政支出的七成多依靠上级转移支付,因此,向上跑项争资是全市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争资就是增收”的意识,深入研究上级政策,找准上级政策与永州市情的结合点,有针对性地谋划、包装项目,加大汇报衔接力度,向上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和项目资金支持。

(二)改进财政投入,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要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整合各类产业发展资金,积极改进对企业“点对点”无偿投入方式,将直接投入为主转变为间接扶持为主,采取财政贴息、政府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建设“135”工程,夯实工业财源基础。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贯彻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财税政策,积极推广和运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充分利用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引导和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等重点项目建设,发挥投资拉动增长的关键作用。要引导促进消费。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制定的减税清费和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努力扩大社会就业,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充分发挥消费稳定增长的基础作用。

(三)加强民生保障,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要严控行政支出。始终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制度,从源头上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把压减下来的资金集中用于民生重点领域和社会事业薄弱环节。要加大民生投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要求,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将新增财力的绝大部分投入到民生领域,坚决执行民生保障提标等各项惠民政策,不断扩大民生保障范围,充实民生保障内容,牢牢托住社会政策底线。要突出保障重点。支持办好民生实事,确保全面完成省里确定的15个方面、24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市定的6件惠民实事。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稳步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学位、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名校名师名校长工程建设,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促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化。贯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进职业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落实社保提标扩面政策,支持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管理,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实施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等文化惠民工程,促进文化发展繁荣。多渠道筹集资金,稳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保干部职工个人切身利益。

(四)深化各项改革,完善财税管理体制机制。20xx年,市委、市政府制定“3+2”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将财税体制改革列为改革重点。今年的市委经济工作会、《市政府工作报告》对财税体制改革又作出具体安排,全市财税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第一,推进税制改革。密切跟踪消费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进程,切实抓好“营改增”扩面工作,做好各项改革应对,确保全市财税既得利益。第二,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机制,加大政府“四本预算”统筹力度。扩大预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今年全市所有预算单位要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加大决算和专项资金公开力度。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公务卡结算,提高国库直接支付比例;清理整顿财政银行账户,逐步撤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强化国库现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第三,加强财政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制定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先有事后有钱、先有项目后有资金、先有管理办法后有资金分配;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加快建立有进有退的专项管理机制,规范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强化财政投资评审,提高财政投资使用效益。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降低社会公共服务成本。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科学制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第四,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全面清理甑别政府性债务,锁定债务余额,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加强融资平台和项目管理,积极推广PPP等新型融资模式,激活社会资本,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同志们,今年的财税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使命非常光荣。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强化执行,狠抓落实,积极开创新常态下财税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最后,预祝大家新春万事顺意!阖家幸福!

在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4

同志们:

我县尚处机构改革过渡期,相关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职责需进一步理清。同时,节后企业相继复工复产,总体处于生产或建设旺季,各种不确定因素叠加,发生事故的风险较高。

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不仅仅要“埋头抓”,还要“抬头看”,要站在地区发展和全局的高度,把安全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措施,及时整改一般隐患,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各部门要参照县政府常务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式,定期分析、研究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理清工作职责,坚决杜绝人为的推诿扯皮,坚决避免因推诿扯皮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此类事故,将从重从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企业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企业和经营者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要借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东风,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消除隐患。二要抓住关键,形成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精心谋划,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全面落实责任,通过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消防、特种设备、学校、旅游、食品药品等领域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长效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三要优化宣传,形成自律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宣传标示标牌要参照河长制的警示牌,列明分管负责人、片区负责人、一线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四要加大处罚,形成震慑威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执法,依法行政,从严追究责任,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对发现隐患不整改或消极对待隐患整改的企业,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对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实行上限处罚,涉及的责任人员,一律查处到底。五要强化保障,健全联动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建立健全救灾、应急、指挥体系,进一步整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立成员单位,一旦发生灾害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认真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迅速传达本次会议精神,具体落实到工作环节和岗位,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刻汲取当前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意识;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科学谋划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多措并举,切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在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5

同志们:

我们刚刚度过了一个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今天召开新年教育系统第一次工作大会。在此,我代表教育局向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和教职工致以新春的祝福!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也祝愿英山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再创新辉煌!元月13日,教育局召开了20xx年工作总结及表彰大会,部署了新年的工作。2月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三级干部大会,教育局荣获县直优质服务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十佳中心学习组等荣誉,获奖项目多、份量重,位列县直单位第三,这是十分可喜的成绩,成绩的取得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20xx年,我们要再接再励,创新发展,奋力谱写教育新篇章。下面,结合三级干部大会精神,我讲四点意见:

一、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大力开展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工作

按照省市要求,我县从去年开始创建省级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工作。规范教育收费是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迫切需要,是端正教育行业风气,规范办学行为,创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途径。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各单位普遍重视,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基本做到规范收费行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越来越高。但是,我在工作中也时常收到一些群众的来信和电话,反映少数学校存在违规收费、补课等不规范行为。这些学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家长和学生的利益,属于违法违纪行为。今后,凡是再发生乱收费、滥办班等不规范行为,教育局对相关责任人决不姑息,将严惩不贷,加大追究责任力度,并在全县通报批评。要继续加大创建省级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工作力度,各单位要按照教育局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制订措施,加强管理,规范运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狠抓高考备考工作,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高考在干部群众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高考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教育形象,再过4个月就迎来了20xx年高考。从去年期末全市调考情况分析,我县面临的形势严竣,全县上希望线重点线和本科线人数呈下滑趋势,离目标任务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县一中重点线和普高上省线人数与县定目标有一定差距。从现在开始,普教股、教研室等职能股室要迅速行动起来,把主要精力投入备考工作,做好备考的管理、指导、服务等工作,要召开春季备考会,定期组织教学交流活动;各高中学校要把高考备考当作第一要务,校长亲自抓备考,亲自参与备考的全过程。抓好高考备考,要以人为本,人是最关键的因素。一是加强领导。校长和分管领导要群策群力,上下同心,齐心协力抓备考。二是抓好教师。教师的潜力和智慧是无穷的,只有发挥教师的积极性才可能搞好教学工作。各学校要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学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技能;要倡导和弘扬教师的事业精神,用教师的人格魅力教育和影响学生。三是关注学生。学生是教育教学的主体,要全方位关注学生的诉求。我们不能把目光只盯在学生的分数上,只盯在少数学生身上,这是短视行为;要深入学生实际,从思想、行动、生活、学习等多方面关注学生。去年,教育局组织高中校长到河北衡水中学学习,要将他们的经验作法有效移植到我们的教学管理工作中。

三、创建“五型”教育机关,大力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县委王浩鸣书记在全县三级干部大会上强调,大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益,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团结型、效能型、廉洁型的“五型”机关,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政行为;扎实开展“十佳三差”评比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工作效益,关系到事业发展,关系到教育形象,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创新,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基层学校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大力提高教育整体品位

应该说,过去的一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是英山教育辉煌发展的一年,教育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各单位、各股室的工作特色不少。比如,办公室在教育宣传工作上下了功夫,成效显著;教育股在市教育局表彰的中考组织、高考招生和基础教育学籍管理工作三项先进单位中全部获奖,两项全市第一,一项全市并列第一,这个成绩是少有的,超历史的,值得肯定。合格学校建设在全市有名气,大部分乡镇和学校的工作也搞得不错。希望你们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搞好各项工作。当前,各单位、各股室要根据教育局工作要点,加紧制订工作计划,以务实的态度和工作作风制订好计划,用计划指导工作。要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人、具体的事、具体的目标、具体的时间,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确保各项目任务完成。要突破工作常规,采取超常行动,立足于抓早、抓快、抓实,争创一流的业绩。抓早,就是要有超前意识,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力夺各项工作“开门红”,为全年工作打好基础;抓快,就是抢抓机遇,快干、快上、快发展;抓实,就是各项工作要做到务实、求实、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突破常规约束,打破思维定式,破除传统的樊篱,用改革的办法、开放的办法和市场的办法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做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放大器”、做将国家大政方针和上级精神变成适应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压器”,做将上级要求、部署变成解决问题的政策、实招、实事的“转换器”,努力开创英山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的新局面。

同志们,做好20xx年的教育工作责任重大,我们要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再接再励,创新发展,把

20xx年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办人民满意教育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