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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执法监察工作意见

意见1W

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全面推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之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xx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泸州”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确保政令畅通,努力促进各项重大决策与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

监察局执法监察工作意见

一、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市监察机关要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确保中央重大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和决策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对各项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积极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努力促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XX〕15号)要求,加强对重点区域和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进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重点解决地方政府在落实节能减排指标上工作不力、目标不落实的问题,以及地方政府和产业政策主管部门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违规审批或核准立项等问题。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监督和奖惩机制,加强对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XX〕64号)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规范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坚决清理违反国家相关政策的投资项目;严肃查处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重点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等行为。

(四)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XX〕24号)的要求,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责任。会同建设、发展改革等部门对《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影响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违纪案件。

二、认真开展对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全市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行政行为,约束行政权力,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和配合环保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等部门开展污染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案件,着力解决政府的环境违法行为和监管不力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违法违纪案件实地督办和查处的力度,继续会同环保部门对存在超标排污、总量超限、不稳定达标的工业企业实行挂牌整治。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大对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着重查处行政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中不依法行政、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事故背后存在的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权钱交易、违规投资入股等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督促各级政府及部门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加强安全事故源头治理,加大对煤矿、道路、危化品、建筑施工等生产领域安全工作明查暗访力度,督促隐患排查和整改;建立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刑事犯罪和瞒报、逃匿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事故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三)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减少和统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决定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变更名称、拆分许可权、备案等方式变相恢复或新设定许可项目的行为。

三、扎实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关作风建设

全市监察机关要围绕党的xx大提出的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改善发展环境,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

(一)积极推进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相关制度。支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建立决策后的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针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环节中的效能问题,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施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探索建立行政效能考评制度和体系。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促进改善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率。

(二)不断拓展行政效能监察方法手段。健全政务服务大厅功能,督促有关部门按省上要求建立统一的电子审批系统,实现网上电子监察,强化适时监控、预警纠错、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和工作制度,不断畅通举报渠道,规范受理、查处、回复工作程序。

(三)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力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施政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行为和问题。加强与法制、督查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加大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力度。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四、围绕构建“和谐泸州”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继续开展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的执法监察。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还林工程后期管护责任制落实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跟踪整改,巩固提高建设成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坚决纠正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征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城镇房屋拆迁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食品药品安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整治工作,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加大对国债资金、政策性项目贷款资金、社保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各派驻监察室要结合驻在部门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开展执法监察,全面促进依法行政,督促驻在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