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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简报(精选5篇)

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简报 篇1

12月21日,由区林业局执法科牵头,会同资源科、林长办分别在北温泉街道和北碚花鸟市场开展了以“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简报(精选5篇)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将菜市场、肉店、花鸟市场活体动物销售点等场所的从业人员作为重点普法对象,通过竖立宣传展板、分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重点条款等方式,向群众传递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禁止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的法治理念。

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画报、《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单行本、环保宣传袋20__余份,并当场解答了群众提出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营造了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简报 篇2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和生态保护文明建设,2月7日,盈江县公安局太平林区派出所联合太平镇林业站和铜壁关自然保护区芒允管护站工作人员在太平镇街道开展森林防火、保护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摆放展板、向群众发放《预防森林火灾守卫绿色家园》《保护野生动物》等宣传资料,宣传预防森林火灾,告知辖区人民群众当前已经进入森林防火期,要提高思想防范意识,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烧灰积肥、烧荒、烧蜂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告知辖区人民群众做好相关防护工作,动员辖区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同时,还介绍了森林警察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严格野生动物执法保护、严查野外非法猎捕、严打市场非法交易、严禁餐馆非法食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让群众深入了解森林警察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及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方面的决心及力度,提升群众对预防森林火灾和生态保护文明建设的意识。并要求广大人民群众若发现林区内种植毒品原植物,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猎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毁坏、加工珍贵濒危野生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时及时向公安机机关举报。

此次活动,共出人员19(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

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简报 篇3

6月22日,乐都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碾伯、岗沟派出所深入湟水流域及湿地公园、人工湖等地带开展了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为主题的巡查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加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随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得到改善,野生物种及数量不断增加,湟水河流域栖息的野鸭等水鸟逐年呈快速增加趋势,湟水河道成群结队的野鸭俨然成为市民闲暇之余视觉享受的一道美丽景观。为了切实加大源头保护力度,6月22日,森林警察大队联合碾伯和岗沟两个城区派出所,行程10余公里,对城区湟水河段水域、湿地公园、人工湖等地带开展野生鸟类保护巡查巡护宣传工作。期间,民警通过悬挂横幅、展出展板、散发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大力宣传野生鸟类保护、保护湿地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通过此次主题巡查宣传活动的有力开展,进一步强化了群众野生鸟类保护意识,对一些心存侥幸欲意捕捉水鸟、河禽的不法之徒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对于保持城区野生鸟类环境资源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收到良好的社会宣教效果。

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简报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五无甘南”创建行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1+13+48”实践活动,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减少辖区涉林违法案件的发生;5月13日,卓尼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喀尔钦派出所深入辖区联合开展了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宣传活动。

民警通过以案释法,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了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并针对群众反映野猪毁坏农田申请赔偿问题,从法律和国家政策方面进行了宣传解读、答疑解惑。

通过开展森林防火与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与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简报 篇5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助推生物多样性的良好氛围,7月8日,昆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联合昆明市野保办,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龙区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环食药侦大队,园博印象花鸟市场联合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共促生物多样性”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民警和工作人员通过倡议书、展板展示、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以案释法、入户宣传、送法上门、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向群众和商户普及野生动植物常识,宣讲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呼吁广大群众和商户积极主动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自觉抵制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非法交易,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昆明境内现有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73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3种。这些丰富多彩的物种资源得以发展的背后,离不开广大森林警察和人民群众的守护。

自6月25日公安部部署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昆明市公安机关森警部门共查获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51起,抓获43人,收缴野生动物14只、野生动物制品4件,收缴树木及幼树共3346株,有力打击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上半年,成功救助野生动物489只(头、条),其中包括猕猴、眼镜王蛇、白腹锦鸡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下一步,昆明市公安机关森警部门将继续加大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植物和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整治力度;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餐饮场所等涉林各方主体的法律意识,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