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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通用16篇)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篇1

方: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通用16篇)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住院治疗期间,甲方一直为其垫付医疗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人民币约 元(大写: )。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另行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上述两项金额合计人民币约 元,是双方协商确定的甲方赔偿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的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不得再因此事向甲方及甲方以外的任何人或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等,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甲方及甲方以外任何人或单位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收到该款项的收条。

五、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甲方认可对乙方此损害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六、乙方如违反本协议,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全部费用20%的违约金。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篇2

甲方:荀

乙方:佟

x9年11月10日,乙方在雇主甲方承包的**市一工地内受伤,导致其左足跖跗关节脱位,左足跖跗关节诸骨多发骨折的后果,现经黑龙江博学律师事务所王波律师的调解,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1、 赔偿金额:

乙方住院期间,医疗费及二次手术费已由甲方支付,并由甲方家属护理乙方。现甲方向乙方支付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类费用共计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

2、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的权利。

3、付款期限:

于该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

4、甲方按本协议赔付过乙方后,乙方自愿放弃对该损害所享有的仲裁、诉讼的权利。

5、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二0xx年四月十七日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篇3

甲方:甘肃××景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陈x×,男,x年4月12日出生,汉族,住(略),系受害人陈××之父。

20xx年10月3日16时26分许,受害人陈××在××景区乘游船游玩时不幸落水,已下落不明达S天,至今找寻不到尸体,已无生还可能,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相关的事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抚养费、赡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23万元。

二、付款时间及办法:

三、保险费事项:

四、工资事项:

五、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事项:

六、搜寻尸体事项:

七、资料的提供事项:

本协议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部门若干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     乙方:

时间: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篇4

甲方: 性别 族 岁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族 岁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

事实概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乙方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乙方同意再一次性支付甲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二次手术费等其他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须签写收条。之后乙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甲方同意放弃其他任何权利主张。

三、甲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四、甲方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五、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乙方认可对甲方此事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六、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

x8年8月 日 x8年8月 日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篇5

甲方: 管理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男,年月日生,汉族,农民,贵州省兴义市人,住贵州省兴义市 镇 村 组 号,身份证码:

电话

乙方家属代表:

20xx年 月 日,甲方(是甲方而甲方负责人或 水利维修中心)为照顾乙方做些零活,让乙方将甲方位于 处的变压器架子进行油漆涮新,由乙方包工包漆,油漆刷新后甲方支付乙方 元费用。乙方接受甲方零活后进行承揽施工。施工的第二日,即11月10日,乙方因一时大意,在没有拉闸停电的情况下即开始涮漆,结果不幸被高压电击伤,造成右上股、躯干、双下肢可见总面积约15%被烧伤。乙方受伤后被其亲属送往兴义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经医院确诊:1、高压电烧伤15%,Ⅲ,全身多处。2、心肌损伤(详见病历)。乙方住院期间,甲方考虑到乙方是因给甲方涮漆而受伤,虽然是包工包料,乙方是在承揽施工中受伤,但因乙方经济困难,甲方为乙方支付了相关医疗、生活等费用,共计 元。乙方病情目前已基本稳定,可以出院。

现乙方多次向甲方提出,希望甲方能够一次性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其家属代表也一再要求进行一次性了断。甲方虽然从法律上已向乙方及家属代表作了解释,乙方受伤是其在承揽施工中受伤,但为了化解矛盾,以人为本,甲方同意按乙方及家属代表的请求,一次性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及乙方家属代表对上述事实均无异议。

二、乙方在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 元、生活费 元,共计元,甲方已代乙方支付,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还。

三、本协议签订生效并经公证后,甲方在乙方出院时再一次性赔偿乙方 元,该经济赔偿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其中伤残赔偿金按乙方已作的一级伤残鉴定标准为计算标准。

四、乙方及乙方家属代表承诺:

1、在接受甲方的一次性经济赔偿后,无论伤情或伤残等级如何,乙方及乙方家属代表都不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甲方或甲方负责人及 水利维修中心提出任何经济赔偿或经济补偿等要求;

2、在接受甲方一次性经济赔偿后,无论甲方一次性赔偿的费用是否足够支付乙方医疗、伤残、后续治疗等相关费用,乙方及乙方家属代表都不会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乙方接受甲方一次性经济赔偿后,乙方需保管使用好一次性经济赔偿费用,乙方家属代表及其他人不得占有或占用该笔费用,如果因乙方或乙方家属代表的原因导致一次性经济赔偿费用丢失或被侵占等,与甲方无关;

4、乙方家属代表需认真照顾好乙方,尽量让乙方安心养伤。乙方接受甲方的一次性经济赔偿后,不论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包括伤情、健康状况等恶化甚至死亡,乙方或乙方家属代表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甲方负责人及 水利维修中心提出承担任何责任的要求。

五、本协议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乙方家属代表作为承诺人兼见证人在本协议书上签字按手印,家属代表不签字按手印不影响本协议书的生效和具有的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甲方与乙方及乙方家属代表任何一方不遵守上述条款的约定,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若不按约定将经济赔偿一次性支付乙方,甲方对此需向乙方承担违约金10万元。

2、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又拒不接受该协议,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万元;在接受乙方一次性经济赔偿后,又违反其“乙方承诺”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中的某一种情况,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万元。

七、乙方接受甲方一次性经济赔偿金后,甲方对乙方及乙方抚养人即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八、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协议进行公证。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交公证部门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乙方家属代表:

协议签订地点: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篇6

甲 方:(受害人亲属)

乙 方:张

丙 方:交通汽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2月16日18时30分许,乙方的亲属张驾驶中型客车(车牌号为 )行驶至XX县西环路居民区附近时,不慎与甲方的亲属孙发生交通事故,致孙当场死亡。甲、乙、丙三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生前被抚养人的生活、鉴定费、停尸费、验尸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 万元(小写: 元)整。

二、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乙方、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方、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及甲方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乙方提任何要求,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

三、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乙方、丙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就本事故的赔偿事宜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但法院调解的赔偿数额若与本协议不一致,三方仍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履行。

四、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元,剩余款项 元,乙方应于法院出具判决书之日全部付清。

五、丙方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上述赔偿款项,则由丙方代为支付。丙方代乙方支付赔偿款项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甲方对路违法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追究路甲友的任何行政、刑事责任,并保证在必要时配合乙方向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

七、甲方保证不再要求乙方、丙方或保险公司赔偿超过本协议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本事故产生车辆保险的赔付,由丙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丙方所有。

八、甲方保证本协议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就此事故再向乙方、丙方主张权利,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甲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返还于乙方,若造成乙方或丙方其他损失,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十、此事故双方一次性了结,别无其他任何纠葛。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各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住院治疗期间,甲方一直为其垫付医疗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人民币约 元(大写: )。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另行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上述两项金额合计人民币约 元,是双方协商确定的甲方赔偿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的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不得再因此事向甲方及甲方以外的任何人或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等,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甲方及甲方以外任何人或单位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收到该款项的收条。

五、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甲方认可对乙方此损害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六、乙方如违反本协议,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全部费用20%的违约金。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x0年 月 日乙方在甲方承包的位于工地工作中发生翻车事故,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已经发生了各项费用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继续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等全部直接间接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余款人民币 元(大写: )于 付清。

4、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赔偿款项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30%的违约金。

6、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7、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8、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篇9

甲方: ,性别,汉族, 年 月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为 ,联系电话: 。

乙方: ,性别,汉族, 年 月出生,现住 。

法定代理人: ,性别,汉族, 年 月出生,现住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晚上 点,甲方因夜间驾驶农用机动三轮车在倒车时,因该车辆没有后视镜和照明灯,且当时该车的刹车制动失灵撞倒正在玩耍的乙方,致使乙方脑组织受伤和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后在**市中心医院治疗。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 支付医疗费及各种人身损害赔偿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给乙方。

二、乙方 今后出现其他问题甲方 在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 年后,乙方不再因此事追究甲方 的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篇10

甲方安,男,36岁,住xx省xx市xx村组,身份证号:

代理人:,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系甲方安之妻。

乙方黄,男,42岁,住址:x市xx县x村x组,身份证号

x0年6月7日10时30分,黄驾驶贵号小型客车由蔡家关经后坝路往贵遵路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三桥立交桥时,与行人安发生交通事故,致安受伤。该事故经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云公交认字(x0)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安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事后,黄已经支付了截至到x0年8月1日的医药费17万元。

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后,对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次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元)。

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如甲方死亡则为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等因此次事故造成的一切任何损失。

二、第一款所述赔偿款于本协议签订日支付 万元;余款在甲方提供保险公司所需材料给乙方之日起 日之内支付。

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及以任何事实和理由再就本事故追究乙方或为乙方担保的任何人的法律责任;且乙方收回x0年7月2日王、黄X为乙方担保时出具的《担保书》(该担保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自动失效)。

四、违约责任:1、甲方如违反该协议约定再就本次事故向任何人(含甲方或为甲方提供担保的王、黄X等人)要求赔偿或其他形式追究法律责任,则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协议约定赔偿金额等同的违约金。2、如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的金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款项,乙方除按约支付款项外,还需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额1倍的违约金。

五、备注:因甲方安无法签字,本协议安签字由其妻子( )代为签字,再由安捺手印。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篇11

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事实概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乙方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乙方同意再一次性支付甲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其他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须签写收条。之后乙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甲方同意放弃其他任何权利主张。

三、甲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四、甲方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五、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乙方认可对甲方此事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六、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篇12

尊敬的退休教职工:

您们好!

今天是我国传统的敬老节,我们继承优良的“敬老”传统,在此我谨代表全校在职教职工,代表学校工会向我校的退休老同志们致以亲切的节日问候!

今天应到会老教师人数11人,实到8人,感谢你们在百尽快中抽空回校参加这个会议,在座的老教师的经验和智慧是我校的宝贵财富。想当年,您们呕心沥血,任劳任怨,用辛勤的汗水谱写了一首首人生的赞歌。今天,学校的蓬勃发展,有您们不可磨灭的贡献。学校的不断发展更是蕴含着您们的劳动和智慧,凝结着您们的青春汗水。今天您们虽然离开了工作岗位,但仍然为了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建言献策,发挥您们的优势。在您们身上凝聚着的优秀品质,永远是我们新一代学习的榜样。

在此,衷心地希望我校退休教职工一如继往地关心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关心学校,支持学校的建设。我相信,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新一届的学校领导下,有退休教师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一定能够团结奋进,一定会取得车田初中更大的进步。

“最美莫过夕阳红”。最后再次祝全校退休教职工家庭幸福、身体健康!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篇13

活动目的:

1、通过活动,使队员体会母亲养育自己的辛劳,加深母子(女)之间的感情。

2、增强队员的责任感,树立孝敬父母的好品德。

活动要求:

1、明确5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天是“母亲节”。

2、对妈妈说一句感谢的话。

3、帮妈妈整理房间、拖地板、洗衣服、清洗碗筷等。

活动过程:

一、宣布活动开始:

二、活动过程:

1、你知道母亲节是哪一天吗?今年的母亲节是几月几日?(五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今年的母亲节是5月8日)

2、说说母亲是怎么爱你的,具体介绍一两件事先在小组里交流,再指名到讲台前祚全班交流。

3、献上对妈妈的赞美

(1)交流搜集到的赞扬母亲的成语:舐犊之爱、乌鸟私情、孟母三迁、天伦之乐

(2)朗诵赞美母亲的诗歌:《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母爱》母爱母爱是血与脉的相通相融犹如春天的风,是儿的福母亲的痛她轻轻拂过大地才会一片绿色;母爱母爱是天上的云是雨后的霞,总让烈日,总让清洗过的大地,先从她的身驱穿过不弃的,躺在怀里给大地呼风换雨降祥和把七彩人生梦谱写在高高的天际。

《纸船》冰心我从不肯妄弃了一张纸,总是留着留着,叠成一只一只很小的船儿,从舟上抛下在海里。有的被天风吹卷到舟中的窗里,有的被海浪打湿,沾在船头上。我仍是不灰心的每天的叠着,总希望有一只能流到我要他到的地方去。

母亲,倘若你梦中看见一只很小的白船儿,不要惊讶他无端入梦。这是你至爱的女儿含着泪叠的,万水千山,求他载着她的爱和悲哀归来!

(3)唱一唱赞颂母亲的歌曲《世上只有妈妈好》《鲁冰花》《懂你》《烛光里的妈妈》《妈妈的吻》《稻草人》

4、在母亲节来临之际,你准备怎样向妈妈祝贺节日?先在小组里交流自己的祝贺方式,再到讲台前祚全班交流。(做一张贺卡;画一幅画;写几句感谢的话;买一份(做一份)小礼物送给妈妈)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篇14

一.班会目的:

1.通过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懂得“三爱三节”是一个小学生应具有的美德。

2.让学生认识到每个人都可以为“三爱三节”做很多事,养成良好的习惯。

3.通过带领学生许下节俭承诺,教育学生把“三爱三节”落实到平时的生活中。

二.班会过程:

甲:“长在妈妈的怀抱,幸福少不了”,同学们,每当我唱起这首歌心中就溢出一种幸福之感,漾起一股对妈妈的爱,妈妈养育了我们,我们爱自己的妈妈,也了解自己的妈妈。 乙:作为中华儿民族的后代,我们还有一位共同的伟大的母亲——祖国,她抚育所有的炎黄子孙,对每个儿女同样的厚爱,那么,作为它的儿女,我们对他了解多少,我们应该怎样回报母亲呢?

甲:这就是我们班会的内容:爱祖国,爱劳动,爱学习,节水,节电,节粮,简称三爱三节。

二、三爱三节

1、爱学习

甲:如果你不想在世界上虚度一生,那就要学习一辈子。 乙:学习犹如农民耕作,汗水滋润了种子汗水浇灌了幼苗,没有人瞬间送给你一个丰收。

甲:你有什么学习方面的好方法或有趣的经历可以和大家分享吗?

2、爱劳动

乙:我们世界上最美的东西,就是由劳动、由人的聪明的手创造出来的。

甲:你平时参加哪些劳动?需要哪些工具?当时的心情有是怎样的呢?谁愿意来说一说。

3、爱祖国

甲:我们荣幸地是中华民族的一员,是中国人民的儿女。 乙:我深情的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那么我们拥有这样一个

美丽的家园。

合:下面请欣赏歌曲《歌唱祖国》。

4、节约

甲:生活中我们常看到这样的话语:

(1)节水节电,点滴开始

(2)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乙:(3)爱惜粮食,杜绝浪费

(4)离开时请让电灯休息

合:这一条条富有警醒意味的话语都在提醒我们两个字——节约。

甲: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的精神财富。

乙:在中国的历史上有许许多多在精神上富有,在生活中节约的令人尊敬的人,下面让我们来听一听他们的故事。

(1)毛泽东的节俭生活

电视纪录片《毛泽东》有这样一个镜头,毛泽东的保健医生拿起一条毛泽东生前用的毛巾毯,上面满是补钉。他说他曾多次劝主席换条新的,都被拒绝了。这是毛泽东真实生活的写照。毛泽东在延安时穿的一套旧军装洗得发白,补钉就有16块。他的一双旧拖鞋,鞋底都出了洞,鞋帮绽了线,缝补好继续穿。他曾说:“一条毛巾毯我换得起,但共产党人艰苦奋斗精神丢不起。”

(2)徐特立的《粉笔诗》

徐特立,字师陶,湖南长沙人。无产阶级革命家,教育家。

有《徐特立教育文集》传世。他注重品德修养,平生俭朴。他在湖南第一女子师范学校当校长时写过一首《粉笔诗》抄在黑板上,公布在校园里:

半截粉笔犹爱惜,公家物件总宜珍。

诸生不解余衷曲,反为余是算细人。

他在每天巡视全校时总是把别人抛弃的粉笔头捡起装在口袋里留给自己上课用。他在湖南第一女子师范(又称稻田师范)的几年里,差不多没有用过一支新粉笔。有些学生不理解,反而觉得他太“小气”。因此徐特立特写诗来教育学生养成节约的好习惯。

甲:节约是一个好习惯,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谁愿意来

说说你观察到的生活中的哪些浪费现象?

乙:生活中你如何做“节水、节电、节粮”这三节呢?

5、班主任讲话。

甲:下面,有请我们的班主任周老师进行活动总结。 师:中国五千年绚丽文化,发展至今,日趋强大,祖国的未

来就靠你们去创造,在此,老师希望你们从现在做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丰富自己的学识,让我们

的祖国更强大。勤俭节约,从点滴小事做起,让我们的祖国更富强!

6、结束

甲:谢谢周老师精彩的讲话。

乙:我们一定不辜负老师的殷切希望。努力学习,勤俭节约。 合:二6班三爱三节主题班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篇15

时间 1月25日

地点 三楼小会议室

主持人 聂

主题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进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会议

参加部门 院办、医务科、感控科、后勤科

参加者姓名 聂

内容记录

聂副院长:主要对创卫工作通报及x3年工作安排,我院存在问题。并指出我院前期创卫工作在各市直医院排名倒数第三名,对名次很不满意,并要求各部门整改。

提出了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各科室病房的领导对创卫工作不重视,在工作中没有好的落实文件。

二、卫生不彻底,卫生死角依然存在。环境卫生一定要做到无死角,病室各科室卫生要做到无积尘坚决落实“灭四害”。

三、健康教育,控烟工作不到位。有个别科室人员无健康教育知识,组织宣传学习力度不够。控烟不到位,随处可以看到烟头,甚至有个别保卫科的保安在工作中吸烟。

四、各创卫资料整理力度不够。在资料整理这一块,不懂的可以去兄弟单位学习“取经”,自己能组织的资料整理各职能科室一定要全面细致的完成。

五、传染病的防治措施力度不够。明确指出一定要抓好传染病防治,要拿出好一套方案,制定好一套措施,整理好一套资料。

内容记录

聂副院长院长还有就控烟工作的考核成绩提出了看法:

控烟考核工作排名倒数第三,市疾控排名第一。这控烟工作任重道远,但又不得不做各部门一定要全员动员起来,有时候看见地上有个烟头就自己主动捡起来,别人在抽烟看见了就劝一句,进入到医院这个大家庭的角色中来。

聂副院长提出了下步工作要求和建议:

一、对于“四害”一定要落实到位,坚决不能再出现任何一个地方发现死蟑螂。

二、病微生物资料要对药品发放记录,做到细致,有据可查。要针对传染病的做一套应急预案,对于医疗废物处理要严格按照制度登记落实。

三、健康教育处方不要放在抽屉里,健康教育处方一定要规范,统一。

四、关于创卫中作各职能部门一定要资料收集整理规范,齐全,清楚,做到一目了然组织机构要纳入到经融考核目标管理。

五、认真组织学习文件,要对我们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整改,认真对待。爱卫的标准和资料整理标准要高点,资料要多点,全面一点。

最后,聂副院长提出这次爱国卫生重要性:

市领导比较重视这次娄底竞争爱卫城市,各市机关单位都在积极准备,我院也不能落后。绝对不能拖后腿。这次市文件明确指出凡消极对待创卫工作在检查评比中,最后一名的单位法人代表和主管爱卫的领导要在电视上向全市人民道歉,最后两名要和市领导见面谈话。所以希望各职能部门领导一定要重视,一定要有措施。这次跟娄底竞争的城市,实力很强,有难度,但工作一定要落实,任务一定要完成。各项资料整理必须在春节前按标准整理好,卫生坏境必须按标准执行落实好。对照标准找出问题,解决问题。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各科室进行检查,对未达标的科室予以处罚。

彭欣辉副院长也就创卫提出以下要求:

一、资料整理要按标准规范,整理齐全。

二、还有个别科室的宣传教育栏,要统一规范,架子要统一。有缺的科室尽早上报。

三、主要还是控烟方面是个难点,但也是个重点。一定要扎实把事情办好。

x年一月十日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篇16

申诉人(一审原告和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张某某,女,汉族,35岁,住xx省xx市人。

申诉人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东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及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东中法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起申诉。

申诉事项: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上述两级法院作出的一、二审判决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申诉事实和理由:

两级法院以“认定案涉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申诉人与东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开发商”)之间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为由,判令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申诉人应于判决生效四十日内向开发商支付剩余房款2390000元,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一、原判认定《认购书》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法律依据。

1、《认购书》不具备转化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上述规定,商品房买卖的认购书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认购书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二是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而本案案涉《认购书》根本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综观本案案涉《认购书》,至少缺少上述规定内容中的第(四)项的“付款时间”、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项的全部内容。可以说,法律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认购书》均不具备,原判凭什么认定《认购书》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2、原判认定转化的理由不成立,且违背公知事实。

原判认定《认购书》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理由,是因为认购书第六条约定:“卖方通过范本将待签正式《东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以下称“正式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展示给买方,买方已熟悉并同意待签正式合同约定的条款及内容”。

既使开发商向申诉人展示了范本,也不能推定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众所周知,每个客户所购买的房屋位置、面积、质量、付款方式、交付房屋日期等条件都不同,买卖合同内容不可能千篇一律。所以,房管所和开发商展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中,大量的重要事实和实质性权利条款都是空白的,需要买卖双方在购买时具体协商确定。也就是说,展示正式合同范本并不等于协商了全部条款内容,更不代表已达成一致。如该正式合同范本是完整的或是开发商自行制作的,则开发商须对其展示范本具体条款的内容予以举证,以证明其展示范本完全满足《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因此,原判认定申诉人与开发商就正式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是明显错误的。

3、开发商展示的所谓正式合同范本,其内容不能对申诉人发生法律效力。

按照《认购书》第六条的内容,买方熟悉并同意“待签”正式合同约定的条款及内容,而“待签”表明:双方仅就所谓展示的正式合同范本内容即双方的目的意思进行了确认,申诉人并没有作出立即要受该正式合同范本内容约束的效果意思。也就是说,只有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才构成一个完整的意思表示即受其条款约束。因此,《认购书》第六条的内容仅仅是确认了一个事实,双方确认该事实是为了在可能出现未签订正式合同时,有助于对归责于哪一方作出判断。

二、法院基于错误的事实认定,据此作出了明显错误的判决。

1、认购书与商品房合同的性质存在重大的差别。

虽然在认购书中都有一些正式商品房合同的条款,但认购书作为合同要达到的目的意思不是商品房所有权的移转,而仅仅是对一个缔约行为的约定。在签订认购书时,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在一定期限内卖方保留给买方一个缔约机会;而买方则有签约行为的义务,或在不选择签约时对卖方的其他缔约机会损失予以赔偿即定金被没收。鉴于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大区别,法律严格区分了二者,规定只有在认购书的条款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约定的主要义务已履行时,认购书才具有商品买卖合同的性质即表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为商品房所有权的移转。在本案中,涉案认购书显然没有达到向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转变,既使之后签订了补充条款,申诉人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认购书仍没有完成向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转变,申诉人仍是对认购合同义务的履行,而开发商签订补充条款及接受申请人付款的行为,也仅表明其愿意继续保留给予申诉人一个缔约机会。

2、法院仅应基于认购合同判定法律责任。

根据涉案《认购书》的约定,申诉人具有签订商品房合同的行为义务,既使申诉人违反了该义务,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申诉人也仅应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承担责任,而不是法院通过民事判决强令申诉人作出一个意思表示即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申诉人所支付的部分购房款,开发商应向申诉人返还。

3、法院的判决干涉了申诉人的民事行为自由。

在商品房交易中,之所以普遍认可先签订认购合同,后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市场主体降低商业风险的自主选择,以实现交易双方利益最大化,最终促进交易的进行和资源的最佳配置。交易双方充分利用了认购合同的工具作用,通过认购书来保证双方均享有缔约机会,同时,对双方可能的损失作出预先的安排,以保障交易双方作出一个更加适当、自由的民事行为。如上所述,法院将《认购书》错误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违背了申诉人的真实意思,据此作出的民事判决是强令申诉人作出了一个购买的意思表示,严重地干涉了申诉人的民事行为自由。如此,最终破坏了通过民事主体自主的行为,来实现优化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

综上所述,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严重错误,并据此对申诉人作出错误的裁决。为此,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条和第187条之规定提起申诉,请求贵院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实施法律监督。

此致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张某某

x年十一月二十日